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友社服務辦法………2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介………10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章………20
如何準備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38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相關法規、歷屆試題……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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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語 結 語
大 學 有 言 : 「 物 有 本 末 , 事 有 始 終 , 知 所 先 後 , 則 近 道 矣 。 」 參 加 考 試 , 必 須 利 用 科 學 的 方 法 , 同 時 借 重 前 人 的 經 驗 , 就 其 本 末 先 後 逐 次 完 成 , 才 能 以 最 少 的 投 入 獲 得 最 大 的 成 果 , 此 即 所 謂 成 功 之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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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住 民 族 考 試
簡 介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介
考 試 沿 革
為照顧原住民族就業權 益、選拔原住民優秀人 才,政府自民國 45年起辦 理原住民特考,專門選拔原住民行政及技術人員,從事原住民地區地方自治 及經濟建設工作。原住民特考原名「特種考試台灣省山地人民應山地行政人 員考試」,考試名稱及其制度幾經修改後,正名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 民族考試」,分設一、二、三、四、五等考試,配合用人機關需要,每年舉 辦不同等類之考試。
基 於 特 考 特 用 的 政 策 , 原 住 民 特 考 應 考 者 須 具 原 住 民 身 分 者 , 考 取 後 服 務 單 位 以 原 住 民 地 區 或 辦 理 原 住 民 事 務 之 中 央 或 地 方 所 屬 機 關 ( 構 ) 、 學 校 為 主 。 因 此 原 住 民 特 考 不 單 於 應 考 資 格 上 , 在 工 作 上 亦 與 原 住 民 息 息 相 關 。 為 能 多 方 選 拔 各 界 人 才 , 考 試 院 除 主 動 協 調 用 人 機 關 提 報 職 缺 , 並 不 斷 改 進 考 試 制 度 , 增 設 考 試 等 別 及 類 科 、 擴 大 原 住 民 特 考 職 缺 提 報 機 關 範 圍 等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定於6月6日至15日報名,9 月9日至10日考試,有志投身公職事業之原住民考友,請即刻把握!
分 發 單 位
類 科 分 發 單 位
一 般 行 政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勞委會、原住民族行政局、各縣 市鄉鎮區公所、各級學校單位…等
一 般 民 政 各鄉鎮市公所、戶政事務所…等
社 會 行 政 勞保局、社會局、各鄉鎮市公所、縣市立醫院、托兒所、原住民 事務委員會…等
社 會 工 作 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等 保 育 人 員 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等
人 事 行 政 各縣市政府人事處(室)、各級學校單位…等 勞 工 行 政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勞工局…等 原 住 民 族 行 政 原住民族行政局、各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等 文 化 行 政 全國藝文單位,如文建會、各縣市文化局、文化處…等 教 育 行 政 教育部、各級學校單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等 新 聞 各縣市政府新聞處…等
體 育 行 政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各縣市政府教育局、體育處…等 財 稅 行 政 各地國稅局、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等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介
會 計 各縣市政府主計室、縣鎮市鄉公所…等 法 制 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等
法 警 各級法院、檢察署…等
監 所 管 理 員 各級監獄、看守所、技能訓練所…等 錄 事 各級法院、檢察署…等
庭 務 員 各級法院…等
經 建 行 政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各縣市政府、各鄉鎮市公所…等 農 業 行 政 縣市政府農業局、鄉鎮市區公所…等
企 業 管 理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國防部軍備局…等 外 交 行 政 人 員 外交部各級單位…等
僑 務 行 政 僑務委員會…等
衛 生 行 政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食品藥物管理局、國民健康局、中 央健康保險局,及各縣(市)政府衛生局…等
地 政 各鄉鎮市公所、縣市政府地政事務所…等
圖 書 資 訊 管 理 央圖、各縣市圖書館、文化局及國立大學圖書館…等
博 物 館 管 理 各縣市政府文化局、各鄉鎮市公所文教課、各地方之藝 (文)術中 心、博物館…等
交 通 行 政 交通部所屬各級單位、捷運局、高速鐵路局、高速公路局…等 觀 光 行 政 中央及各縣市觀光旅遊局、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等
農 業 技 術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鄉鎮市區公所…等 土 壤 肥 料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改良場…等
林 業 技 術 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等 自 然 保 育 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等
土 木 工 程 交通部公路總局、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等
機 械 工 程 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經濟部水利署各區水利局、行政院 勞工委員會…等
電 子 工 程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電訊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 電 力 工 程 原住民居多之鄉鎮公所…等
測 量 製 圖 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等
公 職 獸 醫 師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 驗所、新北市政府動物防疫檢疫處…等
家 政 法務部矯正署、學校單位、鄉鎮市區公所…等 環 保 技 術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各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等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介
工 作 性 質
類 科 工 作 性 質
一 般 行 政
處理原住民族補助、試務、發證等業務、辦理原住民族社會福利 業務、處理公文收發、檔案管理等一般文書行政業務、一般行政 管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倉庫管理、物料採購、出納、打 字等。
一 般 民 政 處理原住民族業務、戶籍行政業務、村里業務、村自治一般民政 業務。
社 會 行 政 處理勞、農保、就保及勞退等業務、社區發展、社團輔導、社會 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業務。
