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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有效)-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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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目标要求 ... 1

(一)总体要求 ... 1

(二)工作目标 ... 1

二、全面加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 2

(三)统筹规划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 2

(四)加快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 2

(五)加快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设施建设 ... 3

(六)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 3

(七)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 3

(八)加快电子废物拆解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 4

三、深入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和回收利用 ... 4

(九)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4

(十)切实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 ... 5

(十一)完善固体废物回收处理体系 ... 5

(十二)促进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发展 ... 6

四、全面压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 ... 6

(十三)落实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主体责任 ... 6

(十四)强化固体废物运输单位责任 ... 7

(十五)强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单位责任 ... 7

(4)

(十六)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 8

五、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 9

(十七)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 9

(十九)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偷运走私 ... 10

六、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 ... 11

(二十)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体系 ... 11

(二十一)提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 ... 11

(二十二)提升固体废物风险防控能力 ... 12

七、完善固体废物管理机制政策 ... 12

(二十三)健全固体废物法规标准 ... 12

(二十四)完善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经济政策 ... 12

(二十五)探索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第三方监管 ... 13

(二十六)建设危险废物交易网络 ... 13

(二十七)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 13

八、强化行动计划实施保障 ... 14

(二十八)实施重点工程 ... 14

(二十九)明确任务分工 ... 14

(三 十)严格综合评估 ... 14

(三十一)强化环境教育 ... 14

(5)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 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 题,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提高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 和无害化水平,加快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制定本 行动计划。

一、明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 话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按照中央打赢污染 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和“摸底数、补缺口、查漏洞、压责任、严监 管、强能力”的总体思路,全面压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加 快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深入推 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健全回收利用体系,实施固体废物全过 程管理,不断提高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 化、信息化水平,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妥善处理处置,保障全 省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到 2020 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固体废物 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体系,建立相对完善的固体废物监管体 系,初步实现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管,有效控制固体废物环境污 染。具体指标为:到 2020 年,全省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医 疗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 99%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 处置率达到 90%以上,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8%

(6)

以上,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二、全面加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三)统筹规划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统筹优化全省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突出区域服务功能,切实加快推进 设施建设步伐。各地级以上市要将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作 为城市基础设施,切实履行组织建设和保障运行的法定职责;加 大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处置情况的排查力度,全面掌握固体废 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及区域分布等情况,明确处理处置设施的空 间布局、工艺路线、建设规模等。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行业发 展,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行业的主力作用和标 杆作用,在全省形成数家管理强、技术精、业绩好的固体废物处 置利用骨干企业。(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参与,各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各项均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 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四)加快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广州、深圳、韶关、

东莞等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市要加快建设处理处置设施或依托 现有设施改扩建成综合性处置设施。加快推进粤东、粤西、粤北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扩建广州、惠州危险废物安全填埋设施,

到 2020 年力争全省年填埋处置能力增加 10 万吨;加快清远、佛 山、肇庆、江门等市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建设,到 2020 年力争全省 年焚烧处置能力增加 20 万吨。加快汕尾、肇庆、河源、阳江等市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扩建广州和升级改造汕头、佛山、梅州、

(7)

清远等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到 2020 年力争全省形成 10 万吨/

年以上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

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五)加快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支持工业 固体废物资源化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应用,拓展资源化利用 途径。深入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工业“三废”资源化利用,

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示范工程,支持“城市矿产”示范 基地建设,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旧塑料、建筑垃圾等综 合利用水平。充分利用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消纳尾矿、粉煤 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构建以水泥、

建材、冶金等行业为核心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系统。以江门、

惠州、韶关等市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 废物项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

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

(六)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广东 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全面推进 85 个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并落实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设施 建设及运行费用,确保到 2020 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达到 98%以上。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到 2020 年末 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省住房城乡建设 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等参与)

(七)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各地级以上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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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泥的处置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加快建设污泥处置设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形成与污泥产生量相 匹配的处置能力,到 2020 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 率达到 90%以上。广州、深圳、珠海、汕头、韶关、河源、梅州、

惠州、汕尾、湛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14 个市要继续扩大 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到 2020 年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能力 5273 吨/

