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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青年就業方案(108-111 年)(核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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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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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資青年就業方案(108-111 年)(核定本). 中華民國 108 年 5 月 31 日.

(2) 目錄 壹、緣起 ................................................. 1 貳、產業趨勢及青年就業情勢分析 ........................... 2 參、方案目標 ............................................. 9 肆、實施策略 ............................................. 9 伍、具體措施 ............................................ 10 陸、預期效益 ............................................ 22 捌、方案期程 ............................................ 23 玖、經費需求及來源 ...................................... 23 拾、方案執行與督考機制 .................................. 23 拾壹、附件 .............................................. 23 一、投資青年就業方案行動策略圖…………………………24 二、投資青年就業方案預期績效及經費彙整表……………25. I.

(3) 投資青年就業方案 壹、 緣起 青年是國家永續發展與變革創新的重要動力及活力,如何積極運用 青年勞動力,以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已成為當前政府重要課題與挑 戰。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指出,提供年輕人找尋工作的技能及工具不僅有利 於其前途及自尊,亦有利於經濟成長、社會凝聚力及全體福祉。復為因 應後工業社會衍生的新社會風險(new social risks),包括工作貧窮、非 典型就業、低技術勞動面臨知識經濟社會的淘汰、青年長期失業、婦女 難以兼顧家庭照顧與就業等課題,歐美工業先進國家紛紛於 1990 年代 末推出社會投資(social investment)取向的社會政策,投資兒童學前教 育與照顧、提升青年人力資本,創造婦女就業機會。故投資青年就業已 成為國際社會的優先政策,各國均高度關注青年就業問題,並積極研議 因應對策。 各國所稱青年多指 15 至 24 歲,依據 OECD 統計,多數會員國青年失 業率高於其整體國人失業率,107 年 OECD 國家青年失業率為 11.9%,為 整體失業率 5.8%的 2.05 倍;其中南韓青年失業率為 10.3%,為整體失 業率的 2.78 倍;日本青年失業率為 4.7%,為整體失業率的 1.68 倍。而 我國 15 至 24 歲青年失業率 11.54%,為整體失業率 3.11 倍,高於 OECD 國家、南韓及日本,凸顯青年失業問題嚴峻。 勞動部前於 103 年推動「促進青年就業方案」,透過跨部會整合資 源,協助 15 至 29 歲青年順利就業,雖 15 至 29 歲青年失業率已由 103 年 9.06%降至 107 年 8.47%,但仍為整體國人失業率 2.28 倍,顯示青年 仍屬就業市場中的相對弱勢族群,亟待政府協助。. 1.

(4) 為持續改善青年失業問題,協助青年適才適所發揮所長,蔡總統青 年政策主張提供青年尋職支持,提升青年就業能力,推動「訓用合一」 之就業訓練模式,並強化就業服務機能,建立工作卡制度等措施,期能 輔導青年踏入職場,開拓人生視野。 勞動部為協助青年1順利接軌職場就業、落實總統青年政策,透過跨部 會合作推動「投資青年就業方案」 ,因應新世代科技、產業及就業市場快 速變遷,強調正視數位經濟、智慧製造等相關產業及科技發展所帶來的挑 戰,盤點我國產業人力需求;另串聯推動深度就業諮詢(工作卡)、尋職就 業獎勵金及職業訓練等措施,協助青年確定職涯,及激勵青年就業動機; 又鑑於長期失業及非典型就業問題嚴重,加強預防青年落入長期失業,並 提供非典型就業青年在職訓練機會。 青年失業問題同時涉及縮短學用落差、促進產業升級及改善工作環 境等政策面向,有賴教育及經建部門通力合作,且行政院前已綜整教 育、經建及勞政等部門資源,針對上開議題提出「解決產業缺工策 略」,包括媒合就業、開發勞動力、產學雙贏、縮短學用落差、改善低 薪、創造友善職場,故本方案再就如何降低青年失業風險提出因應對 策。. 貳、產業趨勢及青年就業情勢分析 一、產業趨勢分析 (一) 物聯網結合人工智慧已開啟產業新競局 近年來,科技應用已由行動化、雲端運算進入物聯 網(IoT)時代,透過無所不在的運算與感測形成智慧空 1. 本方案考量我國高等教育蓬勃發展,國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增加,致形成延遲. 進入就業市場的「晚進」現象,為因應受高等教育青年之就業需求,爰將「青年」 定義為 15 至 29 歲。. 2.

