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平科技大學
2017 高中職智慧型機器人與感測實務應用競賽
一、 活動日期:106 年 12 月 23 日(六)。
二、 活動目的
希望藉由智慧型機器人與感測實務應用競賽,激發學生對程式設計的興趣 與信心,並提供高中職教師與學生相互觀摩與討論程式設計學習經驗的機 會。
三、 活動型式
四、 本屆共舉辦兩類型競賽(競爭積分賽及障礙競速賽),競賽採各別報名參加(可 同時報名兩類型競賽),競賽活動每隊學生成員以 2-5 人(含老師)為限,指導 老師以 2 人為限。
五、 參加條件
1. 高中職在學學生。
2. 須自行具備 LEGO 機器人、電腦、手機(具備藍芽功能)。
六、 活動地點:修平科技大學崇禮堂。
七、 活動內容與行程表
日期
時間 12 月 23 日(六)
08:00~09:00 報到
09:00~10:00 競賽規則講解說明、現場調教 10:00~10:30 賽程抽籤
10:30~11:00 預賽(不計成績)
競爭積分賽 障礙競速賽 11:00~12:00 第一輪競賽 第一輪競賽 12:00~13:00 午餐(休息) 午餐(休息)
13:00~14:00 第二輪競賽 第二輪競賽 14:00~15:00 第三輪競賽 15:00~15:30 成績統計及意見交流
15:30~16:00 頒獎及合照
八、 競賽詳細規則辦法 一、 競爭積分賽
1. 機器人的規格與限制
(1) 限用 Lego 系列(含 NXT、EV3、兩種混搭組合、或 3D 列印連接組件)樂高機器人,
每一參賽機器人總重量不得高於 1000 克,不限主機及馬達數量。(註: 萬向輪 非 Lego 系列組件,不得使用)
(2) 競賽隊伍須自備參賽機器人及其他所需之器材,為維持競賽公平性,機器人之 機構材質及感應器皆以(1)項所述元件為限制、控制軟體(韌體及程式語言)及 感應器種類均不設限,參賽機器人須採無線遙控方式控制樂高機器人(如藍芽 手機遙控)。
(3) 競賽隊伍將登錄參賽機器人照片,不得中途借用他隊作品,競賽中得依需求改 變參賽機器人設計,但不得仿製他隊作品,違反者得由裁判取消該場次出賽資 格。
(4) 比賽當天,參賽隊伍需自備所需之比賽器材、電腦及軟體。
2. 分數計算
(1) 每一組比賽時間為 2 分鐘,參賽機器人需先驗證重量,然後將機器人放置於黃 色起點區預備。參賽機器人走出黃色起點區,才列入正式比賽,開始後 1 分 30 秒內機器人必須進入主場地,否則判定出局,並停止計分,參賽時間結束仍留 在主競賽場中,得 30 分。
(2) 每掉一個零件(元件與主體失連狀況)扣 10 分,直接推出一個對手得 10 分(以 直接推出對手的機器人獲得,若兩人合力推出對手時,由裁判判定平分得分)。
(3) 進入比賽主場前的引道上置有兩正方體障礙物,完全推落引道可各得 10 分。
(4) 比賽主場中有加分罐 6 個,直接推出主競賽場,每一個加分罐得 5 分(以直接 推出加分罐的機器人獲得),主場地中央並設有寶物 1 個,直接推出者可加 20 分,障礙木條不計分。
(5) 每一組必須出賽 3 場,總分為 3 場比賽分數的加總,參賽選手可一或兩人遙控 機器人,其餘非遙控人員應退出場地管制範圍。
(6) 機器人在競賽中,若進入主場地前驅動輪碰到地面(可以懸空),該機器人將被 判定出局,並停止計分。機器人進入主競賽場地後,若所有驅動輪皆退出主競 賽場地(含斜坡),該機器人將被判定出局,並停止計分。
(7) 參賽選手於競賽中觸碰參賽中任何機器人,該選手於該場比賽將喪失資格不予 計分。
(8) 參賽機器人於競賽中失去動力(如電力耗盡、傾倒、無法繼續操控時),得由 裁判移出場外,並被判定出局及停止計分。
(9) 單場比賽分數低於 0 分者均以 0 分計算。
(10) 每階段比賽結束時,選手須立即停止機器人,並由工作人員依機器人已完 成的任務計分。
3. 名次
(1) 以總分最高者為冠軍取一名、亞軍取二名、及季軍取三名,將分別頒發獎金(分 別 10,000、5,000 及 3,000 元)、獎狀與獎座,同分時必須加賽至分出勝負,
獲勝者保留原等級獲獎,敗者降至下一級獲獎名次處理。
(2) 總分 70 分以上(含)將獲頒佳作,總分 100 分以上(含)將獲頒優勝獎狀鼓勵。
4. 其它規定
(1) 比賽時若因大會的場地因素而導致比賽無法順利進行;或因突發因素而無法判 定成績;則由裁判判定重賽,選手不得異議。若是選手認為因大會場地因素而 影響其成績者,參賽選手得當場提出異議要求重賽,由裁判判定該回合是否重 賽,賽後提出則不予受理。若經裁判認定重賽時,以成績較優者為準。
(2) 選手如遇有任何疑議,應於比賽時立即向裁判當場提出,由裁判進行處理或判 決,一旦選手離開比賽場地,則不受理事後提出之異議。如有意見分歧或是規 則認知上之差異,以裁判團最終決議為準(必要時由裁判參考活動錄影,判定 結果,若錄影無法舉證違反已判決之結果,將維持原結果)。
(3) 若競賽規則有未盡事宜或異動,主辦單位有權變更,上網公告;並以活動當日 裁判團公佈為準。裁判團有對競賽規則之最終解釋權。
5.