日。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泥水并重”处理责任,构建稳定 的污泥资源化利用消纳渠道,根据污泥特征因地制宜选用好氧发 酵、工业制砖、水泥窑协同焚烧、热电厂及热力厂掺烧等方式进 行资源化处理。对污泥堆放点和不达标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进行 排查和风险评估,制定治理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 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等参与)

(八)加快电子废物拆解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区域性电 子废物拆解利用设施建设,在肇庆、阳江、江门市共新增 3 家电 子废物拆解处理企业,新增电子废物拆解处理能力 9 万吨/年,提 升电子废物拆解处理技术装备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行业规模 化、产业化、专业化发展。(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 委、国土资源厅、商务厅等参与)

三、深入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和回收利用

(九)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的要求,强化环境影响报告 书(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章节编写,细化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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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鉴别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及合理性分析。建设项目需配套的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 使用。(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十)切实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 用,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 收运处理系统,有效减少生活垃圾清运量和最终处理量,至 2020 年年底,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

肇庆等珠三角城市和韶关、梅州等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城市 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鼓励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 量较大的重点企业自行建设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鼓励其依法申领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展社会化服务,降低废物运输和周转风 险。全面推行污水处理厂内部减容减量政策,鼓励污泥产生量大 的企业采用余热干化、深度脱水工艺降低污泥含水率。全面加强 企业工艺技术改造,持续推进清洁生产,改变末端固废产生状态,

为固废资源化利用创造条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

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参与)

(十一)完善固体废物回收处理体系。依法推进区域危险废 物收集、中转、贮存网络建设,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提高服 务水平。推进生活源危险废物回收体系建设,完善废电池、废荧 光灯管、废杀虫剂等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网络。提高废铅酸 蓄电池、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等社会源危险废物的规范化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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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率。推进废弃农药及其包装物回收集中处理。完善废弃电器 电子产品回收渠道,探索“互联网+”模式,推广智能回收、自 动回收等新型回收方式,建设覆盖城乡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 网络。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保障废弃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 安全处置。(省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 厅、农业厅、商务厅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促进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发展。建立健全再生资源行 业的标准化体系,明确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作业规范,提高再生 资源回收行业标准化水平。积极推进再生资源行业信息化建设,

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和初加工技术等研发,推进行业技术进步。研 究出台行业加强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规范行业经营活动,引导行 业绿色发展,鼓励和引导再生利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集聚 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牵头,省 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等参与)

四、全面压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

(十三)落实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主体责任。固体废物产生 单位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要 依法开展网上申报登记,动态申报固体废物产生种类、产生量、

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信息。加强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建设和管 理,固体废物产生单位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 所,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须配 套建设足够的暂存场所,鼓励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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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安全处理处置。(省 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参与)

(十四)强化固体废物运输单位责任。严格危险废物运输准 入管理,加强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的从业准入要求。加强危险 废物运输行业监管,推行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全过程定位跟踪监控,

推动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和电子运单无缝对接,实时共享危险 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企业基础信息与运输轨迹信息。加强 危险废物交接管理,严禁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经营单位利用处 置。加强生活垃圾运输管理,垃圾清运作业过程中严格做到密闭 化运输,杜绝抛洒滴漏等问题,严厉打击运输企业违法倾倒垃圾 行为。(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 设厅等参与)

(十五)强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单位责任。生活垃圾焚烧企 业要依法依规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厂区门口树立电子 显示屏,实时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焚烧炉运行数据,自动监测设备 与环保部门联网。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应采取可行的处理措 施,确保达标排放。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经营企业须依 法开展经营活动,严禁超范围、超规模经营,严格企业内部管理,

落实入厂分析、预处理等要求,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台账,定 期对利用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开展环境监测,完善应急预案备案 制度。2018 年年底前力争完成危险废物填埋和焚烧处理处置单位

“装、树、联”任务。(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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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等参与)

(十六)落实省级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固 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 联单、经营许可等管理制度。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推进固体废物产 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研究拓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利用产业投融资 渠道,组织实施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生活垃圾处理、医疗废物 处理收费等价格政策,开展固体废物生态补偿政策研究。经济和 信息化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展政策和发 展规划,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清洁生产、资源综 合利用、循环经济等工作,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教 育部门负责做好校园内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校园内固 体废物收集、管理、集中处置等,尤其是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等 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和无害化处置。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违反 治安管理规定的固体废物处置违法案件,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现有资金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 财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促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利用的环境保 护财税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 和运营管理,健全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收运处置系统,负责污水 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运营以及污泥处理处置管理的日 常监管工作。交通运输部门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收集、处 置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废物运输行业企业、车辆、从业人员 的监督管理,加强港口、码头配套的固体废物接收、贮存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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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农业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管,加强 遗弃、过期、失效农药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完善 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商务部门对汽车回收拆解等再生资源回收 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回收拆解行为,推动企业完善回收 服务网络、推进监管信息化。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内 部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的监管。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

