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環境教育機構
學歷認證核心課程與經歷認證行政人員 30(+3)小時研習班簡章
主辦單位:南華大學環境教育機構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12 日
目 錄
一、 目的 ... 1
二、 參訓對象... 1
三、 研習期程... 1
四、 研習方式... 1
五、 課程時數及內容 ... 2
六、 研習地點... 4
七、 研習費用... 4
八、 報名方式... 4
九、 繳費方式... 5
十、 退費標準... 6
十一、 交通與住宿 ... 7
十二、 聯絡方式 ... 8
十三、 備註 ... 8
十四、 報名表... 9
附件一:環境教育(學歷)認證(行政)人員科目對照表 ... 10
附件二:環境教育(學歷)認證(教學)人員科目對照表 ... 11
南華大學環境教育機構
學歷認證核心課程與經歷認證行政人員30(+3)小時研習班簡章 一、目的
自環境教育法通過後,環教人員認證之需求相當殷切,本校為能有效 協助環保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屬單位、環教認證場域及機構所需環 境教育人員認證事宜,本校特舉辦「學歷認證核心課程與經歷認證行政人 員」(30+3 小時以上)研習班,以協助解決環境教育法推動初期,國內環境 教育認證人員缺乏之窘境。
二、參訓對象
(一)學歷認證:
以「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四條以「學歷」申請環境教 育「行政」人員或環境教育「教學」人員認證,認證者已修畢環境相 關(單一特定專業)領域課程 18 個學分以上,且未修「環境教育」、「環 境教育教材教法」、「環境倫理」等三科目六學分以上者。
(二)經歷認證:
符合「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六條及第十條,
以「經歷」與「專長」申請環境教育行政人員認證者。
(三)對環境教育推動有興趣,想增能的夥伴。
三、
研習期程
週一至週五平日班,每班報名正取人數滿 30 人即安排開班。
週六及週日假日班,每班報名正取人數滿 30 人即安排開班。
四、研習方式
(一)以室內授課為主(若有需要將進行戶外授課,將會依天候情況做調整)。 (二)建議參訓者全程參與研習,避免研習時數不足,不符合環境教育人員
取證規定。
五、課程時數及內容
本次課程為「學歷認證環境教育 30 小時核心課程研習班」與「經 歷認證行政人員 25 小時研習班」併班上課,故上完本次 33 小時課程,
若符合「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四條已修畢環境相關(單一 特定專業)領域課程 18 個學分以上者,或符合「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 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六條及第十條者,即可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表 1:課程時數及內容
課程架構 課程類別 課程名稱 時數
學歷認證 30 小時 核心科目
環境教育
環境教育概論 3
環境教育與永續發展* 3
環境教育法規 3
環境倫理 環境倫理之理論 3
環境倫理之實踐* 3
環境教育教 材教法
環境教育課程規劃與設計 4
環境教育教學法 4
環境教育解說與環境傳播* 4
環境教育課程設計 3
環境概論* 3
合計時數 33
註:*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103 年 3 月 19 日環訓育字第 1030005666 號函備查「環境教育人員經歷認證行政人員 24 小時研習課程」。
本研習班由本校永續中心、永續綠色科技碩士學位學程、中華民國 環教學會及台中教育大學環境教育研究所等專業師資群擔任主講,研 習班為期 4-5 天,會依授課老師之時間做調整(本機構保留調整課程 時間及師資之權利)。
表 1 :以「學歷」及「經歷」管道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資格表
規定方式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申請要件
環境教育行政人員 環境教育教學人員
第 4 條 學歷
1. 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2. 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 24 個學分以上,含 環境教育、環境倫理、環境教育教材教法 等 3 個核心科目 6 個學分以上(得併計公 務人員專長轉換訓練學分)。
3. 前項核心科目得以核發機關或環境教育機 構辦理之 30 小 時以上研習代替。
1. 同左。
2. 前項 24 個學分包 含 申 請 之 專 業 領 域 18 個學分以上。
第 5 條 經歷
1. 符合下列任一項經歷:
(1) 各級學校從事環境教育工作連續 1 年 或累計 2 年以上,並參與經教育部認定 環境相關議題研習 24 小時以上。
(2) 各級政府機關(構)、事業或團體從事環 境教育工作,連續 2 年或累計 4 年以上。
(3) 職或志願服務從事環境教育工作,2 年 內累計達 2 百小時或 4 年內累計達 3 百 小時以上。
2. 完成環境教育法規、環境教育、環境倫理、
環境教育課程設計、環境概論之研習 24 小時以上,每科目至少 2 小時以上。(教育 部研習議題相符則可併入計算時數)
1. 同左。
2. 應以展示、演出、
解說、口試、影音 或 其 他 方 式 呈 現 其 環 境 素 養 與 環 境教育能力(各級 教 師 證 書 或 經 核 發 機 關 會 議 決 議 者除外)。
