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大學人類學研究所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臧振華 教授 黃士強 教授
陶容器製作技術風格分析
台南科學園區北三舍遺址研究為例
Ceramics from Peisanshe site, Tainan Science-based Industrial Park:
Analysis of Vessel Forming Technological Style
研究生:涂勤慧 撰
中國民國九十四年七月
誌 謝
首先,我要特別感謝臧振華教授讓我有機會到南科出田野,使我對西南地區 的史前文化能有更深一層的認識,並提供我南科北三舍遺址的遺留作為我論文的 材料。以及在論文撰寫期間內,公務繁忙之餘,仍對我諸多的包容,在我陷入紛 亂思緒時,即時提供協助,且仍不斷耐心地指導與指正,才得以順利完成,在此 謹致最深的謝忱。感謝吾師黃士強教授在我就學期間內,全力支持與無私的教 誨,並慷慨的提供我使用其研究室內的資源,讓我有充分的資料可使用。
另外,我要感謝自然科學博物館何傳坤先生在論文口試過程中費心審稿與指 正,提供許多寶貴的建議。台大人類學系陳瑪玲助理教授,在我就學期間內給予 許多考古學理論方面的指導與啟迪;陳柏禎助理教授提供我部分參考文獻,並給 予諸多的指導及批評。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技士林淑芬女士協助完成陶片 切片之分析,指導並助我解答許多地質及陶器方面的問題。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 科學中心邱斯嘉女士,不嫌棄我資質愚昧,仍很用心的在教導我關於統計的概念 與軟體應用上的問題,以及詳細的教導我陶器分析的方法及解釋,幫助我解決了 許多的難題;我在此表達衷心的感激。
此外,朱正宜學長在南科田野期間內,不厭其煩地指導我考古田野的方法,
增進我對於辨識史前遺跡現象的經驗,開闊了我對考古田野方法的視野;秀嫚學 姊在田野及撰寫論文期間給予幫助及精神上的鼓勵;芝華學姊提供許多考古學的 概念,導正我論文的文辭以及幫忙潤稿;桂珍學姊在工作期間給予的關懷、鼓勵 與支持;成功大學歷史所博士班盧泰康教予許多陶器方面的概念。好友敏青、盟 凱、瑩芝、芳宜幫忙陶器的繪圖;麗霞及志家協助部分資料的輸入及測量工作;
玉燕幫助蒐集部分的文獻資料;明鈺幫助電腦繪圖;以及我在南科田野期間,獲 得好友俊雄、瑞櫻以及南科工作的長輩與伙伴們,給予我許多生活上的便利與指 點,使我孤身在台期間體驗到台南人的熱情及親情般的友情,我要感謝這些縈繞 在我周圍的深刻情誼。以上乃論文完成之最大幕後功臣,筆者將永銘在心。
最後,要特別感謝親愛的父母、家人及男友金勝,在我陷入困境時所給予的 支持與鼓勵,提供我最牢靠的精神支柱。
筆者在台學習期間,曾獲九十二年度教育部外國學生普通獎學金;以及本論 文獲得九十三年度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與國立台灣大學人類學系研究生培 訓合作計畫「碩、博士論文田野工作」之獎助;特在此一併致謝。
陶容器製作技術風格分析—
台南科學園區北三舍遺址研究為例
摘 要
近年來,台南科學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南科」)內多次的搶救考古工 作,已發現或發掘了許多考古遺址,出土考古遺物相當豐富。在南科的考古遺址 中,屬於大湖文化烏山頭期 (約2,800-2,000 B.P.)者為數最多,其特色普遍使 用灰黑色陶器;本文所研究的北三舍遺址即其中之一。
台灣西南地區的史前文化年代學,將出土灰黑陶之遺址皆劃分為新石期時代 晚期的大湖文化。不過從烏山頭遺址出土陶器的形制和風格來看,與主要分佈在 高雄地區的大湖文化雖被歸類為同一個考古文化的範疇,但兩者之間仍有明顯的 差異。最近南科右先方南二遺址出土上下文化層的地層證據與遺物初步比較的結 果顯示,大湖文化可區分為距今約3,300~2,800的大湖期與距今約2,800~2,000的烏 山頭期,且兩者之間存在著傳承的關係。此外,在烏山頭期遺址之間,出土陶容 器雖然皆以灰黑陶為主,但在容器形式與質地方面有明顯的不同,其他伴隨的文 化現象,如墓葬行為亦呈現出顯著的差異。這是時間或是社群不同所造成的結 果?尚需進一步研究。
近年,研究者透過民族誌的觀察發現,製作陶器的技術選擇及其技術風格,
可以反映不同的文化或社會的邊界。因此,考古學家藉由出土陶器屬性的深入分 析,瞭解其製作程序和製作技術的選擇,以進一步探討文化/社會邊界等議題。
本研究主要是利用陶片各種屬性分析,包括陶器的形制和裝飾風格、陶器質 地和摻和料,及陶器的功能等,來探討北三舍遺址出土陶容器的製作技術風格,
及其在認知與分類上的意義。筆者相信,烏山頭期確實是源於大湖文化的繼續發 展,而本研究的分析結果也顯示,北三舍遺址出土的各式陶容器與各種製作技術 間有其特別的相關性,並可進一步推測當時可能已有專業的陶工。筆者認為烏山 頭期不同社會群體之差異,在陶容器製作方面,以創新的容器形式及不同的製作 理念與認知,作為主動劃分與其他社群的差異。因此,筆者認為南科園區內出土 烏山頭期的遺址在陶容器形式與其他文化表現上的不同,可能係反映了當時所形 成的不同社會群體,而非時間差異所造成的結果。
關鍵字:大湖文化、陶器分析、技術風格、技術選擇、社會邊界
Ceramics from Peisanshe site, Tainan Science-based Industrial Park:
Analysis of Vessel Forming Technological Style Abstract
Salvage archaeology in the Tainan Science-based Industrial Park has uncovered abundant prehistoric sites for the past few years, especially the sites belonging to the Wusantou Phase of the Tahu Culture. This thesis is devoted to ceramic materials excavated from one of these blackware sites, the Peisanshe site, which also belongs to the Wusantou Phase of the Tahu culture.
In the past, most archaeologists classified sites with blackware as typical late Neolithic sites of the Tahu Culture found only in southwestern part of Taiwan.
However, based on the vessel forms and pottery styles, pottery remains from Wusantou site exhibits obvious differences from those of the Tahu culture of Gaoxiong
(Kaohsiung)area. The results generated from studying the stratigraphy and the ceramics of the Yousianfang south II site demonstrate that the Tahu culture can be further divided into two phases: the Tahu (3,300-2,800B.P.) and the Wusantou Phase (2,800-2,000B.P.), as the latter clearly developed out of the former. Even though the black ware can be found in various sites of the Wusantou Phase, there are lots of differences among these sites, such as vessel forms, pottery pastes, burial customs and etc. Whether these differences should be interpreted as temporal or social variations is still under debate.
Recently, ethnographic studies have proposed that social/cultural boundaries can also be observed from technical choices of how to “properly” produce a ceramic vessel in a given social/cultural setting. Archaeologists have also attempted to explore these potters’ choices during the manufacturing sequence in order to understand the transition of different pottery-making traditions. Moreover, archaeologists want to discuss issues related to the social/cultural identity and boundaries through the study of these technical choices.
This thesis aims to understand technical choices and classifications made by local potters during the pottery-making processes through attribute analysis, compositional analysis, and physical property and vessel functions. The result shows that certain technologies are employed to make particular vessel forms. I further argue that the production of ceramic vessels at this site was performed by professional potters specialized in making different vessel forms. Moreover, after comparing the ceramic vessel forms and textures collected from various sites belonging to both the
Tahu and Wusantou Phase, I believe that pottery-making techniques of the Wusantou Phase were directly developed out of the previous Tahu Phase. However, during the Wusantou Phase, potters intentionally invented new vessel forms and technologies in order to mark the social differences. It can be observed not only in the ceramic technologies employed, but also in other cultural behaviors such as burial customs and settlement patterns that separate them from other group of people of the same period. Therefore, I propose that differences observed in terms of ceramic technologies and other cultural behaviors from various sites of the Wusantou Phase in the Tainan Science-based Industrial Park may reflect different behaviors of various contemporary social groups, instead of a result of temporal difference.
