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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學期日間部暨進修部招考轉學生 招 生 簡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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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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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稿) 秋 朝陽科技大學 106 學年度

第1學期日間部暨進修部招考轉學生 招 生 簡 章

地址:41349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電話:(04)23331637或(04)23323000轉4032~4038 傳真:(04)23334711

網址:http://www.cyut.edu.tw/~recruit

(2)

重要日程表

項 目 日 期

報名日期

通訊報名 民國 10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一)至 民國 106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五)

現場報名 民國 106 年 7 月 17 日(星期一)

各系書面審查日期 民國 106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一)至 民國 106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一)

網站成績查詢 民國 106 年 8 月 4 日(星期五)

成績複查 民國 106 年 8 月 4 日(星期五)至 民國 106 年 8 月 7 日(星期一)

放榜 民國 106 年 8 月 11 日(星期五)

正取生通訊註冊 民國 106 年 8 月 11 日(星期五)至 民國 106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一)

通知備取生報到、註冊 民國 106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三)起

報名流程

詳閱 招生簡章

網路報名 列印報名表 正表及副表

1. 報名表(正、副表) 2. 備審資料乙份 3. 其他證明文件 4. 報名費轉帳證明

以上資料請以限時掛號郵

完成

報名

(3)

目 錄

壹、報名日期……… 4

貳、書面資料審查期間……… 4

參、招考學制、部別、系(組)級、招生名額及考試項目……… 4

肆、報考資格……… 7

伍、欲報考三年級考生之相關系(科)對照及注意事項表……… 9

陸、特殊身分考生報考優待辦法………‥11

柒、報名手續………12

捌、注意事項………14

玖、網站查詢成績及複查申請………14

拾、錄取原則………14

拾壹、放榜………15

拾貳、錄取生報到及註冊………15

拾參、學雜費收費標準………16

附錄 附錄一:網路報名系統使用說明………17

附錄二:網路報名繳費方式說明………18

附錄三:選填志願填寫說明………19

附表 附表一:複查成績申請表………20

附表二: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21

附表三:考生申訴申請表………22

(4)

朝陽科技大學

考生暨入學學生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請詳細閱讀朝陽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 校)依個資法第 8 條及第 9 條規定所為以下「考生暨入學學生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 利用告知事項」。

 基於辦理招生考試相關之招生、試務,榜示、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統計研究分析、

錄取後之學生資料管理及相關或必要工作之目的所需,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及幫助您瞭解 本校如何蒐集及使用您個人資訊,請務必詳細的閱讀本聲明書之各項內容。

一、機關名稱:朝陽科技大學 二、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 於辦理入學考試相關之試務(134),提供成績、招生、分發、證明使用之資(通)訊 服務(135),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36),教育相關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157),學生(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158),學術研究(159)、學生證等學籍,成 績文件證明處理(168),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182)及其他完成考生入學考試、學生 輔導、畢業流向追蹤調查必要之工作或經考生同意之目的。

 本校蒐集您個人資料的目的在於進行本校招生考試相關之招生、試務、成績、榜 示、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各項統計調查與分析、錄取後之學生資料管理及完成 入學招生考試相關或本校依法設立之法定義務作業使用。

三、個人資料之蒐集方式/個人資料之來源:

(一)透過考生報名參加本校招考轉學生招生考試提供考生個人資料/本校校級招生委員 會、教育部。

(二)學生於本校招考轉學生網路系統登錄或修改之各項相關資料。

(三)學生在學期間因應課務、輔導、成績、學籍等需求提出之各類書面申請表件。

(四 透過考生親送、郵遞或網路報名而取得考生個人資料。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

本校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分為考生報名資料及學生基本資料兩類:

(一)考生報名資料:

1. 辨識個人者(C001)。

2. 辨識財務者(C002)。

3.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003)。

4. 個人描述(C011)之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

5. 家庭其他成員細節(C023)之監護人或緊急連絡人等。

6. 移民情形(C033)之護照、居留證明文件。

7. 意外或其他事故及有關情形(C040)。

8. 學校紀錄(C051)、資格或技術(C052)。

9. 著作(C056)。

10.學生、應考人紀錄(C057)。

11.現行之受僱情形(C061) 、工作經驗(C064)、工作之評估細節(C071)、受訓紀錄 (C072)。

12.保險細節(C088)、健康紀錄(C111)。

前項各款個人資料類別,內容包括姓名、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或護照號碼、生日、

相片、性別、教育資料、緊急聯絡人、住址、電子郵遞地址、聯絡資訊、轉帳帳 戶、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方式等。

 申請特殊應考服務:除上開基本資料外,另加申請特殊應考服務考生(身心障礙

(5)

1.辨識個人者(C001)。

2.辨識財務者(C002)。

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003)。

4.個人描述(C011)之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

5.家庭其他成員細節(C023)之監護人或緊急連絡人等。

6.移民情形(C033)之護照、居留證明文件。

7.學校紀錄(C051)、資格或技術(C052)。

8.保險細節(C088)。

前項各款個人資料類別,內容包括姓名、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或護照號碼、生日、

相片、性別、教育資料、緊急聯絡人、住址、電子郵遞地址、聯絡資訊、轉帳帳 戶、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方式等。

五、個人資料處理及利用:

(一)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1.學生(含畢、結業生)之學籍(含學期成績)資料永久保存。

2.考生個人資料及相關試務(含成績)資料,除法令或中央事業主管機關另有規定 外,以上開蒐集目的完成所需之期間為利用期間。錄取後之學生資料將依朝陽科 技大學學則以及相關規定保存。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或經考生授權處 理、利用之地區。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除本校外,尚包括本於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相關合作單位,

