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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哲學與當代教育思潮 講者:陳福濱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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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哲學與當代教育思潮

講者:陳福濱教授

1、哲學的類型:哲學的意義、類型

1.1 思辨的:是一種系統的思考的方式,思考每一存在的事物;所循序求得的是 秩序和全體性,思辨哲學企圖在整個的思想與經驗之領域中,找到 某種一致性。

1.2 規範的:建立標準,以評估價值、判斷行為和鑑定藝術。例如:善惡、對錯、

美醜……等等。問該些性質是事物本來所具有?或為人心之投射?

對實驗心理學家言,人類各種行為,本無道德的善與惡(重行為形 式)。

1.3 分析的:將注意力集中在文字和意義上;分析哲學家檢討「因」「心」「學術自 由」「機會均等」等觀念,以評估其在不同上下文中所具之不同意義 此學不傾向思想體系的建立。

2、教育哲學

2.1 哲學除了自身所探究之問題外,亦思考知識其它支脈的一些基本假設;當哲 學把注意力轉移到科學上,就成為科學的哲學;餘類推。

2.2 教育哲學意欲領悟教育的整體性,用一般性的概念來解釋它,以引導我們正 確選擇教育目標與政策。教育哲學也解說教育的發現,一切科學理論必須經 過哲學的檢討,然後才能運用於教育實施上。

2.3 吾人無法批判既存的教育政策,並提出新的政策,除非思考以下幾個哲學問 題:

(1)完善的生活本質與教育所應引導達成者;

(2)人的本質,因人為教育的對象;

(3)社會的本質,因教育是一種社會的過程;

(4)終極實體的本質。

2.4 思辨的:建立人、社會與世界本質之理論,以整理和說明教育研究及行為科 學之矛盾資料。

規範的:敘明教育應該遵循之方向以及達此目的之一般方法時。

分析的:釐清思辨及規範之述句時。例如:自由、適應、生長、經驗、需求、知 識等等。

3、教育哲學的研究法:歷史的、比較的和批判的方法

3.1 以哲學裡與教育有密切關係的各種主要問題,例如:心靈論、知識論、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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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社會哲學等等為綱,以各派哲學對此些問題之解答為目,並說明在教 育上所有之影響。~哲學之教育的應用。

3.2 以各派哲學,如:自然主義、理想主義、實用主義、個人主義、社會主義派等 為綱,以各派對於教育有關係的各個主要問題之解答為目,再評述各派哲 學在教育之影響。~各派教育哲學之體系。

3.3 以教育本身的根本問題,如:教育本質論、目的論、方法論、價值論等等為綱 以與此根本問題相關涉的各派哲學解答為目,最後就教育上之實際結果加 以批判。~教育之哲學

4、哲學與科學

4.1 科學解釋不同的層面:例如:人性(心理學、社會學、生物學)是否可以從 片面合成一全面之圖象?可以,但是不能只使用科學的方法。

4.2 哲學可以將個別的科學發現統一起來,並將這些發現所預設的基本概念相互 聯貫起來;哲學家思考的是那些發生在科學家完成工作以前或以後的問題。

例如:因果問題、物之現象(感覺、工具)本體?哲學不僅是知識的一支,

且涵蓋任何學科之理論範圍(藝術、科學、歷史等等),哲學試圖在經驗的 全體領域中建立一致性。

4.3 J.Dewey:

教育科學:將教育當做客觀的已定之事實,從而敘述和分析其中的因素,

例如:學校的行政組識、訓練、教學、課程等。此種分析研究,可以發現個人 發展和社會組識的原則,並以此改進教育的實施。

教育哲學:從人類經驗的全體之立場,來批判教育的根本精神。

5、形上學與教育

形上學主要是屬於思辨哲學的範圍,其中心論點是終極實體的本質。因著科 學的興起,許多人相信形上學已經過時,科學的發現似乎是可信的,因為 它們可被測量,而形上學之形上的觀念似乎是既無可證驗,亦無實際應用 的價值;但是形上學和科學是兩種不同的活動,各具價值。

5.1 兩者皆意圖做普遍的敘述,然形上學觸及的概念其例證無法測量。例如:實 體、變易、自我、精神。

5.2 科學自身亦經常引發一些有關實體本質的問題,此正為形上學家所欲解決者。

5.3 科學亦以形上學之假設做基礎

Whitehead:「沒有一種科學比無意識的形上學更為安全,後者乃默默地預 設前者」(Adventure of Id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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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Planck:「科學世界之圖象獲自經驗……永遠只保持一種概算的狀態,

一種多少分離的型式。就像在每一感覺背後有一物體一樣,在 每一種人類經驗顯示為真實的事物背後,也都有一種形上的實 體」(The Meaning and Limits of Exact Science)

5.4 就本質上說,人是形上的實存,他有一種欲望,想從共同知識和私人經驗的 各種領域中,獲得某種對事物之終極本質的了解。

※ 在教育的理論和實施中,形上學所引發的問題之討論,通常無法從科學得 到解答。例如:人類的生命是否有目的,若有則生物進化研究中,對此有 何暗示;若一學生從其進化的研究得出結論,宇宙是沒有目的的,那麼他 可能下結論說,他的生命之所以有意義,是他個人所賦予的……。

例如:如果你專心讀書,則課業應不致有問題。心是指什麼?心與體是否 不同?關係有何?