(5) 間,各種智慧應用亦相應而生,另因人工智慧(AI)可提 升物聯網裝置所衍生的大數據價值,故已逐漸形成以 AI 技術結合 IoT 科技產品與服務的 AIoT 趨勢,使產業發 展開啟資料、運算、個人化體驗的整合戰。 未來智慧城鄉的基礎建設、資訊安全維護等議題將 愈受重視,又因新興載具(如自駕車等)所衍生的使用者 服務情境漸趨複雜,加以高階感測器、5G、邊緣運算等 技術變革,相關應用服務的廣度及深度將隨之推進,將 持續驅動資訊與通信科技產業的商業模式創新。 (二) 數位經濟將顛覆並激發更多的商業模式想像 數位經濟乃透過各種創新數位科技,並結合跨域整 合平台與創新服務模式,將重新塑造 B2B 與 B2C 之商品 與服務的買賣結構及數位應用價值。隨著人工智慧 (AI)、雲端科技(Cloud)、區塊鏈技術(Blockchain)以 及網路安全(Cyber Security)等新科技日趨成熟,數位 經濟正重新定義消費行為與商業模式,並且衍生出新的 設備與零組件需求。 (三) 智慧製造將翻轉全球產業供應鏈 上述趨勢下衍生出新的商品與服務、設備與零組件 需求,將透過智慧製造下的新生產模式來供應。過去製 造著重於生產、銷售、人力、研發、財務,未來製造重 點將在於智慧化、創新與客戶導向之產品與服務模式。 目前,各主要國家已藉由「製造再興」重塑核心工業, 以強化全球競爭力,全球邁入第四次工業革命時代。 (四) 台灣產業於數位經濟下之挑戰. 3.

(6) 未來,台灣外部環境將面臨 AI、數位經濟等新科 技發展下帶來創新技術與商務模式的顛覆,使產品趨勢 從大量及標準化的生產模式轉型為注重使用導向設計與 創新價值,同時著重軟硬體融合及跨領域系統整合等挑 戰,應協助製造業提供更具效率之生產模式與創新服 務,為服務業提供更為精準的客戶體驗,加速傳統產業 之轉型與創新產業之育成。 (五) 數位經濟下工作機會的消長 隨著資通訊科技以及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帶動自 動化、大數據、雲端技術及人工智慧等技術的提升,在 數位浪潮下,不僅顛覆傳統的營運模式、重塑產業生態 與價值鏈,亦對就業市場產生質與量的影響。 未來產業所需的人才類型與工作技能將與現在大不 相同,一方面,現有的工作機會有被取代或消失的風 險;另方面,新的人力與技能需求應運而生。世界經濟 論壇預估,未來 5 年全球將減少資料輸入人員及會計與 稽核人員等 7,500 萬個工作機會;另將增加資料分析師 與科學家、人工智慧與機器學習專家等 1.33 億個工作 機會。為因應未來工作機會消長,各國均致力調整學校 系科及人力培訓資源配置,規劃與推動相關產業人才能 力鑑定。 二、青年就業情勢分析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力資源及人力運用調查、勞動部 15 至 29 歲青年勞工就業狀況調查等相關統計資料,顯示我國 15 至 29 歲青年就業情勢如下。 (一) 青年失業率高於全體失業者. 4.

(7) 受全球性金融海嘯影響,我國 15 至 29 歲青年失業率於 98 年升至 10.76%,嗣因景氣回溫於 107 年降至 8.47% ,惟仍 為整體國人失業率 2.28 倍,值得關注。另再依年齡層細分觀 察,96 年以前(含)以 15 至 19 歲青年失業率最高,97 年以後 (含)以 20 至 24 歲青年失業率最高。 (二) 青年失業人數占全體失業者逾 4 成,又以高教青年居多 107 年青年失業人數 20 萬 3 千人,占全體失業者 46.05%。依性別分析,青年失業者以男性占 54.02%略高於女 性(45.98%);另依教育程度分析,大學學歷者占 58.21%最 多,高職學歷者占 19.92%次之,另 69.70%失業青年擁有大專 以上學歷。 (三) 近 6 成失業青年未遇有工作機會 107 年失業青年找尋工作過程中,54.87%失業青年沒有 遇到可以工作之機會,其遭遇困難包含「專長技能不合」 (28.97%) 、「找不到想要做的職業類別」(27.10%),顯示應 加強職涯輔導及職業訓練。另 45.13%失業青年雖遇有工作機 會,但未就業,原因以「待遇不符期待」占 69.32%最多。 (四) 初次尋職失業青年占失業青年比率漸增,尋職困難以經 歷不足最多 101 年初次尋職失業青年占整體失業青年比率為 43.82%,107 年增加 4.89 個百分點至 48.71%,青年初次尋職 遭遇困難問題值得關注。 47.9%青年勞工初次尋職曾遭遇困難,且教育程度越高之 青年,初次尋職遭遇到困難之比率越高,大學學歷者初次尋 職遇到困難比率為 51.5%,研究所及以上程度者為 56.0%。. 5.