公安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解 散后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及库存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检查。海 事部门加强对船舶垃圾及油污水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监督管 理,严厉查处向海域非法倾倒排放固体废物的行为。其他相关职 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工作。(省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 负责,各地级以上市分工可根据本地区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五、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十七)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的 505 家镇级垃圾填埋场为重点,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确保渗滤液达标排放,到 2020 年实现 505 家镇级填埋场全部完成 封场关闭或升级改造工作,并实现省内无新增的简易填埋场、小 型简易焚烧炉等,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和简易 焚烧炉。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运、处置和石油生产加工、

机动车维修、汽车拆解、货物运输等行业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 收集、加工、遗撒、倾倒、堆放、转移、销售和处置各类固体废 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合作,形成合力打击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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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省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 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 责)

(十八)依法查处非法再生利用企业。开展非法再生利用行 业清理整顿,依法查处一批污染严重的非法再生利用企业,主要 包括:无证无照小作坊;无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工商登记的非 法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且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工利用“洋垃圾”的企业(洋垃 圾是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废旧衣服、生活垃圾、

废轮胎等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和走私进口的固体废物);无危险废 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含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废物、废塑料(如沾染 危险化学品、农药等废塑料包装物,以及输液器、针头、血袋等 一次性废弃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加工利用的企业。对上述企业的 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违法企业依 法予以关停。(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 委、商务厅、工商局等参与)

(十九)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偷运走私。全面排查全省非 法经营加工“洋垃圾”情况,加大海上和沿边非设关地打击走私 力度,重点打击工业废料、电子废物、生活垃圾、废塑料等“洋 垃圾”走私,集中打击走私“洋垃圾”的团伙,有效切断走私“洋 垃圾”的通道和链条。开展废塑料进口及加工利用企业专项稽查,

重点检查倒卖证件、倒卖货物、企业资质不符等问题。建立完善

(15)

查获到的非法偷运走私固体废物处理机制。(省海防打私办牵头,

省公安厅、环境保护厅、工商局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检验 检疫局等参与)

六、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

(二十)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体系。构建省、市、县三级 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完善固体废物监管制度,加强省级及深圳、

韶关、湛江、汕尾、云浮等市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明确监管 人员,落实监管经费、装备,强化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等企业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业务 培训。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整改不达标企业,到 2020 年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 别达到 90%和 95%以上。加强全省危险废物鉴别能力建设,形成 较全面的危险废物鉴别和检测体系。(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科技 厅等参与)

(二十一)提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将工业固体废物 申报登记纳入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完善申报登记、审 核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提高管理效率。完善危险废物管理系 统,开发视频监控、定位跟踪、手机客户端(APP)等功能,提 高监管的有效性。依托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建立企业网上 报告数据质量抽查核查工作机制,对拒报、瞒报、谎报、漏报的 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 安厅、交通运输厅等参与)

(16)

(二十二)提升固体废物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开展废弃危险 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 电子图,完善风险源分级防控制度,夯实风险防控基础,建立风 险防控体系。组织开展尾矿库、废石场、煤矸石场和冶炼废渣场 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推进隐患治理和防控。依托危险废物 重点处置单位,建立区域环境应急处置网络,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建设。(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公安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

安全监管局等参与)

七、完善固体废物管理机制政策

(二十三)健全固体废物法规标准。根据固体废物管理的新 要求,积极推进《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工作,

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电子联单等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完善固体废物 处理处置行业地方标准规范体系,逐步淘汰不符合行业标准的固 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质监局、法制办等 参与)

(二十四)完善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经济政策。研究制定有利 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的经济政策,加大对固废资源化利用 技术和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推进市政工程优先使用绿色再生建 材产品。积极探索固体废物合法转移处置的生态补偿机制,由固 体废物输出地承担补偿主体责任,推动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设 施的跨地区共建共享。(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经济 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

