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第四章 YEP 制度與實施
第一節 扶輪社之簡介
一、扶輪39簡史
根據台灣扶輪 70 年史編纂委員會(2005),國際扶輪社40(Rotary International,以下簡稱 R.I.)是由美國芝加哥城的青年律師 Dr.Paul P. Harris 保羅•哈里斯於 1905 年 2 月 23 日所創立。來自於威斯康辛洲小鎮的哈里斯 先生,因有感於都市生活的緊張與陌生,人際關係淡薄,遂聯合了數位有志 於改善和轉移社會風氣的專業人士,如:煤炭商、礦冶工程師、成衣商人、
印刷商人、地產商,一同成立了歷史上的第一個扶輪社,並逐漸將運作重心 由追求社友友誼及事業利益,轉移至謀取整個社會的公益活動上面。經過百 年演變,芝加哥扶輪社擴大成為一個超越國境、民族與宗教的世界性組織。
此組織雖並非慈善機構,但藉由社會上不同職業的人士,推動了許多社會福 利事業,落實其「為人群謀取幸福、為社會促進合作、為國際敦睦邦交、為 世界促進和平」之宗旨。
二、台灣扶輪社簡史
根據李博信(2002),台灣扶輪地區的演進,需以台灣光復前後(1941∼
1948 年)之斷層期為分界嶺。前期因時值日治41時期,故台灣的扶輪組織與 日本關係密切,由當時擔任國際扶輪第 70 地區總監的東京扶輪俱樂部創始 會長米山梅吉(Yoneyama Ymekichi)策劃推動,於 1931 年成立「台北扶輪 俱樂部」(Rotary Club of Taihoku),並隨後於 1934 年、1937 年輔導成立了 高雄及基隆扶輪俱樂部。但自 1941 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即停止活動,直 至 1948 年,「台北扶輪社」成立,才重新加入國際扶輪,並紮根於地方,於
39 扶輪定義:扶輪是結合全世界事業及專門職務之領導人士的一種組織,提供博愛的服 務,在職業方面鼓勵崇高的道德標準,並幫助建立世界的親善與和平。
40 國際扶輪之名是 1923 年訂定。
41 日治時期是指 1989 年甲午戰爭後台灣割日至 1945 年二次世界大戰台灣光復為止。
北中東南各區設立扶輪分社。1960 年與港澳合組為 345 地區,1978 及 1984 年在台灣中南部增設346 及 347 地區。期間因經歷了台灣經濟起飛期,參與 台灣地區的扶輪社愈來愈多,且1991 年國際扶輪宣布世界各地區編號尾數 加「0」,於是發展成為台灣今天的七個地區42(如表四─1),包含 500 餘社、
及將近兩萬名扶輪社員的規模。
表 四-1 台灣扶輪社七地區表
地區名 地區範圍 成立時間
國際扶輪第3460 地區 苗栗南部、台中縣市、彰化縣、南投縣 1978 年自 345 地區劃分成立
國際扶輪第3470 地區 雲林縣、嘉義縣市、台南縣市、澎湖縣 1984 年 自 3460 地區分出
國際扶輪第3480 地區 台北市捷運淡水線以西之台北西區、中 區、台北縣新店、永和、中和
1987 年自 345 地區分出
國際扶輪第3490 地區 基隆市、台北縣之部分鄉鎮市、宜蘭 縣、花蓮縣
自 3480 地區 分出
國際扶輪第3500 地區 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北部區域 1998 年 自 3490 地區分出
國際扶輪第3510 地區 高雄市、高雄縣、屏東縣、台東縣 1998 年 自 3470 地區分出
國際扶輪第3520 地區 台北市捷運淡水線以東之北、東、南區 及汐止、淡水、萬里、金山
1997 年 自 3480 地區分出 資料來源:扶輪社(2005),由筆者整理而成
各區的扶輪社,為了擴大參與社會的層面,除了社會賢達組成「社青 團」,還有少年組成的「扶少團」,以及「扶服團」。其所從事的社會活動,
約可分為以下四大類:
表 四-2 扶輪社社會活動分類表
42 要畫分為國際扶輪的某一地區,必須在該區內組成 15 個扶輪社以上。
59
社會活動分類 服務項目
社務服務 成立新社、社員擴展、例會演講、舉辦研習會及年會、建立資 訊網路、編輯刊物
職業服務 職業訓練及輔導、義診、震後重建、推動道德重整、反毒、預 防疾病宣導
社會服務 賑災救濟、籌設獎學金、贊助藝文活動、培育青少年領袖、推 廣英語教育、捐血、植樹、淨山
國際服務 基金捐獻、青少年交換計畫、參與國際會議