包含教育部或其他學術研究機構等。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

1.考生資料部分:

(1)入學考試期間之試務作業、考試成績與相關資訊之發送通知,提供作為試務、

錄取、分發、報到、查驗等作業,考生(或家長、監護人、緊急連絡人)之聯 絡,基於試務公信的必要揭露與學術研究及其他有助上開蒐集目的完成之必要 方式。

(2)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本校內部各項管理所需之登記及聯繫方式登載,包括各項 資訊服務所需進行之個人聯繫資料登記,因考生試務所必需之通訊及緊急聯絡 名單之建立。

(3)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試務公信之必要揭露(榜示)與學術研究及其他有助上開蒐 集目的完成之必要方式。

(4)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依法令或遵照教育部及主管機關、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 求,依其法定職掌調閱與利用時。

(5)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申訴處理及成績複查作業。

(6)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配合辦理各項校務之委外機構進行處理、遞送、費用繳納 等。

(7)申請特殊應考服務考生健康紀錄之相關應考人資料,僅供本校提供應考服務之 依據,不作為其他用途。

2.學生資料部分:

(1)學生在學期間之課務、成績、學籍、輔導作業,學期成績及預警資訊之發送通 知,學生及家長監護人之聯絡等。

(2)學生畢(結)業離校後之流向追蹤輔導及邀請畢業校友參與學校辦理之學術、聯 誼活動等。

(3)教育部或其授權之評鑑機構基於教育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等目的所進行的調

(6)

未提供真實且正確完整之個人資料,將導致學籍資料不完整、緊急事件無法聯繫、學期 成績無法送達等等。

七、考生及學生應確認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需變更者,應即檢附 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朝陽科技大學辦理更正。

八、本校得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將個人資料或相關資料提供 予相關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

九、個人資料之權利及權益:您依法得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之個人權利,但因本校執 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本校得拒絕之。權利之行使方式請洽本校招生服務中心(分 機:4032-4038)。若因您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權益受損時,本校將不負相關賠償責 任。

十、考生得依個資法規定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 或利用及請求刪除。考生行使上述權利時,須以書面方式與本校聯絡並檢具身分證明文 件向本校招生服務中心辦理(相關聯絡方式請詳見招生簡章)。若申請人不符前述規定,

本校得請申請人補充資料,以為憑辦。

十一、除法令另有規定或主管機關另有要求外,考生如提出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 個人資料之請求,經評估會妨礙本校執行職務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或導致本校違背法 令或主管機關之要求時,本校得繼續蒐集、處理、利用或保留個人資料。

十二、本校各項通知(如資格審核、成績、面試、放榜等)之被通知人,大學部未滿二十歲者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亦可進行查詢。若您滿二十歲後擬申請變更被通知人為您本人 或僅限本人進行查詢,請向教務處招生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7)

朝陽科技大學106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暨進修部招考轉學生簡章

壹、報名日期:

一、【通訊報名】:民國106年6月12日(星期一)至7月14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請在報名日期內於網路輸入個人報考資料,再將 報名表件以掛號方式逕寄 41349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朝 陽科技大學106學年度招考轉學生委員會」收,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二、【現場報名】:民國106年7月17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3時,於本校行政大樓5

樓招生服務中心受理報名。

網路報名網址:http://www.cyut.edu.tw/~recruit/

貳、書面資料審查期間:民國106年7月24日(星期一)至7月31日(星期一)止 參、招考學制、部別、系(組)級、招生名額及考試項目:

各系(組)實際錄取名額以書面資料審查開始當日公告之各系(組)缺額為準;各系(組)實 際招生名額將於本校招生資訊網更新及公告。

一、報考志願選填:報考本校相同年級之各系(組)者,不分日間部及進修部可混合選填志 願;僑生則限選填日間部志願(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二、相同年級採聯合招生之類別為:管理類二、三年級、應用化學系二、三年級及資訊 類二、三年級。相關規定請參閱第19頁之說明。

三、依據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1050153906E號函辦理,本校退伍軍人轉學生招生名額 以當年度各系級轉學生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算,並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 算。

【四年制各系(組)暫定招生名額】

院別

系(組、類)別 年級

招生名額 考試方試

日間部 進修部 書面資料審查 (100%)

管理學院

管理類 (聯合招生)

財務金融系

3 - 1.歷年成績(40%)

(在學生不含105學年度第2學期 成績)

2.個人表現資料(60%)

(凡有利學生審查之各項優秀表 現 資 料 皆 可 , 例 如 : 簡 歷 自 傳 單、個人作品集、各項證照、競 賽成績、社團活動表現、服務時 數、成果證明…等其他相關有利 之表現證明文件)

企業管理系 9 4 保險金融管理系 5 -

會計系 7 -

休閒事業管理系 2 19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6 17 銀髮產業管理系 6 -

(8)

院別

系(組、類)別 年級

招生名額 考試方試

日間部 進修部 書面資料審查 (100%)

管 理 學 院

管理類 (聯合招生)

財務金融系

1 16 1.歷年成績(40%)

(在學生不含105學年度第2學期 成績)

2.個人表現資料(60%)

(凡有利學生審查之各項優秀表 現 資 料 皆 可 , 例 如 : 簡 歷 自 傳 單、個人作品集、各項證照、競 賽成績、社團活動表現、服務時 數、成果證明…等其他相關有利 之表現證明文件)

企業管理系 1 20 保險金融管理系 7 -

會計系 8 -

休閒事業管理系 2 16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 20 銀髮產業管理系 1 20

理 工 學 院

營建工程系 二 3 -

1.歷年成績(40%)

