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鳩摩羅什法師大義》CBETA 電子版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鳩摩羅什法師大義》CBETA 電子版"

Copied!
31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鳩摩羅什法師大義》CBETA 電子版

版本記錄: 1.1

完成日期: 2002/11/04

發行單位: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cbeta@ccbs.ntu.edu.tw 資料底本: 大正新脩大正藏經 Vol. 45, No. 1856

No. 1856

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卷上

  宋國廬山慧遠法師。公少瞻儒道。擅堅白之名。及脫俗高尚。亦江左須彌。凡所 述作。莫非皆是實歸之路。默問常安草堂摩訶乘法師鳩摩羅什。苻書云。什是天竺大 婆羅門鳩摩羅炎之子也。其母須陀洹人。什初誕生。圓光一丈。暨長超絕。獨步閻浮

。至乎歸伏異學。歷國風靡。法集之盛。雲萃草堂。其甘雨所洽者。融倫影肇淵生成 叡八子也。照明之祥。信有徵也。大乘經中深義十有八途。什法師一一開答。今分為 上中下三卷。上卷有六事。中卷有七事。下卷有五事

  初問答真法身 次重問答法身 次問答法身像類 次問答法身壽量 次問答三十 二相 次問答受決

初問答真法身

  遠問曰。佛於法身中為菩薩說經。法身菩薩乃能見之。如此則有四大五根。若然 者。與色身復何差別。而云法身耶。經云法身無去無來。無有起滅。泥洹同像。云何 可見。而復講說乎

  什答曰。佛法身者。同於變化。化無四大五根。所以者何。造色之法。不離四大

。而今有香之物。必有四法。色香味觸。有味之物。必有三法。色味觸。有色之物。

必有二法。有色有觸。有觸之物。必有一法。即觸法也。餘者或有或無。如地必有色 香味觸。水有色味觸。若水有香。即是地香。何以知之。真金之器用承天雨。則無香 也。火必有觸。若有香者。即是木香。何以知之。火從白石出者。則無香也。風但有 觸。而無色也。若非色之物。則異今事。如鏡中像。水中月。見如有色。而無觸等。

則非色也。化亦如是。法身亦然。又經言法身者。或說佛所化身。或說妙行法身。性 生身。妙行法性生身者。真為法身也。如無生菩薩。捨此肉身。得清淨行身。又如法 華經說。羅漢受起為佛。經復云。羅漢末後之身。是二經者皆出佛口。可不信乎。但 以羅漢。更不受結業形故。說言後邊耳。譬如法身菩薩。淨行生故。說言作佛。如是 佛事。雖皆是實。而有參差。有真有偽。真法身者。遍滿十方虛空法界。光明悉照無 量國土。說法音聲。常周十方無數之國。具足十住菩薩之眾。乃得聞法。從是佛身方 便現化。常有無量無邊化佛。遍於十方。隨眾生類若干差品。而為現形。光明色像。

精麁不同。如來真身。九住菩薩尚不能見。何況惟越致及餘眾生。所以者何。佛法身 者。出於三界。不依身口心行。無量無漏諸淨功德本行所成。而能久住。似若泥洹。

真法身者。猶如日現。所化之身同若日光。如首楞嚴經。燈明王佛壽七百阿僧祇劫。

(2)

與此釋迦同。是彼一身無有異也。若一佛者。此應從彼而有。法性生佛所化之佛。亦 復如是。若言法身無來無去者。即是法身實相。同於泥洹。無為無作。又云。法身雖 復久住。有為之法。終歸於無。其性空寂。若然者。亦法身實相無來無去。如是雖云 法身說經。其相不生不滅。則無過也

  遠領解曰。尋來答要。其義有三。一謂法身實相無來無去。與泥洹同像。二謂法 身同化。無四大五根。如水月鏡像之類。三謂法性生身。是真法身。能久住於世。猶 如日現。此三各異。統以一名。故總謂法身。而傳者未詳辨。徒存名而濫實故。致前 問耳。君位序有判為善

次重問法身并答

  遠問曰。法身實相無去無來。般若經中法上菩薩。答常悲已有成觀。又法身同化

。如鏡像之類。方等諸經引喻言。日月宮殿不移。而光影現於江河。此二條是所不疑

。今所問者。謂法性生身妙行所成。毘摩羅詰經善權品云。如來身者。法化所成。來 答之要。似同此說。此一章所說列法。為是法性生身所因。非若是前因者。必由之以 致果聞。致果之法。為與實相合。不若所因。與實相合。不離餘垢。則不應受生。請 推受生之本。以求其例。從凡夫人。至聲聞得無著果。最後邊身。皆從煩惱生。結業 所化也。從得法忍菩薩。受清淨身。上至補處大士。坐樹王下取正覺者。皆從煩惱殘 氣生。本習餘垢之所化也。自斯以後生理都絕。夫生者。宜相與癡言。若大義所明。

為同此不。若同此。請問所疑。得忍菩薩。捨結業受法性生身時。以何理而得生耶。

若由愛習之殘氣。得忍菩薩煩惱既除。著行亦斷。尚無法中之愛。豈有本習之餘愛。

設有此餘。云何得起。而云受身。為實生為生耶。不生為生乎。若以不生為生。則名 實生。便當生理無窮。若以生為生。則受生之類。皆類有道。假令法身菩薩。以實相 為已住。妙法為善因。至於受生之際。必資餘垢以成化。但當換之。以論所有理耳。

今所未了者。謂止處已斷。所宅之形。非復本器。昔習之餘。無由得起。何以知其然

。煩惱殘氣。要從結業後邊身生。諸以効明之。向使問舍利弗。常禪定三昧。聲色交 陳於前。耳目無用。則受淡泊而過。及其在用暫過。鼻眼之凡夫。便損 大乘。失賢 支想。所以爾者。由止處未斷。耳目有所對故也。至於忘對。由尚無用。而況絕五根 者乎。此既煩惱殘氣。要由結業五根之効也。假使慈悲之性。化於受習之氣。發自神 本。不待諸根。四大既絕。將何所攝。而有斯形。陰陽之表。豈可感而成化乎。如其 不可。則道窮數盡。理無所出。水鏡之喻。有因而像。真法性生。復何由哉

  什答曰。後後五百歲來。隨諸論師。遂各附所安。大小判別。小乘部者。以諸賢 聖所得無漏功德。謂三十七品。及佛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等。以為法身。又以 三藏經。顯示此理。亦名法身。是故天竺諸國皆云。雖無佛生身。法身猶存。大乘部 者。謂一切法無生無滅。語言道斷。心行處滅。無漏無為。無量無邊。如涅槃相。是 名法身。及諸無漏功德。并諸經法。亦名法身。所以者何。以此因緣。得實相故。又 大乘法中。無決定分別是生身是法身。所以者何。法相畢竟清淨故。而隨俗分別。菩

(3)

薩得無生法忍。捨肉身次受後身。名為法身。所以者何。體無生忍力。無諸煩惱。亦 不取二乘證。又未成佛。於其中間所受之身。名為法性生身。然諸論師。於此法身。

而生異論。或言無諸煩惱者。已得涅槃。不應復生。如如自在王經說。佛告自在王菩 薩。我於燃灯佛時。通達四自在。即於爾時已得佛道。入於涅槃。是吾末身也。自在 菩薩言。若爾時得涅槃者。從是以來復何所作。佛言。自利已辦。但為教化眾生。淨 佛國土。具足諸神通力威德故。以此因緣。可知身分雖盡。常以化身。度脫眾生。或 言。是事不然所以者何。若爾時得涅槃實道者。身分都盡。又無心意。云何能現化五 道。度脫眾生淨佛土耶。譬如實有幻師。然後能幻事。若無幻師。則無幻事。是故菩 薩。得無生法忍。雖無煩惱。應有餘習。如阿羅漢成道時。諸漏雖盡。而有殘氣。但 諸羅漢。於諸眾生中。無大悲心。諸有餘習更不受生。而菩薩於一切眾生。深入大悲

。徹於骨髓。及本願力。並證實際。隨應度眾生。於中受身。存亡自在。不隨煩惱。

至坐道場。餘氣及盡。若不爾者。佛與菩薩。不應有別。或言。得無生法忍菩薩有二

。一者得五神通。二者六神通。得五神通者。煩惱成就。但不現前。如人捕得怨賊。

繫之在獄。不能為患。如是諸菩薩。無生忍力故。制諸煩惱。永不復生。但以清淨心

。修六波羅蜜功德。如凡夫人。成就三界煩惱。上二界煩惱。不現在前。雖有煩惱。

無所能為。住五神通。種種現化。度脫眾生。故留餘結。續復受生。若無殘結。則無 復生。猶如責米。故留穀種漸漸具足六波羅蜜。教化眾生。淨佛國土。乃坐道場。捨 煩惱結。然後成佛。具六神通者。所作已辦。自利足。如阿羅漢辟支佛。無復異也。

