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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年南高屏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表揚暨交流活動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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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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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1 年南高屏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表揚暨交流活動實施計畫

壹、 緣起:

南高屏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表揚暨交流系列活動,每年由臺南市 、 高雄市及屏東縣共同規劃輪流主辦,111 年由臺南市主辦,藉由表揚優 良社會工作者,讓社工人員的努力被肯定並強化南台灣社工人員支持網 絡,透過慶祝社工日宣導社工專業效能,讓社會大眾認識社工服務價值 , 肯定社工人員對社會的貢獻。

貳、 目的:

1、 表彰社工人員的專業服務。

2、 增進社會大眾對社工角色認知與肯定。

3、 促進經驗交流,傳承社工精神。

壹、 指導單位:

衛生福利部、高雄市政府、臺南市政府、屏東縣政府、高雄市政府社 會局、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屏東縣政府社會處。

貳、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南市基督教青年會 參、 協辦單位:

臺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社團法人高雄市社會工作師公會、社團法人屏 東縣社會工作師公會,長榮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肆、 參加對象:

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公私立社會福利機關(構)、團體、公私立醫 療院所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等,預計250 人。

伍、 辦理時間及期程:110 年 12 月至 111 年 3 月 25 日止。

陸、 活動地點:

1、方案發表審查(111 年 3 月 4 日前擇一日):暫訂臺南市社會福利綜 合大樓(臺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315 號)。

2、頒奬典禮暨慶祝活動:111 年 3 月 25 日(五),於長榮大學行政大樓 6 樓國際會議廳辦理。(臺南市歸仁區長大路 1 號)

3、上述公開活動倘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升溫,配合疫情指揮中心

「公眾集會因應指引」,依應變機制辦理。

(2)

壹、 活動辦理方式:

一、方案發表審查:透過入圍單位所發表方案,增進社工視野,藉由相互 觀摩,促進交流、學習的機會。

二、社工表揚活動:優秀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頒獎表揚,於表揚活動當天公 布得獎名單,頒獎以玆鼓勵。

拾、推薦表揚方式及參選內容:

1、 推薦表揚辦理期程:

1) 活動發布:110 年 12 月下旬公告簡章。

2) 收件日期:活動簡章公告日起至 111 年 1 月 26 日(以郵 戳為憑)

(3) 入圍審查:111 年 2 月 14 日至 111 年 2 月 18 日(擇一 日辦理)

(4) 最終審查:111 年 2 月 24 日至 111 年 3 月 4 日(擇一日 辦理)

二、獎項及參選資格:

(一)參選獎項暨入圍及得奬名額:

1、個人獎:8 項,入圍 61 名,得奬 27 名。

2、團體獎:3 項,入圍 18 名,得奬 8 名。

獎項 入圍 名額

得奬 名額

參選資格

個人獎 :8 項,入圍 61 名,得奬 27 名

最佳督導獎 8 4

服務滿5 年以上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秉持專 業督導原則,實際從事督導工作至少2 年著有 績效者。

明日之星獎 11 4 社會工作服務總年資滿半年以上未滿2 年之社 會工作專業人員,辦理社工專業服務著有績效

(3)

獎項 入圍 名額

得奬 名額

參選資格

者。

福利服務獎 11 4

服務滿2 年以上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運用社 會工作方法,辦理個案福利服務工作著有績效 者。

保護服務獎 11 4

服務滿2 年以上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運用社 會工作方法,辦理保護性個案服務工作著有績 效者。

社區服務獎 5 2 服務滿2 年以上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運用社 會工作方法,辦理社區工作服務著有績效者。

社福行政獎 5 2 服務滿2 以上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辦理社會 福利行政業務著有績效者。

專業論述獎 5 2 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就其服務領域進行研究或發 表著有績效者(學位論文除外)。

社工金典獎 5 5

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公私立社會福利機關

(構)、團體及公私立醫療院所服務年資滿35 年以上,現仍從事社會工作之社工員、社工 師、社工督導、社工組長。本獎項參選經審查 符合資格者即獲獎,曾獲本奬項者,不得重複 推薦。

