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學年度
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 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1
報名系統操作說明會
主辦單位
:簡報大綱
一、重要日程 二、重要事項
三、招生學校資料查詢系統 四、免登記資格審查勾選系統 五、資格審查系統
六、集體繳費名單勾選系統
七、繳款單列印及繳款帳號查詢系統 八、繳費狀態查詢系統
九、個人總成績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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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日程
項目 時程
高中職免登記資格審查勾選作業
110.5.10(00~110.5.14(一 )10 : 五 )17 : 00
考生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
110.5.20(四 )10 : 00~110.6.9( 三 )17 :
00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110.6.29(二 )10 : 00 起
繳費
集體繳費:
110.7.8(
四 )10 : 00 ~
110.7.12(一 )17 : 00 個別繳費:
110.7.13(
二 )10 :
00~110.7.19(
一 )24 : 00
【便利商店繳費至 110.7.14( 三 ) 止】
實際招生名額及各招生群 ( 類 ) 別之校系 科 ( 組 ) 、學程考科成績權重組合人數累
計表公告
110.7.22(四 )10 : 00 起
個人總成績查詢
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110.7.22(00~110.7.27(四 )10 : 二 )17 : 00
錄取公告及分發結果查詢
110.8.3(二 )10 : 00 起
二、重要事項 - 110 學年度重大變革事項
110 學年度參加本招生登記分發考生之 110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 一入學測驗之各科目原始成績最低標準,由原「總分數非 0
分者」,修訂為「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之各科目原始成績 有 2 科目 ( 含 ) 以上 0 分 ( 含因違反統一入學測驗試場規則應 扣減分數後合計為 0 分 ) 者,不得登記參加有提供一般生名額 之校系科 ( 組 ) 、學程分發 」;
惟符合特種生身分,登記參加有提供所具特種生身分招生名 額之校系科 ( 組 ) 、學程分發者,不受此限;跨群 ( 類 ) 考生 採計之科目為就其所選填登記志願所屬招生群 ( 類 ) 別採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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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項 - 招生簡章修訂事項
依教育部 110 年 2 月 22 日臺教技(二)字第 1100019969 號函核 定,「和春技術學院」招生名額修訂如下 :
※ 和春技術學院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 1 ) 招生類別「 02 動力機械群」一般生 3 名、原住民生1 名(志願代碼02102),修正為 0 名
( 2 ) 招生類別「 03 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一般生 2名、退伍軍人 1名、僑生 1 名、境外科 技人才
子女 1名、蒙藏生1 名及政府派外子女1 名(志願代碼03137),修正為0 名
( 3 ) 招生類別「 04 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一般生 1名(志願代碼 04227),修正為 0 名
※ 和春技術學院餐飲管理系:
( 1 ) 招生類別「 17 餐旅群」一般生 5名、原住民生 1 名、退伍軍人1 名、僑生1 名、境 外科技人
才子女1 名、蒙藏生1 名及政府派外子女1 名(志願代碼17340),修正為0 名
※ 和春技術學院流行時尚造型設計系:
( 1 ) 招生類別「 07 設計群」一般生 1名(志願代碼 07197),修正為 0 名
( 2 ) 招生類別「 13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一般生3 名、原住民生1 名、退伍軍人1 名、僑 生1 名、境
外科技人才子女 1 名、蒙藏生 1 名及政府派外子女1 名(志願代碼13112),修正為0 名
( 3 ) 招生類別「 17 餐旅群」一般生 1名(志願代碼 17339),修正為 0 名
二、重要事項 (1/10)
1.免登記資格審查名單,各校請於
110 年 5 月 10 日 ( 星期 一 )10:00 起至 110 年 5 月 14 日 ( 星期五 )17:00 止,上網登入
系統完成勾選。
除休學、退學、轉學之考生無須勾選外,其餘欲參加本招 生之考生 ( 包含具特種身分之考生 ) 皆須勾選。
高中職學校普通科應屆畢業學生,不具有本招生報名資 格,請貴校勿勾選為免登記資格審查名單。
未在學校勾選名單內之考生,一律須自行上網登錄參加登 記資格審查 ( 休學、退學及高中職學校普通科應屆畢業考
資 格 審 查 繳 費
個人總成績查詢 &
各權重組合人數累 計表公告