此身盡已。更不受生。但以本願大悲力故。應化之身相續不絕。度眾生已。自然成佛

。所度既畢。自然而滅。先是實滅。以汲引眾生故。變化其身。令復示其都滅。又三 藏論師。菩薩雖得六神通。不盡諸漏。行四無量心。生色界中。乃至末後身。生羅睺 羅。於尼連禪河浴。為大水所漂。力不能制。嫌憒五人捨我而去。坐道場時。以十六 心。得阿那含。以十八心。斷無色界結。以三十四心。破一切煩惱。得一切智。成佛 已具受人法。飢渴寒熱老病死等。雖心得解脫。身猶有礙。但以一切智慧大悲心為勝 耳。如是等諸論義師。皆因佛語。說菩薩相。於是各生異端。得中者少。意謂菩薩得 無生法忍。捨生死身。即墮無量無邊法中。如阿羅漢。既入無餘涅槃。墮在無量無邊 法中。不得說言若天若人若在若滅。何以故。因緣故名為人。因緣散自然而息。無有 一定實滅者。但名有變異身。得如是法門。便欲滅度時。十方佛告言。善男子。汝未 得如是無量無邊見頓佛身。又未得無量禪定智慧等諸佛功德。汝但得一法門。勿以一 法門故。自以為足。當念本願。憐愍眾生。令不知如是寂滅相故。墮三惡道。受諸苦 惱。汝所得者。雖是究竟真實之法。但未是證時。爾時菩薩。受佛教已。自念本願。

還以大悲。入於生死。是菩薩。名之不在涅槃不在世間。無有定相。以種種方便。度 脫眾生。設有問言。菩薩答爾。無復實生受懃苦。無諸惱患。功勳甚少。應答是事不 然。著於凡夫時。以顛倒著心。要期果報。雖修苦行。皆非實行。今得諸法實相。具 涅槃樂。而入生死。化度眾生。是為希有設復問言。若此人戲想都滅。又無我心。何

(4)

復以功德希有耶。應答。菩薩之心無有斯事。但為分別者。言有大有。如師子有大力

。不以為大。但餘狩以為大耳。又如神藥。為益眾生故。出於世間。而無分別。但餘 人知有大力。如之人言身畢竟寂滅相。如幻如夢。如鏡中像。不可以生相不生相為難

。何以故。此人墮在無數量。不應以戲論求之。但以人妄謂。菩薩有至道場。盡諸結 使。斷彼意故。說言菩薩唯有結使殘氣耳。如大乘論中說。結有二種。一者凡夫結使

。三界所繫。二者諸菩薩得法實相。滅三界結使。唯有甚深佛法中。愛慢無明等細微 之結。受于法身。愛者。深著佛身及諸佛法。乃至不惜身命。無明者。於深法中。不 能通達。慢者。得是深法。若心不在無生忍定。或起高心。我於凡夫。得如是寂滅殊 異之法。此言殘氣者。是法身菩薩結使也。以人不識故。說名為氣。是殘氣不能使人 生於三界。唯能令諸菩薩。受於法身。教化眾生。具足佛法。譬如凡夫結使或有障天 人道者。所謂邪見瞋恚慳嫉等。以甚惱害眾生故。或有不障者。所謂身見戒取愛慢無 明等。以其不惱眾生故。結使或生三界。亦如是。是故菩薩亦名得解。亦名未脫。於 凡夫結使為脫。於佛功德結使未脫。或言。得六神通。為盡三界結使故。或言。得五 神通。為未破菩薩結使故。又言。尚無法中之愛者。謂無凡夫二乘法中之愛。所以者 何。菩薩出過二地故。如須陀洹。知一切法無常苦患。即不生愛。若心不在道。即有 所愛。又如羅漢。於一切中無所愛。於佛法中。而有所愛。如舍利弗摩訶迦葉。聞佛 甚深智慧無量神力。便與以言。若我本知佛功德如是者。在於地獄中。寧一脇著地。

乃至逕劫。於佛道中。心不應有悔。又諸聲聞皆大號泣。聲振三千大千世界。云何乃 失如是大利。是故二乘成道。雖斷三界愛結。於佛功德法中。愛心未斷。諸菩薩忽如 是無生忍力故。總言一切無所愛。而念佛恩重。深愛佛法。但不起戲論耳。若於一切 法中。已斷愛者。即不復能具足上地。而此人未滿應滿。未得應得。又言正處已斷。

所宅之形非復本器。昔習之餘。無由得起者。三界外形現妙。愛習之餘亦微。是故設 復異形。理相因發。即無過也。又此涅槃而為障。如大乘經。一切法從本以來。常寂 滅相。一切眾生。所作已辦。但無明等諸結使障故。不能自知我等即是寂滅相。菩薩 如是滅除障礙。爾乃自知我今作佛。若無菩薩結使障者。先已是佛有三種障。一者三 界諸煩惱。障涅槃道。二乘菩薩結使。障於佛道。此最難斷。以其微隱故。譬如怨賊 界避。內賊難識難知。得無生法忍時。世間實相。雖破凡夫結使。未除佛道結使。於 佛道中。猶有錯謬。若無錯謬。得無生法忍時。即應是佛。若欲教化眾生淨佛國土。

便可一時頓具。何以故。得先礙實智故。所以不得爾者。以有微障故。又無生忍力。

但能破邪戲論等。示諸法實相。後得佛時。乃於一切法中。通達無近無遠無深無淺。

問有菩薩阿毘曇。當廣分別結使相。如聲聞阿毘曇廣分別根本十結。又言四大既絕。

將何所搆。而有斯形者。既云生塗不絕。法身之應無所疑也。但阿毘曇法摩訶衍法。

所明各異。如迦旃延阿毘曇說。幻化夢響鏡像水月。是可見法。亦可識知三界所繫陰 界入所攝。大乘法中幻化水月。但誑心眼。無有定法。又小乘經說。化人為何界所攝

。答無處所。今以大乘法。論說法身。無有四大五根幻化之事。肉眼所見。尚無所攝

(5)

。何況法身微妙耶。是故但無三界麁四大五根耳。為度眾生因緣故現。緣盡則滅。譬 如日現清水。濁則不見。如是諸菩薩。常在法性中。若眾生利根福德清淨者。即隨其 所見。應度之身。復次若欲求其實事者。唯有聖人。初得道時。所觀之法。滅一切戲 論。畢竟寂滅相。此中涅槃相。生死相。尚不可得。何況四大五根。如是不應以四大 五根為實。謂無此者。即不得有法身也。如一有為法。皆虛妄不實。有為法者。即是 五陰。五陰中最麁者。所謂色陰。若然者。虛妄之甚。不過四大。所以者何。思惟分 裂。乃至微麁亦復不有。論中廣說。但於凡夫數法和合。得名色陰。色陰無有決定。

何況四大五根。是故不得以凡夫虛妄所見色陰。以為實證。而難無量功德所成之身。

若欲取信者。應信法身。如經中說。所有色。皆從四大有為三界繫使因緣故。說菩薩 法身四大五根。同如變化。不得以之為一也。又欲界色界眾生。以四大五根桎梏。不 得自在。乃至阿羅漢辟支佛。心雖得離三界之累形。猶未勉寒熱飢渴等患。法身菩薩 即不然。無有生死。存亡自在。隨所變現。無所罣礙

次問真法身像類并答

  遠問曰。眾經說佛形。皆云身相具足。光明徹照。端正無比。披服德式。即是沙 門法像。真法身者。可類此乎。若類於此。即有所疑。何者。佛變化之形。託生於人

。於人中之上。不過於轉輪聖王。是故世尊。表出家之形殊妙之體。以引凡俗。此像 類大同。宜以精麁為階差耳。且如來真法身者。唯十住之所見。與群麁隔絕。十住無 師。又非所須。縱使有待於來。足不俟之以進業。將何所引。而有斯形。若以功報。

自然不期而後應。即菩薩不應標 有位。以立德本

  什答曰。佛法身菩薩法身。名同而實異。菩薩法身雖以微結如先說。佛法身即不 然。但以本願業行因緣。自然施作佛事。如密迹經說。佛身者無方之應。一會之眾生

。有見佛身金色。或見銀色車渠馬瑙等種種之色。或有眾生見佛身與人無異。或有見 丈六之身。或見三丈。或見千萬丈形。或見如須彌山等。或見無量無邊身。如以一音

。而眾生隨意所聞。或有聞佛音聲。崇濡微妙。如迦陵頻伽鳥。白鵠之聲。如獅子吼 聲。如野牛王聲。如打大鼓之聲。如大雷聲。如梵王聲等。種種不同。有於音聲中。

或聞說布施。或聞說持戒禪定智慧解脫大乘等。各各自謂為我說法。是法身神力無所 不能。若不爾者。何得一時演布種種音聲種種法門耶。當知可皆是法身分也。白淨王 宮佛身。即是法身分。不得容有像類。何以故。釋迦牟尼佛身。能一時於千萬國土。

皆作佛事。種種名號。種種之身。教化眾生。言十住無師者。為下凡夫二乘九住已還

。可非於諸佛。言無師也。乃至坐道場菩薩。尚亦有師。何況十住。如十住經中說。

菩薩坐道場欲作佛。爾時十方佛口中放光明。來入其頂。是菩薩即時深入無量三昧諸 佛三昧陀羅尼解脫等。通達過去未來劫數。無量劫為一劫。一劫為無量劫。一微塵為 無量色。無量色為一微塵。分別無量十方三世國土名號。及眾生名字行業因緣本末種 種解脫道門次第。以一心相應慧。通達一切法。得無礙解脫。名之為佛。無礙解脫是 佛法之根本。如經說。十住菩薩當知如佛。是佛讚歎十地功德。如讚誦法華者。即為

(6)

是佛。又言。我以兩肩荷負此人。又如放鉢經中。文殊師利語彌勒大士。汝可取鉢彌 勒不能取之。文殊師利。即申其臂。下方取鉢。爾時彌勒。語文殊師利。汝今雖有如 是之力。我作佛時。如汝之比。無量無數。不能知我舉足下足之事。而此大菩薩。皆 是十住。施佛法不可思議。皆不能及。又文殊彌勒等。於佛法中。處處多有所問。或 為利益眾生故。或復自為利益。使得甚深佛法故。若然者。云何言十住無師耶。又諸 大菩薩。不分別是麁是細。能觀一切法皆細。能觀一切法皆麁。如般若波羅蜜經中說

