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 辦理 97 年從業人員甄試簡章
試務承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地址:10088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 62 號 電話:(02)3365-3666 轉分機 704-711
網址:http://www.tabf.org.tw
中華民國 97 年 4 月 16 日公告
目 目 目
目 錄 錄 錄 錄
壹、甄試重要時程表---1
貳、資格條件、甄選職階、類科、筆試科目、工作地區及錄取名額 ---2
參、甄試方式--- 11
肆、報名期間及方式--- 12
伍、測驗日期、時間及應攜帶、繳交證件資料 --- 14
陸、應試注意事項--- 15
柒、成績計算及加分規定--- 17
捌、測驗結果--- 18
玖、錄取人員分發進用相關規定--- 19
拾、待遇與福利--- 20
拾壹、其他注意事項--- 21
附件 1、專業職(二)外勤從業人員體能測驗(搬運郵袋)應注意事項--- 22
附件 2、自傳格式 --- 23
附件 3、特殊身分證明表 --- 24
壹 壹 壹
壹、 、 、甄試重要時程表 、 甄試重要時程表 甄試重要時程表 甄試重要時程表
試別 要 項 時 間 備 註
報名期間 97 年 5 月 16 日 09:00 至 5 月 28 日 18:00
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後請儘速 繳款,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 不受理
網 路 查 詢 及 寄 發 測 驗入場通知書
97 年 6 月 13 日 (星期五)
請於 97 年 6 月 13 日起至本院網 站查詢測驗試場位置及測驗入場 通知書號碼
測驗日期 97 年 6 月 22 日 (星期日)
分台北、台中、高雄3個考區同時 辦理,測驗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測驗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測驗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測驗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 正本正本
正本正本,,,,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 試 題 與 選 擇 題 解 答
公告
97 年 6 月 23 日 (星期一)
應試人可於 97 年 6 月 23 日起至 本院網站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97 年 6 月 23 日 09:00 至 6 月 24 日 18:00
至本院網站登入試題疑義申請,
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測 驗 結 果 查 詢 及 寄
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97 年 7 月 25 日 (星期五)
1.預定於 97 年 7 月 25 日起於本 院網站公告並開放查詢
2.依筆試成績擇優參加第二試 第
一 試
: 筆 試
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97 年 7 月 25 日 09:00 至 7 月 28 日 18:00
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 查成績以 1 次為限
網 路 查 詢 及 寄 發 測 驗入場通知書
97 年 7 月 25 日 (星期五)
請於 97 年 7 月 25 日起至本院網 站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 注意事項
測驗日期 97 年 8 月 2、3 日 (星期六、日)
1.請詳細參閱入場通知書所載各 類別之時間及地點,測驗當日測驗當日測驗當日測驗當日 須 攜 帶 身 分 證 件 正 本 辦 理 報 須 攜 帶 身 分 證 件 正 本 辦 理 報 須 攜 帶 身 分 證 件 正 本 辦 理 報 須 攜 帶 身 分 證 件 正 本 辦 理 報 到到
到到,,,,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凡 逾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 權
2.集中於台北地區舉辦 甄 試 結 果 查 詢 及 甄
試結果通知書寄發
97 年 8 月 11 日 (星期一 )
請於 97 年 8 月 11 日起至本院網 站查詢,錄取人員名單移請臺灣 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後續事宜 第
二 試
:
口 試 或 體 能 測 驗
甄試結果複查申請 97 年 8 月 11 日 09:00 至 8 月 12 日 18:00
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 查成績以 1 次為限
貳 貳
貳 貳、 、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 、甄選職 、 甄選職 甄選職階 甄選職 階 階 階、 、 、 、類科 類科 類科 類科、 、 、 、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 、 、 、工作地區及 工作地區及 工作地區及 工作地區及錄取 錄取 錄取 錄取 名額 名額 名額
名額
一、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性別:不拘。
(三)兵役:男性應試人須服畢兵役(含國民兵與補充兵);或依法免服兵役;或 停役者須於 97 年 7 月 31 日(含)以前完成判定;或可於 97 年 7 月 31 日(含)以前退伍,並持有證明文件者,可先行報名,惟如獲錄取,
於報到時須繳驗兵役證明文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四)年齡:不限。(惟惟惟年滿惟年滿年滿年滿 60 歲依規定應強制退休人員不予分發進用歲依規定應強制退休人員不予分發進用歲依規定應強制退休人員不予分發進用歲依規定應強制退休人員不予分發進用)
(五)學歷:需符合各職階甄選類科學歷條件,應屆畢業者至遲應於 97 年 7 月 31 日(含)前取得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二、職階:營運職-共計 6 類科,錄取名額 18 名 甄選類科
(類組代碼)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所列條件均須符合所列條件均須符合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筆試科目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錄取 名額
壽險精算 (4630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以上學 校 各所系畢 業得有證書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投資學及 Excel VBA 程式設計
(2)保險數學
1.台北地區 2. 建 置 資 產 負
債 模 型 等 郵 政 業 務 相 關 工作
4
法務 (46302)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 大學以上學校法律所 系畢業得有證書 2.曾任法務相關工作一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保險法規 (2)民法及商事法
1.台北地區 2. 壽 險 法 令 規
章之編訂、修 正 及 解 釋 等 郵 政 業 務 相 關工作
1
投資管理 (46303)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 外大學以上學校各 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2.具有(1)證券商高級