Keywords: Tahu culture, ceramic analysis, technological style, technical choice, social boundary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第二節 考古研究沿革與文獻回顧 第二章 研究目的與方法………8
第一節 研究問題與目的 第二節 陶器分析的理論架構 第三節 陶器的分析方法 第三章 研究對象與材料………25
第一節 北三舍遺址 第二節 取樣方法 第四章 陶容器形式與技術分析………50
第一節 陶器部位厚度統計 第二節 各式口緣測量值統計 第三節 容器形式與製作技術之關係 第五章 北三舍遺址陶器製作技術與使用功能推測………73
第一節 陶器製作技術 第二節 陶容器形式與技術選擇 第三節 陶容器功能與製作技術的關係 第四節 陶容器形式與功能之推測 第六章 綜合討論………85
第一節 文化傳承與社會邊界 第二節 專業陶工 第三節 小結 第七章 結論………95
引用書目………98
附錄………104
圖版………128
表 目 錄
表2-1:台南科學園區遺址年代分期表……….7
表3-1:北三舍遺址碳十四年代測定結果………...25
表3-2:北三舍遺址可辨識器形石器及其質地統計表………...28
表3-3:各發掘區域中挑選出的陶片比例表………...32
表3-4:各部位統計表………...32
表3-5:北三舍遺址陶片之砂級內含物組成………..34
表3-6:北三舍遺址陶器切片偏光顯微鏡觀察記錄………..36
表4-1:腹片厚度統計………...50
表4-2:底部厚度統計………...51
表4-3:頸部厚度統計………...51
表4-4:肩部厚度統計………..52
表4-5:瓶形器領部統計………...53
表4-6:各類口緣型態統計表………...53
表4-7:各式口緣口徑分佈統計表………...55
表4-8:陶容器型態與質地統計………...64
表4-9:陶容器型態與質地種類統計卡方檢驗結果………...64
表4-10:罐形器與摻和料密度統計……….66
表4-11:罐形器與摻合料密度統計卡方檢驗結果……….66
表4-12:罐形器與摻砂顆粒大小統計……….67
表4-13:罐形器與摻合料顆粒大小統計卡方檢驗結果………67
表4-14:罐形器與外表面製作………68
表4-15:罐形器與外表面處理卡方驗證統計結果………69
表4-16:罐形器與內表面製作………69
表4-17:罐形器與內表面處理卡方驗證統計結果………69
表4-18:各式器形與還原程度統計………70
表4-19:各式器形與還原程度卡方驗證統計結果……….………71
表4-20:陶質與還原程度統計………71
表4-21:陶質與還原程度卡方驗證統計表……….71
表6-1:右先方南二上、下文化層重要文化特徵比較……….87
插 圖 目 錄
圖2-1:北三舍遺址及台南科學園區及其周邊考古遺址位置圖………..10
圖 2-2:一般陶器製作流程圖………...16
圖3-1:北三舍遺址於高鐵路線範圍搶救區域………...26
圖3-2:發掘探坑分佈圖………...27
圖 3-3:灰坑分佈圖………...27
圖 3-4:墓葬分佈圖………...27
圖3-5:甕棺墓葬及陪葬品出土狀況之俯視及側視圖………...29
圖3-6:墓葬人骨及陪葬品出土狀況之俯視及側視圖………...30
圖3-7:各發掘區域中挑選出的陶片比例圖………...32
圖3-8:具有特徵部位的陶片統計圖………...33
圖3-9:北三舍遺址出土陶器切片之內含物成分分析分佈圖………..35
圖3-10:A1罐形器………43
圖3-11:A2及B1罐形器………44
圖3-12:C、D式罐形器………45
圖3-13:E式盆形器………..46
圖3-14:F式盆形器及G式盤形器……….…47
圖3-15:H、I式缽形器及J式瓶形器………48
圖3-16:各式口緣變化剖面圖………49
圖4-1:腹片厚度統計圖………...50
圖4-2:底部厚度統計圖………...51
圖4-3:頸部厚度統計圖………...52
圖4-4:肩部厚度統計圖………...52
圖4-5:可辨識(271件)之各類口緣型態統計次數分佈圖……….54
圖4-6:各式口緣口徑常態分佈統計圖………...55
圖4-7:各式口緣厚度常態分佈統計圖………...56
圖4-8:各式口緣高度常態分佈統計圖………...56
圖4-9:罐形器之口徑分佈統計圖………..57
圖4-10:罐形器之口緣厚度統計分佈圖……….58
圖4-11:罐形器之口高統計分佈圖……….…59
圖4-12:盆、盤形器之口徑分佈統計圖……….60
圖4-13:盆、盤形器之口緣厚度分佈統計圖………60
圖4-14:盆、盤、瓶形器之口高分佈統計圖………61
圖4-15:缽、瓶形器之口徑分佈統計圖………62
圖4-16:缽、瓶形器之口緣厚度分佈統計圖………62
圖5-1:烏山頭遺址各類型陶器復原圖………..79
圖6-1:烏山頭遺址II式敞口罐……….89
圖6-2:烏山頭遺址III式敞口罐………...89
圖6-3:烏山頭遺址高口瓶………...90
圖6-4:烏山頭遺址之外翻捲瓣狀盆形器………...90
圖6-5:烏山頭遺址之直侈短口帶緣盆………...90
圖6-6:烏山頭遺址I式厚唇盆……….91
圖6-7:烏山頭遺址厚唇盤形器………...91
圖6-8:烏山頭遺址圓轉缽………...91
圖6-9:大湖期及烏山頭期不同帶緣盆類型發展之擬測圖………...91
附 錄
附錄一:北三舍遺址各坑抽樣狀況一覽表 附錄二:北三舍遺址陶片切片樣本清單
附錄三-1:陶容器型態與摻合料種類統計 附錄三-2:陶容器型態與摻和料密度統計 附錄三-3:陶容器型態與摻和料顆粒大小統計 附錄三-4:陶容器型態與外表面處理統計 附錄三-5:陶容器型態與內表面處理統計 附錄三-6:陶容器型態與還原程度統計
附錄四:南科園區烏山頭期遺址及烏山頭遺址碳十四定年結果一覽表
圖 版 目 錄
圖版一:北三舍遺址近景 圖版二:圈足(上部)
圖版三:圈足(底部)
圖版四:Y 區 T7P4 灰坑出土陶片現象 圖版五:Z 區 T5P6 灰坑出土陶片現象 圖版六:Z 區 T5P6 西牆斷面陶片堆積狀況 圖版七:A 式罐形器
圖版八:B 式罐形器 圖版九:C1 罐形器 圖版十:D 式罐形器 圖版十一:D3 小型罐形器 圖版十二:E1 盆形器 圖版十三:E2、E3 盆形器 圖版十四:E4 盆形器 圖版十五:F1 盆形器 圖版十六:H 式缽形器 圖版十七:J 式瓶形器 圖版十八:A1 唇緣壓槽
圖版十九:A1 口緣與腹部分開製作,且在頸部以泥條家固 圖版二十:E1 口緣及腹部分開製作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近年來,台南科學園區(以下簡稱南科)經多次搶救考古發掘,獲得了豐富 的考古資料,以考古地層學及出土遺物的文化內涵為依據建立了當地的史前文化 層序,共分為 11 期:大坌坑文化之菓葉期;牛稠子文化之鎖港期1(目前尚未發 現)、牛稠子期;大湖文化之大湖期、烏山頭期、魚寮期;蔦松文化之鞍子期、
蔦松期、看西期;西拉雅期(500~300B.P.)及近代漢人期(臧振華等 2004;朱 正宜 2004:139)。在上述的年代分期中,烏山頭期是南科園區內發現最多之遺 存;此時期之陶容器主要以灰黑陶為主,雖為同一時間範疇之遺留,但不同遺址 間卻在陶器形式上有明顯之差異。基於此,筆者嘗試以北三舍遺址出土烏山頭期 陶容器研究為例,針對其陶容器製作技術及使用功能進行分析,希望能透過本研 究的結果,有助於釐清台灣西南地區此時期陶器製作的技術認知及遺址間關係的 文化淵源。
以陶器作為考古學分析研究及詮釋的對象,在考古學發展中佔有舉足輕重的 地位。不同時期的考古學者皆發展出不同取向的研究方法,以期對考古資料能有 進一步的詮釋。討論的主旨普遍以陶器的風格(style)、技術(technology)及功 能(function)為主。在傳統文化歷史學派的研究中,考古學家的研究主要是利 用所謂的陶器類型變異(type-variety)作為文化現象的指標,來建立各文化之間 以及歷史脈絡上的關係(Gifford 1960; Philips 1958; Sabloff & Smith 1969)。功能 學派的學者則認為任何的製造者所製作的器物會反映出具有技術(technomic)、
