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佛教在日治時期台灣「蕃界」的佈 教事業
— 以真宗本願寺派為中心的考察
范 純 武
1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博 士 班
1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博士班。本論文撰寫獲王見川博士提供資料;林滿紅教授、溫振華 教授、李世偉博士給予意見,特此申謝。此外,也感謝薛玫萱小姐協助日文資料的譯讀。
本文所稱「蕃界」是指原住民居住活動的地區,這些詞彙是當時資料的泛稱,本文使用 並無任何貶抑之意。為行文之便,部份內文不另做更動。
前 言
台 灣 自 開 港 以 後 , 茶 葉 與 樟 腦 的 出 口 大 量 增 加 , 因 這 類 經 濟 作 物 主 要 產 於 山 區 , 種 植 與 開 採 均 影 響 了 原 住 民 的 生 活 領 域 ; 在 1878 年 的 《 海 關 報 告 》裡 提 到 當 國 際 市 場 對 台 茶 的 需 求 增 加,漢 蕃 衝 突 也 隨 之 加 劇 2。在 台 灣 割 讓 給 日 本,隨 著 二 十 世 紀 初 興 起 的 世 界 賽 璐 珞 工 業,使 台 灣 樟 腦 的 生 產 量 舉 足 輕 重。如何更安定而有效的支配茶與樟腦的產地,進行對原住民管理的「理 蕃」事務,漸成為日本殖民政府施政考量的重心。明治三十六年(1903)兒玉總 督製定「理蕃大綱」,以及 1907 年佐久間總督以「蕃務本署」為中心,不斷推
動具控制意味的理蕃計畫,均是在樟腦價格波動的劇烈時期中進行的 3。世 界
經 濟 市 場 的 需 求 , 卻 進 一 步 驅 使 殖 民 政 府 嘗 試 以 政 治 力 量 去 改 變 原 住 民 社 會 。
現 今 對 於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在 台 灣 「 理 蕃 」 事 業 的 研 究 , 大 致 呈 現 出 兩 種 不 同 的 研 究 面;其 一,著 重 討 論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對 於 原 住 民 所 做 的 國 家 支 配 , 例 如「 蕃 地 台 帳 」的 製 作、土 地 的 收 奪 與 強 制 處 份、乃 至 武 力 的 征 伐,是 資 本 與 殖 民 主 義 發 展 達 到 極 至 的 結 果 ,「 霧 社 事 件 」 的 爆 發 , 即 是 此 種 資 本 掠 奪 所 衍 生 而 成 的 衝 突。其 二、從 原 住 民「 主 體 性 」來 看 日 本 理 蕃 政 策,相 對 於 武 力 討 伐 而 較 屬 柔 性 的 蕃 地 教 育、推 動 蕃 人 觀 光 等 社 會 教 化,其 根 本 是 將 原 住 民 視 為 「 野 蠻 」, 而 與 做 為 日 本 的 「 文 明 」 文 化 意 義 相 對 , 配 合 資 本 掠 奪 所 進 行 的 社 會 「 開 化 」 其 目 的 是 「 洗 去 既 存 社 會 」, 強 烈 破 壞 原 住 民 的 文 化 與 民 族 主 體 的 存 在。這 兩 種 看 法 乃 成 為 現 今 學 界 對 於 日 本「 理 蕃 」事 務 的 基 礎 視 野 。4
2 請參林滿紅著,《茶、糖、樟腦業與台灣之社會經濟變遷(1860-1895)》,台北:聯經出版,
1997,頁 167-170。茶與樟腦的種植與砍伐,使台灣經濟轉向山地邊際土地的利用,然而 這也造成了原住民的東移和水土保持的問題日漸嚴重。
3 藤井志津枝,《理蕃--日本治理台灣的計策》,文英堂,1998,第一章「據台初期的綏輔政 策」頁 1-76。關於理蕃機構的變遷介紹,請參昭和十年(1935)當時警務局桂長平的介紹。
刊於《理蕃之友》,1935.10 月號,頁 5-7。《理蕃之友》,為台灣總督府警務局理蕃課編輯,
是各地實際參與理蕃事務的同人性質刊物,現藏民族所。1993 年由日本綠蔭書房重刊為 三卷本。
4 對於「理蕃」兩種不同的研究視角,請參若林正丈著,許佩賢譯〈日本的台灣殖民地支配
從 後 者 , 也 就 是 日 本 殖 民 文 化 上 的 影 響 來 看 所 謂 的 日 本 的 理 蕃 事 業 , 一 直 較 未 為 學 界 所 注 意 的 是 日 本 佛 教 與 理 蕃 事 業 的 關 係。十 九 世 紀 以 來 西 方 國 家 在 海 外 的 殖 民 , 以 基 督 教 向 殖 民 地 進 行 傳 教 的 影 響 非 常 明 顯 。 自 1895 年 後,日 本 成 為 亞 洲 惟 一 的 殖 民 國 家,殖 民 經 驗 的 不 足,使 日 本 思 考 與 仿 傚 過 去 西 方 荷、英 等 殖 民 國 家 的 殖 民 經 驗;宗 教 上 的 殖 民 效 用,受 到 了 重 視 。 尤 其 是 明 治 末 期 日 本 政 府 的 國 家 力 量 尚 未 有 效 伸 展,又 盼 能 儘 速 而 穩 定 的 獲 得 台 灣 山 地 資 源,因 此,面 對 相 當 難 處 理 的「 理 蕃 」事 務,曾 藉 助 西 方 殖 民 經 驗 , 計 畫 用 「 宗 教 感 化 」 蕃 人 的 方 式 , 能 順 利 的 控 制 「 蕃 域 」。
然 而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要 選 擇 那 一 個 宗 教 做 為 合 作 對 象 呢 ? 自 十 九 世 紀 末 、 二 十 世 紀 初 日 本 國 內 因 對 外 戰 爭 勝 利 ,「 國 家 神 道 」 主 義 逐 漸 高 漲 , 但 是 天 理 教、佛 教 等「 教 派 神 道 」還 未 被「 國 家 神 道 」統 合 在 內,在 面 臨 這 樣 的 壓 力 下 , 這 些 教 派 於 是 轉 而 依 附 著 殖 民 力 量 積 極 向 外 佈 教 , 尋 求 出 路 5; 其 中 日 本 佛 教 的 佈 教,因 為 台 島 的 有 著 佛 教 信 仰 的 慣 習 以 及 在 宗 派 的 積 極 運 作 下,遂 從 諸 多 教 派 中 脫 穎 而 出,成 為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治 理「 蕃 界 」的 合 作 對 象 。
清 領 時 期 台 灣 的 佛 教 界 , 並 未 見 佛 教 界 有 較 具 規 模 的 「 蕃 界 」 傳 教 紀 錄。日 本 領 台 後,台 灣 佛 教 在 日 本 宗 教 人 士 的 眼 中,是 非 常 衰 弱 的。日 治 初 期,日 本 佛 教 並 未 藉 助 原 本 台 灣 佛 教 界 的 力 量,日 本 佛 教 淨 土 宗、曹 洞 宗 各 派 在 隨 軍 佈 教 的 情 形 下,一 些 佈 教 使 曾 於 各 蕃 界 內 佈 教,其 後 則 在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政 策 的 支 持 下 , 蕃 地 的 佈 教 事 業 是 以 真 宗 本 願 寺 派 的 發 展 為 主 。
佛 教 從 中 國 、 朝 鮮 傳 入 日 本 後 即 分 為 許 多 宗 派 。 真 宗 是 親 鸞 從 淨 土 宗
史的研究成果〉,《當代》第 88 期,1992.8,頁 75-79。此外,強調日本所具有的文明性,
在日本政府所推動的「蕃人觀光」事務中,更能彰顯。參伊凡.諾幹〈近代教育與
`tayal(msbtunux)初探—殖民主義、近代化與民族的動態。收於《第三屆台灣本土文化國 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莊萬壽編,師大人文中心,1998,頁 153-175。該文曾注意到蕃 人宗教的指導問題,如共同墓葬就為很重要的陋習改正。但他沒討論這和日本佛教之間 的關係。另一篇與本文比較有關聯的文章是:李丁讚,〈宗教與殖民:台灣佛教的變遷與 轉型,1895-1995〉,《民族所集刊》第 81 期,1996,頁 19-52。討論台灣佛教在不同時期 的被殖民過程,及去殖民後的文化再生過程。不過其文並沒有論述日本佛教與蕃界佈教 事業的關係,如就李文的宗教受「殖民」影響的觀點來說,日本佛教在蕃地的佈教事業,
應該是更符合他所說的,具有所謂的「殖民」色彩。
5 陳玲蓉著,《日據時期神道統治下的台灣宗教政策》,自立晚報文化出版部,1992。頁 118-130。
下 分 離 出 來,在 江 戶 初 期 親 鸞 的 嫡 系 分 化 為 本 願 寺 派 (西 本 願 寺 派 )與 大 谷 派 (東 本 願 寺 派 )。 而 日 治 時 期 (1895-1945)渡 台 的 日 本 佛 教 宗 派 計 有 八 宗 十 四 派,初 期 展 開 佈 教 活 動 有 真 言 宗 高 野 派、曹 洞 宗、真 宗 本 願 寺 派、真 宗 大 谷 派、日 蓮 宗、淨 土 宗 等 六 派。各 宗 派 在 台 灣 各 地 設 立 許 多 寺 院 及 佈 教 所,以 對 內 地 人 (在 台 的 日 本 人 )和 本 島 人 傳 教 , 彼 此 有 著 一 定 的 競 爭 與 合 作 關 係
6。曹 洞 宗、真 宗 本 派 的 教 勢 則 較 它 派 為 盛 7。真 宗 本 派 從 事 蕃 界 的 佈 教,成 為 了 有 別 於 它 派 的 特 色 。
日 治 時 期 日 本 佛 教 在 台 的 初 期 佈 教 和 發 展 的 研 究 , 進 來 受 到 學 界 重 視。而 日 本 佛 教 對 原 住 民 佈 教 問 題,則 尚 待 進 一 步 研 究 8。本 文 從 宗 教 文 化 層 面 討 論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的「 理 蕃 」政 策 的 轉 變。真 宗 本 願 寺 派 在 理 蕃 制 度 實 施 宗 教 教 化 的 政 策 後,本 願 寺 派 在 蕃 界 的 佈 教 方 式、地 點、規 模,其 佈 教 事 業 在 台 灣 佛 教 史 脈 絡 下 的 意 義,以 及 日 治 時 期 日 本 佛 教 佈 教 發 展 對 原 住 民 社 會 的 影 響 等 問 題 , 做 初 步 的 探 討 。
