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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 108 年度公教人員市長盃桌球賽比賽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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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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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市政府 108 年度公教人員市長盃桌球賽比賽須知

1、 宗旨︰

為提倡公教員工正當休閒體育活動,增進身心健康,連絡同仁情誼,培養團隊精 神,特舉辨本項比賽。

2、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人事處。

3、 協辦單位︰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國民小學。

4、 比賽日期︰

108年 11 月 2、3 日(星期六、日)計 2 日,每日上午 9 時開始比賽。

另視報名隊數排定比賽天數及出賽日期。

5、 比賽地點︰

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國民小學體育館(臺南市歸仁區文化街 1 段 100 號)。

6、 開幕典禮:

訂於108 年 11 月 2 日上午 8 時 30 分舉行開幕典禮,請於 8 時 10 分以前完成報 到〈8 時 30 分前繳回出賽單〉並參加開幕典禮。

7、 比賽項目︰

(1) 男子團體組

(2) 女子團體組。

1、 參賽資格︰

(2)

(1) 各機關學校員工,包含各該機關學校退休員工、約聘僱人員、約用人員、臨 時人員、代理教師(不包含鐘點費代課教師)、實習教師、以工代賑人員、消費 合作社僱用人員等。

(2) 非屬上述人員,但於本機關學校內持續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包含新進公務人 員訓練期間之一般團體保險)或勞工保險者,亦可報名參加。未在機關學校內加 保者,不得參加。

(3) 參賽人員以108年 11 月 1 日以前到職者為限,且於比賽期間尚在職。

(4) 服替代役人員不得報名比賽。

1、 組隊原則︰

(1) 每隊除領隊、教練及管理各 1 人外(以上人員除兼隊員者外不得出場比 賽),隊員(含隊長)人數為:男子組以 9 人為限,女子組以 6 人為限。

(2) 本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員工,符合參賽資格者,皆可自由組隊。

(3) 參賽選手每人僅得報名 1 隊(例:已報名 A 男子團體組者,不得再報名 B 男 子團體組)。男子團體組可與女子共同組隊,女子團體組不得與男子共同組隊。

1、 競賽制度:

(1) 各組預賽皆採分組循環賽制,各小組取前2 名進入決賽;決賽採單淘汰制。

(2) 各組賽制:

(3)

1. 男子團體組︰三單二雙(單、雙、單、雙、單)五點制團體賽,單雙不得重複出賽,各點 採五局三勝制,每局十一分。

2. 女子團體組︰二單一雙(單、雙、單)三點制團體賽,單雙不得重複出賽,各點採五局三 勝制,每局十一分。

1、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最新桌球規則。

2、 報名方式︰

(1)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8 年 10 月 4 日止。

(2) 報名方式: 請詳細填寫報名表後以下列方式傳送報名表以完成報名,並請 參賽隊伍管理人員於比賽當日攜帶資格證明以備查驗。

1. 電 子 郵 件 報 名 : 以 電 子 檔 案 填 寫 報 名 表 ( 附 表 1) 後 , 以 電 子 郵 件 寄 送 至

「theyee@mail.tainan.gov.tw」,承辦人收到報名表後會回覆確認。

2. 紙本報名:填寫附件報名表(附表 1)後,以公文交換、傳真或紙本郵件寄送至「臺南市安 平區永華路2 段 6 號 5 樓 臺南市政府人事處 吳昕霏收」。

*為響應市府環保政策,請多使用電子郵件報名,減少紙張浪費。

*報名表無須核章,惟比賽當日皆須攜帶資格證明以備查驗。

1、 抽籤日期:

(1) 日期︰108年 10 月 8 日上午 10 時〈不另通知〉逾期不到者由主辦單位代 抽不得異議。

(2) 地點︰本府永華市政中心 5 樓人事處。

(4)

1、 比賽用球︰nittaku40+mm白色球。

2、 比賽用桌︰nittaku 桌球檯。

3、 比賽細則︰

(1) 出場比賽球員運動服裝須合於桌球規則之規定 (請勿穿著白色運動服及長褲上場) ,各 隊請盡量著統一色系運動服出場。

(2) 採連續比賽,出場比賽時間以大會廣播為準;選手應隨時準備出場,經唱名比賽,逾 10 分鐘未到場,作棄權論。

(3) 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情事者即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4) 球拍由球員自備,比賽用球由大會提供。

(5) 參加比賽人員如比賽當天需輪班值勤者給予公假,但棄權比賽人員取消公假登記,並由服 務單位查究。

1、 獎勵辦法︰

(1) 各組錄取前 12 名,前 6 名按其名次分別頒給獎牌及獎品,其餘各隊頒給獎 品。

(2) 報名隊伍未滿20 隊者:

1. 獎勵名次:報名16 至 19 隊時則錄取前 8 名;11 至 15 隊時錄取前 6 名;8 至10 隊時錄取前 4 名;4 至 7 隊時錄取前 2 名;不滿 4 隊者,該組取消比 賽。

2. 獎勵內容:前6 名按其名次分別頒給獎牌及獎品;超過第 6 名之其餘各隊頒

(5)

給獎品。

1、 申訴:

(1) 比賽中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以裁判員判決為終決。

(2) 球員資格之抗議必須在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3) 合法之申訴,應於該場比賽結束 30 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向大會審 判委員會提出,並繳交保證金 2 ,000 元,由審判委員會裁決,若申訴成立時,

退回保證金,否則作為大會比賽經費,其申訴結果以審判委員之判決為終決。

1、 本比賽須知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實施。

(6)

南市政府 108 年度公教人員市長盃桌球比賽報名表

隊 名: 報 名 組 別:男子團體組 / 女子團體組 領 隊:

教 練:

管 理:

隊 長: (管理人員如同時為隊員,須填入下表始得出 賽)

編號 服務機關 職稱 到職(退休)

年月日 姓名

隊員1

隊員2

隊員3

隊員4

隊員5

隊員6

隊員7

隊員8

隊員9

聯絡人:

聯絡電話:

附表 1

(7)

附註:1、參加團體賽每隊除領隊、教練、管理及隊長各 1 人外(以上人員除兼隊員者 外,不得出場比賽),隊員(含隊長)人數為:男子團體組以 9 人為限,女子團 體組以 6 人為限。

2、退休員工請於職稱欄位填寫「退休職稱」,例「退休教師」、「退休課長」,並註 明退休日期。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一) 若裁判過程中出現違反規則判決之抗議必須於該回合比賽

每校每隊補助租車車資最高 500 元整,請填妥領據(抬頭:臺中市國民小學體育

十七、申訴:申訴應以書面報告由單位領隊或教練簽名,並在該項比 賽結束成績公告後 30 分鐘內附保證金 5,000

二十

二十

教練有第一項第七款或第十款規定情形之一者,應經審委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

(七) 重賽:若比賽進行中場地不符規定或有障礙物影響選手之權益,選手可提出重賽。是 否成立以審判委員會評估決定。. (八)

(四)比賽中如懷疑對方有冒名頂替者,應立即以口頭向該場地技術委員提出,並拍照存證,於該 場比賽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