5.5 觀念論:

5.5.1 終極的實體在本質上是精神的,而不是物質的,是心理的而不是物理的 Parmenides:「不能想的便不是真的」;

Herman:「教育是身心發展了的、自由的、自覺的人類,對上帝之良好適應 的恆久歷程,而表現於人之智慧、情感,和意志的環境中。」

Schopenhauer:「世界便是我的觀念。」

5.5.2 觀念論要的是終極的真實,對基督宗教而言,其終極實體即三位一體的上 帝,非黑格爾所謂個人之「精神」。

柏拉圖認為人的精神是「靈魂」源自於完美而外在之「觀念界」。

康德認為人既是自由的,又是命定的,他之所以自由因他之精神,他之所 以命定,因他也是一種肉體的實有。

5.5.3 教育應在兒童和自然界的精神因素之間,造成親密的關係~人和宇宙間本 即存有的和諧關係。知識最好是由學生身上「引出」,而不是由外界「注入」

學生身上。

5.6 實在論:

5.6.1 理性的實在論:「古典的實在論」(Aristotle)與「士林哲學」(Thomas),

物質世界是真實的,它存在於觀察者的心識以外。

5.6.2 科學的實在論:培根、洛克、休姆、穆勒、懷海德、羅素等等,具有懷疑和試 驗的氣質,哲學應模仿科學的嚴密和客觀性;認為精神領域在哲學上而言 是不重要的。

5.6.3 古典:教育目的在使學生成為心智平衡的人,而不僅成為「良好適應」於物 理及社會環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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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教育目標是為個人的來生做準備,我們應將自然視為上帝創造的手 工藝品而加以研究。

自然:人是生物的有機體,有高度發展的精神系統,也本具有社會之性質;

個體受物理、社會環境之影響。

5.7 實用主義:

5.7.1 代表人物 C.S.Peirce;J. Willian;J.Dewey;皮爾思受物理學和數學影響,

杜威受社會科學和生物學的影響,詹姆士威廉則是個人的、心理學家的,

甚至是宗教的。

5.7.2 主張世界既非依附於人對此世界所具有的觀念,亦非獨立於此觀念以外,

實體等於人類與其環境的「交互作用」,它是我們所「經驗」之事物的總和。

5.7.3 變易是實體的本質,教育目的和方法應有彈性,吾人應以理性和科學的態 度來尋求目的與方法;訓練不應和學生興趣相背。主張「教育即生活」;將 學生視活動的有機體,必須學習在由個人組成的社會中,和他人合作,智 慧地適應社會之需求與希望。

6、認識論與教育

認識論學家不像科學家,因為他所感興趣的是概念而不是事實。例如:心理 學家的任務是要發現人事實上如何思考和感覺;另一方面,認識論哲學家 的任務,則是要思考「感覺」「知覺」「學習」「增強」等等心理學的概念,

到底是什麼含義,並且要判斷心理學家是否正確地使用了這些概念。

6.1 知識的類型

6.1.1 天啟的知識:上帝向人類所揭示的知識;基督徒、猶太教徒:聖經;

回教徒:可蘭經;印度教徒:薄伽梵經、奧義書;

上帝的話語乃永遠的真理,而經典解釋的本意是要照亮錮鎖 於文字中的真理。

6.1.2 直觀的知識:人在洞見的那一刻,在他自身內部所發現的;長期以來心智 能力皆投注於解決之方的尋求,現在於純然的發現之快樂中 心智能力一下子得到了釋放。所謂直觀的知識,是基於提出 者之想像的幻想、幻視力或個人經驗而提出、或被接受的知 識;寓於藝術作品中的真理,即是直觀知識的一種形式。例 如:荷馬、莎士比亞、普羅斯特等等皆告訴我們有關人心靈 的真理,我們無法想像以觀察、計算或實驗等等方式來試驗 此些真理,因為它們不是假設,它們是做為洞見而被提出的 我們也因其為直觀上的真而加以體認。

6.1.3 理性的知識:單獨靠理性的運作所得到的知識,並不伴同對事物實際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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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觀察;形式邏輯和純粹數學的原理便是理性知識,它們的 真理,可單獨由抽象的推理而得到證明。