登 記 志 願 網 路 選 填 錄 取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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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項 (2/10)
2.考生若另具特種生身分,則均須在 110 年 5 月 20 日 ( 星期
四 )10:00 起至 110 年 6 月 9 日 ( 星期三 )17:00 止,上網登錄資料 並將證明文件於 110 年 6 月 9 日前 ( 郵戳為憑 ) 寄送本委員會審 查。
除由僑務委員會所開立之「升學考試之優待證明」須交正本 外,其餘皆繳交影本即可。
考生於資格審查系統登錄完成並確定送出後,請儲存或列印
「完成資格審查資料登錄確認單」,自行留存備查。
通過 110 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原住民身分審查考 生,仍須於本招生資格審查期間上網登錄原住民之身分與文 化及語言能力合格證明等資料。經本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始 得享有原住民身分之加分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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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項 (3/10)
以原住民之特種生身分參加本招生者,僅須於資格審查期間至 本委員會網站「資格審查系統」登錄「原住民身分」與「文化 及語言能力合格證明」等資料,無須繳寄「戶籍資料證明文 件」與「文化及語言能力合格證明書」,本委員會將透過「內 政部電子查驗機制系統」及「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及語 言能力證明資料庫平台」,取得考生戶籍資料及文化及語言能 力合格證明,以作為辨識、審查之依據。請考生務必以上述方 式辦理審查,審查通過後始具原住民特種生加分優待資格,逾 期不予受理。
所 有 申 請 特 種 生 身 分 考 生 均 須 於 110 年 6 月 29 日 ( 星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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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項 (4/10)
3.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考生身分審查 :
報名「 110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或「 110 學年度四 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已出具證明且通過審查並登錄列冊之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即享有登記費免繳或減免 60% , 無須繳寄證明文件至本委員會審查。
未於報名「 110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或「 110 學年 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時,取得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 分資格考生,須於資格審查期間內上網登錄並繳寄相關證明文 件至本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審查通過者,本招生登記費,低收 入戶考生可免繳、中低收入戶考生減免 60% 。
所有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考生均須於 110 年 6 月 29 日 ( 星期 二 ) 10:00 起,至本委員會網站「資格審查結果公告系統」,確 認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未確認而致影響自身權益者,
其後果由報名考生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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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項 (5/10)
4. 集體繳費由原統測集體報名單位辦理,請於
110 年 7 月 6 日 ( 星期 二 )10:00 起至 110 年 7 月 12 日 ( 星期一 )17:00 止,
上網登錄集繳 意願;若有意願辦理集繳,請於上述時間內完成繳費名單勾選及繳 費。 限透過金融單位匯款,本委員會提供每位考生 5 元之作業費給集繳單位
集繳名單勾選作業,確定送出後即不得更改,即使金額相同亦不能更改 名單,務必確認資料正確後再送出。
不辦理集繳之學校 ( 或未參加所屬學校集體繳費之考生 ) ,請提醒並輔導 考生務必於個別繳費規定期間內進行繳費。
5. 個別繳費之考生,請於 110 年 7 月 13 日 ( 星期二 )10:00 起至 110 年
7 月 19 日 ( 星期一 )24:00 止【便利商店繳費僅至 110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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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項 (6/10)
6.
