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高級中等學校
進修部課程實施規範
中 華 民 國 一 ○ 八 年 五 月
目 次
壹、修訂背景 ... 1
貳、基本理念 ... 1
參、課程目標 ... 2
肆、核心素養 ... 2
伍、普通科課程架構、教學科目與節數 ... 6
一、課程架構 ... 6
二、教學科目與節數 ... 6
陸、專業群科課程架構、教學科目與節數 ... 12
一、課程架構 ... 12
二、教學科目與節數 ... 13
三、各群科課程架構、教學科目與節數... 19
(一)機械群 ... 19
(二)動力機械群 ... 25
(三)電機與電子群 ... 30
(四)化工群 ... 35
(五)土木與建築群 ... 39
(六)商業與管理群 ... 43
(七)外語群 ... 48
(八)設計群 ... 53
(九)農業群 ... 59
(十)食品群 ... 63
(十一)家政群 ... 67
(十二)餐旅群 ... 72
(十三)水產群 ... 76
(十四)海事群 ... 81
(十五)藝術群 ... 86
柒、實施要點 ... 91
一、課程發展 ... 91
二、教學實施 ... 92
三、學習評量 ... 93
四、教學資源 ... 94
五、教師專業發展 ... 94
六、行政支持 ... 95
七、家長與民間參與 ... 96
八、附則 ... 96
捌、附錄 ... 97
附錄一:彈性學習時間規劃原則 ... 97
附錄二:團體活動時間規劃原則 ... 98
表 次
表 1 各教育階段核心素養內涵 ... 3
表 2 普通科課程架構 ... 6
表 3 普通科領域/科目及節數 ... 7
表 4 各領域/科目選修課綱可規劃之加深加廣節數 ... 10
表 5 專業群科課程架構 ... 12
表 6 專業群科領域/科目及節數 ... 13
表 7「機械群」課程架構 ... 19
表 8「機械群」教學科目與節數 ... 21
表 9「動力機械群」課程架構 ... 25
表 10「動力機械群」教學科目與節數 ... 26
表 11「電機與電子群」課程架構 ... 30
表 12「電機與電子群」教學科目與節數 ... 31
表 13「化工群」課程架構 ... 35
表 14「化工群」教學科目與節數 ... 36
表 15「土木與建築群」課程架構 ... 39
表 16「土木與建築群」教學科目與節數 ... 40
表 17「商業與管理群」課程架構 ... 43
表 18「商業與管理群」教學科目與節數 ... 44
表 19「外語群」課程架構 ... 48
表 20「外語群」教學科目與節數 ... 49
表 21「設計群」課程架構 ... 53
表 22「設計群」教學科目與節數 ... 54
表 23「農業群」課程架構 ... 59
表 24「農業群」教學科目與節數 ... 60
表 25「食品群」課程架構 ... 63
表 26「食品群」教學科目與節數 ... 64
表 27「家政群」課程架構 ... 67
表 28「家政群」教學科目與節數 ... 68
表 29「餐旅群」課程架構 ... 72
表 30「餐旅群」教學科目與節數 ... 73
表 31「水產群」課程架構 ... 76
表 32「水產群」教學科目與節數 ... 77
表 33「海事群」課程架構 ... 81
表 34「海事群」教學科目與節數 ... 82
表 35「藝術群」課程架構 ... 86
表 36「藝術群」教學科目與節數 ... 87
壹、修訂背景
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係延續「進修補習學校」與「進修學校」設置目的,運用學校 設備與教育資源,本於憲法所定教育宗旨,提供未能就讀一般學制之青年及失學民眾繼續 學習的管道。
民國 76 年之前進修補習學校課程標準並未統一訂定,而由各校參照同級同類科課程標 準自行擬訂;民國 76 至 78 年間,教育部始陸續公布「高級工業、家事、商業、海事職業 進修補習學校課程標準」及「高級中學進修補習學校課程標準」,並分別自 79 及 80 學年 度起實施。
民國 89 年進修補習學校改稱為進修學校,同年著手修訂課程標準,並於民國 90 年頒 布實施。其後配合民國 92 年 9 月「全國教育發展會議」階段性推動十二年國教之結論,改 革統整後期中等教育階段課程架構,進修學校亦再行修訂頒行「高級中等進修學校 95 課程 暫行綱要」。民國 97 年陸續完成修訂「高級中等進修學校課程綱要」採行學年學時制,並 自民國 98 年起實施迄今,本次實施規範仍延用學年學時制。
民國 103 年 8 月 1 日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高級中等進修學校及夜間部轉型為進修部,
民國 103 年 11 月教育部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為連貫與統整各教育 階段課程,教育部於民國 105 年 3 月委由國家教育研究院就高級中等進修學校課程實施現 況進行檢視,以學生為主體,並參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各領域/群 科/科目課程綱要,研修「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實施規範」,以符應國民繼續學習需求,
並落實適性揚才、務實致用之教育,培養具有終身學習力、社會關懷心及國際視野的現代 優質國民。
貳、基本理念
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實施規範,係參照「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本全人教育精神,以「自發」、「互動」及「共好」為理念,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與熱情,
引導學生建立自信,開展與自我、他人、社會及自然的互動能力,體驗生命意涵,實踐應 用所學於職涯發展,願意致力社會、自然、文化服務與奉獻,共謀彼此的互惠與共好。
因此,本課程實施規範以「成就每一位學生-適性揚才、務實致用、終身學習」為願 景,兼顧個別需求、尊重多元文化與族群差異、關懷弱勢群體,以開展生命主體為起點,
透過適性教學、多元活動與優質環境,健全品德教育之人格發展,進而激發學生生命的喜 悅與生活的自信,提升學生學習的渴望與創新的勇氣,善盡國民責任並展現共生智慧,成 為具有社會適應力與應變力的終身學習者,期使個體與群體的生活和生命更為美好。
參、課程目標
在基本理念引導下,訂定以下四項進修部課程目標,以協助學生學習與發展。
一、肯定自我價值
啟迪學習動機、激發學習熱情,引導建立自信,增益自我價值感,從而具備獨立自 主能力,追求自我精進,進而積極面對人生挑戰,達到健康且均衡的全人開展。
二、增進生活知能
能融會生活中各領域之所學統整運用,並以創新的態度思考及解決問題,重視同理 關懷、團隊合作與社會互動,進而展現務實致用的能力與生活美學涵養。
三、促進生涯發展
認識工作世界,且學會如何學習,陶養終身學習的意願與能力,開展「尊嚴勞動」
的觀念及適應社會變遷的勇氣與知能,善用社會資源規劃生涯發展,以開發個人潛能,
盡展所長。
四、提升公民素養
厚植法治觀念、勞動權益、人權理念、道德勇氣、國家意識與國際理解,並學習及 尊重欣賞多元文化與族群差異,主動關懷社會、環境及自然,遵守法治與團體規範,具 備國家認同及世界公民所需的素養,以涵育世界公民所需之能力及謀求生態永續與文化 發展等生生不息的共好理想。
以上課程目標應結合核心素養加以發展,並考量進修部特性予以達成,期落實十二年 國民基本教育自發、互動、共好的課程理念,以臻終身學習與全人教育之理想。
肆、核心素養
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的理念與目標,茲以「核心素養」做為課程 發展之主軸。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之「核心素養」,乃參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核 心素養項目中,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的具體內涵。
「核心素養」是指一個人為適應現在生活及面對未來挑戰,所應具備的知識、能力與 態度。「核心素養」強調學習不宜以學科知識及技能為限,而應關注學習與生活的結合,
