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壹、動機量表設計與應用
一、多重面向的狩獵動機
關於狩獵動機,早在 1970 年左右即提有學者提出 Multiple Satisfaction 的概 念,指出狩獵者對狩獵活動的滿意程度及狩獵品質好壞認定,取決於狩獵者滿足 他心中種種想望的程度(Decker et al. 1980; Tynon 1997; Manfredo et al. 2004)。
亦即個人的狩獵動機不是只有一種,而是許多動機集合起來。本量表的結果也顯 示了這一點,在五個動機類別: 「自我滿足與社會認同」、「休閒娛樂」、「尋 根踏青」、「經濟活動需求」、「自家食用」中,僅有「經濟活動需求」的平均 值小於 3,也就是平均而言,受試者傾向「不同意」。然而其餘四個類別受訪者 皆傾向同意。且超過半數受訪者(55.14%)的狩獵動機量表結果中,有兩個類別的 平均分數大於 4,如 H70 表示:「(打獵)可以運動又可以吃,主要是為了吃啦!也 有成就感,也覺得打獵滿好玩的。」,可見獵人的狩獵動機不是單一面向,而是 多重面向。但若採用訪談來理解獵人的狩獵動機,可能只問到其中一項,就算有 很多個,也無法判斷彼此之間的輕重關係,亦難以將之量化與其他相關因子如年 齡層比較,因此若想以較客觀量化的方式來了解獵人的狩獵動機,使用量表是較 恰當的選擇。
二、動機量表施測問題
本動機量表與訪談結果一致性達 71%,且各子量表信度皆達 0.6 以上,顯示具 有一定可信度。量表的結果會受到施測者的語氣與解說內容,問項的順序,受試 者的態度,對問項的理解程度等等影響。本量表由口頭詢問測試者,測試過程並 非標準化,也沒有一定的提問順序。儘管於施測前向各受試者說明測試的流程,
但受試者的回答往往是敘述句,如「現在打到動物也沒有什麼了,現在也不是靠 這個生活了。不懂事的話,好像就這樣驕傲了,好像打很多很了不起的樣子」
(H107),且隨時可能岔到別的話題去, 因此實際的施測過程幾近聊天。因為時 間有限,口頭測試往往配合訪談進行,提問的順序則依照訪談的過程決定,盡量 接續受訪者的回答延伸問題。對問題的解釋雖大致相同,但非全部統一,乃依照 受訪者了解程度而定。語言的溝通也影響受試者對問題的了解程度,本量表口頭 施測絕大部分以國語進行,且盡可能口語話,但有些問項仍較難以解釋,如問項 15「動物鬥智」,詢問的方式為:「會覺得打獵時好像在跟動物比看誰比較聰明 嗎?」大部分受訪者會回答:「沒有」、「動物比較聰明」或「人比較聰明」,此 時需進一步詢問才能了解受訪者的想法,如 L12 回答:「很喜歡看到夾子抓到,
抓到好像我們贏了。回來就可以跟大家講,多難抓,差點跑掉,很厲害的樣子。」
方可確定該題為「同意」。此外受試者對「非常不同意」與「不同意」(或「非 常同意」與「同意」)不容易區隔,尤其是中老年人。部份自填者的回答僅有「同 意」、「不同意」與「不確定」三種。口頭詢問者,由於大部分的回答並不是「同 意」或是「不同意」,而是相當口語的「當然啊!」、「有一點」、「好像是這 樣」、「不會」與「沒有啦!哪有這樣想」等等。因此究竟該符合哪一個選項是 由研究者主觀判斷的,且需了解受試者的用詞,才能區分「非常同意」與「同意」
的差別,如對於某位受訪者而言,「當然啊」表示「非常同意」,「對」則表示 同意;但於另一位受訪者來說,「對」就變為「非常同意」,「有時候會」才是
「同意」。
基於上述種種,筆者建議量表若需口頭施測,則訓練原住民訪員,以母語施測,
且需要足夠的時間,來確定受試者的回答。量表的形式則改為二元或三元選項,
即「同意」、「不確定」和「不同意」即可。較少的選項會讓問項的變異度變小,