請參與學員注意:為確保參與研習班之學員,爾後確實可以取得「環 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學歷認證學員報名時需先填寫「環境相關課 程學分檢核表」以確定環境相關(單一特定專業)領域課程 18 個學分以
線上報名系統 上,欲申請環境教育行政人員者請填寫簡章第 10 頁,環境教育教學人 員請填寫簡章第 11 頁;經歷、專長認證學員報名時,請先確認自身環 境教育推動經歷符合「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六 條及第十條,再行參與研習,對各位學員較有保障,敬請密切配合。【環 境相關領域課程 18 個學分應由環訓所認定】
六、研習地點
研習地點:南華大學 學海堂 102 教室 研習地址: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 55 號
七、研習費用
(一)環境教育核心課程研習班,研習費用新台幣 7,000 元整(不含餐費,需 代訂午餐請於報名表勾選)。
(二)研習者需要全程參與,因特殊原因無法參與研習者,得延後參與研 習,但延期以一次為限。
八、報名方式
請 先 至 南 華 大 學 報 名 系 統 (http://neei.nhu.edu.tw/nhuEEI/recruit2.html) 報名,網路報名程序完成後,待確定開班,會通知 已報名學 員完成 報名手 續,繳 費(繳 費說明詳 見 p5),連同報名表、科目對照表(經歷認證者免填) 填妥,並電子郵件、傳真或郵寄方式繳件,方為完 成報名手續(詳如表 3)。報到當天請學員攜帶身分 證(或證明證件)以利查驗。
表 2:報名流程表 Step 1
完 成 線 上 報名
請先至http://neei.nhu.edu.tw/nhuEEI/recruit2.html 完成線上 報名,以利後續開課通知。
Step 2 靜 候 開 課 通知
待可上課人數達 30 人,會通知開課,屆時請完成屆時請完 成 Step3~5 報名手續。
Step 3 完 成 簡 章 報名表
填寫簡章報名表:完成簡章報名表(p.9)、科目對照表 (pp.10-11,經歷認證者免填)填寫。
報名表上「收據抬頭」欄位請務必要填寫,以利收據開立。
請學員確實填寫以上資料,並核對報名資料是否正確。
Step 4 完成繳費
繳款金額 7,000 元整。
方式:匯款
銀行名:彰化銀行大林分行
戶名:財團法人南華大學
帳號:6204-51-16366970
匯款時註記繳款人、電話及用途說明,以利入帳。
Step 5 資料繳交
請確認報名表身分證、照片資料清晰可辨識,再將簡章報名表 與繳費證明,傳送至本機構。傳送方式:
方式 1:E-mail 寄送
掃描傳至 leo6342@nhu.edu.tw信箱 方式 2:郵寄
62249 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 55 號 陳永宗先生收。
Step 6 錄取通知
本機構於收到報名資料 1-3 個工作日內,會於線上報名系統將 報名者錄取資格更改為正取。
九、繳費方式
本研習費用為 7,000 元整,匯款資訊如下:
銀行名:彰化銀行大林分行
戶名:財團法人南華大學
帳號:6204-51-16366970
匯款時註記繳款人、電話及用途說明,以利入帳。
繳款後請將繳費證明文件連同簡章報名、科目對照表,掃描 E-mail 至
leo6342@nhu.edu.tw,以確保您的名額,始完成報名手續,才能列入排序
名單。未繳費者,視同備取,謝謝您的配合。十、退費標準
(一)本機構因故未能開班,全額退還已繳學費。
若報名人數不足,須取消該梯次活動時,本機構將主動以電話 或簡訊通知,將全額退費。因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活動必須停 辦時,亦全額退費。(此項所指全額退費,需扣銀行轉帳手續費。) (二)學員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提出退費申請者,依下列標
準退費:
1.開班前第 14 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全額退還已繳學費。
2.開班前第 13 日至前第 7 日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已繳學費 90%。
3.開班前第 6 日至前第 1 日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已繳學費 70%。
4.已開課但未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因特殊原因未 能完訓,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已繳學費 50%。
5.已開課已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不予退還。
6.訓練班學員若缺課時數達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管理辦法規定而 未完訓者,不予退費。
(一)台灣永續綠色科技發展協會及嘉環保行動聯盟環境教育夥伴成員報名費 優惠 95 折,需檢附服務單位證明或工作證明。
(二)5 人以上團體,報名費優惠 95 折,需事先告知團體報名名單、聯絡人及聯 絡電話。
(三)本校教職員工生及校友,報名費優惠 95 折,需檢附工作證明或學生證。
(四)20 人以上團體,報名費優惠 9 折,需事先告知團體報名名單、聯絡人及聯 絡電話。
(五)其他經簽請環境教育及永續中心執行長同意折扣之對象。
優 惠 方 案
十一、交通與住宿
1.環境教育人員訓練(研習)地點圖
交通資訊請參考本校網頁「首頁→食醫住行」: http://general2.nhu.edu.tw/page9/super_pages.php?ID=page901