(17)

(二十五)探索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第三方监管。试点开展固 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第三方监管服务,加大对固体废物处理处 置单位的现场监管,探索第三方专业机构驻点监管模式,重点监 督固体废物运输、处理过程及污染物排放的达标情况,严格把好 固体废物末端处置关口,严防二次污染。完善处理设施的环境绩 效考核评价体系和第三方监管标准,提高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管理 水平和污染治理水平,提升监管的效率和专业化程度。(省环境保 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二十六)建设危险废物交易网络。建立广东省危险废物处 理处置交易平台,配套相应管理办法,按照自主参与、公平竞价、

公开交易的原则,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之间信息交 换和废物交易,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效率。(省环境保护厅 负责)

(二十七)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公 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大 宣传教育引导力度,主动积极化解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邻避 效应”。新建、改建、扩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按照国家和 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公众参与。固体废 物处理处置设施应依法向社会定期公布固体废物的基本信息、污染 物排放和达标情况等信息。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 道,鼓励公众依法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社会监督。(省环境保护 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

(18)

八、强化行动计划实施保障

(二十八)实施重点工程。为落实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实施 一批重点工程,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行业的主 力作用和标杆作用,加快解决当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存在的突出 问题。重点工程包括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医疗废物安全处理 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等 4 大类 工程,具体项目见附表。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及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处置具体工程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 三五”规划》和《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执 行。

(二十九)明确任务分工。各地级以上市要按照本行动计划 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任务进行分解,

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各部门应建立联动机制,

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和联合执法,研究解决固体废 物污染防治重点问题,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十)强化综合评估。省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职能部门对各地级以上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 估,并视情将评估结果作为有关考核项目的参考,并按规定对工 作责任不落实、项目进度滞后、未达到年度目标的地级以上市进 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三十一)强化环境教育。鼓励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或静 脉产业园开展环保综合示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向社会各界普及

(19)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相关知识,加强科普教育。强化国民和校园教 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

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本行动计划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表

(20)

附件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表

附表 1 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表

序号 区域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责任单位 实施年限

1 广州 危险废物综合处 置中心建设

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 期建设项目

扩建填埋处理设施,物化处理项目 15 万吨

/年,新建焚烧项目 3 万吨/年 扩建 广州市政府 2017-2020

2 深圳 危险废物综合处 置项目建设

深圳市龙岗区东江工业废物处 置基地等离子体处置危险废弃

物示范项目

等离子体焚烧处置危险废物 0.9 万吨/年 扩建 深圳市政府 2017-2020

3

佛山 危险废物综合处 置中心建设

佛山市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 用及处置项目

危险废物处理规模为 4.97 万吨/年,其中综 合利用 1.82 万吨,物化处理 0.15 万吨,焚

烧处置 3 万吨

新建 佛山市政府 2017-2020

4 佛山市绿色工业服务中心(南

海)

处理规模 9.8 万吨/年,其中综合处理 3 万

吨,物化处理 3.3 万吨,焚烧 3 万吨 新建 佛山市政府 2017-2020

5 顺德区绿色工业服务中心 危险废物焚烧、综合利用、物化处理综合

性设施。 新建 佛山市政府 2017-2020

6

惠州 危险废物综合处 置中心建设

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 中心一期安全填埋场调整建设

规划项目

增加填埋种类和规模,安全填埋的危险废

物由 4 万吨/年增加到 6.5 万吨/年。 扩建 惠州市政府 2017-2020

7 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

中心二期项目焚烧工程

新建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线,焚烧处理规模

为 3.65 万吨/年 扩建 惠州市政府 2017-2020

8 惠州塔牌水泥钢铁行业富铁废

渣替代原料技改项目

采用钢铁行业富铁废渣替代水泥生产线的 部分铁粉、粘土等原料,替代规模为 30 万

吨/年

改建 惠州市政府 2017-2020

9 韶关 危险废物综合处 置中心建设

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安

全填埋场 填埋危险废物规模为 5.23 万吨/年 新建 韶关市政府 2017-2020

(21)

序号 区域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责任单位 实施年限 10

江门 危险废物综合处 置中心建设

江门市崖门工业固体废物处理

处置中心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规模为 3 万吨/年 新建 江门市政府 2017-2020