(在學生不含105學年度第2學期 成績)

2.個人表現資料(60%)

(凡有利學生審查之各項優秀表 現資料皆可,例如:簡歷自傳 單、個人作品集、各項證照、競 賽成績、社團活動表現、服務時 數、成果證明…等其他相關有利 之表現證明文件)

三 1 -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二 6 29

三 3 7

應用化學系 (聯合招生)

化學技術組

二 4 - 生化科技組 4 - 化學技術組

三 4 - 生化科技組 6 - 環境工程與管理系 二 12 - 三 6 -

設 計 學 院

建築系室內設計組 三 2 - 1.歷年成績(40%)

(在學生不含105學年度第2學期 成績)

2.個人表現資料(60%)

(凡有利學生審查之各項優秀表 現 資 料 皆 可 , 例 如 : 簡 歷 自 傳 單、個人作品集、各項證照、競 賽成績、社團活動表現、服務時 數、成果證明…等其他相關有利 之表現證明文件)

工業設計系

二 5 31 三 1 20

視覺傳達設計系

二 1 3 三 - 5

景觀及都市設計系

二 1 - 三 2 -

(9)

別 系(組、類)別 年級

招生名額 考試方試

日間部 進修部 書面資料審查 (100%)

傳播藝術系

二 7 2 1.歷年成績(40%)

(在學生不含105學年度第2學期 成績)

2.個人表現資料(60%)

(凡有利學生審查之各項優秀表 現資料皆可,例如:簡歷自傳 單、個人作品集、各項證照、競 賽成績、社團活動表現、服務時 數、成果證明…等其他相關有利 之表現證明文件)

三 2 3

應用英語系

二 9 21 三 - 20

幼兒保育系

二 7 3 三 2 7

社會工作系

二 4 5

1.歷年在校學業成績單(含班及系 排名)(40%)

(在學生不含105學年度第2學期 成績)

2.校內外服務經驗(30%)

(如社團參與、幹部表現、志願 服務等)

3.千字以內自傳及轉學動機(20%) 4.證照及相關競賽成果等證明

(10%) 三 3 13

資訊學院

資訊類 (聯合招生)

資訊管理系 資訊管理組

2 - 1.歷年成績(40%)

(在學生不含105學年度第2學期 成績)

2.個人表現資料(60%)

(凡有利學生審查之各項優秀表 現 資 料 皆 可 , 例 如 : 簡 歷 自 傳 單、個人作品集、各項證照、競 賽成績、社團活動表現、服務時 數、成果證明…等其他相關有利 之表現證明文件)

資訊管理系

數位多媒體組 1 1 資訊工程系 6 12 資訊與通訊系 3 -

資訊管理系 數位多媒體組

1 10 資訊工程系 3 20 資訊與通訊系 2 20 合計 171 364

※進修部排課時間以週一至週五晚上18:25~22:20為原則,惟實際上課時間以各院系排訂 時間為主。

(10)

肆、報考資格

一、符合下列報考資格之一者,可報考各系(組)二年級:

(一)大學肄業生,修畢大學一年級第2學期課程(或修業累計滿2個學期)(含)以上 者。

(二)專科學校或專修科畢業者。

(三)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專科肄業生。

(四)持有專科同等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明書。

(五)年滿二十二歲、持有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證書或已修業期滿者,修習下列 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八十學分以上,持有學分證明者。

(1)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2)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3)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六)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得三十六學分者。

(七)報考二年級之考生不限系科。

二、符合下列報考資格之一者,可報考各系(組)三年級:(欲報考三年級之考生,須依 簡章第 9 頁之「相關系(科)對照及注意事項表」內之規定辦理)

(一)大學肄業生,修畢大學二年級第2學期課程(含)以上者。

(二)專科學校或專修科畢業者。

(三)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專科肄業生。

(四)持有專科同等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明書。

(五)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得七十二學分者。

三、就讀藝術教育法第七條所定一貫制學制肄業,持有修業證明者,報考學士班及進修學士 班轉學者,依其修業情形屬大學或專科學校,準用『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

第3點第1項第4款第1目及第3目規定。

四、報考時無法辦理退學或休學時,得以歷年成績單代替。

五、持境外學歷報考者須符相關學歷採認法規規定。

附註:

一、轉學生經錄取入學者,其學分抵免,由各系審核確定。若因學分抵免不足須延長修業 年限,概依規定辦理,不得異議。

二、僑生轉學考試成績不予優待,經錄取後報到註冊時須繳驗教育部分發僑生入學原始分 發文件或僑委會發給之正式僑生身分證明書,始以僑生身分登記。依「僑生回國就學 及輔導辦法」規定:僑生不得申請就讀各級補習及進修學校(院)、空中大學或空中專 科學校、大專校院所辦理回流教育之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其他僅於夜間、例 假日授課之班別。

三、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服役)規定者(如師資培育公費生、軍警院校生、現役軍

(11)

(一)志願役現役軍人須繳交單位少將編階以上主官核准之本年升學正式證明文件影印 本始得報考並應於報名時檢附學歷證件影本及軍人身分證影本考試成績不予 優待。

(二)現役軍人若退除役日期在民國 106 年 7 月 17 日(報名截止日)以前,須繳交退伍令 影印本,准以退伍軍人身分報考,考試成績得依規定優待。

(三)現役軍人若退除役日期在民國 106 年 7 月 17 日至 106 年 10 月 1 日之間,須繳交服 務單位部隊長出具之「退伍或解除召集日期證明」,始得以報考,並應於報名時檢 附學歷證件影本及軍人身分證影本,考試成績不予優待。