6.1.4 經驗的知識:依感官證據而確立的知識,藉著看、聽、嗅、觸、嚐等等我們形 成了對周遭的概念;「理性主義者要我們把事情想個透」,

「經驗主義者卻忠告我們要視而見」;現代科學屬此。

6.1.5 權威的知識:因為某一領域的權威人物證驗的結果;我毫無疑問地接受這 些 知 識 ; 坎 伯 拉 是 澳 大 利 亞 的 首 都 , 光 每 秒 的 速 率 是 186281 哩,而滑鐵爐之役發生於 AD.1815 年;像這些我們 覺得沒有必要證驗這些事實,因為我們是在百科全書和專家 著作中找到這些真理;不過我所視為理所當然者,都已經是 知識,牛頓的運動律業經科學證實,它們是經驗的知識,因 此「權威的知識」這一辭語,其心理的意義更大於認識論的 意義。

6.2 觀念論的認識論和教育

6.2.1 柏拉圖認為由經驗獲得的知識,既不確定也不完全;真正的知識乃理性獨 有的產物。

6.2.2 黑格爾認為知識只有當其形成系統時才是正確的,終極的實體是理性、系 統的。

6.2.3 康德主張知識的要素是在感官搜集來之資料上面所加的意義和秩序。

※ 人格主義者(Personalists)主張學生應該將感官搜集來的資料和他自己先 前的經驗聯結起來,如此他所學習的對他個人才有意義。

6.3 實在論的認識論和教育

6.3.1 我們所知覺的世界,不是被我們的精神重新創造的世界,而是本來就如此 這般的世界;實體性、因果關係、以及自然的秩序,都不是心靈的設計物,

而是事物本然的特性。

6.3.2 當一種觀念或見解與其所描述之世界特性「符應」時,則此觀念或見解為真 所謂真知即與世界本然符應。

※ 學校最重要的任務,即把「世界本然符應的知識」精華傳授給成長中的個人 所以教育的肇始,在於教師應負起文化傳統的傳承任務,教材應滿足學生 個人之需求與興趣,適當的教材至關重要。

6.4 實用主義的認識論和教育

6.4.1 相信心靈是主動而好探險的;心靈所面對的不是與之分離的世界;真理之 為真理,不僅因為人的觀念與外在世界符應;對人而言,實體有一部分是 依人對其解說的觀念而定的;知識的產生是由於人與環境的「交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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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真理乃知識的一種屬性。

6.4.2 J.Willian:一個觀念如能產生主張者所喜愛的結果,則此觀念為真。

C.S.Peirce;J.Dewey:一個觀念經客觀或科學的試驗,而能得到滿意的結 果,則此觀念為真。

※「智慧法」是獲致知識的理想方式;教與學不執守傳統的教材結構;探 索精神(好奇心);教師應以個別的問題為中心來建造學習的情境。

7、倫理學與教育

教育被廣泛地認定是一種道德的事業;所關心的是道德價值的教導以及個 人和社會行為的改進,倫理學是在人類行為這個範圍內來研究價值:什麼 是所有人類之善的生活?吾人行為當如何?

7.1 直觀主義 Intuitionism:道德價值的了解,是直接訴之於個人;我們以天生的 道德感來領悟事之對與錯;以此了解道德價值,具 有本身的善性,其善性不能用邏輯證明,也無法藉 經驗來試驗,它只能被直觀。

7.2 自然主義 Naturalism:道德價值的決定,要藉著對其所引發之可確知結果的 仔細研究;道德價值的基礎應該是人類行為實際後果 的客觀檢討;例如:婚前的性關係是不道德的~觀察、

科學研究之結論。

8、價值與教育

在教育中,到處都充滿價值;它們包含在學校實際活動的每一個層面中,

它們是一切選擇和決策的基礎;教師以價值來評量學生,反之亦同;社會 以它評量課程、學校計畫和教學能力;而社會本身又受到教育者的評量。

對價值的一般性研究,稱之為「價值論」,它關心的有三個主要的問題:

8.1 價值是主觀的還是客觀的,也即是說是個人的或是非個人的;例如:真、善、

美;教育是否有價值?

8.2 價值是變易的還是不變的;例如:仁愛的心~善、自由、和平、正義;人的欲 望而呈現價值的相對性。

8.3 價值有沒有階層性;例如:觀念論將宗教的價值置於高層;實在論將理性、

經驗的價值置於高位;實用主義否定價值階層的存在,因為所有別的價值 只是獲致更好價值的工具而已。

8.4 觀念論的價值和教育

8.4.1 學生應被授以恆久的價值,並教導如何依賴這些價值而生活,因為它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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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他置於較大精神體的和諧之中,這精神體且是他所隸屬者;罪惡侵犯自 己、社會、人類,而且及於宇宙的靈魂;他的價值只有當其關係到宇宙之 終極的精神秩序時,才顯得有意義;此精神秩序正是教師所能啟發於學生 者。

