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政治發展的理論
第一節 政治發展的意義
政治發展的研究興起於二次世界大戰後, 1950 年代起源, 1960 年代有系統地 研究。在 1960 年代這十年中, 有關政治發展的各種層面的研究非常盛行。主要是 受到兩種學術研究潮流的結合而導致。
一、在 1940 年代末及 1950 年代區域研究者非常多, 因在二次大戰前, 美國 研究比較政治的學者, 所注意的只是西歐和北美地區;到第二次大戰後, 隨著對 蘇聯冷戰, 及美國勢力擴展於亞洲、中東、非洲及拉丁美洲, 開始迅速地發展。
除了蘇聯及中共, 這些地區是所謂不屬於冷戰兩大對立集團的第三世界; 或是因 其較為貧困與工業落後, 所以又稱為未開發、或低度開發、或開發中國家。(劉志 攻譯, 1983: 1-2)這些新興國家, 雖然由不同的民族組成, 但卻具一些共同的特徵, 例如都是農牧經濟, 生產方式大多利用人力與畜力, 機械力的使用較少, 由於生 產技術落後, 人民生活大都窮困, 它們的社會結構, 很少都市化與工業化的成 份。這些新興國家有一個共同願望, 就是發展, 這股強烈的願望, 為它們的努力提 供動力; 另一方面, 由於理想難以實現, 反帶來社會的動盪和不安, 使得這些國 家, 甚至整個世界充滿不可預知的危機。(呂亞力,1986: 198)
二、政治學的「行為革命」: 企圖結合嚴謹的理論與經驗的研究, 透過有系 統地對多個國家作比較研究, 求驗證通則。由於理論要求嚴謹, 使政治學者選擇 已有相當成就的社會學分析的一些概念, 例如結構、功能、投入、產出、反饋、
體系等。這些概念對學者從事比較不同國家的政治時, 提供了一套有系統的分析 架構。
而 1960 年代政治發展的研究, 可歸納為三大主要學派。
一、 體系-功能研究法: 以體系理論及結構功能論的論點為主, 此派重要學者有 葛布瑞•艾爾蒙(G.A. Almond)、賓漢•鮑威爾(G. Bingham Powell)、大衛•艾波特 (David Apter)、大衛•伊斯頓(David Easton)、和佛瑞得•瑞格斯(Fred Riggs)等 人。
二、 社會過程研究法: 透過比較量化分析各國社會, 來探討政治行為過程與一些
如工業化、都市化、媒介消費量等社會過程的關係, 這些學者主要有馬丁•倪德 勒(Martin Needler)、菲利普•卡萊特(Philips Cutright)、雷蒙•坦特(Raymond Tanter)等人
三、比較歷史研究法: 注重系統的嚴謹性, 這派學者有巴靈頓•摩爾(Barrington Moore, Jr.)、艾森斯達特(S.N. Eisenstadt)、丹瓦•羅斯陶(Dankwart Rustow)、、撒 姆耳•杭廷頓(Samuel P. Huntington) 、 李普塞(Seymour Martin Lipset), 還可包 括白魯恂(Lician Pye)及社會科學研究會比較政治委員會的一些人在內。(劉志 攻,1983: 2-4)
學者對於政治發展的定義, 依研究及觀察的角度不同, 而有不同的定義, 試 分述如下:
一、白魯恂曾列舉出政治發展常見的十種定義:
(1)政治發展是民族國家的運作 (2)政治發展是民主政治的建立 (3)政治發展是群眾動員和參與
(4)政治發展是經濟發展的政治先決條件 (5)政治發展是動員和權力
(6)政治發展是政治現代化
(7)政治發展是工業社會典型的政治型態 (8)政治發展是穩定和有秩序地變遷 (9)政治發展是行政和法制之發展
(10)政治發展是社會變遷多元次過程中的一個面向(Lucian W. Pye, 1966:33-44)
白魯恂又根據不同的界定, 將政治發展歸納出三項要素:
(1)人口變化, 從臣屬地位轉變到對社會有貢獻的公民。接著是大眾參與的擴 張, 對平等原則的重視。
(2)政治體系能力的增強, 政令可貫徹及深入至地方層級組織, 且控制人民之
間的爭執, 而能應付及滿足人民需求。
(3)政治組織結構的分化, 使各種制度和組織之間的整合功能愈趨專業化,。
