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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王力 (1943) 王力在《中國現代語法》將現代漢語“ 把”字句的語義 解釋為「處置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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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為了顯示現代漢語“把”字句與現代泰語對比的可行性,筆者在本章探討 有關現代漢語“把”字句的語義與語法等語言層面的文獻,以及找出現代泰語 所可對應於“把”字的詞語。本章的內容可分為兩節:第一節是關於先前漢語 語言學家對“把”字句的語義與語法特徵所提出的理論,以及筆者對該理論的 探討;在第二節中,筆者試圖找出泰語對應於現代漢語“把”字句的詞語。

第一節 現代漢語“把”字句之特徵

筆者在本節蒐集了關於現代漢語“把”字句的語義功能與語法結構的主要 文獻,以及對該文獻探討評論,進而提出較全面的理論。所謂較全面的理論是 指能夠解釋現代漢語“把”字句整體現象之理論。本節藉由語義與語法等兩個 語言層面來分析現代漢語“把”字句的特徵。內容可分為三部分:一、“把”

字句的語義功能;二、“把”字句中成分的語義特徵;三、“把”字句的句法 結構。1

一、現代漢語“把”字句的語義功能

以下,筆者分別探討主要的漢語語法學家對現代漢語“把”字句的語義理 論。

(一) 王力 (1943)

王力在《中國現代語法》將現代漢語“ 把”字句的語義 解釋為「處置 式」。而「處置式」指的是「……把人怎樣安排,怎樣支使,怎樣對付;或把 物怎樣處理或把事情怎樣進行」(王力,1943:122)。他進一步解釋,“把”字 句意義與主動賓句式的不同,後者是普通的敘述,而“把”句式則是在敘述

1 筆者之所以將語義功能優先於語法結構的探討,是因為「語義功能是帶動語法結構的原始動 力,而且以概念形式貯存於人類腦海中,易於貯存與提取」(陳立元,2005: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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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同時表示行為的一種處置或支配。不過,有些“把”字句,其並非真的表 示一種處置,而只表示此事是受另一事影響而生的結果,例如,“誰知接接連連

許多事情,就把你忘了”。王先生將此種“把”字句稱為「處置式」的活用。

王力 (1943) 提出現代漢語“把”字句的語義功能為「處置式」之後,許 多漢語語言學家接著其理論而探討研究。有些認同但重新界定「處置式」的意 義 (陳立元,2005),有些試圖縮小其語義範圍 (沈家煊,2002);有些在「處 置式」之外,提出“把”字句另外的語義功能 (呂叔湘,1980;侯學超,

1998 ;陳立 元, 2005);有 些則 找出符 合於 「處置 式 」 的語法 特徵 (Li &

Thompson, 2003);有些是藉由“把”字句的「處置式」來分析句中其他成分的 語義特徵 (張伯江,2000)。

王力 (1943) 的“把”字句理論,是現代漢語“把”字句的最初研究,引 起了許多語言學家的注意。王力雖然提出了“把”字句語義功能的關鍵性質,

可是其理論仍有一些不足之處。即其「處置式」的定義不清楚,而是使用

“把”字句來解釋「處置式」的意義,產生了循環論證 (circular argument):

“把”字句有「處置式」的意思,而「處置式」有“把”字句的意思。此外,

他解釋主動賓句式與“把”句式的語義區別時,忽略了主動賓句式亦可具有處 置之義。主動賓句式是否含有處置之義,是以主要動詞的性質而定,若其動詞 是及物的外向動作動詞2 (outward action verbs)3,該句所表達的行為自然具備了 處置之義,例如,“他賣蛋糕”、“我在吃麵包”等。故此,王力對“把”字句 的處置理論不能用來解釋“把”字句與主動賓句式的區別。

2 鄧守信(1974)由語義上層將動詞分成三種類:動作動詞(action verbs)、狀態動詞(state verbs)與變化動詞(process verbs)。

一、 動作動詞(action verbs):指身體或心裡的動作,其施事主語(agent)能夠控制其 動作的實現。例如,哭、爬、吃、賣、燒等。

二、 狀態動詞(state verbs):指狀態或特質,其受事主語(patient)不能控制狀態或特 質的實現。例如,胖、大、知道、怕、像、相信等。

三、 變化動詞(process verbs):指狀態的變化,在瞬間改變(dynamic)之後會保持一 種狀態(static)。例如,沉、開、贏、發(財)、變(心)、破(洞),等。

3 至於外向動作動詞的解釋請參考下一小節:現代漢語“把”字句內部成分的語義功能。

(3)

(二) 呂叔湘 (1980)

呂叔湘 (1980) 將“把”字句分為五種意義,其中之一則是王力 (1943) 所提出的「處置式」。呂的五種“把”字句之語義如下:

1. 表示處置。名詞是後面及物動詞的受動者。例,“把信交了”、“把房間 收拾一下”。

2. 表示致使。後面的動詞多為動結式。動詞或形容詞後面常常用“得”字 引進情態補語。例,“把嗓子喊啞了”、“把個小王聽得入迷了”。

3. 表示動作的處所或範圍。例,“把個北京城走了一多半”、“把裡裡外外 再檢查一遍”。

4. 表示發生不如意的事情,後面的名詞指當事者(即受事者)4。例如,“ 偏把老李病了”、“真沒想到,把個大嫂死了”。

5. 拿;對。例,“他能把你怎麼樣?”、“我把他沒辦法”。

呂叔湘 (1980) 對“把”字所定的各種意義的範圍邊界並不清楚。即未提 出各種語義真正的區分方式,並且若根據其語義理論,有些“把”句式同時可 含有一種以上的語義:表示發生不如意的“把”同時含有致使義等,如,“偏

偏把老李病了”;表示動作的處所或範圍之義,同時存在著處置意義,如,

“把裡裡外外再檢查一遍”。此外,第 3 與第 4 項意義,是根據“把”所引進的

詞語之義而來。換句話說,呂只是分析“把” 後面詞語的語義而將其視為

“把”字的意義。

(三) 曹逢甫 (1987)

曹逢甫 (1987) 將“把”字句的主語視為句子裡的大主題5(regular topic),

而將“把”字句的賓語看作次主題 (secondary topic)。他認為“把”字的功能

4 受事者 (patient) 指的是受動詞的狀態或動作影響的事物。

5主題指描述句子信息結構時表示一個句子中予以評述 (comment) 的人、事物或觀念的那部分 內容。(Richards & Platts, 1998)

(4)

是用於標記其後面的賓語為特殊的主題 (special topic)6。此外,曹解釋“把”