一 、 理 蕃 制 度 的 演 變 與 宗 教 佈 教 的 結 合
日 本 治 台 的 初 期,尚 沒 有 明 確 的「 理 蕃 」方 針,大 抵 是 承 繼 清 代 的「 綏 撫 」政 策,明 治 二 十 九 年 (1896)撫 墾 署 的 設 置 架 構 與 清 代 的 撫 墾 局 類 同,編 制 較 小,尚 須 軍 隊 的 武 力 支 持。撫 墾 署 有 著 強 烈 的 殖 產 性 格,以 保 障 日 人 在 蕃 地 的 樟 腦 生 產 製 造 的 經 濟 利 益 為 政 策 的 主 體,這 樣 的 政 策 也 反 映 在 對 於 蕃 地 的 生 產 利 益 的 關 懷,是 遠 大 於 對 蕃 人 的 治 理。蕃 地 人 口 及 社 會 生 活 所 作 的
6 關於各宗間的關係,明治三十三年(1900)台中縣知事木下周一的觀察可做為參考。他說:「起 初各宗佈教師雖均競相爭得信徒,使甲宗之信徒歸向乙宗,其間自然產生惡感,惟其後 不堪忍受辛勞之布教師則離去,現之布教師漸成基業,不以信徒多寡為唯一之目的,故 各宗派間不再出現任何傾軋,頗為圓滑。」見〈台中縣有關宗教之報告—(明治三十三年 十一月底)〉,溫國良編譯,《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宗教史料彙編》,台灣省文獻會,1999.6,
頁 58。
7 如參見日治初期各地方的宗教事項報告所得之印象也均是如此,見明治三十一年(1898)嘉 義縣等地的報告。溫國良編譯,《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宗教史料彙編》,頁 355。或台灣總 督府編《台灣神社及宗教》1943,關於各宗信仰數的統計。
8 江燦騰,在其〈台灣佛教史研究之百年回顧〉中認為,日本在台佛教史值得研究,《教報》
與各宗的布教傳道史均有詳細的記載,可為研究的基礎。見氏著,《台灣佛教百年史之研 究》,台北:南天書局,1996,頁 68-78。近年松金公正的討論更是其中討論日本佛教渡 台初期的佈教活動,見氏著〈植民地時期台灣日本佛教寺院及說教所設立
開展〉,《台灣史研究》第 16 號等數篇相關文章。
各 種 調 查 是 為 了 奠 定 開 發 所 作 的 基 礎 工 程 9。
明 治 三 十 年 (1897)地 方 官 制 頒 佈,撫 墾 署 由 中 央 民 政 局 直 轄,轉 降 為 地 方 職 司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機 構 10。 三 十 一 年 (1898)又 頒 定 新 的 總 督 府 地 方 官 官 制,理 蕃 被 納 為 辦 務 署 的 第 三 課 內。明 治 三 十 三 年 (1900)辦 務 署 被 廢,蕃 務 轉 交 警 察 本 署 處 理 11。從 事 務 機 構 的 變 動 來 看,可 見 對 於「 理 蕃 」並 沒 有 整 體 的 規 劃。在 持 地 六 三 郎 所 提 出 的「 理 蕃 大 綱 」前,總 督 府 內 掌 管 蕃 人、蕃 地 事 務 的 共 有 四 個 機 構,分 別 為 民 政 部 的 警 察 本 署 警 務 課、保 安 課、殖 產 局 拓 殖 課、總 督 府 專 賣 局。但 實 際 上 卻 各 自 為 政,製 腦 業 仍 以 舊 慣 與 蕃 人 訂 定 腦 約,以 求 利 益。1903 至 1909 年 組 成「 臨 時 蕃 地 事 務 調 查 掛 」,組 織 了「 蕃 地 調 查 委 員 會 」。再 從 組 織 的 變 動 歷 史 來 看,「 綏 撫 」的 態 度 有 強 弱 與 地 域 上 的 區 別 , 北 部 蕃 地 的 利 用 價 值 較 高 , 征 服 泰 雅 族 就 為 比 較 優 先 的 考 量 ,「 南 守 北 進 」的 政 策 大 致 維 持 了 一 段 時 間。在 明 治 三 十 九 年 (1906)「 太 魯 閣 蕃 變 」 後,「 勦 撫 兼 施 」的 政 策 原 則 日 趨 明 顯,次 年 隘 勇 線 的 推 進,使「 線 內 蕃 地 」 增 加,大 嵙 崁、北 埔 等 地 紛 紛 爆 發 漢 蕃 連 合 抗 日 事 件,日 本 政 府 如 何 面 對 這 些「 線 內 蕃 人 」,又 如 何 統 一 南 北 蕃 的 管 理 政 策,1909 年 才 有 蕃 務 本 署 的 專 職 機 構 設 置 及 第 二 次 以 軍 事 征 伐 為 主 的 理 蕃 五 年 計 劃 。12
在 許 多 理 蕃 制 度 的 探 討 文 章 中 , 並 未 論 及 理 蕃 曾 嘗 試 以 宗 教 佈 教 的 方 式 實 施。在 領 台 初 期 撫 墾 署 等 機 構,在 各 蕃 界 所 做 的 調 查 報 告 中,大 多 已 注 意 到 宗 教 教 化 存 在 的 必 要 性。因 為 原 住 民 部 落 社 會 中,宗 教 在 社 會 群 體 生 活 間 有 很 大 的 影 響 力;舉 凡 狩 獵、節 慶、日 常 生 活 等,無 不 有 其 各 自 特 有 的 宗 教 儀 式 內。也 正 是 如 此,原 住 民 具 有「 強 烈 的 宗 教 觀 念 」即 為 當 時 地 方 理 蕃
9 從 1926 年左右調查學齡兒童的就學率比較來看,顯示了殖民經濟架構下的教育特性:
男 女 平均 日本人 98.3% 98.1% 98.2%
台灣人 43% 12.3% 28.4%
原住民 74.3% 69.4% 71.8%
原住民的就學率遠遠高於台灣人,對於原住民強令就學,是殖民政府自我陶醉的教育政 策,反而破壞原住民的心性,有礙其經濟活動的危險。該統計請參矢內原忠雄著,周憲 文譯《日本帝國主義下之台灣》,帕米爾書店,1985,頁 144-145。或台灣教育會編,《台 灣教育沿革誌》,1938,古亭書屋翻印本,有關蕃人教育的報告部份。
10 持地六三郎,《蕃政問題關取調書》,原刊刻不詳,頁 21。另請參藤井志津枝,《理 蕃--日本治理台灣的計策》,文英堂,1998,頁 51-67。
11 藤井志津枝,《理蕃--日本治理台灣的計策》,1998,頁 117。
12 持地六三郎,《蕃政問題關取調書》,頁 49-64。
官 員 乃 至 現 今 人 類 學 家 所 有 的 共 同 意 像 13。
理 蕃 事 業 採 取 宗 教 教 化 是 漸 漸 形 成 的 。 大 抵 是 先 由 各 地 方 的 理 蕃 事 務 承 辦 人 提 出 建 議。在 明 治 三 十 年 (1897)民 政 局 曾 要 求 各 地 進 行 蕃 地 調 查,提 出 理 蕃 的 具 體 建 議 並 加 回 報,林 杞 埔 撫 墾 署 長 齋 藤 音 作 的 報 告 中 認 為:宗 教 可 以 順 化 蕃 人 的 性 情,而 宗 教 心 的 開 發 及 因 果 報 應 的 觀 念 信 仰,也 可 化 解 一 些 熟 蕃 在 不 良 的 生 活 條 件 中 所 產 生 的 怨 懟 之 心。齋 藤 氏 還 認 為 當 時 佛 教 僧 侶 腐 敗,基 督 教 是 較 能 發 揮 佈 教 的 功 用 14。而 新 竹 縣 苗 栗 辦 務 署 長 鳥 居 昭 邦 在 其〈 治 蕃 私 擬 〉提 到,蕃 人 存 有 的 宗 教 觀 念 是 充 滿 靈 異 怪 誕 的,應 由 僧 侶 入 蕃 界 佈 教 濟 渡。明 治 三 十 二 年 (1899)民 政 局 的 殖 產 課 長 木 村 匡 則 更 具 體 的 提 出了蕃地佈教的實施辦法。他認為可由台北國語學校幫助蕃地佈教師學習蕃 語,另選生蕃子弟教授日本語,以為日後傳道所需。其次,擔任生蕃佈教者 應該要有醫學及農業工藝的素養,並要有教育上的經驗,可以在平時教導蕃
人子弟。蕃人殺人取首級等有違人道的習俗,更應由宗教教化改變其習性。15
明 治 三 十 三 年 (1900)台 南 恆 春 辦 務 署 長 丹 野 英 清,主 張 在 行 政 機 關 的 撫 育 外,以 宗 教 的 力 量 進 行 教 化 是 必 要 的。他 並 認 為 原 住 民 許 多 的 宗 教 觀 念 是 和 佛 教 相 近 , 以 佛 教 進 行 感 化 佈 教 是 相 當 的 適 宜 16。
到 了 明 治 三 十 五 年 (1902)12 月 , 在 持 地 參 事 官 總 督 提 出 蕃 政 問 題 意 見 調 查 書 中,理 蕃 政 策 方 針 是 運 用「 先 威 後 撫 」的 撫 育 方 法。實 行 方 式 在 宗 教 方 面,是 保 護 有 為 的 宗 教 家,請 其 配 合 從 事 傳 教 工 作。在 各 地 方 從 事 蕃 務 的 官 員 建 議 下,明 治 三 十 六 年 (1903)民 政 部「 臨 時 蕃 地 事 物 取 調 掛 」設 立,隨 即 正 式 地 要 求 掛 員 對 蕃 地 管 理 配 合 宗 教 佈 教 的 問 題 進 行 研 商 17。
13 任一本有關原住民的民族誌調查,均可見宗教是如何融入原住民的生活,並規範著原住民 的日常生活。以筏灣的排灣族為例,石 磊很清楚地告訴了我們,當地居民無論吃飯喝水 均在宗教禁忌的規範,祭祀更是部落與個人最重要的生命禮儀。參石 磊著,《筏灣—一 個排灣族部落的民族學田野調查報告》,中央研究院民族所專刊 21,1971,頁 154-183。
14 鈴木作太郎略有論及這段歷史。參氏著《台灣蕃族》,台灣史籍刊行會,1932,頁 368-369。
15 伊能嘉矩編纂,《理蕃誌稿》第一篇,附錄第五「蕃人宗教的感化關意見發顯」
台灣總督府警察本署,大正七年(1918),頁 859。該書附錄有齋藤氏的意見部份全文。或 請參鈴木作太郎《台灣蕃族》,頁 370。
16 同上,頁 371。
17 同上註,頁 372。
在 此 期 間 , 台 灣 總 督 佐 久 間 大 將 決 定 對 理 蕃 問 題 採 取 較 有 計 畫 階 段 的 處 理。在 明 治 四 十 二 年 總 督 府 官 制 進 行 改 革,理 蕃 機 構 改 由 蕃 務 本 署 取 代 警 察 本 署 處 理 蕃 務 。