社會(socio-technic)及意識型態(ideo-technic)等三個面向的意義,因此強調 應由此三面向來解釋器物所具有的功能性特質(Binford 1962:217)。而至晚近,
考古學家則嘗試以陶器的整個製作程序以及製作技術的選擇(technical choice),
來探究製作者在廣泛且多樣的製作技術中,在其社會、技術及環境等因素的影響
1
南科至今尚未發現明確與菓葉期在時間上相銜接及文化內含相類似的考古遺留存在。唯一可能 屬於這一時期的遺留,僅發現在南科南路進南科一路、二路間之台電 161KV 工程覆土上,為二 次堆積的結果,真正出土的地點及深度已難考究。從陶器的特徵及貝殼所做出來的碳十四結果
(4410±50B.P.,校正後年代範圍為 4635~4482B.P.) ,推測為鎖港期的遺存(臧振華等 2004:192) 。
下,選擇並採用何種技術來製作陶器,進而反映出其自身文化的傳承,藉以討論 社會認同(social identity)及社會邊界(social boundary)等議題(Chilton 1998;
Goodby 1998; Stark 1998; Gosselain 1998; Dietler & Herbich 1998)。
Lechtman(1977)最早提出技術風格(technological style)的概念來說明技 術選擇與成品之間的關係(Stark 2003:211)。在陶器技術風格領域的討論中,
主要是以陶器的整個製作程序,從最初的原料至最終成品完成的過程,其中「技 術選擇」(technical choice)所展現的製作風格,來討論製作技術與社會關係等議 題(Chilton 1998; Goodby 1998; Gosselain 1998; Lechtman 1977; Stark 1998)。在 這方面的論述中,明顯可以看出考古學在研究史前社會的陶器製作技術,已不像 早期僅針對陶器的用途來建立陶器型態、物理特性與使用功能的相關性;而強調 陶器的製作技術不僅僅只受使用功能的影響,社會因素更有著形塑製作技術的力 量,因而更有利於解釋社會的邊界以及物質文化與社群的關係(Costin 2000; Stark 2003)。
因此,筆者希望透過北三舍陶器製作技術與使用功能的分析,來討論製陶技 術之選擇及其流程來建構其製陶技術的風格。研究方法主要是以陶器屬性的分 析,配合陶片內含物分析、陶器物理特性,以及民族考古學所建構的參考架構,
來探究史前社會文化傳統、環境、物理特性及使用功能等因素對北三舍陶器的製 作可能帶來的影響。因此,筆者所欲探究的是:有哪些是北三舍陶器的製作技術 屬性?什麼樣的技術被選擇來呈現其特有的製作體系?以及這些技術的選擇如 何讓我們瞭解其陶器製作脈絡?本研究最終希望透過北三舍陶器製作技術的分 析,能進一步瞭解到史前陶工們在製作上的認知,以致於他們對陶器製作技術的 分類。
早期類型學的建立是以研究者本身的分類概念,來達到其本身所欲探求之研 究目的,而其最終目的是為了重建文化史。其方法是以主要的屬性特徵如型態、
摻和料類別、紋飾等作為分類的依據,並沒有進一步去探究研究者所做的分類是 否代表著當時人陶器製作技術的認知。以技術選擇研究的方法而言,以紋飾的探 究為例,其研究的不只是紋飾的樣態本身,而是製作紋飾的技術,以及整個陶器
的製作流程。因為紋飾是很容易被學習及模仿的,唯有透過整個技術所呈現的風 格,才能探究其文化傳承及社會邊界之意義。因此,本文的目的則是希望藉由北 三舍陶器製作技術的選擇及技術的認知,作為筆者探討北三舍遺址陶器分類最終 之依據。並認為從其製作技術認知的分類,能有助筆者討論大湖文化的傳承與烏 山頭期在陶器製作的認知與社會邊界。
第二節 考古研究沿革與文獻回顧
在進入陶器相關研究討論之前,本章第二節先概括性地介紹台灣西南地區新 石器時代晚期大湖文化之相關研究回顧。
一、大湖文化
台灣西南地區的新石器時代從繩紋紅陶文化之後,晚期出現了以灰黑陶為主 的大湖文化。在西南平原地區,各處遺址中有許多大湖文化要素(例如黑陶)的 遺留出土,其分佈之範圍很廣,從嘉義以南到高雄南部,都有大湖文化的遺留出 土。其中較引人注意的是灰黑陶的出現,引發了許多考古學者對它的關注。早期 日據時代的學者將之與中國大陸的龍山文化的黑陶比較之後,而認為這可能與大 陸要素有關,並推測這可能是文化傳播或移民所造成的結果(金關丈夫、國分直 一 1943;鹿野忠雄 1952)。光復以後,一些學者仍舊相當認同以上的說法,認 為台灣西南地區出現的灰黑陶與大陸之間有密不可分的關係(石璋如 1962;
Chang et al., 1969)。
(一)日據時期
台灣最早注意到黑陶文化的是金關丈夫教授。1938 年 12 月底至隔年一月期 間,國分直一先生跟隨金關教授、移川教授、宮本延人等人到高雄州岡山郡大湖 的貝塚進行發掘,因此,大湖遺址也成為台灣最早發現黑陶的遺址2(譚繼山譯,
金關丈夫、國分直一著 1994)。
2
大湖遺址於日據時代稱為「太湖」遺址。
繼大湖遺址之後發現的黑陶遺址有高雄市桃子園、台南市北方郊外的六甲頂 以及南方郊外的十三甲、番子田國母山、烏山頭、高雄州鳳山郡鳳鼻頭、台中州 大肚溪岸的社腳等遺址(譚繼山譯,金關丈夫、國分直一著,1994)。金關丈夫 與國分直一先生根據器形的變化、紋樣等,將之區分為「桃子園、鳳鼻頭」、「大 湖、六甲頂」、「國母山」、「烏山頭、十三甲」、「營埔」等類別。上述遺址之外,
以赤褐色土器3為主體的遺址中,也有黑陶壺出土的地方如台南州湖內;在繩蓆 紋土器為主體的遺跡中,也有櫛文的有光澤黑陶混入的地方如牛稠子(同上引,
1994)。
從上述文獻中得知,日據時期的學者是將大湖遺址及其他地點所出土的黑 陶,不分時間與地點的差異一併加以比較,並認為台灣的黑陶是傳承自中國龍山 文化。當時的學者以討論先史時代的台灣與大陸的關係為主,首先是金關丈夫博 士認為台灣遺址所出土的石刀、有孔磨製石簇、磨製有柄石簇、黑陶、彩陶以及 紅陶等要素,顯示了台灣與大陸之間有著密切的關係。他並於 1943 年在《台灣 文化論叢》第一輯發表了一篇文章〈台灣先史時代に於ける北方文化の影響〉,
提出上述觀點,而引起了很多學者的興趣和注意。隨後國分直一先生也在同年同 一期刊發表了一篇文章〈有肩石斧、有段石錛及び黑陶文化〉。鹿野忠雄先生閱 讀了國分直一先生的這篇文章後,表示完全贊成國分先生的說法,因而寫了另一 篇文章:〈東南亞細亞的黑陶與紅陶〉,於 1952 年發表於《東南亞細亞民族先史 學研究》第二輯(宋文薰譯 1952)。這一時期對於台灣西南各遺址出土的黑陶,
加上相伴出土的石器類型的比較,學者們皆傾向於認同此一階段的史前文化是受 了中國龍山文化的影響。
(二)光復以後
光復以後,對於大湖文化的研究大部分仍延續日據時代的觀點,如石璋如先 生於 1962 年所寫的〈先史時代台灣與大陸的交通-從彩陶、黑陶、肩斧、段錛 等研討〉一文中,雖未提及台灣黑陶文化與大陸的黑陶之間有直接的關係,但對 於台灣的黑陶文化從何而來,也認為大陸的可能性極高(石璋如,1962)。
1965 年,張光直先生在高雄縣鳳鼻頭遺址的發掘,由於此遺址包含了至少 三個文化層,為當時台灣西南部地區提供了一較為完整且清晰的史前文化層序的 架構。張光直先生認為鳳鼻頭遺址的最下層為繩紋陶,上面堆積的四層統稱為龍 山形成期文化,並認為龍山形成期文化並非由繩紋陶文化所演化過來,而是帶有 大陸龍山文化的要素(Chang et al., 1969)。
大湖遺址從日據時代發現以來,除了金關丈夫與國分直一先生從事過發掘,
之後就沒有正式的發掘過。直到民國六十七年才由台大黃士強教授帶領學生,對 大湖及其北邊的大湖北遺址作的試掘工作。當時台大研究生陳玉美就以此次的發 掘資料,輔以之前日本學者所遺留下的資料,完成其碩士論文,題目是《高雄縣 大湖史前遺址》(陳玉美,1980),該研究可謂為大湖遺址較為正式及完整的研究 報告。陳玉美認為日本學者提出的台灣西南的黑陶文化是受華北要素影響,以及 張光直先生認為鳳鼻頭遺址之大湖文化當歸入龍山形成期文化之晚期等說法皆 過於武斷,並比較大陸出土之黑陶與台灣出土者無論在器形、紋飾以及其他伴隨 出土的器物類型都相去甚遠。她指出:
日本學者談論黑陶時包含的範圍過廣,墾丁、鳳鼻頭、湖內、牛稠子、
六甲頂、蔦松、十三甲、烏山頭、八卦山、西新庄子等諸遺址,凡出 土有黑陶器者,皆併入討論…,這些遺址分屬不同之文化層,不同的 區域,其所出土的黑陶彼此之間有很大的差異…(同上引:49-50)。
陳玉美認為這樣的研究觀點,一方面過於注重「文化特質」,即黑陶特質,
另一方面亦缺乏碳十四及層位的證據,使得資料呈現出支離破碎的窘境(同上 引:50)。而對於上述的傳播論觀點,她提出另一反思的見解,認為:
傳播在文化變遷中扮演最吃重的角色,但發明仍有其地位…。一個文 化以其本身固有的,吸收外來的加以消化,才能滋長茁壯。要說一個 地區在幾千年當中一直處在受者,另一個一直處在予者的地位,又過 於忽略有關土著文化的地位,其說法不免失於武斷…。史前時代台灣 諸文化與中國大陸有過接觸、傳播的關係是不容否認的,但若忽略了 台灣本地文化的地位與力量亦是不夠客觀,失之偏頗(陳玉美 1980:
51)。
陳玉美的論述企圖想要說明的是,早期學者的研究將所有黑陶視為是同一文 化來加以泛論,即將不同時期不同文化全部納入一起討論並不妥;另一方面完全 以傳播論的觀點來看待這些文化,完全忽視了文化本身內部發展的可能性,亦失 之偏頗。
二、大湖文化與烏山頭期的討論
由於許多重大工程建設的施工,台灣西南地區被揭露的史前遺址也越來越 多。例如烏山頭遺址的發現源起於嘉南大圳的興建。嘉南大圳是引烏山頭水庫水 源以灌溉嘉南平原的渠道,工程於 1920 年 9 月動工,1930 年 9 月竣工,其中的 導水道工程及南北主幹都穿過烏山頭遺址。1923 年日本人佐山融吉首先報導這 項發現,隨後又有甲野勇(1929)及國分直一(1959)分別做過簡單的出土遺物 報導(轉引自李坤修 1999、2002)。之後,在進行南二高沿線環境影響評估的相 關調查時,臧振華等人(1993)在這個遺址進行了調查及試掘工作,自此烏山頭 遺址有了明確的年代及文化內容的初步研究成果。在其評估報告中提到:
“烏山頭遺址早在日據時代就已被發現(佐山融吉 1923;甲野勇 1939),目前學者都將之歸類為台灣西南部地區的大湖文化(宋 文薰等 1992:111)。但是依此次調查所獲資料來看,位於台南山 麓丘陵地帶的這些以灰黑陶為特徵的遺址,雖然從陶器的形制和 風格來看,與主要分佈在高雄地區的大湖文化可以歸為一個考古 學文化的範疇,但是兩者之間仍有明顯的差異。惟此一差異是否 具有地域或時間的意義,則還有待研究。"(臧振華等 1993:
141-142)
以上的論述明顯指出烏山頭遺址出土陶器雖為黑陶,但在形制和風格上與
“大湖文化"實際上有所差異,但仍舊暫被歸入“大湖文化"之範疇。但研究者 已有意識到其間的差異可能是不同區域或不同時間所造成的結果。
另,李坤修於《二高路權範圍烏山頭遺址搶救發掘報告》中指出:
“陶器是烏山頭遺址出土最多的遺物,……包括缽、盆、罐、瓶等器 型,……除此之外陶器器型及質地也顯示出時間的變化,這個變 化,可能從大湖文化的特徵演變成烏山頭遺址的特有面相。"
(1999:154)
而在南科園區的北三舍遺址的期末發掘報告中,討論北三舍遺址在史前文化 類緣中,作者們指出“由出土遺物之質地、種類及形制來看,北三舍遺址的文化 清單幾乎完全與烏山頭遺址類同。"(臧振華等 2000:20)
2004 年 7 月,右先方南二遺址的搶救發掘,發現同一遺址中有上下兩層文 化層皆有灰黑陶的出現,綜合出土遺留物的比較及年代證據的結果,朱正宜
(2004)認為此上下兩個文化層出土的遺留,具體的反映出時間變化的結果,提 議應將大湖文化區分為大湖期(下文化層)與烏山頭期(上文化層),並認為烏 山頭期是演變自大湖期(2004:155)。
三、小結
綜合上述西南地區新石器時代晚期大湖文化與烏山頭期的討論,說明早期學 者的研究大部分以黑陶此一特質來討論這一時期出土的黑陶與大陸的淵源。由於 近年不斷有發掘出土的證據,例如大湖遺址(陳玉美 1980)、烏山頭遺址(臧振 華等 1993;李坤修 1999)以及南科出土的大湖期及烏山頭期之遺址(臧振華等 2004;朱正宜 2004),提供更多的資料來說明遺址與史前文化之間的關係,但大 部分將焦點關注在陶器類型學與年代學的議題,較少注意到史前文化自身的發 展。而且以上學者的研究結果,皆認為大湖文化與烏山頭時期之遺址出土的陶器 差異,可能是時間差異或文化傳承的關係,然而這些都未被進一步的研究及討論 其間的意義。因此,筆者希望藉由南科北三舍遺址出土的陶器製作技術作為研 究,同時以陶器分類、類型以及陶器的製作技術概念與其用途,來探討烏山頭時 期北三舍遺址陶器與同時期遺址出土陶器的異同,及藉以討論其自身文化發展及 其意義。
第二章 研究目的與方法
第一節 研究問題與目的
如第一章所述,在南科內及其周邊史前遺址出土的資料顯示,此地區的史前 文化年代表最早可上溯至距今 4800 年左右,可晚到距今 300 年左右。在目前南 科史前文化年代的分期中,烏山頭期的遺址多達 17 個(表 2-1),是南科發現及 發掘的遺址中出現頻率最高的(圖 2-1);本文所研究的北三舍遺址即屬於烏山頭 期的遺存。以出土遺物及碳十四年代測定結果顯示,此時期之年代普遍晚於高雄 地區的大湖文化(相關討論可參閱朱正宜 2004)。
早期對於台灣西南地區的史前文化年代劃分,將出土黑陶之遺址皆歸為大湖 文化(距今約兩千年至三千年以上)。直至台南官田鄉烏山頭遺址出土的陶器類 型比較的結果,研究者認為從陶器的形制和風格來看,與主要分佈在高雄地區的 大湖文化可以歸為一個考古學文化的範疇,但是兩者之間仍有明顯的差異(臧振 華等 1993:141-142)。
南科出現烏山頭期之遺址眾多,陶器雖皆以無紋素面灰黑陶為主,且形式方 面具有主要之共同之特徵,如球體罐、厚唇盆、帶緣盆、折肩缽、平口缽及極少 量之圈足器等;但以帶緣盆的質地及口緣侈張角度之顯著特徵,又可分為兩類不 同之遺址。如三抱竹遺址出土之帶緣盆同時可見泥質及夾砂兩種質地為主,且形 式為向上向外直侈之口緣形式;此類遺址多數分佈在南科園區內之西北側。而分 佈在園區南側之遺址,如北三舍、五間厝、五間厝北及五間厝南等遺址,不僅帶 緣盆多屬泥質陶的質地,且盆緣以近水平之外翻捲瓣口緣為主(臧振華 2004:
251)4。而台南官田鄉之烏山頭遺址所出土之陶器,則與北三舍遺址屬同一類型。
另外,墓葬葬姿方式亦有所不同,如以成年者的墓葬葬姿為例,在三抱竹遺 址,以俯身直肢為主,但仍見有若干仰身及側身屈肢者,而北三舍遺址的 4 具成 人墓葬皆為仰身直肢埋葬的方式(臧振華等 2004:246-252)。
4
但並非所有分佈於南側之遺址皆為此類型,如南側之三舍遺址與西北側之陶器為同一類型,而
綜合以上所述,從烏山頭遺址陶器型態的比較及碳十四年代測定的結果顯 示,認為烏山頭遺址的陶容器型態特徵判斷應是由大湖文化轉變而來(李坤修 1999);尤其南科右先方南二遺址更證明兩者間可以在年代上區分為大湖期及烏 山頭期(朱正宜 2004)。但南科園區內同屬烏山頭期之遺址中,陶器皆以灰黑陶 為其主要的特色,但以陶器的型態與質地又可分為兩種不同之遺址類型,但究竟 是同一時間不同社群所造成的結果,亦或是時間演變關係的結果?目前為止,以 碳十四及地層資料而言,仍無法判別兩者之間的關係。
雖然南科發現了許多考古遺址及大量的考古遺留,但出土的考古遺留整理工 作仍在進行中,目前還未有針對此時期之遺物,進行較具體之遺物整理工作及分 析之結果。臧振華等人(1993)在烏山頭遺址的發掘報告中,有針對陶器分類及 陶器製作分析有較詳細的討論;李坤修的發掘報告(1999、2002)則提供了此遺 址較為詳細的陶容器類型資料,但很遺憾的是,並未進一步分析陶器質地及類型 間的關係。因此,筆者希望以北三舍遺址陶容器製作技術風格的研究,從其陶器 製作技術的認知,助筆者建立其製作技術上的分類,以俾更有效的比較同時期遺 址之間陶器群的異同,並希望建構北三舍遺址出土陶器的製作技術,作為烏山頭 期兩種不同遺址類型關係之基礎性資料。
表 2-1:台南科學園區考古遺址年代分期表(下表所示年代為距今 B.P.)
