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女〉詩序探析
《邶風〄靜女》為現代《詩經》讀者最熟悉的作品之一,自漢代說詩,以至於現代 學者對〈靜女〉一詩的旨歸,對其有不同的詮釋。但總括而言,漢代的學者,多以禮教 說詩,並引西周時代的史實,來說明此乃諷刺當時衛國君王無道,故詩人寫了這首〈靜 女〉來諷諫君王。例如〈毛詩序〉解為〆「《靜 女 》, 刺 時 也 。 衞 君 無 道 , 夫 人 無 德 。 」鄭玄笺釋云〆「以君及夫人無道德,故陳静女遺我以彤管之法。德如是,可以易 之,為人君之配。」齊詩引《易林》諸詩以為〈靜女〉乃「季姬俟迎而孟姬所作之詩」
1
顧頡剛批評漢儒說經〆「(漢儒)所處的時代是『通經致用』的時代,是『以三百篇當 諫書』的時代」2諷諫衛君的說法,至宋代有較寬泛的解法,〔宋〕歐陽修(1007-1072)
《詩本義》以為〈靜女〉〆「此乃述衛風俗男女淫奔之诗」不再言諷諫君王之意,但仍以 禮教的觀點與立場,對詩中曖昧情素進行批判,〔宋〕朱熹(1130-1200)《詩集傳》也 解為〆「此淫奔期會之詩」將詩中男女歡愛視為不符道德禮教的淫奔行為。
但宋代亦有與漢儒見解相近者,如〔宋〕蘇轍(1039 ~ 1112)解為「刺時。」「衛 君內無賢妃之助,故衛之君子思得靜一之女。既有美色,又能待我以禮者而進之於君,
思而不可得是以踟蹰而求之。」3〔宋〕呂祖謙(1 1 3 7 ~ 1 1 8 1)解詩序云〆「此詩刺 衛君無道,夫人無德,故述古者賢君賢妃之相與。」4歐、朱、蘇呂四位宋代文人,生存 年代跨越近兩個世紀,雖不再固守於以史實解詩,然以禮教評詩歌內容的風習仍存。
清代徐璈(1779~1841)、陳喬樅(1809-1869)、王先謙(1842~1917)及今人王禮卿 等人都以為乃「媵俟迎而嫡作詩也」,其所據皆為齊詩以《易林》中引〈靜女〉而證之。
《易林》以四言詩鋪陳全文,文中常運用先秦古籍與經典之史事與言辭,其中巽卦云〆
「季姬踟躕,待孟城隅。終日至暮,不見齊侯。」隨卦〆「季姬踟躕,望我城隅。終日 至暮,不見齊侯,君上無憂。」同人卦〆「季姬踟躕,結衿待時。終日至暮,百兩不來。」
皆同引〈靜女〉解易。
徐璈云〆「焦氏述詩之意,則似衛女適於齊,齊侯有所惑而不見親禮者。然曰城隅 非常處也。曰終日非久俟也。貽管歸荑,盛稱衛女之賢美,則惑可釋而禮中僃其事。」
因此徐氏之解似與他人不同。5陳喬樅引《左傳》、《列女傳〄賢明篇》載齊桓公有長衛姬、
少衛姬事,稱媵妾「信而有行,齊桓使之治內,立為夫人。」來證明〈靜女〉詩旨乃孟 姬企望季姬,願其早見齊侯,共承恩遇之作。
現代學者大都解為男女幽會,相戀歡悅無比的情歌。如朱守亮以為乃〆「此男女約
1參見王禮卿,《四家詩恉會歸》卷 3(臺中市〆青蓮出版,1995),頁 425。
2顧頡剛,《古史辨》第 3 冊,頁 539。
3〔宋〕蘇轍,《詩集傳》(一)(臺北市〆臺灣商務,1976),卷 2,頁 22。
四庫全書珍本/王雲五主編.六集 ;10-11