理 蕃 機 關 於 1907 年 隘 勇 線 的 拓 展 後,對 於 理 蕃 問 題 不 能 再 只 以 經 濟 略 奪 與 武 力 鎮 壓 的 方 式 來 處 理 ; 當 各 級 理 蕃 事 務 的 官 員 , 逐 漸 了 解 原 住 民 社 會 ,「 宗 教 」 是 其 社 會 運 作 的 基 礎 後 , 於 是 企 盼 宗 教 教 化 能 把 「 蕃 害 」 問 題 做 根 本 而 全 面 的 解 決。其 後,大 津 麟 平 出 任 蕃 務 總 長。儘 管 理 蕃 的 政 策 有 所 轉 變,大 津 總 長 認 為 應 該 從 宗 教 方 面 對 原 住 民 進 行 撫 慰 教 化,在 取 得 政 府 同 意 後,即 委 託 蕃 務 本 署 佈 教 使 推 動 佈 教 事 務,初 期 即 派 計 劃 遣 真 宗 佈 教 使 十 名( 臨 濟 宗 數 名 )從 事 這 樣 的 工 作。大 津 麟 平 要 求 台 北、宜 蘭、新 竹、台 中 、 南 投、阿 侯 (今 屏 東 )各 廳 長,在 3 年 內 為 一 個 試 驗 期,進 行 教 化 事 務 委 託 , 並 採 用 真 宗 僧 侶 12 名 , 在 指 定 的 駐 在 所 或 監 督 所 中 配 置 熟 悉 蕃 語 的 警 察 官 吏,講 習 教 化 事 務 18。正 式 將 佛 教 的 蕃 界 佈 教 與 理 蕃 事 務 結 合 在 一 起,而 真 宗 本 派 本 願 寺 派 遂 至 此 成 為 佛 教 於 蕃 界 佈 教 的 主 體 。
二 、 日 本 佛 教 淨 土 宗 、 真 宗 本 願 派 的 隨 軍 佈 教 使 與 蕃 界 佈 教 的 肇 始
真 宗 本 願 派 能 成 為 殖 民 政 府 蕃 界 佈 教 的 合 作 對 象 , 有 其 歷 史 淵 源 。 日 本 自 明 治 維 新 後,海 外 移 民 大 增,日 本 佛 教 各 宗 乃 隨 移 民 潮 佈 教,在 朝 鮮 、 中 國 上 海 、 美 加 、 西 伯 利 亞 以 及 1895 年 後 台 灣 等 地 , 建 立 佈 教 的 據 點 。 而 在 明 治 時 期 逐 漸 推 動 神 道 的 國 策 確 立 後,各 宗 均 意 識 到 日 本 境 內 佈 教 空 間 的 不 足 , 遂 向 海 外 進 一 步 拓 教 19。
日 治 時 期 渡 台 的 佛 教 宗 派 計 有 八 宗 十 四 派 , 初 期 展 開 佈 教 活 動 有 真 言 宗 高 野 派、曹 洞 宗、真 宗 本 願 寺 派、真 宗 大 谷 派、日 蓮 宗、淨 土 宗 等 六 派 。 日 本 領 台 之 初,必 須 尋 找 出 共 同 的 溝 通 媒 介,做 為 台、日 共 同 信 仰 的 佛 教 即 自 然 的 被 依 賴,而 以 宗 教 之 力「 服 化 」全 島,更 為 日 本 佛 教 各 宗 所 倡 言 20。
18 同上,頁 372-373。
19 楊曾文主編,《日本近現代佛教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頁 50-71。
20 〈有關官有寺廟下賜事宜之建議案〉:「明治二十八年,台灣島一歸為我日本版圖,佛道各 宗派即著力於台灣之布道傳教,或派視察員實地巡視,或派從軍布教師於從軍之餘進行
而 各 地 漢、蕃 的 武 裝 叛 變,急 須 武 力 彈 壓,日 本 佛 教 隨 著 軍 隊 進 來 台 灣,日 本 佛 教 各 本 山 派 僧 侶 至 台 成 立 臨 時 局 , 而 這 些 僧 侶 被 稱 為 「 從 軍 佈 教 使 」,
他 們 主 要 的 任 務 是 協 助 軍 方,對 從 軍 者 給 與 精 神 的 安 慰、士 氣 的 鼓 舞、照 顧 看 護 傷 患 士 兵 , 及 處 理 死 亡 士 兵 的 相 關 葬 儀 等 。「 隨 軍 佈 教 」 成 為 日 本 佛 教 在 台 初 期 的 佈 教 事 業 的 特 色 21。
從 日 治 初 期 來 台 淨 土 宗 隨 軍 佈 教 使 橋 本 定 幢 所 寫 的 《 再 渡 日 誌 》 中 , 可 見 渡 台 佈 教 使 所 面 對 的 難 題,除 了 隨 軍 佈 教 外,這 些 佈 教 使 也 與 台 灣 本 島 的 宗 教 界 和 一 般 民 眾 階 觸,嘗 試 將 宣 教 的 對 象 擴 大,以 期 以 宗 教 服 化 台 島 , 當 時 各 宗 代 表 均 認 為 :「 不 論 由 國 家 觀 念 上 加 以 考 察 , 或 以 佛 教 家 之 身 份 加 以 探 究 , 皆 可 知 台 灣 之 佈 教 , 實 一 日 亦 不 可 輕 忽 也 。 」22 但 佈 教 卻 面 臨 了 一 些 實 際 上 的 問 題,除 了 語 言 的 隔 閡 外 23,軍 方 的 配 合 也 不 充 份,日 治 初 期 寺 廟 等 宗 教 或 公 共 設 施 是 由 軍 方 管 理,若 要 使 用 則 必 須 獲 得 許 可,這 也 是 各 佈 教 使 均 想 和 軍 方 維 持 良 好 關 係 24。
在 各 地 平 定 之 後 , 各 宗 派 在 台 灣 各 地 設 立 許 多 寺 院 及 佈 教 所 , 以 對 內 地 人 (在 台 的 日 本 人 )和 本 島 人 傳 教 工 作 也 次 第 的 進 行。為 推 展 教 勢,曹 洞 宗
本島實地搜索,因而意外發現台灣為一佛教島,人民篤信宗教,於某方面尚優於內地人 甚多。是故,不論係由國家觀念上加以考察,或以佛教家之身份加以探究,皆可知台灣 之布教,實一日亦不可輕忽也。… ….台灣人民之宗教心既如斯也,而今台灣又歸為我 帝國版圖,實應由此進而服化全島。今日如政治、法律等百般事務,業已駸駸相進,與 此同時,若能另行施以宗教之力,則吾等深信當可以使其感化也。」這封建議書是明治 二十九年(1896)10 月 14 日由在台布教佛教各宗領袖如真言宗小山祐全、淨土宗武田興 仁、真宗本派紫雲玄範等人所共同簽署,上呈總督桂太郎請求將官有寺廟下賜,以供布 教使用。此書對於日本佛教至台布教的動機,以及布教上的國家政治概念均有清楚地說 明。該文件收於溫國良編譯,《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宗教史料彙編》,台灣省文獻會,
1999.6,頁 108-110。
21 在李添春編的《台灣省通志稿》,〈人民志宗教篇〉,省文獻會,1956,頁 102。或其後王 世慶所編的《台灣省通誌》,均認為日本佛教從軍佈教使的任務很簡單。此論已為胎中千 鶴所反駁。見氏著,〈日本統治期佛教勢力-1921 年南瀛佛教會成立〉,《史苑》第 58 卷第 2 號,1998,頁 28。
22 同註 19。
23 各地方知事的報告中均認為語言上的不通,是日本佛教佈教的阻力。而認為在改正後當能 進一步布教。參溫國良編譯,《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宗教史料彙編》,頁 476。
24 松金公正,〈關於日據初期日本佛教從軍佈教使的活動—以淨土宗佈教使橋本定幢《再渡 日誌》為例〉,收於《圓光佛學學報》第三期,384-422。本文將淨土宗佈教使橋本定幢,
於擔任從軍佈教使任內(189510.24-1896.7.10)的日記《再渡日誌》部份內容,予以節譯,
有極高的參考價值。
的 佐 佐 木 珍 龍 在 渡 台 之 初,即 和 本 島 七 十 多 所 寺 院 簽 訂 歸 屬 日 本 曹 洞 宗 的 契 約 。 在 殖 民 力 量 的 拓 展 下 , 大 正 四 年 (1915)發 生 「 西 來 庵 事 件 」, 台 灣 的 齋 教 為 了 維 持 自 身 的 發 展 , 加 入 真 宗 本 願 寺 派 與 淨 土 宗 。
若 是 由 總 督 府 文 教 局 社 會 課 調 查 信 仰 佛 教 各 宗 人 數 的 統 計 來 看 , 在 台 日 人 信 奉 的 人 數 明 顯 較 多,如 據 此 調 查 結 果 會 認 為 日 本 佛 教 對 於 台 灣 社 會 或 佛 教 的 影 響 較 少 (參 表 一 ),這 樣 的 看 法 近 來 受 到 江 燦 騰、松 金 公 正 等 人 的 質 疑 25。 以 下 是 信 徒 數 量 說 , 最 常 引 用 的 資 料 :
表一
日 本 佛 教 宗 派 在 台 教 務 所、說 教 所、佈 教 師 及 信 徒 表 (1941 年 統 計 ) 信 徒 數
宗 派 別 教 務 所 說 教 所 佈 教 師 日 本 人 本 島 人 外 國 人 合 計
天 台 宗 4 4 1431 45 15 1476
真 言 宗 13 18 4324 2093 35 6432
淨 土 宗 22 20 6802 4768 11605
淨 土 宗 西 山 派
1 1 15 79 14 94
臨 濟 宗 11 15 757 9585 56 10356
曹 洞 宗 32 32 6363 9476 52 15895
真 宗 本 願 寺 派
30 32 11370 5330 12 16752 真 宗 大
谷 派
12 12 8664 3174 11850
真 宗 本 邊 派
1 3 261 261
日 蓮 宗 8 8 1680 139 1819
法 華 宗 8 8 1087 47 2 1136
華 嚴 宗 1 1 100 380 0482
25 江燦騰,〈關於台灣近現代佛教的研究經驗與批判意識答客問〉,《思與言》第三十七卷第 二期,1999.6,頁 245-259。松金公正,〈日據時代日本佛教在台灣的社會事業〉,「宗教傳 統與社會實踐研討會」論文,中央研究院民族所,88 年 3.5 至 3.6 日。此外日本佛教在台 發展,使台灣佛教與中國佛教的關係變的更為複雜。請參王見川、李世偉〈日據時期台 灣佛教的認同與選擇—以中台佛教的交流為視角〉,《台灣宗教的宗教與文化》,博揚文 化,1999,頁 29-67。
合 計 143 154 42854 35116 186 78158