透過實踐力行而彰顯學習者的全人發展。「核心素養」分為三大面向:「自主行動」、「溝 通互動」、「社會參與」。三大面向再細分為九個項目:「身心素質與自我精進」、「系 統思考與解決問題」、「規劃執行與創新應變」、「符號運用與溝通表達」、「科技資訊 與媒體素養」、「藝術涵養與美感素養」、「道德實踐與公民意識」、「人際關係與團隊 合作」、「多元文化與國際理解」。
本課程實施規範之目的,在符應國民繼續學習需求,落實適性揚才之教育,培養具有 終身學習力、社會關懷心及國際視野的現代優質國民。各校進修部的課程發展與教學實施,
可依據學校類型或各群科特性,整合或彈性納入核心素養,以達成四項課程目標:肯定自 我價值、增進生活知能、促進生涯發展,以及提升公民素養。各教育階段核心素養內涵,
如表 1 所示。
表 1 各教育階段核心素養內涵 關鍵
要素 核心 素養 面向
核心素養
項目 項目說明
核心素養具體內涵
國民小學教育 國民中學教育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
終 身 學 習 者
A 自主 行動
A1 身心素質
與 自我精進
具 備 身 心 健 全 發 展 的 素 質,擁有合宜 的 人 性 觀 與 自我觀,同時 透過選擇、分 析 與 運 用 新 知,有效規劃 生涯發展,探 尋生命意義,
並 不 斷 自 我 精進,追求至 善。
E-A1 具備良 好 的 生 活 習 慣,促進身心 健全發展,並 認 識 個 人 特 質,發展生命 潛能。
J-A1 具備良 好 的 身 心 發 展 知 能 與 態 度,並展現自 我潛能、探索 人性、自我價 值 與 生 命 意 義 、 積 極 實 踐。
U-A1提升各項身心 健全發展素質,發展 個人潛能,探索自我 觀,肯定自我價值,
有效規劃生涯,並透 過自我精進與超越,
追求至善與幸福人 生。
A2 系統思考
與 解決問題
具 備 問 題 理 解 、 思 辨 分 析、推理批判 的 系 統 思 考 與 後 設 思 考 素養,並能行 動與反思,以 有 效 處 理 及 解決生活、生 命問題。
E-A2 具備探 索 問 題 的 思 考能力,並透 過 體 驗 與 實 踐 處 理 日 常 生活問題。
J-A2 具備理 解情境全貌,
並 做 獨 立 思 考 與 分 析 的 知能,運用適 當 的 策 略 處 理 解 決 生 活 及生命議題。
U-A2具備系統思考、
分析與探索的素養,
深化後設思考,並積 極面對挑戰以解決 人生的各種問題。
A3 規劃執行
與 創新應變
具 備 規 劃 及 執 行 計 畫 的 能力,並試探 與 發 展 多 元 專業知能、充 實生活經驗,
發 揮 創 新 精 神,以因應社 會變遷、增進 個 人 的 彈 性 適應力。
E-A3 具備擬 定 計 畫 與 實 作的能力,並 以 創 新 思 考 方式,因應日 常生活情境。
J-A3 具備善 用 資 源 以 擬 定計畫,有效 執行,並發揮 主 動 學 習 與 創 新 求 變 的 素養。
U-A3具備規劃、實踐 與檢討反省的素養,
並以創新的態度與 作為因應新的情境 或問題。
關鍵 要素
核心 素養 面向
核心素養
項目 項目說明
核心素養具體內涵
國民小學教育 國民中學教育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
B 溝通 互動
B1 符號運用
與 溝通表達
具 備 理 解 及 使用語言、文 字、數理、肢 體 及 藝 術 等 各 種 符 號 進 行表達、溝通 及 互 動 的 能 力,並能了解 與同理他人,
應 用 在 日 常 生 活 及 工 作 上。
E-B1 具 備
「聽、說、讀、
寫、作」的基 本語文素養,
並 具 有 生 活 所 需 的 基 礎 數理、肢體及 藝 術 等 符 號 知能,能以同 理 心 應 用 在 生 活 與 人 際 溝通。
J-B1 具備運 用 各 類 符 號 表 情 達 意 的 素養,能以同 理 心 與 人 溝 通互動,並理 解數理、美學 等基本概念,
應 用 於 日 常 生活中。
U-B1具備掌握各類 符號表達的能力,以 進行經驗、思想、價 值與情意之表達,能 以同理心與他人溝 通並解決問題。
B2 科技資訊
與 媒體素養
具 備 善 用 科 技、資訊與各 類 媒 體 之 能 力,培養相關 倫 理 及 媒 體 識讀的素養,
俾能分析、思 辨、批判人與 科技、資訊及 媒體之關係。
E-B2 具備科 技 與 資 訊 應 用 的 基 本 素 養,並理解各 類 媒 體 內 容 的 意 義 與 影 響。
J-B2 具備善 用科技、資訊 與 媒 體 以 增 進 學 習 的 素 養,並察覺、
思 辨 人 與 科 技、資訊、媒 體 的 互 動 關 係。
U-B2具備適當運用 科技、資訊與媒體之 素養,進行各類媒體 識讀與批判,並能反 思科技、資訊與媒體 倫理的議題。
B3 藝術涵養
與 美感素養
具 備 藝 術 感 知、創作與鑑 賞能力,體會 藝 術 文 化 之 美,透過生活 美學的省思,
豐 富 美 感 體 驗,培養對美 善的人事物,
進行賞析、建 構 與 分 享 的 態度與能力。
E-B3 具備藝 術 創 作 與 欣 賞 的 基 本 素 養,促進多元 感官的發展,
培 養 生 活 環 境 中 的 美 感 體驗。
J-B3 具備藝 術 展 演 的 一 般 知 能 及 表 現能力,欣賞 各 種 藝 術 的 風格和價值,
並 了 解 美 感 的特質、認知 與表現方式,
增 進 生 活 的 豐 富 性 與 美 感體驗。
U-B3具備藝術感知、
欣賞、創作與鑑賞的 能力,體會藝術創作 與社會、歷史、文化 之間的互動關係,透 過生活美學的涵養,
對美善的人事物,進 行賞析、建構與分 享。
C 社會 參與
C1 道德實踐
與 公民意識
具 備 道 德 實 踐的素養,從 個 人 小 我 到 社會公民,循 序漸進,養成 社 會 責 任 感 及公民意識,
主 動 關 注 公 共 議 題 並 積
E-C1 具備個 人 生 活 道 德 的 知 識 與 是 非 判 斷 的 能 力,理解並遵 守 社 會 道 德 規範,培養公 民意識,關懷 生態環境。
J-C1 培養道 德 思 辨 與 實 踐能力,具備 民主素養、法 治 觀 念 與 環 境意識,並主 動 參 與 公 益 團體活動,關 懷 生 命 倫 理
U-C1具備對道德課 題與公共議題的思 考與對話素養,培養 良好品德、公民意識 與社會責任,主動參 與環境保育與社會 公共事務。
關鍵 要素
核心 素養 面向
核心素養
項目 項目說明
核心素養具體內涵
國民小學教育 國民中學教育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 極 參 與 社 會
活動,關懷自 然 生 態 與 人 類永續發展,
而展現知善、
樂 善 與 行 善 的品德。
議 題 與 生 態 環境。
C2 人際關係
與 團隊合作
具 備 友 善 的 人 際 情 懷 及 與 他 人 建 立 良 好 的 互 動 關係,並發展 與 人 溝 通 協 調 、 包 容 異 己、社會參與 及 服 務 等 團 隊 合 作 的 素 養。
E-C2 具備理 解他人感受,
樂 於 與 人 互 動,並與團隊 成 員 合 作 之 素養。
J-C2 具備利 他 與 合 群 的 知能與態度,
並 培 育 相 互 合 作 及 與 人 和 諧 互 動 的 素養。
U-C2發展適切的人 際互動關係,並展現 包容異己、溝通協調 及團隊合作的精神 與行動。
C3 多元文化
與 國際理解
具 備 自 我 文 化 認 同 的 信 念,並尊重與 欣 賞 多 元 文 化,積極關心 全 球 議 題 及 國際情勢,且 能 順 應 時 代 脈 動 與 社 會 需要,發展國 際理解、多元 文 化 價 值 觀 與 世 界 和 平 的胸懷。
E-C3 具備理 解 與 關 心 本 土 與 國 際 事 務的素養,並 認 識 與 包 容 文 化 的 多 元 性。
J-C3 具備敏 察 和 接 納 多 元 文 化 的 涵 養,關心本土 與國際事務,
並 尊 重 與 欣 賞差異。
U-C3在堅定自我文 化價值的同時,又能 尊重欣賞多元文化,
具備國際化視野,並 主動關心全球議題 或國際情勢,具備國 際移動力。
註:上表中,A、B、C 代表核心素養「自主行動」、「溝通互動」與「社會參與」等三大面向。國民小學、國 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所對應之教育階段的各項核心素養,依各階段的教育特質加以衍生,並加上階段別 之編碼;其中 E 代表國民小學教育階段、J 代表國民中學教育階段、U 代表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
表述的核心素養,將透過各學習階段、各課程類型的規劃,並結合領域綱要的研修,
以落實於課程、教學與評量中。各領域/科目的課程綱要研修需參照教育部審議通過的「十 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發展指引」,考量領域/科目的理念與目標,結合或呼應核心素養具 體內涵,以發展及訂定「各領域/科目之核心素養」及「各領域/科目學習重點」。各領域 及群科另參考相關核心素養。