(8) 近年約 5 成青年初次尋職遇困難,主要困難依序均為 「經歷不足」 、「不知道自己適合做哪方面工作」、 「技能不 足」、 「求職面試技巧不足或不會寫履歷」,且近年各項占比差 異不大,顯示青年因缺少工作經驗、職涯迷惘、學用落差及 求職能力(自我行銷能力)不足等因素而失業之問題亟需解 決。 (五) 青年長期失業問題隨年齡而增加 107 年失業青年平均失業 21.08 週,其中以 25 至 29 歲 平均失業 22.18 週最高。另全體長期失業者計 6 萬 1,123 人,其中長期失業青年 2 萬 2,361 人,占 36.58%,又以 25 至 29 歲長期失業青年 1 萬 2,593 人最多,占整體長期失業青年 56.32%,顯示青年長期失業問題值得關注。 (六) 部分青年因找不到全職、正式工作而從事非典型工作, 不利人力資本累積 107 年約 25 萬名青年從事部分時間、臨時性或人力派遣 工作(即非典型工作),占當年從事非典型工作人數之 30.71 %,占全體青年勞工人數 11.41%。 青年就業者因「找不到全時、正式工作」而從事非典型 工作者占 13.60%,面臨不充分及不穩定就業之困境,亦不利 青年人力資本累積。 (七) 高職及大學青年因工作技能不符而失業 產業界反映近 10 年來學校系科設置及人才培育,未能及 時符應產業發展所需:工業相關之人力培育量下滑,低於其 對應產業人力結構之配置;農林漁牧業之人力培育量雖呈現 平穩,但亦低於其對應之產業人力結構;服務業相關之人力. 6.

(9) 培育量則上揚,且高於其對應產業人力結構之配置。 另相關調查顯示,近年青年失業者找尋工作過程中遭遇 困難的原因中, 「專長技能/技術不合」均持續為前 2 大主因 之一;102 至 105 年近 3 成各業廠商招募員工時,曾遭遇的主 要困難均以「求職者工作技能不符所需」居首。顯見學校端 技術人才專長訓練未能充分符應企業所需。整體而言,學校 端實作設備雖有更新,但其實務操作仍待落實於教學;實習 制度亦有待強化,證照訓練仍未能配合產業實務。 (八) 未升學未就業青年原因多元複雜 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原因多元複雜,未能就學 原因及待協助問題如下:(1)健康,需由醫療機構協助(2)家 庭或經濟,需由社政單位介入(3)學業,需由教育單位協助 (4)就業,需由勞政單位協助。因個人問題,如懷孕、毒品或 司法問題,需由專業機構及矯正單位穩定狀態後,協助入學 或就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已離開學校,國中畢業後非強 迫入學,協尋極為困難,且其需求擴及社政、勞政及教育資 源,需要跨部會共同提供多元計畫予以協助輔導。 高中中途離校學生中離原因及待協助問題如下:(1)學 業,需由教育單位協助。(2)休學就業,需由勞政單位協助。 (3)家庭或經濟,需由社政單位介入。(4)缺曠課,需由教育 及家庭協助。中途離校學生之追蹤與輔導,因非屬強迫入學 條例所規範對象,無法要求學生家長協助學校共同督促子女 入學之義務,及引進警政資源進行行蹤不明者之協尋等,學 校端欲積極推動復學輔導甚為困難。 (九) 原住民青年求職困難多. 7.

