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十七
107學年度科技校院二年制技優保送及甄審入學招生 已報到分發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考生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或居留證統一證號)
報名編號 原就讀學校
(請填全銜)
分發錄取
學校 聯絡電話 (H)
錄取系
(組)、學 程
手機
本人經由107學年度二技技優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錄取貴校
【請填分發錄取校系(組)、學程名稱】,已於 年 月 日完成報到程序。現因個人 因素,放棄錄取及入學資格。本人了解放棄錄取及入學資格後,不得再要求恢復原錄取及入 學資格。
考生簽章:
家長(監護人)簽章:
年 月 日 ---
(以下部分請考生不用填寫)
已報到分發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回覆表
回覆單位 回覆日期
承辦人 回覆方式
回覆內容
注意事項:1.已辦理報到之分發錄取生如因故欲放棄技優入學錄取資格者,經家長或監護人簽 章後,於107年6月12日(星期二)17:00前傳真所分發錄取學校,傳真後並以電 話確認受理單位已收到傳真,再以中華郵政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 受理)至所分發錄取學校,始得參加107學年度其後辦理之各項入學招生,逾期或 未依規定之手續辦理者,概不受理。
2.放棄入學錄取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聲明書,請考生及家長慎重 考慮。
3.傳真號碼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一。
107 學年度二技技優保送及甄審入學招生簡章 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