五、持日本國立及公立專門學校履修 62 學分以上之專門士資格者,得以比照我國專科學 校畢業之學歷。

六、持外國學歷證件之考生,其就讀學校須為教育部認可者,並須填具學歷證件屬實之切 結書,如經錄取,報到時須繳交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國外學歷歷年 成績證明影本各 1 份,出入境管理局出具之出入時間證明 1 份;所繳相關之證明文件 如有不實或不符教育部認可標準,即取消錄取資格。

七、朝陽科技大學 106 學年度招考轉學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辦理轉學生入學招生,依 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進行處 理及利用。本校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僅提供招 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凡報名本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 本招生所取得之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使用,並同意本會提供其 報名資料及成績予考生本人及辦理新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

(12)

伍、欲報考三年級考生之相關系(科)對照及注意事項表 系(組)別

與本系(組)相關

之系(科)別 注意事項

財務金融系 不限系科

財務金融系日間部三年級升四年級暑假須 進行八週校外實習必修課程,三年級轉學 生有延期畢業之可能。

企業管理系 不限系科 企業管理系日間部四年級實施 1 學期校外 實習,三年級轉學生有延期畢業之可能。

保險金融管理系 不限系科

保險金融管理系日間部三年級升四年級暑 假須進行八週校外實習必修課(另四年級 上、下學期有選修之實習課程可供選擇),

三年級轉學生有延期畢業之可能。

會計系 不限系科

會計系日間部三年級實施專題製作及三年 級升四年級暑假須進行 2 個月校外實習必 修 課 程 , 三 年 級 轉 學 生 有 延 期 畢 業 之 可 能。

休閒事業管理系 不限系科

(1)日間部:日間部三年級實施 1 學年校外 實習,及四年級進行專題製作,三年級轉 學生有延期畢業之可能。

(2)進修部:自 105 學年度起進修部課程安 排於週一至週三,並實施 22 學分校外實作 課程。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不限系科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於日間部三年級暑假至 四年級上學期須進行 7 個月校外實習(另 提供新加坡、日本等地海外實習)及三年 級起進行 3 學期的專題製作,三年級轉學 生有延期畢業之可能。

銀髮產業管理系 不限系科

(1)日間部:三年級實施 1 學期校外實習,

三年級轉學生有延期畢業之可能。

(2)進修部:因 105 學年度停止招收新生,

原 1~2 年級必選修課程須至日間部補修,

並有延期畢業之可能。

營建工程系 不限系科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不限系科 應用化學系化學技術組 不限系科 應用化學系生化科技組 不限系科 環境工程與管理系 不限系科

(13)

系(組)別 與本系(組)相關 之系(科)別

注意事項

建築系室內設計組

室 內 設 計 、 美 術 工 藝、視覺傳達設計、

展 場 藝 術 、 數 位 設 計、時尚設計、建築 工程、建築設計、建 築繪圖、景觀設計與 管理

工業設計系 不限系科

視覺傳達設計系

室 內 設 計 、 美 術 工 藝、視覺傳達設計、

數 位 設 計 、 時 尚 設 計、商品設計、商業 設計、商業廣告、工 業設計、建築設計、

建築繪圖、大眾傳播 藝術

景觀及都市設計系 不限系科 景觀及都市設計系各年級設計課為系列課 程,轉學生有延期畢業之可能。

傳播藝術系

視覺傳達設計、商業 設計、商業廣告、大 眾傳播藝術、公共關 係、報業行政、新聞 專修、廣播電視、編 輯採訪、資訊傳播、

視訊傳播、數位媒體 設計

應用英語系 不限系科 幼兒保育系 不限系科 社會工作系 不限系科 資訊管理系

數位多媒體組 不限系科 資訊工程系 不限系科 資訊與通訊系 不限系科

(14)

陸、特殊身分考生報考優待辦法 一、 退伍軍人:

(一)依據教育部民國 105 年 11 月 23 日令:修正「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 優待辦法」,退伍軍人於退伍後 5 年內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考試成績加分 優待,依下列規定辦理。

退 伍 軍 人 身 分 ( 含 替 代 役 ) 考 生 加 分 優 待 比 例

退伍軍人 (一)

◎志願役軍士官兵,在營服役期間 5 年以上,退伍後未滿 1 年者。

◎在營服現役期間因作戰或因公成殘不堪服役而免役或除役,領有撫卹證明 者。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因公成殘而免役或除役,領有撫卹證明者。

原始總分 增加 25%

退伍軍人 (二)

◎志願役軍士官兵,在營服役期間 5 年以上,退伍後 1 年以上,未滿 2 年 者。

◎志願役軍士官兵,在營服役期間 4 年以上未滿 5 年,退伍後未滿 1 年者。

原始總分 增加 20%

退伍軍人 (三)

◎志願役軍士官兵,在營服役期間 5 年以上,退伍後 2 年以上,未滿 3 年 者。

◎志願役軍士官兵,在營服役期間 4 年以上未滿 5 年,退伍後 1 年以上,未 滿 2 年者。

◎志願役軍士官兵,在營服役期間 3 年以上未滿 4 年,退伍後未滿 1 年者。

原始總分 增加 15%

退伍軍人 (四)

◎志願役軍士官兵,在營服役期間 5 年以上,退伍後 3 年以上,未滿 5 年 者。

◎志願役軍士官兵,在營服役期間 4 年以上未滿 5 年,退伍後 2 年以上,未 滿 3 年者。

◎志願役軍士官兵,在營服役期間 3 年以上未滿 4 年,退伍後 1 年以上,未 滿 2 年者。

原始總分 增加 10%

退伍軍人 (五)