伍、普通科課程架構、教學科目與節數
一、課程架構
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普通科課程架構如表 2。
表 2 普通科課程架構 類別
部定必修 校訂必修和選修
領域/科目 節數 百分比
(%) 類別 節數 百分比(%)
一般 科目
1.語文領域-國語文(12)
2.語文領域-英語文(12)
3.數學領域(12)
4.社會領域(12)
5.自然科學領域(8)
6.藝術領域(4)
7.綜合活動領域(2)
8.科技領域(2)
9.健康與體育領域(4)
10.全民國防教育(2)
70 48.6%
必修 4-8 2.8-5.6%
選修 50-62 34.7-43.0%
小計 70 48.6% 小計 58-66 40.3-45.8%
團體活動時間 6-12 節(4.2-8.3%)
彈性學習時間 2-4 節(1.4-2.8%)
上課總節數 144 節
規劃說明:
1.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實施學年學時制,每節上課時間不得低於 45 分鐘,成績計算 依「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辦理。
2.按日制每週上課節數:學生在校每週上課 24 節,其中包含「彈性學習時間」及「團 體活動時間」。三學年合計 144 節。彈性學習時間規劃原則如附錄一,團體活動時 間規劃原則如附錄二。
3.畢業條件依照「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之規定辦理。
4.普通科之部定科目課程內容,參照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各領域 綱要之學習重點,教師得依授課節數與學生學習表現及需要彈性調整之。
5.間日制及假日制學生每週上課至多 24 節,三學年合計 144 節,其授課方式依各該 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二、教學科目與節數
(一)課程規劃
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普通科的課程類別、領域/科目及節數、授課年段與節數配 置,如表 3 所示。
表 3 普通科領域/科目及節數
單位:節數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節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節數配置
名稱 節數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備註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部 定 必 修 課 程
一 般 科 目
語文 國語文 12 2 2 2 2 2 2 1.各領域/科目 授課年段與節 數配置,依據 領域綱要,由 學校課程發展 委員會通過後 實施。
2.國語文部定必 修課程含中華 文 化 基 本 教 材。
3.數學部定必修 課程於第二學 年設計兩類課 程,學生依適 性 發 展 之 需 要,應選擇一 類修習。
4.藝術領域至少 須修習 2 科 目。
英語文 12 2 2 2 2 2 2
數學 數學 12 6 6
(分類課程)
社會 歷史
12
4
地理 4
公民與社會 4
自然 科學
物理
8
2
化學 2
生物 2
地球科學 2
藝術 音樂
4 4
美術 藝術生活 綜合
活動
生命教育
2 2
生涯規劃 家政 科技 生活科技
2 2
資訊科技 健康
與 體育
健康與護理 2 2
體育 2 2
全民國防教育 2 2
小計 70
校 訂 必 修 課 程
一 般 科 目
1.校訂必修課程 由學校課程發 展委員會依據 學校願景與特 色自主規劃開 設。
2.校訂必修課程 係延伸各領域 /科目之學習,
以一般科目的 統整性、專題 探究或跨領域 /科目專題、實 作、實驗、探索 體驗或為特殊 需求者設計等 課 程 類 型 為 主。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節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節數配置
名稱 節數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備註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選 修 課 程
一 般 科 目
語文
國語文 1.選修包括加深
加廣、補強性、
多 元 選 修 課 程,其相關課 程說明及課程 實施請見規劃 說明。
2.職涯試探係提 供學生試探機 會,可於選修 課程開設,或 融入各領域/
科目之各類型 課程設計中。
3.特殊需求領域 課程詳見規劃 說明 1(3)-D。
本土語文 英語文
第二外國語文
數學 社會 自然 科學 藝術 綜合 活動 科技 健康
與 體育
跨領域/科目專題 實作(實驗)
及探索體驗 職涯試探 特殊需求領域
選修節數小計 50-62 校訂必修及選修節數合計 58-66
學生應修習節數總計 128-136 20-23 20-23 20-23 20-23 20-23 20-23
1.國語文(含中 華文化基本教 材)部定必修 及校訂選修課 程 至 少 須 16 節。
2.英語文部定必 修及校訂選修 課程或加第二 外國語文至少 須 16 節。
3. 學 生 需 修 習
「跨領域/科 目專題」、「實 作」、「實驗」或
「探索體驗」
等課程類型之 相關課程至少 合計 2 節。
三學年/每週團體活動時間
(節數) 6-12 1-2 1-2 1-2 1-2 1-2 1-2
每 學 期 每 週 至 少 1 節、至多 2 節,六學期合計 6-12 節。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節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節數配置
名稱 節數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備註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三學年/每週彈性學習時間
(節數) 2-4 0-2 0-2 0-2 0-2 0-2 0-2
每 學 期 視 需 要 開設每週至多 2 節,六學期合計 2-4 節。
三學年/每週總上課節數 144 24 24 24 24 24 24
(二)規劃說明 1.課程類別說明
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普通科課程架構包括部定必修、校訂必修、校訂選修、團 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其中團體活動時間每週 1-2 節,六學期合計 6-12 節。
彈性學習時間每週 0-2 節,六學期合計 2-4 節,校訂課程每一科目規劃以每學期 2-4 節為原則。
(1)部定必修課程
A.部定必修課程係從全人教育出發,以培養學生核心素養及奠定基本學力,並具 備通識應用能力為目標。「部定必修」是所有學生皆須修習的基本要求。
B.部定必修課程之設計應強化與國小、國中課程的連貫與統整。各領域可研訂跨 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實驗型等主題的課程內容,供學生學習,提升學 生通識與綜合應用之能力。
(2)校訂必修課程
A.校訂必修課程宜考量學校願景,以強化建立特色課程之基礎。
B.校訂必修課程係延伸各領域/科目之學習,以專題、跨領域/科目統整、實作、
實驗、探索體驗或為特殊需求者設計等課程類型為主,用以強化學生知能整合 與生活應用之能力。
(3)選修課程
選修課程包括加深加廣、補強及多元選修課程,由學生自主選修。
A. 加深加廣選修:提供學生加深加廣學習課程,以銜接不同進路的大學院校教 育。本類選修之課程名稱、節數與課程綱要由教育部研訂,各領域/科目選修 課綱可規劃之節數原則,如表 4 所示,由學生依其能力、興趣及生涯進路,自 主挑選領域/科目之課程選修,惟國語文、英語文及第二外國語文等特別規定 者除外。
表 4 各領域/科目選修課綱可規劃之加深加廣節數
領域/科目 部定課綱可規劃節數 學生修習規定 國語文 8 節 至少 4 節。
英語文 6 節
任選一科目或合計至少 4 節。