參加集體或個別繳費考生,均務必於繳費規定期限內上網查詢繳費 狀態,如獲系統回應「繳費成功」者,即表示已完成繳費,及參加 本招生之登記分發;如達最低登記標準者,即具有上網選填登記志 願資格。
7.繳費成功之考生應於 110 年 7 月 22 日 ( 星期四 )10:00 起,至本委員 會網站登入「個人總成績查詢系統」查詢個人總成績【依身分別、
招生群 ( 類 ) 別之校系科 ( 組 ) 、學程考科成績權重組合】,本委員 會不另寄發總成績單。※本系統僅做為網路選填登記志願輔助參考 之用,不具任何落點模擬功能。
8.各招生群 ( 類 ) 別之校系科 ( 組 ) 、學程考科成績權重組合人數累計 表,於 110 年 7 月 22 日 ( 星期四 )10:00 起於本委員會網站公告,作 為考生選填登記志願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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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項 (7/10)
9. 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
時間 :110 年 7 月 22 日 ( 星期四 )10:00 起至 110 年 7 月 27 日 ( 星 期二 )17:00 止。
登記志願資格:通過本招生登記資格且繳費成功 ( 含免繳費考 生 ) ,及未在其他招生管道錄取報到。
最低登記標準:考生之 110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之各科目 原始成績有 2 科目 ( 含 ) 以上 0 分 ( 含因違反統一入學測驗試場規 則應扣減分數後合計為 0 分 ) 者,不得登記參加有提供一般生名額 之校系科 ( 組 ) 、學程分發;惟符合特種生身分,登記參加有提供 所具特種生身分招生名額之校系科 ( 組 ) 、學程分發者,不受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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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項 (8/10)
本委員會將於 110 年 7 月 8 日 ( 星期四 )10:00 起至 110 年 7 月 19 日 ( 星期一 )17:00 止,開放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練習版」,考生可 至本委員會網站登入練習熟悉介面流程或試填志願順序。惟本項服務 僅作為網路選填登記志願之參考,並非志願落點模擬,亦不作為分發 之依據。
考生須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統一入學測驗准考證號碼 及自行設定通之行碼後,即可登入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選填登記 志願確定送出後,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
考生於其所參加之各群 ( 類 ) 內【含單群 ( 類 ) 及跨群 ( 類 ) 】,可選 填登記校系科 ( 組)、學程之志願總數最多以 199 個為限。
考生必須看到系統畫面顯示「您已完成網路選填登記志願」之訊息並 產生 「志願表」才算完成網路選填登記志願。「志願表」為考生完成 網路選填登記志願之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下載儲存至電腦或列印並 妥善保存,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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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項 (9/10)
考生若已上網選填登記但僅暫存志願,卻未於規定時間內將志願確定 送出,本委員會將以考生最後暫存於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內之志願 選填資料作為最後分發之依據。
10.
已在先前招生管道錄取報到者,不得再參加本招生;若已繳登記費 者,則不予退費,且不得參加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11. 110 年 8 月 3 日 ( 星期二 )10:00 起,考生可至本委員會網站「分發結 果查詢系統」查詢分發結果,統測集報之高中職學校可至系統下載 考生之分發名單。
12.
建議考生請勿使用手機或平版電腦登入使用本招生各系統,避免畫 面資訊閱覽不完全,漏登資料而影響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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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項 (10/10)
考生首次登入本招生系統請閱讀
「隱私權保護政策聲明」內容,
並勾選核取方塊,勾選後進行系 統操作。
考生端登入系統 - 隱私權保護政策聲明
三、招生學校資料查詢系統
系統簡介:提供各項查詢條件,讓考生依個人之選擇,查詢出符合條件 之相關校系科 ( 組 ) 、學程,以達方便有效的查詢方式。
查詢網址:從本委員會首頁 (
https://www.jctv.ntut.edu.tw/union42/)點選
左側「 6. 簡章查詢與下載」內「 110 學年度學校資料查詢系
統 」。
17
三、招生學校資料查詢系統 - 操作介面
三、招生學校資料查詢系統 - 查詢結果頁面
本簡章公告之各校系科
( 組 ) 、學程預定招生名
額,如因其他招生管道缺額
或增額致使本招生之預定招
生名額有所增減時,將於
110 年 7 月 22 日 ( 星期
四 )10 : 00 起在本委員會
網站公告實際招生名額,並
據以辦理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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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學校資料查詢系統 - 權重組合查詢結果頁
面 考生可查詢統測各科目
成績採計權重相同之校
系科 ( 組 ) 、學程組
合,作為後續選填志願
參考。
三、招生學校資料查詢系統 - 各招生群 ( 類 ) 別權重組合代碼 對
應統測各科目採計權重一覽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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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免登記資格審查勾選系統 - 登入系統
注意事項: 1. 請貴校於
110年 5 月 10 日 ( 星期一 )10:00 起至 110 年 5 月 14 日 ( 星期五 )
17:00止,
確認及勾選欲參加本招生之應屆畢業生並確定送出。
2.