。須菩提言。世尊般若波羅蜜甚深。佛言。菩薩觀般若波羅蜜。觀淺亦失。是故不得 說。如眼所見為麁。心所見為細。大菩薩聞已。離於眼等諸根。但以法界。從佛聞法

。如不可思議解脫經中說。文殊師利。與十方菩薩。在佛會中。共坐聽法。而能有身 南國遊行。又大菩薩。常在定中。而能見佛聽法。聲所不能及。如思益中說。普華菩 薩。問舍利弗。汝入滅盡定。能聽法不。答言不能。菩薩即能。如是法身菩薩所能行

。無量不可思議。若有果報生身三根者。可有此難。精麁不同。然體平等者。身心無 復差別之相。復有人言。法身菩薩。利益眾生故。以眼等見佛聞法施立供養。而有所 聞。所以者何。欲為開引新發意菩薩故

次問真法身壽量并答

  遠問曰。凡夫壽。皆行業之所成。成之有本。是故雖精麁異。體必因果。乘來答 云。法身菩薩非身口意業所造。若非意業。即是無因而受果。其可然乎。如其不然。

妙體之來。由何而得。又問從法忍菩薩。始還法身。暨于十住。精麁優劣。不可勝言

。其中所受。皆有命根長短。亦應隨精麁而為壽量。自十住已還。不復精論。今所聞 者。旨在十住。十住經說。十住菩薩。極多有千生補處。極少至一生補處者。此即是 法身生。非若是者。必為功報轉積。漸造於極。以至一生也。為餘垢轉消生理轉盡。

以至一生乎。若餘垢轉消。即同須陀洹七生之義。以聖道力故。不至於八。今十住不 過千生者。為是何力耶。若是遍學時。道力所制者。即生理有限。不得至千。以是而 推。即不同生七可知。若功報轉積理極故唯一生者。一生即是後邊身。身盡於後邊。

即不得不取正覺。若不得不成。何故菩薩有自誓不取正覺者。自誓之言。為是變化形

。為真法身乎。若變化形者便是推假之說。若是真法身者。數有定極。即不得有自誓 無窮之言也

  什答曰。今重略敘法身有二種。一者法性常住如虛空。無有為無為等戲論。二者 菩薩得六神通。又未作佛。中間所有之形。名為後法身。法性者。有佛無佛。常住不 壞。如虛空無作無盡。以是法八聖道分六波羅蜜等。得名為法。乃至經文章句。亦名 為法。如須陀洹。得是法分。名為初得法身。乃至阿羅漢辟支佛。名後得法身。所以 者何。羅漢辟支佛。得法身已。即不復生二界。是佛分別三乘義。故不說有法所去處

。准法華經。有此說耳。若處處說者。法華經不名為祕要之藏。又亦不能令人多修習 涅槃道。盡諸漏結。是故天竺但言歌耶。秦言或名為身。或名為眾。或名為部。或名 法之體相。或以心心數法名為身。如經說六識身。六觸身。六受身。六愛身。六相身

(7)

。六思身等。始八聖道等眾事和合。不相離故。得名為身。得無生法忍菩薩。雖是變 化虛空之形。而與肉身相似故。得名為身。而此中真法身者。實法體相也。言無身口 意業者。是真法身中說。或有人言。得無生法忍菩薩。解能業相。壞三界業故。但以 大悲心。起菩薩事。以壞業故。名為無業。謂無如凡夫分別之業耳。如佛言。我從得 佛已來。不復起業。滅業相故。名為非業。又諸菩薩。有所起業。皆與無生忍合故。

名為無業。是故菩薩施業中。不分別取相。名為無業。經言千生者。所未聞故。不得 委要相答耳。如普賢觀世音文殊師利等。是十住菩薩。具足佛十力。四無所畏。十八 不共法。以本願廣度眾生。故不作佛。如文殊師利受記經中說。若干阿僧祇劫。當得 作佛。而釋迦文佛等。皆以文殊師利。為發意因緣。爾時勢力已成。如是推求本末。

即不限千生也。若經言有千生者。即是本無別願久住世間。或是鈍根未具足。諸佛法 故。即有多生。若功德具足者。即是一生。又功德積滿。唯有一生。不得不成正覺菩 薩有二種。一者功德具足自然成佛。如一切菩薩。初發心時皆立過度言。我當度一切 眾生。而後漸漸心智轉明。思惟籌量。無有一佛能度一切眾生。以是故諸佛得一切智

。度可度已而取滅度。我亦如是。二者或有菩薩。猶在肉身。思惟分別。理實如此。

必不得已。我當別自立願。久住世間。廣與眾生為緣。不得成佛。譬如有人。知一切 世間皆歸無常。不可常住。而有修習長壽業行。往非有相非無相處。乃至八萬劫者。

又阿彌陀等。清淨佛國。壽命無量

次問修三十二相并答

  遠問曰。三十二相。於何而修。為修之於結業形。為修之於法身乎。若修之結業 形。即三十二相。非下位之所能。若修之於法身。法身無身口業。復云何而修。若思 有二種。其一不造身口業。而能修三十二相。問所緣之佛。為是真法身佛。為變化身 乎。若緣真法身佛。即非九住所見。若緣變化。深詣之功復何由而盡耶。若真形與變 化無異。應感之功必同。如此復何為獨稱真法身佛妙色九住哉

  什答曰。法身可以假名說。不可以取相求。所以者何。聲聞三藏法中。唯說佛十 力等諸無漏法為法身。佛滅度後。以經法為法身。更無餘法身名也。摩訶衍中說。菩 薩無生法忍。斷諸煩惱。為度眾生故。而為受身。諸論議師。名此為法身。何以故。

是中無有結使。及有漏罪業。但是無為清淨六波羅蜜果報。此身常有自在無礙。乃至 成佛也。轉輪聖王。人中第一。唯有三十二相。是故菩薩應世之身。有三十二相。於 生死中。種其因緣。於菩薩法身。令增益明淨。所以者何。三十二相。凡夫亦有。非 為難事。如佛弟難陀。前身以雌黃盡辟支佛塔。而作是願。願我當得金色相好之身。

如是福德因緣。壽終之後。為波羅捺國造利奢王子。復見迦葉塔。心懷歡喜。即中作 蓋。以是因緣故。天人中受無量福樂。末後生為迦毘羅婆國白淨王子。具三十二相。

出家學道得阿羅漢。於諸端正比丘中。最為第一。阿泥律陀。供養波利陀辟支佛。七 世生忉利天上。七世生人中。作轉輪聖王。七寶具足。得三十二相。又如佛言。汝等 比丘。見有受最上樂者。當知我亦曾受如是樂。所以者何。從無始世界以來。所生之

(8)

處。無不逕歷。而今雖復惡世。猶有得一相二相五三相者。以是故知。生死身中。修 諸相好。但相好所得。莊嚴清淨。光明照耀。威德具足名為佛。所問三十二思者。迦 旃延弟子。自以意說耳。非佛所說。又所謂三十二思者。非一念中具也。一念時促不 住。事不成辨。一切有為法。要須和合能有所成。如人見三十二人過惡。若欲害者。

非但一念。然當斷命時。乃名殺心。雖前後多有殺心。但是得名稱三十二相。有人言

。菩薩若見佛身。若見佛有三十二相。以所修福德迴向。願我得如是果報。或時佛為 人。說修三十二相法。人眼見佛三十二相。便發願言。我當於未來世。得如是相。然 後以淨功德。令其成就。如先下種後加溉灌。如施草蓯林等。得立安相。施燃灯明等

。得大光明相。慈悲等觀眾生。得紺清眼。常以頭面。敬師長賢聖。及施蓋帽等因緣 故。得肉髻相。或有人不從佛聞。亦不從佛。但聞他說有三十二相。或自讀經書。便 發願言。我得三十二相。漸漸滿足。如上所說。或有人。若見佛若不見佛。其心無在

。但聞大乘義。於眾生起慈悲心。欲以諸法實相。利益眾生。願我當得第一心身。汲 引眾生。令信我說。如印經中佛為彌勒說。有七因緣。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一 者佛令發心。二者見正法壞時。護持法故發心。三者見眾生可愍故發心。四者菩薩令 發心。五者見人發心亦發心。六者大布施故發心。七者聞佛有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而 發心。佛告彌勒。前三發心必得成佛。不復退轉。後四發心。不能當定多有退轉。是 故當知。種三十二相。其事不同。又法身菩薩者。經亦不了了說有法身國土處所也。

但以理推之。應有法身。若諸菩薩。滅諸煩惱。出於三界。既無生身。亦不入涅槃。

於是中間。若無法身。其事云何。是故諸論師言。於此中間。從無漏法性生身。名為 法身。又此非從一身而已。隨本功力多少。而有其身。或有二身三身十身百千萬無量 阿僧祇身。乃至無量十方世界。皆現其身。為具足餘佛法。兼度眾生故。迦旃延阿毘 曇中。無漏法元有果報。何以故。聲聞法中但說三界事。及小涅槃門。大乘中過凡夫 法。及小涅槃門。更說清淨大乘事。如不可思議經等。如凡夫雖起善業。煩惱未斷故