社 會 工 作
社會工作服務之執行、特殊危機個案處理及社區相關資源連結,
志願服務人員組訓、管理、輔導,以及兒童、少年及老人之保護 服務、性侵害暨家庭暴力防治服務等。
保 育 人 員 於安置機構提供幼兒及兒童生活照顧之人員。包含照顧、輔導、
教育、管教等。
人 事 行 政 處理人事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主要為待遇、退休、撫卹、
公保、健保等事務。
勞 工 行 政 勞政業務、勞工行政相關工作、辦理有關勞、農保、就保、勞退 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
原 住 民 族 行 政 處理原住民族行政相關業務。
文 化 行 政 舉辦許多的靜態或動態藝文活動、親身參與各項藝文活動的籌畫
、監督等工作。
教 育 行 政 處理教育行政(含原住民學生事務)工作、辦理原住民族語言發 展業務。
新 聞
處理新聞處新聞職系有關新聞發布、新聞聯繫及公共關係之處理
,輿情分析、反映之彙整以及政令宣導、媒體出版及刊物編輯等 相關新聞業務。
體 育 行 政 學校體育、國民體育、全民運動、競技運動與運動設施之規劃、
推動、監督與協調、國際體育活動及體育學術之研究發展等。
財 稅 行 政 處理財產管理相關業務、辦理國稅、出納業務、稅務、收入、公 有財產業務。
會 計 處理各項會計、主計相關業務。
法 制 法制、調解等相關業務、法制調解業務、宗教禮俗與墓政業務等。
法 警
處理值庭、候審戒護、具保責付、協助民事強制執行、送達、拘 提、同行、搜索、扣押、解送人犯、警衛、夜間值班等有關司法 警察事務。
監 所 管 理 員 處理各級矯正機構收容人員之管理、戒護勤務。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介
錄 事
視分發單位可分為法院錄事與檢察署錄事兩種。主要工作內容包 括:寄發傳票及判決書謄打、製作、印製、寄送,整理開庭紀錄
,判決紀錄存倉等,均為其職務。
庭 務 員
擔任民事、刑事訴訟案件庭務相關工作,是法官及當事人之橋樑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法庭內傳遞證件,引導訴訟人、證人、律 師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等之入退庭事宜。
經 建 行 政 辦理經建行政事務、城鄉發展、觀光產業發展、攤販及工商管理
、農政、工商登記申請及農林畜牧等相關業務。
農 業 行 政
農業推廣、農產品運銷、環境綠化美化、農業行政、農地管理及 利用規劃、植物保護、農業機械化、農畜產品認(驗)證業務、畜產 推廣業務、休閒農業區(農場)設立登記及其他上級交辦事項等。
企 業 管 理 公民營企業、公用事業及專賣事業之規劃、監督、管理與發展等。
外 交 行 政 人 員 外交行政相關工作、辦理與原住民族有關之涉外行政及領事業務。
僑 務 行 政 僑民經貿事業、僑民團體輔導、僑民權益維護、僑民文教、僑民 身分認定及海外文宣等。
衛 生 行 政
醫療衛生法規之擬訂、醫療體系策劃、醫事人員管理、醫事機構 管理與輔導、醫療業務管理與督導、長期照護、健保爭議與醫療 糾紛之處理及其他衛生相關業務等工作。
地 政 辦理地政業務、原住民保留地管理相關業務。
圖 書 資 訊 管 理
圖書資訊之蒐集、採訪、分類、編目、建檔、推廣輔導與利用、
館際合作、特殊讀者(視覺及聽覺障礙者等)服務、圖書資訊網路 與資料庫之建立、資訊服務提供、圖書館資訊化管理、電傳視訊 及有關圖書資訊學書刊之編譯與出版等。
博 物 館 管 理 典藏、文物研究、展覽籌備布展與撤展、政策宣導及活動配合。
交 通 行 政 公務運輸管理、違反交通管理事件案件控管、交通運輸政策研擬 及相關業務之執行。
觀 光 行 政 處理觀光事業之規劃辦理,如:計畫、研擬、審核、督導及執行 觀光發展業務。
農 業 技 術
辦理原住民族農業技術、自然資源及原住民族土地相關業務、農 業技術相關工作、農作物培育、繁殖、改良及農業資源調查表、
稻作生產及稻田轉作業物、農業資源調查、糧食作物計畫推廣、
水土保持、農業災害報告、農業推廣業務、農情查報調查、農機 管理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土 壤 肥 料
土壤管理與改良技術規劃研究、作物營養診斷技術之開發與應用 研究、開發高效多功能微生物肥料、液體肥料與新型化學肥料、
農業生態監測與研究、農業環境調查與土地利用規劃。
林 業 技 術 原住民地區林業管理業務、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森林保育業務、辦 理原住民保留地林產處分業務等。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介 自 然 保 育 國家公園生態保育等之研究規劃。
土 木 工 程
土木工程規劃與設計執行等業務、城鄉風貌工程、公有建築工程 規劃、辦理原住民地區道路養護、土木工程設計與監造等業務、
小型零星土木工程等業務、水利防災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機 械 工 程 辦理汽機車檢驗、考驗及監理業務、水資源開發有關機械工程部 分之計畫設計工作、原住民技能檢定相關機械職類業務。
電 子 工 程 辦理電子通訊器材檢查修護、一般性營繕、設備採購、財產登記 管理、辦公廳舍修繕維護及交辦事項等業務。
電 力 工 程 協助辦理電機工廠管理、設備管理及辦理電機、電子類產品檢驗 相關工作。
測 量 製 圖 測量製圖相關工作。
公 職 獸 醫 師 研擬、規劃、協調、督導及執行動物防疫、檢疫、畜禽屠宰衛生 檢查、動物保護等業務。
家 政
辦理原住民各項事務、原住民家政班業務、技藝競賽、學校行政
、指導工廠收容人作業、作業行政業務處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 項。
環 保 技 術
空氣品質保護、噪音與振動管制、水質保護、海洋與環境污染防 治、污染源之監測、管理與採樣、公害糾紛之處理與鑑定、環境 影響評估、毒物化學物質與環境用藥管理、環境品質監測、飲用 水管理、垃圾焚化與掩埋、公害防治及排放許可審查等。
待 遇
公務人員每月薪資是由 本俸與專業加給等合計 而成,依職務需求另有 各 項津貼如職務加給、技術或專業加給、地域加給、加班費等等,薪資待遇相 當優渥。
●
原住民族特考錄取待遇試算表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 別 任 用 資 格 待 遇
三 等
薦 任 六 等 薪 4 6 , 2 2 5 元四 等
委 任 三 等 薪 3 6 , 2 7 5 元五 等
委 任 一 等 薪 2 9 , 3 4 5 元※本表為試算結果,實際待遇依用人機關公布為準。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介
福 利
原住民特考錄取者之考 績、獎勵、退休、撫卹 等各項福利補助,皆是 依 據「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人員退休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制度完善,
同時享受政府的保障。不只能使基本生活無虞,亦具備了提升生活水準的條 件。
●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項 目
補 助 基 準 除生育補助按事實 發生當月起 往前推 算 6 個 月 薪 俸 額 之 平 均數計算外 其餘補 助以事實發生日期當 月薪俸額為準
限 制
結 婚 補 助
2個月薪俸額 離婚後再與原配偶結婚者,不得申請結婚補助。生 育 補 助
2個月薪俸額灱支給對象及條件
杕配偶分娩或早產;未婚男性公教人員於非婚生 子 女 出 生 之 日 起 3個 月 內 辦 理 認 領 , 並 與 其 生 母完成結婚登記者,得請領生育補助。
杌 本 人 依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繳 付 保 險 費 未 滿 280日 分娩或未滿181日早產。
杈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以報領一份為限。
牞 配 偶 為 各 種 社 會 保險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除 外)之 被保 險人,應優先適用各該社會保險之規定申請生育 給付,其請領之金額較本表規定之補助基準為低 時,得檢附證明文件請領二者間之差額。
犴配偶於國外生育,如在國內辦妥戶籍登記,得依 規定申請生育補助。
喪 葬 補 助
父母、
配偶死亡
5個月 薪俸額
灱父母、配偶以未擔任公職者為限。
牞夫妻或其他親屬同為公教人員者,對同一死亡事 實,以報領一份為限。
犴子女以未滿20歲、未婚且無職業者為限。但未婚子 女年滿20歲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須仰賴申請人扶養 經查明屬實者,不在此限:
杕在校肄業而確無職業。
杌無力謀生。
犵前點所稱必須仰賴申請人扶養經查明屬實者,係 指應繳驗前一年度所得稅申報受扶養親屬證明。
至無力謀生係指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杕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不能自謀生活。