11 华新水泥(恩平)水泥窑协同处

置固体废物项目 新建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5 万吨/年 新建 江门市政府 2017-2020 12 肇庆 危险废物综合处

置中心建设

肇庆市危险废物焚烧无害化处 置

新建危险废物焚烧无害化处置,总规模为

2.6 万吨/年 新建 肇庆市政府 2017-2020 13 清远 危险废物综合处

置中心建设

清远华侨工业园固体废物综合

处理中心 焚烧处理危险废物 0.96 万吨/年 新建 清远市政府 2017-2020

14 云浮 危险废物综合处 置中心建设

云浮市工业废物资源循环利用 中心

总规模为 20.84 万吨/年,其中物化处理 2.5 万吨、焚烧 2 万吨、水泥窑协同处置 8.34

万吨、污泥减量化 8 万吨

新建 云浮市政府 2017-2020

15

东莞

焚烧飞灰安全处 置

东莞市焚烧飞灰固化稳定化填 埋处置项目(东南部卫生填埋场

一期工程)

可填埋螯合飞灰固化物 197 万吨,使用年 限约 17 年,其中一期拟建设包括飞灰稳定

化(固化处理)车间、填埋区和渗沥液处 理车间等完善设施,可填埋螯合固化飞灰

82 万吨,使用年限 6 年

新建 东莞市政府 2017-2018

16 飞灰熔融处理示

范项目

东莞市焚烧飞灰高温熔融处理 项目

厚街垃圾焚烧厂自建飞灰等离子高温熔融

处理设施,设计日处理 35 吨垃圾焚烧飞灰。 新建 东莞市政府 2017-2018

17

危险废物综合处 置中心建设

东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以 工业固体废物、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处置为 重点,以资源再生利用、废物无害化处置 为目标,计划建成 29 个类别 40 万吨/年的

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新建 东莞市政府 2017-2019

18 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

置中心

计划建成 28 个类别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 共 5.45 万吨/年。建设有焚烧处理,物化处 理、综合利用、收集转移等废物处理生产 车间,甲/乙类仓库,废溶剂罐区、丙类储

罐区、污染治理设施,办公服务设施,研 发中心等。

新建 东莞市政府 2017-2018

(22)

序号 区域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责任单位 实施年限 19 东莞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 等离子体处置危险废物 0.99 万吨/年 新建 东莞市政府 2017-2020

20

茂名

危险废物综合处

置中心建设 茂名市循环经济示范中心

总规模为 9 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理 4 万吨、

物化处理 1 万吨、填埋处理 3 万吨、综合 利用 1 万吨。

新建 茂名市政府 2017-2020

21 焚烧飞灰安全处

置 茂名市区垃圾焚烧飞灰处置 对飞灰进行稳定化/固化处理,处理规模为

0.438 万吨/年。 新建 茂名市政府 2017-2020

22

湛江 危险废物综合处 置中心建设

湛江危险废物综合处理中心

该项目包括综合利用、物化处理、焚烧、

安全填埋工程,项目年综合利用废包装桶 15 万个,年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约 15 万吨

(其中物化处理 1.343 万吨、焚烧处置 6 万吨、安全填埋 7.68 万吨)

新建 湛江市政府 2017-2020

23 废矿物油及含油废物综合利用 处理能力为废矿物油及含油废物 2.5 万吨/

年 新建 湛江市政府 2017-2020

24 湛江东海岛石化产业园环境服

务中心

总规模为 18 万吨/年,包括综合利用 12 万 吨、焚烧处置 6 万吨,其中一期建设项目

综合利用 5 万吨,焚烧处置 2.5 万吨

新建 湛江市政府 2017-2020

25 阳江 危险废物综合处 置中心建设

广东领尊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年处理 5 万吨废矿物油项目 综合利用规模为 5 万吨/年 新建 阳江市政府 2017-2020 26 汕头 危险废物综合处

置中心建设 汕头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 规模为 2.5 万吨/年 新建 汕头市政府 2017-2020

27 河源 危险废物综合处 置中心建设

河源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 合利用工业废弃物项目

依托金杰建材已建成的一条 4500t/d 新型干 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年综合利用危险