業務員專業科目(或 資格)測驗及及及(2)期及 貨商業務員專業科 目(或資格)測驗成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投資學
(2)經 濟 學 及衍 生性 金 融 商品投資
1.台北地區 2. 資 產 配 置 及
國 內 債 券 衍 生 性 商 品 投 資 等 郵 政 業 務相關工作
2
甄選類科 (類組代碼)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所列條件均須符合所列條件均須符合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筆試科目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錄取 名額
系統分析 (46304)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 得有證書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
含系統分析、程式設計
、開發程序)
(2)資訊規劃與管理(含資 料庫規劃與管理、資訊 網路規劃與管理)
1.台北地區 2. 資 訊 系 統 分
析 設 計 及 規 劃 管 理 等 郵 政 業 務 相 關 工作
6
冷凍空調 (46305)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 外大學以上學校各 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2.曾任國內外公民營
企業冷凍空調工程 相關工作一年以上 具有證明者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冷凍空調工程與設計 (2)冷凍空調自動控制
1.台北地區 2. 空 調 設 計 等
郵 政 業 務 相 關工作
2
建築設計 (46306)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 大學以上學校土木工 程、土木與生態工程
、工業設計系建築工 程組、公共工程、建 築、建築及都市計畫
、建築及都市設計、
建築設計、建築與文 化資產保存、建築與 古蹟維護、建築製圖
、軍事工程、造園景 觀、景觀、景觀建築
、景觀設計、景觀設 計與管理、景觀與遊 憩、景觀與遊憩管理
、景觀學、營建工程
、營建工程與管理、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營建法規與施工估價 (2)建築設計
1.台北地區 2. 建 築 設 計 等
郵 政 業 務 相 關工作
3
三、職階:營運職-郵儲業務類科,分 4 個錄取分發區,共錄取名額 32 名 擔任工作:錄取分發區內各級郵局營業部門(含櫃台)基金銷售業務及郵儲
壽等相關業務處理與推展 甄選
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需符合所列條件均需符合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筆試科目 錄取分發區郵局 (含轄屬支局)
錄取
名額 類組代碼
板橋郵局 8 46401
三重郵局 10 46402
桃園郵局 10 46403 郵儲
業務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 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 畢業得有證書
2.已取得代銷基金業務已取得代銷基金業務已取得代銷基金業務已取得代銷基金業務 合格證照者
合格證照者 合格證照者
合格證照者,,,,即即即即持有持有持有持有 下列其中
下列其中 下列其中
下列其中一項測驗成一項測驗成一項測驗成一項測驗成 績合格證明
績合格證明 績合格證明
績合格證明(((註(註註 2):註 ))):: : (1)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專業科目(或資格
)測驗
(2)證券投信投顧業務 員專業科目(或資 格)測驗
(3)證券商高級業務員 專業科目(或資格
)測驗
(4)信託業業務人員信 託業務專業測驗,
暨加考「投信投顧 相關法規(含自律 規範或含職業道德
)」乙科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企業管理
(2)郵政法規(含郵政法
、郵政儲金匯兌法
、簡易人壽保險法、
郵件處理規則及郵 務營業規章)
新竹郵局 4 46404
四、職階:專業職(一)-共 10 類科,錄取名額 40 名 甄選類科
(類組代碼)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需符合所列條件均需符合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筆試科目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錄取 名額
壽險經紀 (46501)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 大專以上學校各所系 科畢業得有證書 2.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特種考試保險代理人 或經紀人考試及格 3.曾任國內經代人公司
或保險公司經代相關 工 作一年以上具有證 明者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保險學概要
(2)人身保險行銷概要
1.台北地區 2.壽險經代業
務行銷策略 之研擬、規 劃、執行等 郵政業務相 關工作
3
壽險核保 (46502)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 大專以上學校各所系 科畢業得有證書 2.持有國內外保險學會
壽險核保人員資格證 書
3.曾任國內外保險公司 健康保險核保業務一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健康保險概論
(2)健 康 保 險核 保作 業 實 務
1.台北地區 2.健康保險核
保作業等郵 政業務相關 工作
2
壽險理賠 (46503)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 大專以上學校各所系 科畢業得有證書 2.持有國內外保險學會
壽險理賠人員資格證 書
3.曾任國內外保險公司 健康保險理賠業務一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健康保險概論
(2)健 康 保 險理 賠作 業 實 務
1.台北地區 2.健康保險理
賠作業等郵 政業務相關 工作
1
甄選類科 (類組代碼)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需符合所列條件均需符合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筆試科目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錄取 名額
壽險管理 (46504)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 大專以上學校所系科 畢業得有證書
2.曾任國內外保險公司 保全實務(註 3)作業 一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保險法規概要
(2)保險學概要(含人身保 險概論及壽險經營)
1.台北地區 2.壽險契約保
全及帳務審 核等郵政業 務相關工作
3
證券投資 (46505)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 大專以上學校各所系 科畢業得有證書 2.具有證券商高級業務
員專業科目(或資格
)測驗成績合格證明 者(註 1)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經濟學概要 (2)投資學概要
1.台北地區 2.證券投資等
郵政業務相 關工作
2