字結構的語義功能,是指出大主題與次主題之間的及物關係,以及動作執行後 所發生的結果。至於“把”字句的分類,曹將之分成「及物性」(transitivity) 與

「致使義」(causality) 等兩種類型。兩者區分的方法由主語對動詞所取的語義 而定:若主語被看作動詞的施事7,該“把”則歸類於「及物性」;如“他把他

的汽車賣了”、“他把書擺滿了書架”,否則便是「致使義」,如,“他把我嚇了

一跳”

曹的理論將“把”字句的兩種特徵 (即「及物性」和「致使義」) 區別得 十分清楚,但他用來區分“把”字句類型的標準,雖然同屬於一個語言層面—

語義,但並不屬於同一個語義範疇:即「及物性」是指動詞與賓語間的語義關 係,而「致使義」指的卻是動詞與主語間的語義關係―視主語是否具執行動作 的意志而定。至於“把”字句的語義,曹並未針對“把”字句本身的句式語義 而解釋,僅是藉由存在於“把”字句裡的某種成分加上定義。此外,該定義亦 無法用來分辨“把”字句與其他句式在處置義上之別。

(四) 呂文華 (1994)

呂文華 (1994) 認為對華語學習者而言,僅將“把”字句解釋為「處置式」

並不充分,因為學習者不清楚何謂「處置式」。故應該定出“把”字句更具體 的語義。因此,呂文華從1,094 筆“把”字句,分析出“把”的以下六種意義。

1. “把”字句表示某確定的事物因動作而發生位置的移動或關係的轉移。

例如,“您把旅行袋放在 行李架 上吧” 、 “您可以 把箱子 放到臥 鋪下邊

兒”、“請你把課程表交給他”

6 曹逢甫 (1987) 將“把”賓語視為特殊的主題,因為雖然其具備許多與一般主題相同的特徵,

如後面可帶上停頓的語氣或者具備子句銜接的功能,可是其指稱性質的制約仍有所別之處。即 一般的主題限於定指與泛指的指稱性質,但“把”賓語除了定指與泛指外,其有時即是特指性 質。

7 施事 (agent) 表示有意志執行動作的人或物。

(5)

2. 表示某確定的事物因動作而發生某種變化,產生了某種結果。例如,

“他會著涼的,應該把他叫醒”、“大家把教室打掃得乾乾淨淨”、“你們 把作業本子給老師了沒有?8

3. 表示動作與某確定的事物發生聯繫,或以某方式發生聯繫。例如,“ 把了解的情況跟你們說一說”、“由於害怕,她把兩眼緊閉著”、“他把大 衣一穿,帽子一戴,走了出去”、“別把東西亂仍”、“他把這道題研究了 好幾遍”

4. 把某確定的事物認同為另一事物,或通過動作使某事物變化為在性質、

特徵上有等同關係的另一事物。例如,“老師把我們當成自己的孩子” 5. 表示不如意的把字句。例如, “我把以前學過的生詞都忘了”、“一陣大

雨把樹給刮倒了”、“這些天把人愁成啥了”

6. 有致使義的“把”字句:絕大多數“把”字句的主語是人或生物體。非 生物體充任的主語一般是事件或自然現象和機械動力類。例如,“快去

把你的手下人排好隊”、“汽笛一聲吼叫,把朱老忠從夢中驚醒了”

呂文華 (1994) 所分析“把”字句的語義,對華語學習者而言,的確是個 清晰易懂的架構,不過仍有其侷限之處。即是該架構不能解釋某些“把”字句 的現象,如,“怎肯把軍情泄露了一些兒”、“我已經把書看了三本”等,這兩

“把”字句無法歸類於上述的六種語義。此外,呂所提出的各種語義之間並無 關聯,“把”字句的意義分散而互不相干,無法窺見其核心語義。

(五) 侯學超 (1998)

侯學超 (1980) 根據《現代漢語虛詞詞典》,將“把”字分成以下六種意 義:

8 筆者認為該句之語義宜歸類於“某確定的事物因動作而發生位置的移動”,既是“作業本 子”從源點 (source)“你們”位移到目標 (goal)“老師”。

(6)

1. 表示使確定的事物接受處置而發生變化。“把”的賓語常常是及物動詞 的受事,也可以表示動作行為的處所或範圍。例如,“把那個孩子碰了 一下”、“把心臟病氣出來”、“把屋裡屋外又查找一遍”、“把減少污損 當作頭等大事來抓”。

2. 表示使確定的事物受到影響而產生結果。動詞後常有表示結果、狀態、

趨向的補語。這種用法中有一類是表示對當事人不如意的。例如,“把 衣服洗丟了”、“把他吃得越來越胖”、“把那孩子嚇得直哭”、“想不到

把個鬧鐘銹了”

3. 表示對待關係。“把”相當於“拿、對”。多用於否定句或問句。口語 中有“我把你這個 + 名詞”的格式,後面沒有動詞。表示責怪對方或 無可奈何。例如,“我又能把你怎麼樣?”、“我把你這個小東西…” 4. 介紹動詞行為憑藉的工具、手段;用。動詞後往往有處所詞。例如,

“把手捂在耳朵上”、“把刀砍在大姆指上”

5. “把”字句中,動詞後仍可帶賓語:把 + 賓 1 + 動 + 賓 2

a. 賓 1 和賓 2 是部份跟整體或領屬間的關係。例如,“把窗戶紙捅了

一個洞”、“把畫報剪了幾頁”

b. 賓 1 和賓 2 有認同或轉化關係。動詞後多有“成 / 作 / 為”等。

例如,“把你當成小王了”

c. 賓 1 和賓 2 在意念上是雙賓語。賓 2 多為指人的名詞。例如,“把

該還人家的錢還人家”

d. 賓 1 是處所,賓 2 是工具或結果,動詞後常有結果或趨向補語。例

如,“把小溝填滿了土”、“把牆上畫了許多畫兒”

e. 賓 1 是受事,賓 2 是處所。動詞後常有結果、趨向、介詞補語。例

如,“人們把器材運上高山”、“把碗放在窗台上”

(7)

6. 把…給…。“給”的作用是使句子口語化。例如,“外語和化學還沒考,

那,你可別把我情緒全給破壞了”

侯學超對“把”字句所提出的各種語義,有些是藉由語義層面來區分 (第 1、第 2 與第 3 項),而有些是憑著語法層面之特徵為定 (第 5、第 6 項)。因 此,其理論不是現代漢語“把”字句完整的語義功能類型。至於其藉由語義層 面所區分的意義,彼此亦無關連,無法探究“把”字本身的核心意義。不過,