不利於分析。但對受試者而言,二元選項很容易回答,不妨使用較多的問項,將 問項的資訊加總起來達到適當的量表分數(F.Devellis 1999)。如:將問項 30「我打 獵是為了看山上的風景」改為「我打獵時會注意旁邊的風景」和「為了看山上的 風景,即使不打獵,我還是想上山」兩題,選項則是「同意」與「不同意」來取
代原先的一個問項,五個選項的形式。而某些問項因為特別敏感,受試者會有迴 避的傾向。如關於狩獵是否為經濟來源的問項 22 和 23 題,部分受訪者立即表示
「沒有在賣」,但筆者經由其他受訪者得知其實該名受訪者是會把獵物賣給別人 的。因此容易低估該類別的動機。像這樣的情況,可能改由假設狀況的方式提問 較不敏感,例: 「如果有人向你買你打到的獵物,你會賣給他嗎?」。另外時間 點亦容易混淆,雖在施測時皆強調各問題都是以現在為考量,但部分受訪者仍會 回想從前的狀況,需進一步詢問。
三、動機量表設計
除上述實測方面的問題外,需注意的是,量表的問項應是潛在變項的「外向表 徵」,而非直接詢問受試者研究者欲了解的問題,如想了解獵人是否因為狩獵其 家族的傳統而狩獵,更適合的問項設計應為:「打獵是你們家族的傳統嗎?」、「如 果是,那你的家族是否希望(要求)你成為獵人」等等。但外向表徵與潛在變項的 關聯需有理論基礎,來證實兩者間的關連性(F.Devellis 1999)。且量表的設計本是 一精密繁瑣且不斷測試修改的過程,筆者以一自然科學的背景,於量表設計仍有 不足。根據本研究的結果,吾人認為使用量表測試丹大地區布農族獵人的狩獵動 機是可行的,唯問題設計與操作過程仍須改進。
貳、狩獵動機與狩獵型態關係
一、狩獵動機與狩獵型態
狩獵動機會影響狩獵的型態,包含獵區的選擇(距離遠近、動物族群多寡,使 用獵場的人數)、使用的獵具、狩獵時間與季節和狩獵物種與收獲量等(Nick Sanyal 1993)。在西非與東南亞地區,商業型狩獵多深入山區,且使用自動化的 武器,而非傳統工具如傳統獵槍、矛、弓箭等。且針對大型具有市場價值的物種,
而傳統需求者如食用與取得榮耀,則在村莊附近,且使用傳統工具(Skonhoft and Solstad 1996; Kaul et al. 2004)。而在丹大地區,本研究結果顯示「經濟活動需
求」動機較高者,獵物利用方式傾向販賣,符合預期假說。但不同狩獵動機的狩 獵類型沒有顯著差異,與假說不符。可能是因為除了「經濟活動需求」動機對於 狩獵型態有較明顯的要求(如:獵區動物多、使用獵具效率高、狩獵量高)外,其餘 的「自我滿足與社會認同」、「休閒娛樂」、「尋根踏青」與「自家食用」,除 了尋根必定是深入山區外皆無特殊需求。在村子附近拿槍狩獵亦能滿足運動休閒 與生活習慣的需求。所以整體而言沒有顯著差異。若要深入比較可能以單次狩獵 來看才能顯現差異,如 L01 所說:「如果要吃的話,我一個人去打,有時候朋友 要去就一兩個人,近一點 1、2 個,遠一點就 3、4 個人,可是都是有商業利益的。
要去玩的話都是十幾個人去,也不趕時間,喝喝酒,這邊走一走,那邊逛逛,休 息一天烤烤肉,釣魚,照相,白天打靶。有節日的時候才會去玩。」。
不同狩獵動機之間,收獲量僅有水鹿有顯著差異,「經濟活動需求」動機較高 者水鹿收獲量較高。可能是因為水鹿平常非鹿茸季時並不受歡迎,受訪者表示水 鹿肉不好吃又重且沒價值,大多不會打,而鹿茸季時一人頂多打到兩三隻水鹿就 算很多了,鮮少超過五隻。而「經濟活動需求」動機較高者,除鹿茸季獵取鹿茸 外,平常上山時也會遇到水鹿,若是沒有其他獵物如山羌或山羊,有時也會勉強 打水鹿,而深入山區放陷阱者,除了較值錢的山羌外,也可能抓到小隻的水鹿。