資 料 來 源 : 台 灣 總 督 府 編 《 台 灣 神 社 及 宗 教 》 1943, 頁 68-69。
《 台 灣 省 通 誌 》 卷 二 〈 人 民 宗 教 志 〉, 頁 56。
從 目 前 對 於 日 本 佛 教 在 台 佈 教 的 研 究 來 看,日 本 佛 教 的 影 響 主 要 是 促 使 台 灣 佛 教 走 向「 現 代 化 」的 這 個 層 面。日 本 佛 教 在 明 治 維 新「 廢 佛 毀 釋 」 之 後 , 各 宗 派 紛 紛 進 行 自 我 改 造 運 動 , 提 高 僧 侶 知 識 水 平 , 建 立 起「 現 代 化 」佛 學 的 學 術 思 維 以 及 佛 教 社 會 化 的 發 展 方 向 26。 此 外 , 曹 洞 宗 在 大 正 元 年 (1912) 與 本 島 齋 教 組 織 「 愛 國 佛 教 會 」, 及 其 後 齋 教 與 東 西 本 願 寺 派 所 組 織「 台 灣 佛 教 青 年 會 」、「 南 瀛 佛 教 會 」等 佛 教 團 體 , 而 在 佛 教 的 學 術 教 育 上 如 創 辦 佛 教 中 學 林 (現 泰 北 中 學 ), 以 及 在 免 囚 保 護 、 社 會 救 濟 醫 療 等,仍 可 見 戰 後 台 灣 佛 教 發 展 的 歷 史 軌 跡。更 何 況,台 灣 佛 教 的 四 大 法 脈,在 日 治 時 期 和 日 本 佛 教 曹 洞 宗、臨 濟 宗 等 宗 派 有 著 深 厚 的 關 係。無 論 從 佛 教 組 織 的 整 合、佛 教 講 演 會 的 推 動,乃 至 佛 教 社 會 事 業 的 擴 張 來 看,這 段 期 間 佛 教 所 進 行 的 改 革,使 台 灣 佛 教 進 入「 改 造 運 動 」 的 時 期 27。 從 信 徒 人 數 的 多 寡 來 評 量 影 響 的 層 面 , 是 有 問 題 的 。
源 自 於 日 本 佛 教 的 佛 教 改 革 運 動 , 同 樣 體 現 在 日 治 初 期 日 本 佛 教 的 蕃 界 佈 教 上。領 台 初 期,各 宗 的 隨 軍 佈 教 使 隨 著 軍 隊 流 轉,和 蕃 人 多 少 有 所 接 觸。蕃 人 抗 日 使 日 軍 將 士 傷 亡 不 少,一 些 較 具 使 命 感 的「 現 代 」日 本 佛 教 佈 教 使,見 及 蕃 人「 愚 昧 」的 宗 教 信 仰,遂 認 為 蕃 界 的 佈 教 是 刻 不 容 緩 的。淨 土 宗 佈 教 史 橋 本 定 幢 在 1896 年 2 月 9 日 的 《 再 渡 日 誌 》 寫 著 :
上午七點,我與大阪每日新聞記者離開旅團,前往文山堡新 店街。我為了試探蕃人的宗教信仰如何,便在路旁拿出唸珠,
示範拜佛禮節。大家都得知其意,嗚呼!教化蕃人成為開化之 民,為其後代謀福利的人,除了我們之外,有誰能勝任呢?我
迫切希望本宗儘速謀求以其促進台灣開教的方策。
2826 民初中國大陸,和現今台灣仍在倡導太虛大師的「人間佛教」的理念,即曾受日本佛教的 影響。
27 江燦騰,《台灣佛教百年史》,台北:南天 1996。該書的「導論」部份,對於日治時期台 灣佛教史的各個層面有綜論介紹。頁 67-97。
28 橋本定幢《再渡日誌》,1895.2.9。收於《圓光佛學學報》,1999,第三期,頁 397。
他 在 台 北 新 店 一 帶 佈 教 時 還 提 到 了 在 蕃 界 佈 教 的 感 想 :
(馬來社)宗教:本來無宗教信仰,基督教士早年試著在蕃地 佈施教義,然而卻無法達到目的。我到了那裏,就會送黑本 尊的護身符給當地的人們,並且告訴他們只要膜拜這個,就 能帶來福氣,頗能得到人們的認同。嗚呼!阿彌陀佛如來對苦
難者心懷慈悲,開導蕃民的任務除我們之外又有誰呢?
29從 橋 本 定 幢 的 描 述 中 , 可 知 當 時 佈 教 使 勸 誘 原 住 民 信 仰 佛 教 的 一 些 方 式;而 橋 本 認 為 教 化 蕃 人 是 非 常 急 迫 的,他 還 希 望 所 屬 淨 土 宗 能 夠 儘 速 將 在 蕃 界 佈 教 納 為 該 宗 台 灣 開 教 的 計 劃 之 中。這 樣 的 構 想 並 沒 有 在 他 手 中 實 現;淨 土 宗 不 是 後 來 蕃 界 佈 教 的 主 力;頗 具 力 量 的 日 本 曹 洞 宗 則 以 發 展 島 內 原 台 灣 佛 教 寺 院 的 歸 併 為 主 , 不 曾 傾 全 力 投 入 蕃 界 佈 教 事 業
30。 各 宗 派 在 佈 教 政 策 歸 劃 上 的 不 同 , 最 後 , 蕃 地 佈 教 的 開 展 是 在 真 宗 本 願 寺 派 在 台 佈 教 的 領 袖 人 物 --紫 雲 玄 範 的 倡 導 下,成 為 該 派 日 治 初 期 在 台 佈 教 事 業 的 重 點 31。
三 、 真 宗 本 願 寺 派 在 台 灣 「 蕃 界 」 的 佈 教 事 業
真 宗 在 1886 年 的《 宗 制 寺 法 》提 出 俗 諦 為 王 道 說,以 護 法 為 名 和 天 皇 中 心 相 結 合。1915 年 袁 世 凱 受 爭 議 的 二 十 一 條 款,其 中 第 五 條 傳 教 權 問 題 , 即 和 真 宗 的 運 作 有 很 大 的 關 係。其 後,日 本 在 中 國 東 北、華 北 及 上 海 等 地 均
29 同上註,頁 398。
30 松金公正,〈日本殖民地統治初期佈教使眼中之台灣佛教—以佐佐木珍龍《從軍實歷夢遊 談》為中心〉,第二屆全國大專青年台灣史論文研討會會議論文,1999.6.25。佐佐木珍龍 是曹洞宗在台佈教初期非常重要的人物,而其《從軍實歷夢遊談》充份反映日治初期日 本佈教使來台觀察的感想。
31 有些宗派內個別的佈教使也具有向原住民傳教的志向,如真宗大谷派布教師村井義明,他 於「埔里社布教,意志監定,得內地人及本島人信賴。該布教師專欲感化生番人,不斷 學習番語,以謀取感化之道。」可見其志如此,參溫國良編譯,《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宗 教史料彙編》,1999.6,頁 58。
有 真 宗 開 教,建 設 別 院 及 佈 教 所 32。其 以 類 同 於 基 督 教 的 佈 教 方 式 進 行,1895 至 1929 年 海 外 開 教 達 於 鼎 峰 。 而 海 外 開 教 事 業 並 和 日 本 國 家 興 亡 的 觀 念 結 合 在 一 起 , 使 得 真 宗 有 著 國 家 化 與 政 治 化 的 發 展 傾 向 33。
真 宗 與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關 係 良 好 , 使 其 在 眾 多 至 台 佈 教 的 各 宗 中 , 被 選 為 理 蕃 規 劃「 宗 教 教 化 」的 合 作 對 象。事 實 上,在 日 治 初 期 來 台 佈 教 的 佈 教 使 素 質 不 一,真 宗 本 願 寺 派 的 紫 雲 玄 範 是 當 時 日 本 政 府 眼 中 在 台 日 本 佛 教 界 中,少 數 較 具 聲 望 者 34。明 治 四 十 二 年 十 月 蕃 務 署 長 大 津 麟 平 要 求 台 北 等 各 廳,在 以 三 年 做 為 一 個 試 驗 期,進 行 宗 教 教 化 事 務 委 託,即 選 派 選 真 宗 本 派 的 佈 教 師 十 名 (臨 濟 宗 數 名 )前 至 蕃 地 佈 教 。 據 明 治 四 十 三 年 九 月 二 十 三 日
《 台 灣 日 日 新 報 》 報 載 :
蕃地佈教出業,係由本願寺本派派佈教十名,由各宗宗派佈 教師數名... ...各廳之佈教師皆留意蕃語,傍及俗習。
35可 知 蕃 地 佈 教 是 以 真 宗 本 願 寺 派 為 主,所 派 出 的 佈 教 使 人 數 是 最 多 的 。 真 宗 在 台 佈 教 的 負 責 人 即 是 紫 雲 玄 範 (時 任 「 輪 番 」 一 職 ), 由 他 與 大 津 麟 平 共 同 推 動 這 次 的 蕃 地 佈 教 。
在 佈 教 師 於 蕃 地 佈 教 計 劃 實 施 前 , 由 日 本 政 府 提 供 行 政 支 援 實 施 前 置 的 訓 練,自 明 治 四 十 三 年 四 月 時 開 始,真 宗 及 禪 宗 的 佈 教 師 共 十 四 名,分 於 南 北 各 分 駐 所 學 習 蕃 語。同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八 日 召 開 佈 教 師 會 議,商 議 蕃 人 教 育 用 的 讀 本 編 纂 事 誼,並 提 出 希 望 開 辦 教 授 法 的 講 習 會。至 十 二 月 時 由 視 學 官 渡 邊 春 藏 對 這 些 佈 教 師 們 進 行 教 育 學 大 意、國 語 教 授 法 等 課 程 的 講 習。蕃 務 本 署 的 方 針 是 希 望 未 來 佈 教 師 與 蕃 童 教 育 的 學 校 教 育 能 相 配 合 36。
紫 雲 玄 範 在 與 蕃 務 本 署 商 議 後 , 即 前 往 新 竹 、 苗 栗 兩 廳 蕃 地 視 察 , 初
32 忻 平,〈近代日本佛教淨土真宗西本願寺派在華傳教述論〉,《近代史研究》1999 年第 2 期。頁 265。
33 小島勝、木場明志,《開教教育》法藏館,1992,頁 39。或同上註,頁 275。
34 明治三十三年(1900)11 月〈台北縣知事宗教相關事項報告〉:「以上列舉之各派佈教師,… … 惟若大致加以觀察,則仍可知除石井大亮(淨土宗)、紫雲玄範等少數兩、三人外,其餘任 何人平素之行為無不十分惹人嫌惡。」見溫國良譯《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宗教史料彙編》, 台灣省文獻會,1999.6,頁 52-54。
35 《台灣日日新報》,明治四十三年(1910)9 月 23 日。
36 台灣教育會編,《台灣教育沿革誌》上冊,1938,頁 498-499。
步 議 定 蕃 界 佈 教 使 人 選 條 件 範 圍 應 該 是 :
一、受蕃務課委託駐紮當地。
二、透過宗教力量使原住民(化外之民)歸順。
三、對蕃語非常熟練,年齡二十二、二十三歲以上至四十歲,