(10) 106 年原住民青年失業率 6.16%(占原住民失業人數 40.61%),相較全體青年失業率 8.72%(占全體失業人數 46.28%),顯示原住民青年失業率相較一般青年失業率低。但 與整體原住民失業率 4.02%相較,原住民青年失業率仍高。 106 年原住民青年失業者有 51.94%在找工作過程中沒有 遇到工作機會,其遭遇困難以「本身技術不合」最高,其次 為「生活圈內沒有工作機會」,再其次為「就業資訊不足」 ; 另 48.06%的失業原住民青年雖遇有工作機會,但未就業,原 因以「待遇太低」占最高,與一般青年大致相符。 惟原住民青年求職遭遇之困境比一般青年更加艱難,原 因係包含學校支持度不足,鮮少針對原住民青年之職涯發展 進行個別化輔導;而各公私立部門對於原住民青年求職措施 之資源分散,致求職資訊不足;原住民青年之正式及非正式 支持系統亦不佳。 (十) 身心障礙青年就業障礙待排除 依衛生福利部 105 年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需求調查結 果,15 歲至未滿 25 歲身障青年勞動參與率 30.97%,高於全 體身障者勞參率 20.41%,惟失業率 14.05%,亦高於全體身障 者失業率 9.17%,其平均失業週數為 22.71 週,則較其他各年 齡階層身心障礙者平均失業週數 37.05 至 52.20 週較短;失 業身障青年 79%曾有工作經驗,離開前次工作原因主要為季節 性或臨時性工作結束、工作技能無法勝任、工作負荷重,並 有 71.93%失業身障青年需要政府提供協助,依占比順序為提 供就業資訊、提供職業訓練、提供就業媒合(包含網路),並 有 63.53%失業身障青年希望參加職業訓練。 身心障礙青年受限於先天身心條件之侷限,工作時需考. 8.

(11) 量因素較多,為排除渠等求職時遭遇困難及障礙,應持續關 注身心障礙青年運用就業服務相關措施之情形,並協助多元 化、專業職能發展,以協助其穩定就業。 (十一). 小結. 1. 青年教育程度越高,初次尋職遇困難之問題越嚴重,故 宜將協助高教青年尋職納入方案重點對象。 2. 過半數青年(包括身心障礙及原住民青年等)遭遇沒有工 作機會之困境,面臨找不到想做的工作及專長技能不合 等情形,故宜加強職涯輔導及職業訓練。 3. 至於在職青年(包括非典型就業者),恐面臨之不充分及 不穩定就業困境,仍應關注其就業情形,並宜持續協助 累積在職青年之人力資本,提升職場競爭力。. 參、方案目標 一、 因應產業趨勢,提升就業能力。 二、 強化職涯扎根,深耕就業服務。 三、 整合服務資源,協助青年就業。. 肆、實施策略 一、 策略一:產業趨勢─掃描產業,掌握趨勢。 二、 策略二:職涯規劃─輔導職涯,規劃藍圖。 三、 策略三:技能發展─提升技能,接軌職場。 四、 策略四:就業服務─充分準備,積極尋職。. 9.

(12) 圖 1 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策略圖. 伍、具體措施 一、 產業趨勢 (一) 盤點人力供需缺口 掌握重點產業人才供需及新興技術所需人才(主辦: 國家發展委員會) 1. 協調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每年配合我國產 業發展政策,進行未來 3 年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 推估,並於每年上網發布辦理成果,俾助於各界 掌握我國重要產業未來人才需求動態。 2. 在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推估成果基礎下,進一步 配合 5+N 產業創新計畫,彙整出 5+N 相關產業之 未來 3 年人才需求資訊。. 10.

(13) (二) 建構職能基準 協力推動職能基準發展:配合產業政策發展所需, 協調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逐年完備職能基準建構, 提升人才培育效能,減少學訓用落差(主辦:勞動部)。 二、 職涯規劃 (一) 建構職涯自我定位 1. 推動職業試探教育及職業準備:積極推動高級中等 學校辦理校外職場參觀活動,安排高一及高二學生 至相關事業機構進行半日或一日之參訪活動,並補 助職場參觀所需之相關費用;未來將建立更嚴謹之 審查機制,篩選參訪地點與評估活動效益,以符合 各群科課程規劃之需求。藉由加強學生職場之實際 體驗,增進其實務知能,俾利學生瞭解就業環境, 落實職業準備(主辦:教育部)。 2. 鼓勵高農職校學生職涯探索:提供就讀高級中等學 校農場經營科、農業機械科、園藝科、畜牧保健 科、水產養殖科等 5 科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與職涯探 索獎勵金,符合資格條件者,發給每學期 5,000 元 農業獎助學金,且完成農業職涯探索累計 20 天者, 發給 10,000 元獎勵金(每學年至多累計 40 天者,發 給 20,000 元獎勵金)。(主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協辦:教育部) 3. 建置運用職業測評工具:透過勞動部台灣就業通網 站「職涯測評專區」 ,提供「我喜歡做的事」 、「工作 氣質測驗」、 「個人與組織適配性評量工具」等職業. 11.

