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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關懷照顧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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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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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關懷照顧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作業須知

壹、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關懷照顧孩童家庭防疫補貼計畫。

貳、經費來源: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 3 次追加預算。

參、發放對象:

一、本補貼發放對象,為有下列孩童之家庭:

(一)截至 110 年 5 月 31 日,年齡滿 2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二)109 學年度國民小學階段之學齡孩童。

(三)109 學年度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 年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前款身心障礙學生,指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110 年 5 月 31 日前依特殊教育法規定,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 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之學生,並在教育部(以下簡稱 本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通報者。

(二)110 年 5 月 31 日前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領有身心障礙證 明之學生。

肆、補貼金額:依每家庭中孩童人數,每人新臺幣 1 萬元。

伍、領取期程:第一階段自 110 年 6 月 15 日起至 110 年 9 月 30 日止;第二階 段本部將另予公告。

陸、領取方式

一、由本部透過戶政、健保資料、學籍系統及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等資料,

檢核資格;符合資格者,其領取方式分二階段辦理:

(一)第一階段:透過網路及 3 家金融機構設置之實體自動化服務設備

(ATM),二種管道領取:

1、網路領取:

(1)至「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網」(https://10000.gov.tw/)辦理網 路登記領取。

(2)領取時間:自 110 年 6 月 15 日起至 110 年 9 月 30 日止。

(3)孩童之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於「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網」

上網登錄孩童之健保卡號、父母或監護人身分證號及其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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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戶號碼等資料,經確認後送出,系統核驗成功後,將匯入款項。

父母或監護人可於登錄 3 日後,查詢核驗結果及入帳情形。

(4)網路登記領取作業,一次僅能登記領取一位孩童補貼,如有數個 孩童符合發放對象,應依前述程序再次辦理。

(5)符合領取本補貼之家庭,由孩童之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領取;

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於網路領取本補貼後,其他人不得再至網 路、金融機構實體 ATM 或其他本部後續公告之方式領取。

2、金融機構實體 ATM 領取:

(1)至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或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設 置之實體 ATM 領取。

(2)領取時間:自 110 年 6 月 18 日起至 110 年 9 月 30 日止。

(3)孩童之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可持 355 家金融機構之金融卡,

至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或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設 置之實體 ATM,輸入孩童之健保卡卡號、同一位父母或監護人身 分證號,確認後送出,經核驗無誤後,即可領取補貼之現金。

(4)實體 ATM 領取作業,一次僅能領取一位孩童補貼,如有數個孩 童符合發放對象,應依前述程序再次辦理。

(5)符合領取本補貼之家庭,由孩童之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領取;

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於實體 ATM 領取本補貼後,其他人不得 再至網路、金融機構實體 ATM 或其他本部後續公告之方式領取。

(二)第二階段:對於因故未能於第一階段領取者,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解除全國疫情第三級警戒日後,本部將另 予公告第二階段領取資訊及地點。

柒、本部得視疫情發展情況,調整相關內容並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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