8.4.2 罪惡是不完全的善,其本身不是一實存體;任何學校體系中沒有真正壞兒 童,有的只是偏離秩序或他不懂秩序。

8.4.3 當有學生犯錯時,教師應責問他,若人人如此,則後果如何?~道德原則 納入共同文化之中。

8.5 實在論的價值和教育

8.5.1 古典實在論贊同亞氏之說:有一種普遍道德律的存在,它適用於理性,對 吾人之理性有約束力;

基督教的實在論不僅如同上者,且堅持這律則乃上帝所立,是祂賜給人得 以理解道德律的理性官能。

科學的實在論否定價值具有任何超自然的約束力,善是適應環境,惡則疏 離環境。

8.5.2 實在論同意教師應傳授某些定義明確的價值;我們教導兒童的基本道德與 美學標準,不應受臨時之枝節問題的影響;學校教育應注重教材更要培養 優秀的個體,養成良好的習慣;神聖恩寵~尋善避惡;科學實在論認為改 善生活環境以克服惡;重自我培育~個人能力之培養。

8.6 實用主義的價值和教育

8.6.1 價值是相對的;倫理和道德的規準非恆久不易,而是隨文化及社會的變遷 而更張;沒有一種特定的規律(條)具普遍的約束力,而能無視於其所在 的環境因素。例如:你不可殺人:不是絕對的律則 。

8.6.2 以試驗我們觀念之真理性的同樣方式來評量我們的價值;當基於客觀的證 據,共同討論以得意見。

8.6.3 人當有獨立思考的勇氣,卻又能將自己和團體聯結起來;J.Willian:「一定 會受到我的別的信念之夾攻」它「與我所持之其他真理衝突,但為其利益 之故,我又不願放棄。」

「使我們所持之理論不致僵化」「實用主義者沒有任何偏見。」

9、美學與教育

美學是在美的範圍內研究價值,其價值不易評量,因為它們是似乎個人而 主觀的。例如:藝術品的價值;科學的知識大多無關乎藝術作品的判斷;創 造者能享有無限的自由,使實現內在的創造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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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藝術應該是創造者想像力的代表呢?~藝術應忠實地反映生活和人類的經驗。

9.2 還是其產物?~藝術家是要很自然地自我表現那使他感興趣的生活層面。

一個討好評論家的藝術家,可能已經走到了創造力的盡頭,因為評論家往 往根據已被接納的標準來批評。

10、當代教育理論:

永恆主義、進步主義、精萃主義、重建主義

「理論」具兩層中心意義:

(1)指涉一個或一組已經觀察或實驗證驗過的假說,例如:引力的理論。

(2)系統思考或一組條理連貫之思想的同義詞。

10.1 永恆主義:

永恆主義 perennialism 要求我們忠實於絕對的原理~認為永恆比變易真實 得多。

進步主義 progressivism 強調的是「變易」和「新奇」。

10.1.1 人類的環境儘管不同,但人類的本質不因時因地而改變,因此,教育亦 不應該因人而異。

Robert M. Hutchins 賀欽思:「公民與國民的功能……可能會因社會而異

……但是人的功能是保持不變的……任何時代和社會的教育制度,其目 的也是一樣的:就是使人更像一個人。」《The Conflict in Education, Harper, New York, 1953, P.68 教育中的衝突》

Mortimer J. Adler 亞德勒:「如果人是理性的動物,其本質永恆不易,那 麼每一種良好的教育計畫中,一定有著某些持續不移的特質,而不論其 文化背景或時代如何。」《 “The Crisis in Contemporary Education,” The Social Frotnier, V. February 1939, P.141-144》

10.1.2 因為理性是人類最高的屬性,所以他應該使用理性來引導本能,以符應 那審慎選定的目的。例如:人是自由的,人也應學習培養理性控制欲望。

教師教學生通過理性克服學習的障礙。

10.1.3 教育的任務在於吸收具有永恆真理的知識。「知識即真理」?

10.1.4 教育不是生活的模仿,而是生活的準備。例如:學校是為兒童刻意安排的 環境,使其熟悉文化傳統等等。

10.1.5 學生應被授以若干基本學科,以使其了解世界的永恆性。例如:語文、歷 史、數學、哲學、藝術、自然科學等等。學校的存在不是為了職業訓練;教 育訓練應透過讀、聽、寫、說以及思考等基本學科達通才教育。

10.1.6 學生應研讀文學、哲學、歷史和科學的偉大作品;學生從研讀中能學習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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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 永恆主義者可能被人譏評,認為他們助長了「智性的貴族主義」,而且 不合理地把教學限制在「偉大著作」的傳統上;他們沒有認識到,雖然許 多兒童 缺乏永恆主義者所強調的那種特殊的智性天賦,但並不妨礙他們 有朝一日成為好公民或富於生產力的工人;有的人適合進大學,有的人則 不然,若是漠視這種差異,強行給予後者嚴格的學術訓練,適足以傷害他 們的成長;智性只是人格的一面而已,雖然理性的行為對人類的進步是不 可或缺的,但是感性或其他個人的特殊面也不可忽視。