而「平等」 、 「能力」 、 「分化」這三個政治發展的核心問題之間並不一定會配 合得很好; 相反的, 歷史顯示出這三者之間常有衝突, 平等的壓力會威脅系統的 能力, 分化也會因為強調品質與專業知識而削弱其平等性。(Lucian W. Pye, 1965:
13)
二、杭廷頓(S. P. Huntington)對政治發展的定義
杭廷頓從靜態的政治制度化和動態的政治參與二個層面來解釋政治的穩定 性。他認為一個發展的政治體系, 其政治參與與政治制度化的程度必高, 且能達 到平衡狀態; 相反地, 未發展的政治體系, 其政治制度化與政治參與的程度必低, 結果會導致政治衰退。
杭廷頓認為政治發展不等於現代化。他認為現代化一詞內容太過廣泛, 如工 業化、都市化、社會流動等都包括在內, 而現代化無法辨別各方面之間的正負關 係, 在開發中國家, 不只是有正面的政治發展, 更常見到政變、暴動等負面的政治 發展。且在現代化過程中, 經濟社會變遷所形成的壓力, 需要以制度化的政治體 系來處理, 否則不是帶來發展, 反而帶來政治衰退。所以, 杭廷頓認為應先把政治 上的興衰與社會現代化的過程分開, 以釐清政治發展的主要意義是在於「制度化」
而非「現代化」。
在開發中的國家, 首先就是強化政治制度, 縱然因為減緩現代化或限制政治 參與也在所不惜。但制度是必須符合正當性和適應性的原則, 即一方面能適應環 境變遷的挑戰, 另一方面也能獲取人民的支持。 (Samuel P. Huntington 1965:
386-430)
三、勞勃•傑克森(Robert J. Jackson)與史坦恩(Michael B. Stein)的政治發展定 義
傑克森與史坦恩認為, 政治發展一詞, 可以廣義地界定為政治制度本質的有
機體發生變遷之過程。發展的觀念隱含著變遷與成長, 政治發展只著重於政治領
域的變遷與成長之過程。他們認為政治發展包含三個涵義:
1. 指政體發生結構分化與角色專化之過程。
2. 指政治生活的型式從一個階段轉變到下一個階段的持續過程; 也就是政 治發展指新型式的政治生活在歷史發展階段中的演化過程。
3. 政治發展不是固定的社會和政治組織的模式, 而是政治領域內制度演化 的一個動態和開放的目標, 政治制度是達成社會目標的工具。基本上, 政 治發展是統治者用以使政治制度達到非政治目的的策略。(Robert J.
Jackson and Michael B. Stein,1971: p. 19-38)
四、畢爾(Samuel H. Beer)的政治發展的定義
畢爾認為: 「發展概念最重要的是, 指在歷史過程中的一種方向或趨勢的觀 念, 該種方向的變遷, 其過程是有階段的。就因果關係來說, 每個階段是由前一階 段產生的。每個接續的階段共同組成一個趨勢, 形成政體在歷史過程中的特殊模 式。」(Samuel H. Beer, 1974: 59)
五、尼德勒(Martin C. Needler)的政治發展定義
尼德勒認為: 「假如政治發展有二個面向, 一是維持憲政完整, 一是參與之程 度, 則一個國家的政治發展程度, 在原則上可由憲政和參與共同所得的單一分數 來代表。那麼, 政治發展的分數, 將是憲政分數和參與分數之間的中項。」(Martin C. Needler, 1968: 88)
六、尼托(J. P. Nettl)的政治發展定義
尼托認為發展的概念過去和現代不同, 過去的發展概念僅適用於某個社會所 採取的特別行為過程, 是社會過程中的其中一個部分, 而現代發展概念已成為全 球努力的目標, 各國因自覺在國際體系內地位不平等, 而有發展的需求。尼托認 為政治發展應包含四種涵義:
1. 政治發展是一種過程, 將國家分成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的觀念。
2. 政治發展是在使發展成為需要的價值, 並非因為命令的關係才發展。
3. 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之間, 應有密切聯結關係。
4. 政治發展有其優先順序, 有學者主張以經濟為主, 有學者主張以社會政治 為主, 但何者為先, 何者為後, 尚無定論。(J.P. Nettl,1969:13-34)
七、柯爾曼(James S. Colemam)的政治發展定義
柯爾曼認為: 「可以從歷史、類型學和演化三個方面來觀察政治發展的過程。