第二外國語文 6 節
數學領域 8 節
學生依能力、興趣與生涯進路自主選擇領 域/科目之課程修習。
社會領域 24 節 自然科學領域 32 節
藝術領域 6 節
綜合活動領域 6 節
科技領域 8 節
健康與體育領域 6 節
B.補強性選修:因應學生學習差異與個別學習需要(如轉銜),補強學生在部定必 修課程學習之不足,確保學生的基本學力。
C.多元選修:本類課程由各校依照學生興趣、性向、能力與需求開設,各校至少 提供 4 節課程供學生選修。本類課程可包括本土語文、第二外國語文(含新住 民語文)、全民國防教育、通識性課程、跨領域/科目專題、實作、實驗及探索 體驗、大學預修課程或職涯試探等各類課程。
D.「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專指依照下列特殊教育學生的學習需求所安排之課程:
特殊教育學生(含安置在不同教育情境中的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學生)其特殊 學習需求,經專業評估後,提供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學習策略、職業教育、
溝通訓練、點字、定向行動、功能性動作訓練、輔助科技應用、創造力、領導 才能、情意發展、獨立研究或專長領域等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相關內容參閱特 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
2.課程規劃原則
(1)學校本位課程
A.為發展學校本位課程,學校應成立一般科目教學研究會,由其專任教師組成之;
如有同領域二科別(含)以上,則應組成領域教學研究會,成員包含同領域之 各科別專任教師,並互推一人擔任召集人,以規劃、統整領域課程科目及教學 資源。
B.學校本位課程之規劃,應注重學生個別差異之學習需求,適時更新課程內容,
經由領域/科目教學研究會、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等程序,並得循環之,以完備 課程發展程序與凝聚共識。
C.學校本位課程之規劃,包含部定課程及校訂課程。學校宜在本課程實施規範的 基礎上,考量其發展願景、社區需求、學生程度、師資人力、家長期待、升學 與職涯發展等因素,在校長的領導下,經由教師、家長、業界、專家學者的共
同參與,發展學校本位課程。
(2)部定必修課程
A.部定必修課程依據教育部發布之課程綱要實施。
B.部定必修課程之安排,學校得依實際條件就授課年段、學期或週數進行彈性開 設,以降低學生每學期修習科目數。高一及高二每學期部定必修科目之開設以 十二科以下為原則。
C.部定課程得採適性設計以因應學生學習之差異,相關設計由領域課程綱要研修 小組研訂之。各校因實施適性教學得增加授課班級數,其所需經費及其相關規 定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3)校訂必修課程
A.校訂必修課程由學校依其特色發展之需要自主設計課程為原則。部分課程,如 本土語文、第二外國語文、實作、實驗、議題探究等課程可由領域課程綱要研 修小組、普通高級中學學科中心、教育專業團體或校際教師社群等研發,經各 該主管機關或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由學校自主選用。
B.校訂必修以通識、知識應用或學校特色課程為原則,不得為部定必修課程之重 複或加強。學校得依其發展特色、師資結構及相關條件開設之。
(4)選修課程
A.領域/科目之選修課程,可由教育部訂定或指定教育專業團體(大學、學術團體 或普通高級中等學校學科中心等)發展課程綱要供學校選用或運用,或由學校 發展選修課程教學大綱;上述內容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納入學校課 程計畫,送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B.各校應提供學生跨班自由選修課程,學校開設之選修科目節數總和,應達學生 應修習選修節數之 1.2-1.5 倍。
C.選修課程各科目每班開班人數最低以 12 人為原則,情形特殊或各校經費足以 支應者,得降低下限至 10 人,並得辦理跨校選修。
(5)「彈性學習時間」與「團體活動時間」
彈性學習時間規劃原則如附錄一,團體活動時間規劃原則如附錄二。
(6)專題與跨領域課程
A.各校開設跨領域/科目專題類課程,其專題小組人數及每位教師配置小組組數 所需經費及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B.教師進行跨領域/科目統整課程之協同教學,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
其協同教學節數可採計為教師教學節數,所需經費及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
(7)選課輔導
A.發展課程手冊:為落實學生適性選修課程,學校得依據中央主管機關相關權責 單位發布之各領域/科目課程手冊,建立完整課程架構,並描繪升學及職涯進 路關係,供教師選課輔導、學生選課參考與大學院校選才參採之用。
B.強化課程輔導諮詢:學生適性選修輔導需搭配課程諮詢及生涯輔導,包括參考 性向及興趣測驗、大學院校進路建議的選修課程等。學生每學期應與課程諮詢 教師討論,諮詢紀錄應列入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的學習歷程檔案。教師若擔任課 程諮詢教師得酌減教學節數,師資認證及相關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C.免修科目規定:學生得申請必修及選修科目免修,免修之相關規定由各校依據 相關辦法訂定之,學生經鑑定通過後得予以抵免相關科目。學校應依通過免修 鑑定學生之需求給予跨班、跨年級修習之機會,並輔導學生適性選修其他課程。
陸、專業群科課程架構、教學科目與節數
一、課程架構
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專業群科課程架構如表 5。
表 5 專業群科課程架構
類別 部定必修 校訂必修和選修
領域/科目 節數 百分比(%) 類別 節數 百分比(%)
一般科目
1.語文領域-國語文
(12)
2.語文領域-英語文
(8-12)
3.數學領域(4-8)
4.社會領域(4)
5.自然科學領域(4)
6.藝術領域(4)
7.綜合活動領域暨科 技領域(4)
8.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4)
9.全民國防教育(2)
46-54 31.9-37.5% 必修 4-8 2.8-5.6%
專業及
實習科目 16-54 11.1-37.5% 選修 12-70 8.3-48.6%
小計 62-108 43.1-75% 小計 20-74 13.9-51.4%
團體活動時間 6-12 節(4.2-8.3%)
彈性學習時間 2-4 節(1.4-2.8%)
上課總節數 144 節
規劃說明:
1.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實施學年學時制,每節上課時間不得低於 45 分鐘,成績計算
依「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辦理。
2.按日制每週上課節數:學生在校每週上課 24 節,其中包含「彈性學習時間」及
「團體活動時間」。三學年合計 144 節。彈性學習時間規劃原則如附錄一,團體活 動時間規劃原則如附錄二。
3.畢業條件依照「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之規定辦理。
4.專業群科之部定科目課程內容,參照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各 領域綱要之學習重點,教師得依授課節數與學生學習表現及需要彈性調整之。
5.間日制及假日制學生每週上課至多 24 節,三學年合計 144 節,其授課方式依各該 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二、教學科目與節數
(一)課程規劃
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專業群科的課程類別、領域/科目及節數、授課年段與節數 配置,如表 6 所示。
表 6 專業群科領域/科目及節數