4〔宋〕呂祖謙,《 呂 氏 家 塾 讀 書 記 》 四部叢刊.續編.三編 ;32-43 上海涵芬樓借常熟瞿氏鐵琴銅 樓 藏宋刊本景印(臺北巿〆商務,1966)
5〔宋〕徐璈,《詩經廣詁》,頁 409。續修四庫全書本。
期而會,歡悅無比,相戀之情詩。」6余培林解為「男女相悅之詩」7高注解詩旨為〆「詩 的主人公是個男子,抒寫他和一個姑娘甜蜜的愛情。」8糜文開與裴普賢解詩旨為「描 寫男女相悅之詩」9然而詩旨如何解〇王禮卿以為乃〆「本詩恉以考訓詁,始知名物古 訓為不可易,更據名物訓詁還證詩恉,然後知四家之義為不可移。」10指出《詩經》各 篇作品詩旨與名物訓詁的密切關係,如果能對詩歌中名物訓詁有更確切的辨析,相信對 詩旨的掌握更為精確。
而〈靜女〉一詩,實有些關鍵性的名物訓詁會影響到對全詩要旨的掌握,如「城隅」、
「彤管」等,11如果參照各家名物訓詁、字詞解釋,考察其立場與觀點是否合宜,再對 照前後文發展是否連貫、合邏輯,符合人情事理,是否能統合全詩詩意與詩境,乃足以 裁斷詩旨大要。
由前文對〈靜女〉文本的注釋可知,不論是漢儒或清儒,以為此詩乃頌揚諸侯候妃 之德者,多舉史實以證其說,前者舉衛君與君夫人淫亂史事,以說明其詩旨,12後者引 齊桓公長衛姬、少衛姬事,來論證其主張,對「城隅」、「彤管」等則多用引申義。
「城隅」如果按照聲韻訓詁的方法解之,則《 說 文 解 字 》〆「 隅,陬 ㄗ ㄡ 也。」
《 廣 雅 》 〆 「 陬 , 角 也 。 」 段 玉 裁 《 說 文 解 字 注 》 謂 〆 「 城 隅 即 闍 , 為 城 臺 。 」 因 此 城 隅 是 城 臺 , 似 可 以 確 定 , 毛 傳 鄭 箋 其 在 原 文 的 解 讀 上 , 皆 以
「 城 隅 」 之 引 伸 義 「 以 言 高 不 可 踰 」 、 「 自 防 如 城 隅 」 來 比 喻 「 靜 女 」 之 婦 德 貞 潔 自 守 , 但 是 解 詩 時 用 引 申 義 , 是 否 恰 當 。
戴 震 指 出 〆 「 傳 箋 皆 就 城 隅 取 義 , 非 詩 意 也 。 」13可 見 非 之 , 戴 氏 云 〆
「 城 隅 以 表 至 城 下 將 入 門 之 所 也 。 」 似 為 實 指 , 但 下 文 續 言 〆 「 荑 亦 以 為 潔 白 之 喻,美 其 管 美 其 荑,設 言 以 欣 慕 其 人 耳。始 思 見 其 人,繼 思 見 其 物 , 始 言 至 城 下 , 終 乃 言 之 於 郊 , 非 實 有 是 事 。 」 故 戴 震 言 「 城 隅 」 非 實 指 可 知 。
齊 詩 之 詩 旨 主 要 是 引 《 易 林 》 諸 詩 為 說 , 然 《 易 林 》 一 書 , 作 者 是 否 為 〔 漢 〕 焦 延 壽 仍 有 爭 議 , 其 體 例 以 四 言 詩 說 易 , 多 引 先秦古籍與經典之史事 與言辭,其四言詩與所引《詩經》原文之間,似有互相解釋的關係,但仍頗為曖昧難解。
且〈靜女〉本身無引齊桓兩夫人之名號,而《左傳》、《列女傳〄賢明篇》中亦無出現〈靜 女〉一詩,斷然定為齊桓公夫人喜迎媵妾共承恩遇,證據力似乎不足。