杈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之重大傷病且不能自 謀生活。
子女 死亡
3個月 薪俸額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介 說明:
灱表列各項補助必須在結婚、生育或死亡事實發生時符合請領規定,並於3個月內 向本機關或學校申請。但申請居住大陸地區眷屬之喪葬補助者,其申請期限為6 個月。
牞請領表列各項補助,應依規定填具申請表、繳驗戶口名簿,並分別繳驗結婚證 書、出生證明書或死亡證明書。惟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得確認申請人之親屬 關係及各該事實發生日期及法律效果,得以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替代上開證明 文件。各項證明文件如屬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 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者,推定為真正。
犴因案停職人員,在停職期間發生可請領表列各項補助之事實,得於復職後3個月 內依規定向本機關或學校申請補發。其數額應依事實發生時之規定計算。
犵結婚雙方同為公教人員,得分別申請結婚補助。
玎因早產申請生育補助需妊娠週數大於20週,小於37週生產。
甪本人或配偶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另增給生育補助,雙胞胎者,給與2個月 薪俸額;三胞胎者,給與4個月薪俸額;四胞胎以上者類推之。
癿申請(外)祖父母喪葬補助,以(外)祖父母無子女或子女未滿20歲或年滿20 歲無力謀生,因而必須仰賴申請人扶養經查明屬實者為限,其補助為五個月薪 俸額。
●
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標準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區 分 支 給 數 額
大 學 及 獨 立
學 院
公 立 13,600元
私 立 35,800元
夜 間 學 制
(含進修學士班、進修部) 14,300元
五 專 後 二 年 及 二 專
公 立 10,000元
私 立 28,000元
夜 間 部 14,300元
五 專 前 三 年
公 立 7,700元私 立 20,800元
高 中
公 立 3,800元私 立 13,500元
高 職
公 立 3,200元
私 立 18,900元
實 用 技 能 班 1,500元
國 中
公 私 立 500元國 小
公 私 立 500元備註:
灱公教 人員子 女隨在 臺 澎金馬 地區居 住,就 讀 政府立 案之公 私立大 專 以下小學 以上學校肄業正式生,可按規定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介
牞申請期限:當學年上學期於10/25前、下學期於4/10前向本機關或學校申請。
犴繳驗證件:
杕填具申請表:由申請人本誠信原則提出申請,經人事單位複核後,以造冊方 式辦理支付。
杌戶口名簿:於本機關第一次申請時,須繳驗戶口名簿以確認親子關係,爾後 除申請人之親子關係變更外,無須繳驗。
杈收費單據:國中、國小無須繳驗;公私立高中(職)以上繳驗收費單據,如 係繳交影本應由申請人書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以示負責。又未能繳驗 收費單據者,得以其他足資證明繳付學費(支付)事實之證明文件,併附原 繳費通知單申領。
犵公教 人員子 女以未 婚 且無職 業需仰 賴申請 人 扶養者 為限。 公教人 員 申請子女 教育補助時,其未婚子女如繼續從事經常性工作,且開學日前6個月工作平均 每月所 得( 依所 得稅 法 申報之 所得 )超 過勞 工 基本工 資者 ,以 有職 業 論,不 得申請補助。
玎公教 人員子 女具有 下 列情形 之一者 ,不得 申 請子女 教育補 助。但 不 包括領取 優秀學 生獎 學金 、清 寒 獎學金 、民 間團 體獎 學 金及就 讀國 中小 未因 特 殊身分 獲有全免(減免)學雜費或政府提供獎助者:
杕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含12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
杌屬未具學籍之學校或補習班學生。
杈就讀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選讀生。
杝就讀無特定修業年限之學校。
杍已獲有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享有公費、減免學雜費之優待。
杚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
甪公教人 員子女 除就讀 國中小未 因特殊 身分全 免(減免)學雜費 及政府 提供獎助 者,依 表訂 數額 請領 子 女教育 補助 外, 其實 際 繳納之 學雜 費低 於子 女 教育補 助表訂數額者,僅得申請補助其實際繳納數額。
癿公教 人員請 領子女 教 育補助 ,應以 在職期 間 其子女 已完成 當學期 註 冊手續為 要件。 其申 請以 各級 學 校所規 定之 修業 年限 為 準。如 有轉 學、 轉系 或 重考就 讀情形 ,均 依轉 (考 ) 入之年 級起 依規 定之 修 業年限 ,發 給子 女教 育 補助至 應屆畢 業年 級為 止。 但 留級、 重修 或畢 業後 再 考入相 同學 制學 校就 讀 者,其 重複就讀年級,不得請領。
穵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其子女教育補助應自行協調由一方申領。
网因案停職人員,在停職期間發生可請領子女教育補助之事實,得於復職後3個 月內依 規定 向本 機關 或 學校申 請補 發。 其數 額 應依事 實發 生時 之規 定 標準計 算。
艸公教 人員子 女就讀 公 私立綜 合高中 之綜合 高 中班級 (含二 年級以 上 修專門學 程)及 普通 班、 非綜 合 高中班 級之 職業 類科 者 ,其子 女教 育補 助應 按 公(私
)立高中(職)標準支給。
●
其他福利(各項公務人員補助貸款)
補 助 名 稱 金 額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資 格
急難 貸款
傷病住院貸款
最高60萬元事 故 發 生 後 3 個 月內。
中央各機關、學校編制 內員工。
疾病醫護貸款
最高60萬元喪葬貸款
最高50萬元急難 貸款
重大災害貸款 (水災、火災
、風災、地震)
最高60萬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介
購置住宅輔助貸款
由 住 福 會 議 定 , 呈 報 行 政 院 核 准 實 施。
由 住 福 會 通 知 各 機 關 學 校 限 期申請。
編 制 內 任 有 給 公 職 滿 一 年 並 支 一 般 行 政 機 關待遇之公教人員。
公教人員優惠儲蓄存 款
1.利息按2年期 定存利率。
2. 每 月 限 額 職 員1萬元;工 友5000元。
隨時。 中 央 各 機 關 、 學 校 編 制內員工。
房屋貸款
依公告為準(視各年度與銀行協商結果)。※參考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輔助要點、鼓勵公教人員 儲蓄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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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休假表
資料來源: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假 名 天 數 備 註
事假
5日 每年家庭照顧假
7日 併入事假病假
28日 每年生理假(併入病假)
1日 每月婚假
14日產前假
8日娩假
42日流產假
懷孕5個月以上流產
42日懷孕3個月以上未滿5個月流產
21日懷孕未滿3個月流產
14日陪產假
3日捐贈骨髓或器官假
視實際需要喪假
父母、配偶
15日繼父母、配偶父母、子女
10日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祖父母
、配偶繼父母、兄弟姊妹
5日休假─服務滿1年
7日 自隔年起休假─服務滿3年
14日 自隔年起休假─服務滿6年
21日 自隔年起休假─服務滿9年
28日 自隔年起休假─服務滿14年
30日 自隔年起原 住 民 族 考 試
簡 章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章
報 名 日 期
106年6月6日至15日。
考 試 日 期
106年9月9日至10日。
應 考 資 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具有原住民身分,年齡在18歲以上,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 灱三等考試:
杕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 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杈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3年者。
杝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技術人員限相關系科、相當類科。
(請參見「原住民族特考技術人員畢業相關系科表」)
※公職獸醫師另須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相同類科及格。
牞四等考試:
杕具有三等考試第一款資格者。
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 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杈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杝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3年者。
杍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技術人員(除家政)限相關系科、相當類科。
(請參見「原住民族特考技術人員畢業相關系科表」)
犴五等考試:不限學歷。
二、蘭嶼錄取分發區應考人以雅美族或現設臺東縣籍或曾設籍該縣連續滿5年以上 者,始得報考。
※詳細應考資格請參閱正式簡章。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章
▼ 原 住 民 族 特 考 技 術 人 員 畢 業 相 關 系 科 表 等
別 科 別 應 考 相 關 系 科
三等考試
農 業 技 術
土 壤 、 土 壤 環 境 科 學 、 工 業 設 計 系 機 械 組 、 水 土 保 持 、 生 命 科 學 、 生 物
、 微 生 物 、 生 物 多 樣 性 、 生 物 工 程 、 生 物 產 業 機 電 工 程 、 生 物 機 電 工 程
、 生 物 環 境 系 統 工 程 、 生 物 科 技 、 生 物 農 業 科 技 、 生 物 科 學 、 生 物 醫 學 科 學 、 生 物 醫 學 暨 環 境 生 物 、 生 物 資 訊 與 結 構 生 物 、 生 態 學 與 演 化 生 物 學 、 昆 蟲 、 生 物 技 術 、 海 洋 生 物 技 術 、 動 力 機 械 、 造 園 景 觀 、 景 觀 、 景 觀 建 築 、 景 觀 設 計 、 景 觀 設 計 與 管 理 、 景 觀 與 遊 憩 、 景 觀 與 遊 憩 管 理 、 森 林 、 森 林 暨 自 然 保 育 、 森 林 暨 自 然 資 源 、 森 林 環 境 暨 資 源 、 植 物 、 植 物 保 護 、 植 物 科 學 、 植 物 醫 學 、 植 物 病 理 、 植 物 病 理 與 微 生 物 、 植 物 病 蟲 害 、 園 藝 、 資 源 保 育 、 資 源 管 理 、 自 然 資 源 管 理 、 農 學 、 農 企 業 管 理
、 農 園 生 產 、 農 園 生 產 技 術 、 農 業 生 物 技 術 、 農 業 工 程 系 機 械 組 、 農 業 推 廣 、 農 業 經 濟 、 農 業 經 營 、 農 業 化 學 、 農 業 機 械 、 農 藝 、 精 緻 農 業 、 熱 帶 農 業 暨 國 際 合 作 、 機 械 工 程 、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 機 械 與 電 腦 輔 助 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電機工程、蠶絲。
土 壤 肥 料
土 壤 、 土 壤 環 境 科 學 、 化 工 與 材 料 工 程 、 化 學 、 化 學 工 程 、 化 學 工 程 與 生 物 科 技 、 化 學 工 程 與 材 料 科 學 、 化 學 暨 生 物 化 學 、 水 土 保 持 、 水 產 食 品 科 學 、 水 產 製 造 、 水 產 養 殖 、 生 命 科 學 、 生 物 、 生 物 工 程 、 生 物 化 學
、 生 物 多 樣 性 、 生 物 技 術 、 生 物 科 技 、 生 物 產 業 科 技 、 生 物 資 訊 、 生 物 醫 學 科 學 、 生 物 醫 學 暨 環 境 生 物 、 生 活 應 用 科 學 、 保 健 營 養 、 食 品 工 程
、 食 品 化 學 工 程 、 食 品 技 術 、 食 品 科 技 、 食 品 暨 應 用 生 物 科 技 、 食 品 科 學 、 食 品 暨 釀 造 科 技 、 食 品 衛 生 、 食 品 營 養 、 家 政 、 家 政 教 育 、 海 洋 生 物 技 術 、 畜 牧 、 畜 產 、 畜 產 與 生 物 科 技 、 動 物 科 學 、 植 物 、 植 物 科 學 、 園 藝 、 農 產 運 銷 、 農 業 化 學 、 農 業 推 廣 、 農 業 教 育 、 農 業 經 濟 系 家 政 組
、農藝、精緻農業、應用化學、營養、糧食作物、醫藥暨應用化學。
林 業 技 術
土 地 資 源 、 木 材 工 業 、 木 材 科 學 與 設 計 、 木 材 科 學 暨 工 藝 、 水 土 保 持 、 生 命 科 學 、 生 物 、 微 生 物 、 生 物 多 樣 性 、 生 物 科 學 、 生 物 科 技 、 生 物 技 術 、 生 物 醫 學 科 學 、 生 物 資 源 、 生 態 暨 演 化 生 物 、 自 然 資 源 、 自 然 資 源 管 理 、 自 然 資 源 應 用 、 昆 蟲 、 林 產 加 工 、 林 產 科 學 、 林 產 科 學 暨 家 具 工 程 、 林 業 、 林 業 暨 自 然 資 源 、 園 藝 、 造 園 景 觀 、 景 觀 、 景 觀 建 築 、 景 觀 設 計 、 景 觀 設 計 與 管 理 、 景 觀 與 遊 憩 、 景 觀 與 遊 憩 管 理 、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 森 林 、 森 林 暨 自 然 保 育 、 森 林 暨 自 然 資 源 、 森 林 環 境 暨 資 源 、 植 物
、 植 物 保 護 、 植 物 科 學 、 植 物 醫 學 、 植 物 病 理 、 植 物 病 蟲 害 、 資 源 保 育
、資源管理、環境科學、環境工程與科學。
自 然 保 育
水 土 保 持 、 水 產 生 物 、 水 產 養 殖 、 生 命 科 學 、 生 物 、 生 物 多 樣 性 、 生 物 科 技 、 生 物 科 學 、 生 物 資 源 、 生 物 醫 學 科 學 、 生 物 醫 學 暨 環 境 生 物 、 生 態 、 生 態 暨 演 化 生 物 、 生 態 與 環 境 教 育 、 環 境 教 育 、 地 球 科 學 、 地 質 科 學 、 自 然 資 源 、 自 然 資 源 管 理 、 自 然 資 源 應 用 、 昆 蟲 、 海 洋 生 物 、 海 洋 生 物 技 術 、 海 洋 生 物 暨 資 源 、 海 洋 資 源 、 海 洋 資 源 管 理 、 海 洋 科 學 、 畜 牧 、 畜 產 、 畜 牧 獸 醫 、 動 物 、 動 物 科 技 、 動 物 科 學 、 動 物 科 學 技 術 、 造 園 景 觀 、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 景 觀 、 景 觀 建 築 、 景 觀 設 計 、 景 觀 設 計 與 管 理
、 景 觀 與 遊 憩 、 景 觀 與 遊 憩 管 理 、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 休 閒 遊 憩 事 業 、 森 林 、 森 林 暨 自 然 保 育 、 森 林 暨 自 然 資 源 、 森 林 環 境 暨 資 源 、 植 物 、 植 物 保 護 、 植 物 科 學 、 植 物 醫 學 、 植 物 病 理 、 植 物 病 理 與 微 生 物 、 植 物 病 蟲 害 、 微 生 物 、 園 藝 、 農 企 業 管 理 、 農 業 經 營 、 農 藝 、 農 園 生 產 、 農 園 生 產 技 術 、 漁 業 、 漁 業 生 產 與 管 理 、 環 境 工 程 、 環 境 工 程 與 管 理 、 環 境 工 程 與 科 學 、 環 境 生 物 及 漁 業 科 學 、 環 境 科 學 、 環 境 資 源 、 環 境 資 源 管 理
、環境管理、獸醫、蠶絲。
土 木 工 程
土 木 工 程 、 土 木 及 水 利 工 程 、 土 木 與 水 資 源 工 程 、 土 木 與 生 態 工 程 、 土 木 與 環 境 工 程 、 土 木 與 防 災 、 土 木 與 防 災 工 程 、 土 木 工 程 與 防 災 科 技 、 土 木 與 工 程 資 訊 、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 資 源 工 程 、 公 共 工 程 、 水 土 保 持 、 水 土 保 持 技 術 、 水 利 工 程 、 水 利 工 程 與 資 源 保 育 、 水 利 及 海 洋 工 程
、 水 資 源 及 環 境 工 程 、 生 物 環 境 系 統 工 程 、 交 通 工 程 與 管 理 學 系 工 程 組