單位:節數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節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節數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節數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部 定 必 修 課 程
一 般 科 目
語文
國語文 12
英語文 8-12
各校可依群科屬 性、學生生涯發 展、學校發展特 色彈性調減至 8 節
,合計為 8-12 節
。
數學 數學 4-8
各校可依群科屬 性、學生生涯發 展、學校發展特 色彈性調減至 4 節
,合計為 4-8 節。
社會 歷史
4
1.「社會領域」包括
「歷史」、「地理」
、「公民與社會」
三科目,各校可 依群科屬性、議 題融入、學生生 涯發展、學校發 展特色、師資調 配等彈性開設。
2.社會領域之節數 配置得彈性調整 於高一或高二開 設。
地理
公民與社會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節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節數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節數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跨科之統整型、
探究型或實作型 課程。
4.學生須修習 2 科 目,每科目 2 節
。
自然 科學
物理
4
1.「自然科學領域」
包括「物理」、「化 學」、「生物」三科 目,各校可依群 科屬性、議題融 入、學生生涯發 展、學校發展特 色、師資調配等 因素彈性開設。
2.自然科學領域之 節數配置得彈性 調整於高一或高 二開設。
3.自然科學領域得 研擬跨科之統整 型、探究型或實 作型課程。
4.學生須修習 2 科 目,每科目 2 節
。
化學
生物
藝術 音樂
4
1.「藝術領域」包括
「音樂」、「美術」
、「藝術與生活」
三科目,各校可 依群科屬性、議 題融入、學生生 涯發展、學校發 展特色、師資調 配等因素彈性開 設。
2.藝術領域之節數 配置得彈性調整 於高一或高二開 設。
3.藝術領域得研擬 跨領域之統整型
、探究型或實作 型課程。
4.學生須修習 2 科 目,每科目 2 節
。
美術
藝術生活
綜合 活動
生命教育
4
1.「綜合活動領域」
包 括 「 生 命 教 育」、「生涯規 劃」、「家政」、「法
生涯規劃 家政 法律與生活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節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節數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節數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環境科學概論 律與生活」、「環
境科學概論」五 科目,「科技領 域」包括「生活科 技」、「資訊科技」
二科目,各校可 依群科屬性、議 題融入、學生生 涯發展、學校發 展特色、師資調 配等因素彈性開 設。
2.綜合活動與科技 領域之節數配置 得彈性調整於高 一或高二開設。
3.各領域至少開設 1 科目。
科技
生活科技
資訊科技
健康 與 體育
健康與護理 2
體育 2 全民國防教育 2
小計 46-54 各群依屬性不同得
進行差異性規劃。
專 業 科 目
群共同專業科目,
本群所屬之科別均 應 修 習 , 計 ○○
節。
適用於○○技能領 域。
實 習 科 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
本群所屬之科別均 應修習,計○○節。
oo 技能 領域
建 議 適 用 於 ○○
科、○○科。
oo 技能 領域
建 議 適 用 於 ○○
科、○○科。
小計 16-54
部定必修節數合計 62-108 校
訂 課 程
校 訂 必 修
專題實作 2-4 1.各校視需要自行
規劃,須包括特 殊需求領域課程
。
2.各校開設規定選 修節數 1.2-1.5
小計 4-8
校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節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節數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節數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選
修
供學生自由選修
小計 12-70 。
校訂必修及選修節數合計 20-74
學生應修習節數總計 128-136 20-23 20-23 20-23 20-23 20-23 20-23
部定必修、校訂 必修及選修課程 節數上限總計。
三學年/每週團體活動時間
(節數) 6-12 1-2 1-2 1-2 1-2 1-2 1-2
每學期每週至少 1 節、至多 2 節,
六學期合計 6-12 節。
三學年/每週彈性學習時間
(節數) 2-4 0-2 0-2 0-2 0-2 0-2 0-2
每學期視需要開 設每週至多 2 節,
六學期合計 2-4 節。
三學年/每週總上課節數 144 24 24 24 24 24 24
(二)規劃說明 1.課程類別說明
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專業群科課程架構包括部定必修、校訂必修、校訂選修、
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其中團體活動時間每週 1-2 節,六學期合計 6-12 節。彈性學習時間每週 0-2 節,六學期合計 2-4 節,校訂課程每一科目規劃以每 學期 2-4 節為原則。
(1)部定必修課程
A.部定必修課程係從全人教育出發,以培養學生核心素養及奠定基本學力,並具 備通識應用能力為目標。「部定必修」是所有學生皆須修習的基本要求。
B.部定必修課程之設計應強化與國小、國中課程的連貫與統整。各領域可研訂跨 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實驗型等主題的課程內容,供學生學習,提升學 生通識與綜合應用之能力。
C.部定必修課程包括一般科目、專業科目、實習科目。一般科目在培養學生具備 通識應用能力,專業科目為培育各專業群科所需之基本專業理論知能,實習科 目為各群所需培育之實作技能,包括群共同實習科目與科適用之「技能領域」。 D.「數學」、「社會」與「自然科學」領域之部定必修課程部分,以學科基本知能
為主,注重通識及對人文、生命與自然的關懷,俾有助於提升終身學習之能力 與興趣。
E.「技能領域」係由各群屬性相近之科別,擷取共通基礎技能所形成技能科目之 組合,旨在培育學生跨科別之共通基礎技術能力。
(2)校訂必修課程
校訂必修課程係延伸各領域/科目之學習,以專題、跨領域/科目統整、實作、
實驗、探索體驗或為特殊需求者設計等課程類型為主,用以強化學生知能整合 與生活應用之能力。
(3)校訂選修課程
A.選修課程應依學校專業群科發展目標開設,以厚植學生技術能力,增益職涯轉 換條件。
B.選修課程除強化專業技能外,亦應注重課程之多元內涵,以拓展學生學習視野,
豐富學習內涵,提升生涯之多元發展面向。
2.課程規劃原則
(1)學校本位課程
A.為發展學校本位課程,學校應成立一般科目(或領域)及各科別之教學研究會,
由其專任教師組成之;如有同群二科別(含)以上,則應組成群課程研究會,
成員包含同群之各科別專任教師,由同群之科主任互推一人擔任召集人,以規 劃、統整群科課程科目及教學資源。
B.學校本位課程之規劃,應經由領域/科目教學研究會、科教學研究會、群課程研 究會、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等程序,並得循環之,以完備課程發展程序與凝聚共 識。未來其課程實施,應注重學生個別差異之學習需求,配合產業發展適時更 新課程內容,培養學生動手操作之實作能力,以提升其未來之就業競爭力。
C.學校本位課程之規劃,包含部定必修課程及校訂課程。學校宜在本課程實施規 範的基礎上,考量其發展願景、社區需求、學生程度、師資人力、家長期待、
升學與職涯發展等因素,在校長的領導下,經由教師、家長、業界、專家學者 的共同參與,發展學校本位課程。
(2)部定必修課程