◎志願役軍士官兵,在營服役期間 4 年以上未滿 5 年,退伍後 3 年以上,未 滿 5 年者。

◎志願役軍士官兵,在營服役期間 3 年以上未滿 4 年,退伍後 2 年以上,未 滿 3 年者。

◎在營服滿義務役法定役期(不含服補充兵役、國民兵役者及常備兵役軍事 訓練期滿者),其役期未滿 3 年,且退伍後未滿 3 年者。

◎在營服現役期間因病成殘不堪服役而免役或除役,領有撫卹證明者。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者。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因公或病成殘而免役或除役,領有撫卹證明者。

替代役役男服務期滿最低年限為一年,始得適用。

原始總分 增加 5%

退伍軍人 (六)

◎志願役軍士官兵,在營服役期間 3 年以上未滿 4 年,退伍後 3 年以上,未 滿 5 年者。

原始總分 增加 3%

(15)

(二)符合退伍軍人身分考生,報名時須檢送下列證件影印本:

1.退伍令(或退伍證明書)、除役令或解除召集證明書(僅限臨時召集者)。

2.在營服役 5 年以上軍官,凡上尉以下者(含上尉),應附繳初任官人事命令、初 任官任官令或軍事校院畢結業證書等足資證明其服役起始時間之文件;傷殘退 伍軍人應附繳撫卹令。

3.前二項證件如已遺失應檢送權責單位核發之服役年資證明書。

二、運動績優考生

(一)奉教育部民國 105 年 04 月 22 日,修正公布之「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 學生升學輔導辦法」;凡專科學校肄(畢)業之學生,在學期間運動成績符合 其中相關規定之一者,報考轉學考試時,得予增加總分百分之十,其運動成 績證明有效年限依本升學輔導辦法之規定辦理,服役者可扣除服役時間。

(二)符合規定者,報名時應檢送下列證件影印本:

1.專科歷年成績單(須加蓋教務處章戳)。

2.運動成績證明。

※ 若以特殊身分(退伍軍人或運動績優生)報考者,報名時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印 本,經審查通過後,始可依各該項身分考生升學優待辦法之規定辦理,否則概依普通 身分考生規定,不予優待。具雙重特殊身分考生,限擇一項優待。報名時未提出證件 申請優待者,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補辦或追認。

柒、報名手續

一、考生請上網填寫報名資料(請參閱第17頁附錄一網路報名系統使用說明),並列印 報名表正表及副表後黏貼相關文件、照片並親自簽名。

二、繳納報名費。繳交報名費(請參閱第18頁附錄二網路報名繳費方式說明):請依據 報名表上繳款帳號(網路報名自動產生)至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交報名 費新台幣1,000元(一組繳款帳號限轉一名考生費用)。繳費後請列印交易明細單並 黏貼於報名表副表正面以供查核,同時注意轉帳是否完成。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正表)。

四、考生須繳交學歷證明文件(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如下:

證 件

身 分 歷年成績單

影 本 學生證影本

(須蓋註冊章) 畢(結)業證

書 影 本 修業證明書 影 本 大學院校在學生 ˇ ˇ

大專院校退學/肄業生 ˇ ˇ

大專院校休學生 ˇ

大專院校畢業生 ˇ ˇ

(16)

(一)專科學校應屆畢業生或肄業生得以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及 歷年成績單報考,但應於報到時須補交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明書。

(二)報考者若為大學或獨立學院一年級或二年級(報考三年級)在學生,尚無下學期 成績,請先以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報考,但須於錄取報到 時繳交歷年成績單正本,若未符合報考資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三)以本簡章所定同等學力報考者,於錄取報到時應補交修習學分證明文件或修業證 明書,若未繳交或未達學分標準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具有退伍軍人身份之考生與專科畢業、肄業生之運動績優生(參閱第6頁「柒、

特殊身分考生報考優待辦法」)得依現行規定享有加分優待外,其他各種身分考 生依規定不得享有加分優待。凡享有加分優待考生於報名時須檢附相關證明影 本,否則不予加分。

五、前列資料請依以下第八項附圖所示依序疊放,用長尾夾夾好後,將報名表件放入報名 專用信封並以掛號方式逕寄:41349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朝陽科技大學 106學年度招考轉學生委員會」收。於郵寄前請再次詳細檢查資料影本是否清晰,各 項資料是否齊全,報名表是否均已填妥,以免因表件不全遭退件,若因以上原因延誤 報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六、報名表各欄資料必須正確,通訊地址欄請填寫可收到招生委員會寄發資料之地址及電 話,如各項通知無法寄達而造成延宕時,視同放棄權利,一切後果請考生自行負責。

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低收入戶係指臺灣各縣市、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 南市、高雄市、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等縣(市)政府所界定之低收入戶,報名費全 免,中低收入戶報名費減免60%,惟證明文件未於報名時繳驗或所繳證明文件不符 者,其報名費不予優待,事後亦不接受補件。

八、報名資料疊放順序如下圖:

三、書面審查資料乙份 二、各項資格證明文件

(一)身分證影本 (二)修業證明影本 (三)其他

一、報名表 (正副表)

(17)

捌、注意事項: 請考生務必詳讀

一、報名時必須按報考資格備齊證件繳驗,否則不予受理。

二、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系(組、類)、志願或退還報名費。

三、考生錄取註冊時,所繳照片須與報名時所繳者同式。

四、錄取之轉學生須依學校規定補修勞作教育,並須依本校規定繳交體檢結果報告表,

若未依規定繳交,則視同未完成註冊程序。

五、錄取學生必須於當年度註冊入學,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註冊入學後,其學分抵 免依本校抵免學分辦法與相關規定辦理。