希望能帶妻子一同前往,懷有遠大抱負願獻身此一工作 者。
四、信仰優於學藝、忍耐優於才智之著實溫厚者。
37依 據 這 樣 的 原 則 遴 選 出 以 蕃 界 佈 教 使。在 蕃 界 佈 教 的 推 動 中,紫 雲 玄 範 應 是 關 鍵 性 的 人 物 。
紫 雲 來 台 即 和 前 述 的 橋 本 定 幢 訂 定 了「 台 灣 開 教 同 盟 」,充 份 意 識 到 蕃 界 佈 教 的 重 要 性 。 明 治 四 十 二 年 (1909)《 台 灣 日 日 新 報 》 十 月 七 日 的 記 載 , 表 明 了 在 蕃 界 推 展 佈 教 事 業 早 已 成 為 紫 雲 玄 範 的 「 宿 志 」:
本派本願寺輪番紫雲玄範師,若番巡錫新竹、苗栗兩廳順蕃 二十餘社,據其所語,佈教于蕃人係渠之宿志,蓋既往三十 二年頃,切窺機宜,時適苗栗、新竹兩廳轄推廣隘線,有多 數負傷者,早送台北醫院治療,則躬往慰問,益覺佈教於蕃 人,為當務之急,厥後得當局俯允,復與兩廳交涉,故按近 日內,卓錫該地云。
38紫 雲 的 佈 教 動 機 是 在 慰 問 隘 勇 線 作 戰 軍 人 時 促 發 的,對 於 理 蕃 與 宗 教 教 化 的 結 合 , 紫 雲 玄 範 他 有 自 己 一 套 想 法 。 他 認 為 :
駐在各地佈教使的任務,雖然是從事教育指導,但若僅只是 口耳間的教化,即使是開明人也易心生倦怠,讓教化無法開 花結果,更何況是思想、感情都十分粗野的番人。因此口業
37 《真宗本派本願寺台灣開教史》上冊,1935,頁 102
38 《台灣日日新報》,明治四十二年(1909)10 月 7 日。
說法及文學教育等加深其學識的做法是必要的。
39在 此 我 們 可 見 紫 雲 有 著 文 化 上 的 優 位 意 識,在 教 化 上 主 張 先 普 及 並 提 昇 蕃 人 的 知 識 水 準 後 , 再 做 進 一 步 的 引 導 。 而 他 所 採 取 的 方 式 是 :
必須應用蕃人原有的宗教心,採取喚起蕃人宗教心的方法。
但並不是說採用哪一派,而是適合指導蕃人,又不違背佛教
真理,即適合對他們施行且不違背的蕃人宗教進行教化。
40也 就 是 尊 重 並 思 考 原 住 民 宗 教 間 原 來 具 有 的 宗 教 特 質,在 不 違 被 佛 教 理 念 的 原 則 下 , 實 施 宗 教 上 的 教 化 。 這 樣 的 想 法 , 具 有 相 當 大 的 彈 性 。
在 紫 雲 玄 範 的 指 導 下 , 真 宗 本 願 寺 派 的 十 名 佈 教 師 分 駐 的 地 點 分 別 如 下 :
廳 名 蕃 社 名 佈 教 使 新 店 屈 尺 加 藤 清 徹 宜 蘭 井 上 僧 了 叭 哩 沙 圓 山 (後 濁 水 ) 小 岱 默 夫 樹 杞 林 上 坪 中 村 真 覺 南 庄 大 東 河 宗 遂 淨 太 湖 高 熊 佧 久 保 義 宣 東 勢 白 毛 藤 井 廓 幢 埔 里 霧 社 安 倍 道 溟 林 杞 埔 九 條 馨 香 阿 猴 山 猪 門 每 熊 薩 雲
資料來源:《真宗本派本願寺台灣開教史》上冊,1935,頁 103。
此 事 在 明 治 四 十 三 年 (1910)四 月 十 五 日 的 《 台 灣 日 日 新 報 》 中 有 報 導 :
僑寓台北本願寺別院之蕃界佈教師,三十日經由蕃務本署交 憑,昨各赴任,即台北應屈尺,為加藤清徹。宜蘭廳圓山,
小倍默夫,... ...台中廳白毛社,藤井廓幢,南投廳霧社安
39 大橋捨三郎編,《真宗本派本願寺台灣開教史》,台北別院,1935,頁 104。本書為真宗本 願寺派在台佈教的重要資料集。
40《真宗本派本願寺台灣開教史》,1935,頁 106。
倍道溟,同廳那馬加閩,九條馨香,阿猴廳沙絲梯伊蒙,每 熊薩雲。
41其 中 中 村 真 覺 及 安 倍 道 溟 的 妻 子 還 一 同 前 往 蕃 界 佈 教。就 各 佈 教 使 分 佈 的 空 間 而 言,是 遍 佈 於 台 灣 各 地 重 要 的 蕃 界。而 教 化 的 對 象 是 不 分 平 埔 或 高 山 族,這 和 清 末 長 老 教 會 的 對 象 是 平 埔 族 有 很 大 的 不 同 42,應 是 沿 著 隘 線 的 重 要 據 點 而 分 派 的。在 各 佈 教 師 赴 任 後,紫 雲 馬 上 又 展 開 各 蕃 界 的 巡 視。同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六 日 隨 即 召 開 第 一 次 的 佈 教 使 會 議,各 地 佈 教 使 分 別 反 映 靈 魂 觀 或 是 對 祖 先 崇 拜,可 以 做 為 宗 教 教 化 的 基 礎。而 大 津 麟 平 的 發 言 , 多 少 顯 示 出 殖 民 政 府 對 宗 教 教 化 的 態 度 。 他 說 :
關於宗派是否一致問題,先委託兩個適合的宗派。但並無必 要選定哪一宗派,只要達到化育蕃人的目地即可。並不一定 非要蕃人歸順於某一宗派,因為無論是哪一派的宗教觀念皆 無法涵養理蕃方針。
43這 樣 的 講 法 是 以 政 府 本 位 來 說,並 不 會 明 確 要 求 各 地 蕃 人 要 信 奉 那 個 宗 派,不 過 他 認 為 像 是 基 督 教 等 外 國 宗 教,並 不 合 於 日 本 的 國 情。理 蕃 政 策 在 依 賴「 教 育 」的 行 為 , 同 時 , 也 須 要 佛 教 家 堅 強 的 佈 教 意 志 來 從 事 貢 獻 。 在 明 治 四 十 四 年 (1911)總 督 府 主 辦 的 佈 教 講 習 後 , 更 把 蕃 人 的 教 化 事 業 與 蕃 童 的 教 育 事 務 任 務 合 併 。 四 十 三 年 (1910)南 投 蕃 65 名 至 台 北 別 院 參 拜 後,屏 東、新 店 烏 來 社 的 蕃 童,分 別 由 該 地 駐 在 佈 教 使 引 導 至 台 北 別 院 參 觀,和 蕃 人 觀 光 的 意 義 類 同 有 文 化 展 示 的 意 義。而 蘭 陽 溪 頭 番 皮 亞 南 (piyanan)社 44, 在 佈 教 使 佐 藤 顯 孝 氏 的 努 力 下 , 該 地 蕃 童 學 習 國 語,又 把 養 殖 產 業 的 觀 念 帶 入,均 在 當 地 發 揮 相 當 大 的 影 響。各 佈
41 《台灣日日新報》,明治四十三年(1910)4 月 15 日。
42 陳梅卿認為自 1680 年以來,西方傳教士對台灣的傳教活動,主要對象為平埔、客家與福 佬人。日人據台後,台灣幾個教會也曾對高山族傳教,但成果有限,自皇民化運動後,
教會活動已無法開展。見氏著,〈清末英國長老教會在台之教區〉,《台灣史研究通訊》第 22 期,1992.3,頁 51-55。教會的佈教至戰後又有所改變。
43 《真宗本派本願寺台灣開教史》,1935,頁 106。
44 皮亞南(piyanan)社屬泰雅族,地理位置已在該溪上游。參〈北番部族分布圖〉收入於台 灣總督府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編,《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一卷,中央研究院民族所譯,
1996。
教 使 除 了 宗 教 任 務 外 , 也 全 面 擔 負 起 該 地 的 各 項 教 化 事 務 。45
政 府 的 立 場 只 是 希 望 佛 教 的 佈 教 有 其 教 化 功 能 , 使 管 理 不 至 如 此 困 難。但 對 各 宗 派 而 言,卻 是 非 常 重 要 的。尤 其 真 宗 本 派 做 為 佈 教 的 主 體,紫 雲 玄 範 更 是 積 極 要 求 所 屬 努 力 以 赴 , 以 維 持 該 派 的 榮 譽 。 他 說 :
關於蕃地佈教問題,不僅是總督府負有重責大任,且是世界 性問題,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特別是為與任用自臨濟宗六 名,真言宗一名的佈教使相匹敵,我宗派現職者必須維持威
信,對於逞一己之私者,應執行自清行動而非默而不語。
46對 於 這 項 佈 教 事 務 的 重 視,從 本 山 的 態 度 可 以 明 顯 的 看 的 出 來。自 大 正 元 年 (1912)十 一 月 起 , 本 山 直 接 任 命 準 連 枝 、 本 園 俊 以 慰 問 使 身 份 , 針 對 生 蕃 討 伐,到 各 蕃 地 慰 勞 各 佈 教 使。其 二 人 自 十 九 日 到 二 十 九 日 分 別 在 各 地 進 行 巡 迴 慰 問,大 部 份 是 在 阿 喉 廳 及 台 北 廳 視 察 蕃 情。十 二 月 抵 宇 萊 蕃 界 巡 視 47。 就 宗 派 的 立 場 來 說 , 此 次 佈 教 活 動 是 不 容 許 失 敗 的 。
據《 台 灣 教 育 沿 革 誌 》的 記 載,大 正 元 年 (1912)十 二 月 末,在 蕃 界 佈 教 的 佈 教 師 人 數 已 達 二 十 二 名,各 教 育 所 的 生 徒 數 從 二 十 至 五 十 三 名 不 等 48。 正 當 以 宗 教 教 化 蕃 人 逐 漸 邁 入 規 模 後,理 蕃 政 策 又 有 著 很 大 轉 變。大 正 二 年 (1913),總 督 府 對 於 所 委 託 宗 教 教 化 事 務 及 佈 教 使 之 理 蕃 成 果 尚 不 明 朗,同 年,主 導 宗 教 教 化 的 大 津 麟 平 在 政 治 上 失 勢 而 辭 職,在 總 督 府 發 表 行 政 制 度 改 革 後,日 本 政 府 對 於 理 蕃 至 此 又 進 入 以 征 伐 為 主 的 階 段,撫 育 事 業 隨 之 中 止 49。佈 教 使 所 之 蕃 地 教 化 任 務 遭 到 解 職,這 個 突 如 其 來 地 局 面,使 真 宗 在 蕃 界 佈 教 事 業 隨 之 告 措 。 紫 雲 玄 範 也 不 得 不 發 表 沉 痛 聲 明 :
隨著官制的改革,理蕃方針也就有所改變。往後將專事討伐,
而停止撫育事業,因此不得以解除蕃人教化之囑託。從即日 起,紫雲將向各佈教使發出下列通知。...
