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
臨床試驗合約簽署標準作業流程說明
Version 102.01.03 Version 104.06.09
Step 1:
先將【臨床試驗合約簽署需知】裡所列文件以 WORD 檔格式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由工作人員進行文件確認是否備齊。Step 2:
文件備齊後即進入合約審閱,若非使用既有版本,需先繳交律師審查費用,由中心人員轉院方律師審核。
Step 3:
合約審閱完畢之後,由本院承辦單位印出紙本合約進行騎縫章用印(一式三份),完成後將紙本合約寄給合作廠商進行後續與試驗主持人之用印作業。
Step 4:
合作廠商用印完畢後請依【臨床試驗合約簽署作業流程說明】裡第三項「紙本合約簽訂」所列項目,以紙本方式(含公文 )寄回本中心。
Step 5:
由臨床試驗中心人員將試驗主持人與贊助商雙方簽署之合約,會辦會計室及政風室後,送至院長室核章並用印。
完成合約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