團體獎:3 項,入圍 18 名,得奬 8 名。

年度最佳 8 4 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公私立社會福利機關

(4)

獎項 入圍 名額

得奬 名額

參選資格

方案獎

(構)、團體及公私立醫療院所於該縣市內所 推動之年度(110 年)最佳方案。

年度小型

方案獎 5 2

屏東縣、高雄市及臺南市公私立社會福利機關

(構)、團體及公私立醫療院所於該縣市內所 推動之年度(110 年)最佳方案,執行經費為 未滿100 萬之方案。

社會倡議奬 5 2

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公私立社會福利機關

(構)、團體及公私立醫療院所於年度(110 年)推動公益議題與正義之案件行銷。

(二)參選資格及年資:

1、 資格涉及年資計算者,以從事社會工作職務起計算至 111 年 3 月 25

日止。

2、 參選者以社工人員為主,職稱含社會工作督導、高級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員;如職稱非前所述,但具社會工作應考資 格且執行社會工作師法第12 條所定執業內容者,請敘明實際職務 內容。

三、參選方式:

(一)個人獎:

1、 推薦參選:由南高屏地區公私立社會福利機關(構)、團體及公 私立醫療院所依本計畫推薦具選拔標準者參選。

2、 自行參選:服務區域於南高屏地區之社會工作人員,請檢附至少 2 位社工從業人員推薦名單、聯絡方式及年資證明,以便查證。

(二)團體奬:參選年度最佳方案、年度小型方案及社會倡議奬,由機關

(5)

(構)、團體報名,不受理個人報名。

四、檢附資料:

請填寫 111 年度南高屏地區社會工作專業表揚推薦表(附件一、

二)及檢附相關佐證參考資料,1 式 7 份。檢附之相關佐證參考資料 (不含封面、目錄)以 50 頁為限(雙面列印為 25 張,超過頁數不計入 評分。),請編頁碼,並以膠裝方式成冊,請 以長尾夾、資料夾、穿 洞綁線等其他形式提供,相關附件資料如附件一、二、三。

五、評審程序、期程:

(一)推薦收件日期:請各單位參選人於推薦日期 111 年 1 月 26 日前,

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社團法人台南市基督教青年會(地址:

700 臺南市中西區民生路二段 200 號 3 樓),將就推薦資料予以資 格審查後參選。

(二)入圍審查:111 年 2 月 18 日前(擇一日),邀請專家學者、實務 工作者共7 位,組成審查小組。依書面資料,就參選者之專業能力、

工作成效、創意及其他面向等表現,予以審查並選出各獎項入圍人 選,通知入圍人員(單位)繳交入圍人員簡介(入圍心得)、生活 照片電子檔或自錄影片予主辦單位。

(三)最終審查(團體奬):111 年 3 月 4 日前(擇一日),邀請之專 家學者、實務工作者共7 位,組成審查小組,予以審查並選出最優 秀單位獲得獎勵。

(四)評分採計方式:

1、每件參選案以去除最高及最低各一位委員分數後之平均分數作計 算。

  2、依前項計算方式如有同分者,則以加總全部委員評分後之平均分

計算;若以此方式計算仍為同分,則同時入圍或獲獎。

  3、個人獎項以書面審查分數占總成績 100%;團體獎項以書面審查分

(6)

佔總成績 30%、最終審查分數佔總成績 70%方式計算。

  六、參選團體獎入圍單位需參加最終審查,進行 8 分鐘簡報,採口頭發 表形式辦理:

 (一)時間:111 年 3 月 4 日前(擇一日)13:00~17:30

(二)地點:暫訂臺南市社會福利綜合大樓(臺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 215 號)。

七、參加原則:

(一)每人每年僅能被推薦 1 種獎項。

(二)曾獲頒本項表揚各獎項者,不得再報名參選該獎項競賽。

拾壹、活動內容及流程:

方案發表審查【111 年 3 月 4 日前擇一日:參選團體獎入圍單位方案發 表】

時間 內容 備註

12:30~13:

00

報到 預計 18 單位,每單位最多 3 人參 加。

13:00~17:

30

入 圍 團 體 獎 發 表 方案

1.每單位簡報 8 分鐘

2.委員 1 位,現場代表提問 2 分 鐘。

17:30~ 賦歸

表揚暨慶祝活動【111 年 3 月 25 日(五)】

時間 內容 備註

09:30~10:0

0 報到 1. 入圍者報到及彩排

2. 媒體與來賓入席 10:00~10:0 開幕表演 長榮大學學生

(7)

時間 內容 備註 5

10:05~10:1

0 開幕式

主辦單位

10:10~10:4

0 入圍者頒獎

1. 入圍者進場

2. 由協辦單位理事長及出席評 審委員頒發入圍獎牌

10:40~10:5

5 貴賓致詞 邀請三縣市政府首長等貴賓致詞 10:55~11:4

0 社工表揚頒獎

衛生福利部代表及三縣市政府代表 頒發得獎獎項

11:40~11:5

0 活動大合照

邀請貴賓及入圍得獎之社會工作人 員及團體合影

11:50~12:0 0

傳承南高屏地區社工 表揚儀式

由臺南市政府傳承予明年辦理之縣 市(屏東縣政府)

12:00~14:3

0 餐會聯誼及音樂饗宴 14:30~17:0

0 臺南半日遊 拾貳、預期效益:

1、 預計超過 250 人次參加,透過頒奬表揚,獎勵社工專業人員,

促進南高屏地區社會工作人員經驗交流。

(8)

2、 預計5,000 人次以上觀看表揚活動影片,宣導社工專業服務精 神,增進大眾對社會工作之認知與支持。

拾參、備註:

一、方案發表審查:入圍團體奬單位人員最多各3 人參加。

二、111 年 3 月 25 日(五)表揚暨慶祝活動:南高屏三縣市社會局(處) 人員請以局(處)為單位統一報名;南高屏三縣市社福團體每單位(不 含入圍者)最多 2 位參與為原則,報名自 111 2 21 ( ) 111

3 4 ( ) 。(網路報名方式,另行公告。)

三、活動場地、時間如因故變更,以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及社團法人台南市 基督教青年會公告為主。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與主辦單位聯繫:社團法人台南市基督教青年會 ,承辦人:朱幹事,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06-2207302 分機 313。傳真:06-2241234 拾肆、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備選方案:

一、事前規劃

(1) 至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查詢疫情現況。

(2) 採購與補充活動所需之清潔及消毒用品(酒精、漂白水或次氯 酸水等)。

(3) 活動防疫措施之多元宣導:社團粉絲專頁/海報文宣、活動報 名處、活動手冊等明顯處。

(4) 活動期間落實與會人員測量體溫及全程配戴口罩。

(5) 工作人員與參加者若有發燒,應避免參加活動。有呼吸道症狀 者,應儘速就醫後在家休養,避免參加集會活動,或要求全程 配戴醫療口罩。若無口罩則應請該員離開。遇有爭議或不配合 者請洽本市衛生局協助處理。

(9)

(6) 請與會者維持手部清潔常洗手,使用肥皂或酒精乾洗手液進行 手部清潔。尤其咳嗽或打噴嚏後及如廁後,應立即洗手。

(7) 提供與會人員衛教資訊:在活動前撥放防疫宣導影片,報到處 張貼衛教警語海報「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手部衛 生」及「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

(8) 餘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訊息及長榮大學相關防疫規定 辦理。

二、因疫情影響致方案發表審查及表揚暨慶祝活動防疫應變辦理方式:

(1) 方案發表審查:

1、每單位報名不得超過 3 名、需配合實名制、測量體溫,全 程配戴口罩等方式辦理。

2、如體溫超出 37.5℃,則禁止進入並請至醫院就診。

3、全數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全程配戴口罩。

(1) 表揚暨慶祝活動:

1、方案一:以實體頒奬典禮方式辦理。

(1) 頒奬典禮及餐會方式

(2) 社工表揚頒奬典禮,限制僅入圍者參加,不開放 觀禮,並增加預備空間,使個人獎及團體獎得奬者分別 於不同空間等候,降低人員集會之風險。

(3) 典禮現場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長榮大學相 關防疫規定辦理。

1、方案二:以影片預錄方式。

(1) 入圍者事先提供照片或影片,並安排主辦機關 首長及主辦單位負責人談話影片,剪輯成影帶。

(10)

(2) 於 111 年 3 月 25 日當日於三縣市政府相關網站 及傳播媒體播放。

附件一111 年南高屏地區社會工作專業表揚推薦表(個人獎)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推薦獎項:(請務必勾選一項)

□1.最佳督導獎 □2.明日之星奬 □3.福利服務獎 □4.保護服務獎

□5.社區服務獎 □6.社福行政獎 □7.專業論述獎 □8.社工金典獎

姓名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 女

□ 男 服單

務位

職稱

聯絡 電話

公: 聯絡

地址

行動:

電子 信箱

最高 學歷

(11)

現職 工作 內容 摘要

(五百 個字

以內)

事蹟 摘要

(請提供具體貢獻事蹟之數據化資料)

工作績效:

優良事蹟:

(12)

服務活動成果照片:

□推薦參選

推薦單位/個人: 主管核章:

□自行參選

推薦人姓名: 單位: 職稱:

推薦人姓名: 單位: 職稱:

(13)

備註:

1.推薦表請檢附在職證明(正本 1 份、影本 6 份)、年資證明影本、敘獎證明影本及佐證資 料影本等,1 式 7 份。

2.以上檢附之相關佐證參考資料(不含封面、目錄)以 50 頁為限 (雙面列印為 25 張,超過 頁數不列入審查範圍。),請編頁碼,並以膠裝方式成冊,請勿以長尾夾、資料夾、穿洞 綁線等其他形式提供。

3.參選資料於活動當日提供個人/單位領回,未領回者,請縣(市)政府轉交,如未代領,

將於活動結束1 週後由主辦單位進行銷毀。

4.曾獲頒本項表揚各獎項者,不得再報名參選該獎項競賽。

(14)

附件二 111 年南高屏地區社會工作專業表揚推薦表(團體獎)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推薦獎項:(請務必勾選一項)

□1.年度最佳方案奬 □2.年度小型方案奬 □3.社會倡議奬

單位名稱 立案日期 立案文號

單位負責 人/職稱

推薦方案 名稱

方案負責人/

職稱

單位電話

單位住址

聯絡信箱

內容需含緣起、目的、實施方式與服務成效評估等

推薦單位: 主管核章:

(15)

備註:

1.推薦表請檢附佐證資料影片及照片等,1 式 7 份。

2.以上檢附之相關佐證參考資料(不含封面、目錄)以 50 頁為限 (雙面列印為 25 張,超 過頁數不列入審查範圍。),請編頁碼,並以膠裝方式成冊,請勿以長尾夾、資料夾、

穿洞綁線等其他形式提供。

3.參選資料於活動當日提供個人/單位領回,未領回者,請縣(市)政府轉交,如未代 領,將於活動結束1 週後由主辦單位進行銷毀。

4.曾獲頒本項表揚各獎項者,不得再報名參選該獎項競賽。

(16)

附件三

111 年南高屏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表揚暨交流活動報名專用信封       

掛號

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11 1 26 日止,一律通信報名,以郵戳為憑。

個人獎

□1.最佳督導奬,共 件

□2.明日之星奬,共 件

□3.福利服務奬,共 件

□4.保護服務獎,共 件

□5.社區服務奬,共 件

□6.福利行政奬,共 件

□7.專業論述奬,共 件

□8.社工金典獎,共____件 團體獎

□1.年度最佳方案奬,共 件

□2.年度小型方案奬,共 件

□3.社會倡議奬,共 件

寄件地址:

推薦單位:

推薦單位聯絡人:

電話:

(17)

17

700 臺南市中西區民生路二段 200 號 3 樓 社團法人台南市基督教青年會 收

注意:

1.左列文件於裝封時,應依各項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1 式 7 份平放裝入信封內。

2.投郵前請再檢視各項表件是否齊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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