侯對“把”字句的特徵仍有不少的貢獻,即他明確指出“把”字句中出現兩個 賓語名詞的句式 (第 5 項),並分析出其兩個名詞所表達的意義或其間的語義關 係。

從上述的文獻可得知,王力 (1943) 提出“把”的「處置式」理論之後,許 多漢語語法學家接受「處置式」為“把”字句意義的其中之一。但是,與王力 一般,他們並未解釋含有“把”字句的處置義,與僅含有外向動作動詞的主動 賓句式的處置義,兩者之間的區別。另一方面,有不少語法學家研究“把”字 句除了含有處置意義外,是否還存在其他的語義。雖然,這些學者找出“把”

字句的其他語義功能,但是各種語義之間似不存在任何聯繫,因而難以分析出

“把”字句的核心意義。而有些學者則誤將語法功能當作“把”字句的語義特 徵。由於無法找出“把”字句最完整的語義類型,因此有些學者乃採用新的方 式,如以下所示,藉由篇章層面 (張旺熹,1999),來分析“把”的語義功能。

(六) 張旺熹 (1999)

張旺熹 (1999) 藉由“把”字句與語境 (上下文) 之間的語義關係類型,分 析“把”字句的語義,而將“把”字句與前後句子的各種關係為:

1. “把”字結構的標準語句形式:“把”字結構作為由於某種原因而需要 執行某種特定的動作行為,以實現某種目的的必要手段,其結構為:句 子 (原因) + “把”字結構 (手段) + 句子 (目的) 。例如,

他趕著車子原是要出南門去割稗子的,打學校過身,聽見唱歌的,就改 變計畫,把車趕進來,先聽聽再說。

(8)

2. “把”字結構的致使意義語句形式:一個句子或句子成分後面緊跟一個

“把”字結構,而對“把”字結果來說,具有促使其產生某種結果的作 用,因而有致使義。其結構為:句子 (原因) +“把”字結構 (結果),

如,

那兩個傢伙果然要砸門,咣!咣!咣的幾傢伙,把門砸開。

3. “把”字結構的引導意義語句形式:“把”字結構是為著一個明確的、

已實現的或未實現的目的而執行的動作行為,構成手段的意義。其結構 為:把字結構 (手段) + 句子 (目的)。如,

周大姐已經把她所了解的情況告訴了他。但他找不到陳景潤。

有時出差,一定把馬背掃得乾乾淨淨,把馬墊子備得平平貼貼,生怕打 背。

4. 描寫動作的“把”字結構:“把”字結構本身動作的執行,就是為了引 導一個目的。如,

可是,當他聽說家裡有人得了急病,需要立刻送醫院時,二話沒說,就 把手一揮,招呼傅家杰上車。

5. 相對獨立的“把”字結構:“把”字結構主要表達了動作行為的目的 性、主觀性和結果性的意義。如,

他想著:“我是青年人,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給自己把幸福 爭過來。”

6. 祈使句中的“把”字結構:這種“把”結構主要表達命令、請求、願望 等三種意義內容。例如,

讓我們把雷鋒日記的字字句句在心中念誦……

7. 主觀判斷句中的“把”字結構:在動作行為執行的主觀性意義的基礎 上,形成了“把”字結構表示主觀判斷的特殊句式:“把…當成…”。

例如,

(9)

“這本來是極平常的事,現在都成了出風頭的英雄。誰知道呢?也許人 家還把我當成了傻瓜哩!”

從上述七種類句子間的語義關係,張旺熹 (1999) 將“把”字結構的核心語 義分析為「表達目的意義緊密相關的語義內容」。它包含三層語義:

第一,“把”字結構本身表達目的的意義;

第二,“把”字結構表達目的的實現—結果的意義;

第三,“把”字結構表達為了特定的目的而執行特定的動作行為—

手段的意義。

張旺熹 (1999) 並不從王力 (1943) 的「處置式」理論著手,試圖從語境中 找出“把”字句的核心意義―與語境之間關係的語義。不過,張所提出的語義 仍不能解釋其與一般主動賓句式的區別,因為主動賓句式亦能夠表達目的意義 相關的語義,例如,“他一直努力賺錢,想讓孩子有更好的生活”(手段+目的)。

因此,筆者不認為其為“把”字句最完整的核心語義理論,張所得的結論僅是 由“把”字結構內部的成分之間的語義關係得來的。根據崔希亮 (1995) 對

“把”句式的研究,“把”句式可寫成:A 把 B VR9,句中含有兩個表述10 (predication) 連接實現,其是 P1 和 P2:P1 = A ~ V;P2 = B ~ R。前者是後者存 在的必要條件,後者是前者合乎邏輯的結果。既然“把”字句本身的內部已經 具有表示因果關係的部分,其結構自然能夠表達目的、結果或手段之意義。

(七) 陳立元 (2005)

陳立元 (2005) 將“把”字句的語義內涵概括為:“A 對 B 做了什麼,使 B 受到影響或變化”。陳從7,710 筆“把”字句,將之分成兩種語義功能:處置義 與致使義。而處置義又可細分成兩類:意願式 (陳保留將之稱為“處置義”) 與意外義 (筆者按:即非預期之義)。由於意願式“把”字句的使用頻率明顯高

9 A 與 B 代表名詞或名詞組;V 代表動詞;R 代表補語成分。

10 表述 (predication) 指描寫或敘述主語的成分。

(10)

於其他兩類 (百分比佔有 93.44%),於是陳將前者稱為典型的“把”字句,而以 意外義與致使義為非典型的“把”字句。陳除了分析“把”字句的語義功能之 外,為了掌握與理解其三種語義類型,亦提出各種語義功能的提問以及其句式 的檢測方式,如表二-1 所示。

處置義的例句:“他把房子賣了”。

意外義的例句:“他把衣服丟了”。

致使義的例句:“中了樂透彩頭獎把他樂得混陶陶的”。

表二-1 “把”字句的語義功能與提問以及句式檢測方式

語義功能 提問檢測法 進行句 不/忘/記得 肯定祈使 否定祈使

1. 處置義 他把x 怎麼了?

1.1 意外義 他發生了什麼事?

他怎麼了?

X X X

2. 致使義 這件事把他怎麼了? X X X

此外,陳提出語義功能與句法結構之間的互動性。兩者間的互動性則是語 義功能帶動了句中所使用的主語、動詞及賓語的特徵。而“把”字句的各種語 義功能所帶動的句法特徵如下表二-2 所示,

表二-2 “把”字句的語義功能類型與動詞、主語的互動關係

語義功能 動詞類型 主語特徵 賓語特徵

1. 處置義 動作動詞

1) 處置動詞:吃、賣、洗 2) 移位動詞:停、放、掛

+生命 +意志 +意願

+ 生命

1.1 意外義 變化動詞:

丟、忘、破、完、掉、退、沈等

+生命 +意志

意願

+ 生命

2. 致使義 心理狀態動詞:

高興、興奮、難過、緊張、驚嚇、累

事件 + 生命

陳對“把”字句的語義功能,分析得十分仔細且具科學性。她不僅提出

“把”字句概括的內涵,並藉由句式檢測法以及各種語義特有的語法性質,來 區分“把”字句語義功能的三個次類。陳所提出的語義理論能夠概括所有

(11)

“把”字句的現象。不過,與許多漢語語法學家一般,陳仍未解釋“把”字句 的語義與一般的主動賓句式的語義有何不同之處。

此外,筆者對其理論有一個疑問,乃從表二-1 可看出,意外義及處置義與 各種句式的搭配限制 (co-occurrence restriction) 並不一致,而意外義與致使義 的搭配限制卻完全一致。為何意外義被歸於處置義,而非致使義?