(14) 心理測驗,另學校也可向各分署申請職業心理測驗 紙本,協助青年於線上或校內進行施測,以利幫助 青年更進一步了解各行業之職務特性及找出自身的 職業興趣(主辦:勞動部)。 (二) 認識職場面面觀 1. 辦理就業促進研習活動:依求職青年之工作能力、 就業意願、職涯方向及尋職能力,提供求職青年職 涯規劃、職業心理測驗、團體諮商及就業觀摩等就 業服務,協助求職青年增進求職信心,及釐清就業 方向,以適性推介(主辦:勞動部)。 2. 提供青年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機會:運用職場學習及 再適應計畫,結合事業單位或團體提供職場學習及 再適應機會,提供參與青年及事業單位或團體費用 補助,協助失業 6 個月以上青年及弱勢青少年職場 適應及順利銜接就業(主辦:勞動部)。 3. 工作百科提供職業世界資料:維運台灣就業通 Jobooks 工作百科系統,以行、職類別彙整各部會職 業介紹資料(如經濟部工業局-產業人才發展資訊 網、教育部 Ucan、勞動部行業職業就業指南、技術 士技能檢定、iCAP 職能發展應用平台等),讓青年學 子瞭解職業世界概況(主辦:勞動部)。 4. 推廣製造業優質工作形象:每月於勞動部台灣就業 通網站發布 1 則產業趨勢資訊,並於經濟部工業局 官方粉絲團不定期發布產業發展相關資訊,深化民 眾對製造業工作環境之認識(主辦:經濟部、協辦: 勞動部)。. 12.

(15) (三) 規劃職涯藍圖 1. 深度就業諮詢明確職涯方向(主辦:勞動部) (1) 運用「工作卡」完整記錄職涯履歷,協助求職 青年瞭解自身條件及職涯方向,展現青年求職 優勢。 (2) 透過客製化「階段性職涯規劃」 ,協助青年擇定 適合發展的職涯目標,並提供更精準的就業媒 合服務。 2. 提供青年專屬職涯輔導據點:運用 5 處青年職涯發 展中心,提供青年職業心理測驗、職涯諮詢、團體 課程、履歷健檢、模擬面試,並鏈結就業服務及職 業訓練資源,協助青年職涯規劃(主辦:勞動部)。 3. 強化大專校院職涯輔導功能(主辦:教育部、勞動 部) (1) 由大專校院建立職涯輔導專責窗口,推廣職涯 觀念,並積極將教育部及勞動部職涯輔導及就 業服務資源導入校園,加強青年對勞動部實體 與虛擬就業服務通路及資源之認識,有助於運 用相關政府資源,視就業需求轉介公立就業服 務機構提供客製化就業服務(主辦:教育部、勞 動部)。 (2) 教育部成立大專校院區域職涯輔導推動委員 會,定期開會研商區域內職涯輔導推動事宜, 並邀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共同與會 (主辦:教育部、協辦:勞動部)。. 13.

(16) 4. 勾稽大專畢業生就業資訊供學校運用:每年定期勾 稽前年度大專畢業生之就業及薪資等資訊並進行多 面向多維度之交叉分析,透過「薪資行情及大專生 就業導航網站」發布最新大專畢業生就業資訊供青 年線上查詢,提供大專畢業生之就業流向、轉職情 形、跨行業跨縣市等薪資情形及變動趨勢等資訊予 各大專校院職涯輔導單位運用,以輔導大專青年及 早規劃未來職涯發展目標及方向,逐年提升各校就 業率(主辦:勞動部、教育部)。 5. 推動國高中及大專校院職涯扎根:由勞動部所屬各 分署連結國高中及大專校院學校,入校服務及補助 學校進行職涯扎根,並辦理職涯諮詢、就業講座、 企業參訪等提升就業先備知能活動及校園徵才,協 助青年認識職業、體驗職場及瞭解產業發展趨勢, 畢業後順利轉銜職場(主辦:勞動部)。 6. 鼓勵青年回留農村培育農村人力:由青年提出具有 實驗性或創新性的生產、技術、工法、教育、服 務、行銷或科技等創新研究計畫構想,解決或改善 農村生活、環境、產業、教育及就業等問題,為農 村發展注入新能量(主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三、 技能發展 (一) 提升就業力 1. 配合產業人力需求調整學校科系:調整技職學校及 大專校院相關科系,對焦產業與就業市場,減少產 業發展需求人力落差及青年學非所用(主辦:教育 部)。. 14.