二、利用方式與狩獵型態
在狩獵動機和狩獵型態的關係中,「經濟活動需求」對狩獵類型的影響不顯著,
一方面可能因為受訪者的隱瞞而低估該動機的分數,但也有可能是儘管有販賣行 為,但經濟活動需求並不是該受訪者的主要狩獵動機。若從利用方式的角度切 入,直接探討販賣與食用在狩獵型態的差異,則狩獵類型的差異變得十分明顯。
在村莊附近拿槍狩獵者傾向食用,而深入山區放陷阱者則傾向販賣。由於在村莊 附近不容易打到動物,一次出獵只要有一隻獵物就算是運氣好,因此不太可能獲 得高收獲量以販賣。L07 說:「現在不會去村子附近繞,繞來繞去才一隻山羊沒 有意思,不如走遠一點比較有動物。」。深入山區放陷阱者除非是年紀較大平常
不用工作如 H107,否則一般若不以狩獵為業,都沒有時間到深山放陷阱。且深 入山區放陷阱者,有半數以上設陷數超過 50 個。且個人山羌年平均收獲量有 85.8%在 20 隻以上,以獵為生的 H45 表示:「40 門來講,多的話一次山羌也是 10 隻以上,少的話就 3-5 隻。」。
此外以利用方式來看收獲量,則趨勢與假說相符,不論是水鹿、山猪、山羌、
山羊或飛鼠,收獲量較低者皆傾向食用,收獲量較高者則多販賣。商業化會使得 野生動物的需求增加,進而增加獵人的數量與獵捕量(Bennett and Robison 2000;
Eves and Ruggiero 2000; de Merode et al. 2004),過去販賣盛行的時候,打獵在 當地可說是全民運動,L07 表示「以前打獵還可以賣錢時,全村都去打獵,不會 打獵的也去,因為平常有工作,花一天去看一個陷阱,一隻山羌就可以賺 3-4 千 元,哪有人不去放?! 」,但自玉山國家公園與野生動物保育法設立之後,由於銷 售管道減少與警察嚴格查禁,許多人就此改行,因此目前當地的販賣風氣已沒有 那麼盛行了。「從快民國 80 年禁止打獵開始,外面就不敢要,那時候銷路就變 差了,從那時候開始比較不放夾子」(H102)。「到禁獵之前動物也是快沒有了,
禁獵之後,外面比較不敢收,我們也不敢賣,很多人就改行了」(H64)。
參、丹大地區狩獵動機與狩獵型態現況
一、丹大地區狩獵動機
綜觀而言,本地區獵人目前的狩獵動機傾向休閒,另有因尋根和想吃山肉而上 山打獵者。並非如先前王穎、王佳琪等人(2005)所言,以經濟需求為主。根據結 果目前四村常態性獵人與職業獵人只是少數,半數獵人一年深入山區狩獵不到五 次,時間也多以空閒和節日為主,一年深入山區狩獵超過 20 次者四村估計約 20 人,而一半所得來自狩獵的職業性獵人更少。即使是買家固定,自 9 月到 5 月都 會去山上打獵的 H47,狩獵的所得也不到年收入的一半,如果銷路好的話,才勉 強一半。表明了打獵是為了貼補家用的 H76 說:「以前是不夠賣,現在是沒什麼
人要…」。但對於這些職業性或常態性獵人而言,經濟需求並非唯一的動機,除 了狩獵以外並非沒有其他工作機會,但因從小在山上,早以習慣山上的生活,做 不慣外面的工作。潭南村裡人人口中「真正的獵人」H90 就說:「從小就在山上,
也是忘不了山上,有一段時間在外面,後來還是回來跑山上」。但即使如此,他 們也覺得不能一直靠打獵賺錢,同樣以獵為生的 H45 還是說:「做不習慣零工,
因為從小跑山上不習慣有時間限制,可是也要漸漸習慣,現在也不能都靠山 上。」。
在印度的 Himalaya 地區,狩獵是當地的食物與經濟來源,同時也是文化的一 部分,57%的獵人打獵是為了獲取蛋白質來源,14%是為了販賣,29%為了娛樂 順便獲得食物和金錢。儘管有 8%的人反應,若政府能提供免費的肉類資源,他 們願意停止狩獵;然而有 41%的人表示無論如何都不會放棄打獵(Kaul et al.