、 地 球 科 學 、 地 質 、 地 質 科 學 、 防 災 科 技 、 環 境 與 防 災 設 計 、 坡 地 防 災 及 水 資 源 工 程 、 河 海 工 程 、 建 築 、 建 築 工 程 、 建 築 及 都 市 計 畫 、 建 築 及 都 市 設 計 、 建 築 設 計 、 環 境 設 計 、 軍 事 工 程 、 海 洋 、 海 洋 科 學 、 海 洋 環 境 、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 海 洋 環 境 工 程 、 航 空 測 量 、 造 園 景 觀 、 景 觀 、 景 觀 建 築 、 景 觀 設 計 、 景 觀 設 計 與 管 理 、 景 觀 與 遊 憩 、 景 觀 與 遊 憩 管 理 、 測 量 、 農 業 土 木 工 程 、 農 業 工 程 、 營 建 工 程 、 營 建 管 理 、 營 建 科 技 、 營 建 工 程 與 管 理 、 營 建 技 術 與 管 理 、 環 境 工 程 、 環 境 工 程 與 管 理 、 環 境 與 安 全衛生工程、環境科學、灌溉工程。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章
三等考試
機 械 工 程
工 程 科 學 、 工 業 教 育 、 工 業 設 計 、 工 業 工 程 與 管 理 、 生 物 產 業 機 電 工 程
、 生 物 機 電 工 程 、 生 物 環 境 系 統 工 程 、 自 動 化 工 程 、 自 動 控 制 、 兵 器 工 程 、 材 料 工 程 、 材 料 與 製 造 工 程 、 材 料 科 學 、 材 料 科 學 工 程 、 系 統 工 程
、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 車 輛 工 程 、 核 子 工 程 、 航 太 與 系 統 工 程 、 航 空 工 程
、 航 空 太 空 工 程 、 航 運 技 術 、 動 力 機 械 、 動 力 機 械 工 程 、 船 舶 機 械 、 造 船 工 程 、 農 業 工 程 、 農 業 教 育 系 機 械 組 、 農 業 機 械 、 農 業 機 械 工 程 、 電 機 工 程 、 精 密 機 械 與 製 造 科 技 、 精 密 機 電 工 程 、 模 具 工 程 、 輪 機 工 程 、 機 械 工 程 、 機 械 設 計 、 自 動 化 及 控 制 、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 機 械 與 航 空 工 程 、 機 械 與 電 腦 輔 助 工 程 、 機 械 與 精 密 工 程 、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 機 械 製 造 、 機 電 工 程 、 機 電 光 工 程 、 機 電 光 系 統 、 機 電 自 動 化 、 職 業 教 育 、 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
電 力 工 程
工 程 科 學 、 工 業 科 技 教 育 、 工 業 教 育 、 工 業 管 理 、 生 物 機 電 、 生 物 醫 學 工 程 、 生 醫 光 電 工 程 、 光 電 工 程 、 光 電 與 材 料 科 技 、 光 機 電 工 程 、 光 機 電 整 合 工 程 、 自 動 控 制 、 自 動 化 控 制 工 程 、 自 動 化 及 機 電 整 合 、 兵 器 工 程 、 系 統 工 程 、 系 統 及 船 舶 電 機 工 程 、 物 理 、 計 算 機 工 程 、 核 子 工 程 、 航 太 與 系 統 工 程 、 航 空 工 程 、 航 空 太 空 工 程 、 航 運 技 術 、 動 力 機 械 、 控 制 工 程 、 通 訊 工 程 、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 微 電 子 工 程 、 資 訊 工 程 、 資 訊 教 育 、 電 子 工 程 、 電 子 物 理 、 電 子 計 算 機 科 學 、 電 子 通 訊 、 電 信 工 程 、 電 機 工 程 、 電 機 與 控 制 工 程 、 冷 凍 空 調 工 程 、 能 源 與 冷 凍 空 調 工 程 、 電 機 電 力 工 程 、 電 腦 與 通 信 工 程 、 輪 機 工 程 、 機 械 工 程 、 機 械 設 計 工 程 、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 機 械 與 電 腦 輔 助 工 程 、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 機 電 工 程 、 機電自動化、應用物理、醫學工程、車輛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
測 量 製 圖
土 木 工 程 、 土 木 及 水 利 工 程 、 土 木 及 防 災 工 程 、 土 木 與 工 程 資 訊 、 土 木 與 水 資 源 工 程 、 土 木 與 生 態 工 程 、 地 學 、 土 地 資 源 、 土 地 管 理 、 土 地 管 理 與 開 發 、 不 動 產 經 營 、 不 動 產 與 城 鄉 環 境 、 水 土 保 持 、 水 利 工 程 、 水 利 工 程 與 資 源 保 育 、 水 利 及 海 洋 工 程 、 水 資 源 及 環 境 工 程 、 生 物 環 境 系 統 工 程 、 地 政 、 地 球 物 理 、 地 球 科 學 、 地 理 、 地 理 環 境 資 源 、 地 質 、 地 質 科 學 、 河 海 工 程 、 建 築 、 建 築 工 程 、 建 築 設 計 、 建 築 與 古 蹟 維 護 、 軍 事 工 程 、 海 洋 環 境 、 海 洋 環 境 工 程 、 航 空 測 量 、 都 市 計 畫 、 都 市 計 畫 與 景 觀 建 築 、 都 市 發 展 與 建 築 、 森 林 、 森 林 暨 自 然 保 育 、 森 林 環 境 暨 資 源
、 測 量 工 程 、 測 量 及 空 間 資 訊 、 應 用 空 間 資 訊 、 測 繪 工 程 、 農 村 規 劃 技 術 、 農 業 土 木 工 程 、 農 業 工 程 、 數 學 、 數 學 教 育 、 數 學 資 訊 教 育 、 應 用 數 學 、 營 建 工 程 、 營 建 工 程 與 管 理 、 營 建 管 理 、 環 境 工 程 、 環 境 工 程 與 管理。
公 職
獸 醫 師 畜牧獸醫、獸醫。
家 政 家 政 、 家 政 教 育 、 兒 童 教 育 、 兒 童 福 利 、 社 會 、 心 理 、 教 育 、 護 理 、 衛 生 教 育 、 行 政 、 食 品 營 養 、 生 活 應 用 科 學 、 生 活 應 用 科 學 技 術 、 社 會 心 理。
環 保 技 術
土 木 及 水 利 工 程 、 土 木 與 環 境 工 程 、 土 木 工 程 、 土 壤 、 土 壤 環 境 科 學 、 大 氣 物 理 、 大 氣 科 學 、 工 程 科 學 、 工 業 設 計 、 公 共 衛 生 、 公 害 防 治 、 材 料 及 資 源 工 程 、 化 工 與 材 料 工 程 、 化 學 、 應 用 化 學 、 化 學 工 程 、 化 學 工 程 與 生 物 科 技 、 化 學 工 程 與 材 料 科 學 、 化 學 暨 生 物 化 學 、 水 土 保 持 、 水 利 及 海 洋 工 程 、 水 產 製 造 、 水 產 養 殖 、 水 產 生 物 、 水 資 源 及 環 境 工 程 、 生 命 科 學 、 生 物 、 生 物 科 技 、 生 物 資 源 、 生 物 工 程 、 生 物 多 樣 性 、 生 物 產 業 機 電 工 程 、 生 物 機 電 工 程 、 生 物 環 境 工 程 、 生 物 環 境 系 統 工 程 、 生 物 醫 學 工 程 、 生 物 醫 學 科 學 、 生 物 醫 學 暨 環 境 生 物 、 生 活 應 用 科 學 、 地 球 物 理 、 地 球 科 學 、 地 球 與 環 境 科 學 、 地 理 、 地 理 環 境 資 源 、 資 源 環 境
、 地 質 、 地 質 科 學 、 昆 蟲 、 河 海 工 程 、 物 理 、 保 健 營 養 、 食 品 科 技 、 食 品 科 學 、 食 品 暨 應 用 生 物 科 技 、 食 品 衛 生 、 食 品 營 養 、 家 政 、 核 子 工 程
、 氣 象 、 海 洋 生 物 技 術 、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暨 資 源 、 海 洋 資 源 、 海 洋 環 境 及 工 程 、 海 洋 環 境 工 程 、 海 洋 環 境 、 海 洋 科 學 、 畜 牧 、 畜 牧 獸 醫 、 動 物 、 陶 業 工 程 、 植 物 、 植 物 保 護 、 植 物 科 學 、 植 物 病 理 、 植 物 病 理 與 微 生 物
、 植 物 病 蟲 害 、 園 藝 、 微 生 物 學 、 資 源 工 程 、 農 業 工 程 、 農 業 化 學 、 農 業 教 育 、 農 業 機 械 工 程 、 農 藝 、 電 子 物 理 、 漁 業 生 產 與 管 理 、 衛 生 教 育