從歷史觀點來看, 政治發展指十六世紀首度發生於西歐的社會和經濟現代化的變 遷, 及政治文化和結構同時發生的整體變遷, 隨後歷史演進, 這種變遷不平均且 不完整地傳播到全世界。從類型學觀點來看, 政治發展是一種從假定的現代化前 期的『傳統』政體轉變到後傳統期的『現代』政體的運動。此種極化類型分析建 構的方法, 來說明其特性。從演化觀點來看, 政治發展的過程是在增進政治人創 發的能力, 使新結構及文化趨於制度化, 以應付或解決問題, 吸收和適應續存的 變遷, 有目的地或積極地完成新的社會目標。」 「政治發展過程的概念是結構分化, 平等的無上命令, 政治系統的整合、適應和反應能力等三種過程之間的持續互動 關係。這三種因素的互動關係構成『併合發展』」。(James S. Coleman, 1971:
73-100)
八、賈格瑞伯比較各家學說, 提出四個政治發展的基本觀點:
(一)政治發展的變數
他比較了各家學說後, 採取八個總體變數:
(1) 運作變數: A. 理性定向。B. 結構分化。C. 能力。
(2) 參與變數: D. 政治動員。E. 政治整合。F. 政治代表。
(3) 方向變數: G. 政治淩駕。H. 發展定向。
(二)從政治的方向看政治發展
政治發展是發生在系統內的綜合性結構分化的過程, 他認為這個政治發 展的方向是必然的。並不是說方向不會改變, 而是說一旦方向有了改變(由分 化→簡化), 也意味著過程也有了改變(由發展→退化)。
(三)從過程看政治發展
政治發展的過程是政治現代化加政治制度化。他認為政治現代化就是促
使運作變數的結果變數(包括世俗化、控制力、自主性、複雜性、次級系統 之自主性、整體社會之存續性、效能、適應性);增強的過程中表現的成效在 政治系統控制環境的力量越來越大。政治制度化就是促使參與變數的結果變 數(包括社會化、政治化、參與、政治平等、社會整合、價值整合、群眾與 秀異分子的整合、權威當局的合法性)增強的過程, 其表現的成效在政治系統 內的共識遞增強、遞減。
他認為政治現代化的程度高, 政治制度化的程度未必就高, 而若想提 高制度化的程度, 則必須有現代化來支持。
(四)政治發展的三個面向
1. 發展政治系統的能力: 相當於發展政治體做為社會系統之次級系統的效 能。
2. 發展政治系統對該社會全面發展的貢獻: 相當於政治手段促進整個社會 的發展。
3. 發展政治系統的回應力: 可增加代表性、合法性和服務性。
政治發展若只達到前兩個面向, 僅能稱為特定的政治發展, 必須也達到 共識的境界, 才稱得上是全面的政治發展。
(齊光裕,1973:40-41)
九、艾爾蒙(Gabriel A. Almond)的政治發展定義 艾爾蒙將政治發展的程度涵蓋三個相關變數:
1. 角色分化。包括角色與次級系統的專化、資源的彈性化、功能的理性化 與資源的創造。
2. 次級系統的自主性。
3. 世俗化。(Garbiel A. Almond, 1966:21-25)
十、達艾蒙(Alfred Diamant,1972)的政治發展定義
達艾蒙認為: 「就一般形式而言, 政治發展是一種過程, 藉此過程, 政治系統
獲得能力, 成功地和持續地維持新型的目標和要求, 並建立新型的組織。」(陳鴻
瑜,1982:29)
十一、杜德(C. H. Dodd,1972)的政治發展定義 杜德將政治發展包含下列觀念:
1. 政治領域的變遷過程, 與社會其他領域有密切關係, 這種變遷關係包括 政治功能和結構分化、專化與整合, 政府權力的擴張與集中、政治參與的 提高, 對政治體系認同感的增強。
2. 政治變遷有一定的目標, 如美國的自由民主制、前蘇聯的社會主義制。
3. 政治體系增強解決各種問題的能力, 能創新政策, 建立新的結構或改革 舊有結構, ,且提高行政能力。
4. 學習更好的行政能力與建立政治結構的能力。(陳鴻瑜,1987:29)
十二、國內學者陳鴻瑜則整合各家說法, 將政治發展概念界定為: 「一個政治體 系在歷史演進過程中, 其結構趨於制度化, 人民的動員參與支持漸趨於增強, 社 會愈趨於平等, 政治體系的執行能力也隨之加強, 並能度過轉變期的危機, 使政 治體系的發展過程構成一種連續現象。」(陳鴻瑜,1987:30)