六、報名所填之各項資料及繳交證明文件,若與事實不符者,則取消其錄取及入學資 格,並送有關機關處理;入學後始被發現者,則依本校學則開除其學籍,亦不發給 任何學歷(修業)證明;如將來在本校畢業後始發現者,除勒令繳銷其學位證書 外,並公告註銷其畢業資格。

七、役男參加本考試,得依據徵兵規則相關規定,以報考證明或相關證明申請延期徵集 入營。

玖、網站查詢成績及複查申請

一、預訂民國106年8月4日(星期五)開放網站查詢成績,請考生自行上本校招生資訊網 頁查詢成績(http://www.cyut.edu.tw/~recruit)。本校不另寄發紙本成績單,

如有需要,考生可自行上網列印存查。

二、考生對成績有疑義時,一律於民國106年8月7日(星期一)前提出,申請時請填妥簡 章所附「複查成績申請表」(第20頁附表一)連同成績單影本,以傳真方式提出複 查,並以電話確認;其他方式申請複查概不受理。傳真電話:(04)23334711,洽 詢電話:(04)23323000轉4035。

三、本會酌收複查費每科新台幣30元整。

四、申請複查時除先行傳真外,仍須將「複查成績申請表」連同複查費匯票(受款人:

「朝陽科技大學」),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且貼足32元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

逕寄:41349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朝陽科技大學106學年度招考轉學生委 員會」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拾、錄取原則

一、實際招生名額,由招生委員會議訂之。

二、招生委員會依報名人數及考試成績,議訂各系(組)最低錄取標準,若考生之成績合 於該系(組)之最低錄取標準者始予錄取,若考生未達最低錄取標準,雖有缺額亦不 錄取。

三、本項招生考試得列備取生數名,若正取生錄取不足額,則不列備取生。

四、各系(組)錄取之學生,最後一名如有2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則依序以「個人表現

(18)

五、退伍軍人錄取方式:

(一)原始總分已達一般生最低錄取標準者,以招生名額內錄取。

(二)優待加分後達外加名額最低錄取標準時,以外加名額錄取。

六、如對本考試事宜有疑義或有違反性別平等原則之疑慮,應於放榜後 1 週內,向招生 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逾時不予受理。申訴案件以考生本人為當事人,不受理其他 人申訴,申請時請填妥簡章所附「考生申訴申請表」(第 22 頁,附表三),以傳真 方式提出複查,並以電話確認;其他方式申請申訴概不受理。招生委員會一切悉依 簡章規定辦理,若簡章未載明之事項,則依委員會開會決議處理之。傳真電話:

(04)23334711,洽詢電話:(04)23323000 轉 4035。

七、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可混合選填志願:

(一)報考本校相同年級之各系(組)(管理類,應用化學系及資訊類採聯合招生)者,

不分日間部及進修部可混合選填志願,報考管理類者,二年級至多選填 10 個志 願(日間部暨進修部),報考三年級至多選填 11 個志願(日間部暨進修部),至少 選填 1 個志願;報考應用化學系者,二年級至多選填 2 個志願,報考三年級至 多選填 2 個志願,至少選填 1 個志願;報考資訊類二年級者,至多選填 6 個志 願(日間部暨進修部),報考三年級至多選填 6 個志願,至少選填 1 個志願;報 考其他年級及系別者,至多選填 2 個志願,至少選填 1 個志願。請考生慎填志 願。

(二)請考生慎填志願,若經報名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欲報考混合選填 志願之考生,請參閱第 19 頁附錄三選填志願填寫說明)

(三)本會依招生名額及考生成績,議定正取生與備取生錄取標準。考生之成績及志 願合於正取錄取標準者,始予錄取,分發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改分發。

(四)成績達備取錄取標準者,若有缺額,依考生之成績及報名表選填志願逕行遞 補,分發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改分發。

拾壹、放榜

一、 榜單公告:民國106年8月11日(星期五)於本校「招生資訊」網站公告榜單。

二、網路查榜:http://www.cyut.edu.tw/~recruit。

註:本次考試之錄取及報到相關訊息僅開放網站查詢,不另行寄發書面通知,故考生 應自行注意本校放榜訊息,錄取生如逾期未註冊者,不得以未接獲通知要求保留 錄取資格。

拾貳、錄取生報到及註冊 一、 正取生註冊

(一)本校新生(正取生)採通訊方式辦理註冊,請各正取生備齊相關資料於民國 106 年 8 月 21 日(郵戳為憑)前,以掛號方式寄逹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日間部)或進修 教學組(進修部),完成註冊程序。

(19)

遞補。

(五)正取生註冊單位及服務電話:

1.日間部: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服務電話:(04)23323000 轉 4012~4016 2.進修部:本校教務處進修教學組,服務電話:(04)23323000 轉 4652~4654 二、備取生報到及註冊

(一)備取生遞補由本校視缺額情形主動以電話通知遞補,遞補作業至本校 106 學年度 第 1 學期開學前 1 日止。

(二)備取生報到註冊程序應備證件及注意事項與正取生同。

拾參、學雜費收費標準

本校106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尚未定案,將參酌教育部規定配合辦理。僅提供105 學年度學費及雜費收費標準,其他相關費用,請參考本校會計室網頁公布之收費標 準。