10.2 進步主義:

AD.1870 派克(Francis W. Parker)就主張學校教育改革~AD.1915 杜威

《明 日的 學校 》( School of Tomorrow)~AD.1919「進步教育協會」

(Progressive Education Association)成立~約 30 年後受克伯屈(William Heard Kilpatrick)的支持而有了發展。個人主義~合作、分享、適應等等。

10.2.1 教育應該就是生活本身,而不是生活的準備;智慧的生活包括了經驗的 解說和改造。

10.2.2 學習應直接關聯到兒童的興趣;Kilpatrick 倡「兒童中心學校」學習歷程由 兒童個人來決定;控制好生長發生的情境,不是把大量知識塞進兒童腦 中,教師須在兒童個別之活動中看出整體意義來。

10.2.3 透過問題解決而進行的學習,優於教材的傳授;他們認為「知識是整理經 驗的工具」。對抽象知識的追求,應轉變為一種主動的教育經驗;教師應 教的不是形式的教材、抽象原理,而是研究特定題目或情境,例如:伽 俐略的實驗方法、印第安人積聚食物的方法。

10.2.4 教師的角色不在指導,而在提供參考意見,和同學共同工作,以達成雙 方都同意的目標。

10.2.5 學校應多鼓勵合作而不是競爭;主張愛和合作比競爭更合乎人性的生物 性和社會性。

10.2.6 只有民主主義才允許觀念及人格之自由的交互作用,而這正是真正生長 所需要的情況;理想的民主是「經驗的共享」,Dewey 言:「民主不僅是 一種政府的形式而已;它主要是一種有關聯的生活之模式,是一種共有 之經驗溝通的模式」。民主、生長和教育三者互相關係著彼此。

※自我活動可能導致個體的改進,社會的改善和美好的生活,但是「改 進」「改善」「美好的生活」的定義是什麼?讓兒童的興趣影響其學習內容 是否太冒險?一方面主張真實生活的情境,另一方面又要求容忍、自由 和節制等等,在嚴酷現實生活困境中少有存在的方式?兒童智慧藉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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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是否能如同成人有能力分辨什麼是重要的知識(教師仍應負起傳授 學生大部分學習內容的責任)?不同思想家對民主生活的方式有著不同 的解釋(美國式的、法國式的)?

※ 進步主義使我們注意了宇宙及教育中那不斷變異及革新的道理,也對 既存的秩序不停提出挑戰,像這些,進步主義都顯示了它在教育態度上 的永恆意義。

10.3 精萃主義 essentialism;與進步主義部分對立;凡是受教育的人,都應該懂 得某些事屬「精萃」的東西,其努力方向有:

(1)重新檢討課程內容;

(2)分別學校教育計畫中之精萃和非精萃的部分;

(3)重新樹立教師在教室中的權威。

AD.1930 初 期 , 有 巴 格 力 ( William. C. Bagley ) 、 布 里 格 士 ( Thomas Briggs)、布里德(F. Breed)、康德爾(Issac L. Kandel)、霍恩(H.

Horne);AD.1938 組成「精萃主義美國教育促進委員會」此一傳統在布里 克曼(William Brickman)之著作中獲得延續(《學校與社會》)。

10.3.1 學習之本質,包含著辛勤和努力,有時還違反學習者的意願;堅決主張 磨練的重要性,反對進步主義者的注意個體興趣,認為努力對教材的熟 練是必須的;例如:學習外國語文。

10.3.2 教育的起動力是教師而非學生,教師之角色是做成人世界和兒童世界的 媒介,教師擁有權威。

10.3.3 教育歷程的核心是指定教材的吸收和消化;此一觀點與哲學的實在論一致 10.3.4 學校應保留傳統的精神訓練的方法。比永恆主義較不徹底地「智性」教育,

因其強調的是對其物理及社會環境的適應,而非永恆的真理;過去的成 就應用來解決今日難題,並不要超越之把握而已。

10.4 重建主義 reconstructionism;AD.1920 J. Dewey 在《哲學的重建》一書中,首 先 提 出 「 重 建 主 義 」 這 名 詞 ; AD.1930 康玆(George Counts )、洛格

(Harold Rugg)、布瑞默(Theodore Brameld)。

10.4.1 教育無論何時,都應獻身於新社會秩序的創造,以實現文化的基本價值,

同時與現代世界之社會及經濟的基礎力量形成和諧關係。

10.4.2 新的社會應該是真正的民主社會,其重要的機構和資源都由民眾本身來 管理;任何足以影響公眾利益的事務,例如:居住、健康、工業等等,都 應成為選舉產生的民眾代表的責任。