废物 16.038 万吨/年

扩建 河源市政府 2017-2020

28 中山 危险废物综合处

置中心建设 中山市绿色工业服务项目

危险废物处理规模为 8.83 万吨/年,其中物 化处理 3.55 万吨,焚烧处理 3.2 万吨,综

合利用 2.07 万吨

新建 中山市政府 2017-2020

(23)

附表 2 医疗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表

序号 区域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责任单位 实施年限

1 汕尾

医疗废物处置 设施建设

汕尾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建设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 新建 汕尾市政府 2017-2020 2 肇庆 肇庆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建设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 新建 肇庆市政府 2017-2018 3 阳江 阳江市医疗废物处置升级改造项目 迁址新建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

完善在线监控、自动监测系统 新建 阳江市政府 2017-2018 4 广州 广州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扩建 建设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 扩建 广州市政府 2017-2020 5 河源 河源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迁址新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新建 河源市政府 2017-2020 6 汕头

医疗废物处置 设施升级改造

医疗废物处置升级改造项目 升级改造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

完善在线监控、自动监测系统 改建 汕头市政府 2017-2018 7 佛山 佛山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技术改造 改建 佛山市政府 2017-2018

8 梅州 医疗废物处置升级改造项目 升级改造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

完善在线监控系统 改建 梅州市政府 2017-2020

9 清远 医疗废物处置升级改造项目 升级改造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

完善在线监控、自动监测系统 改建 清远市政府 2017-2018

(24)

附表 3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项目表

序号 区域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责任单位 实施年限

1

韶关 固体废物综 合利用

韶关钢铁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 目

建设转底炉处理工艺钢铁冶金尘泥及有色金

属固体废物项目 新建 韶关市政府 2017-2018

2 中金岭南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及环

境治理开发项目

建设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尾矿资

源综合利用及环境治理开发项目 新建 韶关市政府 2017-2018

3 大宝山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

地 建设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续建 韶关市政府 2017-2020 4 大宝山尾矿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建设尾矿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续建 韶关市政府 2017-2020 5 惠州

水泥窑协同 处置工业固 体废物

惠州市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 废物项目

建设处理工业固体废物 30 万吨/年的协同处

置项目 新建 惠州市政府 2017-2020 6 江门 江门市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

废物项目

建设华新水泥(恩平)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源

性固体废物(二期),20 万吨/年 新建 江门市政府 2017-2020 7 韶关 韶关市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

废物项目

建设处理工业固体废物 100 万吨/年的协同

处置项目 新建 韶关市政府 2017-2020 8 肇庆

电子废物拆 解处理

肇庆市电子废物拆解处理项目 新增电子废物拆解处理能力 3 万吨/年 新建 肇庆市政府 2017-2018 9 阳江 阳江市电子废物拆解处理项目 新增电子废物拆解处理能力 3 万吨/年 新建 阳江市政府 2017-2018 10 江门 江门市电子废物拆解处理项目 新增电子废物拆解处理能力 3 万吨/年 扩建 江门市政府 2017-2018

(25)

附表 4 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工程项目表

序号 区域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目的 项目性质 责任单位 实施年限

1 全省 固体废物管理信 息化能力建设

扩建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系统,完善危险 废物管理网系统,新建危险废物交易平台

提升固体废物管理能力,降低

环境风险。 扩建 省环境保护厅 2017-2020

2 全省 危险废物鉴别能 力项目

依托省环境监测中心和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建 设危险废物鉴别中心,配备相关取样设备、

前处理设备及分析测试仪器。

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危险 鉴别体系,有效降低环境管理

成本和企业运行成本。

新建 省环境保护厅 2017-2020

3 全省 危险废物应急能 力建设

依托省内重点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 位,支持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监测设

备配置和应急队伍建设。

提升区域危险废物突发事件环 境应急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环

境影响

新建 省环境保护厅 2017-2020

4 全省 标准规范体系建 设

委托技术支持单位,开展相关标准规范的研 究和编制。

提升全省固体废物相关设施规 范管理水平,提高无害化处置

水平。

新建 省环境保护厅 2017-2020

5 全省 基础能力建设

对全省各级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人员进行培 训。各地市每年对全市固体废物管理、环境 监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人员开展固体废物 管理业务培训的数量达到上述人员编制数量

之和的 30%。

提高固体废物监管和运行人员

业务水平 新建 省环境保护厅、各

地级以上市政府 2017-202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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