(八) 沈家煊 (2002)11

沈家煊 (2002) 為了證明主動賓結構的處置義與“把”字結構的處置義的不 同,而透過處置義主、客觀的類別來分析解釋。所謂主觀性 (subjectivity),

Lyons 解釋之為:

語言的這樣一種特性,即在話語中多多少少總是帶有說話人“自我”的表 現成分,也就是說話人在說出一段話的同時還表明自己對這段話的立場、

態度和感情,從而在話語中留下自我的印記。(引自沈家煊,2002: 210)

沈家煊指出處置式可分成主觀與客觀等兩種:客觀處置是“甲有意識地對 乙做某種實在的處置”;主觀處置是“說話人認定甲對乙做某種處置,但實際 上未發生處置的動作”。主、客觀兩種互有聯繫又性質不同的處置,牽涉到

“把”字句的一共有四種情形:

1. 客觀上甲處置乙,說話人只是客觀地報導這一處置。

他喝了一碗酒。

他打了她一頓。

2. 客觀上甲處置乙,說話人主觀上也認定甲處置乙。

他把那碗酒喝了。

他把她打了一頓。

11 筆者不將沈家煊 (2002) 的理論按照其出版年度排序而將之放在最後頭探討的原因在於,筆 者認為其對“把”字句的語義理論較為全面,而當作本文漢泰對比的基礎理論。

(12)

3. 客觀上甲未處置乙,而說話人主觀上認定甲處置乙。

他把大門的鑰匙丟了。

這可把花姑娘急瘋了。

4. 客觀上甲未處置乙,說話人主觀上也未認定甲處置乙。

他丟了大門的鑰匙。

這可急瘋了花姑娘。

從上述的四種情形,沈解釋,無論客觀上甲是否處置乙,只要說話人是這 麼認定的,就用“把”字句 (2 和 3);說話人不這麼認定,就用動賓句式 (1 和 4)。

沈家煊 (2002) 對“把”字句語義層面的研究,可算是較為全面的理論。

原因在於他不僅提出“把”字句的核心意義 (說話者觀點上的處置義) 及其類 型:[+客觀上的處置義] 與 [-客觀上的處置義];並且能夠解釋“把”字句與 動賓結構的處置義有何處不同—主動賓結構的處置義不含有說話人主觀上的認 定。此外,其理論亦能解釋所有“把”字句的現象。因此,筆者在本論文,選 用沈家煊對“把”字句語義的理論為現代漢語“把”字句與泰語在語義層面對 比的對象。

雖然,沈對“把”字句語義的理論可以解釋兩個最重要的現象:核心語 義、以及其他句式語義的區別,但是他卻沒有解釋“把”字句語義是否或如何 帶動其他內部成分的語義或語法特徵 (主語、動詞、動後成分等),或者主、客 觀上的處置分別具有哪些語義成分或語法特徵。因此,以下筆者將參考關於

“把”字句內部成分的語義特徵,而在第三章現代漢語“把”字句理論界定的 部分進而分析其如何與其句式語義發生互動關係。

二、現代漢語“把”字句內部成分的語義功能

由於可進入“把”字結構的成分有一定的制約,使得華語學習者有迴避或 產生偏誤的現象。有鑒於此,除了“把”字本身的語義研究之外,筆者亦探討

(13)

主要語法學家 (張伯江,2000;鄧守信,2004) 對“把”字句內部成分特徵的 分析。

張伯江 (2000) 根據 Dowty 對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特質的理論12,指出

“把”字的賓語更多地具備受事特徵,但同時卻具有兩種原型施事的特徵:

“自立性”(independent existence) 與“位移性”(movement),而排斥受事的

“附庸性”(existence not independent of event) 與“靜態性”(stationary) 的特 徵。

(一) “把”賓語的“自立性”特徵

張伯江 (2000) 解釋“把”賓語具備“自立性”的特徵。而所謂“自立 性”指的是事物先於行為而存在,不能是行為的結果或者隨著行為的進程而成 為事實的東西。因此,“把”賓語不能是一個行為進行後結果的事物,例如,

我把房子拆了。 *我把房子蓋了。

他把煙戒了。 *他把煙抽上了。

張對“把”賓語語義特徵的解釋,雖然很合理,但其特徵卻並非 Dowty (1991) 對“自立性”的原始定義,因為若真正的根據 Dowty 的理論探討的話,

“ 把 ” 的 賓 語 並 不 具 有 其 語 義 特 徵 。Dowty 在 “ Thematic proto-roles and

12根據Dowty (1991) 對與動詞發生種種語義關係成分的研究,最基本的概念有兩種,即原型施 事 (Proto-Agent) 和原型受事 (Proto-Patient)。雖然原型理論不合適第二語言教學此方面,不過 其可用來解釋句中名詞的各種特徵。原型施事包括五項主要特徵:

1. 自主性:有意志地參與一個事件或一個情況 (volitional involvement in the event or state) 2. 感知性:有感覺或感知能力 (sentience and/or perception)

3. 使因性:使某事件發生或使得另一個參與者有所變化 (causing an event or change of state in another participant)

4. 位移性:相對於另一個參與者的位置而運動 (movement which is relative to the position of another participant)

5. 自立性:不取決於動詞的執行而存在 (exists independently of the event named by the verb) 原型受事包括五項主要特徵:

1. 變化性:經受狀態的變化 (undergoes change of state)

2. 漸成性:完成性的狀態或狀態的變化有界限 (incremental theme)

3. 受動性:受到另一個參與者的動作或狀態之影響 (causally affected by another participant) 4. 靜態性:相對於另一個參與者的移動而靜止 (stationary relative to movement of another

participant)

5. 附庸性:取決於事件而存在 (does not exist independently of the event, or not at all) (關於這兩組概念的詳細解釋課參看陳平 1994、程工 1995、徐烈炯和沈陽 1998)」。

(14)

argument selection”一文中解釋,“自立性”指的是不取決於動詞的執行而存在 的客體,並且動詞執行後其不會被消除或毀滅13。具有“自立性”的客體例句如