45 《真宗本派本願寺台灣開教史》,1935,下冊,頁 216。
46 《真宗本派本願寺台灣開教史》,1935,上冊,頁 110。
47 《台灣日日新報》,大正元年(1912)2 月 1 日。
48 如白毛社的藤井廓僮五十三名,大東河的宗道淨二十名等,參《台灣教育沿革誌》,1938,
頁 500。
49 藤井志津枝,《理蕃--日本治理台灣的計策》,文英堂,1998,頁 258。
行政大改革的結果,對理蕃政策將有大幅度轉變。以討伐為 本位而中止一切撫育事業。蕃務總長不得不決定解除佈教使 職務,為不讓苦心經營的撫育成效留下污點,應與妥善處置,
有個好的結束。
50紫 雲 玄 範 要 求 各 佈 教 使 對 於 有 一 點 成 績 的 理 蕃 事 務,要 能「 妥 善 處 置 」。
但 在 各 地 佈 教 事 業 並 沒 有 隨 著 行 政 上 的 政 策 轉 向 , 就 此 中 止 ; 一 些 佈 教 使 仍 繼 續 在 蕃 界 傳 教。東 勢 白 毛 社 藤 井 廓 幢、屏 東 雲 山 善 巧 51、埔 里 佐 藤 顯 孝、花 蓮 港 武 田 善 俊、玉 里 岩 崎 聞 號、新 竹 大 溪 郡 真 淵 嚴 昭 等 佈 教 使 均 繼 續 於 蕃 地 佈 教 52。武 田 還 因 通 譯 佈 教 方 式 成 果 不 好,而 積 極 培 育 蕃 人 子 弟 為 宗 教 家 , 並 接 受 較 好 之 教 育 53。
就 真 宗 本 願 寺 派 而 言 , 各 地 佈 教 的 情 形 不 一 , 玉 里 佈 教 所 因 該 地 日 本 人 較 少 , 是 以 蕃 人 教 化 為 主 。 昭 和 三 年 (1928) 岩 崎 聞 號 同 樣 以 通 譯 方 式 在 安 通 、 頭 人 埔 、 萬 人 埔 等 各 社 宣 教 , 成 效 良 好 。 此 外 , 日 治 中 期 以 後 ,「 內 地 風 」葬 儀 的 逐 漸 流 行,對 於 佈 教 使 的 依 賴 也 相 對 增 加。昭 和 八 年 (1933)在 玉 里 一 地 並 設 立 了 玉 里 清 光 會 54。由 這 些 例 子 可 知,真 宗 本 願 寺 派 在 蕃 界 佈 教 事 業 並 沒 有 因 政 府 政 策 改 變 就 完 全 中 斷 , 在 各 地 的 佈 教 仍 持 續 進 行 。
四 、 日 本 佛 教 在 台 灣 蕃 界 佈 教 的 影 響
日 本 政 府 的 殖 民,自 中 期 以 後 逐 漸 在 台 推 動「 文 明 開 化 」,「 放 足 斷 髮 」 運 動 在 1910 年 代 可 說 是 達 成 初 步 的 目 標 55。 在 日 本 政 府 的 推 動 以 及 日 本 佛
50 《真宗本派本願寺台灣開教史》,1935,上冊,頁 110。
51 《真宗本派本願寺台灣開教史》,1935,上冊,頁 111。
52 《真宗本派本願寺台灣開教史》,1935,下冊,頁 393。
53 《真宗本派本願寺台灣開教史》,1935,下冊,頁 585。
54 《真宗本派本願寺台灣開教史》,1935,下冊,頁 591。
55 放足是指解纏足,斷髮則是剪掉辮子,這是近代台灣社會風俗習慣的重大轉變。參吳文星,
《日據時期台灣社會領導階層之研究》,正中書局,1992,頁 247-293。周婉窈認為這是 帶有轉手的西化運動,日本化或皇民化是統治末期的事了。見氏著,《台灣歷史圖說》聯 經,1999,3 月 2 版,頁 144-146。
教 所 具 有 的 現 代 化 特 性。以 真 宗 本 派 為 主 體 的 蕃 界 宗 教 佈 教 事 業,也 帶 來 一 些 外 在 的 文 化 影 響,逐 漸 改 變 人 原 住 民 的 社 會 與 宗 教 生 活。具 有 佛 教 意 涵 宗 教 文 化 行 為 的 改 變,是 原 住 民 的 喪 葬 儀 式 在 佛 教 傳 入 後 有 些 變 化;喪 儀 向 為 宗 教 活 動 的 展 現 56,這 些 改 變 是 從 共 同 墓 地 的 設 置、墓 標 的 維 護 以 及 舉 辦 佛 教 的 盂 蘭 盆 節 三 件 事 情 中 最 為 顯 著 。
前 面 提 到 玉 里 佈 教 所 在 昭 和 三 年 (1928) 岩 崎 聞 號 以 通 譯 方 式 在 安 通 、 頭 人 埔、萬 人 埔 等 各 社 宣 教「 內 地 風 」葬 儀 後,原 住 民 喪 葬 儀 式 受 到 佛 教 的 影 響 而 改 變 的 例 子 也 愈 來 愈 多;昭 和 二 年 (1927)六 月,花 蓮 港 廳 研 海 支 廳 西 帕 屋 社 (shipau)有 人 死 亡 , 駐 在 所 勤 務 東 堂 速 滿 等 人 決 定 舉 行 佛 教 送 葬 「 野 邊 」之 儀 式,共 一 百 二 十 人 盛 大 參 與。原 本 屬 於 私 人 家 庭 的 喪 儀,被 當 做 是 宗 教 教 化 的 宣 導 有 效 的 個 案 。《 理 蕃 之 友 》 中 報 導 了 此 事 , 還 說 當 時 大 多 數 蕃 人 對 這 件 事 的 感 想 是「 死 者 受 到 這 麼 盛 大 的 儀 式,一 定 十 分 高 興 」57。因 此,這 位 主 張 宗 教 教 化,的 駐 在 所 勤 務 東 堂 速 滿,提 到 了 宗 教 感 化 的 方 式 應 該 是 一 種 誘 導 式 的 , 他 說 :
一 如 心 境 的 開 展 , 蕃 人 在 宗 教 經 驗 中 逐 漸 感 受 到 虔 敬 的 感 情,……在對祖先崇拜觀念的誘導下,對靈的迷信行為和思 想自然而然將逐漸消散。
在 日 常 生 活 中,東 堂 還 讓 蕃 童 每 週 安 排 一 天,對 蕃 社 的 共 同 墓 地 舉 行 除 草 供 養,並 合 掌 默 拜,使 蕃 童 的 印 象 因 這 些 宗 教 活 動 而 能 夠 加 深 印 象 。 此 外,在 國 語 讀 本 的 教 材 中 加 入 了「 因 果 報 應 」等 宗 教 教 育 的 討 論 內 容。
58宗 教 教 化 在 東 堂 的 規 劃 下 , 不 只 在 生 活 中 明 確 的 實 踐 , 也 確 實 和 教 育 體 制 結 合 , 進 一 步 深 化 。
共 同 墓 地 觀 念 的 推 動 , 除 了 宗 教 教 化 的 動 機 外 , 還 有 環 境 衛 生 的 「 現 代 」 生 活 觀 的 涉 入 。 有 些 部 落 人 們 將 死 去 的 親 人 葬 於 自 己 家 內 , 以 「 現 在 」
56 據清水純、陳志榮研究蘭陽平原葛瑪蘭人的宗教變遷時,發現葛瑪蘭後裔的基督徒或天主 教徒可能放棄傳統的治病或喪葬儀式,但在祭祖的儀式仍被相當的堅持,這牽涉到宇宙 觀的問題。參陳志榮,〈葛瑪蘭人的宗教變遷〉,潘英海、詹素娟編《平埔論文集》,中央 研究院台灣史籌備處,1995,頁 78-95。然而佛教對於原住民其他文化上的影響,尤其是 宗教信仰的核心部份,其影響程度多少?還待深入的研究。
57 台灣總督府警務局理蕃課編,《理蕃之友》昭和七年(1932)九月號,頁 9。
58《理蕃之友》昭和八年(1933)二月號,頁 3。
的 觀 念 來 說 是 非 常 不 衛 生 的。在 各 蕃 界 大 致 平 定 後,將 原 住 民 跳 離 學 習 漢 人 的 階 段,直 接 成 為 日 本 的「 國 民 」觀 念,逐 漸 在 理 蕃 事 務 中 顯 現 59。昭 和 六 年 十 二 月 頒 佈 的 〈 理 蕃 綱 要 〉, 制 定 蕃 人 的 教 化 應 在 矯 正 弊 習 , 並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致 力 於 國 民 思 想 的 涵 養 與 生 活 知 識 60。 到 了 昭 和 九 年 三 月 總 督 府 頒 的
〈 台 灣 社 會 教 化 要 綱 〉將 宗 教 教 養 與 公 民 精 神 的 培 訓 列 為 重 點 61,於 是 共 同 墓 地 的 推 行 一 時 也 在 許 多 地 方 實 施。除 上 述 花 蓮 研 海 支 廳 外,旗 山 的 塔 卡 奴 哇 (takanuwa)社、竹 南 阿 密 斯 (amishi)社 和 新 竹 州 下 的 許 多 社,均 實 施 共 同 墓 地 的 制 度 62。