(17) 2. 職場體驗累積職涯歷練:結合公部門、公、民營企 業及非營利組織之力量,辦理各項多元職場體驗專 案,讓在學青年累積職涯歷練經驗,為未來進入職 場增加能量(主辦:教育部)。 3. 擴大推動優質產學合作:跨部會合作辦理產學訓計 畫(雙軌、產學訓、產學攜手等),逐年提升培訓 (育)人數 5%,鏈結學校教育與實務經驗協助青年順 利轉銜職場(主辦:勞動部、教育部)。 4. 提供符合產業趨勢及就業市場訓練課程(主辦:勞動 部) (1) 辦理多元、符合產業需求之職前訓練,強化青 年技能並協助就業。 (2) 提供實務導向之工作崗位訓練,增加青年職場 歷練,提升企業僱用青年意願。 (3) 鼓勵在職青年自主學習及企業派訓青年,強化 職場競爭力。 5. 辦理農民學院:結合研究、教育、推廣資源,運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各試驗改良場所之在地及專業優 勢,建立完整的農業訓練制度,培育優質農業人 才,提升農業競爭力(主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 倡導技能價值 1. 引導青年創新學習並動手實踐:運用創客基地之設 備及師資,促進青年跨域學習及職涯進展(主辦:勞 動部)。. 15.

(18) 2. 向下扎根技能學習(主辦:教育部、勞動部) (1) 積極推動辦理國高中技藝競賽、職場達人經驗 交流與體驗,提升青年學習技能的興趣,使職 業技能向下扎根。 (2) 於地方政府辦理之國中學生技藝競賽期間,主 動前往校園舉辦職訓成果展示及推廣職業技能 與體驗(DIY)。 (3) 安排國手深入校園進行經驗分享,推廣技能學 習的重要性,鼓勵青年投入技能學習,建構職 業技能發展觀念。 3. 推動能力鑑定:因應產業創新與升級轉型,連結產 業建置與辦理能力鑑定,協助青年取得產業所需專 業能力,並推動企業認同優先聘用及加薪鑑定合格 者,形塑專業人才職場價值與榮譽感,以促使產學 接軌,充裕產業專業人才(主辦:經濟部、勞動 部)。 4. 加強宣導技職尊榮:擴大辦理全國技能競賽,並透 過資源整合發展為國家技能週活動,喚起國人對技 能之重視與尊重(主辦:勞動部)。 (三) 增進國際合作 1. 促進技能發展國際交流:積極參與國際性及區域性 技能競賽,鼓勵優秀選手擔任青年技能大使參與國 內外技能推廣活動(主辦:勞動部)。 2. 設立亞太及國際技能建構發展中心:善用亞太及國 際技能建構發展中心辦理國際研討會、專業訓練課. 16.

(19) 程,引介國外新知及促進國際經驗交流分享,探討 促進青年就業政策之國際比較(主辦:勞動部)。 3. 擴大職業訓練效益國際化:透過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APEC)提案開發符合產業需求、具有職能導向之青 年就業技能提升國際專班,運用簽署備忘錄、意向 書,促進訓練成效國際採認,推動我國資歷架構與 國際接軌,擴大產學訓用認證國際效應,以提升青 年就業力(主辦:勞動部)。 4. 提升職訓師技能:拓展建立國際交流合作網絡,促 進亞太職業訓練機構交流合作,透過研習營與體驗 營,培訓種子師資,提升職業訓練師技能,精進青 年新技能發展(主辦:勞動部)。 四、 就業服務 (一) 促進求職動機 1. 獎勵青年投入缺工產業:青年連續失業 30 日以上、 非自願性離職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評估者,運用 就業獎勵,鼓勵及引導投入 3K 及照顧服務等缺工產 業就業,最長獎勵 18 個月,最高 10.8 萬元(主辦: 勞動部)。 2. 鼓勵青年拓展尋職就業範圍:為協助失業青年降低 跨域就業障礙、擴大尋職與就業範圍,提供尋職期 間之交通補助及就業後之交通、搬遷或租屋等補 助,最長補助 12 個月,最高核發 9 萬元(主辦:勞 動部)。 3. 獎勵青年積極尋職:為鼓勵失業 6 個月以上青年立. 17.