10.4.3 兒童、學校和教育,無可避免地會受到社會的及文化的力量的制約,教育 是「社會的自我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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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 教師應使學生相信,重建主義之解決方法的妥當性和急切性,但是教師 在如此做時,應該時以民主的程序戒慎於心,在 Brameld「可辯護的偏 見」(defensible partialty)的原則下,教師允許學生公開檢視贊成和反對 他的觀點之證據。

10.4.5 教育方法和目的都應重新造作,以符應現在之文化危機的需求,並符合 行為科學的發現。

※布瑞默自己承認行為科學之已建立的經驗之結論,確實還很少,因而 對教育也產生不了確然的暗示作用;同時行為科學家之間的爭論多,為 某一社會學家或經濟學家所執為真理的,卻輕易地為另一專家所駁斥;

重建主義所誇言~它是建立在可靠的人類行為的科學知識上~無法獲得 證實。

※ Counts,《美國邁向文化之路》The American Road to Culture, 1930

《學校能勇於建造一個新的社會秩序嗎?》

Dare the Schools Build a New Social Order, 1932

Rugg,《美國之文化與教育》,Culture and Education in American, 1931 Brameld,《教育哲學的型式》,Patterns of Educational Philosophy, 1950

《邁向重建的教育哲學》,

Toward a Reconstructed Philosophy of Education, 1956

《教育即力量》,Education as Power, 1965

11、存在主義與教育

存在哲學反對懷疑論~它認定人可以發現自我存在的基本真理 反對傳統形上學~它主張真實者乃是我們所經驗者

它們認為實體乃為活生生的實體,吾人若要描述真實,則應該描述在人類 情狀中之真實,而不是超越人類情狀之真實;存在哲學在風格上比傳統哲 學 更 個 人 化 , 而 在 事 實 上 更 接 近 文 學 ; 代 表 人 物 : S. Kierkeggard AD.1813-1855, F.W. Nietzsche AD.1844-190, J.P. Sartre, M. Heidegger, G.

Marcel, K. Jaspers, Martin Buber etc.

11.1 世界觀:齊克果、尼采均反對教會化的基督教和黑格爾的思辨哲學;

齊克果努力要從內在使基督教重獲生機;

而尼采則公然抨擊基督教來生觀念,倡導超人至上的道德。

我們這個時代主要的存在主義哲學家有:海德格、沙特、雅斯培、麥勞龐第

(M. Merleau-Ponty)、馬色爾、田立克(Paul Tillich)都是基督教的存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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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哲學家,而馬丁布伯則是猶太教存在哲學家。

11.1.1 哲學應是富有熱情的理性,因為它就在熱情之中,就在升高之感受的諸 狀態中,如此終極的實體乃能被揭示;熱情的理性不是非理性,而是全 人格的理性;理性能掌握自由、死亡以及人之競爭對象,即他人等基本實 體。

11.1.2 純物理的宇宙,抽離了人的世界,是既無意義又無目的的,科學發現的 法則真實無疑,但不具直接之人文的意義;Sarter 言:「存在先於本質~

人存在了,發生了,出現在這世界上,然後,他才界定自己。」人要變成 什麼樣的人,那是他自己的責任。

※ 如果我們同意了這個世界觀,那麼接下去呢?我們身為自由人和自由的教 師,應該揭發文化與社會中那些意欲否定人類自由及滅絕人性的努力,並 向之宣戰。我們應反對個人對經濟「法則」的從屬性,多數人對抱持異見之 少數人的壓制,以及社會順應主義帶給個人的窒息感。我們應督促我們的 學生,體認並實現那些本屬他們個體身分的自由;我們還要練習尊重他們 的自由,像珍視我們自己的自由一樣。

11.2 選擇:自由本身,既非鵠的,亦非理想;它是行動的潛能。我怎麼做,我就 會變成那種人;我的性格是我行為的總和,因為性格是自造的。

11.2.1 我是自由的,所以我能變,當我選擇的時候,我就將自我投進了未來,

造就一不同於現在的我。

11.2.2 選擇的時刻是重要的,齊克果言:「是一種進行中的危險」。

11.2.3 最難的選擇是要在可選擇的兩善之間取其一;沙特以青年從軍~奉養窮 困母親/參加法國自由軍 兩者為例;則康德的絕對命令句,或黃金律都 幫不了他的忙;他應如何?他應根據自己最強烈的感覺來行動。

※ 如果我是個服膺存在主義的教師,那麼我會激勵學生為自己行為的結果負 責,並親自考慮行動的後果。真正的自由為何?不是自我主義,而是共享,

自我主義是自我限制而非自我實現。身為教師如我只及於陳規所要求的風 格和態勢,那麼我可能只觸及了我的學生生活的表面。做為一個教師,他 不應做強制的訓練,相反的,他應要求每個學生,接納他所能發現到的本 具價值的訓練,或達到某種目的之價值的訓練,比方說能促進他心智的發 展,或班級之和諧的訓練。教材是組識過的知識,是自我發展和自我實現 的手段,學生不應成為教材的附屬品,相反的,教材應從屬於學生,要讓 學生以他所學習的任何知識,來「適用」於他自己,也就是說,要讓他將 此知識轉變成自己所有;在學習的過程中,人才是主體,教科書不是主體;