資訊處理 (46506)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專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 業得有證書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資 訊 系 統開 發與 維 護 概要(含程式設計、開 發程序、資料分析及資 料庫設計)
(2)資訊科學概論(含電腦 基礎知識、資料結構、
網路基本知識、資訊安 全、作業系統)
1.台北地區 2.程式設計系
統管理等郵 政業務相關 工作
20
甄選類科 (類組代碼)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需符合所列條件均需符合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筆試科目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錄取 名額
建築工程 (46507)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專以上學校土木工程、
土木與生態工程、工業 設計系建築工程組、公 共工程、建築、建築及 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 設計、建築設計、建築 與文化資產保存、建築 與古蹟維護、建築製圖
、軍事工程、造園景觀
、景觀、景觀建築、景 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 理、景觀與遊憩、景觀 與遊憩管理、景觀學、
製圖科建築組、營建工 程、營建工程與管理、
營建技術等所系科畢業 得有證書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營 建 法 規與 施工 估 價 概要
(2)建築設計與圖學概要
1.台北、台中
、高雄等地 區
2.建築設計與 監工等郵政 業務相關工 作(註 4)
3
電機工程 (46508)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專以上學校電子工程、
電機工程、電機資訊 、 電機與控制工程等所系 科畢業得有證書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電路學
(2)電機機械及電力系統
1.台北、台中
、高雄等地 區
2.水電設計與 監工等郵政 業務相關工 作(註 4)
1
甄選類科 (類組代碼)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需符合所列條件均需符合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筆試科目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錄取 名額
土木工程 (46509)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專以上學校土木工程、
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 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 防災、土木與防災工程
、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
、工業設計科建築設計 組、公共工程、水土保 持、水利工程、水資源 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 系統工程、交通工程與 管理學系工程組、地球 科學、地質、地質科學
、防災科技、坡地防災 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 程、建築、建築及都市 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
、建築繪圖、軍事工程
、海洋、海洋科學、海 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
、航空測量、造園景觀
、景觀、景觀建築、景 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 理、景觀與遊憩、景觀 與遊憩管理、景觀學、
測量、農田水利工程、
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 程、衛生工程、營建工 程、營建技術、環境工 程、環境科學、灌溉工 程等所系科畢業得有證 書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工程力學與結構概要 (2)測量學概要
1.台北、台中
、高雄等地 區
2.結構設計與 監工等郵政 業務相關工 作(註 4)
2
資產管理 (46510)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專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 業得有證書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民法概要
(2)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 地法、土地稅法、土地 登記規則)
1.台北地區 2.資產管理等
郵政業務相 關工作
3
五、職階:專業職(二)內勤-分 17 個錄取分發區,共錄取名額 209 名 擔任工作:各級郵局營業窗口櫃台作業及相關業務推展工作 甄選
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 錄取分發區郵局 (含轄屬支局)
錄取
名額 類組代碼 板橋郵局 10 46601 三重郵局 59 46602 桃園郵局 40 46603 中壢郵局 12 46604 新竹郵局 26 46605 和平梨山郵局(註 5)
(由豐原郵局分發) 2 46606 彰化郵局 5 46607 嘉義郵局 5 46608 臺南郵局 5 46609 鳳山郵局 9 46610 南投郵局 9 46611 水里、信義地區
郵局(註 5)
(由南投郵局分發)
10 46612 新營郵局 5 46613 屏東郵局 5 46614 宜蘭郵局 2 46615 瑞穗、光復郵局
(由花蓮郵局分發) 3 46616 櫃台
業務
高中(職)以上 畢業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企業管理大意
(2)郵政法規大意(含郵 政法、郵政儲金匯兌 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郵件處理規則及郵 務營業規章)
澎湖郵局 2 46617
六、職階:專業職(二)外勤-分 21 個錄取分發區,共錄取名額 459 名 擔任工作:外勤郵件收攬投遞工作(註 6)
甄選 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 所 列 條 件 均 需所 列 條 件 均 需所 列 條 件 均 需所 列 條 件 均 需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筆試科目 錄取分發區郵局 (含轄屬支局)
錄取
名額 類組代碼 臺北郵局 35 46701 板橋郵局 32 46702 臺中郵局 75 46703 高雄郵局 32 46704 三重郵局 60 46705 桃園郵局 34 46706 中壢郵局 10 46707 新竹郵局 25 46708 豐原郵局 13 46709 和平梨山郵局(註 5)
(由豐原郵局分發) 2 49710 彰化郵局 30 46711 嘉義郵局 15 46712 臺南郵局 26 46713 鳳山郵局 15 46714 南投郵局 20 46715 雲林郵局 5 46716 新營郵局 10 46717 屏東郵局 5 46718 宜蘭郵局 3 46719 臺東郵局 10 46720 郵遞
業務
1.高中(職)以上 畢業
2. 具有二輪重型 機車駕照及小 型汽車駕照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簡易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企業管理大意
(2)郵政法規大意(含郵 政法、郵件處理規則 及郵務營業規章第 6 章)
澎湖郵局 2 46721