競賽場地
ps. 進入主場地的引導中,上圖灰色 30x30 公分拼裝地墊高 2 公分,其餘拼裝地墊高 1 公分。 進入主場地前會有一正方體(10x10x4 公分,拼裝地墊材質)障礙物。
主競賽邊線 直徑10公分圓形加分罐 高160公分、寬140公分六角形場地
二、障礙競速積分賽
1. 機器人的規格與限制
(1) 限用 Lego 系列(含 NXT、EV3、兩種混搭組合、或 3D 列印連接組件)樂高機器人,
每一參賽機器人總重量不限,亦不限主機及馬達數量。(註:萬向輪非 Lego 系列組 件,不得使用)
(2) 競賽隊伍須自備參賽機器人及其他所需之器材,為維持競賽公平性,機器人之 機構材質及感應器皆以(1)項所述元件為限制、控制軟體(韌體及程式語言)及感應 器種類均不設限,參賽機器人須採無線遙控方式控制樂高機器人(如藍芽手機遙 控)。
(3) 競賽隊伍將登錄參賽機器人照片,不得中途借用他隊作品,競賽中得依需求改 變參賽機器人設計,但不得仿製他隊作品,違反者得由裁判取消該場次出賽資格。
(4) 比賽當天,參賽隊伍需自備所需之比賽器材、電腦及軟體。
2.分數計算
(1) 每一組參賽作品依參賽報名順序,輪流上場競技,開始時將機器人放置於黃色 起點區預備。參賽機器人走出黃色起點區,才列入正式比賽計時,當機器人(全部 輪子)走回起點區時,完成競速任務,並列記所費賽程時間為成績。若機器人於 3 分鐘內未回到起點區,則判定違例,成績以 180 秒列記。
(2) 參賽機器人將競賽跑道上之每個正方體障礙物完全推落地面,可得 10 分。
(3) 參賽機器人若於競速過程中發生零件掉落,則最後成績扣 20 分。
(4) 參賽機器人正式計時進行賽程後,若機器人任何輪子接觸到地面,則判任務失 敗,並停止計時,績分以當此出賽已的分數列記,計時以 180 秒列記。
(5) 每一組必須出賽 2 場,總分為 2 場比賽積分及秒數分別加總,參賽選手可一或 兩人遙控機器人,其餘非遙控人員應退出場地管制範圍。
(6) 參賽選手於競賽中觸碰參賽中任何機器人,該選手於該場比賽將喪失資格不予 計分。
(7) 參賽機器人於競賽中失去動力(如電力耗盡、傾倒、無法繼續操控時),得由 裁判移出場外,並判定任務失敗及停止計時,績分以當此出賽已的分數列記,計時 以 180 秒列記。
(8) 單場比賽若無法在 3 分鐘內完成者,績分以當此出賽已的分數列記,計時以 180 秒列記。
(9) 每階段比賽結束時,選手須立即停止機器人,並由工作人員依機器人已完成的 任務計分。
3. 名次
(1) 績分加總由高至低排序,成績以績分為主,同績分者以秒數較少者優先,成績 優者獲得冠軍(取一名)、依次為亞軍(取二名)、及季軍(取三名),將分別頒發獎金
(分別 10,000、5,000 及 3,000 元)、獎狀與獎座,同成績時且超出同等級獲獎名額 時必須加賽至分出勝負,獲勝者保留原等級獲獎,敗者降至下一級獲獎名次處理。
(2) 總分前 60%以內(含)將獲頒佳作,總分 40%以內(含)將獲頒優勝獎狀鼓勵。
3.其它規定
(1) 比賽時若因大會的場地因素而導致比賽無法順利進行;或因突發因素而無法判 定成績;則由裁判判定重賽,選手不得異議。若是選手認為因大會場地因素而影響 其成績者,參賽選手得當場提出異議要求重賽,由裁判判定該回合是否重賽,賽後 提出則不予受理。若經裁判認定重賽時,以成績較優者為準。
(2) 選手如遇有任何疑議,應於比賽時立即向裁判當場提出,由裁判進行處理或判 決,一旦選手離開比賽場地,則不受理事後提出之異議。如有意見分歧或是規則認 知上之差異,以裁判團最終決議為準(必要時由裁判參考活動錄影,判定結果,若 錄影無法舉證違反已判決之結果,將維持原結果)。
(3) 若競賽規則有未盡事宜或異動,主辦單位有權變更,上網公告;並以活動當日 裁判團公佈為準。裁判團有對競賽規則之最終解釋權。
4.競賽場地
ps. 進入主場地的引導中,上圖灰色 30x30 公分拼裝地墊高 3 公分,其餘拼裝地墊高 2 公分。 上圖籃色區為 正方體(10x10x10 公分,拼裝地墊材質)障礙物。窄橋區為 20x30 公分拼裝地墊。
九、 其他資訊
競爭積分賽 障礙競速賽 1.報名方式: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競爭積分賽:http://signup.hust.edu.tw/content.asp?actno=2613 障礙競速賽:http://signup.hust.edu.tw/content.asp?actno=2614 2.本次活動全程免費。
3.本次活動無提供交通工具與住宿。
4.聯絡人:陳幸宜 小姐 04-24961100 轉 3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