。侵奪福德。以性相違故。不令善業增益。諸阿羅漢。雖無煩惱。毀損善法。證涅槃 故。其心不發。不能增長佛道善根。是菩薩滅煩惱。無有 損善法故。復不證涅槃故

。心即不復功德增長。爾時起一切德。勝本從無始世界來。所為福德。如思益經說。

我以五華施佛。勝本一切所施頭目髓腦等。何以故。本布施皆是虛妄。雜諸結使。顛 倒非實。此施雖少清淨真。如人夢中得無量珠寶。不如覺時少有所得。以菩薩三界障 礙都滅。唯有佛道微障未盡耳。如以一灯破暗。不能破第二燈分。若能破者。第二燈 即無所增益。而第二燈所破闇與初灯合。但無初灯所破之闇。菩薩得無生法忍亦如是

。捨生死身受法身。破三界凡夫障礙。不能破諸菩薩障礙。若破者即是十住便應作佛

。是人爾時起業。無有三界結縛。唯有菩薩結縛微礙。有所超業。皆悉真實清淨無量

。何以故。不為生死所拘。不與煩惱共合故。心志廣大。從法身以後。所受之身。如 幻如鏡中像。業亦如是。心所起業隨。所得果報隨。不可以三界麁身。難菩薩微妙。

出過三界之形也。問所緣佛為真法身。為變化身者。是事先已答如上說。或有見者。

(9)

或有聞者。或自為眾生故。莊嚴其身。或有人不見佛不聞法。尚能發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心。何況見佛聞法者。此人以心眼。緣三世佛相。過去佛身相。我當知是念。現 在未來世佛身相。我身亦當如是。或有人隨所好樂。自生憶想。我所作功德。迴向佛 道。後作佛時。壽命國土功德相好。當如是此緣。釋迦文佛本初發心經說。於無佛無 佛法國中。為大王名光明。時有小王。以好白象子。奉光明王。王見已歡喜。令象師 如法調伏。象師如法善治。令王乘之。遊戲林野。是象於林中。聞牝象香氣。婬欲心 發。馳走趣向。王語象師制之令住。象師即以鉤制。不能令止。時王眼視外物。物皆 運轉。深入榛藪。壞衣傷體。即仰攀樹枝。得免濟。象後念人間飲食。還來至宮。王 問大臣。若人為王作此因緣者。應何治之。大臣言。罪應極法。時象師言。莫誑殺我 已善治。王言。象惡如此。如何善治。象師即於王前。燒大鐵丸。語象言。取赤鐵丸 吞之。若不吞者。還以本法治汝。象自籌量。寧須臾而死。不能久受苦痛。便取鐵凡 吞之。燒身徹過。大吼而死。王見此已。知其調伏。即問象師。調伏如此。近以何因 緣。有此惡事。象師言。心有婬欲重病。勢用發故。無所領計。王聞已驚怖。婬欲大 病。此從何來。象師言。我亦不知所從來及其增減時。王言如是之病。無人能治耶。

象師言。欲治之者。眾皆不得其法。還自墜浴。有人為破婬欲賊故。離五欲受苦行。

或有人其受五欲。情即厭離。以是因緣。得脫此病。或有出家。種種因緣。欲免斯患

。皆不拔此婬毒樹之根。王聞已憂怖。說象師言。如此之病。難可得治。於天人之中

。有能破此病者耶。象師言。我傳聞有大人出世。身體金色。有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

。常光遠照。愍哀眾生。號之為佛。是人了知婬欲生滅之道。愍眾生故為說之。王聞 是已。即便下床右膝著地合掌而言。我以如法治國。及布施等功德。以此福德因緣。

當得成佛。治一切眾生婬欲重病。從是發心已後初值佛。號名釋迦文。於壽百歲眾生 中作佛。今釋迦佛事皆同彼佛。時光明王。作陶師字廣炤。彼釋迦文佛。度眾生已。

與五百阿羅漢。度廣炤。極行圓出至其家。廣炤即以煖湯塗油燃灯石蜜漿等。供養於 佛。陶師從聞佛法。而發其心。我當來世作佛。亦當如是。是人於無佛法世。尚能發 心。何況見佛聞法。種三十二相者。若初發心了了不錯者。復何貴成佛耶。唯佛一人

。得無錯耳。是故當知。如光明王。遇得因緣。便自發心。以是因緣。復得人身。值 釋迦文佛。從佛聞法然後願。昔於暗中發願。但為破婬欲病者。後得值佛。了了分別 名號而發其願。漸漸心轉微妙。能自以身施轉。後於諸法中。無所取相。安住畢竟空

。具足六波羅蜜。發清淨願。本願與吾我貪著心雜。今之所願。清淨無垢。又不可無 因。唯願而得淨願。是事為難。如蓮華雖淨。必因泥生。不可生於金山上。如維摩詰 經中說。又佛法離一異相故。無決定真身。離異相故。無決定麁身。但以人顛倒罪因 緣故。不能見佛。顛倒漸薄。淨眼轉開乃能見也。佛身微妙。無有麁穢。為眾生故。

現有不同。又眾生先世種見佛因緣。厚薄名異。薄者如今見形像舍利等。厚者得見相 好生身。施作佛事。見生佛亦有二種。或有見佛如須彌山等。或有見佛無量無邊之身

。如轉法輪時。持力菩薩。欲量佛身。是見上身也。如上諸身。能度眾生。破除塵勞

(10)

者。雖精妙不同。皆為是實。於妙中。又有妙焉。乃至真法身。十住菩薩。亦不能具 見。唯諸佛佛眼。乃能具見。又諸佛所見之佛。亦從眾緣和合而生。虛妄非實。畢竟 性空。同如法性。若此身實。彼應虛妄。以不實故。彼不獨虛妄。虛妄不異故麁妙同

。宜以麁身。能為眾生作微妙因緣。令出三界。安住佛道。亦不名為麁也。

次問受決法并答

  遠問曰。受決菩薩。為受真法身決。為變化之決。若受變化之決。則釋迦受決於 定光。彌勒受莂於釋迦是也。斯類甚廣。皆非真言。若受真法身決。後成佛時。則與 群麁永唯。絕當十住菩薩。共為國土。此復何功何德也。若功德有實。應無師自貴。

復何人哉。如其無實。則是權假之一數。經云。或有菩薩。後成佛時。其國皆一處補 處。此則十住共為國土明矣。若果有十住之國。則是諸菩薩終期之所同。不應云說或 有或有而非真。則是變化之流。如此真法身佛。正當獨處於玄廓之境

  什答曰。說菩薩受記者。各各不同。或有人言。為利眾生故。與其受記。或以肉 身菩薩。於無量劫久行菩薩道。為彼受記。示其果報。安慰其心耳。或云變化麁中有 受記義。義於法身。則無此事。或有人言。受記是實事。唯應與法身受記。不應為變 化身也。復此何功德者。如來智德無量無邊。利益十住。其功最勝。以彼利根所受彌 廣故也。如般若中說。供養無量阿惟越致。不如一人疾作佛者。言無師自覺者。但不 目外道為師耳。此義上以明。若如實諸者。諸佛威儀麁事。尚不可知。何況受記深奧 義乎。有眾生未發心。而佛與受記。有人現前發心。不與受記。有人發心時。便與受 記。於生死身得無生法。而為受記。有捨生死身受法身。而得受記。如文殊師利等是 也。有菩薩。從無量諸佛受記。如釋迦牟尼。從燃灯佛。蓮華上佛。華上名佛。乃至 迦葉佛。皆從受記。有天王佛。與釋迦牟尼真身受記。或於大法身菩薩眾中。是菩薩 雖於大眾中。佛先受記。不以為說。何以故。自知處處身受記故。不以一身受記為喜

。亦不可見喜事故。譬如阿那婆達多龍王受記時。阿闍世王言。汝得大利。於大眾中 受記為佛。龍王言。誰受記者。若身也。身如瓦石。若心也。心如幻化。離此二法。

無受記者。當知有何利。而生歡喜也。若我受記。一切眾生。亦當受記。其相同故。

如是無量不可思議。不應以事迹為難。又諸佛菩薩身量。音聲說法。無量神通方便。

為利益菩薩。兼利眾生故。而與受決。難言。眾生不應說云或有者。佛法無量。不可 頓盡。隨時應物。漸為開示。十住之國。是諸菩薩終期。所同理故然矣。佛種種廣分 別諸菩薩相。故住生品中說言。或有獨處玄廓之境者。若以獨處玄廓為本。來化眾生

。此復何咎。諸佛從無量無邊智慧方便生。其身微妙不可窮盡。眾生功德。未具足故

。不能具見佛身。唯佛與佛乃能盡耳。功德智慧等。皆亦如是。如四大河從阿那婆多 池出。皆歸大海。人但見四河。而不見其源。唯有神通者。乃能見之。人雖不見。推 其所由。必知有本。又彼池中清淨之水。少福眾生。不能得用。從彼池出。流諸方域

。爾乃得用。其佛法身。亦復如是。當其獨絕於玄廓之中。人不蒙益。若從其身。化 無量身。一切眾生爾乃蒙益

(11)

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卷上

(12)

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卷中

  宋國廬山慧遠法師。默問常安草堂摩訶乘法師鳩摩羅什。大乘經中深義。十有八 途。什法師一一開答。分為上中下三卷(上卷有六事。中卷有七事。下卷有五事)