共 同 墓 地 的 實 施 後 蕃 人 的 墓 標 改 造 即 為 重 要 的 工 作 。 臺 東 廳 大 武 之 支 廳 大 竹 高 社 自 昭 和 五 年 設 置 共 同 墓 地 以 來,除 了 頭 目 外,還 有 十 名 蕃 人 亦 在 此 埋 葬,由 於 缺 乏 對 墓 的 崇 敬 觀 念,對 墓 標 的 腐 壞 採 放 任 態 度。但 在 受 持 職 員 敦 促 後,各 遺 族 在 佛 教 歸 依 機 運 助 成 下,自 費 購 建 墓 標,台 北 州 文 山、蘇 澳 等 各 地 共 立 七 四 七 個 新 墓 標 63。而 在 喪 葬 儀 式 的 變 化 後,盂 蘭 節 也 逐 漸 盛 行 , 新 竹 州 竹 東 郡 下 馬 伊 帕 拉 伊 (maiparai)等 六 社 即 聯 合 舉 辦 。 而 新 高 郡 下 各 社 也 同 樣 舉 行 64其 中 新 高 郡 正 有 本 願 寺 的 佈 教 所 設 立 。
佛 教 教 化 的 影 響 也 不 僅 在 喪 儀 上 , 信 仰 佛 教 的 原 住 民 , 在 日 治 時 期 稍 有 增 加。以 阮 昌 銳 在 台 東 麻 尼 漏 阿 美 族 的 社 會 的 調 查 為 例,成 功 鎮 的 新 靈 寺 即 是 日 治 時 期 所 建,當 時 原 住 民 朝 拜 的 人 很 多,現 因 基 督 教 在 該 地 的 發 展 , 教 徒 被 拉 走 許 多,佛 教 信 奉 者 已 經 不 多 了 65。不 過 在 文 化 的 接 觸 過 程 有 通 常 會 出 現 彼 此 的 吸 收 或 轉 化,而 佛 教 的 信 仰,譬 如 前 述 橋 本 定 幢 的 該 宗 的「 御 本 尊 」會 帶 來 福 氣 的 說 法,是 否 為 原 住 民 所 接 受,而 曾 整 合 在 原 住 民 的 宗 教 思 想 體 系 之 中 , 尚 待 進 一 步 的 深 入 研 究 66。
59 「蕃人的教化裡,最要緊的是「國民」道德的基本中敬神觀念的涵養」已把理蕃擺在將原 住民「日本國民」化的脈絡裡。《理蕃之友》昭和八年(1933)十月號,頁 7。
60 台灣教育會編,《台灣教育沿革誌》上冊,古亭書局翻印,1938,頁 496-498。
61 《理蕃之友》昭和九年(1934)四月號,頁 6。
62 《理蕃之友》昭和八年(1933)十一月號,頁 11、九月號,頁 10、昭和九年(1934)四月號,
頁 3 等記載。旗山地區的各社應是屬平埔族的西拉雅(Siraya)社群。
63 《理蕃之友》昭和七年(1932)十月號,頁、昭和八年(1933)十月號,頁 12。
64 《理蕃之友》昭和八年(1933)九月號,頁 10。
65 阮昌銳,《台東麻尼漏阿美族的社會與文化》,省立博物館,1994,頁 405-407。
66 如溫振華教授指出有應公信仰與祀壺信仰的交雜,或是劉還月所研究的太埔太祖廟均是信 仰產生變化的例子。參劉還月,〈流離與移置的平埔文化—以溝坪地區的平埔族為例〉,
從 真 宗 本 願 寺 派 玉 里 佈 教 所 岩 崎 聞 號 在 安 通 、 頭 人 埔 等 各 社 宣 教 , 推 動「 內 地 風 」葬 儀 流 行 的 例 子,可 知 本 願 寺 派 在 蕃 界 的 佈 教 事 業 是 有 很 大 的 進 展。在 蕃 界 的 佈 教,不 光 是 配 合 著 政 治 命 令 而 已,否 則 不 會 在 整 個 撫 育 政 策 轉 向 後,仍 持 續 的 進 行 佈 教。而 各 佈 教 使 所 進 行 的 也 不 純 粹 是 宗 教 義 理 的 宣 達 , 對 經 濟 生 產 、 生 活 教 育 的 教 導 均 對 原 住 民 社 會 產 生 影 響 。
佛 教 對 原 住 民 社 會 的 影 響 為 何 沒 有 在 戰 後 持 續 下 去 , 應 從 下 列 幾 方 面 討 論;第 一、在 30 至 40 年 代 本 願 寺 派 的 經 費 隨 著 世 界 經 濟 恐 慌,大 幅 減 少。
本 山 (日 本 總 院 )對 於 海 外 的 開 教 事 業 已 無 力 支 撐,在 中 國 傳 教 的 本 願 寺 派 規 模 也 大 為 萎 縮 67, 在 台 蕃 界 的 佈 教 事 業 又 在 失 去 政 府 奧 援 的 情 況 下 更 難 維 持 。 第 二 、 1939 年 後 , 日 本 的 佛 教 各 宗 派 隨 著 日 軍 親 華 的 腳 步 而 統 合 , 傳 教 轉 以 日 人 為 主。台 灣 方 面,從 附 表《 台 灣 日 日 新 報 》的 大 事 記 載 可 知,在 30 年 代 前 曾 有 計 畫 的 培 育 本 島 人 子 弟。從 大 正 六 年 (1917)計 劃 培 育 本 島 人 弟 子,至 大 正 十 二 年 (1923)左 右,才 有 計 劃 的 培 育 高 雄 鳳 山 的 王 兆 麟 擔 任 佈 教 使,並 送 其 至 京 都 佛 教 大 學 留 學 一 年 68。王 氏 回 來 後 確 實 也 相 當 活 躍,並 迅 速 昇 任 台 北 大 稻 埕 的 佈 教 主 任 等 要 職,昭 和 元 年 (1926)至 台 南 彌 陀 寺 擔 任 住 持 69。然 而 這 樣 一 位 本 願 寺 本 島 的 代 表 人 物,卻 在 戰 後 消 聲 匿 跡,其 根 本 的 原 因 要 從 台 灣 政 權 的 再 轉 移 來 討 論 。
日 治 時 期 中 、 台 的 佛 教 交 流 並 沒 有 因 政 治 歸 屬 不 同 而 失 去 連 繫 。 1925 年 於 日 本 召 開 「 東 亞 佛 教 大 會 」, 會 後 中 國 佛 教 的 重 量 級 人 物 道 階 法 師 、 張 宗 載 等 人 隨 即 來 台 訪 問 , 受 到 南 瀛 佛 教 會 的 招 待 。
日 治 初 期,台 灣 僧 侶 大 多 至 中 國 受 戒,並 至 大 陸 佛 學 院 留 學。1937 年 後 中 日 戰 爭 開 始 , 本 島 僧 侶 才 由 日 本 佛 教 的 練 成 所 養 成 , 才 有 所 轉 變 。 而 台 灣 佛 教 四 大 法 脈 的 代 表 人 物 , 江 善 慧 、 沈 本 圓 等 人 不 冠 「 釋 」 姓 , 則 是 明 顯 受 到 日 本 佛 教 的 影 響
70。
就 台 灣 佛 教 史 脈 絡 下 的 意 義 來 說 , 日 治 時 期 佛 教 真 宗 本 願 寺 派 佈 教 發
收於《第三屆台灣本土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莊萬壽編,師大人文中心,1998,
頁 63-103。
67 忻 平,〈近代日本佛教淨土真宗西本願寺派在華傳教述論〉,《近代史研究》1999 年第 2 期。頁 277。
68 《台灣日日新報》,大正 11 年(1922)4 月 1 日。
69 《台灣日日新報》,昭和元年(1926)3 月 26 日
70 王見川、李世偉,〈日據時期台灣佛教的認同與選擇—以中台佛教的交流為視角〉,《台灣 宗教的宗教與文化》,博揚文化,1999,頁 29-67。
展,在 戰 後 中 國 大 陸 佛 教 隨 國 民 黨 政 府 來 台,切 斷 了 日 本 佛 教 的 權 力 臍 帶 有 關 , 而 傳 統 中 國 佛 教 的 傳 教 動 機 不 強 , 戰 後 初 期 除 煮 雲 法 師 曾 於 1954 年 左 右 至 南 投 山 地 佈 教 外,其 他 高 僧 向 原 住 民 進 行 傳 教 的 資 料 均 未 見 及 71。而 從 年 表 也 可 得 知,台 灣 真 宗 本 願 寺 派 和 大 陸 佛 教 並 不 常 往 來,所 以 在 蕃 界 的 佈 教 經 驗,也 無 法 在 政 權 轉 移 後 順 利 的 傳 遞 下 去。其 次,昭 和 年 間 日 本 政 府 對 於 蕃 地 的 了 解 加 深,教 化 的 管 道 已 趨 多 元 化,如 青 年 會 等 各 種 教 育 團 體 的 出 現、施 行 參 觀 都 市 及 其 他 社 會 性 的 教 育、設 立 蕃 人 醫 療 機 構,取 代 了 治 台 初 期 佈 教 使 尚 兼 知 識 傳 遞 者 的 功 用 。 此 外 , 宗 教 上 以 神 道 做 為 國 家 宗 教 的 推 行 , 使 日 本 佛 教 的 發 展 進 而 也 受 到 限 制 72。
結 論