經本系統勾選之考生僅免除登記資格審查,考生若另具「特種生身分」
或「統測或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報名後新通過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
請貴校轉知考生務必於資格審查期間上網登錄資料並繳寄證件至本委員會 審查。
請依「報名試務 單位基本資料維 護系統」之帳號 密碼登入
四、免登記資格審查勾選系統 - 勾選考生名單
系統已載入 110 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資格審查匯入之考生名單,若考生名 單無須更動可直接點選「儲存」即可,每間班級都須儲存才可進行確定送出。
1. 請先選擇班 級
2. 請勾選免登記資格審查考生
3. 勾選完畢請點「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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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免登記資格審查勾選系統 - 考生資料下載
勾選完畢後 ( 每間班級都須儲存 ) ,學校可匯出「須登記資格審查考生 ( 未被勾選
考生 ) 」或「全校考生」名單,確認勾選資料是否有誤,若須更動請再返回上一
步驟進行修正,修正完畢請務必再點選「儲存」。
四、免登記資格審查勾選系統 - 資料確認送出
考生名單勾選完成後,請仔細閱讀注 意事項,並確定資料無誤後請點選
「資料確定送出」,一旦送出即無法 再修改任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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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免登記資格審查勾選系統 - 報表列印
完成確定送出後,請下載表 A1 列印並核章後,以限時掛號寄送 本委員會備查。
四、免登記資格審查勾選系統 - 查詢申請特種生學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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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免登記資格審查勾選系統 - 報表 A1( 樣 張 )
請將此 A1 總表,經承辦人及教 務主管核章後,於 110.5.14 前 郵寄至本委員會備查。
四、免登記資格審查勾選系統 - 新增名單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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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系統 - 登入系統
注意事項 : 登錄時間 -
110
年 5 月 20 日 ( 星期四 )10: 00 起至 110 年 6 月 9 日 ( 星期三 ) 17:00 止
(1)110
年 6 月 9 日 ( 星期三 ) 前繳寄審查資料
(以郵戳為憑 )
(2)110
年 6 月 29 日 ( 星期二 ) 10:00 公告資格審查結果
考生輸入資料
五、資格審查系統 - 選擇登記資格
請考生依據本身所具 資格選取,若具備 2 種以上資格,選擇一 種資格登錄報名即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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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系統 - 登記資格條款
考生可點選下載「登 記資格條款」 (PDF 檔 ) 確認所具登記資 格。
五、資格審查系統 - 考生已具有登記資格
1.若考生登入系統時顯示
「您已具有本招生之一般生 登記資格」訊息,即表示已 通過登記資格審查,請詳閱 相關注意事項後即可直接進 行下一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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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系統 - 選擇特種身分 (1/2)
考生如不具備特種身 分,請選擇不具備即可
五、資格審查系統 - 選擇特種身分 (2/2)
考生如具備特種身分,請選擇 所具備之身分,並填寫或勾選 相關特種身分之詳細資料,考 生若同時具有兩種以上之特種 生身分時,可多重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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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系統 - 選擇繳費身分
1.考生若為統測或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報名後新通過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請於 「繳費註記」欄位選擇所具備之繳費身分 ( 如圖 1) 。
2.若考生都不具備請於「繳費註記」欄位選擇一般生即可。
3.考生也可於此欄位確認是否已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如已在統測或四技二專 甄選入學報名時已認列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登入後系統即於此欄位顯示考 生目前已具備之繳費身分 ( 如圖 2 、 3) 。
圖 1
圖 2
圖 3
五、資格審查系統 - 填寫考生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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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系統 - 資料填寫完成
考生填寫完所有資料後,
請點選「填寫完成」按 鈕,進行資料確定送出。