  次問答法身感應 次問答法身盡本 次問答造色法 次問答羅漢受決 次問答觀 佛三昧 次問答四相 次問答如法性真際

問法身感應并答

  遠問曰。天形開莫善於諸根。致用莫妙於神通。故曰菩薩無神通。猶鳥之無翼。

不能高翔遠遊。無由廣化眾生淨佛國土。推此而言。尋源求本。要由四大。四大既形

。開以五根。五根在用。廣以神通。神通既廣。隨感而應。法身菩薩。無四大五根。

四大五根則神通之妙。無所因假。若法身獨運。不疾而速至於會。應群麁必先假器。

假器之大。莫大於神通。故經稱如來有諸通慧。通慧則是一切智海。此乃萬流之宗會

。法身祥雲之所出。運化之功。功由於茲。不其然乎。不其然乎。若神通乘眾器以致 用。用盡故無器不乘。斯由吹萬不同。統以一氣。自本而觀。異其安在哉。則十住之 所見。絕於九住者。直是節目之高下。管窺之階差耳

  什答曰。法身義以明法相義者。無有無等戲論。寂滅相故。得是法者。其身名為 法身。如法相不可戲論。所得身亦不可戲論若有若無也。先言無四大五根。謂三界凡 夫麁法身。如法相寂滅清淨者。身亦微細。微細故。說言無如欲界天身。若不令人見 則不見也。色界諸天。於欲界天亦爾。又如欲界人得色界禪定。有大神通。而餘人不 見。以微細故。又如禪定無數色。雖常隨人。而不可見。雖有而微。微故不現。菩薩 四大五根。復微於此。凡夫二乘。所不能見。唯同地以上諸菩薩。及可度者。乃能見 耳。又如變化法中。說欲界變化色。依止欲界四大。色界變化色。依止色界四大。菩 薩法身如是。似如變化。然別自有微細四大五根神通。非可以三界繫心。及聲聞心。

所能見也。若得菩薩清淨無障礙眼。乃能見之。如不可思議解脫經說。十方大法身菩 薩。佛前會坐聽法。爾時千二百五十大阿羅漢。佛左右坐。而不能見。以先世不種見 大法身菩薩會坐因緣故。如人夢中見天上之園觀。及至覺時。設近不見。又如人入水 火三昧。若不聞者。雖共一處。都無所見。或人言法身菩薩神通。不須因假四大五根 乃有施用。世間神通。要因四大五根耳。如地上火因木而出。天上電火從水而出。及 變化火亦不因木有。當知不得以四大五根。定為神通之本。如佛變化種種之身。於十 方國。施作佛事。從佛心出。菩薩法身亦如是。任其力勢。隨可度眾生。而為現身。

如是之身。不可分別戲論。如鏡中像。唯表知面相好醜而已。更不須戲論有無之實也

。若神通乘眾器以致用。用盡故無器不乘者。聖人所可引導群生器用。無非神通。皆 是初通中說神通之事。或有功行所成。或有果報所得。若以果報得者。不須功業。隨 意應物。非果報得者。假於定力。乃有所用。若九住十住所見。麁細不同者。是則為 異。十住所見之身雖妙。亦非決定。何故。唯諸佛所見者。乃是法身決定。若十住所 見是實者。九住所見應是虛妄。但此事不然。故有所見精麁淺深為異也。乃至須陀洹

(13)

。但見實相身。十住大菩薩。亦同所見。如蚊子得大海之底。乃至羅睺阿修羅王。亦 得其底。雖得之是同。而深淺有異。則因佛法身相精麁。了聲聞人。及初習行菩薩。

因丈六身。而得實相。或有菩薩。功德純厚。信力彌固。所見之身。過於丈六。隨愛 色而得實相。如密迹經說。得無生忍阿惟越致菩薩。所見佛身。無量無邊。世間端正 第一無比。而不取相。不生貪著。因此身已。得甚深三昧陀羅尼等。如是轉勝。如聲 聞法中。所有不同須陀洹。欲得斯陀含道。捨本所得大道。雖非顛倒。以斯陀含道微 妙大利故。如人為大利故。捨於小利。菩薩從一地至一地亦如是。雖得無生法忍。實 事為定。而得一地捨一地。以本地鈍不明了。不微妙故。此二俱趣佛道。不名為異同 也。不出於實相故。實相則是無復別異。大小菩薩分別佛身者。所見為異

次問法身佛盡本習并答

  遠問曰。大智論曰。阿羅漢辟支佛盡漏。譬燒草木。烟炭有餘。力劣故也。佛如 劫燒之火。一切都盡無殘無氣。論又云。菩薩違法忍得清淨身時。煩惱已盡。乃至成 佛。乃盡餘氣。如此則再治而後畢劫不重燒。云何為除耶。若如法華經說。羅漢究竟

。與菩薩同。其中可以為階差。煩惱不在殘氣。又三獸度河。三士射的。今同大除。

此皆都聞經。非大類立言之本意。故以為疑。又問真法身佛。盡本習殘氣時。為以幾 心。為三十四心耶。為九無礙九解脫耶。為一無礙一解脫耶。若以三十四心。煩惱先 已盡。今唯盡殘氣。不應復同聲聞經說。答以九無礙九解脫。煩惱有九品。雙道所斷 故。無有此用。可煩惱殘氣。非三界漏結之所攝。餘垢輕微。尚無一品。況有九乎。

若以一無礙一解脫。計三界九地中。皆應有殘氣。不得遍治上地。若從不用以上。先 以世俗道斷。今雖上地而有疑。何者。無漏法與世俗道。俱斷九品結。功同而治異。

故有斯義。推本習殘氣。尚非無漏火所及。況世俗道乎。夫功玄則治深。數窮則照微

。理固宜然。想法身經。當有成說殘氣中。或有差品之異。是所願聞

  什答曰。聲聞人謂佛與阿羅漢辟支佛俱共得。若斷諸煩惱。無復有異。是故世間 大劫盡大為喻。又以菩薩至坐道場。乃斷煩惱。是故分別習。有餘無餘為異耳。如摩 訶衍經說。得無生忍菩薩。斷諸煩惱。具六神通。而諸論師所明不同。或言若菩薩斷 煩惱。得漏盡通者。則同漏盡阿羅漢。漏盡阿羅漢。永不復生。是事不然。所以者何

。以菩薩未斷習氣。而證於涅槃。無大悲心故。不能復生。菩薩無此二故。明生生不 絕。或有人言。菩薩得無生法忍時。三界繫煩惱。及習氣俱盡。而法身菩薩。別有結 使未滅。雖然亦不妨習行佛道。如賊繫縛在獄。雖為未死。無所能作。是菩薩結使。

並地地中斷。至坐道場。實欲成佛。爾乃滅盡。此義如上灯喻中說。如是義者。則無 所妨礙。以其不滅故。而今菩薩具足十地。言法身菩薩斷煩惱者。此說亦實。為斷三 界凡夫煩惱故。法身菩薩。不斷煩惱者。此說亦實。有菩薩細微煩惱故。如燃灯時有 闇有明者。得有所見。有闇者。燃第二燈時。其明增益。當知先有微闇故。若光無闇

。燃第二燈時。不應有異。又三十四心。九無礙道。九解脫道。皆非佛說。何以故。

四阿含毘尼。及摩訶衍中。無此說故。但阿毘曇者。作如是分別。若佛有此說者。當

(14)

求本末而來難。以之為遇。不受所論。又三十四心九無礙九解脫道。以人通議故。是 以於大智論中。說為分別。佛與二乘為異耳。諸摩訶衍經說。佛以一念慧。斷一切煩 惱習。所有應知應見。無不通達此一念慧。於無量劫來。修習明利。最為第一。不復 須假餘心力也。若聲聞辟支佛諸菩薩。所有智慧。不能如是者。乃用九無礙道九解脫

。以其鈍故。如人刀鈍手力劣弱。多斫乃斷。若大力利刀一斫則斷。如是佛坐道場。

末後之慧。最第一利。無能勝者。一時斷諸煩惱。永盡無餘。以人不議故。名為殘氣 耳。而有為議法。皆羸劣故。眾緣和合。乃有所作。最後金剛之慧。則不然也。以有 大力故。唯用相應共生心心數法處。不須餘心力。如是說者。於理為便。如凡夫結使 習氣不能大悲事。而令身口業相小有異相。起彼不淨之心。菩薩結使亦如是。勢力衰 薄。雖不能起罪業。但稽留菩薩。不令疾至佛道。是故說法身菩薩成佛時。斷煩惱習

。昔聞有菩薩阿毘曇。地地中分別諸菩薩結使及其功德。如大品十地說。捨若干法。

得若干法。先來之日。不謂此世無須菩薩阿毘曇事。而來問精究。苦求殘氣之差品。

今未有此經。不可以意分別。是故不得委由相答也

次問答造色法

  遠問曰。經稱四大不能自造。而能造色。又問造色能造色不。若能造色。則失其 類。如其不能。則水月鏡像復何因而有。若有之者。自非造色。如何又問水月鏡像色 陰之所攝不。若是色陰。直是無根之色。非為非色。何以知其然。色必有象。象必有 色。若像而非色。則是經表之奇言。如此則阿毘曇覆而無用矣

  什答曰。經言一切所有色。則是四大及四大所生。此義深遠難明。今略敘其意。

地水火風。名為四大。是四法或內或外。外者何也。則山河風熱等是。內者則骨面溫 氣等是。四大如是。無所不在。而眾生各各稱以為身。於中次生眼等五根。五根雖非 五識所知。亦不得謂之無也。所以者何。譬如髮爪。雖是身分。無所分別。以離根故

。又如癩病之人。身根壞敗。雖有皮肉。而無所覺。是故當知。皮肉之內。別有覺用

。又能生身識。以是故。名為身根。假令身肉但有身根者。以指觸食。唯知冷熱。不 知香味。是故當知。別有鼻舌根等。若然者。四大之身。必生五根。分別五塵故。五 根之色。其為微細。非五識所知。難了難明。是故佛名四大所生色。若問五根難明。