、 應 用 物 理 、 營 養 、 環 境 工 程 與 管 理 、 環 境 工 程 、 環 境 管 理 、 環 境 工 程 與 科 學 、 環 境 科 學 與 工 程 、 環 境 科 學 、 環 境 資 源 管 理 、 資 源 與 環 境 科 學 技 術 、 環 境 與 安 全 工 程 、 環 境 保 護 技 術 、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 環 境 工 程 衛 生 、 環 境 衛 生 、 環 境 醫 學 、 醫 學 技 術 、 醫 事 技 術 、 醫 事 檢 驗 、 醫 學 工 程 、 醫 學 生 物 技 術 暨 檢 驗 、 醫 學 檢 驗 暨 生 物 技 術 、 醫 藥 化 學 、 醫 藥 暨 應 用 化 學 、 獸 醫 、 藥 學 、 生 物 藥 學 、 礦 業 及 石 油 工 程 、 灌 溉 工 程 、 工 業 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與衛生。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章 四等考試
農 業 技 術 農業相當類科。
林 業 技 術 農業相當類科。
自 然 保 育 農業相當類科。
土 木 工 程 工業相當類科。
機 械 工 程 工業相當類科。
測 量 製 圖 工業相當類科。
電 子 工 程
工 程 科 學 、 工 業 工 程 、 工 業 工 程 與 系 統 管 理 、 工 程 與 系 統 科 學 、 工 業 工 程 與 科 技 管 理 、 工 業 工 程 與 經 營 資 訊 、 工 業 工 程 與 管 理 、 工 業 教 育 、 工 業 科 技 教 育 、 化 學 、 化 學 工 程 、 化 學 暨 生 物 化 學 、 生 物 產 業 機 電 工 程 、 生 物 機 電 工 程 、 生 物 醫 學 工 程 、 生 醫 光 電 工 程 、 生 醫 工 程 與 環 境 科 學 、 光 電 工 程 、 光 電 系 統 工 程 、 光 電 科 學 、 光 電 與 材 料 科 技 、 光 電 暨 固 態 電 子 、 光 電 與 通 訊 工 程 、 自 動 化 及 機 電 整 合 、 機 電 整 合 技 術 、 自 動 控 制 、 材 料 科 學 、 材 料 工 程 、 系 統 工 程 、 物 理 、 計 算 機 工 程 、 計 算 機 科 學 、 計 算 機 管 理 決 策 、 核 子 工 程 、 航 空 太 空 工 程 、 航 空 電 子 、 動 力 機 械 工 程 、 控 制 工 程 、 通 訊 工 程 、 微 電 子 工 程 、 微 機 電 系 統 工 程 、 資 訊 工 程 、 資 訊 科 學 、 資 訊 網 路 技 術 、 資 訊 電 機 工 程 、 電 子 工 程 、 電 子 與 資 訊 工 程 、 電 子 物 理 、 電 子 通 訊 、 通 訊 與 導 航 、 電 信 工 程 、 電 腦 與 通 信 工 程 、 電 機 工 程 、 電 機 與 資 訊 工 程 、 精 密 機 械 與 製 造 科 技 、 精 密 機 電 工 程 、 輪 機 工 程
、 機 械 工 程 、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 機 械 與 電 腦 輔 助 工 程 、 機 械 與 精 密 工 程 、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 機 電 工 程 、 機 電 光 工 程 、 機 電 光 系 統 、 應 用 物 理
、 醫 學 工 程 、 醫 藥 暨 應 用 化 學 、 能 源 與 資 源 工 程 、 飛 機 工 程 、 技 術 及 職 業教育、自然科學教育、航運技術、製造工程與管理技術。
一、本表技術類別各類科第一款資格中未列明之系、組、所、學位學程,其所修 課程與三等考試某一類科專業科目有2科以上相同者(每科2學分以上),亦 得報考該一類科。但公職獸醫師不適用。
二、學歷證書載有輔系者得依輔系報考。
考 試 方 式 、 應 試 科 目
等別 類 別 考 試 科 目
普 通 科 目 專 業 科 目
三等考試
一 般 行 政
◎ 灱 國 文 ( 作 文
、 公 文 與 測 驗)
※ 牞 法 學 知 識 與 英 文 ( 包 括 中 華 民 國 憲 法 、 原 住 民 族 行 政 及 法 規、英文)
◎犴行政法 ◎犵行政學 玎民法總則與 刑法總則 甪政治學 癿公共政策 一 般 民 政 ◎犴行政法 ◎犵行政學 玎民法總則與
刑法總則 甪政治學 癿地方政府與自治 社 會 行 政 ◎犴行政法 犵社會學 玎社會福利服務
甪社會研究法 癿社會工作
社 會 工 作
◎犴行政法 犵社會工作方法與實務 玎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甪社會工作研究方 法 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人 事 行 政
◎犴行政法 ◎犵行政學 玎現行考銓制 度 甪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癿心理學(
包括諮商與輔導)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章
三等考試
勞 工 行 政
◎ 灱 國 文 ( 作 文
、 公 文 與 測 驗)
※ 牞 法 學 知 識 與 英 文 ( 包 括 中 華 民 國 憲 法 、 原 住 民 族 行 政 及 法 規、英文)
◎犴行政法 犵勞資關係 玎就業安全制度 甪勞工行政與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相關法 規(包括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其施行 細則、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
癿社會學
原 住 民 族 行 政
◎犴行政法 ◎犵行政學 玎臺灣原住民 族史 甪臺灣原住民族文化 癿公共政策
(包括原住民族政策)
文 化 行 政
犴臺灣原住民族史 犵原住民族文學概論 玎原住民族藝術概論 甪文化人類學 癿文 化行政
教 育 行 政 犴教育行政學 犵比較教育 玎教育哲學 甪教育心理學 癿教育測驗與統計
體 育 行 政 ◎犴行政法 犵運動自然科學 玎體育行 政與管理 甪體育原理 癿運動社會學 財 稅 行 政 ◎犴經濟學 ◎犵會計學 ◎玎民法 ◎
甪財政學 ◎癿租稅各論
會 計
◎犴中級會計學 ◎犵成本與管理會計
◎玎政府會計 ◎甪審計學 ◎癿會計審 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 審計法)
法 制
◎犴行政法 犵立法程序與技術 ◎玎民 法 甪刑法 癿原住民族法規(包括原住 民族基本法、原住民身分法、原住民族教 育法、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原住民族 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經 建 行 政 犴統計學 犵國際經濟學 玎公共經濟學 甪貨幣銀行學 ◎癿經濟學
農 業 行 政 ◎犴行政法 犵農業概論 玎農業經濟學 甪農業發展與政策 癿農產運銷
企 業 管 理 犴人力資源管理 ◎犵經濟學 玎行銷管 理 甪財務管理 癿生產與作業管理
衛 生 行 政
犴衛生行政學(包括衛生教育及公共溝通
)犵衛生法規及倫理 玎醫用微生物及免 疫學 甪流行病學 癿食品與環境衛生學
地 政
犴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犵土地經濟學 玎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甪土地利用(包括土地使用計畫及管制與 土地重劃) 癿土地估價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章 三等考試
博 物 館 管 理
◎ 灱 國 文 ( 作 文
、 公 文 與 測 驗)
※ 牞 法 學 知 識 與 英 文 ( 包 括 中 華 民 國 憲 法 、 原 住 民 族 行 政 及 法 規、英文)
犴博物館學導論 犵臺灣原住民族文化 玎博物館管理 甪世界藝術史 癿外國文
(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
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交 通 行 政 犴運輸學 犵運輸管理學 玎運輸經濟學 甪運輸規劃學 癿交通政策
觀 光 行 政
犴觀光學 犵觀光行銷學 玎觀光行政與 法規 甪觀光資源規劃 癿觀光英語或觀 光日語(選試科目)
農 業 技 術 犴作物學 犵作物生理學 玎土壤學 甪 作物育種學 癿試驗設計
土 壤 肥 料 犴土壤微生物 犵土壤學 玎肥料學與植 物營養學 甪土壤化學 癿土壤污染學 林 業 技 術 犴森林經營學 犵育林學 玎樹木學 甪
森林生態學(包括保育) 癿林政學
自 然 保 育
犴普通物理學(包括分類學) 犵生態學 玎保育生物學 甪自然資源經營管理 癿 保育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土 木 工 程
犴工程力學(包括流體力學與材料力學)
犵測量學 玎結構學與鋼筋混凝土學 甪 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 癿營建管理 與工程材料
機 械 工 程
犴工程力學(包括靜力學、動力學與材料 力學) 犵流體力學 玎機械設計 甪熱 工學 癿機械製造學(包括機械材料)
電 力 工 程 犴電路學 犵計算機概論 玎電子學 甪 電機機械 癿電力系統
測 量 製 圖