“他需要買新的車子”裡的“他”,其存在不取決於動詞“買”,而且不受該動

詞的影響而消失。但由於有些“把”字句中的賓語,因具有因動作的執行而被 消除的性質,如“他把蛋糕吃了”裡的“蛋糕”,透過動詞“吃”的執行之後而 消失,故此種“把”字句的賓語並不符合Dowty 原始的“自立性”特徵。

不過,張伯江 (2000) 將“把”字句賓語的性質理解為,其必先於動作執 行前而存在乃是合理的。其特徵亦符合鄧守信 (2004a) 對“把”字句“光桿動 詞+了”結構裡的動詞意義之解釋。雖然鄧並未直接探討“把”賓語的性質,而 指出謂語動詞的語義特徵。但由於動詞是句子的中心,可制約句子中其他成分 的語義特徵,其與賓語自然存在著一定的關係。鄧指出,“把”字句的謂語為

“把+賓語+光桿動詞+了”的結構,其動詞必須是含有以﹝施事 受事﹞為深層 結構的外向動作動詞。所謂外向的動作動詞指的是,無論是具體或抽象,其意 義對施事者而言含有從內到外方向的動作動詞 (鄧守信,1984a),其包含表從 內到外的位移,或者是從有到無的狀態之義。外向的動作動詞如,

“賣” :使得所賣的東西從施事者―賣方,位移到買方;

“告訴” :使得所告訴的信息從施事者―敘述者,傳達到言談的對象;

“給” :使得所給的東西從施事者―給予者,位移到接收者;

“教” :使得所教的知識從施事者―教授者,傳達到學習者;

“送” :使得所送的東西施事者―發送者,位移到接收者。

從上述對外向的動作動詞的解釋,可得知其賓語是動詞的處置受事14,而必 須是一種動作執行之前已存在的事物,該動詞才能夠執行,比方說,外向的動 作動詞“賣”,其賓語―“所賣的東西”必須先存在,該動詞才能實現。至於 含有﹝施事 受事﹞為深層結構的動詞,其是在語義層面的深層結構上,必須帶 施事與受事兩種成分,而不需要其他語義成分,其動詞的語義概念便已完整,

13 “Independent existence means that…is not brought into being or destroyed by the event named by the verb but is presumed to exist before and after the event”(Dowty, 1991; 573).

14 表內向的動作動詞之賓語都是表結果的受事,而不表處置的 (鄧守信,1984a)。

(15)

例如,外向動作動詞“吃”至少只要含有施事―“吃的人或物”與受事―“被 吃的東西”,等兩種語義成分,“吃”的語義概念就完整了15

至於“把”賓語所表的事物是動作執行之後才存在的現象,張伯江 (2000) 解釋此種“把”字句的結構裡,其動詞後頭總是帶補語成分。張對其現象加以 解釋,這種“把”字句所表達的意義是,

……指出其特徵為非現實句 (irrealis clause),即在一種假設的情境中針對 一個設定的概念所發的議論,所涉及的行為只是一個整體活動 (activity16) 而不是一個具體事件 (event),即沒有過程意義,不屬於話語中的前景部分 (foreground) (張伯江,2000:74,引自 Hopper 和 Thompson)。

由於此種“把”字句是一個非現實句,總是以補語為表達結果性的成分。其賓 語不是具體事件中的現實物質實體 (physical entity),而是說話人心中的概念實 體 (conceptual entity),因而其不能定指化,如以下各例句所示。

a. 你總不能把房子蓋到別人家去吧。

b. *把那座房子蓋到別人家去。

c. 你以後可要把信寫清楚,別這樣雲山霧罩的。

d. *把那封信寫清楚。(“那封信”在動詞執行之前未存在)

a 與 c 句中的“把”賓語―“房子”“信”,是說話者心中的概念實體,在主 要動詞執行後才存在,於是其不能定指化。故含有定指標記“那”的概念實體 (如b 與 d 句中的賓語) 則不能呈現。

筆者認同張伯江 (2000) 的理論, 將含 有動詞執行後才 存在 的賓語之

“把”字句視為非現實句,表說話者概念中的整體活動 (activity),而不是一個 具體事件的過程 (event)。此種“把”字句中的賓語不是現實的實體,而是說話

15 含有“施事”與“受事”等兩種語義成分之外,還需要其他語義成分的外向動作動詞,例 如,“告訴”、“給”、“送”等。那些動詞至少必須含有“施事者”、“受事者”以及“目 標”或“受惠者”等三種成分。

16 筆者認為,張伯江 (2000) 將“整體活動”翻譯成英語的“activity”較不切當,而宜翻譯為

“a unit of activity”較適合。

(16)

者概念中所存在的實體 (事實上可能是動作之前未存在的客體)。因此,在表層 語義上指動詞執行後才存在的實體,則可充當此種“把”字結構中的賓語名 詞,如以下圖表所示。

“他把蛋糕吃了”

圖二-1“他把蛋糕吃了”所表達的概念 (“→”代表說話者對事件過程順序的概

念;“□”代表一個概念)

圖二-1 顯示“他把蛋糕吃了”等“把+賓語+光桿動詞+了”結構的概念。由 於此種“把”字句所表達的語義是一個事件的過程,“他”與“蛋糕”是現實物 質實體,於是為了實現動詞“吃”的執行,賓語―“蛋糕”必須先於動詞的執行 而存在。

圖二-2“他把房子蓋好了”所表達的概念 (“□”代表一個概念)

圖二-2 顯示“他把房子蓋好了”等其賓語的存在後於動詞執行的“把”字句 的概念。此種“把”字句,說話者將整句的活動看成一個完整的概念 (外面的 四方形)。完整的概念當中存在著下級的概念 (subordinate concept) ―施事者、

受事者、動補結構。而下級概念在說話者概念中是一種已存在的實體或行動。

因此,無論句子表層的語義其賓語是後於動詞執行而存在,不過由於該賓語在 說話者的心中已存在,於是其能夠擔任“把”字句的賓語。

總之,藉由鄧守信 (2004a) 對“把”字句“光桿動詞+了”的結構裡的動 詞之解釋,以及張伯江 (2000) 對“把”賓語的概念實體之理論,來分析

“他把房子蓋好了”

“他”

(施事)

“房子”

(受事)

“蓋好了”

(動補結構)

“吃”

﹝施事 受事﹞為深層結構的外向 動作動詞

“蛋糕”

(受事)

“他”

(施事)

(17)

“把”的賓語,可概括了所有“把”字句的現象,亦即:“把”的賓語必須是 一個動詞執行之前已存在的事物,但若該“把”字句謂語成分含有補語而表達 其句之義是一種完整的活動,該“把”的賓語則可為受到動詞的影響而存在的 事物。