2004)。若要降低本區的狩獵壓力,針對經濟需求的獵人,增加當地就業機會或 許是解決辦法之一,但若要確實達成目的,還是安排山上的工作為佳,且獵人習 性短時間難以改變,像 H63 就說:「沒有帶槍看到動物就覺得很浪費啊!在電視 上看到動物也很高興想要打啊!」,因此若想輔導他們轉業,勢必要花下一番心 力。
做為目前丹大地區主要的狩獵動機,「休閒娛樂」與「尋根踏青」雖都傾向休 閒,但卻性質迴異。「休閒娛樂」強調的是刺激和好玩,藉著狩獵放鬆心情或宣 洩情緒。打到動物的那一瞬間,混合著興奮與成就感,是一種非常過癮的活動;
「打獵就是砰的那一剎那,打到就很舒服,尤其是打很遠,碰的滾下來,那種最 舒服。」(H37) 。在山上喝酒聊天烤肉更是人生一大享受,平日忙於工作無暇上 山的 H64,想起山上時說到:「其實在合作社(地名)喝酒最好,旁邊烤山肉,看星 星,聊天,喝一點小酒,其實去山上就是存著這個心,順便打一點動物回家吃。」。
而「尋根踏青」着重的則是人與山,與土地的情感連結,以受訪者的表達就是「喜 歡山上」,「晚上沒有出去腳會癢,就算出去走走也好,聽到鳥叫、蟲叫也很高
興。明明工寮就在前面,還故意在這邊樹下睡覺。」(H38),「以前爸爸有講過 這條路怎樣,或在那邊風吹起來特別舒服,走山上窄稜的路特別有感覺好像踏著 前人的路,這顆石頭不知道多少人經過,心裡想著我也走過這裡了!」(H51)。
狩獵不再是為了過去的傳統需求,而是習慣,作為自我認同的象徵,以標明我 是布農族。近來原住民意識漸漸抬頭,傳統文化如狩獵受到重視,但連當地居民 都感受到許多傳統像一些祭儀早已流失,H86 說:「我們從以前聽老人家說打獵 傳統,可是像我們這一輩也是被外面影響很多,說『打獵是我們傳統』也是這幾 年可是也是被外面污染很多了。」。傳統的祭典如打耳祭、豐收祭、播種祭等已 四十多年沒有舉辦了(H87),現在鄉公所舉辦的打耳祭則帶有濃重的觀光意味。
狩獵不再是男性取得榮耀與社會地位的方式,也不是必須的食物來源。H38 說:
「現在打到山猪沒有人讚美你了!以前會說是英雄,現在就自己高興而已。」但 爸爸會打獵卻是小孩子的驕傲,「小孩子去上課也會互相比較,或互相講我爸爸 抓到什麼,像我的小孩就可以頂人家,有人說:『我爸爸有打到鼬獾』,bavan(小 孩的名字)就可以回,『我爸爸有打到山羌』。小孩會以我為榮。沒有人會比較 你做什麼工作,可是會比去山上打到什麼會揹多重之類的。」(H47)。而共享精 神仍是贏得族人認同的關鍵,如卡社領導人 L13 所言:「打獵不是好玩的,是很 辛苦,很累。布農族厲害就是打獵很辛苦,但是下來打到的還是分享給人家,這 是傳統啊! 」。部份獵人分享僅止於親友,但不吝嗇會分給大家者才能贏得尊重。
H88 每次上山必定滿載而歸,有的人便說這是因為他都會分享給人家,所以到了 山上祖靈都會給他動物。H88 說:「有的不會打獵的,我還沒回家就在家裡等我,
要吃那個肉,帶一兩瓶酒,回來飯也沒有吃,也沒洗澡,先喝酒,有時候人很多,
肉一直給,被老婆罵,辛辛苦苦打的都分給人家,沒有留給自己,我說:沒有關 係,再上去打下次還會有。」。
「朋友」雖然不是受訪者口中重要的狩獵動機,但打獵過程的種種毫無疑問是 獵人們之間最喜歡的話題之ㄧ,根據筆者在當地的經驗,一次上山的話題可以聊
一個月以上,獵人們聚在一起談論的也都是山上的事。至於動物危害農作物的問 題,本地區山猪危害的情形倒不嚴重,反而是獼猴是大家恨之入骨的對象。水里、
集集、竹山一帶的果農有時也會來請當地人過去除害。
二、丹大地區狩獵型態
本地區使用的獵具以獵槍為主,合計有 56.16%,與蔡佳淳(2006)的研究相符。
開車沿路獵是本區新興的狩獵方式,H68 表示「以前沒有這樣的,自從裡面開始 種菜,有事沒事無聊開車,才發現動物也有也可以打。」,據 H99 所說早在 1988 年即有此種狩獵方式,但可能尚未普及;「約民國 77 年就開始開車沿路打獵了,
算是最先開始的,當時作台電工作,每天來來回回,下班就順便沿路打。」。開 車打獵很輕鬆,但相對於其他狩獵方式而言,獵捕效率較低。「開車去逛等於是 旅遊,那心態就不一樣,開車有一隻就偷笑了,用走的就要滿載而歸」(H18)。
研究指出,道路的興建將使得鄰近道路地區的狩獵壓力增加,威脅當地動物族 群,不只改變動物相結構,也影響動物的行為。鄰近道路的動物可能因為面臨較 大的狩獵壓力,比起遠離道路的動物更容易逃跑(Laurance et al. 2006)。本研究 中,部份受訪者也指出獵人較常去的地方,動物較容易逃跑。H102 說:「現在去 人不常走的地方夜獵,用燈照動物,牠們通常不會跑;但是人常去的地方,動物 一見到燈就跑掉了。其實動物光聞到人味就會跑了,因為他們的嗅覺很靈。所以 夜獵時要注意不能順著風行進,得逆風走,才較不會被動物發現。」(吳幸如 2005 私人通訊)。