考古文化
大坌坑 文化
牛稠子 文化
大湖文化 蔦松文化
文化期 遺址
菓葉期 4800~4200
牛稠子期 3800~3300
大湖期 3300~2800
烏山頭期 2800~2000
魚寮期 2000~1800
鞍子期 1800~1400
蔦松期 1400~1000
看西期 1000~500
西拉雅期 500~300
近代 漢人期
南關里 ●
南關里東 ●
右先方 ● ●
善化.左營 ●
道爺南 ● ●
北三舍* ●
三抱竹* ● ● ●
五間厝北* ● ●
五間厝南* ● ●
石頭埔* ● ●
三豐村 ●
牛尿港* ●
灣港* ●
灣港南 ●
牛尿港北* ●
三寶埤 ●
三寶埤南 ●
右先方南一 ●
右先方南二* ● ●
三舍* ●
五間厝* ● ● ●
石頭埔北 ●
道爺 ● ●
五間厝 ● ●
南科國小 ●
柑港 ●
看西 ●
八角寮 ●
大洲 ●
大道公 ●
木柵 ●
(採自朱正宜 2004:139,筆者重製;*者表已發掘的烏山頭期之遺址)
圖 2-1:北三舍遺址及台南科學園區及其周邊考古遺址位置圖
(採自臧振華等 2004,經筆者修改)
第二節 陶器分析的理論架構
如前一節所述,南科出土烏山頭期之考古遺址數量最多;不同遺址之間,陶 器雖皆以灰黑陶為主,但其形式卻呈現出差異。陶器方面的研究,僅以類型學來 建立史前文化時空架構的關係;目前仍無法從地層堆積及碳十四測定出來的年 代,來探究是否為時間異同所造成的結果。筆者認為,烏山頭期中的不同遺址在 陶器上所呈現的差異,以「技術選擇」的研究作為探究其陶器製作技術的認知以 及其社會邊界的議題,有助於釐清烏山頭期時空上的問題。
「技術選擇」的研究主要是源自「操作程序鍊」5(chaîne opératoire)的分 析概念發展而來。其研究方法及理論上的發展主要是來自於對陶器類型學、生態 適應及功能論等研究取向的批判及反思。Goodby 就指出考古學者過去長期使用 風格的研究作為辨識社會或文化的邊界。但是以類型學所建構出來的風格概念本 身即已遭受質疑;並認為風格是被人們有意識的去操作的,而非被動的反應社會 認知(1998:161)。另一方面他也強調,物質文化應是屬於社會的並有其自主性,
從其技術的選擇來瞭解其製作技術所展現的風格,而非外在顯見的形制及紋飾或 被動的反映環境適應與使用功能的狀況。
例如 Miller(1985)在印度中部陶器製作的民族學研究為例,發現陶器形塑 技術(shaping techniques)可以反映當地人的社會種姓制度的區分(divisions of caste),而不只是陶器型態本身;其中所強調的「選擇」,成為決定最終製作產品 的關鍵,而不在於物質或工具本身(Chilton 1998:134)。而 Gosselain 在南 Cameroon 的研究亦顯示,當地陶器製作的整個流程所選用的技術,可以釐清該 地區時間與空間的分佈,因而能更進一步的討論其文化及社會邊界的問題
(Gosselain 1998)。
以下則以陶器在類型學的應用,以及適應與功能的研究取向來做一簡要的討 論,來分辨技術選擇的研究與上述研究的差異。
一、類型學的研究取向
早期考古學的研究為了文化層序的建立,而提出器物的類型學與排隊法
(seriation),來重建文化史的關係。在方法上,主要是以器物顯見的型式(form)
及紋飾作為器物的風格分析,進而作為文化辨識的標準。這樣的研究取向,可以 看出學者們積極想要建立器物的類型,而從類型中建立器物的風格去判斷文化的 區 隔 在 時 間 與 空 間 上 的 關 係 。 例 如 Gifford 等 人 主 張 以 類 型 變 異 的 方 法
(type-variety method)作為文化現象的指標。以陶器的研究為例,分析的步驟是 先建立陶器的各項屬性(attribute),而特有的屬性可以歸納為不同的變異
(varieties),最後再依據一個或以上個別的變數的歸納及分類,進而建構陶器的 類型(pottery type),作為文化辨識的指標(Gifford 1960; Philips 1958; Sabloff and Smith 1969)。
從類型學建立的理解上,陶器的類型被視為是具有特定風格,是可以反映文 化的理念,亦可作為一文化的表徵。因此,特定地點或廣大空間範圍普遍相似風 格之器物被視為是屬同一文化傳承;反之,不同風格則是屬於不同的文化。其研 究的最終目的,是藉器物不同的風格的辨識與區隔作為考古文化區域與建立層序 上的依據,瞭解文化分佈在時間與空間上的關係。在這樣的研究前提下,鄰近地 區出現相似的器物風格會被視為是相同文化傳承的族群;而物質文化的變遷,則 會被解釋為文化傳播或是不同族群取代的結果。
例如一些學者認為透過對史前器物風格變異的分析,可以進一步地探討史前 人類的社會組織及人群互動(interaction) 等議題,如器物風格與居住法則的結 合,可對應到社會組織與親屬制度的研究議題上(李光周,1978)。以風格相似 性與文化互動的研究為例,其焦點在於:(1)不同地區的遺址或同一區域內不同 遺址的器物其風格的相似程度上;(2)在單一遺址或區域內,風格要素同質
(homogeneity)的程度如何(Plog 1980)。上述前提重點在於:社會的互動程度 是影響物質文化的風格相似程度的主因;如果群體之間有相當頻繁的接觸或互動 的話,群體之間的器物風格相似度就會相對的提高。相反地,如果互動少,群體 之間的器物風格的相似性就會降低。其基本假設在於器物風格的變化(stylistic variation)是取決於互動的程度。因此,當同樣的器物風格傳統已存在於某一地
區,之後因為此地區與其他地區族群間的互動因故減少,同時其器物風格的傳 統,往外傳播也變少,則會保留較為傳統的製作風格(Plog 1980)。因此,從器 物風格相似性程度的高低,是可以作為判斷出文化之間互動或傳承關係的存在與 否。
二、功能研究取向
在新演化論及生態適應的思考模式下,Binford 認為任何的製造者所製作的 器 物 會 表 現 出 具 有 技 術 ( technomic )、 社 會 ( socio-technic ) 及 意 識 型 態
(ideo-technic)等三個面向的意義,因此主張由此三面向來解釋器物所具有的功 能性特質(Binford 1962:217)。行為考古學者如 Schiffer 及 Skibo 等人進一步利 用各種實驗分析及民族考古學的研究結果,提出了相似的論述,將器物的功能分 為三類:技術功能(technofunction),社會功能(sociofunction)與意識功能
(ideofunction)(Skibo 1992:33-34)。以技術功能而言,Skibo 藉由陶器使用痕 跡及實驗考古的推演,認為特定使用行為所遺留的痕跡可以重建陶器的使用功能
(Skibo 1992)。Bronitsky 等人則從摻和料(temper)的種類分析結果,提出不同 種類的摻和料加入陶土中,是有其功能的意義,例如特定的摻和料確實加強了陶 容器在燒製及加熱使用時的強度。此結果也進一步加強了 Schiffer 等人對於技術 功能(technofunction)面向的論證,即摻和料的加入是具有功能意義的(Bronitsky and Hamer1986;Schiffer and Skibo1987)。換句話說,摻和料對器物功能的作用 是一致性的普同原則,超越了文化本身決定的因素。如同 Binford(1962)所提 出的文化概念,認為文化是一個超機體適應的工具(culture as an extrasomatic means of adaptation),因此人類所製作的物質遺留會是受外在環境適應影響的結 果。