五、資格審查系統 - 資料確定送出
請考生詳細核對所填寫資料,如欲修改可點選「回上一頁修改」,系統將返回前一 步驟。若考生確定資料無誤,請點選「確定送出」按鈕,此時系統會出現提示訊 息,提醒考生資料一經確定送出即無法更改。若考生確定不再更改資料,請點選
「確認」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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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系統 - 確定送出訊息
考生點選「確定送出」並確認後,系統會出 現完成資格審查之訊息,此時資料已無法做 任何更動請考生點選確認進行下一步驟。
五、資格審查系統 - 下載黏貼表單、信封封面
資料確定送出後,請點選「下載黏貼表單」
及「下載資格審查專用信封封面」,再列印 系統所產生之黏貼單,並貼妥或釘附應繳交 審驗之相關證明後,於 110 年 6 月 9 日前,
以限時掛號郵件寄至本委員會,逾期 ( 郵戳 為憑 ) 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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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系統 - 繳寄文件
考生所須繳交之證件,依據考生所選取之登 記資格、特種身分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身分顯示於「繳寄文件」。
五、資格審查系統 - 查詢收件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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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系統 - 下載留存完成資格審查系統資料登錄確認 單
考生可點選下載留存「完成資格 審查系統資料登錄確認單」,本 確認單僅代表考生完成資格審查 系統登錄確定送出作業,請考生 務必於 110 年 6 月 9 日(星期 三)前 ( 郵戳為憑 ) ,將相關證 明文件郵寄至本委員會進行審查 作業(僅申請原住民特種身分考 生無須繳寄證明文件 )
五、資格審查系統 - 僅申請原住民特種生
僅申請原住民特種身分考生無須 繳寄證明文件,考生可點選下載 留存「完成資格審查系統資料登 錄確認單」,代表考生完成原住 民特種生資料登錄確定送出作業
45
五、資格審查系統 - 完成資格審查系統資料登錄確認單 ( 樣
張 )
五、資格審查系統 - 資格審查專用信封封面 ( 樣
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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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系統 - 資格審查證件黏貼單樣張
六、集體繳費名單勾選系統 - 登入系統
注意事項:請於
110年 7 月 6 日 ( 星期二 )10:00 起至 110 年 7 月 12 日 ( 星期 一 )17:00 止,
至系統勾選參加集繳意願,若有意願辦理集繳請於
110年 7 月 12 日 ( 星期
一 )17:00 前完成繳費名單勾選並繳費。
請依「報名試務 單位基本資料維 護系統」之帳號 密碼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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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集體繳費名單勾選系統 - 勾選參加意願
請勾選參加意願
,確定意願送出 後即不得更改。
六、集體繳費名單勾選系統 - 集繳名單勾選
1.請先選擇班級
2.請勾選集體繳費考 生
3.輔助按鈕,加速勾選作業,勾選完畢 請按「儲存」,每間班級都須儲存才可 進行確定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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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集體繳費名單勾選系統 - 集繳名單查詢下載
勾選完畢後 ( 每間班級都須儲存 ) ,學校 可匯出「已勾選集繳名單」或「統測集 報具備本招生登記資格名單」,請務必 仔細確認勾選之集繳名單是否有誤,若 須更動請再返回上一步驟進行修正,修 正完畢請務必再點選「儲存」。
六、集體繳費名單勾選系統 - 集繳單位確認
系統自動統計繳 費人數,並扣除 低收入戶繳費人 數及計算作業費 與實際應繳金 額。
考生集繳名單勾選完成後,請務 必再次確認勾選資料,確認無誤 後請點選「單位確定送出」,一 旦送出即無法再修改任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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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集體繳費名單勾選系統 - 列印集繳確認單
確定送出後請下載列印集體繳 費確認單,經承辦人及教務主 管核章後,於 110.7.12 前傳真 至本委員會。
六、集體繳費名單勾選系統 - 列印繳費單
於此可下載 臺銀繳費單
請選擇一種繳款方式,並 請於繳款期限內完成繳
費。 於此可查詢是
否繳費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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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集體繳費名單勾選系統 -
考生繳費及志願登記狀態查詢 學校可於個別繳費及網路選填登記志願期間,於本系統點選「考生繳費及志
願登記狀態查詢」,查詢辦理個別繳費考生之繳費狀態及考生是否確實完成
選填登記志願,以利追蹤輔導。
六、集體繳費名單勾選系統 - 臺灣銀行臨櫃繳款單 ( 樣