註 1:如具有(1)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測驗、、、、(2)期貨商業務員專業科目測 驗成績合格證明者,依金管會規定必須加考「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測驗。
註 2:如具有(1)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專業科目測驗、(2)證券投信投顧業務員專業 科目測驗、(3)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測驗、(4)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 業務專業測驗暨加考「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者,依金 管會規定必須加考「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
註 3:所謂「保全實務」係指曾經在一般民營之商業保險公司,依其部門職掌負 責保險費的收費、保險單借/還款、各項契約保全/維護及給付等業務,工 作內容包括保險費的收取/墊繳/催繳、契約停/失效/復效、保險單借款/還 款、契約轉換/繳費年期變更、契約當事人/關係人變更、其他契約變更、
滿期/生存金/紅利/理賠/終止等給付及各項通知及帳務處理等作業。
註 4:專業職(一)建築工程、土木工程、電機工程等 3 類科錄取人員須配合工作 需要分派至全國各郵局工地擔任監工工作,監工期間依規定發給監工津 貼。
註 5:和平梨山郵局、水里、信義地區郵局地點偏遠,有關交通、食宿及天候等 詳情請分洽:
(1)和平梨山郵局:豐原郵局人事室(聯絡電話:04-25354111 轉 501-505) (2)水里、信義地區郵局:南投郵局人事室(聯絡電話:049-2220139 轉
501-503)
註 6:專業職(二)外勤郵遞業務類科錄取人員均擔任郵件、包裹等收攬投遞工作,
外勤作業工時長,體力負荷較重;適合具有強健體能、對天候環境適應力 良好及遇突發狀況時(例如交通事故、犬隻攻擊等)應變能力佳者報名參加 甄試。
註 7:各錄取分發區郵局轄區分發範圍內轄屬各級郵局地點詳情,請參閱「臺灣 郵政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post.gov.tw/)首頁>通路服務>全國營業 據點詳情>直接點選地圖上的地名查詢。
參 參
參 參、 、 、 、甄試方式 甄試方式 甄試方式 甄試方式
一、各職階人員之甄試分二試舉行
(一)第一試:筆試,均考普通科目 1 科及專業科目 2 科,共 3 科。科目內 容詳請參閱第貳項。
2.專業職(二)外勤人員採體能測驗(搬運郵袋)。
二 二 二
二、、、、依應試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依應試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依應試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依應試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按各類科錄取分發區錄取名額,按各類科錄取分發區錄取名額按各類科錄取分發區錄取名額 2 倍之按各類科錄取分發區錄取名額 倍之倍之倍之 人數
人數人數
人數(不足不足不足 5 人者以不足 人者以人者以人者以 5 人計人計人計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通知參加第二試通知參加第二試通知參加第二試。。。 。
肆 肆
肆 肆、 、 、 、報名期間及方式 報名期間及方式 報名期間及方式 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97 年年年年 5 月月月月 16 日日日日 09::::00 起至起至起至 5 月起至 月月月 28 日日日日 18::::00 截止截止截止截止,,,,逾期逾期逾期逾期 恕不受理恕不受理
恕不受理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建置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建置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建置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建置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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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不另行販售不另行販售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一律採網路報名一律採網路報名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www.tabf.org.tw/tw/ptc_post)方式: 方式方式方式 辦理
辦理 辦理
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為免網路壅塞為免網路壅塞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請儘早上網報名請儘早上網報名。 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
以免影響應試人權益。
(四)參加甄試人員務請先詳閱甄試簡章內容,僅可擇一類組僅可擇一類組僅可擇一類組及應試考區僅可擇一類組及應試考區及應試考區及應試考區報報報報 考
考 考
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得以任何理由 要求退還報名費
要求退還報名費 要求退還報名費
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類科變更類科變更類科變更類科、、、、職階職階職階職階、、、、錄取分發區錄取分發區錄取分發區錄取分發區或應試考區或應試考區或應試考區。 或應試考區 三、報名費用及繳費方式:
(一)營運職及專業職(一)各類科每位應試人報名費用為新台幣 850 元整,
專業職(二)內勤、外勤報名費用為新台幣 750 元整;報名費收據將併 於第一試測驗入場通知書寄發。
(二)繳費方式:報名後請儘速於期限內完成繳款,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 辦理(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並將進行退款):
1.郵局劃撥:於報名網頁下載「郵局特戶劃撥繳款單」(建議使用雷射 印表機列印,以免條碼無法讀取),並請於 5 月 29 日下午 17:00 前 持該繳款單至各地郵局儲匯窗口進行繳款。
2.線上刷卡:繳款期限至 97 年 5 月 28 日 18:00 止;刷卡失敗視同未 繳交報名費,請改為 ATM 匯款或至金融機構臨櫃匯款。
3.金融機構 ATM 轉帳:繳款期限至 97 年 5 月 28 日 24:00 止,逾期 恕不受理。繳款帳號將顯示於報名網頁,請於上述期間內完成轉 帳,轉帳手續費由應試人自行負擔。
(1)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每一位完每一位完每一位完
(2)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如因故,如因故如因故如因故 未能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
未能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 未能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
未能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3)匯款行:兆豐銀行(原中國國際商銀),銀行代號:017。
4.臨櫃匯款:可至金融機構全省各分行臨櫃匯款,繳款期限至 97 年 5 月 29 日 15:30 止,逾期恕不受理。匯款時,請自行填寫電匯單,
填寫相關資料如下:
(1)戶名: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2)解款行:兆豐銀行 ;分行別:南台北分行
(3)帳號:線上報名訂單中所顯示之 14 位數個人專用繳費帳號。
(三)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1.採郵局劃撥及臨櫃匯款者,繳款完成後所執收據請妥善保存,不需 傳真或郵寄至本院。
2.採線上刷卡方式繳款者,可立即於網頁上確認是否完成扣款。
3.採 ATM 轉帳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 款完成,交易明細表請妥善保存,不需傳真或郵寄至本院。另因 ATM 轉帳需 2 個工作天方才入帳,請於繳費第 3 個工作天後再至本院報 名網頁(http://www.tabf.org.tw/tw/ptc_post)查詢付款狀態是否呈現
「已繳費完成」狀態。
四、具有下列特殊身分者,須出具相關證明始享有加分之優待:
(一)以因公撫卹郵政員工之遺眷(配偶或子女)身分報名者,請於報名網頁 直接鍵入因公亡故員工姓名、身分證字號及亡故日期,並須於 97 年 5 月 28 日前,填妥附件 3 資料並將附記與因公亡故員工親屬關係之 戶籍謄本裝訂於後,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0099)台北郵政 30-110 號信 箱「臺灣郵政 97 年從業人員甄試專案組收」以利資格審查;;;;以郵戳以郵戳以郵戳以郵戳 為憑
為憑 為憑
為憑,,,凡逾期,凡逾期凡逾期凡逾期、、、未繳附或資格不符者、未繳附或資格不符者未繳附或資格不符者未繳附或資格不符者,,,改為一般身分應試,改為一般身分應試改為一般身分應試改為一般身分應試,,,不得享有,不得享有不得享有不得享有 加分優待
加分優待 加分優待 加分優待。
(二)以原住民身分報名者,請於 97 年 5 月 28 日前,填妥附件 3 資料並 將附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裝訂於後,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0099) 台北郵政 30-110 號信箱「臺灣郵政 97 年從業人員甄試專案組收」以 利資格審查;以郵戳為憑以郵戳為憑以郵戳為憑以郵戳為憑,,,凡逾期,凡逾期凡逾期凡逾期、、、未繳附或資格不符者、未繳附或資格不符者未繳附或資格不符者未繳附或資格不符者,,,改為一般,改為一般改為一般改為一般 身分應試身分應試
身分應試身分應試,,,,不得享有加分優待不得享有加分優待不得享有加分優待不得享有加分優待。。。。
伍 伍
伍 伍、 、 、 、測驗日期 測驗日期 測驗日期 測驗日期、 、 、時間及應攜帶 、 時間及應攜帶 時間及應攜帶、 時間及應攜帶 、 、繳交證件資料 、 繳交證件資料 繳交證件資料 繳交證件資料
一一
一一、、、、第一試第一試第一試第一試(筆試筆試筆試)測驗日期筆試 測驗日期測驗日期測驗日期:::97 年: 年年年 6 月月月月 22 日日日日(星期星期星期星期日日日日)
節次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題型及方式
科目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1) 專業科目(2) 時間
職階 預備 測驗時間 預備 測驗時間 預備 測驗時間 營運職 08:00 08:10-09:00 09:50 10:00-11:30 12:50 13:00-14:30 專業職(一) 08:00 08:10-09:00 09:50 10:00-11:30 12:50 13:00-14:30 專業職(二) 08:00 08:10-09:00 09:30 09:40-10:40 11:10 11:20-12:20
1. 營 運 職 及 專 業職(一),普 通 科 目 為 單 選題,專業科 目 為 非 選 擇非 選 擇非 選 擇非 選 擇 題
題
題題(註註註註)。
2. 專 業 職 ( 二 ) 普 通 科 目 及 專 業 科 目 均 為單選題。
註 1:非選擇題題型依各專業類科科目性質而定,包括申論題、問(簡)答題、填充 題、計算題、圖表實作等。
註 2:前二次(95、96 年)郵政從業人員甄試同類科筆試科目試題及選擇題解答一 併於本項甄試相關網站公告,僅供參考(如因法規修訂致試題不適用或解答 有誤時,請自行更正)。
(一)分台北分台北分台北分台北、、、、台中台中台中、台中、、、高雄高雄高雄 3 個考區同時舉辦高雄 個考區同時舉辦個考區同時舉辦個考區同時舉辦,,,測驗入場通知書由本院另, 行製作並預定於 97 年 6 月 13 日以限時郵件寄發,當日起應試人可 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 號碼及測驗地點。
(二)請持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 健保 IC 卡,四者擇一;其中駕照及護照需為有效期間內)入場應試;
未攜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 未攜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 未攜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 未攜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二
二二、、、、第二試第二試第二試第二試(口試口試口試口試或體能測驗或體能測驗或體能測驗)測驗日期或體能測驗 測驗日期測驗日期:測驗日期::97 年: 年年年 8 月月月月 2、、、、3 日日日(星期六日 星期六星期六、星期六、、、日日日日) (一)以台北地區為測驗地點(其他各縣市未設試場),測驗入場通知書由本院
另行製作並預定於 97 年 7 月 25 日以限時郵件寄發,當日起應試人可 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址(http://www.tabf.org.tw)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 碼及測驗地點。【輔以 e-mail 或行動電話簡訊方式通知(未通過者不予 通知)】。
(二)攜帶及繳交證件:第二試當日務必持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件正本(限 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 IC 卡,四者擇一;其中駕照及護 照需為有效期間內)入場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並繳未攜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 交下列表件各乙份(請直接影印或黏貼於直接影印或黏貼於直接影印或黏貼於 A4 空白直接影印或黏貼於 空白空白空白紙張上上上上,審查後不退 還):
1.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並應經我國駐外單 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 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目前無中文譯本者,
請及早準備,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3.兵役: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件影本;如係現役軍人,應 由權責單位出具可於 97 年 7 月 31 日(含)前退伍之證明文件。
4.依簡章第 2 頁至第 10 頁所列各類科應具備之工作證明、專業證照、
駕照等證件資料影本;上述證件限於限於限於限於 97 年年年年 7 月月月月 31 日日日日(含含含含)前取得前取得前取得前取得。
如係國外相關工作證明或專業證照,請加附中文譯本;目前無中文 譯本者,請及早準備,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5.中文自傳(請依附件 2 格式撰寫)。
註 註註