本 文 以 本 願 寺 派 在 蕃 界 的 佈 教 為 主 體,對 於 著 重 政 治、社 會 層 面 的「 理 蕃 」 問 題 , 重 新 加 以 探 討 。 理 蕃 制 度 與 佛 教 宗 教 教 化 事 業 的 結 合 從 1909 至 1913 年 是 最 為 明 確 的 階 段 , 真 宗 本 願 寺 派 在 總 督 府 警 政 與 教 育 體 系 的 協 助 下 , 於 蕃 地 佈 教 取 得 了 相 當 的 成 果 。 但 在 大 正 二 年 (1913)年 大 津 麟 平 下 台 後,整 個 政 策 的 轉 向,使 佛 教 教 化 於 蕃 地 佈 教 不 能 成 為 一 種 制 度。而 各 佈 教 使 不 因 政 策 的 轉 向 而 有 所 改 變 佈 教 的 決 心,使 得 這 項 事 業 得 以 繼 續。除 了「 現 代 」佛 教 的 傳 教 使 命,以 及 宗 派 的 意 識 促 使 本 願 寺 派 的 蕃 界 佈 教 得 以 賡 續 發 展 外,外 在 環 境 的 變 化 也 有 助 於 佛 教 影 響 原 住 民 的 生 活。喪 葬 儀 式 的 改 變 , 是 在 殖 民 政 府 替 原 住 民「 國 民 化 」的 動 作 下 進 行 的,使 佛 教 在「 蕃 界 」的 影 響 力 一 時 得 以 擴 張。然 而,昭 和 年 間 宗 教 的 教 化 政 策 卻 有 更 明 顯 的 轉 變,以 神 道 為 主 的 國 家 宗 教 更 有 組 織 系 統 的 滲 入,原 住 民 的 宗 教 信 仰 更 被 強 制 性 的 要 求 改 變 , 進 而 也 抑 制 本 願 寺 派 在 蕃 界 發 展 的 空 間 。73國 民 黨 政 權 來 台 後 , 中 國 佛 教 會 藉 由「 傳 戒 」制 度 的 建 立,有 效 地 控 制 了 台 灣 佛 教 界,而 台 灣 佛 教 原 來 具 有 的 日 本「 現 代 」佛 教 發 展 傾 向,也 出 現 轉 變。佛 教 在 蕃 界 的 佈 教,
更 在 日 人 離 台 後 , 暫 告 中 止 。 基 督 教 遂 在 原 住 民 間 重 佔 信 仰 市 場 。
71 闕正宗,《台灣高僧》,菩提常青,1995,頁 199。
72 阮昌銳的調查發現日治時期神道信仰天照大神和原住民的信仰,也曾混而同時進行,參氏 著《台東麻尼漏阿美族的社會與文化》,台灣省立博物館,1994,頁 412-414。
73 請參陳玲蓉,《日據時期神道統制下的台灣宗教政策》,自立報系,1992。或是《理蕃之友》
昭和八年(1933)四月號,頁 3-4 記載。
對 於 原 住 民 的 宗 教 教 化《 理 蕃 之 友 》在 昭 和 十 四 年 (1939)的 九 月 號 社 論 中 曾 提 到 當 時 宗 教 教 化 曾 一 度 盛 行,但 在 大 正 年 間 佛 教 僧 侶 (應 即 本 願 寺 派 ) 在 北 蕃 的 佈 教 並 沒 有 顯 著 的 成 果 出 現 74。該 文 所 歸 納 的 原 因,部 份 是 因 為 僧 侶 對 於 高 砂 族 的 研 究 不 足 所 致。這 樣 的 論 斷 或 許 有 欠 公 允。但 儘 管 如 此,日 本 佛 教 在 蕃 界 的 佈 教 事 業,若 不 以 殖 民 的 角 度 進 行 觀 察,而 從 宗 派 或 宗 教 為 主 體 視 野 來 探 討,當 可 進 一 步 了 解 日 治 時 期 原 住 民 社 會 受 到 佛 教 佈 教 影 響 , 及 實 際 的 變 化 過 程 。
從 理 蕃 制 度 的 演 變 來 看 , 與 宗 教 佈 教 的 結 合 有 下 列 的 意 義 : 首 先 , 就 統 治 的 立 場 來 說 , 隨 著 殖 民 過 程 所 面 對 的 各 種 抵 抗 問 題 , 以 及 1907 年 隘 勇 線 的 拓 展 , 對 於 理 蕃 問 題 不 能 再 只 以 經 濟 略 奪 與 武 力 鎮 壓 的 方 式 處 理 ; 因 此 , 當 各 級 理 蕃 事 務 的 官 員 , 逐 漸 了 解 原 住 民 社 會 ,「 宗 教 」 是 其 社 會 運 作 的 基 礎 後,於 是 企 盼 宗 教 教 化 能 把「 蕃 害 」問 題 做 根 本 而 全 面 的 解 決。其 次,
宗 教 佈 教 的 介 入 理 蕃 事 務,不 應 單 純 視 為 具 有「 綏 撫 」作 用,明 治 四 十 二 年 (1909)後 宗 教 佈 教 是 與 行 政 機 關 及 教 育 密 切 的 配 合,所 進 行 的 社 會 改 造。再 者,日 本 的 殖 民 經 驗 不 足,所 吸 收 的 是 其 他 殖 民 帝 國 過 去 的 殖 民 經 驗,宗 教 佈 教 概 念 的 提 出,是 殖 民 經 驗 的 吸 收 外,也 曾 見 於 歐 美 天 主 教、長 老 教 會 在 台 灣 蕃 地 佈 教 事 業 的 發 展 事 實。所 以,從 持 地 六 三 郎 的 理 蕃 五 年 計 劃,至 後 來 鈴 木 作 太 郎 的 觀 察,甚 至 昭 和 年 間 一 些 對 於 宗 教 教 化 概 念 的 討 論,也 援 引 了 歐 美 於 殖 民 地 的 佈 教 經 驗 75。因 此 宗 教 佈 教 與 理 蕃 事 業 的 結 合,有 其 內 、 外 在 的 歷 史 背 景 所 促 發 的 。 此 外 , 更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日 本 佛 教 強 烈 的 佈 教 動 機;理 蕃 制 度 與 佛 教 真 宗 本 派 等 各 宗 的 合 作,很 大 的 程 度 是 在 於 其 宗 派 內 在 發 展 後 進 一 步 促 成 的 。
矢 內 原 忠 雄 認 為 日 本 佔 領 台 灣 的 結 果 , 雖 在 政 治 、 資 本 及 教 育 上 , 壓 倒 並 驅 逐 了 台 灣 人 原 來 的 勢 力 及 外 國 的 勢 力;惟 有 關 於 宗 教,對 於 台 灣 人 原 來 的 寺 廟 信 仰 及 外 國 基 督 教 宣 教 師 的 傳 道,「 幾 乎 完 全 不 能 染 指 」。其 次,在 佔 領 台 灣 以 後,日 本 的 神 道 佛 教 及 基 督 教 雖 隨 之 俱 來,但「 僅 與 在 台 灣 的 日 本 人 發 生 關 係 」, 即 其 活 動 並 不 影 響 台 灣 人 及 台 灣 先 住 民 ; 歐 美 各 國 的 殖 民 地 雖 在 政 治 及 經 濟 方 面 大 行 壓 迫 與 榨 取,但 在 宗 教 家 中 則 與 原 住 者 友 善,教
74 台灣總督府警務局理蕃課編,《理蕃之友》昭和十四年(1939)七月號,頁 2。
75 伊能嘉矩編纂,《理蕃誌稿》第一篇,附錄第五「蕃人宗教的感化關意見發顯」
台灣總督府警察本署,大正七年(1918),頁 859-868。
化 的 缺 乏,使 台 灣 統 治 成 為 簡 單 明 瞭 的 帝 國 主 義 支 配 76。這 個 看 法 從 本 文 的 研 究 可 知,是 應 該 要 加 以 修 正 的。日 本 佛 教 真 宗 本 願 寺 派,不 僅 培 育 台 灣 本 島 佈 教 師,舉 辦 佛 教 講 演 與 推 動 社 會 事 業,並 與 日 本 殖 民 相 互 合 作 積 極 向 原 住 民 佈 教 。
「 理 蕃 」 這 樣 的 詞 彙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是 :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與 各 原 住 民 族 群 中 有 著「 支 配 / 被 支 配 」、「 文 明 / 野 蠻 」兩 種 架 構 間 的 政 治、經 濟 和 文 化 關 係 存 在 77。這 種 關 係 的 產 生 與 影 響 是 非 常 複 雜 的,尤 其 是 放 置 在 文 化 的 脈 絡 中 更 是 如 此 ;「 宗 教 教 化 」 成 為 正 式 的 「 理 蕃 」 政 策 來 執 行 。 這 背 後 正 隱 含 著 前 述 兩 種 架 構 的 交 互 作 用;日 本 佛 教 被 視 為 是「 現 代 的 」宗 教,蕃 人 的 宗 教 信 仰 則 是 「 野 蠻 愚 昧 」。 而 「 宗 教 教 化 」 更 是 一 種 強 加 於 原 住 民 的 「 支 配 」行 為。但 是,這 樣 的 解 釋 會 過 於 化 約 歷 史 事 實,而 忽 略「 傳 教 」所 衍 生 出 的 社 會 與 文 化 行 為 的 轉 變 78。
76 矢內原忠雄著,周憲文譯《日本帝國主義下之台灣》,帕米爾書店,1985,頁 154-155。
77 將原住民視為是「野蠻」的認定,從殖民政府對其身份別、土地所有權的認定可以清楚的 了解。請參持地六三郎,《蕃政問題關取調書》,原刊刻年代不詳,頁 1-15。
78 1895 年日本領台後,所帶來的不僅是經貿上或是民族認同等問題,在宗教與文化場域中,
同樣可見它所引發出來的歷史糾葛關於兩岸分治所引發的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岐異之處,
請參林滿紅,《四百年來的兩岸分合—一個經貿史的回顧》,自立晚報,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