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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北投國民中學110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
「向偶像致敬」創作徵件比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臺北市政府110年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實施計畫。
二、北投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
貳、目標
一、透過新詩、散文及平面設計創作的方式,闡述生活中或在各領域發光的性平推手的故事,據 此提升學生性平素養,尊重多元社會。
二、啟發學生之性別意識,並陶冶國中生應有之性別溝通的知識、能力和謹慎態度,進而能體現 性別參與,達成自發、互動、共好的目標。
三、透過學生發展與組織作品的過程,協助學校教師將性平議題融入領域教學並涵養學生應有的 資訊媒體素養,能據此啟發學生性別意識而主動發聲、積極關心及參與性平議題,達到終身 學習之目標。
四、落實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工作,建立無性別歧視與無暴力之校園環境,實現性別平等之目標。
參、活動主題說明:「向偶像致敬」創作徵件比賽
一、從SHERO 的故事思考突破性別刻板印象,讓多樣的社會文化得以彰顯而豐富。鼓勵學生透 過觀察、訪談、蒐集資料等方式,尋找各領域或日常生活中接觸到之致力於推動性平、性 別參與的故事,以
「新詩」
、「散文」
、「平面設計」
多媒材敘說,展現對性別平等素養 習得之學習內涵,教師並據此強化學生學習成效促進實踐性別平權。二、致敬的偶像,可以是實體現實存在或是虛擬之人物,惟致敬的內容,需具有以下具體向度 (擇一或多元),並符合突破性別刻板印象的精神,為拓展不同文化、族群、性別創造對話而 努力者,以彰顯其性平推手的重要性及性別平等素養與生活融入的學習目標
(一) 「性別意識」(自發):尊重性別多樣性、突破性別角色、防治性別事件、維護身體自主權有 具體事蹟或貢獻者。
(二) 「性別溝通」(互動):對性別符號意涵、資訊媒體性別識讀有具體事蹟或貢獻者。
(三) 「性別參與」(共好):性別權益倡議,積極參與性別權益相關之公共事務,對性別多元文化 有具體事蹟或貢獻者。
肆、活動比賽項目
一、向偶像致敬之「新詩」、「散文」創作比賽。
二、向偶像致敬之「平面設計」創作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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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比賽規則
一、主題與內容:作品主題由參賽學生自訂,學生將欲致敬的性平推手事跡融入創作作品中,
以不違反善良風俗為原則,自行發揮編創「新詩」、「散文」及「平面設計」內容。作品內 容請各校教師指導學生以符合性平議題。
二、參加對象:本校學生。
三、參賽人數:比賽項目自由報名參加,辦理校內初賽後擇優推薦進行台北市比賽,推薦至少1 件,每類作品最多5件參與競賽,說明如下:
(一) 「新詩」、「散文」、「平面設計」創作比賽:皆以個人作品方式報名參加。
(二) 徵件不同體例、類別作品每人限送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1人,每人至多參加2類或 投稿至多3件(即至單人送新詩、散文、平面設計各1件作品)。
(三) 兩種參賽方式得聘請1至2名指導老師指導。
四、參賽作品規格:
(一)向偶像致敬「新詩」、「散文」創作比賽
1. 參賽作品須以中文撰寫,且為未公開發表之原創作品。
2. 字數與體裁:新詩創作,來稿行數30行以內,空行不計,字數不限。
散文創作,來稿字數限3000字以內。
3. 作品請採A4紙張,直式橫書電腦繕打、word 細明體12字級行距18、須編頁 碼。
4. 作品繳交電子檔(PDF 及 Word)光碟,遞交前請先行校對
5. 作品須有封面,封面註明參賽作品名稱即可(切勿透漏作者學校及姓名)。 6. 參選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原)稿,恕不退件
7. 檔案命名:○○國中_文體(新詩/散文)_參賽主題 (二)向偶像致敬之「平面設計」創作比賽。
1. 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對開(約39公分× 108公分或 78公分× 54公分),最小不得 小於四開(約39公分× 54 公分)
2. 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厚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不收。為確保展品安全,
參賽作品如以玻璃裝裱及鋁框裝框者不收(鋁框易鬆脫,邊角銳利易劃傷作 品)。
3. 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唯仍以平面設計為主。
4. 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
5. 每件參賽作品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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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各校選送平面設計作品之規格、材質,如有未按個別規定及本實施計畫內所載 之任何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參賽、得獎資格,有關人員予以議 處。
陸、比賽時程與參賽內容
一、校內初賽:110年9月24日(五)前完成交件,預計9月底進行校內評審會議。
二、評審標準及方式:
評分項目 比重 項目內容
1. 符合主題及內容 40% 符合性平素養概念融入、內容豐富。
2. 作品完整性 25% 結構完整,(新詩、散文及平面設計作品說明超 出規定行數及字數將酌予扣分)。
3. 作品創意 20% 創意呈現 4. 文字技法/
拍攝與表達 15% 作品技法、技術
三、預計錄取件數:徵件類別分「新詩、散文創作比賽」及 「平面設計創作比賽」2 類。
每類各錄取特優 1 件、優選 2 件及佳作數件;各組作品經評審委員評選未達獎勵標準者,
得從缺。
柒、獎勵方式:
依評審成績,預定錄取優秀作品與獎勵方式如下:
榮獲特優作品每人敘嘉獎兩支,優等、佳作敘嘉獎乙支,以資獎勵,且代表本校參與臺北市複賽。
捌、經費來源: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玖、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