註::::應試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採事後審應試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採事後審應試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採事後審應試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採事後審核核核核,,,,如有偽造如有偽造如有偽造、如有偽造、、、變造變造變造變造 及其他不實情事
及其他不實情事 及其他不實情事
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 應試資格不符者
應試資格不符者 應試資格不符者
應試資格不符者,,,,於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於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於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於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於測驗完畢後榜示;於測驗完畢後榜示於測驗完畢後榜示於測驗完畢後榜示 前發現者
前發現者 前發現者
前發現者,,,,不予錄取不予錄取不予錄取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榜示後發現者榜示後發現者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撤銷其錄取資格撤銷其錄取資格撤銷其錄取資格。
陸 陸
陸 陸、 、 、 、應試注意事項 應試注意事項 應試注意事項 應試注意事項
(詳細詳細詳細規範詳細規範規範規範屆時請詳本院網站及測驗入場通知書相關說明屆時請詳本院網站及測驗入場通知書相關說明屆時請詳本院網站及測驗入場通知書相關說明屆時請詳本院網站及測驗入場通知書相關說明) 一一一一、、、、第一試第一試第一試(筆試第一試筆試筆試) 筆試
(一)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持身分證明文件正本(限新式國民 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 IC 卡,四者擇一;其中駕照及護照需為 有效期間內)至指定地點應試;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者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者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者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者,,,不得入場應,不得入場應不得入場應不得入場應 試
試 試 試。
(二)請自備以下文具以利作答:
1.答案卡:限用2B鉛筆劃記,違者不予計分。請按試題之題號,依 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作答時將正確答 案劃記於該題號之框線內並完全塗滿,不可塗出框線外、
用鉛筆作答,違者不予計分。
(三)應試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卷)、測驗入場通知 書號碼及桌角號碼等資料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 理,否則不予計分。
(四)如答案卡上之答案要更改時,請用橡皮擦細心擦拭乾淨,再行作答,
切不可留有黑色殘跡,或將答案卡污損,並不得使用立可白等修正液;
如未照規定作答,或因劃記顏色過淡或劃記後擦拭不淨致電腦無法辨 識正確計分時,由應試人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五)請勿於答案卡請勿於答案卡請勿於答案卡請勿於答案卡((((卷卷卷卷))))上書寫非必要之文字上書寫非必要之文字上書寫非必要之文字上書寫非必要之文字、、、、編號或符號編號或符號編號或符號編號或符號,,,,亦不得私自亦不得私自亦不得私自亦不得私自 將答案卡將答案卡
將答案卡將答案卡((((卷卷卷卷)))攜出試場)攜出試場攜出試場,攜出試場,,,違者該違者該違者該違者該科科科科以零分計以零分計以零分計以零分計。
(六)應試人得自備簡易型電子計算機應試;簡易型電子計算機限具備數字 鍵 0~9 及+-×÷√%M之功能,且不具財務、工程及儲存程式功能。
若 若若
若應試人應試人應試人於測驗時使用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機應試人於測驗時使用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機於測驗時使用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機,於測驗時使用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機,,,該科以零分計該科以零分計該科以零分計該科以零分計。
(七)如有作弊、頂替代考、護航、帶小抄、偷看他人答案、其他舞弊或破 壞試場秩序等違規情事,即令立即出場,參加測驗之成績不予計分,
取消當次測驗應試資格。
(八)應試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入場通知書之號碼就座,除第一節於測除第一節於測除第一節於測除第一節於測 驗開始
驗開始 驗開始
驗開始 10 分鐘內得准許入場外分鐘內得准許入場外分鐘內得准許入場外,分鐘內得准許入場外,,,第二第二第二、第二、、、三三三三節節節均節均均均須準時入場須準時入場須準時入場須準時入場,,,凡逾時,凡逾時凡逾時凡逾時 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
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 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
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每節測驗結束前;每節測驗結束前每節測驗結束前每節測驗結束前 5 分鐘始得離場分鐘始得離場分鐘始得離場分鐘始得離場。應試人一經 離場,概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入試場。
(九)作答時作答時作答時,作答時,,嚴禁使用電子通訊,嚴禁使用電子通訊嚴禁使用電子通訊嚴禁使用電子通訊器材器材器材器材(如行動電話如行動電話如行動電話如行動電話、、、、微型耳機微型耳機微型耳機、微型耳機、、、呼叫器呼叫器呼叫器呼叫器、、、、電電電電 子字典
子字典 子字典
子字典、、、、個人數位助理機等個人數位助理機等個人數位助理機等個人數位助理機等),,,,違者該科以零分計違者該科以零分計違者該科以零分計;違者該科以零分計;;並請將電子通訊器;並請將電子通訊器並請將電子通訊器並請將電子通訊器 材
材 材
材、、、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等關閉、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等關閉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等關閉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等關閉,,,測驗中鈴響者該科以零分計,測驗中鈴響者該科以零分計測驗中鈴響者該科以零分計測驗中鈴響者該科以零分計。。。 。 (十)其他測驗須知:詳如測驗入場通知書所示,請應試人於應試前詳讀各
有關規定,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十一)每節測驗時間結束後,應試人得向試場監試人員索取考畢之試題。
(十二)各類科試題及選擇題答案於 97 年 6 月 23 日起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 站公布。應試人對試題及答案如有疑義,請於 97 年 6 月 23 日 09:00 至 6 月 24 日 18:00 前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試題疑義專區