開車沿路獵的盛行使得丹大地區狩獵活動更仰賴道路,本區的動物痕跡數量亦 會隨著林道路況的好壞而變動(王穎 2007)。同是布農族部落的高雄縣梅山地區 近幾年來,亦發現此種狩獵方式漸漸興盛(王穎、吳幸如 2004)。在丹大林道上,
使用此法狩獵多獵到山羌、飛鼠與山羊,偶爾也能打到水鹿。而竹山、集集附近 者,多針對白鼻心與飛鼠。此法的興盛可能會導致低海拔物種,如山羌、飛鼠、
山猪、白鼻心等的狩獵壓力增加,造成部分物種的局部滅絕。據 H94 所說,在
竹山一帶過去一個晚上尚可打到十幾隻飛鼠,現在六隻飛鼠就算是極好的成績。
「結果時去一趟多多少少也有 1、2 隻,沒有結果時有時候槓龜。以前去一次還 有十幾隻,現在很多人都往那邊去,就變少了,像上禮拜打六隻已經是很多了,
十幾隻那更是難得。上禮拜 H52 他們也有去,四個人才打到一隻飛鼠。」。
丹大地區偏好的狩獵物種為飛鼠跟山羌,因為輕又好吃,且市場價值高,山羌 肉一公斤 450-500 元,飛鼠一隻 500 元。幾乎可說是人人皆愛。但許多受訪者都 說現在飛鼠越來越少了,有人說是因為 921 地震後環境改變太大,但也有人說是 被打光的,無論如何,飛鼠的收獲量從以前一個晚上數十隻變成現在一個晚上運 氣好才十多隻。「921 之後飛鼠明顯變少,不知道為什麼。921 以前有的人一年 一兩百隻。十多年前,那時候剛有小貨車,坐車子去七分所,林道上一個晚上就 十幾隻,現在沒有了。」(L07)。飛鼠早期是獵物的附屬品,走到工寮時拿來煮 個湯,但 921 之後飛鼠變少,許多獵人表示很少看到又很想吃,看到一定打下來!
即使飛鼠一隻可賣 500 元且很搶手也不賣,因為要留著自己享用。根據前人調 查,丹大地區儘管面臨狩獵壓力,但山羌、山羊、山猪、水鹿的動物族群仍維持 穩定(王穎、王佳琪等 2003; 2004; 2005; 王穎 2006; 2007),反倒是飛鼠 越來越少,連獵人們自己都察覺到了,然而當問及:「飛鼠那麼少,看到還要不 要打?」時,他們說:「能不打最好,但是我不打別人也會打,所以乾脆自己打!」,
未來丹大地區的飛鼠族群狀況應注意並加以監測。
鹿茸季是本區的主要狩獵季節之一,獵人們表示鹿茸等於年終獎金,由於鹿茸 只針對公鹿,而對於大部份物種而言,針對雄性狩獵的 Trophy Hunting 只有狩獵 量高到一定程度,使母鹿無法懷孕才會影響族群,但若雄性個體亦負責育幼的 話,即使獵捕少數個體也會影響族群數量(Whitman et al. 2004),而水鹿根據獵人 所說並不分擔小鹿的照顧,但仍有部份獵人表示到山上看到都是母鹿沒有公鹿,
「不能像現在只打公鹿,不然像 32 林班變成寡婦村。小孩子去打,在溫泉,看 到 21 隻母水鹿」(H87),究竟獵鹿茸是否會影響水鹿族群,值得進一步探究。
此外獵區的可及性,如:路程遠近、路況好壞等會影響其狩獵壓力,較達到達 的地方,狩獵壓力較小(Nyahongo et al. 2005)。根據受訪者所說,現在丹大地區 的獵人也越來越懶得走路,很多較遠的地方都沒有人要去,如丹大林道的三分所 對岸的喀都呼蘭舊社,幾年前還是許多獵人的主要獵場,近兩三年由於交通不 便,已少有獵人前往。
肆、年齡層與狩獵動機和狩獵型態
一、獵人年齡層分布
根據本研究 2001-2005 年丹大地區獵人數量的調查,經過以槍照為標記的捉放 法公式估算後丹大地區 21-30 歲的年輕獵人只占該年齡層的 6%,是所有年齡層 最低的;而筆者所訪問到 21-30 歲的獵人共 24 位,亦占該年齡層約 6%,但 31-40 歲為 24 人,占該年齡層約 7%,與經過公式估算的 31%相差甚多;但不論是否 經過估算,40 歲以下的獵人人口比例皆較 41-60 歲的低,顯示獵人人口可能有 老化的趨勢。
教育程度和居住穩定性會影響一個人對狩獵的態度。教育程度越高越不傾向從 事狩獵活動,居住穩定性越低則持續狩獵的可能性越低。40 歲以下年輕獵人比 例較低的原因,可能一方面到外地求學和工作,沒有空閒也沒有機會上山打獵,
或是小時候曾跟長輩去山上,但到外地後就不再上山。且在外受過教育者,受到 漢人文化影響,對打獵的觀念可能不同。丹大地區 45 歲以上的獵人絕大多數只 有國小和國中畢業(86%),他們說在從前讀書根本不重要,老人家都說何必讀書?