上述的適應、功能論的架構,視「人是被動地去適應環境」,所製作出來的 工藝品,是受制於環境適應及演化下的結果。換句話說,物質文化的變遷及變遷 的動力是因為環境的改變、或是認為人類會利用更好或最有效的方式去製作產 品。然而此種以功能性及演化機制的角度來處理環境、社會與意識型態的關係,
卻忽略了器物生產脈絡及使用的象徵性及社會意義,也簡化了各種技術與使用功
能所帶來的影響。這種概念否定了社會內部的動力及社會成員在行動中所扮演主 動選擇或決定性角色。
Wobst 所提出的資訊交換理論(information exchange theory),主要是以功能 面向來討論陶器的風格。並認為風格的變遷是因為教導/溝通/學習的過程中發生 錯誤或意外所造成的影響,而他將風格視同是溝通(communication)的工具,
風格的變數被視為具有象徵的或溝通的功能,不只是可以傳達訊息,亦可以作為 族群之間認同的媒介,用來輔助維持社會群體邊界(social group boundary maintenance)的工具(Wobst 1977)。Wobst 將風格視為是一種溝通的媒介,且 視風格為形式(form)及紋飾(decoration)而已(Goodby 1998:161)。Wobst 所提出的論點雖在當時普遍被考古學者所接受,但這個研究取向對於風格的定義 太過於狹隘,只將紋飾的表現視為風格,而侷限了風格的研究層面(Dietler and Herbich 1998:240)。另一個被批評的論點在於,Wobst 將風格看成是“附加於 物質上的,且是需要付出額外時間與人力成本的"(Wobst 1977:326)。換句 話說,一族群在製作器物(陶器)時,會付出相當的時間與人力去製作紋飾,目 的是為了標榜異於他者的風格來維持社會的邊界;風格(紋飾)最終的角色是構 成功能的目的。這種簡化的功能性觀點,在於解釋物質文化風格的創造被認為是 一種有意(與目的有關的)的策略,是用來標榜異於他者作為社會邊界的溝通的 媒介(Dietler and Herbich 1998:241)。以這樣的角度來衡量社會所製作的產品,
若不考量製作的社會脈絡(social context of manufacture),其結果也同樣脫離了 社會及製作者本身對於產品製作的認知。
三、技術選擇與技術風格的研究取向
早期過程學派所發展的民族考古學、陶器工程學(ceramic engineering)以 及繁複的陶器實驗分析的假設是:陶容器的製作及後來的使用是被許多環境的適 應及物理性因素的限制所影響,所以技術行為被認為是適應策略下的結果。
Gosselain 駁斥此種陶器生態學及行為考古學對陶器的研究,認為利用民族誌的 資料來佐證他們的研究取向,視人是被動的去適應其生態環境,而不是將人或社 會視為是主動的去選擇其製作的技術(1998:78-79)。她引述 Dietler 及 Herbich
的觀點(1994:465)認為製作技術的行為並不是隨機被採用的,製作技術的使 用是源自於其特定的學習過程,可以被視為是社會習得的處理方式(socially acquired dispositions)(Gosselain1998:78),因此可以作為討論文化傳承以及社 會邊界問題。
近期考古學在物質文化上對於「技術選擇」(technical choice)的研究議題,
是源自於法國的技術學派(school of technologie or ethnologie des techniques),
Leroi- Gourhan 所發展出「操作程序鍊」(cha
îne opératoire
)的分析概念。簡言之,「操作程序鍊」指的是組成一連串操作的技術過程,即物質的製作從最初到最終 之生產過程(Dietler and Herbich 1998:245-246)。故「技術選擇」的概念主要是 關注於產品製作的整個「操作程序鍊」中,即每個製作階段中技術的選擇,以及 最終因需求而反映的技術。換言之,也就是必須瞭解從開始的製作到最後反映在 需求上的過程中,每個階段中技術的選擇。
物質是由社會中的成員所製作,故其整個過程所選用的技術可以用來反映其 社會的角色、價值與意義。所以,這樣的研究取向強調的是生產者是社會的行動 者(social actor)有其主動性,而人類製品也不只是單純的技術性、功能性或適 應性的產品,其生產及使用必須是一種社會的活動(Dietler and Herbich 1998:
246)。
以 Gosselain(1998)在 Southern Cameroon 的研究為例,當地陶器製作的整 個過程中所採用的技術,可以解釋該地區技術的同質性及異質性現象,而這些不 同的現象,可以釐清時間與空間分佈的問題,更進一步瞭解製陶學習過程及整個 學習網絡及其文化邊界的問題。Gosselain 在 Cameroon 的 Bafia 所做的研究,認 為陶器的製作技術是受其文化所影響。陶器製作的整個流程所牽涉的技術不能簡 化為純技術面或僅以使用功能面向來討論,而是社會的因素及其所影響的技術選 擇(1992:560),以及陶匠對其所製造的陶器如何去分類以及分類與使用功能的 關係所產生的社會意義,來提供考古學者去探究製作技術與社群之間的關係。他 引用 Lemonnier 所指的「不同的方法,做相同的事」(different ways of doing the same thing)(1983:17),也就是說陶器固然是用來煮食、裝盛、儲存等功能,
但是不同的陶匠所製作的陶器,會使用不同的方法呈現出不同的樣式,所以在製 作過程中所選擇的技術也就呈現出差異。
Chilton(1998)的研究則致力於技術選擇與社會邊界之間的關係。她批判用 傳統類型學來建構文化史,即利用類型學所建立的風格來直接反映族群關係,而 且以此作為研究的終極目的,卻很少注意到製陶者在眾多製造技術中的選擇。她 進一步指出,在「技術選擇」的研究分析上,風格被視為是器物的製造方式(the way an artifact is made)。而她對於製作「技術選擇」的考量是以製陶者在製陶時 的 整 個 過 程 - 包 含 製 作 的 決 定 ( decision-making ) 所 產 生 的 整 個 製 作 程 序
(production sequence)的表現,而這個程序是在其社會情境與歷史脈絡下所運 作產生的--即為「技術風格」(technological style)。
四、小結
早期的研究單以類型學或功能論來研究物質文化,沒有注意到物質文化的主 動觀點。在技術選擇及其風格的研究中,研究者意識到,有時候物質文化會主動 的用來標榜、建構及維持社會的邊界;有時則是因社會或政治不同,而造成物質 文化的差異。這些研究主要是在於破解物質文化與社會邊界之間多變的關係,但 最主要的目的是試圖瞭解物質文化是社會的一部份(Hegmon 2000:130-131)。
許多的民族學的研究已揭示,社會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實體,也就是說,無論是族 屬(ethnicity)或是社群(social group)是一個易變的群體,每個群體會隨著其 認知的不同而有所變遷。因此,物質文化有時是反映不同的族群,有時則是反映 不同性質的社群,如政治聯盟群體。無論如何,每個社群都會凝聚社群本身的需 求,以不同的方式呈現其自己與他者相異之處,因此,研究者仍可利用他們的物 質文化來評估他們對社會認知的差異,以及認知差異在其物質文化所產生的變 化。尤其在陶器製作技術的研究中,無論一群體是有意識或無意識地去利用陶器 的製作,作為他們認知的媒介,但其製作技術及使用的狀況所反映的異同性,皆 是社會選擇與認知的結果。