(http://www.tabf.org.tw)申請,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二 二 二
二、、、、第二試第二試第二試(口試第二試口試口試或體能測驗口試或體能測驗或體能測驗或體能測驗)
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 IC 卡,四者擇一;其中駕 照及護照需為有效期間內)至指定地點辦理報到,早到者恕不受理;惟 凡逾時經唱名
凡逾時經唱名 凡逾時經唱名
凡逾時經唱名 3 次未到者視為棄權次未到者視為棄權次未到者視為棄權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 (二)測驗當日未攜帶身分證件測驗當日未攜帶身分證件測驗當日未攜帶身分證件測驗當日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正本正本者正本者者,者,,不得入場應試,不得入場應試不得入場應試。 不得入場應試
(三)有關第二試之程序、進行方式及應注意事項等將於 97 月 7 月 25 日起 於本院網站公告,屆時請上網查詢。
(四)專業職(二)外勤從業人員體能測驗方式及應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 1。
應試人員請穿著運動服(休閒服)及球鞋應試。(測試現場備有 S 腰帶及 手套供應試者借用)
柒 柒
柒 柒、 、 、 、成績計算及加分規定 成績計算及加分規定 成績計算及加分規定 成績計算及加分規定
一、成績計算(取小數點後二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一)筆試成績:
1.各科原始總分以 100 分計。
2.比例:普通科目佔筆試成績 30%;專業科目 2 科各占筆試成績 35%。
3.三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4.依應試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按各類科錄取分發區錄取名額 2 倍之人數(不足 5 人者以 5 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筆試成績相同者 依序以普通科目、專業科目(1)、專業科目(2)等科目原始分數之高 低決定排序。
(二)口試之評分項目如下: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占 20%。
2.言詞(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占 20%。
3.才識(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 驗)占 30%。
4.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占 30%。
(三)總成績計算:
1.營運職、專業職(一)及專業職(二)內勤
(1)筆試成績占總成績 75%;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不予錄不予錄不予錄 取取
取取。。。。缺考之科目缺考之科目缺考之科目缺考之科目,,,以零,以零以零以零分計算分計算分計算。 分計算
2.專業職(二)外勤
(1)筆試成績占總成績 60%;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不予錄不予錄不予錄 取
取 取
取。。。。缺考之科目缺考之科目缺考之科目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以零分計算以零分計算以零分計算。
(2)體能測驗成績占總成績 40%;惟體能測驗體能測驗體能測驗成績未滿體能測驗成績未滿成績未滿成績未滿 60 分者分者分者分者,,,,不不不不 予錄取予錄取
予錄取予錄取。
(四)第二試甄試結果,依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該類組錄取名額最後一名 總成績相同者採增額錄取。
二、加分規定:
(一)具因公撫卹郵政員工之遺眷(配偶或子女)身分或原住民身分者,檢具 身分證明屬實,第一試、第二試成績均得加分 5%。
(二)同時具有前項二種身分者,仍以加分 5%列計。
(三)各試各試各試各試各類組加分錄取名額各類組加分錄取名額各類組加分錄取名額各類組加分錄取名額,,,不得超過各該錄取人數之五分之一,不得超過各該錄取人數之五分之一不得超過各該錄取人數之五分之一不得超過各該錄取人數之五分之一,,,,取其取其取其取其 整數
整數 整數
整數,,,,不足不足不足不足 1 人時以人時以人時以人時以 1 人計人計人計。 人計
(四)各各各各類組符合加分身分者類組符合加分身分者類組符合加分身分者類組符合加分身分者,,,若已超過該類組特殊身分五分之一限額時,若已超過該類組特殊身分五分之一限額時若已超過該類組特殊身分五分之一限額時,若已超過該類組特殊身分五分之一限額時,,, 則超過名額者之該試成績將依
則超過名額者之該試成績將依 則超過名額者之該試成績將依
則超過名額者之該試成績將依原始成績計算原始成績計算原始成績計算原始成績計算,,,,並依其分數之高低決定並依其分數之高低決定並依其分數之高低決定並依其分數之高低決定 排序排序
排序排序。。。。
捌 捌 捌
捌、 、 、 、測驗結果 測驗結果 測驗結果 測驗結果
一、第一試測驗結果通知書預定 97 年 7 月 25 日開始寄發,並於當日起在台 灣金融研訓院網站開放測驗結果查詢;實際測驗結果以書面通知為準。
第二試甄試結果通知書預定 97 年 8 月 11 日開始寄發,並於當日起在台 灣金融研訓院網站開放甄試結果查詢;實際甄試結果以書面通知為準。
二、本院之測驗(甄試)結果通知書若有疑義,以應試人答案卡(卷)、口試或體 能測驗應得正確分數為準,本院得更正之。
三、測驗(甄試)結果複查申請:
(一)測驗(甄試)結果評定後,應試人若需申請複查,請依簡章第 1 頁及測 驗(甄試)結果通知書上所規定複查申請期限,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 受理,申請複查時每科須付工本費 50 元(限時掛號郵資 25 元另計),
詳情請按照網路申請程序辦理。
(二)申請複查成績以 1 次為限,應試人不得要求閱覽、複印答案卡(卷)或 要求告知命題委員、口試委員之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玖 玖
玖 玖、 、 、 、錄 錄 錄 錄取人員分發進用相關規定 取人員分發進用相關規定 取人員分發進用相關規定 取人員分發進用相關規定
ㄧ、體格檢查:錄取人員應於錄取通知送達 14 日內,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10 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並繳交合格體格檢查表乙份,體格檢 查不合格或逾期未繳送體格檢查表者,均不予分發進用。
二、錄取人員於分發報到時須繳交畢業證書(或資格、工作證明書)正本,未提 出繳驗者,即取消錄取資格。
三、錄取人員一律按各職階、類科、錄取分發區成績高低順序及各責任中心 郵局業務需要分批分發進用,預定於 98 年 6 月 30 日前依序進用完畢。
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不予分發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一)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 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四)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 者。
(五)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六)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七)曾於郵政服務期間因案免職或終止勞動契約者。
(八)具有勞動基準法第 54 條強制退休情形(年滿 60 歲、心神喪失或身體 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九)患有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