一、本校105學年度四技二、三年級學雜費收費標準如下,其他相關費用,請參考本校會 計室網頁收費標準。

備註:人文學院進修部收費標準不含傳播藝術系;傳播藝術系學分學雜費以1,662元計收。

二、本校進修部學費係採預收學分(學時)方式計收,待加退選學分後多退少補(即依 實際上課鐘點數×學分學雜費收取費用)。

學 制 項 目 管理學院 人文學院 設計學院 理工學院 資訊學院 日間部

學 費 3 9 , 6 6 2 3 9 , 6 6 2 4 1 , 5 1 9 4 1 , 5 1 9 4 1 , 5 1 9 雜 費 8 , 7 4 7 8 , 7 4 7 1 4 , 1 6 5 1 4 , 1 6 5 1 4 , 1 6 5 合 計 4 8 , 4 0 9 4 8 , 4 0 9 5 5 , 6 8 4 5 5 , 6 8 4 5 5 , 6 8 4 進修部 學分學雜費

(以學時計收) 1,588 1,588 1,662 1,662 1,662

(20)

附錄一:網路報名系統使用說明

為便利計算機處理考生之報名資料,敬請參閱以下說明於網頁中正確輸入報考資料。

網路報名所填資料必須與報名表正表所填寫資料完全符合,如有不同或錯誤,以考生親筆 簽名之報名表正表所填資料為準,並自行負錯誤之責任。

1.先設定螢幕解析度為 800×600。

2.建議使用 IE5.0 以上瀏覽器。

3.進入系統後請先點選『填寫說明』。

1.本人已詳閱簡章中各項權利義務並 願意遵循,如有違反相關規定而有 損權益,概由本人自行負責。

2.網路報名所輸入之資料均須正確符 合事實,如於錄取後發現學歷與證 件 正 本 不 符 , 本 校 將 取 消 錄 取 資 格,並由考生自負法律責任。

報考系(組)別、類別、志願及通訊資 料等務必核對正確,以免影響權益。

1.報名資料有誤者進行修正。

2.報名資料無誤者點選『確定送出』。

1.請寫下「銀行代碼」及「銀行繳款 帳號」。

2.請參考「附錄二:網路報名繳費方 式說明」(第 18 頁)逕至各金融機構 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

無印表機者可在存檔後,再至連接有 印表機之電腦上網查詢列印。

網路報名後,須將報名表件寄達本校 始完成報名手續。

註:

一、輸入資料中如有電腦系統無法顯示之文字,請以全型空白代替,並在列印報名表後 於缺字處以紅筆填入,本校將另行為您造字。

二、畢(肄)業學校:請輸入關鍵字查詢,再點選學校。外國學歷一律為「其他」(代 網址: http://www.cyut.edu.tw/~recruit

點選「轉學生招生」進入「網路報名入口」

報名權益說明 暨隱私權保護宣告

【不同意】

離開報名網頁

【同意】

輸入各項報名資料

確認各項報考資料

修 正

列印報名表正、副表 確認無誤後親筆簽名

裝妥報名表件及書面審查資 料乙份並郵寄至本校 報名資料確認後送出,

產生「銀行代碼」及

「銀行繳款帳號」

(21)

附錄二:網路報名繳費方式說明

一、繳費期間:民國106年6月12日(星期一)起至7月17日(星期一)止。

二、請持金融卡至各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轉帳手續費由轉出帳號負擔,

不包含於報名費內),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三、考生完成網路報名程序後,請依下列方式繳交報名費,每一「銀行繳款帳號」僅限該名 考生繳費專用,繳費後請將自動櫃員機(ATM)交易明細單黏貼於報名表副表以供查 核。

 

註:身分證第一位英文字母,轉換為二位阿拉伯數字,對照如下: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四、繳費完成後,請檢查交易明細單,若「交易金額」欄及「手續費」欄(持臺灣銀行金融 卡至臺灣銀行提款機轉帳繳費者免扣手續費)沒有扣款紀錄,即表示轉帳未完成,請重 新 操 作 轉 帳 繳 費 手 續 。 另 請 於 轉 帳 後 3 個 工 作 日 登 入 本 校 招 生 資 訊 網 頁 (http://www.cyut.edu.tw/~recruit),點選「轉學生招生」進入「查詢繳費」查詢是 否轉帳成功。

五、若考生本人金融卡無轉帳功能,可商請親人或同學依據上述指定帳號幫忙轉帳,或向郵 局購買郵政匯票1,000元(受款人「朝陽科技大學」),連同報名表件寄交本校。

六、使用自動櫃員機(ATM)繳費轉帳者,請儘早持存摺至原行庫補登錄以確定轉帳成功。

金融卡插入ATM後 選擇「轉帳」功能

輸入轉帳金額 1,000 元 輸入臺灣銀行

行庫代碼「004」

輸入網路報名表下方

「銀行繳款帳號」16 碼

(40220+身分證字號11碼)

例:A123456789即為 40220+01123456789(註)

完成繳款(請列印交易明 細單並黏貼於報名表副 表以供查核)

(22)

附錄三:選填志願填寫說明

本校係依考生之成績及志願,議定正取生及備取生錄取標準,故考生若選定就讀本校日間部或 進修部,選填志願時,請就確定該部別及系(組)別填寫,以免影響考生分發權益。

【例一】甲生欲報考本校管理類四技二年級,可選填報考志願方案如下:

方案一:甲生想就讀本校四技二年級管理類,部別及系別均不拘,則最多可選填下列 10 個志願:

日間部財務金融系、日間部企業管理系、日間部保險金融管理系、日間部會計系、日間部 休閒事業管理系、日間部行銷與流通管理系、日間部銀髮產業管理系、進修部企業管理 系、進修部休閒事業管理系、進修部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方案二:甲生僅想就讀本校四技二年級管理類日間部,則最多可選填下列 7 個志願:

日間部財務金融系、日間部企業管理系、日間部保險金融管理系、日間部會計系、日間部 休閒事業管理系、日間部行銷與流通管理系、日間部銀髮產業管理系。

方案三:甲生僅想就讀本校四技二年級管理類進修部,則最多可選填下列 3 個志願:

進修部企業管理系、進修部休閒事業管理系、進修部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方案四:甲生僅想就讀本校四技二年級管理類某一系別,日間部或進修部不拘,可選填該系日間 部、進修部共 2 個志願。

方案五:甲生僅想就讀本校四技二年級管理類某一部別及系別,則僅須選填該系日間部或進修部之 志願。

【例二】乙生欲報考本校資訊類四技二年級,可選填報考志願方案如下:

方案一:乙生想就讀本校四技二年級資訊類,部別及系別均不拘,則最多可選填下列 6 個志願:

日間部資訊管理系資訊管理組、日間部資訊管理系數位多媒體組、日間部資訊工程系、日 間部資訊與通訊系、進修部資訊管理系數位多媒體組、進修部資訊工程系。

方案二:乙生僅想就讀本校四技二年級資訊類日間部,則最多可選填下列 4 個志願:

日間部資訊管理系資訊管理組、日間部資訊管理系數位多媒體組、日間部資訊工程系、日 間部資訊與通訊系

方案三:乙生僅想就讀本校四技二年級資訊類進修部,則最多可選填下列 2 個志願:

進修部資訊管理系數位多媒體組、進修部資訊工程系。

方案四:乙生僅想就讀本校四技二年級資訊類某一系別,日間部或進修部不拘,可選填該系日間 部、進修部共 2 個志願。

方案五:乙生僅想就讀本校四技二年級資訊類某一部別及系別,則僅須選填該系日間部或進修部之 志願。

【例三】丙生欲報考本校四技二年級工業設計系,可選填報考志願方案如下:

方案一:丙生想就讀本校四技二年級工業設計系,日間部或進修部不拘,可選填下列 2 個志願:

日間部工業設計系、進修部工業設計系。

方案二:丙生僅想就讀本校四技二年級日間部工業設計系,可選填志願為:

日間部工業設計系。

方案三:丙生僅想就讀本校四技二年級進修部工業設計系,可選填志願為:

進修部工業設計系。

【例四】丁生欲報考本校四技二年級營建工程系,僅可選填日間部營建工程系單一志願。

註:1.報考本校四技三年級管理類者,填寫原則如【例一】。

2.報考本校四技三年級資訊類及四技二、三年級應用化學系者,填寫原則如【例二】。

3.報考本校四技二、三年級其他跨部招生單一系(組)別者,填寫原則如【例三】。

4.報考本校四技二、三年級其他無跨部招生之系(組)別者,填寫原則如【例四】。

(23)

朝陽科技大學 106 學年度招考轉學生考試 複查成績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報考系(組)級: 系(組類) 年級

准考證號碼 姓 名

複 查 科 目 處 理 結 果 1

2

其他複查事項(請說明):

本申請計複查 科(項),每科(項)複查費新台幣 30 元,計新台幣 元 注意事項:

一、准考證號碼要填寫清楚正確,查詢編號及處理結果考生不必填寫。

二、請填寫複查科目名稱,並請計算複查費金額及購買郵局匯票。

三、複查成績時連同本申請表、成績通知單影本、複查費郵政匯票(抬頭為「朝陽科 技大學」)及貼足限時掛號郵資 32 元之回郵信封,一併以限時掛號郵寄 41349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 168 號「106 學年度招考轉學生委員會」收(信封上請註 明「申請成績複查」字樣)。

四、考生應於民國 106 年 8 月 7 日(星期一)以前提出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 理。

...請沿此線剪下本會地址,並黏貼於標準信封上...

4 1 3 4

9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 1 6 8 號

朝陽科技大學

1 0

6 學年度招考轉學生委員會

號 證 考 准

附表一

(24)

朝陽科技大學106學年度招考轉學生考試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本人自願放棄錄取貴校

系(組)就讀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謹致

朝陽科技大學106學年度招考轉學生委員會

立書人:

准考證號:

身分證字號:

□ 日間部

□ 進修部

附表二

(25)

朝陽科技大學106學年度第1學期招考轉學生考試 考生申訴申請表

年 月 日

考生姓名 中華民國身分

證統一編號

准考證號碼 聯絡電話

手機號碼 地址

申訴內容 處理結果(考生勿填)

注意事項:

1.若考生對招考轉學生考試有任何疑義及糾紛,應於放榜後1週內,向招生委員會提出書面 申訴,逾時不予受理。

2.如對本考試事宜有疑義或有違反性別平等原則之疑慮,申訴案件以考生本人為當事人,不

附表三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二、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 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

二、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 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

(三) 、 欲做 3 刃後斜角研磨,先打開開關約 10 秒鐘,將夾頭組放 入後斜角研磨座,以 1 號缺口部作為第一研磨順序,對準後 斜角研磨座上

第2次招考成績複查 108年8月14日(星期三)16時至16時30分。如報名人 數過多,致延後考試期程,而延後放榜時將於放榜公

(二)報名方式:(免報名費)報名時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

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於期限前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桃竹苗分署就 業促進科 黃小姐收(地址: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 851

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於期限前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桃竹苗分署主 計室 蕭小姐收(地址: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

二、 學生報名參加者須請家長簽署同意書(如附件),正本由各校留存備 查;另請填妥個人資料授權書(如附件) ,正本請連同報名表郵寄至本 會。.. 三、 報名截止日期為 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