筆者認為一遺址出土之陶器,研究其製作技術的認知概念及用途,才能進一 步瞭解其間所產生的分類。早期的類型學大多以討論時空關係為主要議題而遭受
許多的批判,但並非否定類型學的重要性,而是如何利用類型學來進一步延伸更 多的討論與研究;因此,類型學之前的分析及分類工作更顯得重要。所以,筆者 在本論文中主要以製陶的技術及陶容器的用途來分析其分類概念,希望釐清北三 舍遺址與其他遺址出土陶器之間可能的關係。
第三節 陶器的分析方法
一、屬性分析與分類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於藉由陶器的屬性分析,建立北三舍遺址的陶器製作風 格。本節的屬性概念是利用 Chilton 在「技術選擇」概念中的定義;她認為屬性
(attribute)是指涉及技術的各項屬性,例如摻和料種類、口緣型態、表面處理 或顏色等,所以每一個屬性會有無限可能的值(infinite number of possible value)
(Chilton1998:146),例如摻和料此一屬性中,有不同的種類的內含物如石英、
砂岩、板岩、陶屑等等;或者罐形器的口緣製作可以有直口、侈口、撇口或更多 表現的方式來製作。因此,本研究中,所謂的屬性分析是從這些無限的值中,探 究何種技術可能被選擇作為特定社群偏好的技術。
本文的分析方法方面,要探究各項技術屬性間的關係,是以統計方法來辨識 屬性間的關係以及其技術的選擇。Spaulding 認為在相似的器物脈絡中,從分類
(classification)到類型(type)是製造者對於器物各項屬性相結合的過程,而非 分類者隨心所欲地分類。透過適當的統計方法,可以發現器物製造者如何分類以 及類型的概念(1953:305)。Cowgil 亦認為結合各項變數的屬性統計,更能有 效的發現各項屬性變數之間的關係並非隨機且是有跡可尋的,因而可建構製作者 對於分類的概念。
對於分類的概念,張光直先生認為考古分類不只是研究者本身對器物的分 類,還必須要瞭解古人的分類才能有效的達到研究的目的(1993:63-74)。Sears 則指出分類應是分析的結果,而非終止於其本身(1960:324-325),考古分類的 操作必須透過適當的分析手段,才能揭示古人的分類概念。
“為何要揭示古人的分類?",張光直先生在其考古學分類一文中指出,除
了研究者本身對於其研究目的分類;研究當時人的分類,才能有效的瞭解其社會 認知及在其歷史上的價值。換句話說,一個社會中,人們的某種分類有否意義,
不決定於分類者自己,而是決定於當時人所處的社會(張光直 1993:71)。張光 直先生認為:
“古人的分類雖是多種多樣的,但還是有一定標準的。這些標準 產生於特定的文化社會背景,特定的思想意識,……我們今天對於 古代遺物的分類雖然可做出幾百種幾千種,我相信,古人自己的分 類肯定會包括在這些分類中。那麼問題就是怎麼從我們自己的諸種 分類中辨識、選擇出古人的分類……。"(1993:65)
因此,在分析步驟上,筆者先以肉眼觀察陶片各項屬性間的差異,將屬性 內可能的變數加以區分,如摻合料的密度區分為<7%、7%~10%、10%~20%、
20%~25%及>25%等不同類別,按照此分類逐件登錄陶片的屬性,來探究北三舍 遺址陶器製作技術選擇及其認知所呈現之分類。
二、陶器製作程序、物理特性與屬性的關係
前面所述是陶片屬性分析之概念與分類之目的,以下則是按照陶器製作 流程(圖 2-2)來說明陶器製作的技術可能牽涉到的屬性,以此作為討論北 三舍遺址陶器製作技術的選擇及其所展現的風格。
黏土及摻和料的選擇及處理
捏塑、泥片貼築、泥條盤築、拍墊、模製、輪轉拉坯
晾乾
拍墊修整
抹泥
晾乾:革乾
打磨、彩繪、雕刻、印壓、
附加堆紋、鑲嵌等等
晾乾:乾坯
燒製:氧化燒
燒製:還原燒
使用
圖 2-2:一般陶器製作流程圖
(一)原料:陶土與摻和料的選擇與處理
陶土及摻和料的獲取與製作者對於原料的選擇有密切的關係,因為製作者在 選擇陶土時,必須要考量的是陶土的可塑性,而且在晾乾後是否會因收縮率太大 而導致破裂,所以陶土及摻和料的成分比例之間必須要達到平衡(Tite 1999:
184-185)等問題來探究製作者與原料之間的關係。Rye 指出黏土(clay)的可塑 性(plasticity)及可使用性(workability)並非是同義的。黏土都具有可塑性,
但並不代表所有黏土都具有可使用性。陶匠在選擇陶土時,會先測試黏土的可塑 性,若具有塑性會測試其可使用性,才選擇將之列為可使用之陶土。可使用性的 陶土必須考量的是否能塑形、在燒製時的成功率,成功率是指燒製的破損率、陶 土的收縮率等考量(Rye 1981:31)。因此,陶土的選擇必須考量的是可塑性、
可使用性、收縮率及燒失率等問題。Gosselain(1992:565)在觀察 Bafia 的例 子中,陶匠在開採新的陶土資源時,會先觀察黏土的顏色,接著就會當場測試其 可使用性,看該土是否具有塑性。若具有上顏色及可塑性兩個特點,就會取回村 子試燒,再評估所選擇的黏土是否具有可使用性以及是否適合選擇作為新的開採 資源。
另一方面,可塑性的陶土有時太軟(too plastic)導致無法成形,而且在晾 乾及燒製過程中亦會導致破裂。為了克服其太軟或燒製時破裂的問題,或在陶土 中加入摻和料,來達成其可使用性的目的(Rye 1981:31)。在陶土中摻砂有兩 項目的:一是可增加器壁的強度,意即其機械強度,使之容易成形,但必須注意 的是太多的摻和料反而不利於坯體的成形(Chilton 1998:150-151)。
在技術上而言,摻和料的種類、密度及顆粒大小可提供探討原料來源 與製作方式。例如摻和料的種類在製作技術上的意義以及與各項屬性是否 具有特定的關係存在等方面的探討。因此,在分析步驟上首先區分出陶質 及陶坯中摻和料的種類、密度及顆粒大小。
(二)成形
在許多的成形的過程中,不同的部位可能會使用不同的方式形塑,有時則會 使用一種以上的方式成形(Rye 1981:58;Tite 1999:185)。
初步的成形技術(primary techniques)上,指的是將陶土形塑成有形的坯體
(Tite 1999:185),方法有:捏塑、泥片貼築(slab building)、泥條盤築(coiling building)、拍墊(paddle and anvil)、模製(molding)及輪轉拉坯(wheel throwing)
成形等方法(Rye 1981:62;Tite 1999:185-186)。
在技術的選擇中,陶容器的型式必須一同納入技術來說明,因為不同 的型式其牽涉到不同技術的成形方式。例如,模製(molding)較能控制陶 器 一 致 性 的 型 式 或 成 形 上 較 易 處 理 ; 以 平 底 來 製 作 的 容 器 與 圓 底 的 來 比 較,其成形過程中較不易垮下來;容器的大小亦在成形技術上有所差異(Van Der Leeuw 1993:243),例如小型器可直接捏塑成形,但大型的容器可能需 要一個以上的成形技術才能完成。
第二步成形技術(secondary techniques)則是指將大致成形的坯體加以修整。
主要的方法有:刮去或削去多餘的土,以及拍墊及抹平等修整方式(Rye 1981:
62;Tite 1999:186)。北三舍陶片器壁內常出現窩狀痕跡,此窩痕是指拍墊法修 整時,內表面因使用具有弧度的器物撐托,外表面施力拍打時,導致內表面遺留 下窩痕。
第三步成形步驟包括表面的修整及裝飾的處理,例如抹泥、打磨及施紋等。
這些步驟都是具有連續性的,因為特定的步驟及方法必須在陶土特定的物理狀況 時才能進行,例如口緣的接合必須要完成第一步驟的大致坯體完成時且較乾時才 能另加上去;又或者是抹泥之後,必須等待器坯革乾(leather-hard stage)的狀 況下才能打磨(Rye 1981:62)。因此,這一程序在本研究中所牽涉到的技術屬 性包括未抹妮、抹妮、打磨及施紋方式。