(二) “把”賓語的“位移性”特徵

至於“把”賓語具有原型施事“位移性”之特徵,張伯江 (2000) 指出

“把”字的賓語以自身的“位移性”為常態17,例如“我把包包放在桌子上”、

“請你把樓上的東西搬下來”、“馬上把你的錢拿回去”等。至於具有非趨向義的

其他“把”字句,其意義皆是從“空間位移”之義引申出來的,如下所示。

1. 跟時間意義有關

“把”字句中的動詞常帶表達時間意義的補語,而時間的詞語可說是整齊 的對應於空間表達的形式18。張伯江 (2000) 解釋這種“把”字句的意義,是從 空間關係意義投射到時間關係意義而來的。而空間計量方式投射為時間計量方 式的情形,其支持這個理論的證據為其動詞後可帶上趨向詞。

我是為了能把課講下去。

你把昨天的家庭作業再做 (上) 一遍。

2. 跟信息傳遞及認知行為有關

這是一種從物質空間向話語空間的隱喻 (metaphor)19—認知語言學上的

“傳導隱喻”(conduit metaphor)。即是「人們在表達信息轉移過程時,是把空

17 根據繆小放對 1619 個“把”字句與張伯江對 614 個“把”字句之統計結果,謂語形式為動 趨式的“把”字句都是佔最大比例的 (分別為 47% 與 50%),幾乎相當於其他謂語形式數量的 總和。(張伯江,2000)

18 人天生有感知方位的器官,卻沒有感知時間的器官,故而時間感知要依賴於空間感知。

19 隱喻是一種認知模式,把熟悉的、已知的、具體的範疇概念投射映現 (projecting or mapping) 於抽象的範疇概念而形成的隱喻性表徵是人類認知和思維的基礎 (周榕,2001),而透過語言的 使用表達出來。

(18)

間上物體轉移的過程移植過來使用的」(張伯江,2000:78),也就是說,把信 息看作實物,把交際過程看作傳遞過程。

他現在還不想把他的決定立即告訴兒子,暫緩幾日。

根據張伯江的解釋,“把 A 當作 B”或“把 AV 成 B”,此類句式同樣來 自於空間放置表達式“把 A 放在 B 的位置上”的隱喻。這種隱喻則是一個“物 質空間的定位”投射到“心理空間的定位”的過程。

劉老師差不多把馬林生當作惟一了解她的知心人那樣傾訴衷腸了。

3. 從位移到變化

張伯江 (2000) 指出,充分的句法證據證明“把”字句中結果補語和狀態補 語則是趨向補語的語義投射。其原因在於,結果補語與狀態補語一般不能跟趨 向補語同現(co-occurrence)。20

把剩下的煙蒂掐滅。 → 把剩下的煙蒂掐到煙缸裡去。

*把剩下的煙蒂掐滅到煙缸裡去。

根據“把”賓語具備“位移性”特徵的理論,筆者界定現代漢語“把”字 句處置義所表達的內容為“主語對賓語做了什麼,使得賓語有所位移21或變 化”。

20 筆者認同“變化”是從“位移”的概念延伸而來,不過,張伯江 (2000) 用來證明此理論的 證據,說服力不夠強。即是兩種成分不能同現的性質,並不表示兩者必然具有同樣的功能。筆 者認為使用空間隱喻 (metaphor) 的概念來解釋“變化”較適合。即是“變化”是一種“概念的 位移”,它含有三個下級的概念―“原來的狀態”、“變化的狀態”與“狀態的變化”。“原 來的狀態”是位移起點的投射;“變化的狀態”是位移終點的投射;“狀態的變化”是移位方 向的投射。

圖二-3 “變化”的概念位移

變化的狀態 (終點) 原來的狀態

(起點)

狀態的變化 (位移的方向)

由於“變化”是一種“空間位移”的隱喻,於是部分變化動詞,其後頭可帶趨向詞表示狀態的 變化,例如,“胖起來了”、“愛上了他”、“死掉”等等。

21由於“空間位移”、“時間位移”與“信息傳遞”皆具備較明顯的“位移”之義。即其皆能 夠表達所位移的方向。於是筆者將此三個語義歸成“位移”類。

(19)

(三) “把”字句中主語的“使因性”特徵

張伯江 (2000) 解釋,由於“位移性”不外於“自動22”與“他動23”兩種 情況,而“把”字賓語並不具備“自主性”(筆者按:即意志) 特徵,因而

“把”字句的賓語自然歸入“他動”圖式裡,即“把”賓語藉由外在的驅動力 而被移動。其圖式最重要的則是“移動需要驅動力 (driving force)”。這種驅動 力的性質是先於行為而存在的、直接接觸於受動事物而產生作用的。而“把”

字句裡所表達驅動力的是“把”字句主語成分的“使因性”(筆者按:即起因) 特徵。張解釋,有些“把”字句裡的主語具有“自主性”,而“自主性”自然 蘊含了“使因性”的特徵,因為

一句話……一方面它是對施事所做行為的一種描述,另一方面也是說話人 的態度的表現。這時句子的視點嚴格說來就有取自施事者 (agent-oriented) 和取自說話人 (speaker-oriented) 兩種情況 (張伯江,2000: 82) 。

換言之,“把”字句中的主語若具有取自施事者的“自主性”,其自然含有取 自說話者的“使因性”特徵。也就是,無論其主語是否含有意志的特徵,為了 能夠促使“把”賓語的變化或移動,其必須具有“使因性”的語義特徵。

(四) “把”字句語義類型與其主、賓語的特徵之總結

從上述針對“把”字句的主、賓語語義層面的分析,所得的理論概括為:

一、“把”的賓語必須先於動作的執行而存在,或者是一種先存在於說話者概 念中的物質實體,而且必須具備“位移性”或從其概念延伸來的性質;二、

“把”字句的主語必須具有“使因性”(起因) 的性質,而有時亦同時含有“自 主性”(意志) 的特徵。該主、賓語的語義特徵,不僅能夠讓學習者理解“把”

字句中主、賓語所涵蓋的語義概念,並且能夠當作“把”字句的語法特徵的研 究基礎。

22 “自動的位移”指不需要其他外在的力量促使而移動。

23 “他動的位移”指需要其他外在的力量促使移動。

(20)

三、現代漢語“把”字句的語法結構

本節文獻探討的內容可分成二部分:一 、“把”字的語法功能;二、

“把”字句謂語成分的特徵。

(一) “把”字的語法功能

根據鄧文青 (1997) 的解釋,“把”字在上古漢語24是動詞,而唐代雖然仍 當動詞使用,不過其動作性逐漸弱化,虛化為提前賓語的介詞。屈承熹 (1999) 指出,現代漢語的介詞不僅具有介詞性,但同時含有動詞性的特徵。為了判斷 介詞“把”較接近動詞或介詞,屈參考了張強仁所測試的副動詞 (coverb) 或 稱介詞之動詞性,如下表所示。