(20) 即就業,於深度就業諮詢後 3 個月內尋職成功,且 於同一雇主受僱連續就業達 3 個月以上,一次發給 尋職就業獎勵金 3 萬元(主辦:勞動部)。 (二) 拓展就業機會 1. 宣導青年優質勞動形象:廣為宣傳青年正向、創新 及優良之勞動形象,協助雇主認識青年之發展潛能 及優點,促進雇主僱用青年(主辦:勞動部)。 2. 跨部會開發就業機會(主辦:勞動部) (1) 請各部會加強向廠商宣導於台灣就業通網站登 錄職缺。 (2) 勞動部辦理就業博覽會,主動邀請相關部會提 供缺工企業名單,以邀請參加徵才活動。 3. 外展人員開拓職缺:透過外展人員走動式服務,開 發青年所期待之職缺,積極協助媒合青年就業(主 辦:勞動部)。 4. 獎勵雇主僱用青年:為鼓勵雇主僱用就業能力較弱 且符合連續失業 30 日以上之特定對象青年或連續失 業 3 個月以上之青年,提供雇主最長 12 個月之僱用 獎勵,最高 15.6 萬元(主辦:勞動部)。 5. 創造公共性在地就業崗位:由民間團體研提具社會 創新之用人計畫,創造公共性在地就業崗位,協助 失業青年參與計畫並輔導其回歸一般職場(主辦:勞 動部)。 6. 獎勵水產海事相關院校及職訓中心畢結業生上漁船. 18.

(21) 服務:為利漁業永續經營,充裕漁船人力及提高漁 船幹部船員素質,每年提供名額獎勵具專業知識的 畢結業生上漁船工作,工作每滿半年可申請 50 萬元 獎勵金(主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三) 強化就業媒合服務 1. 追蹤青年就業流向以掌握案源:透過大專、高中 職、國中畢業生就業追蹤系統,比對公保、軍保(替 代役)、農保、勞保、勞退、在學及入出境等相關資 料,取得畢業後未加保就業之青年名冊,針對有願 意接受勞動部就業服務者,依據失業青年之需求, 由勞動部台灣就業通客服中心及各地就業中心主動 聯繫關懷,並提供就業情報、簡易諮詢及辦理求職 登記等客製化專業協助(主辦:勞動部、教育部)。 2. 提供青年多元就業服務通路:透過全國 300 多個就 業服務據點、0800-777-888 客服中心專線諮詢電話 及台灣就業通網站(www.taiwanjobs.gov.tw),提供 就業、訓練、技檢與創業等資訊,並與 7-Eleven、 OK、萊爾富及全家四大便利商店合作,於全國 1 萬 多處超商門市的觸控式螢幕服務系統,提供各縣市 工作機會、職訓課程及徵才活動訊息 (主辦:勞動 部)。 3. 優化求職網站職缺搜尋功能:優化台灣就業通網站 職缺搜尋功能,新增以薪資範圍條件搜尋職缺之功 能,便利求職青年搜尋理想職缺(主辦:勞動部)。 4. 跨部會個案轉介連結:與教育、衛政、社政、司法 矯正單位建立個案轉介及資源連結窗口,提供轉介. 19.

(22) 未就學未就業少年、結束家外安置自立少年、施用 毒品少年、家暴及兒虐創傷青年等弱勢青少年個別 化就業協助(主辦:勞動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 法務部)。 (四) 排除就業障礙 1. 提供青年創業貸款協助(主辦:經濟部、勞動部) (1) 運用信用保證機制,推動辦理「青年創業及啟動金 貸款」等融資保證措施;鬆綁「企業小頭家貸款」 及「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就新創事業 5 年內,提供保證成數 9 成;與地方政府合作辦理 青年創業之相對保證措施,以協助青年取得創業 經營所需資金(主辦:經濟部)。 (2) 提供女性或離島青年及就業保險失業青年微型創 業研習、諮詢輔導及貸款利息補貼(主辦:勞動部)。 2. 建構友善職場(主辦:勞動部)。 (1) 為營造友善育兒職場環境, 《性別工作平等法》已 明定性別歧視禁止及各項促進工作平等措施,使 受僱者安心兼顧工作與親職照顧。 (2) 鼓勵雇主提供受僱者托育服務,補助雇主辦理哺 (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協助受僱者平衡工 作與家庭照顧。另鼓勵企業均等對待員工(含派遣 勞工) 。 3. 未就業未升學少年就業協助 (主辦:教育部、勞動 部)。. 20.