A.表中所列科目所設置之學年、學期或節數,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整,惟科目內 容有其學習先後順序者,應依序開設,不得顛倒。
B.各群所屬科別應依建議適用科別開設必修技能領域課程之實習科目,其適用之 技能領域科目均須開設,惟其部定必修課程之專業科目與實習科目總計以 54 節為限。
C.部定課程得採適性設計以因應學生學習之差異。
(3)校訂課程
A.校訂必修課程各科目須規劃於高二下或高三開設「專題實作」2-4 節。
B.學校發展校訂課程之科目時,須參酌教育部訂定之設備基準,以部定各群科必
色。
C.校訂課程之選修科目,各校應提供學生跨班自由選修課程,學校開設之選修總 節數,應達學生應修習選修節數之 1.2-1.5 倍。然得視各群科實際需求,酌減 選修課程 10%節數,但須事先陳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方可實施,並於進修部 課程計畫中敘明。
D.校訂課程各科目不可重複開設相同內容之課程,各該主管機關於學校陳報進修 部課程計畫時列入備查檢核重點,並為督導考核與編列經費、補助款之重要參 考項目。
E.校訂課程各科目宜酌予規劃各群科專業英語文之開設,供學生修習,以提升學 生之專業英語文能力。
F.選修課程各科目每班開班人數最低以 12 人為原則,情形特殊或各校經費足以 支應者,得降低下限至 10 人,並得辦理跨校選修。
G.「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專指依照下列特殊教育學生的學習需求所安排之課程:
特殊教育學生(含安置在不同教育情境中的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學生)其特殊 學習需求,經專業評估後,提供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學習策略、職業教育、
溝通訓練、點字、定向行動、功能性動作訓練、輔助科技應用、創造力、領導 才能、情意發展、獨立研究或專長領域等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相關內容參閱特 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
H.為提升校訂必修科目「專題實作」之學習成效,另訂定教學參考指引如下:
a.課程精神
專題實作課程規劃應切合群科教育目標及務實致用原則,以展現各群科課 程及技能領域課程之學習成果。
b.教學目標
˙強化學生課程學習統整能力。
˙培養學生團隊合作分工之能力。
˙建立學生文書處理、成果展示、口頭報告與表達之能力。
˙提升學生問題解決、團隊創新、實務整合之能力。
c.教學實施
˙採分組或協同教學方式進行,學生採合作學習小組上課,每小組以 3 至 5 人 為原則。
˙上課單元應包含:專題實作簡介、分組、確定主題、文獻蒐集、資料蒐集、成 品製作、成品或服務等相關成果展示、書面報告製作、書面報告呈現、口頭報 告與表達等。
˙各階段可由學生以甘特圖或管控表件呈現學習進度。
d.學習評量
˙得依群科性質採用適宜之多元評量方式。
˙宜包含實作能力、成品或服務等相關成果產出、書面報告、口頭報告等四種評 量內涵。
˙應兼重形成性評量與總結性評量,並應包括認知、技能、情意三向度。
˙可兼採同儕評量及自我評量,以呈現學生之多元能力表現。
(4)「彈性學習時間」與「團體活動時間」
彈性學習時間規劃原則如附錄一,團體活動時間規劃原則如附錄二。
(5)類群科歸屬
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設置之專業群科,其分類、分群與分科參照十二年 國民基本教育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之規定。
三、各群科課程架構、教學科目與節數
(一)機械群 1.課程架構
表 7「機械群」課程架構
部定必修 校訂(必修、選修)
類別 領域/科目 節數 百分比(%) 節數 百分比(%)
一般 科目
1.語文領域-國語文(12)
2.語文領域-英語文(8-12)
3.數學領域(4-8)
4.社會領域(4)
5.自然科學領域(4)
6.藝術領域(4)
7.綜合活動領域暨科技領域(4)
8.健康與體育領域(4)
9.全民國防教育(2)
46-54 31.9-37.5%
28-50 19.4-34.7%
專業 科目
1.機械製造(4)
2.機件原理(4)
3.機械力學(4)
4.機械材料(4)
16
40-46 27.8-31.9%
實習 科目
1.機械基礎實習(3)
2.基礎電學實習(3)
3.機械製圖實習(6)
4.電腦輔助製圖與實習(3)
5.機械加工實習(3)
18
數 值 控 制 技 能 領域
1. 電 腦 輔 助 設 計實習(3)
2. 數 值 控 制 機
6-12
部定必修 校訂(必修、選修)
類別 領域/科目 節數 百分比(%) 節數 百分比(%)
械實習(3)
精 密 機 械 製 造 技 能 領 域
1. 電 腦 輔 助 製 造實習(3)
2. 綜 合 機 械 加 工實習(3)
模 型 設 計 與 鑄 造 技 能 領域
1.鑄造實習(4)
2. 模 型 製 作 實 習(4)
3. 數 值 控 制 機 械實習(3)
電 腦 輔 助 機 械 設 計 技 能領域
1. 機 械 工 作 圖 實習(3)
2. 實 物 測 繪 實 習(3)
3. 電 腦 輔 助 設 計實習(3)
4. 電 腦 輔 助 機 械 設 計 製 圖 實習(3)
自 動 化 整 合 技 能領域
1. 氣 油 壓 控 制 實習(3)
2.機電實習(4)
3. 機 電 整 合 實 習(4)
金 屬 成 形 與 管 線 技 能 領域
1. 金 屬 成 形 實 習(4)
2.銲接實習(4)
3. 金 屬 管 線 實 習(4)
小計 86-100 59.7-69.4% 28-50 19.4-34.7%
團體活動時間 6-12 節(4.2-8.3%)
彈性學習時間 2-4 節(1.4-2.8%)
上課總節數 144 節
規劃說明:
(1)本群所屬各科規劃課程時,應符合本架構規定。
(2)校訂科目(含一般科目、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由各校課程發展組織(含領域 /科目教學研究會、科教學研究會、群課程研究會、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自訂。
2.教學科目與節數
(1)課程規劃
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機械群的課程類別、領域/科目及節數、授課年段與節
數配置,如表 8 所示。
表 8「機械群」教學科目與節數
單位:節數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節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節數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名稱 節數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部 定 必 修 課 程
一 般 科 目
語文
國語文 12 2 2 2 2 2 2
英語文 8-12 2 2 2 2 0-2 0-2
各校可依群科屬性、
學生生涯發展、學校 發展特色彈性調減至 8 節,合計為 8-12 節
。
數學 數學 4-8 2 2 0-2 0-2
各校可依群科屬性、
學生生涯發展、學校 發展特色彈性調減至 4 節,合計為4-8 節。
社會 歷史
4 2 2
1.「社會領域」包括「歷 史」、「地理」、「公民 與社會」三科目,各 校可依群科屬性、議 題融入、學生生涯發 展、學校發展特色、
師資調配等彈性開 設。
2.社會領域之節數配 置得彈性調整於高 一或高二開設。
3.社會領域得研擬跨 科之統整型、探究型 或實作型課程。
4.學生須修習 2 科目,
每科目 2 節。
地理
公民與社會
自然 科學
物理
4 2 2
1.「自然科學領域」包 括「物理」、「化學」、
「生物」三科目,各 校可依群科屬性、議 題融入、學生生涯發 展、學校發展特色、
師資調配等因素彈 性開設。
2.自然科學領域之節 數配置得彈性調整 於高一或高二開設。
3.自然科學領域得研 擬跨科之統整型、探 究型或實作型課程。
4.學生須修習 2 科目,
每科目 2 節。
化學
生物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節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節數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名稱 節數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藝術 音樂