而解〈靜女〉為情詩之各家,多以詩文本身推論詩旨,且對「城隅」、「彤管」多 以實解,雖然眾說紛芸,但以「城隅」為幽會之處,以「彤管」為愛情信物,其意見是
6朱守亮,《詩經評釋》﹙臺北〆臺灣學生書局,1994﹚,頁 141。
7參見余培林,《詩經正詁》(臺北市〆三民,1993),頁 124。
8高注,《詩經今注》(臺北巿〆里仁,1981),頁 59。
9糜文開,裴普賢,《詩經欣賞與研究》(臺北巿〆三民,1964),頁 130。
10參見王禮卿,《四家詩恉會歸》卷 3(臺中市〆青蓮出版,1995),頁 427。
11《左傳》定公九年〆「靜女之三章,取彤管焉。」杜預注言〆「靜女三章之說,雖說女美,義在 彤管。」
12鄭玄云〈靜女〉〆「宣公詩也」參見鄭玄,《毛詩譜〄邶鄘衛》(藝文,1972)叢書集成三編。
13戴震,《毛鄭詩考正》(藝文,1967),頁 7~8。
統一的。《詩經》中以城牆近處為男女幽會之所,另有《鄭風‧子衿》〆「挑兮達兮,在 城闕兮,一日不見,如三月兮。」其中「城闕」為城牆缺口處,為比較幽僻好辨認,故 男女戀愛會挑選比較少人出入的地方見面,故此詩另為一例。邶風、鄘風、衛風都是衛 國的詩,鄭、衛兩國大約為現今的河南中部與東部,此一地區是商民族聚居處,關係密 切,人民習俗相近,或用語習慣接近,應為通解,故「城隅」、「城闕」大約同為衛國男 女談戀愛常約會的地點,應為實指。
至於彤管,以歌頌后妃賢德為詩旨者,多引申為「女史彤管之法」,至〔宋〕朱熹 云 〆「 未 詳 何 物 , 蓋 相 贈 以 結 殷 懃 之 意 耳 。 」 則 實 指 為 確 切 的 愛 情 贈 物 。高 注解「管」為「樂器。」並引引《詩經》中其他作品如《周頌〃有瞽》、《商頌〃那》、《周 頌〃執競》等用字相同者,辨明其義,證明《詩經》裏的管子,都是指樂管。因此歷來 以「彤管」為愛情贈物者,有蕭笛、紅色鮮亮植物、紅色筆管等各種解釋。
不論「城隅」或「彤管」如果用引申義置入詩歌之中,則各句在解讀時,似乎必須 做更跳躍的聯想,在詩意的推展上似乎不夠連貫合邏輯,例如「荑」為茅 之 始 生 也 , 卻 要 引 申 「 以 為 潔 白 之 喻 」 ( 戴 震 語 ) , 詩 中 各 句 都 要 引 申 方 才 符 合 「 刺 衛 」 之 意 , 似 乎 太 過 勉 強 。 而 解 為 王 后 喜 迎 媵 妾 共 承 恩 遇 之 詩 , 也 不 太 符 合 人 情 事 理 , 倒 比 較 像 男 子 心 態 , 渴 望 既 享 齊 人 之 福 , 又 能 平 安 無 事 。
在 春 秋 時 代 , 在 外 交 場 合 吟 誦 《 詩 經 》 以 表 意 , 則 要 將 詩 歌 進 行 比 較 寬 泛 的 聯 想 , 則 漢 儒 以 諷 刺 衛 君 來 解 詩 , 似 乎 符 合 前 代 用 詩 之 旨 。 但 如 果 要 還 原 創 作 詩 歌 時 , 詩 人 所 秉 持 的 大 意 , 以 〈 靜 女 〉 為 民 歌 , 則 應 解 為 情 歌 歡 會 之 意 較 為 恰 當 , 因 為 作 詩 與 誦 詩 , 本 來 就 是 兩 種 不 同 的 詩 境 。 如果以 對照前後文發展是否連貫、合邏輯,符合人情事理,是否能統合全詩詩意與詩境來判別,