國際扶輪基金 扶輪大使獎學金、文化大使獎學金、團體研究交換計畫、根除 小兒麻痺症計畫、扶輪和平計畫捐獻、國際社間互訪
不過要注意的是,扶輪社的年度是跨年度的,任期也是跨年度的,從每 年的七月一日就任,至翌年六月三十日卸任;為了培訓人才,並無連任的設 計;而且扶輪社的所有職務,都是義務性質,以落實扶輪社「服務」的精神。
第二節 YEP 簡史
一、YEP 之源起
國際扶輪第一個「青少年交換計畫」(YEP),始於 1929 年的哥本哈根 扶輪社,1939 年,美國加州與拉丁美洲的扶輪社開始 YEP 計畫,至 1972 年,將 YEP 計畫作為國際扶輪的正式計畫。至今全世界有 84 個國家,每年 都規劃此項計畫,一年有七千多名學生參加。
此計畫讓 15∼19 歲的青少年在其人生學習力最強、可塑性最大的時 期,有一個機會可至世界各地體驗他國的文化。計畫中的學生,將被安排居 住在外國扶輪社及非社友的的家庭中,視同對方家中的一份子,參與該家庭 的活動及家事,並浸淫在當地的文化中,與當地的環境及人文直接互動,以 達國際交流與和平親善之目的。
二、台灣 YEP 簡史
由表四-2 得知,「青少年交換計畫」(YEP)也是台灣扶輪社所推動的一 項國際服務,但台灣起步較晚。最早是於1980-1981 年時,台灣派遣一位女 學生至美國,也從西澳洲接待一位女學生來台,算是 YEP 的前身。後來 1995-96 年度時,扶輪社開始積極籌辦 YEP 業務,蒐集各國相關資料,整理 編譯成一本〈青少年交換手冊〉,作為行事之準則。1996-1997 年度,日本 派代表至台灣指導辦理青少年交換之相關作業及應注意事項,如:辦理出入 境作業手續、至各校說明接待事項,以及尋找適合的交換學生人選等。
1997-98 年度,有三位學生派遣到日本、美國、德國(稱之為外派學生,
outbound student),台灣亦接待了三位外國學生43(稱之為接待學生,inbound student),完成學生互換計畫,奠定了台灣青少年交換計畫的基礎。此後,
台灣的交換學生人數年年成長,以台灣 3480 地區的來台交換學生人數統計 表(見表四-3)即可窺見此一趨勢。從 1998 年以後,其每年來台人數在九 年之間,由6 人增長為 61 人,增長了 10 倍之多,歷屆總人數也由個位數增 長為三位數,逼近三百大關。且交換的國家遍布亞洲、歐洲與美洲20 餘國,
其中又以亞洲的日本、歐洲的法國、美洲的美國為多。
表 四-3 國際扶輪 3480 地區來台交換學生人數統計表
分
區 國名 1998-1 999年
1999-2 000年
2000-2 001年
2001-2 002年
2002-2 003年
2003-2 004年
2004-2 005年
2005-2 006年
2006-2
007年 小計
蘇聯 1 1 1 3
韓國 1 1 1 3
日本 2 1 5 2 5 3 3 9 30 亞
洲
澳洲 3 3 1 1 1 9
英國 1 1
法國 1 3 10 5 1 3 3 4 6 36 德國 1 2 6 2 2 3 5 5 5 31
丹麥 1 2 3
芬蘭 1 1 2 3 1 8
比利時 1 2 1 1 2 7
瑞士 1 3 4
歐 洲
奧地利 1 1 2
43 原則上,台灣每外派一位學生(outbound student),就會交換一位外籍學生來台
61
接待學校 交換學生
捷克 1 1
波蘭 1 1 1 2 5
挪威 1 1 1 1 4
匈牙利 1 1
美國 1 3 2 9 8 15 13 24 21 96 加拿大 1 2 6 4 4 6 23
墨西哥 1 1 2 1 5
秘魯 1 1 2
巴西 2 1 1 1 2 2 2 11
百慕達 1 1
美 洲
厄瓜多 1 1 2
總計 6 13 34 29 23 34 35 53 61 288 (資料來源:扶輪社 Yvonne 小姐,2007 年 3 月)
有感於此一計畫之啟發性,扶輪社亦成立了「扶輪青少年交換基金會」,
打算推廣至全台各地,預期目標是達到每年派遣二百名YEP 學生出國,換 言之,來台學生亦有相當人數。
第三節 YEP 之實施方法44
YEP 計畫是由「地區青少年交換委員會」統籌,與 3480 區各社、接待 學生、接待學校及接待家庭保持聯繫,提供青少年體驗不同文化的機會。其 相輔相成的關係,可由圖四-1 代表之,其職責並於下文中敘述之。
3480 地區各社扶輪社 接待家庭 地區青少年交換委員會