犴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犵平面 測量學(包括地籍測量) 玎大地測量(
包括測量平差法) 甪航空測量與遙感測 量學 癿製圖學(包括地圖投影、地圖編 繪、地圖印製與數值製圖)
公 職 獸 醫 師 犴獸醫傳染病與公共衛生學 犵獸醫病理 學 玎獸醫實驗診斷學
家 政 犴生活科學 犵家庭管理 玎食品衛生與 安全 甪婚姻與家庭 癿兒童發展與輔導
環 保 技 術
犴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犵環境科學 玎環 境影響評估技術 甪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 物學 癿環境規劃與管理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章
四等考試
一 般 行 政
◎ 灱 國 文 ( 作 文
、 公 文 與 測 驗)
※ 牞 法 學 知 識 與 英 文 ( 包 括 中 華 民 國 憲 法 、 原 住 民 族 行 政 及 法 規、英文)
※犴行政法概要 ※犵行政學概要
◎玎公共管理概要 ◎甪政治學概要 一 般 民 政 ※犴行政法概要 ※犵行政學概要
◎玎政治學概要 ◎甪地方自治概要
社 會 行 政
※犴行政法概要 犵社會工作概要 玎社 會研究法概要 甪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 要
保 育 人 員 ※犴行政法概要 犵社會學概要 玎親職 教育概要 甪兒童保育概要
人 事 行 政
※犴行政法概要 ※犵行政學概要 玎現 行考銓制度概要 甪心理學(包括諮商與 輔導)概要
勞 工 行 政
※犴行政法概要 犵勞資關係概要 玎就 業安全制度概要 甪勞工行政與原住民族 工作權保障相關法規概要(包括原住民族 工作權保障法及其施行細則、政府採購法 及其施行細則)
原 住 民 族 行 政
※犴行政法概要 ※犵行政學概要 玎臺 灣原住民族史概要 甪臺灣原住民族文化 概要
文 化 行 政 犴原住民族文學概要 犵原住民族藝術概 要 玎文化人類學概要 甪文化行政概要 教 育 行 政 犴教育概要 ※犵行政法概要 玎心理學
概要 甪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
新 聞 犴新聞學概要 犵國際現勢概要 玎傳播 法規概要 甪英文
財 稅 行 政 ◎犴稅務法規概要 ◎犵會計學概要 ◎ 玎財政學概要 ◎甪民法概要
會 計 ◎犴會計學概要 ◎犵政府會計概要 ◎ 玎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甪審計學概要 法 警 ※犴行政法概要 犵刑事訴訟法概要 玎
法院組織法 甪刑法概要
監 所 管 理 員 犴犯罪學概要 犵監獄學概要 玎監獄行 刑法概要 甪刑法概要
經 建 行 政 犴統計學概要 犵國際經濟學概要 玎貨 幣銀行學概要 ※甪經濟學概要
農 業 行 政 犴農業概要 犵農業經濟學概要 玎農業 行政概要 甪農業推廣概要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章 四等考試
外 交 行 政 人 員
◎ 灱 國 文 ( 作 文
、 公 文 與 測 驗)
※ 牞 法 學 知 識 與 英 文 ( 包 括 中 華 民 國 憲 法 、 原 住 民 族 行 政 及 法 規、英文)
犴國際現勢 犵英文 ◎玎會計學概要
※甪行政學概要
僑 務 行 政 ※犴行政法概要 犵僑務行政概要 玎國 際關係概要 甪英文
衛 生 行 政 ◎犴衛生行政學概要 犵流行病學概要 玎環境衛生學概要 甪生物統計學概要 地 政 犴土地法規概要 犵土地利用概要 玎民
法物權編概要 甪土地登記概要
圖 書 資 訊 管 理 ◎犴圖書館管理概要 犵技術服務概要 玎讀者服務概要 甪電腦與資訊檢索概要 博 物 館 管 理 犴博物館學概要 犵社會教育概要 玎博
物館管理概要 甪臺灣原住民族文化概要 交 通 行 政 犴運輸學概要 犵運輸經濟學概要 玎運
輸管理學概要 甪交通行政概要
觀 光 行 政 犴觀光學概要 犵觀光行政與法規概要 玎旅運經營學概要 甪觀光行銷學概要 農 業 技 術 犴作物概要 犵作物改良概要 玎植物保
護概要 甪土壤與肥料概要
林 業 技 術 犴森林生態學概要(包括保育)犵林產學 概要 玎育林學概要 甪森林經營學概要 自 然 保 育 犴生態學 犵保育生物學 玎自然資源經
營管理 甪保育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土 木 工 程
犴工程力學概要 犵測量學概要 玎結構 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甪土木施工 學概要
機 械 工 程 犴機械原理概要 犵機械力學概要 玎機 械製造學概要 甪機械設計概要
電 子 工 程 ※犴計算機概要 犵基本電學 玎電子學 概要 甪電子儀表概要
測 量 製 圖
犴土地法概要(包括地籍測量法規)犵測 量學概要 玎測量平差法概要 甪地理資 訊系統與製圖學概要
家 政 犴兒童發展與輔導概要 犵家庭管理概要 玎生活科學概要 甪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
五等考試
一 般 行 政 ※灱國文(作文、
公文與測驗)
※牞法學知識與英 文(包括中華 民國憲法、原 住民族行政及 法規、英文)
※犴法學大意 ※犵行政學大意 一 般 民 政 ※犴法學大意 ※犵地方自治大意 戶 政 ※犴法學大意 ※犵戶籍法規大意 社 會 行 政 ※犴社政法規大意 ※犵社會工作大意 人 事 行 政 ※犴法學大意 ※犵人事行政大意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章 原 住 民 族 行 政 ※犴法學大意 ※犵臺灣原住民族史大意
五等考試
地 政
※灱國文(作文、
公文與測驗)
※牞法學知識與英 文(包括中華 民國憲法、原 住民族行政及 法規、英文)
※犴土地法大意
※犵土地行政大意 教 育 行 政 ※犴教育學大意
※犵教育法規大意 圖 書 資 訊 管 理 ※犴圖書館學大意
※犵中文圖書分類編目大意
會 計 ※犴會計學大意
※犵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錄 事 ※犴法學大意
※犵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庭 務 員
※犴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 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 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 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犵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經 建 行 政 ※犴法學大意
※犵經濟學大意 交 通 行 政 ※犴運輸學大意
※犵企業管理大意
林 業 技 術 ※犴森林生態學大意(包括保育)
※犵林產學大意 機 業 工 程 ※犴機械原理大意
※犵機械工程製圖大意 電 子 工 程 ※犴電子學大意
※犵基本電學大意
備註
一、本表所設類科,仍需配合當年任用需求予以設置。
二、本考試各等別之應試科目,科目前端註有「※」符號者,採全部測驗式 試題;註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未註 記者皆採申論式試題。
考 試 地 點 及 入 場 證 寄 發
一、本考試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其錄取分發區分為一般 錄取分發區及蘭嶼錄取分發區。考試地點分設在臺北、南投、屏東、花蓮及 臺 東 等 5考 區 同 時 舉 行 。 應 考 人 須 自 行 擇 定 一 錄 取 分 發 區 及 考 區 應 試 , 一 經 選填完成報名後即不得更改。
二、入場證寄發:
於106年規定日期寄發,試區地點並詳列於入場證內,應考人如於規定日期後 尚未收到入場證,請電洽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或特種考試司第二科補寄,如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章
仍未及於考試前收到,應考人可逕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或洽考 試承辦單位查明應試試區、試場及入場證編號等資訊,並於考試第1天第1節開 始前,攜帶身分證件提早至所屬試區卷務組辦理補發。
三、試場分配情形及其他應行公布事項,定於考試前一日,分別在各試區公告欄 公 布 , 請 事 先 查 明 試 場 及 座 位 。 另 為 利 應 考 人 查 詢 , 可 於 106年 規 定 日 期 起 至「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之「試區查詢」項下查詢試場分配情形及 試區交通路線圖。
各 業 務 主 管 機 關 聯 絡 方 式
應考人對本考試各項業務如有疑義,請依下列聯絡電話與相關單位聯繫:
詢 問 事 項 承 辦 單 位 聯 絡 地 址 及 電 話