不如去山上打獵,哪裡想到以後的生活會不一樣。而 25 歲以下的大多數都有高 中高職以上的學歷(80%)。因為當登山嚮導才回頭重新認識布農族狩獵文化的 H30 講到年輕人與中老年狩獵觀念不同時說道:「因為老人家會把我們小孩子送 出去唸書,唸書回來後觀念就不一樣。有讀過書,受過外面教育的觀念就會變,
現在剛好是轉變的時候。」;年僅 25 歲的年輕獵人 H11 則表示:「現在年輕人不
像我們都留在部落,很多都會去外面工作,像我們留在這邊的才會去山上」;雜 貨店老闆 R02 則說:「現在打獵的人少了,921 以後這裡沒有工作機會,留不住 年輕人,年輕人回來會吃山肉但不會打獵。921 之後有回流一些,可是現在又出 去工作了」。
家庭會影響一個人對野生動物的態度,對男生而言爸爸更是仿效的對象,孩提 時與長輩一同狩獵的經驗,將影響其日後對野生動物的價值觀(Hayslette et al.
2001; Deruiter and Donnelly 2002;Zinn et al. 2002; Zinn 2003)。吳雯菁(2005) 於好茶部落的研究也指出,家庭傳承是年輕獵人是否狩獵的重要因素。本研究結 果亦有同樣的趨勢,丹大地區目前從事打獵活動者,大部分狩獵啟蒙的時間是國 小和國中,且半數以上是由爸爸或其他親戚帶入狩獵的。若年輕人本身對學習打 獵的意願較低。再加上若沒有長輩也沒有朋友帶,自然就不會打獵。有兩個會打 獵的哥哥,自己卻不會打獵的 R02 說:「環境改變了以後,環境不會逼他打獵所 以沒興趣沒有人帶的話也就不會打獵了。打獵也是要有人帶才行。」;但亦有受 訪者表示並非年輕人不想學打獵,而是沒有機會,近兩三年森林警察駐守橋邊之 後,不像過去想上山就上山,父母也較不願意小孩上山打獵,一來怕被抓受罰,
二來也擔心躲警察時情急之下容易出意外。
二、各年齡層狩獵型態
獵具使用方面,獵槍是最基本要會的,且第一次打獵以用槍佔多數,幾乎國小 國中就開始學,相反的陷阱則不一定,雖然許多人小時候跟爸爸上山都是一起去 看陷阱,但不一定從小就開始會放。現在各年齡層大部分都有用過陷阱,但有隨 著年齡層越低逐漸下滑的趨勢。35 歲以上獵人用過陷阱的高達 96.4%,但 16-35 歲則降到 69%;根據結果 35 歲以下的獵人有 80%最喜歡用槍,因其刺激又快,
如 H17 所說:「槍比較強,可以看到、聽到、摸到、有震撼力、打一槍就好像征 服這座山,陷阱就無聲無息。」。然而陷阱雖然麻煩,但所蘊藏的智慧非拿槍狩 獵可比擬,放陷阱要更會判斷動物的路徑,足跡,放置的技巧也要高明才能騙過
動物。「放陷阱的追蹤術,就是像會看動物經過的葉子的折痕是多久以前,就算 是綁的木頭沒有了,還可以追到,如果是夾子,會找刻痕,走過石壁會留下刻痕。」
(L01),像這樣的技巧未來若是失傳,將會是文化的損失(官秀珠 2005)。
目前當地慢慢興起「不要放陷阱」的風氣,獵人表示陷阱若放很多,一次就抓 到很多動物,如此一來動物很快就被抓完了,而且若是沒有時間巡視陷阱,動物 爛掉的話很浪費,且附近好一陣子不會有動物過來。資深獵人 L06 說:「現在彼 此都會請對方不要放夾子,5、6 年前就開始不放陷阱,大家說好一起遵守,如 果看到陷阱就砍掉。用陷阱的話,第一個怕浪費,第二個 100 公尺內動物都不會 來。」。由於鋼線陷阱(吊子)的獵捕效率較其他獵具如弓箭、矛高,且為非選擇 性的狩獵工具,大小通吃,即使動物從陷阱脫逃也可能因受傷而死亡或是殘疾,
因此對動物族群的殺傷力較大(Hart 2000),且成本低廉,即使在動物族群密度較 低的地區,其他主動性狩獵方式,如獵槍不合乎經濟效益時仍能使用,因而對稀 有物種的威脅較大(Bennett and Robison 2001)。所以減少陷阱使用可能意味著狩 獵壓力減少,但丹大地區尚未有關於陷阱與其他狩獵工具的獵捕效率比較的研 究,因此尚不能斷定。