佛名為四大生色者。五塵何以復名四大所生色耶。答曰。五塵亦復微細。如水月鏡像 等。雖復眼見。無有餘塵若離餘塵。則非是色。若聲從觸有。謂為可聞。無有住處。

時過則滅。因緣雖存。無聲可聞。若香離色味觸。則不可得。味觸亦然。是故五塵。

亦名四大所生色。以其小故。或言身根遍於一體。其餘四根少分處生。如瞳子內鍼頭 之處。眼根見色。餘處因此。總名為眼。其餘根皆亦如是。身根所觸。審有所覺。凡 夫之人身所覺事。以之為實。如人得罹於官。苦以刀杖治之。終不以餘塵為用也。樂 亦如是。眾生多五欲。於細滑中。婬欲偏重。乃有隨而死者。是故佛經或以之為初。

又如人盡見於色。闇中雖無所見。以身觸故。便得其事。當知身根常有實用餘根無有 此力。又身根遍生身識。是故身所覺法。名為四大。若問身根所覺有十一事。何故但

(15)

說四法為大也。答其餘七法。皆四大所攝。四大為根本。是其氣分耳。輕重是覺分。

堅是相密。若分散則為輕物。若集之則為重物。澁亦然。地有二種。一微塵。次密相 近。名為滑物。若微塵疎遠。名為澁物。寒是風水之分。水常冷相。若與火合則熱。

離火還歸本相。風亦冷相。若火力偏多。名為熱風。離火還為冷風。如熱時搖扇。即 得冷風。又身內風發。便令體冷。若服熱藥。冷風則止。水有二相。一為流相。二為 冷相。經中多說流相。以相常有不可壞故。一切法皆有二相。客相舊相。佛通達一切 法本末故。說其舊相。如水或與火相。可使為熱。流是舊相。雖與熱合。猶不捨流相

。是故寒是火所攝。飢渴者。以人腹內風火力故消食。消食已則從剋人身。是故飢雖 食難消之物。而無所患。以能消故。若如是分別。四大氣分。乃應無量。如長短此彼 麁細方圓燥濕合散等。皆可以身根覺知。何止七事耶。佛是一切智人。是故但說四大 色。及四大所生色。或言眼見草木。從種出生。如是細為麁因。如種中無樹。推樹為 從何來。有人言無因無緣。自然而生。或有人言萬物皆從大生。有人言從微塵生。有 人言從常性生。唯佛言從四大生。所謂種中地水火風也。此中雖有餘物。佛但說四大

。以四大能利成果故。堅相能持。水相能爛。火相能成熟。風相能增長。如是樹得成 茂。色等無有此用。是故不說。又內四大。人初入胎時。地能持之。水能和合。火能 成熟。風能開諸竅。令得增長。爾時小兒未有眼等根故。不能分別。以初得身根故。

而分別四大所能。是故說一切色。皆四大為根本。如經說六種十二觸八十八意行四善 處。名之為人。是中分別義者。如小兒初入胎時。未有眼等故。但有六種。四大虛空 及識。雖有色香味等。以其不覺。不為利益。故不說也。六入既成。於外麁受樂。名 為觸生受。而復意識。常多發用。眼識所見色。分別好醜中間。乃至意所知法。分別 好醜中間。是名十八意行。又終能住於四善之處。所謂樂分別諸法。是智慧處。樂實 不虛。是誠諦處。樂捨則捨惡。是捨處。樂離憒鬧。是寂滅處。或言次第而生。如大 劫盡時無所復有。唯有虛空。爾時虛空中。有諸方風來。互相對持。後有天雨。風持 此水。水上有風。擾動而生水沫。水沫積厚于乃成地。從生草木等。以觀一切水色。

初始皆從風出。以能持故。是以說所有盡皆以四大為根本。今色味等。亦為四大因緣

。四大亦為色等之因緣。但以初得名故。如穀子中。大有色有味等。牙時色味等。亦 有四大。但分別先後因果。得其名耳。如內四大。初入胎時。繫在赤白不淨之中。雖 有色香味。以無眼等故。不覺不知。唯有身根。覺知四大有用。佛因此心故。說四大 為生色之本。是故十二因緣中。第三因緣時。雖有四大所生色。以微細未能遮識。識 增發故。說識因緣名色。歌羅羅時四大成就。反名為色。歌羅羅時中識成就。反名為 名。所謂成就者。了了相現也。是故說內四大。為生色之本。佛言所有色四大。四大 生有。是總相說耳。或有三大二大一大。四大者如身也。三大者。如死人身中無有火 大。二大者如熱水熱風熱合名等。一大者如風。風中無有地水也。四大生色中亦如是

。或四或一。如飲食有味香觸。如淨潔玉器承天雨。但有色味觸。無有香氣。地氣合 故乃可有香。如火從珠日出者。無香無味。但有色觸。燒為觸。照為色。如鏡像水月

(16)

。唯有一色。四大不能自造。而能造者。經無此說。亦無造名。但傳譯失旨耳。佛唯 說所有色。若四大四大所生。因四大復生四大。如種中四大。復生芽中四大。芽中四 大所生色。復生四大所生色。亦互相生如前說。又外道說。四大是常。無時不有。若 佛說所有色。皆是四大。則外道增其邪見。是故佛言。色非唯四大而已。因四大故。

更有色生。是名四大所生色。是色有三種。善不善無記。以善身口業色。能生天人報 四大。不善身口業色。能生三惡處報四大。無記色自然因共生因。阿毘曇中亦如是說

。若然者。云何言四大不自生也。如人還生人。或生畜生。而生中不正說。從四大生 者。皆是四大所生色。如阿毘曇。分別四大。一陰一入界所攝。但四大。則無別陰界 入。以四大少故。四大所生色陰。十一入。十一界所攝。若但四大所生色。則無別陰 也。十入十界所攝。如是四大四大所生色。雖沒自生。生彼無咎。所以者何。生生之 大。以有空名。如前說水月鏡像。阿毘曇人。有法相者。謂是陰界入故攝。如經說三 種色。有色可見有對。有色不可見有對。有色不可見無對。又如不見不聞不嚊不味不 觸。尚名為色。何況眼鏡像。如非色耶。是故水月幻化等。是可見色。而佛法為度眾 生故。說水月鏡像影響炎化喻等。默人終不貪著。謂之為有。是故以為空喻。如幻化 色。雖是不實事。而能誑惑人目。世間色像亦復如是。是以過五百年後。而諸學人多 著於法。墮於顛倒。佛以幻化為喻。令斷愛法。得於解脫。是故或時說有。或時說無

。凡夫人無有慧眼。深著好醜麁細等。起種種罪業。如是何得言無耶。佛說一切色。

皆虛妄顛倒不可得。觸捨離性。畢竟空寂相。諸阿羅漢以慧眼。諸菩薩以法眼。本末 了達。觀知色相。何得言定有色相耶。諸佛所說好醜此彼。皆隨眾生心力所解。而有 利益之法。無定相。不可戲論。然求其定相。來難之旨。似同戲論也

次問羅漢受決并答

  來答稱法華經說。羅漢受記為佛。譬如法身菩薩淨行受生故。記菩薩作佛居此。

為法身之明證

  遠問曰。經說羅漢受決為佛。又云。臨滅度時。佛立其前。講以要法。若此之流

。乃出自聖典。安得不信。但未了處多。欲令居決其所滯耳。所疑者眾。略序其三。

一謂聲聞無大慈悲。二謂無漚和般若。三謂臨泥洹時。得空空三昧時。愛著之情都斷

。本習之餘不起。類同得忍菩薩。其心泊然。譬如泥洹後時。必如此愛習殘氣。復何 由而生耶。斯問以備於前章。又大慈大悲積劫之所習純誠。著於在昔。真心徹於神骨

。求之羅漢。五緣已斷。焦種不生。根敗之餘。無復五樂。慈悲之性。於何而起耶。

又漚和般若。是菩薩之兩翼。故能凌虛遠近。不墜不落。聲聞本無此翼。臨泥洹時。

縱有大心。譬若無翅之鳥。失據墮空。正使佛立其前。羽翮復何由頓生。若可頓生。

則諸菩薩。無復積劫之功。此三最是可疑。雖云有信。悟必由理。理尚未通。其如信 何

(17)

  什答曰。一切阿羅漢。雖得有餘涅槃。心意清淨。身口所作。不能無失念。不知 之人。起不淨想。其實無復別有垢法。如人鎖脚。久久乃離。脚雖不便。更無別法。

阿羅漢亦如是。從無始生死來。為結所縛。得阿羅漢道。雖破結縛。以久習因緣故。

若心不在道。處於憒鬧。因妄念。令身口業而有失相。是人入無餘涅槃時。以空空三 昧。捨無漏道。從是以後。永無復有身口業失。時聞促故。不應難言更當起也。又謂 以空空三昧。能斷餘習者。是事不然。何以故。用此三昧。捨無漏者。則非無漏定。

若然者。何得謂煩惱習氣都盡耶。又阿羅漢還生者。唯法華經說。無量千萬經。皆言 阿羅漢。於後邊身滅度。而法華經。是諸佛秘藏。不可以此義。難於餘經。若專執法 華經。以為決定者。聲聞三藏。及餘摩訶衍經。寢而不用。又有經言。菩薩畏阿羅漢 辟支佛道。過於地獄。何以故。墮於地獄。還可作佛。若爾者。唯有法華一經可信。