報名、證件補驗
、考試及複查成 績等有關事項
考選部特種考試司 第二科
地址:11602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1 號 電話:(02)22369188 轉3943、3944
傳真:(02)22361175
網址:http://www.moex.gov.tw
(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洽公,洽公時間:上午 8:30 至 12:30,下午 1:30 至 5:30)
系統異常問題 考選部 資訊管理處
地址:11602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1 號 電話:(02)22369188 轉 3288、3325 入場證、成績及
結果通知書郵寄 及補發事項
中華郵政股份 有限公司臺北郵局
電子郵件科
地址:10658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 3 段 89 號 9 樓
電話:(02)27031604 轉 28、29、59 傳真:(02)27037981
錄取人員分發、
任用等事項 原住民族委員會
地址:2422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 北棟 15 樓
電話:(02) 89953382
網址:http://www.apc.gov.tw 訓練及保留正額
錄取資格事項
公務人員保障 暨培訓委員會
地址:11601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3 號 電話:(02)82367124
網址:http://www.csptc.gov.tw
報 名 有 關 規 定 事 項
一、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以電腦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進行報名,登錄報名資料 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並備妥照片電子檔。網路報名方式分為二種:
灱符合「網路報名無紙化」要件之應考人:
僅須自行下載繳費單或以網路信用卡、WebATM(全國繳費網)繳費,繳 費完成入帳無誤即完成報名,無須寄送報名表件;惟如未依規定完成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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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牞符合「網路報名紙本寄件」之應考人:
如應考資格無法檢核、姓名有罕見字及申請特別照護措施者,除須自行下 載繳費單或以網路信用卡、WebATM(全國繳費網)繳費外,務必下載報 名 書 表 , 並 附 繳 相 關 證明 文 件 , 於 106年規定日期前(郵戳為憑)以掛號 郵寄至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收,未依 規定寄送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網 路 報 名 作 業 流 程
※符合網路報名無紙化資格之應考人,繳費完成即屬報名成功,無需寄送 報名表件。以下步驟供符合網路報名紙本寄件之應考人繼續操作:
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www.moex.gov.tw 點選「進入網路報名」
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主站)、
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入
確認存檔 核對報名資料
列印網路報名表件(單面列印):
1.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2.報名履歷表
3.暫准報名申請書 選擇繳費方式:
1.網路信用卡線上繳費 2.WabATM(全國繳費網)
3.自行列印繳款單,前往便利商店、
郵局或銀行繳款或ATM轉帳 網路報名同意書 離開
報名 網頁
同意 輸入報名資料 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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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紙本寄件之應考人完成繳費後,務必自行 下載列印報名表件寄回。
二、報名表件郵寄地點:
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
郵 寄 報 名 表 件
(①-③由上而下整理齊全,右上角用迴紋針夾妥)
三、報名應繳費件:
灱報名費:
杕三等考試新臺幣700元。
四等考試新臺幣650元。
五等考試新臺幣400元。
杌本項考試應考人應繳報名費依規定數額一律減半優待,身心障礙者、後 備軍人、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者不再重複優待。
杈報名費繳款說明及應注意事項:
●繳款方式:
應考人將「國家考試報名費繳款單」,於報名郵寄截止日前持繳款單 選擇下列任一通路繳交國家考試報名費後,妥善保管繳費證明。如經 系統提示為「網路報名紙本寄件」之應考人,另依報名規定期限內寄 送報名表件,逾期不予受理:
⑴便利商店繳款:包括7-11、全家、萊爾富及OK便利商店。
⑵郵局櫃檯繳款。
⑶全國農漁會信用部繳款。
⑷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繳款。
⑸透過ATM進行轉帳。
將報名表件連同「應繳應考資格證件」裝入約B4 大小之大型信封,於106年規定日期(郵戳為憑)
前以掛號郵寄至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
①報名履歷表
②特別照護措施申請表 或罕見字申請書
③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報名郵寄專用信封
(本頁請固貼於B4大小信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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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至其他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郵局以跨行匯款方式繳款。
⑺透過國家考試網路報名系統以網路信用卡繳款。
⑻透過國家考試網路報名系統以WebATM(全國繳費網)繳款。
●繳款流程:
⑴便利超商、郵局、全國農漁會信用部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繳款:
1.應考人需持完整之繳款單至便利超商、郵局、全國農漁會信用部 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繳款。
2.請勿持支票、匯票至上述通路繳款。
3.請以現金方式單筆全額繳清。
⑵透過ATM方式繳款:
1.ATM操作流程如下:
2.繳款單上的「轉入帳號」為應考人專屬之繳款帳號,請勿借他人 使用,或多位應考人共用一組轉入帳號。
3.因轉入帳號是唯一且具有檢核機制,所以如果輸入錯誤的轉入帳 號、金額或超過繳款期限,交易將無法成功。
4.使用ATM跨行轉帳需由應考人負擔轉帳手續費 (目前跨行轉帳 手續費每筆『15元』,如有調整,依相關規定辦理)。
⑶其他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郵局跨行匯款方式繳款:
1.請於匯款單填入以下資訊:
收款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城中分行。
收款人:考選部。
收款帳號:請填入繳款單之「轉入帳號」欄位之14位帳號。
2.繳款單上的「轉入帳號」為應考人專屬之繳款帳號,請勿借他人 使用,或多位應考人共用一組轉入帳號。
3.因轉入帳號是唯一且具有檢核機制,所以如果匯入錯誤的轉入帳 號、金額或超過繳款期限,交易將無法成功。
4.跨行匯款需由應考人負擔轉帳手續費 (目前跨行匯款手續費每 筆『30元』,如有調整,依相關規定辦理) 。
⑷透過「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以網路信用卡繳款:
1.插入金融卡 輸入金融卡 密碼
2.選擇跨行轉帳功 能(如發行銀行 跟ATM屬同一家,
選擇轉帳交易)
4.輸入繳款單 上之「轉入 帳號」,共 14碼
5.輸入繳款單 上之「轉入 金額」
6.資料確認無 誤,請按「
確認」
7.交易完成,請收 取明細表,並確 認轉帳是否成功 3.輸入中國信
託商業銀行 代碼: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