獵狗團現在雖然很少人使用,但現在跟未來也將有年輕人使用獵狗,像 H20 即表示這是家傳要學起來。「沒有放過狗,可是正在培養中,在養山猪那邊養了 四隻狗,讓小狗跟著有經驗的狗去山上跑。前天才放去地利後山,兩天沒回來了。
爸爸就說哪天工作比較有空就找個地方把狗放了,然後我跟去看。筆者:為什麼 現在想要放狗? 答:算是個人的興趣,要把家傳學起來。」。
46 歲以上的中老年獵人也會開車沿路狩獵,與預期假說不符。獵人們說開車 打速度快,又輕鬆,不用自己背獵物,對於體力跟背負力都不如從前的中老年人 來說,是較輕鬆休閒的狩獵方式,有沒有打到獵物反而不是那麼重要,連獵人自 己都說是「比較懶惰,不要下來走路」(H99)。但究竟開車沿路獵算不算是「打 獵」,還是只是「去玩」則見仁見智。如 H87 說:「開車沿林道打比較好,比較
不會累,筆者:那你覺得那算打獵嗎?答:不算!那個是去玩,要下來走路才算是打 獵。」但 H82 強調的不是交通工具而是態度,如果以「玩」的心態去打獵,就 不會有收穫。「開車沿林道打很少,多半是走路。開車沿林道也算是打獵,也是 去打,如果說去玩,不可能會有東西。」。
三、各年齡層狩獵動機
16-25 歲年輕人「休閒娛樂」動機的排名顯著的較其他年齡層高。他們大多覺 得打獵很刺激很好玩,特別是拿獵槍的時候,「從小就喜歡看他們打獵,用槍真 的很刺激很好玩。」(H03),H13 就說: 很「像在戰爭一樣!」。以獵為生的經驗 隨年齡層逐漸下滑,但年輕人也會販賣獵物,甚至在求學與出社會之間的過渡期 時,靠打獵賺點外快者不在少數。但大多做不到一年就到外地工作了。H08 表示:
「18 歲時有靠打獵維生過,差不多一年,那時候舅舅剛好職業是做這個,後來 就做工程,就很少去山上了。」。而且也覺得以後不能靠打獵過活,雙龍村人家 說專門放陷阱的年輕獵人 H12 就說:「高中畢業 921 時有靠打獵賺錢過半年,可 是打獵不能一輩子,就去外面工作了。」,一方面是不穩定,另一方面也做不長 久,如 H08 所說:「靠打獵賺錢也好啦!但是後遺症很多,腰酸背痛,膝蓋痛,
頭髮禿…。 」。但當景氣不好時,這些年輕獵人會不會回來靠打獵討生活不得 而知。剛退伍的 H04 說:「今年來算是每個禮拜都去,回來又去回來又去,算天 天都去山上,因為現在很難找工作,今年先賺一下,明年再找工作。」。在非洲 地區,經濟不景氣時,許多人離開城市回到從前的狩獵生活(Bennett and Robison 2001),而在丹大和梅山地區(王穎、吳幸如 2004)也有同樣的情形,因此目前看 來年輕的狩獵人口雖然減少,但若經濟不景氣時很可能回流部落販賣山產為生。
四、狩獵技能、倫理與規矩
16-35 歲的年輕獵人由爸爸或爺爺和其他親戚教其打獵的比例(62.5%)低於 36 歲以上者(81.5%)。然而年輕獵人儘管小時候跟爸爸和長輩去山上,但喜歡去跟 長輩去的卻不多,H20 就說:「以前比較不喜歡跟爸爸打獵,因為萬一怎麼樣就
被罵,沒有打到就被罵說『你怎麼沒有去追?!』。」,高中以後就跟同年的朋 友去山上,H05 笑著說:「喜歡 7、8 月上山,老人家不去了,就換我們青年組。
10 幾 20 歲的,山中隊猛男組,有 10 幾個人。」。然而當老一輩的人提到年輕 人幾乎都異口同聲的說他們不懂山上的規矩和禁忌,對長輩沒有禮貌,也不知道 要分享,看到動物即開槍,不懂得評估地形,打到獵物卻拿不到造成浪費,遇到 事情不會隨機應變,容易出意外。「現在年輕人不幫忙背東西啊,以前都會看啊,