4 2 2
1.「藝術領域」包括「音 樂」、「美術」、「藝術 與生活」三科目,各 校可依群科屬性、議 題融入、學生生涯發 展、學校發展特色、
師資調配等因素彈 性開設。
2.藝術領域之節數配 置得彈性調整於高 一或高二開設。
3.藝術領域得研擬跨 領域之統整型、探究 型或實作型課程。
4.學生須修習 2 科目,
每科目 2 節。
美術
藝術生活
綜合 活動
生命教育
4 2 2
1.「綜合活動領域」包 括「生命教育」、「生 涯規劃」、「家政」、
「法律與生活」、「環 境科學概論」五科 目,「科技領域」包括
「生活科技」、「資訊 科技」二科目,各校 可依群科屬性、議題 融入、學生生涯發 展、學校發展特色、
師資調配等因素彈 性開設。
2.綜合活動與科技領 域之節數配置得彈 性調整於高一或高 二開設。
3.各領域至少開設1 科 目。
生涯規劃 家政 法律與生活 環境科學概論
科技
生活科技
資訊科技
健康 與 體育
健康與護理 2 1 1 體育 2 1 1
全民國防教育 2 1 1
小計 46-54 14 14 7-9 7-9 2-4 2-4 各群依屬性不同得進行差異性規劃。
專 業 科 目
機械製造 4 2 2 群共同專業科目,本群
所屬之科別均應修習,
計 16 節。
機件原理 4 2 2
機械力學 4 2 2
機械材料 4 2 2
實 習 科 目
機械基礎實習 3 3 群共同實習科目,本群
所屬之科別均應修習,
計 18 節。
基礎電學實習 3 3
機械製圖實習 6 3 3
電腦輔助製圖與實習 3 3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節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節數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名稱 節數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機械加工實習 3 3
數值控 制技能 領域
電腦輔助設
計實習 3 3
技能領域之開設原則,
參閱本表規劃說明①
數值控制機 至④。
械實習 3 3
精密機 械製造 技能領 域
電腦輔助製
造實習 3 3
綜合機械加
工實習 3 3
模型設 計與鑄 造技能 領域
鑄造實習 4 4
模型製作實習 4 4
數值控制機
械實習 3 3
電腦輔 助機械 設計技 能領域
機械工作圖
實習 3 3
實物測繪實習 3 3
電腦輔助設
計實習 3 3
電腦輔助機械
設計製圖實習 3 3
自動化 整合技 能領域
氣油壓控制
實習 3 3
機電實習 4 4
機電整合實習 4 4
金屬成 形與管 線技能 領域
金屬成形實習 4 4
銲接實習 4 4
金屬管線實習 4 4
小計 40-46 8 8 7-11 7-14 2-6 2-5 部定必修節數合計 86-100 22 22 14-20 14-23 4-10 4-9
校 訂 課 程
校 訂 必 修
專題實作 2-4 1.各校視需要自行規
劃,須包括特殊需求 領域課程。
2.校訂課程開設技能 領域原則,如本表之 規劃說明③。
3.各校開設規定選修 節數1.2-1.5 倍之選 修課程,供學生自由 選修。
小計 4-8
校 訂 選
修 小計 20-46
校訂必修及選修節數合計 28-50 三學年/每週團體活動時間
(節數) 6-12 1-2 1-2 1-2 1-2 1-2 1-2
每 學 期 每 週 至 少 1 節,至多 2 節,六學 期合計 6-12 節。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節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節數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名稱 節數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三學年/每週彈性學習時間
(節數) 2-4 0-2 0-2 0-2 0-2 0-2 0-2
每 學 期 視 需 要 開 設 每週至多 2 節,六學 期合計 2-4 節。
三學年/每週總上課節數 144 24 24 24 24 24 24
(2)規劃說明
○1 本群各科之技能領域適用對照表
科別 適用技能領域 合計修習節數 備註
機械科 數值控制技能領域(6)
精密機械製造技能領域(6) 6 節 二擇一開設 模具科 數值控制技能領域(6)
精密機械製造技能領域(6) 6 節 二擇一開設 機電科 數值控制技能領域(6)
自動化整合技能領域(11) 6-11 節 二擇一開設 鑄造科 模型設計與鑄造技能領域(11) 11 節
機械木模科 模型設計與鑄造技能領域(11) 11 節 製圖科 電腦輔助機械設計技能領域(12) 12 節 電腦機械製圖科 電腦輔助機械設計技能領域(12) 12 節 生物產業機電科 自動化整合技能領域(11) 11 節 板金科 金屬成形與管線技能領域(12) 12 節 配管科 金屬成形與管線技能領域(12) 12 節
○2 各校應依各科別適用技能領域中,至少選擇一個技能領域於部定必修課程中 開設,技能領域所包含之科目均需開設。
○3 未於部定必修課程開設之技能領域,各校得依科別屬性於校訂課程中開設。
○4 開設年段各校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整,惟科目內容有其學習先後順序者,應 依序開設。
○5 專題實作課程可參照本課程實施規範之教學指引,切合群科教育目標及務實 致用原則,以展現各群科課程及技能領域之學習效果。
○6 各科別應依本課程實施規範之規定及本教學科目與節數,發展各科別三年完 整課程。
○7 校訂課程建議依學校群科特色規劃各校校訂科目。
(二)動力機械群 1.課程架構
表 9「動力機械群」課程架構
部定必修 校訂(必修、選修)
類別 領域/科目 節數 百分比(%) 節數 百分比(%)
一般 科目
1.語文領域-國語文(12)
2.語文領域-英語文(8-12)
3.數學領域(4-8)
4.社會領域(4)
5.自然科學領域(4)
6.藝術領域(4)
7.綜合活動領域暨科技領域(4)
8.健康與體育領域(4)
9.全民國防教育(2)
46-54 31.9-37.5%
29-50 20.1-34.7%
專業 科目
1.應用力學(2)
2.機件原理(2)
3.引擎原理(3)
4.底盤原理(3)
5.基本電學(2)
12
40-45 27.8-31.3%
實習 科目
1.機械工作法及實習(4)
2.機電製圖實習(4)
3.引擎實習(4)
4.底盤實習(4)
5.電工電子實習(3)
6.電系實習(3)
22
車輛 技能領域
1.車輛空調檢 修實習(3)
2.車輛底盤檢 修實習(4)
3.車身電器系 統綜合檢修 實習(4)
6-11 機器腳踏車
技能領域
1.機器腳踏車 基 礎 實 習
(3)
2.機器腳踏車 檢 修 實 習
(3)
液氣壓 技能領域
1.液氣壓基礎 實習(3)
2.液氣壓檢修 實習(3)
動力機械 技能領域
1.動力機械操 作實習(3)
2.動力機械引 擎實習(3)
部定必修 校訂(必修、選修)
類別 領域/科目 節數 百分比(%) 節數 百分比(%)
小計 86-99 59.7-68.8% 29-50 20.1-34.7%
團體活動時間 6-12 節(4.2-8.3%)
彈性學習時間 2-4 節(1.4-2.8%)
上課總節數 144 節
規劃說明:
(1)本群所屬各科規劃課程時,應符合本架構規定。
(2)校訂科目(含一般科目、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由各校課程發展組織(含領域 /科目教學研究會、科教學研究會、群課程研究會、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自訂。
2.教學科目與節數
(1)課程規劃
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動力機械群的課程類別、領域/科目及節數、授課年段 與節數配置,如表 10 所示。
表 10「動力機械群」教學科目與節數
單位:節數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節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節數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名稱 節數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部 定 必 修 課 程