因此,學校的科目,應成為人之實現的工具,而不應成為大家一體順服的 非屬於人的規條,要讓成長中的個人,自己思考出真理來,不是抽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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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真理,而是屬於他自己的真理。

11.3 教與學

依 Martin Buber 言,大多數的教學都只能算是操縱或命令;學生被迫直接 順從教師的意志,或者順服於某種缺乏彈性的、以教師為監護者的知識體;

當然,有時候,局面可能正好相反,教師成為全班學生蔑視或生氣的對象。

11.3.1 大多數人都反對教室中個人的暴君行為,但是布伯也反對他所認為的、非 屬個人的暴君行為;教師如果只是被解為教導者,只是單純地做學生和 教材之間的媒介,那麼教學就不可能是一種真正的對話。當教學被看成是 教導時,教師便貶值為傳遞知識的工具,而學生也被貶值為此一傳遞過 程的產品;如此,知識君臨一切,而人反而變成了工具和產品。

知識不應是被傳遞,而是應該被「提供」的;教師應完全熟悉他所要教的 材料,並以之為人類活動的豐碩成果而融入他自身裡面,一旦教師將教 材變成他內在經驗的一部分,那麼他就可以從自己身上拿出來教給學生。

例如:教師在班上和學生討論某一個主題,或講授文學或歷史的某一方 面時,他應盡可能介紹更多觀點~充分討論~向學生提出他長期思考以 後所形成的看法。(互信、誠實、尊敬)。

11.3.2 依存在主義的觀點,沒有一種學科(本身)比任何別的學科重要;學科 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能使個體在其中找到自我實現,以反對世界的認 知。

例如:自然科學(存在主義者把歷史看成人類實現其自由的奮鬥)

文、史、哲、藝術

11.3.3 在討論人類生活之本質時,教師應該指出生活是生長和衰退、歡愉和悲劇 的複合體。「為幸福而教育」乃是錯誤的見解;有幸福就有痛苦,有喜必有 難;是否快樂者的工作成就最大?或者不滿者總在努力求取事功的實現 ? 為安全而教育?為了個人的滿足而教育?多麼虛幻的看法啊!

11.3.4 對死亡的問題:存在主義的教師會向學生提出這樣的看法:有關死亡的 知識,能增加一個人對生命的了解;一個學生如果認真思考死亡的問題 , 那麼他將更能意識到生命的意義。此乃 Blarse Pascal 言:「今天要好好地 生活,正如明天就要死去」;死亡這一件事實,告訴了學生一點:你應該 好好地把握現在。

11.3.5 教師鼓勵學生投身於「對話」中,以便獨立思考;知識的獲得要靠主動的 努力,不可以將心思或心靈關閉,要不斷尋求比自己所已擁有的更深刻 的真理。

11.3.6 Martin Buber 像 Gabriel Marcel 一樣,認為目前的學校,形式應該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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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須保留一些設施~圖書館、禮堂、體育館、操場~教師與學生間的良 好互動。

※ 海德格:哲學的開端和終結,既非理性,亦非邏輯,而是驚奇:「驚奇一 事瀰漫於哲學,也維繫了哲學……邏輯只是我們思考方法的一種解釋而已

……。」

12、邏輯分析與教育

12.1 邏輯與心理學:教師在接受訓練時,為什麼總是講授那麼多心理學,卻只 講一點點邏輯。

12.1.1 理由:

(1)研究個體行為的心理學,能告訴教師許多學生的行為可能如何的重要事項。

(2)心理學家一向總是對教育有興趣;而邏輯學家自中世紀以來,便普遍忽視 教育。

(3)心理學研究思想實際發生的過程;而形式邏輯所思考者只是由思想產生之 觀念或推理之形式,故其對教師所欲解決的問題,較少援用性。

12.1.2 但是:

(1)心理學研究的是思想的實際過程;而形式邏輯卻提供了理性的形式,以便 組織思想的結果。

(2)邏輯觀點言,首要在獲得正確的結論;而培植這種念頭並增進知識,是教 學之任務所在,教師可以對那些做邏輯思考的學生,也即是能得出正確結 論的,給予獎賞,而學生在最初的一段時間裡,可能會為了欲得獎賞而做 邏輯的思考,因而有了豐碩的收穫。

(3)邏輯的知識和訓練都能影響一個人的行為~理性、具智慧的理解力。

12.1.3 在教育中常問到這樣問題:基於教材本身的秩序來引介教育內容比較好 呢?或是依學習者的發展階段來引介比較好?例如:物理學的研究應該在 代數之後呢(邏輯的秩序),或者只要學習者準備好,不論什麼時間都可 以(心理的秩序)?

