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倫理中心
研究倫理諮詢與輔導作業
1. 目的... 2
2. 範圍... 2
3. 職責... 2
4. 作業流程... 2
5. 附件... 3
1. 目的
提供計畫主持人、研究參與者與研究倫理相關的諮詢與輔導處理原則。
2. 範圍
當計畫主持人、其他研究人員、執行機構所屬人員、研究參與者和民眾就下列 事項要求提供諮詢與輔導服務時:
2.1 研究參與者的權益保護。
2.2 專業學術社群的研究倫理規範。
2.3 研究計畫的設計是否符合研究倫理要求。
2.4 其他與研究倫理審查相關的事項。
3. 職責
3.1 行政人員
3.1.1 受理計畫主持人和研究人員、研究參與者和其他人員提出的諮詢與 輔導要求,負責相關行政作業。
3.1.2 提供有關研究計畫審查行政作業的諮詢和輔導。
3.2 執行秘書
3.2.1 受理計畫主持人和研究人員、研究參與者和其他人員提出的諮詢與 輔導要求,負責相關行政作業。
3.2.2 監督專員執行相關業務。
3.2.3 提供有關行政作業或其他諮詢和輔導。
3.2.4 依諮詢和輔導的結果建議處置程序。
3.3 中心主任
3.3.1 監督執行秘書及專員執行相關業務。
3.3.2 遇有提請裁示之諮詢輔導案件,裁示處置程序。
4. 作業流程
4.1 受理諮詢和輔導要求
4.1.1 本中心於網路公告諮詢和輔導相關訊息和聯絡方式,當接獲(書面/
口頭/電話/電郵)諮詢和輔導要求時,專員及執行秘書得直接處理,
並記錄於「NTNU-Form-15 諮詢和輔導紀錄表」。後續並於研究倫理 中心行政會議匯整報告。
4.1.2 若屬行政作業以外的諮詢和輔導要求(如涉及研究參與者權益保障 或申訴等相關問題),得由專員或執行秘書處理,並記錄於「NTNU- Form-15 諮詢和輔導紀錄表」。執行秘書得視需要,提請研究倫理中 心主任裁示。或若涉及其他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相關作業程序,則 依作業程序提交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會議討論。
4.2 中心主任裁示
提請中心主任裁示之諮詢或輔導案件,主任得作下列三種處置方式:
4.2.1 結案。
4.2.2 提交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會議上討論。
4.2.3 派執行秘書或專員作後續追蹤或提供進一步諮詢協助。
4.3 存放原始文件
將諮詢和輔導資料存入計畫專屬的檔案中。
5. 附件
NTNU-Form-15 諮詢和輔導紀錄表
紀錄表
No. SOP 主題 SOP 編號 版本日期 編訂者 核定會議 生效日期
修訂記錄 1 研 究 倫 理 諮 詢 與
輔導作業
CRE-
SOP/03/01.0
2014/01/07 SOP 小組
第 1 次審
查委員會 2015/01/01 初版、定稿發行。
2 研 究 倫 理 諮 詢 與 輔導作業
CRE-
SOP/03/01.1 2014/11/28 SOP 小組
第 8 次審
查委員會 2015/01/01 修訂:文字修正。
3 研 究 倫 理 諮 詢 與 輔導作業
CRE-
SOP/03/01.2 2015/28/28 SOP 小組
第 16 次審
查委員會 2015/08/28 修訂:檢討及文字修正。
4 研 究 倫 理 諮 詢 與 輔導作業
CRE-
SOP/03/02.0 2017/03/17 SOP 小組
第 34 次審
查委員會 2017/03/17 修訂:依作業實務檢討修正,修訂 3.職責,及 4 作業流程相關部分。
5 研究倫理諮詢與 輔導作業
CRE-
SOP/03/02.0
2017/11/17 SOP 小組
第 42 次審 查委員會
2017/11/17
檢討無修正。
6 研究倫理諮詢與 輔導作業
CRE-
SOP/03/02.0
2018/12/21 SOP 小組
第 55 次審 查委員會
2018/12/21
檢討無修正。
7 研究倫理諮詢與 輔導作業
CRE-
SOP/03/02.0
2019/12/20 SOP 小組
第 67 次審 查委員會
2019/12/20
檢討無修正。
8 研究倫理諮詢與 輔導作業
CRE-
SOP/03/02.0
2020/08/21 SOP 小組
第 75 次審 查委員會
2020/08/21
檢討無修正。
9 研究倫理諮詢與 輔導作業
CRE-
SOP/03/02.1
2021/08/20 SOP 小組
第 87 次審 查委員會
2021/08/20
文字修正及編碼修正。
10
11
核准施行
職稱 簽名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