餘經皆為虛妄。是故不應執著一經。不信一切經法。當應思惟因緣。所以取涅槃。所 以應作佛。然五不可思議中。諸佛法是第一不可思議。佛法者。謂阿羅漢涅槃當作佛

。唯佛知之。又聲聞人。以愛為集諦。阿羅漢愛盡故。則無復生理。摩訶衍人言。有 二種愛。一者三界愛。二者出三界愛。所謂涅槃佛法中愛。阿羅漢雖斷三界愛。不斷 涅槃佛中愛。如舍利弗心悔言。我若知佛有如是功德智慧者。我寧一劫於阿鼻地獄。

一脅著地。不應退阿耨三菩提。又毘摩羅詰經。摩訶迦葉。與目連悔責。一切聲聞。

皆應號泣。此是愛習之氣。又首楞嚴三昧中說。如盲人夢中得眼。覺則還失。我等聲 聞智慧。於佛智慧。更無所見。此似若無明。如是愛無明等。往來世間。具菩薩道。

乃當作佛。佛設入菩薩道。尚不得同直修菩薩道者。何況同無生法忍菩薩也。何以故

。是人於眾生中。不生大悲心。直趣佛道。但求自利。於無量甚深法性中。得少便證

。以是因緣故。教化眾生。淨佛國土。皆為遲久。不如直趣佛道者疾。成於佛。又阿 羅漢慈悲。雖不及菩薩慈悲。與無漏心合故。非不妙也。如經中說。比丘慈心和合。

修七覺意。設斷五道因緣者。慈悲猶在。發佛道心時。還得增長。名為大慈大悲。如 法華經中說。於他方現在佛聞斯事。然後發心。又涅槃法。無有決定不相應焦羅漢耳

。何以故。涅槃常寂滅相。無戲論諸法。若常寂滅無戲論則無所妨。又諸佛大菩薩。

深入法性。不見法性不三品之異。但為度眾生故。說有三分耳。漚和般若是菩薩兩翅 者。而法華經義。不以此說也。是般若波羅蜜經經中。讚嘆般若波羅蜜故。有菩薩離 般若波羅蜜。但以餘功德。求佛道者。作此喻耳。是故佛言。雖有無量功德。無般若 漚和。如鳥無兩翅。不能遠至。如是成阿羅漢。到於涅槃。大願以滿。不能復遠求佛 道。若法華經說。實有餘道。又諸佛贊助成立。何有難事哉。佛有不可思議神力教化

。能令草木說法往來。何況於人。如焦穀不能生。此是常理。若以神力呪術藥草力。

諸天福德願力。尚能移山住流。何況焦種耶。如以無漏火。燒阿羅漢心。不應復生。

但以佛無量神力接佐。何得不發心作佛也。假使佛語阿難。作眾惡事。以恭敬深愛佛 故。尚亦當作。何況佛記言作佛。為開其因緣。而不成佛乎。如大醫王。無有不治之 病。如是佛力所加。無有不可度者。又阿羅漢。於涅槃不滅。而作佛者。即是大方便

(18)

也。又菩薩先願欲以佛道入涅槃。無般若方便故。墮聲聞辟支佛地。如無翅之鳥。今 阿羅漢。欲以聲聞法入涅槃。或於中道。以有漏禪。生增上慢。如無翅鳥。不得隨願

。便當墮落。若能隨佛所說。與禪定智慧和合行者。得入涅槃。是名阿羅漢中有二事

。以禪定為方便。無漏慧為智慧。又佛說般若波羅蜜時。未說法華經。是諸佛欲入涅 槃時。最後於清淨眾中。演說祕藏。若有先聞者。心無疑難。而諸阿羅漢。謂所願以 畢。佛亦說言。阿羅漢末後身滅度。菩薩聞已。於阿羅漢道則有畏。今略說二因緣故

。佛有此說。一者祕法華義故。多令眾生樂小乘法。得於解脫。二者欲使菩薩直趣佛 道。不令迂迴。所以者何。阿羅漢雖疾證無為法。盡一切漏。得到苦邊。後入菩薩道 時。不根明利。習大道為難。以所資福德微薄故。若無此二因緣者。阿羅漢終歸作佛

。不應為作留難也

次問念佛三昧并答

  遠問曰。念佛三昧。般舟經念佛章中說。多引夢為喻。夢是凡夫之境。惑之與解 皆自厓已還理了。而經說念佛三昧見佛。則問云。則答云。則決其疑網。若佛同夢中 之所見。則是我相之所矚想相。專則成定。定則見佛。所見之佛。不自外來。我亦不 往。直是想專理會大聞。於夢了疑大我。或或不出。境佛不來。而云何有解。解其安 從乎。若真茲外應。則不得以夢為喻。神通之會。自非實相。則有往來。往則是經表 之談。非三昧意。後何以為通。又般若經云。有三事得定。一謂持戒無犯。二謂大功 德。三謂佛威神。為是定中之佛。外來之佛。若是定中之佛。則是我想之所立。還出 於我了。若是定外之佛。則是夢表之聖人。然則成會之表。不專在內。不得令聞於夢 明矣。念佛三昧法法為爾不。二三之說。竟何所從也

  什答。見佛三昧有三種。一者菩薩或得天眼天耳。或飛到十方佛所。見佛難問。

斷諸疑網。二者雖無神通。常修念阿彌陀等現在諸佛。心住一處。即得見佛。請問所 疑。三者學習念佛。或以離欲。或未離欲。或見佛像。或見生身。或見過去未來現在 諸佛。是三種定。皆名念佛三昧。其實不同。者得神通見十方佛。餘者最下。統名念 佛三昧。復次若人常觀世間厭離相者。於眾生中。行慈為難。是以為未離欲諸菩薩故

。種種稱讚般舟三昧。而是定力。雖未離。亦能攝心一處能見諸佛。則是求佛道之根 本也。又學般舟三昧者。離言憶想分別。而非虛妄。所以者何。釋迦文佛所說眾經。

明阿彌陀佛身相具足。是如來之至言。又般舟經種種設教。當念分別阿彌陀佛。在於 西方。過十萬佛土。彼佛以無量光明。常照十方世界。若行如經所說。能見佛者。則 有本末。非徒虛妄憶分別而已。以人不信。不知行禪定法。作是念。未得神通。何能 遠見諸佛也。是故佛以夢為喻耳。如人以夢力故。雖有遠事。能到能見。行般舟三昧 菩薩。亦復如是。以此定力故。遠見諸佛。不以山林等為礙也。以人信夢故。以之為 喻。又夢是不然之法。無所施作。尚能如是。何況施其功用。而不見也。又諸佛身有 決定相者。憶想分別。當是虛妄。而經說諸佛身皆從眾緣生。無有自性。畢竟空寂。

如夢如化。若然者。如說行見諸佛身。不應獨以虛妄也。若虛妄者。悉應虛妄。若不

(19)

虛妄。皆不虛妄。所以者何。普令眾生。各得其利。種諸善根故。如般舟經中見佛者

。能生善根。成阿羅漠。阿惟越致。是故當知。如來之身。無非是實。又憶想分別。

亦有時有。若當隨經所說。常應憶想分別者。便能通達實事。譬如常習灯燭日月之明

。念復障物。便得天眼。通達實事。又下者持戒清淨。信敬深重。兼彼佛神力。及三 昧力。眾緣和合。即得見佛。如人對見鏡像。又一凡夫。無始以來曾見。皆應離欲得 天眼天耳。還復輪轉五道。而般舟三昧。無始生死以來。二乘之人。尚不能得。況於 凡夫。是故不應以此三昧所見。謂為虛妄。又諸菩薩得此三昧見佛。則問解釋疑網。

從三昧起。住麁心中。深樂斯定。生貪著意。是故佛教行者。應作是念。我不到彼。

彼佛不來。而得見佛聞法者。但心憶分別。了三界之物。皆從憶想分別而有。或是先 世憶想果報。或是今世憶想所成。聞是教已。心厭三界。倍增信敬。佛善說如是微妙 理也。行者即時得離三界欲。深入於定。成般舟三昧

次問四相并答

  遠問曰。經云前四相。各行人法。後四相行一相。二相更相為故。不受無窮之難

。而大智論云。若生能生生。則生復有生。若復有生則有生。夫生生者如此。便為無 窮。若果無窮。則因無崖分。若其有窮。則因緣無由而生。據今有生則不應受無窮之 難。若不受無窮之難。若不受無窮之難。則四相更相為沒。令前能生法。復生生。則 反覆有能生之力。若前生能反覆。則不應限後生之不能。如此還入於無窮矣。又問四 相與心法為同。若有因為有前後之差。為一時並用也。若一時並用。則生滅性相違。

滅時不應生。生時不應滅。若有前後之差。則生中無滅。滅中無生。若生中無滅。則 生墮有見。若滅中無生。則滅墮無見。有無既分。則斷常兩行矣。若生中有少滅。滅 中有少生。則前生與後生相陵。前滅與後滅相踐。如此則不應云新新生滅相離無故也

。必其無故。則因緣之與不陵踐明矣。若生為住因。住為滅因。則生中無住。住中無 滅。假令如新衣之喻。則生中已有住。住中已有滅。則是因中有果。果不異因。因果 並陳。厚然無差別。若然者。進退落於疑地。反覆入於負門也