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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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集體繳費名單勾選系統 - 集體繳費確認單 ( 樣 張 )
請將此集體繳費確認單,
經承辦人及教務主管核章後,
於 110.7.12 前傳真至本委員 會。
七、繳款單列印及繳款帳號查詢系統 - 登入系統
注意事項 : 考生若所屬高中職學校未辦理集體繳費或未參加所屬高中職學校集體繳 費,
一律使用個別繳費方式進行繳費,繳費成功才可進行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繳費失敗常見原因:
考生輸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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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繳款單列印及繳款帳號查詢系統 - 繳款單下載介面
上方出現考生之繳款帳號,請考生詳細閱讀下方之注意事項。本系統提供「便利商店繳款單」
及「臺灣銀行繳款單」下載。考生若欲至其他金融機構 ( 含郵局 ) 或使用 ATM 轉帳繳費,可下 載「其他金融機構繳款資訊」,以便辦理跨行繳費作業。
七、繳款單列印及繳款帳號查詢系統 - 超商繳費單 ( 樣 張 )
若欲前往便利商店繳費者,點選「下載便利商店繳款單」,並閱讀「便利商店繳款注意事項」後,即可產生便利商店繳款單。請注意,因便利商店繳款單上有條碼,建議使用雷射印表機列 印。若無雷射印表機者,請將產生之檔案存入記憶卡或隨身碟後,帶至便利商店或影印店列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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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繳款單列印及繳款帳號查詢系統 - 臺銀繳費單 ( 樣 張 )
若欲至臺灣銀行各分行臨櫃繳款者,
點選「下載臺灣銀行繳款單」後,即 可產生臺灣銀行繳款單。
七、繳款單列印及繳款帳號查詢系統 - 其他繳費資訊 ( 樣
張 )
考生亦可下載其他金融機構繳款資 訊,至其他金融機構 ( 含郵局 ) 或使 用 ATM 轉帳進行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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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繳費狀態查詢系統 - 登入系統
注意事項 : 參加集體或個別繳費考生 ( 包含免繳費之低收入戶考生 ) ,均務必於繳費規定期 限
內上網查詢繳費狀態。如獲系統回應「繳費成功」者,即表示已完成繳費,及 參
加本招生之登記分發,如達最低登記標準者,即具有上網選填登記志願資格。
考生輸入資料
八、繳費狀態查詢系統 - 首次登入或未完成繳費畫面
1.繳費完成 2 小時後,請重新登入系統,若系統仍顯示尚未 繳費狀態,表示繳費尚未成功,請考生持繳款收執聯(收 據)到原繳款金融單位洽詢,或檢視 ATM 交易明細表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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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繳費狀態查詢系統 - 繳費成功畫面
登入系統後,如考生繳費成功,系統會於繳費 狀態欄位顯示繳費成功之訊息。考生可選擇儲 存或直接列印「繳費完成確認單」,確認單請 妥善保存以便備查。
八、繳費狀態查詢系統 - 繳費完成確認單 ( 樣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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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繳費狀態查詢系統 - 低收考生登入畫面
若為低收入戶考生,登入系統後即顯示繳費成 功之訊息,考生無須繳交登記費。
八、繳費狀態查詢系統 - 修改通訊聯絡資訊
考生如欲修改聯絡通訊資料請點選「修 改聯絡通訊資料」,並且輸入確定可聯 絡之通訊資料,完成填寫後點選「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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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個人總成績查詢系統 - 登入系統
考生輸入資料
九、個人總成績查詢系統 - 查詢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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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個人總成績查詢系統 - 各招生群 ( 類 ) 別權重組合代碼對 應統 測各科目採計權重一覽表下載
點選下載(PDF 檔 )
九、個人總成績查詢系統 - 各招生群 ( 類 ) 別之校系科 ( 組 ) 、學
程考科成績權重組合人數累計表下載
點選下載(PDF 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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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 首次登入設定通行碼
考生上網選填登記志願時,須輸入個人資料及自行設定之通行碼登入選填,
請轉知考生切勿將上述資料提供給他人使用或代為選填登記志願,以免引發 後續爭議。如果因此造成個人資料外洩或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考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將無 法進行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
1.