圖 四-1 YEP 學生與扶輪社、學校、接待家庭關係圖
44 以下資料參見於扶輪社網站http://www.rid3480.org/yep。
一、青少年交換計畫的類型
YEP 計畫,依據「對象」及「參與時間」的不同,可分為三種類型如 下:
表 四-4 青少年交換計畫的類型(Types of Program)
類型名稱 類型 施行時間 是否包含
學校課程 特色 A
長 期 交 換 計 畫 Long-term Exchange
10∼12 個月 是
寄 宿 於 當 地 幾 個 接 待 家 庭中
B-1 寄宿家庭
Home-Stays
寄 宿 於 當 地 接待家庭中
B-2 組團
Tours
單 一 國 家 學 生 拜 訪 數 個 國家,或數個 國 家 學 生 拜 訪單一國家
B-3
國際青年營 International Youth Camps
集 合 多 國 青 少 年 以 訓 練 營 方 式 進 行,強調領導 能 力 與 國 際 關懷
B-4
短期交換計畫 Short-term Exchange
新世代交換 New
Generation Exchange
數天∼數週 通常在學校 放假期間
否
18∼25 歲之 短 期 交 換 學 生
C
殘障青少年交換 計畫
Exchange for Disabled Youth
長期或短期交 換 計 畫 。 如 Handicamps or Rotacamps
(資料來源:扶輪社網站http://www.rid3480.org/yep,筆者整理製表)
二、學生部分
(一)申請資格
凡年滿15∼19 歲的合格學生皆可申請,不限扶輪社友子女。扶輪社將 於每年的10∼11 月公告申請辦法,無論是接待學生或是派遣學生者,皆需
63
準備相關文件。以下茲以台灣外派學生的申請為例說明。
1.報名
申請者從扶輪社的網站下載相關報名表格,於每年的十一月中旬前報 名。「中文表格」包括:(1)交換學生申請表,包含一般性的資料,以及 能顯現出申請人抱負及能力的項目,如:興趣及特殊才藝、將來的計畫等,
(2)擔任交換學生之抱負,(3)交換學生資料補充卷,包括填寫志願交換 地區,(4)交換學生通知書,(5)健康檢查表,(6)交換學生誓約,(7)
扶輪交換學生規則暨同意書等。「英文表格」包括:(1)Application for a Rotary Youth Exchange,(2)Secondary School and Personal Information,包括詢問 申請者會幾種語言及其熟悉程度,(3)Supplemental Informationa, 此表格 內含16 個問題,如對食物的禁忌等,以作為接待扶輪地區及接待家庭提供 接待參考之用,(4)Medical History and Examination 及 Dental Examination,
必須在台灣的醫院體檢並得到醫師的證明,(5)Program Rules and Conditions of Exchange,(6)Picture Page,含個人、家庭、興趣、個人重要物品等圖 像,(7)Guarantee Form/Visa Application。以上資料交寄給扶輪社後,需 得到兩國扶輪社、第一個接待家庭和將就讀學校的簽名後,再寄給申請人做 為簽證及保證之用。(8)國中和高中英文成績單。
2.考試
含筆試(中文及作文)及面試,約於12 月初由扶輪社國際青少年交換 學生委員會委員及Rotex(已歸國的交換學生)面試,並於 12 月中旬公告 錄取名單。原則上,將選出品行良好、學業成績中等以上,口齒清晰並具有 社團領導技能,足堪落實扶輪大使之任務者為代表。
(二)來台生活
接待學生來台後,除非因未遵守4D 國際規則(Drive, Drink, Durg, Date)
或因病、拒學而回國,否則即擁有三方面充分與台灣文化接觸交流的機會。
1.住宿:輪流寄宿於三至四個接待家庭中。
2.求學:日間就讀於本地的一般中等學校。
3.特殊課程:就讀於新竹以北地區的學生,每人一學年有兩萬元的額度編
列,可於每週上6 小時的華語文課程(全學年達 200 小時),以及 3 小時的文化課程。
三、扶輪社部分
由於扶輪社是國際性組織,必須落實分層負責。以下簡介各部門職責。
表 四-5 扶輪社之組織與分工
部門 職責
理事會 負責總部事宜 總部 RI
秘書處 負責總部事宜 地區總監 督導地區委員會(含青少年交換計畫)
並指派委員及主委