  什答曰。言有為法四相者。是迦旃延弟子意。非佛所說。眾經大要有二。所謂有 為法。無為法。有為法有生有滅有住有異。無為無生無滅無住無異。而佛處處說。但 有名字耳。尚不決定言有生相。何況生生也。此是他人意。非信所受。何得相答。如 他人有過。則非所知。然佛說一切法。若常若無常多。無常名先無今有。已有便無。

常名則離如是之相。無常是有為法。常即是無為法。佛為眾生說諸因緣出世法。名為 生。如母子。如芽從種生。此是現所見事。名之為生。滅名眾緣壞敗。若眾生而言名 為死。若萬物而言為壞。從生至滅。於其中間異相名住異。若眾生而言。名老死病癈

。若非眾生而言。名委異變故。如是內外之物。名為生滅住異。直信之士。聞此事已

。即生厭離。得道解脫。佛大意所明。其旨如此。而比丘深心愛法。戲論有為之相。

分別有八。法俱生理尚失中。則是眾難之府。若一時則無因緣。若次第生則是無窮。

又不應離法有生。所以者何。生是有為相。若離生有法者。則非有為法。若生能合法

(20)

為生者。法何故不能合生為非生。亦如來難之咎。如是多過。是故佛小乘經中。說生 滅住異。但有名字。無有定相也。大乘經中說。生是畢竟空如夢幻。但或凡夫心耳。

大乘之法。是所信伏故。以之為論。諸法無生。求生定相不可得故。若因中有法者。

則不應名生。如囊中物。非囊所生。若因中先無者。法何故不從非因中生。如乳中無 酪水。亦因無。若有生者。為說瓶初時有也。為泥後非起瓶時有也。此二時俱不然。

所以者何。已生未生故。生時過亦如是。若即瓶成為生。此亦不無生分。無瓶亦不應 以妄生。何以故。三事相離即無也。若一時即無因緣。無因緣者。應各自生。如是等 無量之過。是故諸佛如來。知生法無有定相。經誑凡夫之目。如夢中事。無有本末。

以此因緣。說一切法。無生無滅。斷言語道。滅諸心行。同泥洹相。得此妙理。即成 無生法忍

次問如法性真際并答

  遠問曰。經說法性。則云有佛無佛性住如故。說如。則明受決為如來。說真際。

則言真際不受證。三說各異。義可聞乎。又問法性常住。為無耶為有耶。若無如虛空

。則與有絕。不應言性住。若有而常住。則墮常見。若無而常住。則墮斷見。若不有 不無。則必有異乎。有無者辨而結之。則覺愈深愈隱。想有無之際。可因緣而得也   什答曰。此三義。上無生忍中已明。又大智度論廣說五事。所謂斷一切語言道。

滅一切心行。名為諸法實相。諸法實相者。假為如法性真際。此中非有非無。尚不可 得。何況有無耶。以憶想分別者。各有有無之難耳。若隨佛法寂滅相者。則無戲論。

若有無戲論。則離佛法。大智論中。種種因緣。破有破無。不應持所破之法為難也。

若更答者。亦不異先義。若以異義相答。則非佛意。便與外道相似。今復略說。諸法 相隨時為名。若如實得諸法性相者。一切義論所不能破。名為如。如其法相非心力所 作也諸菩薩利根者。推求諸法如相。何故如是寂滅之相。不可取不可捨。即知諸法如 相性自爾故。如地堅性水濕性火熱性風動性。火炎上為事。水流下為事。風傍行為事

。如是諸法性性自爾。是名法性也。更不求勝事。爾時心定。盡其邊極。是名真際。

是故其本是一義。名為三如。道法是一。分別上中下。故名為三乘。初為如。中為法 性。後為真際。真際為上。法性為中。如為下。隨觀力故。而有差別。又天竺語音相 近者以為名。是故說知諸法如。名為如來。如正遍知一切法故名為佛。又小乘經中亦 說。如法性。如離阿含中。一比丘問佛世尊。是十二因緣法。為佛所作。為餘人所作

。佛言。比丘。是十二因緣。非我所作。亦非彼所作。若有佛若無佛。諸法如法性。

法性常住世間。所謂是法有故是法有。是法生故生。無明因緣識。乃至生因緣老死因 緣諸苦惱。若無明滅故行滅。乃至老死滅故。諸苦惱滅。但佛為人演說顯示。如日顯 照萬物長短好醜。非日所作也。如是聲聞經說。世間常有生死法。無時不有。是名有 佛無佛相常住。真際義者。唯大乘法中說。以法性無量。如大海水。諸聖賢隨其智力 所得。二乘人智力劣故。不能深入法性。便取其證。證知如實之法微妙理極。深厭有 為。決定以此為真。無復勝也。而諸菩薩。有大智力。深入法性。不隨至為證。雖放

(21)

深入。亦更無異事。如飲大海者。多少有異。更無別事。又諸菩薩。其乘順忍中。未 得無生法忍。觀諸法實相。爾時名為如。若得無生法忍已。深觀如故。是時變名法性

。若坐道場。證於法性。法性變名真際。若未證真際。雖入法性。故名為菩薩。未有 聖果。乃至道場。諸佛以一切智無量法性故。爾爾乃出菩薩道。以論佛道也

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卷中

(22)

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卷下

  宋國廬山慧遠法師。默問常安草堂摩訶乘法師鳩摩羅什。大乘經中深義。十有八 途。什法師一一開答。分為上中下三卷。上卷有六事。中卷有七事。下卷有五事   次問答實法有 次問答分破空 次問答後議追憶前議 次問答遍學 次問答經壽

問實法有并答

  遠問曰。大智論以色香味觸。為實法有。乳酪為因緣有。請推源求例。以定其名

。夫因緣之生。生於實法。又問實法為從何生。經謂色香味觸為造之色。色則以四大 為本。本由四大。非因緣如何。若是因緣。復如何為實法。尋實法以求四大。亦同此 疑。何者。論云一切法各無定相。是故得神通者。令水作地。地作水。是四大之相。

隨力而變。由以慈觀。故知四大與造色。皆是因緣之所化明矣。若四大及造色非因緣

。則無三相。無三相。世尊不應說以非常為觀。非常則有新新生滅。故曰不見有法無 因緣而生。不見有常常生而不滅。如此則生者皆有因緣。因緣與實法。復何以為差。

尋論所明。謂從因緣而有異。於即實法為有二者。雖同於因緣。所以為有則不同。若 然者。因緣之所化。應無定相。非因緣之所化。宜有定相。即此論神通章中說四大無 定相。定相無故隨滅而變。變則捨其本。色香味觸出於四大。則理同因緣之所化。化 則變而為異物。以此推。實法與因緣未為殊異。論意似旨有所明。非是窮崖本極之談

。故取於君

  什答曰。有二種論。一者大乘論。說二種空。眾生空法空。空者。小乘論說眾生 空。所以者何。以陰入界和合假為眾生。無有別實。如是論者。說乳等為因緣有。色 等為實法。又以於諸法。生二種著。一者著眾生。二者著法。以著眾生故。說無我法

。准名色為根本。而惑者於名色取相分別。是眾生是人是天。是生是舍是山林是河等

。如是見者。皆不出於名色。譬如泥是一物。作種種器。或名瓫或名瓶。瓫破為瓶。

瓶破為瓮。然後還復為泥。於瓫無所失。於瓶無所得。但名字有異。於名色生異相者 亦如是。若求其實當。但有名色。聞是說已。便見一切諸法。無我無我所。即時捨離

。無復戲論。修行道法。有人於名色不。或眾生相。或於法相。貪著法故。戲論名色

。為是人故。說名色虛誑。色如幻如化。畢竟空寂。同如眾生因緣而有。無有定相。

是故當知。言色等為實有。乳等為因緣有。小乘論意。非甚深論法。何以故。以眾生 因此義故。得於解脫。若言都空。心無所寄。則生迷悶。為是人故。今觀名色二相無 常苦空。若心厭離。不待餘觀。如草藥除患。不須大藥也。又令眾生離色等錯謬。若 二相若異相。若常相若斷相。以是故說色等為實有。乳等為假名有。如是觀者。即知 眾生緣法。非有自性。畢竟空寂。若然者。言說有異。理皆一致。又佛得一切智慧。

其智不可思議。若除諸佛。無復有人。如其實理。盡能受持。是故佛佛隨眾生所解。

於一義中三品說道。為鈍根眾生故。說無常苦空。是眾生聞一切法無常苦已。即深厭 離。即得斷愛得解脫。為中根眾生故。說一切無我安穩寂滅泥洹。是眾生聞一切法無 我。准泥洹安穩寂滅。即斷愛得解脫。為利根者。說一切法從本已來。不生不滅畢竟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截身令段段  離垢不懷恚   忍力捨諸慢  願說此意趣   修習於空行  意常善思惟 

則妄想息滅正念停住是名修法界止又觀未語欲語正語已語皆無有相語心亦爾不從內出

  蜱肆王復言。沙門鳩摩羅迦葉雖作是說。但我此見欲取.恚取.怖取.癡取。終

 謂當見苦時  斷滅盡無餘   見習斷當知  十九滅亦然   增三見道斷  十說思惟止 

。新新生滅念念遷移。戒慧解脫寂靜乃真。願我得佛能說淨道 (云云) 。或聞生滅。即解

道不能通。滅不能淨。如雲籠月不相妨害。却煩惱已乃見法性。經云。滅非真諦。因

此滅故彼滅」(imasmij sati idaj hoti, imass’uppada idaj uppajjati, imasmij asati idaj na hoti, imassa nirodha idaj nirujjhati) 4

。如是菩薩觀察。是時於眾生類而起大慈。眾生之類長夜自處幽冥無智之所。由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