教材的邏輯式呈現,乃基於這一個理論:邏輯的秩序早已就在教材之中;

例如:代數學包含許多部分,我們應該先學習了某些部分,才能了解其它 部分;我們也必須先懂得代數,才能理解物理學中的某些運算。

12.1.4 心理的秩序是要把教材和學生的目的、興趣和經驗聯結起來;學習的過程 雖由教師巧妙地運作,卻由學習者發動,他的興趣被激發,他的反省能力 受到挑戰,他的好奇心得到了滿足;學生和教材之間「交互作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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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邏輯的和心理的秩序不應對立,而應攜手並進;John Dewey 將「心 理的和邏輯的」分別與「過程和產品」視為同一;他認為,心理的過程是了 解邏輯形式之教材的方法;對學習者而言,後者是要達成的理想,而非前 進的起點:學習的過程是「已被經驗者之進步的發展,發展成更完全、更 豐富也更有組織的形式,以逐漸使所呈現之教材趨近於老練而成熟的個 人」(J. Dewey 《經驗和教育》Experience and Education, New York 1954, P.87)

12.2 J. Dewey 言:所謂探究,就是解決有問題的情境。

12.2.1

(1)所有的思想都是對某種無法以本能或舊例來克服之困難的反應。

(2)學習過程中所應賦予的意義。

(3)找尋資料解決問題

(4)評量每一種可能性與事實相吻合的程度。

(5)將比較有可能成立的假設加以試驗,推演其可能的結論,檢證結論是否合 理。

(6)我們把客觀證驗過的假設統合起來。

12.2.2 基於此一思考,所具之特色:

(1)它是科學的:界定問題、蒐集資料、提出假設、預測結論、檢證結論、統合起 來。

(2)它是批判的:可供選擇的可能性、多檢驗事實、反省思考此一邏輯性。

12.3 教學中的邏輯:邏輯可以應用於教學活動,教學的活動可以說包含三個變 項:

12.3.1 教師的行為,此為「自變項」~包含了「語言的」「表演的」「表現的」活動 學生的行為,此為「依變項」;

各種假定實體,例如:記憶、信念、需求和推論等等,此為「中介變項」。

12.3.2 語言的活動分為:

邏輯的運作;例如:界定、分類、解說……

指導的運作:教導學生做他們將要做的,例如:寫板書、朗誦詩歌、背九 九乘法表……

訓導的運作:例如:獎賞、責備、安慰等等。

12.3.3 表演的活動是屬於肌肉肢體,例如:運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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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 表現的活動則顯示了教師的心理狀態,藉著臉部表情、聲調、身體的動作 等等來表達。

12.3.5 學習者做了許多語言的動作,例如:邏輯運作,目的在於指明學生了解 他被教的是什麼?指導性和訓育性的動作,學生之行為所做甚少,此為 教師典型的責任。

12.3.6 當學生做表演性活動時,通常只是自己練習,例如:參加體育活動;不 是為了指導別人。

12.3.7 學生也有表現的行為,例如:微笑、縐眉頭、意氣消沈、肅然端坐等等。

12.4 分析和語言:哲學之分析的表徵是它對邏輯和語言的關心,其目的是在釐 清思想。

12.4.1 Ludwig Wittgenstein 維根斯坦,曾適切地加以描述:《邏輯哲學論》

「哲學的目標是思想之邏輯的釐清」

「哲學不是理論,而是活動」

「哲學的作品主要的是引述他人的話」

「哲學的結果不是一連串的『哲學主張』,而是使得主張明晰」

「哲學應該懂得釐清思想並明確地界定思想,否則思想將和它前此一樣的 缺乏明確性而顯得模糊不清」(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 Humanities Press, New York, 1955, P.77。)

分析哲學家堅決認為,在我們意圖整理並解釋已知事實的過程中,哲學的 問題便產生了;分析所擔任的角色,主要便是診療方面的:顯示概念混淆 之根源,以釐清思路。

12.4.2 分析法很容易地就被應用於教育的研究;做為一種學科或知識的一支,

教育實具有高度的實際性,因為它所研究的過程(即被教育的過程)是 每個人生活上的一般經驗;凡在教育全體之研究中,其為真者,在它的 哲學中亦為真;教育哲學的問題和語言,大部分是屬於普通生活上的問 題和語言。同時,有些發生於教育討論中的基本概念,也出現於許多探究 的領域中,例如:心理學、社會學、經濟學。

12.5 教學:傳統定義(傳授知識、技能的訓練、予以教導);

教學是一種「有意向的活動」;

完善的教學:連續性,把所教的予以有計劃的實用化,成形的概念 等等。

平等:教育機會平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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