十三、國內政治發展研究的先驅江炳倫將政治發展分成三大項討論:
1. 附隨著價值觀念的定義: 「民主」包含下面幾項: 人民在法律前平等, 有參與 政權的機會, 政府制度及措施合乎憲法, 執政者對人民負責, 最後, 由民意決定 政權的獲得和交替。所以, 政治發展是以接近英美政治楷模的距離來作為衡量的 準繩。
民主雖是珍貴的政治價值, 政治發展最後也要把民主的某些理念包括在內, 但表達方式必須參照各地區的社會條件和其他的政治價值。所以有的以國家強 盛、加強法律秩序和行政功能、現代化國家、掃除政治上積弊、經濟發展、社會 動員等來衡量政治發展。總括而論, 上述各種說法, 都是先假定一個特殊的價值 理想, 認定政治發展, 就是此價值理想的實現, 或輔助此價值理想的實現。
2. 以功能的遞增看發展: 政治體系的基本功能, 依柏森思(T. Parsons)的分析,
社會體系皆須具備四項功能: 模式維持、適應、整合與實現目的。政治體系是一 個龐大的社會體系, 必須具備上述四項基本功能。艾爾蒙則提出政治功能包括(1) 整合的能力: 統一國家, 建立中央行政。(2)國際間應對能力: 在現代國際關係上, 能與世界各國和平相處。(3)參與能力: 建立一個偏重公民義務的政治文化和民主 的政治結構。(4)福利或分配的能力: 福利分配的平衡, 政治與社會各方面協調。
3. 從結構的變化求定義: 結構的變項甚多, 如內權力分配的情況、構成份子數目 的多寡、組織規程的繁密程度、在時間上歷史的久暫、支持它的價值的深淺程度 等等, 均可拿來當比較研究的對象。而究竟有沒有一個最主要的變項, 可以當為 發展的準繩呢?柏森思認為「結構分化」(structural differentiation)就是此中心變 項, 可作為發展的基準。(江炳倫,1979, 13-24)
十四、齊光裕則認為: 「政治發展是一個政治體系在政治現代化與政治制度化的 過程中, 探討政治體系結構的分化與專化程度、執行能力的高下、對社會面發展 的貢獻以及對大眾對政治事務參與的程度, 政治發展的目標則在追求政治民主與 政治穩定。」(齊光裕,1996:44)
從上述政治發展的分析, 可確知政治發展是一個相當廣泛而又複雜的研究領 域。江炳倫對政治發展的研究工作, 曾提出四項主要步驟:
(1)研究範的確定-所謂範圍, 共包括二方面, 其一是比較政治研究, 應包括哪些 地區, 哪些國家。其二是比較政治研究應特別注重哪些分析單元。
(2)相關性與重要性的標準-Macridis 曾提議採用下面四項, 作為政治分析的基 本範疇, 來比較不同的政治體系:
a. 政策形成與議論過程: 誰制定決策? 決策者如何選出?政治領導份子的 組成如何?決策的內容、性質與分類以及議論過程的步驟順次等問題。
b. 政權的外貌和運作: 什麼人或團體能獲得政權?如何獲得?分配情況如 何?政權運作的工具是什麼?目的又是什麼?
c. 政治理念: 最主要的政治理念來源是什麼?本質是什麼?能否適應社會 的變化?誰全力支持它?誰在反對它?
d. 政治制度: 包括政治權威組織的形成, 社會控制的形成, 以及公民的地位
等問題。
(3)普遍性程度高低應如何取捨-就是所用的變項抽象層次的高低, 也就是理論 應用範圍大小的問題。
(4)是根據既定的標準, 把歷史上的和現行的各種政治系統歸類, 解釋它們演變的
經過, 觀察它們目前活動的情況, 並且預測它們再繼續發展時, 可能遭遇且需克
服什麼的困難。(江炳倫,1971:21-32)
第二節 階段—目的理論
政治發展理論中, 有許多是將發展當作一過程來研究, 而此過程的界定, 何 者為起點, 何者終點及階段的劃分, 成為此理論建構上的重點。然而在發展階段 論方面, 陳鴻瑜先生認為最早的理論家卻是我國的孫中山先生。
孫中山先生在一九○六年頒佈的「中國同盟會革命方略」中, 曾是出軍法之 治、約法之治、憲法之治的建國三程序。孫中山先生說: 「第一期為軍法之治。