圖二-4 副動詞所具有動詞性的高低

用、跟 沿 對 給、從、在

圖二-4 顯示介詞“把”的動詞性極低,也就是說,現代漢語“把”較似介 詞,充當動詞的機會極低。而為了證明現代漢語“把”較有介詞性的特徵,筆 者以湯廷池 (1977) 區分介詞與動詞的理論當作參考。湯解釋,漢語的介詞與動 詞之別為,

1. 介詞不能單獨成為謂語,也不能單獨用做答語,而必須與後面的主要動 詞一起出現。

他把書拿來了。

*他把書。

(他把書拿來了沒有?) *把。

2. 介詞不能將後面的賓語名詞組移位。

書,他賣了。

*書,他把賣了。

24 上古漢語指的是周朝時期 (公元前 1046 年至公元前 256 年) 的漢語。

(21)

3. 介詞不能帶表示各種時態的標記 (例,了、著、過、起來等)。

*他把了書放下去。

*他把著眼睛閉 (著) 。

4. 介詞不能改為“是非問句”(V-not-V question)25

5. 介詞不一定可以直接加上否定詞“不”。使用否定詞的時候常在介詞的 前面加上表示時態的助動詞“要”或“有”等。

?你不把書放回去 (了) 。

至於湯以上對漢語介詞與動詞之別的解釋,筆者對第四項與第五項的特徵 有不同的見解。湯指出,介詞不能改為“是非問句”,但事實上,若問題的焦 點落介詞組的成分,介詞本身便能用於“是非問句”的形式,例如,“你把不把

我當好朋友?”、“他們還把不把我當自己人?”、“他今天在不在家吃飯?”等。

至於介詞不一定可以直接加上否定詞“不”的特徵,湯沒有解釋清楚何時能夠 使用否定副詞“不”直接修飾“把”介詞短語。反之,他所舉的例子在某些情 況下卻可使用。例如,用來反問交談對象時,或者其後有另一句表示其後果 時:

你不把書放回去,他會罰你錢哦!

你不把人當人看,怎麼行?

因此,筆者認為這個特徵並不是介詞語法層面的限制,而是一種語義層面或篇 章層面的制約26。不過,湯的理論除了第四與第五項特徵有待商榷外,其餘三點 皆為客觀、合理的判斷標準,且有例句為證。因而,筆者在分析所對應於

“把”的泰語詞語之詞類時,將其視為語法功能對比研究的參考。

(二) “把”字句謂語成分的類型特徵

現代漢語“把”字句的語法格式為:S 把 OVC (C 為 complement,指動詞 之後的成分)。相同於其他句式,句中謂語的成分通常是整句意義的核心。而

25 此項特徵,湯廷池 (1977) 未舉例解釋。

26 由於此點不是本文的重點,於是予以不討論。

(22)

“把”字句的謂語成分,是由介詞“把”、“把”賓語、主要動詞與動後成分 組合而成的。在語法層面而言,“把”字句的賓語、謂語動詞27與動後成分會受 到一定的制約。因此,本節的內容主要針對其三個語法成分的特徵而探討。內 容範圍以“把”結構的單句形式為限。

1. 介詞“把”的賓語特徵

至於介詞“把”的賓語特徵,多數語法學家著重語義層面的指稱性質28。例 如呂叔湘 (1999) 便針比較主動賓句式與“把”字句,而將“把”的賓語分析為

“定指”(definite)。

拿茶來。 (未假設是否有預備的茶)

把茶拿來。 (知道有茶預備在那裡)

除了“有定”的性質以外,湯廷池 (1977) 與 Li & Thompson (2003) 進一步指 出,“把”賓語必定是“定指”(有定且有指)、“特指”(無定而有指) 或“泛 指”的 (有定而無指),例句如下,

銀行已經關了,不能把 (這些) 錢寄回家了。 (定指)

他把個皮包丟了。 (特指)

他從來不把人當人看。 (泛指)

2. “把”字句中的謂語動詞類型

由於漢語語法學家對“把”字句的語義及其類型的看法都不盡相同,甚至 使用了不同類型範疇的動詞性質來解釋其特徵。因此,其所得的結論與主張可 進入各種“把”結構的動詞類型或特徵自然不同。

27介詞“把”的賓語與句中的謂語動詞特徵,由於使用來解釋之是分別屬於語義層面的指稱與 格元的性質,於是有些人將之放在語義部分而探討。不過,筆者認為,雖然使用語義層面來解 釋與區分其特徵,可是,對於“把”字句而言,其是有關語法的詞語搭配的問題。因此,筆者 將“把”賓語與謂語動詞的特徵放在語法結構部份而探討。

28 本論文將“指稱”分成四種類型:“定指”(definite)、“特指”(specific)、“泛指”(generic) 與“不定指”(non-definite)。而四種類型的區分方法是按照其是否“有定”(determinate) 與

“有指”(referential) 為主要條件。

性質 有定 無定 有指 定指 特指 無所指 泛指 不定指 表二-3 指稱類型及性質

(23)

就動詞在語義層面的分類而言,王力 (1943) 與湯廷池 (1977) 以“把”字 句是否 帶賓 語為標 準, 指出“ 把” 字句的 動詞 通常是 及物 動詞 (transitive verbs)。湯補充解釋,帶有適當程度或結果補語的不及物動詞 (intransitive verbs) 亦可進入“把”字結構29。雖然,王與湯的理論能解釋所有的“把”字句現象,

可是他們卻未詳細地解釋,及物動詞與不及物動詞在“把”字句中,是否有特 別的制約,亦未說明不及物動詞所帶的適當程度或結果補語的界定是為何。因 為並非所有的及物動詞都可以擔任“把”字句的謂語動詞。例如,及物動詞如

“相信”“希望”“懂”等便不可進入“把”字結構的。同樣地,並不是所 有帶程度或結果補語的不及物動詞皆可充任“把”的謂語,如下例所示。

*因為問題都解決了,把我休息得很好。

至於就動詞本身所表達的語義區分動詞類型而言,王力 (1954) 指出下列的 動詞類型不能使用於“把”字結構,

a. 表示一種精神的行為,例如,“我愛他” b. 表示一種感受現象,例如,“我看見他”

c. 表示的行為不能使目的語所表示的事物變更其狀況,例如,“我上 樓”

d. 表示的行為是一種意外的遭遇,例如,“我拾了一塊手帕” e. “有”、“在”一類字,例如,“我有錢”、“他在家”