未通過登記資格審查
2.未成功繳交登記費
3.
已在其他招生管道錄取報到
4.一般生之 110 學年度統測 各科原始成績有 2 科目 ( 含 ) 以上 0 分
考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將無 法進行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
1.
未通過登記資格審查
2.未成功繳交登記費
3.
已在其他招生管道錄取報到
4.一般生之 110 學年度統測 各科原始成績有 2 科目 ( 含 )
以上 0 分 !
首次登入請先進 行設定通行碼
十、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 通行碼設定
通行碼設定長度應為 8~16 個 字元,需包含英文及數字,通 行碼設定完成後請儲存或列印 通行確認單並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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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 通行碼設定成功畫面
十、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 登入系統
通行碼設定完成後請考 生輸入身分證統一編 號、出生年月日、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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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 選填登記志願規定說明
首次登入,考生請詳細閱讀「選填登記 志願規則說明」,以免權益受損。
了解選填登記志願規則後,勾選下圖中 的核取方塊,並點選「同意,開始選填 登記志願」即可開始進行選填登記志 願。
十、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 操作介面
考生可點選此按鈕以調 整位於「已選取志願」
清單內的志願順序。
考生可直接輸入校系科
(組 ) 、學程志願代碼加入志 願。
點選此按鈕,則會 清除考生在「已選 取志願」清單內所 有的志願。
考生可在「可登記校系科(組)學程 志願」清單內,點選此按鈕加入志 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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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 查詢志願代碼
考生可點「 可登記群 ( 類 ) 所有校系科
(組)學程簡介 ( 查詢志願代碼 ) 」連結,
查詢志願代碼。
十、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 預覽志願
點選「預覽志願」後,會 顯示考生目前已選填之所 有志願清單。
點選「列印此頁」可列印預覽志願清 單,請注意,此清單非確定送出之志 願表,僅供參考。
81
十、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 暫存志願
在選填登記志願期間,考生可點選「暫存志 願」,此時會顯示提示訊息,請詳閱相關注意 事項,點選「確認」後,系統將暫存考生目前 所選填的志願清單,以利下次登入可再進行選 填登記志願操作。
十、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 登記志願確定送出 (1/3)
點選「登記志願確定送出」後,可開 始進行確認完成選填登記志願作業。
此時考生若未選滿 199 個志願數會出 現提示訊息,若確認不再繼續加選或 異動,請點選「確認」。
83
十、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 登記志願確定送出主畫面
(2/3)
志願清單 : 請考生務必詳細 核對所選填之志願 ( 含志願 序 )
請考生詳加閱讀注意事 項,以免權益受損。
十、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 志願確定送出 (3/3)
若考生已確定不再變更志願,請輸入
1 3
85
十、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 完成選填志願圖示
十、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 完成選填志願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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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 儲存及列印志願表
志願表為考生完成網路選填登 記志願之重要憑證,請考生務 必下載儲存至電腦或列印並妥 善保存,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考生申請分發複查時,須檢附 志願表,本委員會始予受理;
未確定送出之考生,將無法列 印志願表,即喪失申請分發複 查之資格,請考生特別注意。
十、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 志願表 ( 樣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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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 儲存練習版試填志願
考生可於練習版系統試填志願完成後,點選「產生志願碼」按鈕後會出現志願碼視 窗,請考生點選儲存,系統將產生檔案 ( 記事本格式 ) 供考生儲存至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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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 貼上志願碼
考生可複製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練習版系統所選填之志願至本系統。請點選「貼上志願 碼」按鈕,此時出現貼上志願碼文字方塊,請將先前儲存之志願代碼複製並貼上於此 文字方塊,志願碼將顯示於文字方塊內,再點選「確定」按鈕,此時會出現提示訊 息,點選「確認」後志願碼將存入本系統並出現在「已選取志願」清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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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碼貼至網路 選填登記志願系 統後,仍然可以 再加入志願、調 整志願順序及刪 除志願,直到將 志願確定送出後 為止
志願碼貼至網路
選填登記志願系
統後,仍然可以
再加入志願、調
整志願順序及刪
除志願,直到將
志願確定送出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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