地區委員會及地區主委 負責該地區內青少年交換計畫的活動
財務 編列預算,建立財物帳冊 派遣協調人 協調學生派遣出國事宜
接待協調人 協調學生派遣出國事宜 地區級結構
其他 保險協調人、旅行協調人、公共關係協 調人
扶輪社委員會及主委 負責學生與地區委員會之間的聯絡 派遣協調人
對社區內學生推廣交換計畫,協調甄選 社級學生,並與地區派遣協調人保持聯 繫
接待協調人
安排接待學生接機事宜,做扶輪社與接 待學校之間的聯絡,安排每一個學生一 個扶輪社社員擔任輔導員,並與地區接 待協調人保持聯絡,安排交換學生每月 零用錢之發放
接待家庭協調人 協調接待家庭的甄選指導工作,並與接 待家庭保持聯絡
扶輪社結構
輔導員(顧問)
是學生最主要接觸的扶輪社社員,是交 換學生與扶輪社、接待家庭、學校與一 般社區之間的聯絡人,但不可為接待家 庭之成員
(資料來源:扶輪社網站http://www.rid3480.org/yep,筆者整理製表)
65 四、接待家庭部分
(一)接待家庭來源
所有來台的接待學生在出國前就要自行找好三至四個接待家庭,以準備 接待台灣的派遣學生;相對地,台灣的派遣學生也要安排三至四個接待家 庭,形成一個小型接待家庭網,以招呼來台的接待學生。其來源包括扶輪社 友,以及派遣學生父母的人際關係網中的家庭。接待家庭的型態以小家庭為 主,但亦有三代同堂、單親、單身者。
一個接待家庭平均有三個月的接待時間。雖然時間不長,且是義務性質,但 應具備下列資格:接待家庭無犯罪背景,對YEP 計畫有認知,願意接待青少 年,並提供接待學生單獨的床位或房間、早餐、晚餐,以及負責管教。
為確保接待家庭的品質,有別與以往只要小型家庭網中的主要接待家庭 簽名加入接待行列即可,扶輪社今年要求每一接待家庭都必須各自與扶輪社 簽名加入,並將安排抽查訪視接待家庭。以 2006-2007 年為例,有 61 位接 待學生,台灣就相對有200 多個接待家庭,接待家庭數目越來越龐大,不得 不慎。
(二)接待家庭輔導網
接待家庭常因對交換學生過於寬鬆或過於嚴厲,而導致接待任務失衡。
究其原因,就是因為不了解交換學生,而讓學生有兩極化的感覺。為增加接 待家庭應有的角色認知及對接待學生的了解,扶輪社透過以下幾種方式,給 予接待家庭心理上的支持。茲說明如下。
1.接待家庭研習會:扶輪社每年安排數次研習會,以達到親師功能,如:了 解接待學生的近況及問題,解答接待家庭的困惑,傳達接待家庭的建議事 項,分享學生的中文學習及文化課成果等。
2.接待家庭指導手冊:扶輪社編撰了一本〈接待扶輪社暨接待家庭手冊〉,
分成幾個部分:(1)實際的接待問題解答,如:學生抵達後,應該做些 什麼?若學生生病了,費用由誰負擔?接待學生不守規則,怎麼辦?(2)
在接待家庭第一晚的問題集,包括稱呼、衣物換洗、房間整理等資訊。(3)
接待家庭參考方針,說明接待家庭的職責,學生碰到思鄉及語言問題如何
處理等等。(4)緊急事故處理參考方針,(5)國際扶輪青少年交換學生 規則,(6)國際扶輪第 3480 地區扶輪交換學生規則,(7)接待扶輪社 參考方針。藉以上說明,釐清關係網的職責,並尋求與接待學生的互動平 衡。
3.接待家庭諮詢網:由扶輪社分區該年度的顧問,擔任諮詢及協調的窗口。
五、接待學校部分
(一)接待學校之接洽篩選:
接待學生來台後,將根據其所交換的地區扶輪,洽詢該區學校意願後,
再安排至其中學就讀。以北部而言,約有20 餘所學校參與此計畫,包括普 通公立高中、高職,私立高中,完全中學,單一性別學校等。但盡量避免安 排接待學生就讀於升學取向濃厚之中學,以免台籍學生因升學壓力而無心與 接待學生交流,錯失YEP 文化交流之美意。
(二)接待學校之職責
接待學校將負責監督接待學生的出缺席,並安排就讀班級及老師。但由 於接待學生來台時,華語文的程度幾乎都是零起點,隨班上課倍感吃力,因 此由各校彈性調整其課程,以達最佳之學習效果。
六、小結
以上簡介 YEP 計畫各部分的權責,其目的是藉由各地扶輪社、接待學 校及接待家庭,與當地社會文化做一交流融合。為達此目的,三者各自付出 心力,盡量提供多樣活動,如:扶輪社舉辦環島旅遊、華語演講比賽;接待 學校為接待學生設計IEP 課程(Individual Educational Program);接待家庭 帶領學生參與社區活動等等,期使藉此增進學生的語言能力及社會文化融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