一 般 科 目
語文
國語文 12 2 2 2 2 2 2
英語文 8-12 2 2 2 2 0-2 0-2
各校可依群科屬性、學生生 涯發展、學校發展特色彈性 調減至 8 節,合計為 8-12 節
。
數學 數學 4-8 2 2 0-2 0-2
各校可依群科屬性、學生生 涯發展、學校發展特色彈性 調減至 4 節,合計為 4-8 節
。
社會 歷史
4 2 2
1.「社會領域」包括「歷史」、
「地理」、「公民與社會」三 科目,各校可依群科屬性、
議題融入、學生生涯發展、
學校發展特色、師資調配等 彈性開設。
2.社會領域之節數配置得彈 性調整於高一或高二開設。
3.社會領域得研擬跨科之統 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課 程。
4.學生須修習 2 科目,每科目 2 節。
地理
公民與社會
自然
科學 物理 4 2 2
1.「自然科學領域」包括「物 理」、「化學」、「生物」三科 目,各校可依群科屬性、議 題融入、學生生涯發展、學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節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節數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名稱 節數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化學
校發展特色、師資調配等因 素彈性開設。
2.自然科學領域之節數配置 得彈性調整於高一或高二 開設。
3.自然科學領域得研擬跨科 之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 課程。
4.學生須修習 2 科目,每科目 2 節。
生物
藝術 音樂
4 2 2
1.「藝術領域」包括「音樂」、
「美術」、「藝術與生活」三 科目,各校可依群科屬性、
議題融入、學生生涯發展、
學校發展特色、師資調配等 因素彈性開設。
2.藝術領域之節數配置得彈 性調整於高一或高二開設。
3.藝術領域得研擬跨領域之 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課 程。
4.學生須修習 2 科目,每科目 2 節。
美術
藝術生活
綜合 活動
生命教育
4 2 2
1.「綜合活動領域」包括「生 命教育」、「生涯規劃」、「家 政」、「法律與生活」、「環境 科學概論」五科目,「科技領 域」包括「生活科技」、「資 訊科技」二科目,各校可依 群科屬性、議題融入、學生 生涯發展、學校發展特色、
師資調配等因素彈性開設。
2.綜合活動與科技領域之節 數配置得彈性調整於高一 或高二開設。
3.各領域至少開設 1 科目。
生涯規劃 家政 法律與生活 環境科學概論
科技
生活科技
資訊科技 健康
與 體育
健康與護理 2 1 1
體育 2 1 1 全民國防教育 2 1 1
小計 46-54 16 16 5-7 5-7 2-4 2-4 各群依屬性不同得進行差異 性規劃。
專 業 科 目
應用力學 2 2 群共同專業科目,本群所屬之
科別均應修習,計 12 節。
機件原理 2 2
引擎原理 3 3
底盤原理 3 3
基本電學 2 2
實 機械工作法及實習 4 4 群共同實習科目,本群所屬
之科別均應修習,計 22 節。
機電製圖實習 4 4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節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節數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名稱 節數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習
科 目
引擎實習 4 4
底盤實習 4 4
電工電子實習 3 3
電系實習 3 3
車輛技 能領域
車輛空調
檢修實習 3 3
技能領域之開設原則,參閱本 表規劃說明①至④。
車輛底盤
檢修實習 4 4
車身電器 系統綜合 檢修實習
4 4
機器腳 踏車技 能領域
機器腳踏車
基礎實習 3 3
機器腳踏車
檢修實習 3 3
液氣壓 技能領 域
液氣壓基
礎實習 3 3
液氣壓檢
修實習 3 3
動力機 械技能 領域
動力機械
操作實習 3 3
動力機械
引擎實習 3 3
小計 40-45 7 7 9-12 11-14 0-7 0-4
部定必修節數合計 86-99 23 23 14-19 16-21 2-11 2-8
校 訂 課 程
校 訂 必 修
專題實作 2-4 1.各校視需要自行規劃,須包
括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2.校訂課程開設技能領域原 則,如本表之規劃說明③。
3. 各校開設規定選修節數 1.2-1.5 倍之選修課程,供 學生自由選修。
小計 4-8 校
訂 選
修 小計 21-46
校訂必修及選修節數合計 29-46 三學年/每週團體活動時間
(節數) 6-12 1-2 1-2 1-2 1-2 1-2 1-2
每學期每週至少 1 節,至多 2 節,六學期合計 6-12 節。
三學年/每週彈性學習時間
(節數) 2-4 0-2 0-2 0-2 0-2 0-2 0-2
每學期視需要開設每週至 多 2 節,六學期合計 2-4 節。
三學年/每週總上課節數 144 24 24 24 24 24 24
(2)規劃說明
○1 本群各科之技能領域適用對照表
科別 適用技能領域 合計修習節數 備註
汽車科 車輛技能領域(11)
機器腳踏車技能領域(6) 6-11 節 二擇一開設 軌道車輛科 車輛技能領域(11)
液氣壓技能領域(6) 6-11 節 二擇一開設 重機科 液氣壓技能領域(6)
動力機械技能領域(6) 6 節 二擇一開設 動力機械科 液氣壓技能領域(6)
動力機械技能領域(6) 6 節 二擇一開設 農業機械科
機器腳踏車技能領域(6)
液氣壓技能領域(6)
動力機械技能領域(6)
6 節 三擇一開設
飛機修護科 液氣壓技能領域(6)
動力機械技能領域(6) 6 節 二擇一開設
○2 各校應依各科別適用技能領域中,至少選擇一個技能領域於部定必修課程中 開設,技能領域所包含之科目均需開設。
○3 未於部定必修課程開設之技能領域,各校得依科別屬性於校訂課程中開設。
○4 開設年段各校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整,惟科目內容有其學習先後順序者,應 依序開設。
○5 專題實作課程可參照本課程實施規範之教學指引,切合群科教育目標及務實 致用原則,以展現各群科課程及技能領域之學習效果。
○6 各科別應依本課程實施規範之規定及本教學科目與節數,發展各科別三年完 整課程。
○7 校訂課程建議依學校群科特色規劃各校校訂科目。
(三)電機與電子群 1.課程架構
表 11「電機與電子群」課程架構
部定必修 校訂(必修、選修)
類別 領域/科目 節數 百分比(%) 節數 百分比(%)
一般 科目
1.語文領域-國語文(12)
2.語文領域-英語文(8-12)
3.數學領域(4-8)
4.社會領域(4)
5.自然科學領域(4)
6.藝術領域(4)
7.綜合活動領域暨科技領域(4)
8.健康與體育領域(4)
9.全民國防教育(2)
46-54 31.9-37.5%
38-60 26.4-41.7%
專業 科目
1.基本電學(6)
2.電子學(6)
3.數位邏輯設計(3)
4.微處理機(3)
5.電工機械(6)
6.冷凍空調原理(6)
12-18
30-36 20.8-25%
實習 科目
1.基本電學實習(3)
2.電子學實習(6) 9 晶片
設計 技能 領域
1.程式設計實習(3)
2.可程式邏輯設計實習
(3)
3.單晶片微處理機實習
(3)
9 微電
腦應 用技 能領 域
1. 行 動 裝 置 應 用 實 習
(3)
2.微電腦應用實習(3)
3. 介 面 電 路 控 制 實 習
(3)
自動 控制 技能 領域
1.電工實習(3)
2.可程式控制實習(3)
3.機電整合實習(3)
電機 工程 技能 領域
1. 智 慧 居 家 監 控 實 習
(3)
2. 電 力 電 子 應 用 實 習
(3)
3.電工機械實習(3)
冷凍 空調 技能 領域
1.能源與冷凍實習(3)
2.能源與空調實習(3)
3.節能技術實習(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