訓練(研習)教室位於本校學海堂 102 教室。
2.若須住宿需自費,請於住宿前 2 週電洽永續中心(05) 2721001#3421 提 出申請,單人房一晚 600 元,雙人房一晚 800 元。
十二、聯絡方式
聯絡人 連絡電話
陳永宗 先生 05-2721001#3421 leo6342@nhu.edu.tw
十三、備註
(一)研習者需要全程參與,並不得遲到或早退。
(二)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與環保筷。
十四、報名表
南華大學 環境教育人員(33 小時)研習班 報名表
個人基本資料 姓名
個人 相片 (1 吋)
出生年月日 年___月___日
身分證字號 電子信箱
電話(日) ( ) ____________ 行動電話
畢業學校全銜 畢業系所全銜
最高學歷 □博士 □碩士 □學士 □專科 □高中 □國中 □國小 報名班別 □ 平日班(星期一至星期五) □ 假日班(星期六、日)
聯絡地址 郵遞區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 □同上 郵遞區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緊急聯絡人 緊急聯絡電話
現職服務機關資料
服務機關全銜 機關/職稱
機關電話 ( )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
機關地址 郵遞區號 __ 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資料
收據開立抬頭 □個人 □機關 收據抬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務人員研習
時數 □需要開立(請再次確認身分證資料無誤) □不需要開立 申請認證
管道 □學歷(請填寫學分檢核單) □經歷 □專長 □薦舉 □訓練 是否需要代訂午餐?
□是,葷食
□是,素食
□否
統一一次訂 4 天,以利跟便當店家預訂。
第一天簽到時繳費,80 元/個*4 個=320 元整。
身分證影本黏貼處(正面)
附件一:環境教育(學歷)認證(行政)人員科目對照表
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以學歷申請環境教育 人員認證: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或 專科學校畢業,並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24個學分以上,其中包含3個核心科目6個學分以 上者,得申請環境教育行政人員認證。
前項第1款核心科目內涵,包含環境教育、環境倫理、環境教育教材教法。
第1項第1款核心科目6個學分,得以參加核發機關或環境教育機構所舉辦3個核心科目合計 30小時以上研習時數代替。
第1項環境相關領域課程24個學分,得併計參加公務人員專長轉換訓練之相關學分。
環境相關領域課程 壹、核心科目(擇一勾選)
□學 分 數
核心科目 科目名稱 修習學分
1.環境教育 2.環境倫理
3.環境教育教材教法
■研習時數 研習單位:南華大學環境教育機構 (請檢附研習時數證明文件) 核心科目 研習時數/學分數 小計:
貳、環境相關科目【註:工作項目勾選行政者,請依序填列】
環境相關科目名稱 學分數 環境相關科目名稱 學分數
1 9.
2. 10.
3. 11.
4. 12.
5. 13.
6. 14.
7. 15.
8. 16.
環境相關科目學分數 小計:
附件二:環境教育(學歷)認證(教學)人員科目對照表
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4 條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以學歷申請環境教 育人員認證: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 科畢業,並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 24 個學分以上,其中應包含 3 個核心科目 6 個學分以上。
前款 24 個學分包含申請之專業領域 18 個學分以上者,得申請環境教育教學人員認證。
前項核心科目內涵,包含環境教育、環境倫理、環境教育教材教法。
前述核心科目 6 個學分,得以參加核發機關或環境教育機構所舉辦 3 個核心科目合計 30 個小時以上研習時數代替。
前述環境相關領域課程 24 個學分,得併計參加公務人員專長轉換訓練之相關學分。
【填表注意事項】
1. 各專業領域認定之學分數應達18個學分(含)以上,且每1個科目名稱(學分數)僅能申請1項專 業領域,各領域科目名稱(學分數)不可重複;若有不同學程之科目名稱(學分數)敬請分列。
2.不同學程之相同科目名稱,僅採計 1 次。
3.請於環境教育認證管理資訊系統(https://eecs.epa.gov.tw)之專業領域課程中,查詢對應 科目名稱之編號,若無對應編號請留空格,將送委員審核。
4.請於學分證明文件上,以螢光筆標示申請之專業領域科目名稱。
環境相關領域課程 壹、核心科目(擇一勾選)
□學 分 數
核心科目 科目名稱 修習學分
1.環境教育 2.環境倫理
3.環境教育教材教法
■研習時數 研習單位:南華大學環境教育機構 (請檢附研習時數證明文件) 核心科目 研習時數/學分數 小計:
貳、環境相關科目
專業領域 編號 科目名稱
(請依成績單之科目名稱填寫)
學 分
學程
(博士/碩士/學士/專科)
審核 結果
※請擇一勾選
□學校及社會環境 教育
□氣候變遷
□災害防救
□自然保育
□公害防治
□環境及資源管理
□文化保存
□社區參與 學分數總計:
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