在成形技術的判斷上,Rye(1981)認為以陶器所呈現的破裂方式,可以判 斷出陶器主要成形的方式,在泥條盤築法製作的陶器在破裂時會呈現出平行於泥
條成形結合面破裂,而捏塑及泥片盤築則是呈現出不規則的破裂方式;且捏塑法 主要以小型容器為主,泥片盤築則以大型器為主。
(三)晾乾
陶土在不同階段的晾乾之後,因其物理特性,可再進行不同技術的修整 處理,所以不同程度的晾乾與技術製作的整個流程有密切的關係。除此之 外,在製作技術上亦需考慮到晾乾的速率,如陶土的含水量過高雖可增加 陶土的可塑性,相對的會減低其乾燥率,使製作的時間增長,而在陶土中 加入摻和料亦能加速陶坯乾燥的速率。另外,陶器的器壁越薄可增加陶坯 乾燥的速率。所以,晾乾可能牽涉到的技術屬性有陶質(摻砂或未摻砂)、
器壁的厚度、表面處理及施紋方式等。
(四)燒製
陶器的色系除了與原料內所含的礦物有關,在燒製技術上亦可控制其 產生不同顏色的效果。紅褐色系的陶器主要是在氧化(oxidizing)的情況下 燒製而成;而反之灰黑色系的陶器為還原(reducing)的情況下燒製(Rye 1981:96-122)。在史前陶器製作中,若沒有先天的良好設備(如封閉式的 陶窯),所燒製出來的陶器顏色不會很均勻,如紅褐色陶器會出現黑色斑塊 狀,這很可能是燒製過程中,陶器局部缺氧的狀態下所造成,這可說明為 不完全氧化或氧化不全(incompletely oxidizing)的情況下所造成的結果。
反之,灰黑色系的陶器在缺氧的環境下,會造成積炭或滲炭的作用,故顏 色上會呈現出黑色,所以在燒製的過程中,若有氧氣的侵入即在不完全還 原(incompletely reducing)的情況下,亦會造成顏色斑雜的情況出現(Rye 1981:96-122);所以從顏色的判斷可以知道其燒製的作用關係。
由於本研究的陶容器以為黑灰色的陶器為主,但由於控制燒製的技術 不足,會有局部塊狀的紅褐色或褐色雜夾,故本研究在陶器顏色的屬性上,
除了器表的主色與次色、內表面的主色、胎心色之外,亦以還原程度的差 異來登錄其控制的技術,目的為了觀察燒製技術與其他屬性之間的關係。
另外,摻合料的加入亦與燒製技術有關係,摻砂可增加器壁的孔隙率,
在燒製時能抵抗溫度變化,而提高燒製的成功率(Bronitsky and Hamer 1986;
Rice 1996:231)。而摻合料的種類中,石英其實並不是理想的非塑性原料,因為 石英的膨脹係數很高,並不適宜作為摻合料使用(Rice 1996:229)。
三、 陶片內含物分析
除了屬性分析外,亦透過切片分析陶片內含物的成分。切片分析主要是經由 殘留或人為加入在陶坯中礦物的辨識以及其組成成分的分析;其中礦物的辨識有 助於指出原料來源及可能地點的探討(Barclay 2001:9)。其次是辨識內含物之 成分,作為肉眼分類之標準。本研究挑選出 20 件陶片作為切片的樣本;挑選的 原則以摻和料種類、密度、粒徑、顏色及口緣型式的差異作為研究的抽樣分析(見 附錄二)。
第三章 研究對象與材料
第一節 北三舍遺址
一、 發掘緣起及過程
北三舍遺址位於台南縣新市鄉大洲排水線西岸,南科一號橋西南側,行政隸 屬台南縣新市鄉豐華村(圖 2-1、3-1)。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因台南科學工業園 區在行政服務區進行取土工程時,出土了相當多的近代漢人遺留,因而為媒體所 披露。其後於當年七月二十七日由南科考古隊會同南科行政人員進行會勘,當時 地表除散佈先前已知之近代漢人之青花瓷、安平壺、磚、瓦等殘片外,並發現有 史前黑陶零星分佈,判斷應為一處包含史前文化之考古遺址,其中近代漢人遺存 多分佈於南科行政服務區之南側,而史前黑陶文化則多分佈位於東北側。年代為 距今 2500~2700 年前(碳十四測定年代之結果見表 3-1),為烏山頭期6之遺存(臧 振華等 2000)。由於高速鐵路南科段 293.450K~293.560K 之興建工程將通過該 遺址,造成破壞,經地方和文化資產相關單位人員與學者專家會勘協商後,決定 在高鐵施工前進行搶救發掘。搶救工作自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起至八十九年四月 止,搶救範圍面積 1,378 平方公尺(圖 3-1、3-2;圖版一),共計發現有 36 處灰 坑(圖 3-3)及 14 處墓葬(圖 3-4),並出土大量之陶器、石器等文化遺留(臧 振華等 2000)。
表 3-1:北三舍遺址碳十四年代測定結果
實驗室編號 地點 行政 隸屬
標本
性質 原始數據 校正年代 或然率中值 誤差範圍 備註
2711 2627 2620 2556 NTU-3397 北三舍 臺南縣
新市鄉 木炭 2510±100
2551
2572
2739
|
2470 (EC002 X-T8P1L19F1)
BETA-146843 北三舍 臺南縣
新市鄉 木炭 2570±40 2740 2708
2755
| 2514
(EC001 X-T4P6L18F1)
(採自臧振華 2004:473-477)
6
根據南科出土遺址地層及遺留比對的結果,認為可將早期泛稱為大湖文化的遺址,在時間早晚
上區分為大湖期及烏山頭期。
圖 3-1:北三舍遺址於高鐵路線範圍搶救區域(採自臧振華等 2000)
圖 3-2:發掘探坑分佈圖 圖 3-3:灰坑分佈圖 圖 3-4:墓葬分佈圖
(
●為本研究挑選的灰坑)
(採自臧振華等 2000)
二、 出土考古遺物與遺跡
北三舍遺址發掘出土了大量的陶片,其中以泥質灰黑陶佔絕大多數,以泥質 及夾砂陶為主,器形主要有罐、瓶、缽、盆等,另外,僅發現 1 件圈足(圖版二、
三)。除了陶容器外,另見有可能是陶蓋上之柱狀把殘件。紋飾方面,僅見一件 甕棺之唇緣上有劃紋,其餘皆為素面。其他陶質器物有小型管狀珠、球形珠、陶 環、陶紡輪及圓筒狀珠算網墜等(臧振華等 2000)。
石器出土的數量極少,共計有 28 件。而石器質地主要以片岩及砂岩為主。
器形與質地間有正相關,數量最多的箭頭及石刀主要以片岩製成,而石斧則為砂 岩。另外少數飾品,如環及珠等,則是以玉為質材(表 3-2)(臧振華等 2000)。
表 3-2:北三舍遺址可辨識器形石器及其質地統計表
石斧 石錛 箭頭 石刀 石針 珠 環 片岩 18 3 1 砂岩 3 玉質 1 1 其他 1
*採自臧振華等 2000:18
考古遺跡方面主要以墓葬與灰坑為主。墓葬可分為甕棺葬(圖 3-5)及豎穴 無明顯葬具(圖 3-6)兩種形式。本次搶救發掘共發現大型陶罐甕棺葬 9 個,大 部分埋存極深,上端罐口常覆以倒置的帶沿盆或大陶片。這些甕棺的北側或其附 近的較高處,緊貼於文化層下,常相伴出土小型陶器,主要是陶缽,應屬甕棺葬 之陪葬品(圖 3-5)。而豎穴無明顯棺具葬除了 1 具幼童是採俯身屈肢葬外,其餘 4 具成人葬皆採仰身直姿葬,頭皆朝北(圖 3-6)。除了幼童外,4 具成人都有拔 上側門齒及犬齒的習慣。陪葬品的屬性與擺放方式與甕棺葬者相同。
除了墓葬外,亦有發現 36 處的灰坑,其形態呈圓形或橢圓形,範圍皆不大,
長徑多不超過 1 公尺。大部分的灰坑內部皆見有火燒紅土、炭屑及豐富的文化遺 留。(以上內容皆引自臧振華等 2000,部分文辭及內容經筆者修改)
圖 3-5:甕棺墓葬及陪葬品出土狀況之俯視及側視圖(採自臧振華等 2000)
圖 3-6:墓葬人骨及陪葬品出土狀況之俯視及側視圖(採自臧振華等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