(23) (1) 與各地方政府合作辦理針對未就業未升學青少年 提供關懷扶助相關措施,以生涯輔導、探索課程等 協助國中畢業後未就業未升學之青少年立定生涯 方向,並輔導其轉銜就學或就業,向生涯下一階段 邁進;另針對高中中途離校學生由學校實施三級 輔導並定期追蹤輔導,視學生需求引進跨部會或 民間團體資源等,以提供多元與適性輔導措施(主 辦:教育部)。 (2) 由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及青年職涯發展中心提供 15 歲以上未滿 18 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個別化 就業服務,透過職業興趣探索及職涯諮詢輔導,協 助少年瞭解職業興趣、確認職涯規劃,並依少年需 求提供職業訓練,協助提升就業技能以順利就業 (主辦:勞動部)。 4. 鼓勵原住民青年穩定就業(主辦:原住民族委員會、 勞動部) (1) 透過原住民青年返鄉工讀體驗,增加青年返鄉就 業意願;另讓具相關專業知能的大專青年擔任實 習經理人,投入原住民合作社,並健全合作社社 務經營及發展(主辦:原住民族委員會)。 (2) 由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一案到底、個別化的 客製就業服務,諮詢評估後推介失業原住民青年 適性參訓並輔導就業(主辦:勞動部)。 5. 協助身心障礙青年穩定就業:除由各公立就業服務 機構提供一案到底及個別化的客製就業服務外,並 推動融合式、專班式及數位化之職業訓練,提升就. 21.

(24) 業職能,對於經評估有特殊就業需求者,連結職業 重建個案管理服務,以協助身心障礙青年穩定就業 (主辦:勞動部)。 6. 鼓勵青銀共創,世代共融:配合「中高齡者及高齡 者就業促進法」(草案)訂定,推動促進世代合作相 關措施,導入跨世代共事合作工作模式,運用中高 齡資深員工的高度知識、技術及實務經驗,引領不 同世代員工做中學、學中做;運用不同世代特質、 能力與經驗上的合作,相互補充,促進世代融合, 強化知識與技術傳承,完成工作任務(主辦:勞動 部)。 7. 協助長期失業者及弱勢者就業:由各公立就業服務 機構提供一案到底及個別化就業服務,針對符合就 業服務法第 24 條各款之弱勢青年運用各項就業促進 措施協助順利就業(主辦:勞動部)。. 陸、預期效益 彙整勞動部、教育部、經濟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 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法務部等 8 個機關 48 項措施, 透過整合部會資源,從產業趨勢、人力需求強化青年從學校畢業到社會 就業之轉銜機制,深化校園職涯輔導及青年職涯各階段發展與就業整 備,倡導職業技能價值及依產業趨勢人力需求,協助青年提升就業力順 利接軌職場,並持續累積人力資本。本方案 4 年預期效益如下: 一、產出指標(Output):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青年就業人數由 107 年 15 萬 4 千人增加至 111 年 19 萬人。 二、結果指標(Outcome):青年失業率為整體國人失業率之倍數由. 22.

(25) 107 年 2.28 倍降至 111 年 2 倍以下(含)。. 捌、方案期程 方案期程為 108 年至 111 年。. 玖、經費需求及來源 一、 本方案 4 年投入經費計約 94.7 億元,執行期間得視各年度執行 成果等,預估次年度預期服務人數及編列預算。 111 年 110 年 109 年. 24 億元. 108 年. 23.7 億 24.3 億 元. 22.7 億元. 元 圖 2 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總經費規劃圖. 二、各主辦機關所需經費由各機關內年度公務預算及相關基金預算 項下支應。. 拾、方案執行與督考機制 一、本方案奉行政院核定後由各主辦機關分別擬訂措施或作業計 畫,自行納入年度預算,並負責推動辦理,修正時亦同。 二、本方案執行期間,每半年召開跨部會專案小組會議,評估及檢 討本方案執行情形,並滾動修正方案內容。 三、各部會於每年 1 月填報執行情形送勞動部彙整,並提報行政 院。. 拾壹、附件.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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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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