呂叔湘 (1999) 對王力上述的說法提出反證,即 a、c、d 項皆有例外:a 的反例

如,“這麼一來,他可要把你恨透了”;c 的反例如,“把三百級台價一口氣走

完”;d 的反例如,“把日子誤了”

除了上述呂叔湘 (1999) 提出反證外,王力亦未對“把”字句動詞類型的 整體特徵有所探討。除了上述動詞類型制約 b 與 e 之外,尚有其他動詞類型並 不能進入“把”字句結構,包括劉月華等 (1996) 指出的:表判斷動詞 (姓、

29 王力 (2002) 將使用不及物動詞當作主要動詞的“把”字句,稱為活用的“把”字句。

(24)

像)、能願動詞、某些表趨向動詞30 (上、下、進)。雖然以上三位語法學家都指 出“把”字句的某些動詞類型特徵,但皆未解釋為何該動詞類型不能進入

“把”字結構的原因。

陳立元 (2005) 採用鄧守信 (1975) 對漢語動詞的三分:動作動詞 (action verb)、狀態動詞 (state verb) 與變化動詞 (process verb),來解釋“把”字句謂 語動詞類型的特徵。陳指出動作動詞的處置動詞與移位動詞、變化動詞與心理 狀態動詞 (例子可參考表二-2) 皆可擔任“把”字句謂語成分的主要動詞31

筆者認為陳對“把”字句謂語動詞類型的分析及解釋,仍有不足之處。即 是陳所指出能夠擔任“把”字句謂語動詞的動詞類型,其成員並不都可進入

“把”字結構,如心理狀態動詞 (「希望」)。而另一方面,有些動詞類型可使 用於其結構,而陳卻未指出,如動作動詞的非處置動詞 (「學」)、不及物的動 作動詞 (「哭」),以及非心理狀態動詞 (「累」) 等:

心理狀態動詞 : “ * 我把這件事情希望得很”

非處置義的動作動詞 : “這個六歲的小朋友居然把德文學會了”

不及物的動作動詞 : “這件事情把她哭成那樣”

非心理的狀態動詞 : “這份工作把他累死了”

雖然許多漢語語法學家致力於分析現代漢語“把”字句謂語動詞的特徵,

但並未找出對其特徵最全面的制約,亦不能解釋為何該動詞必須具備該特徵。

因此,筆者在下一章現代漢語“把”字句理論界定的部份嘗試藉由陳立元 (2005) 所提出「語義功能是帶動語法結構的原始動力」的理論,從“把”字句 整體的語義功能所帶動其他成分語義功能的角度,來分析“把”字句謂語動詞 的特徵。

30 劉月華等 (1996) 對“把”字句的動詞制約仍有地方較模糊,乃不能進入其結構的某些表趨向 動詞,他未清楚地解釋有哪些,或者其特徵是什麼。

31 陳立元 (2005) 將“把”字句分成處置義、非意願義與致使義等三種意義,各種意義的謂語動 詞分別為動作動詞的處置動詞與移位動詞、變化動詞與心理狀態動詞。

(25)

3. “把”字句中動詞後頭的成分

由於現代漢語“把”字句表示說話者觀點上的處置,於是句中自然含有處 置以及處置後所發生的結果之義。而表示“把”賓語被處置後的結果,則是主 要動詞之後的成分。陳立元 (2005) 將許多漢語語法學家所對“把”字句動後 成分的理論來統整為如下表二-4。

表二-4 陳立元 (2005) 對“把”字句動後成分理論的統整

文獻的作者 時貌 趨向 重疊 數量 介賓 結果 情態

王力

趙元任 (1968) X X X X

湯廷池 (1977)

呂叔湘 (1980)

劉月華 (1983) X X

呂文華 (1994)

崔希亮 (1995)

劉英林 (1996)

金立鑫 (2002)

鄧守信 (2003)

說明:○ 表示文獻中列出此項例句;X 表示文獻中未列出此項例句。

陳立元 (2005) 將含有其七種動後成分的“把”字句稱作基式結構,而從 7,710 筆語料,歸納出其使用頻率,並舉例其用法如下表。

表二-5 “把”字句動後成分的使用頻率及其例句

動後結構類型 例句 使用頻率

時態 = 了、著 我把鴿子放了。

魯賓遜就把浮木一直抱著。

3.67%

趨向 有人把最新的消息帶回來。 16.00%

重疊 請你把護照給我看看。

王同把新書翻了翻。

1.07%

範圍 = 數量 烏雲竟然把月亮遮了一大半。

郭子儀回去把兒子狠狠地處罰了一頓。

1.70%

目標 = 1) 介賓 1:在/到/給

2) 介賓 2:v 成/作

我決定把這些貝殼送給你。

公司把資料鎖在保險櫃裡。

你到把我們當成外人了。

後人把這三十多年自強圖存的努力叫作自強。

37.11%

(26)

結果 = 動 + 結 他回家趕緊把功課做完。

(下了) 一場大雨才把火熄滅。

35.85%

情狀 = 得字句 他把國家的榮譽看得很重。 2.63%

除了上述的七種基式“把”字句以外,陳立元 (2005) 還提出立基於基式結構而 延伸出來的非典型“把”字句。

表二-6 “把”字句的非典型結構

延伸結構 例句

S 把 O (給) V (process-verb) + 時態 她把我的生日 (給) 忘了。

賓語分離 她把橘子剝了皮。= 她剝了橘子的皮。

他們把孩子換了名字。=他們換了孩子的名字。

S 把 OV 化 公司把辦公室電腦化。

我把做法簡化。

S 把 OAV

( V= 光桿動詞;A = 亂、到處等) S 把 OV

(= 加以 + 雙音節動詞或四字格成語)

別把垃圾亂扔。= 別把垃圾扔在每個地方。

她把新車到處開。= 她把新車開到每個地方。

我們把資料加以分析。

他把生命置之度外。= 他把生命的重要性放在 關心的範圍外。

陳立元 (2005) 對“把”字句動後成分的統整,是“把”字句具體的使用條 約。不過,為了深入理解其原始動力,應該找出更上層的概念為其整體的特 徵。

四、小結

王力 (1943) 提出現代漢語“把”字句為「處置式」意義之後,許多漢語 語法學家接著研究“把”字句的語義功能。不過,他們的理論同樣不能用來解 釋“把”字句與其他句式意義的區別。因此筆者選用沈家煊 (2002) 所藉由主 觀與客觀的處置類型分辨“把”字句與其他句式處置義的不同之理論框架。沈 指出漢語“把”字句的處置義必須包含說話者觀點上的處置義,但一般主動賓 句式的處置義僅有主語觀點上處置義,而非含有說話者觀點上的處置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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