則本文以為現代學者所舉情詩之說,似較為合宜,。
各家詩旨 各家城隅之解
諷刺衛君之詩 毛 傳 〆 「 以 言 高 而 不 可 踰 。 」 鄭 箋 云 〆 「 自 防 如 城 隅 」
正 義 曰 〆 「 城 隅 高 於 常 處 , 以 喻 女 之 自 防 深 , 故 周 禮 王 城 高 七 雉 , 隅 九 雉 , 是 高 於 常 處 也 。 」 呂 祖 謙《 呂 氏 家 塾 讀 書 記 》引 張 載 云 〆「 後 宮 西 北 乃 城 隅。」並 云〆「 古 之 人 君,夫 人 媵 妾 散 處 後 宮 。 城 隅 者 , 後 宮 幽 閒 之 地 也。 女 有 靜 德, 又 處 於 幽 閒 而 待 進 御 , 此 有 道 之 君 所 好 也 。 」
蘇轍云〆「 高 而 不 可 逾 也 。 」
淫奔期會之詩 朱 熹 云 〆 「 幽 僻 之 處 。 」
媵俟迎而嫡作詩也 戴 震 云 〆 「 據 記 考 之 , 公 侯 伯 之 城 皆 當 高
五 雉 , 城 隅 與 天 子 宮 隅 等。 門 臺 謂 之 宮 隅, 城 臺 謂 之 城 隅 , 天 子 、 諸 侯 臺 門 , 以 其 四 方 而 高 , 故 有 隅 稱 。 」
男女歡會愛戀之詩 余培林云〆「城上之角樓。」高注云〆「城角」
〔 清 〕馬 瑞 辰 引《 說 文 解 字 》〆「 隅,陬 ㄗ ㄡ 也。」
《 廣 雅 》 〆 「 陬 , 角 也 。 」 故 馬 瑞 辰 以 為 城 隅 應 解 為 「 城 角 也 。 」
各家詩旨 各家「彤 管」之解
諷刺衛君之詩 毛 傳 云 〆「既 有 靜 德 , 又 有 美 色 , 又 能 遺 我 以 古 人 之 法 。
法 , 可 以 配 人 君 也 。 古 者 后 夫 人 必 有 女 史 彤 管 之 史 不 記 過 , 其 罪 殺 之 。 后 妃 羣 妾 , 以 禮 御 於 君 所 , 女 史 書 其 日 月 , 授 之 以 環 以 進 退 之 。 生 子 月 辰
, 則 以 金 環 退 之 。 當 御 者 以 銀 環 進 之 , 著 于 左 手 々 既 御 , 著 于 右 手 。 事 無 大 小 , 記 以 成 法 。 」 鄭 箋 云 〆 「 彤 管 , 筆 赤 管 也 」
淫奔期會之詩 朱熹云 〆 「 未 詳 何 物 , 蓋 相 贈 以 結 殷 懃 之 意 耳 。 」
媵俟迎而嫡作詩也
男女歡會愛戀之詩 余培林云〆「 荑 」 , 即 「 丹 荑 也 」 「 荑 狀 似 管 而 色 微 赤 。 」
高注解「管」為「樂器。」並引《周頌〃有瞽》、《商頌〃
那》
、《周頌〃執競》等詩證明《詩經》裏的管子,都是指樂管。
糜文開與裴普賢云〆「舊說為赤管之筆。
今人云乃塗紅漆之管,或云為胗線管。或云管作蕭笛解。
或謂彤管乃與下章之荑同為一物,乃紅色管狀的初生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