或有傷害行為者)、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或其 他嚴重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四、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 請求保留。
五、試用:
(一)各職階類科錄取人員分發進用後須依規定試用六個月,試用期間每二 個月辦理試用考核一次,每次考核成績不合格(69 分以下)者,即予終 止勞動契約。試用期間按各職階核定薪級支薪。
六、擔任工作:
(一)營運職郵儲業務類科錄取人員一律擔任各級郵局營業部門(含櫃台)郵 務、儲匯、壽險等相關業務。其他各專業類科營運職及專業職(一)錄 取人員得視業務實際需要及缺額情形,先調派錄取地區附近郵局擔任 營業部門(含櫃台)實務作業,以熟悉郵政各項相關業務。
(二)專業職(二)內勤櫃台業務類科錄取人員,一律擔任各級郵局營業窗口 櫃員及相關業務推展工作,不得要求改派其他工作。
(三)專業職(二)外勤郵遞業務類科錄取人員,一律擔任外勤郵件收攬投遞 工作,不得要求改派內勤工作,且須熟悉駕駛郵局配置之腳排檔重型 機車,否則視為試用不合格。
七、臺灣郵政公司現職(僱)人員報考者,須符合各類科資格條件規定,經錄取 後依錄取之類科、職階及錄取分發區辦理職階改僱手續,並按從業人員 人事規章辦理。
八、錄取人員經分發進用後,試用期滿之翌日起,服務未滿 3 年者,不得以 任何理由申請轉調其他各等郵局服務。
九、本項甄試錄取進用之人員,依從業人員人事規章辦理,不適用公務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 有關法令之規定
有關法令之規定 有關法令之規定
有關法令之規定。如通過國家舉辦之考試,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時,
亦不得要求改敘為交通(郵政)資位人員身分。
拾 拾
拾 拾、 、 、 、待遇與福利 待遇與福利 待遇與福利 待遇與福利
一、營運職:按臺灣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 41 級薪級起薪(月薪 41,800 元)。
二、專業職(一):按臺灣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 53 級薪級起薪(月薪 31,130 元)。
三、專業職(二)內勤:按臺灣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 60 級薪級起薪(月薪 24,530 元)。
四、專業職(二)外勤:按臺灣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 60 級薪級起薪(月薪 24,530 元)。另依擔任工作之性質按「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兼任工作加給每 月應發款額表」規定發給兼任駕駛加給及收投加給(全月約 5,732 元)。
五、派任主管職務者,依職責層次核發主管待遇。另服務離島及偏遠地區郵 局者,依臺灣郵政公司員工服務特殊地區加給標準表規定每月核發相關 特殊地區加給。
六、享有勞保、健保、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全勤獎金及員工年度休假補助 等福利,另視公司營運情況核發考核獎金、績效獎金以及年度考核晉薪。
拾壹 拾壹 拾壹
拾壹、 、 、 、其他注意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項甄試有關訊息登載於下列網站,歡迎上網查閱。
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
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post.gov.tw)
二、應試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試人同意 本簡章之各項內容;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台灣金融研訓院及臺 灣郵政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三、洽詢電話:(02)3365-3666 轉 704 至 71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相關詢問事項將於 3 個工作日內回 復,請多加利用,有效時間至 97 年 8 月 31 日)。
附件附件 附件附件 1
專業職 專業職 專業職
專業職(二 二 二 二)外勤從業人員體能測驗 外勤從業人員體能測驗 外勤從業人員體能測驗 外勤從業人員體能測驗(搬運郵袋 搬運郵袋 搬運郵袋)應注意事項 搬運郵袋 應注意事項 應注意事項 應注意事項
一、測驗時間:每人限為 1 分鐘。二、搬運場地:定為 5 公尺(兩端均劃有界線,中點劃有虛線)。
三、使用郵袋:第 140 號郵袋,內裝空袋連同外袋共重 30 公斤。
四、測驗方式:在測驗場地之一端放置郵袋 2 袋,另一端放置 1 袋,測驗開始 前,應試人站在放置 2 袋郵袋之間,聞主試人發「開始」口令,
即將其中任 1 袋搬至另一端界線外妥放落地,立即換搬另 1 袋 至起點界線外,如此往返換袋搬運,至主試人發「停止」口令 時即在原地放落郵袋,退出測驗場地。搬運時姿勢不拘。
五、次數計算:自開始之一端將郵袋搬至另一端放落在地,算為 1 次。最終 1 次自端線未達中線之任何中途者算為半次,已過中線者均作為 1 次計算。
六、成績計算標準如下:(按來回搬運次數評分,最多搬運 12 次) 次數 半 次 1 次
半
2 次 半
3 次 半
4 次 半
5 次 半
6 次 半
7 次 半
8 次 半
9 次 半
10 次 半
11 次 半 得分 7.5 22.5 37.5 52.5 62.5 67.5 72.5 77.5 82.5 87.5 92.5 97.5 次數 1 次 2 次 3 次 4 次 5 次 6 次 7 次 8 次 9 次 10 次 11 次 12 次 得分 15 30 45 60 65 70 75 80 85 90 95 100 七、違規扣分:
(一)搬運時郵袋拖地者,當次不予計分。
(二)搬運中途郵袋落地或至端線時摔擲郵袋者,每次扣 5 分。
(三)搬起或放落郵袋時,雙腳未在端線以外者,每次扣 5 分。
(四)應試人如有穿著拖鞋、奇裝異服、儀容不整、高聲喧嘩、口嚼檳榔、擾 亂秩序或其他不當行為,由主試人員於評分表備註欄詳實紀錄,並視情 節輕重酌扣 1 至 5 分。
*粗框內請空白勿填寫
附件附件附件 附件 2
中文 中文 中文
中文自傳格式 自傳格式 自傳格式 自傳格式
(請參加第二試應試人親自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書寫,不得打字,限 500 字以內)
附件 3
裝 訂 處
□因公撫卹郵政員工之遺眷(配偶或子女) 特殊身分別
(請勾選) □原住民
應試者姓名
身分證字號
職階
類組代碼
甄選類科 報考
類別
錄取分發區
日間 0 - 夜間 0 - 聯絡電話
手機電話 0 9 -
裝訂之 備註
註:請填妥本表後,於 97 年 5 月 28 日前,將戶籍謄本裝訂於後,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0099) 台北郵政 30-110 號信箱「臺灣郵政 97 年從業人員甄試專案組收」以利資格審查;以以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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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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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 訂 處
臺灣郵政公司 臺灣郵政公司 臺灣郵政公司
臺灣郵政公司 97 年年年年從業人員甄試從業人員甄試從業人員甄試 從業人員甄試 特殊身分證明表
特殊身分證明表特殊身分證明表 特殊身分證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