義師既起, 各地反正, 土地人民新脫滿洲之羈絆, 其臨敵者宜同仇敵愾, 內輯族 人, 外禦冠讎, 軍隊與人民同受治於軍法之下。軍隊為人民戮力破敵, 人民供軍隊 之需要, 及不妨其安寧。既破敵者 及未破敵地方行政, 軍政府總攝之, 以次掃除 積弊: 政治之害-如政府之壓制, 官吏之貪婪, 差役之勒索, 刑罰之殘酷, 抽捐之 橫暴, 辮髮之屈辱, 與滿洲勢力同時斬絕。風俗之害-如奴婢之蓄養, 纏足之殘忍, 鴉片之流毒, 風水之阻害, 亦一切禁止。並實行教育, 修道路, 設警察衛生之制, 興士農工商實業之利源。每一縣以三年為限, 其未及三年已有成效者, 皆解軍法, 布約法。
第二期為約法之治。每縣既解軍法之後,軍政府以地方自治權歸之其地之人民, 地方議會議員及地方行政官皆由人民選舉。凡軍政府對於人民之權利義務, 及人 民對政府之權利義務, 悉規定於約法, 軍政府與地方議會及人民各循守之, 有違 法者負其責任。以天下平定後六年為限, 始解約法布憲法。
第三期為憲法之治。全國行約法六年後, 制定憲法, 軍政府解兵權行政權, 國 民公舉大總統, 及公舉議員, 以組織國會。一國之政事, 依憲法以行之。
此三期, 第一期為軍政府督率國民掃除舊污之時代。第二期為軍政府授地方 自治權於人民, 而自總攪國事之時代。俾我國民循序以進, 養成自由平等之資格, 中華民國之根本, 胥於是乎焉。」(秦孝儀,1989:234-234)
孫中山先生繼而在 1924 年手著的「國民政府建國大綱」中, 把建設之程序分
為軍政、訓政和憲政三時期。孫中山先生之建國三階段說, 乃是完全從中國的經
驗產生的, 他的階段論, 不但是一個很具效力的建國策略, 且能針對當時中國社
會的缺點與需要, 因此, 無論是在 1911 年革命之前或之後, 都能做最高原則適
用。對於 1960 年代的發展論者而言, 孫中山先生的建國階段論, 可做為他們的先 知。(陳鴻瑜, 1987:87)
現今的政治發展理論, 多數將發展當作一個過程來研究, 既然是一個過程, 起迄時間的界定與階段的劃分就成為理論建構上的重點。早期的研究者將政治體 系區分為「傳統」與「現代」分法是不合理的, 因政治發展是一個動態的過程, 此 二分法會使研究者把政治發展設定為刻板模型, 忽略了政治發展是變動的, 其次, 在實際的政制環境下, 找不到一個純「傳統」或純「現代」的政制的。每一個政 制, 都是由不同程度的「現代」與「傳統」因素混合而成, 把所謂「傳統」與「現 代」政制作為建構模式, 成為研究分析工具還可以, 但若將其當成真實, 則無法窺 全貌。(呂亞力, 1986:25-26)
「階段論」的出現, 就在修正傳統與現代社會的二分法, 強調「過渡」階段 的重要性。冷納(Danial Lerner)在傳統、對立的兩極之間, 再加入了過渡的「轉 型」的階段, 他指出在邁向現代社會的過程中, 傳統社會逐步消失, 在過渡社會中, 人們會趨於符合現代社會的要求, 具有高度的理性與積極求進步的精神, 且會具 有「同理心」(齊光裕,1996:46)。
階段理論最先被運用, 是美國經濟學家羅斯托
註2-1將高度工業化與經濟發 展社會的型態加以抽象化成為政治發展的內容, 用以分析經濟發展, 將一個國家 經濟發展分為五個階段: 傳統社會、起飛前時期、起飛期、成熟期、大量消費期。
政治學者歐堪斯基提出的發展模式, 是借用經濟學家羅斯托的經濟成長觀點, 他 將政治發展分為基本統一的政治、工業化的政治、福利國家的政治、經濟富裕的 政治四個階段。歐堪斯基所建立的四個階段的政治發展過程論中, 分述如下 第一階段─基本統一的政治: 政府必須對國家領土與人民有效控制, 否則, 一切 經濟計劃與設施都會成空。現代前期的歐洲國家已完成此項統一工作, 而當代 亞、拉、非洲等低度發展和發展中社會, 仍然在此階段中掙扎, 面臨著認同、合 法性和行政命令貫徹的危機。
註2-1
Walt W. Rosstow 在其 The stage of Economic Growth(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0);
與 The Process of Economic Growth(New York: W. W Norton,1952)中強調經濟成長的階段與政治組識形 式間的關係。他是假定了工業社會的生活產生出一種大致較為普遍的政治生活, 這種政治生活是任何社會 不論事實上工業化與否, 都可以追求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