我們不會讓老人家背很重的東西,除非自己先試一試,背不起來再說,那隻公水 鹿頭砍掉了剩下身體,H02 他們在旁邊看啊,也不背,後來就放水流下去了。他 們好像是覺得反正那些獵場以後還是會留給他們的,沒有好好學習打獵,不會看 地形或注意動物習性,遇到動物就是純憑運氣,有就打,打到就是英雄沒打到就 是狗熊的。」(H47)(林玉珮 2005 私人通訊)。 「因為現在打獵太隨便了,太簡 單。好像有一點變質,有的從山上下來遇到人都不會分享,以前老一輩的人都會,
現在年輕人沒有,把那個山肉藏好,現在年輕人在山上喜歡開玩笑,拿槍的姿勢 不會,槍口對人,到人家工寮亂翻東西,亂煮東西。隨便拿人家夾到的獵物,以 前老一輩剛好看到人家夾子夾到的獵物,如果說想拿,一半帶走,一半還是留在 那邊,做記號通知主人,現在年輕人夾子整個帶走,也不做記號,害人以為是動 物跑走。」(H65);「年輕人打獵就是從瀑布上面一直上去,不知道哪裡會有動 物,只是他們走那麼久一定會有,我們是直接去可能會有動物的地方找,其實年 輕人對打獵的方向,可能還不怎麼熟悉,像我們還會看風向,危險性,年輕人比 較不會顧慮安全。」(L08)。
年輕人自己也知道他們較不遵守禁忌,狩獵的經驗和技術比不上長輩,但對於 不懂得狩獵倫理規矩沒有自覺。「我們比較不會相信禁忌,他們比較迷信,我們 是半信半疑。還是會去做啦!其他就差不多啦!」(H08) 即使是長輩們認定較優 秀的年輕獵人 H07 也說:「爸爸經驗比較多,可以從晚上打到天亮,我到兩三點 就不行,最討厭下雨天很難走。爸爸知道哪座山有什麼樹,動物吃什麼,我都是
靠運氣,我是去玩,他沒有玩,我有時候打到很多,哇!不想揹耶。」而從 H43 的話中更可以清楚看見年輕人與中老年人態度的差異,「年輕的就找捷徑,路可 以通的,比較好打的,看到就打,沒有挑了,先打再說。老一輩會看狀況,打到 就算山羊掉到山谷也會去找,再背上來,年輕人就不敢也不會找路下去拿,再找 比較好的,在路邊的才拿,而且年輕人不會有分享的觀念。看到都是我的,不會 想說打 1、2 隻就好。而且老人家打獵不是常常去打,一個月一個禮拜就想說去 山上走走看看,年輕人頻繁的一兩天,只要精力充足,就去了。而且年輕人都一 群人,3、4 個人去,老人家可以一個人去,年輕人不行。比較容易出意外,路 不熟,打到獵物就跟獵物一起下去了。不知道下面是懸崖,老人家會評估,拿不 到的就不打,而且懂得拿一瓶酒,去山上到了跟老祖先講一講拜一拜,年輕人到 了就說:『ㄟ!開始啦!衝啦!』。老人家去山上會尊敬,很安靜,年輕人去山 上好像去露營。老人家他們也知道打獵就是看運氣,所以去山上也是走走,有就 有沒有就沒有。年輕人不一樣,還沒去就先講今天要打到什麼。」。由此可見,
年輕人打獵的態度是「去玩」,因此缺乏認真與謹慎。和較年長的休閒不同,年 長的獵人即使是去玩,正在狩獵時態度仍然很認真,休息是在已經不走了,不打 獵的時候,但年輕人在整個打獵的過程都是以「玩」的心態面對,態度輕率而隨 便。
官秀珠(2005)在泰雅族少年獵人的研究提到年輕獵人比起老一輩的獵人少了 一些對狩獵實踐的穩重與堅毅,太早讓少年獵人跟同伴打獵,則產生狩獵文化的 斷層與安全顧慮問題。少年獵人喜歡拿槍狩獵的迅速成就。對打獵只知其一不知 其二,而中老年獵人所說的「靠運氣」(布農話所說的 Vahi),背後蘊含的是對大 自然的謙卑,但少年獵人的「靠運氣」倒像是沒有打到獵物的藉口。目前在丹大 地區筆者認為較嚴重的斷層出現在 16-25 歲的年齡層,而 26-35 歲的年輕獵人,
對於一些禁忌和規矩,如不能先說要打什麼動物,和槍口不要對人,拿不到的動 物不要打等等,尚且曉得。28 歲的 H23 是半職業的獵人,他說:「真正的獵人很
少啊!應該是可以背重,要遵守以前獵人傳下來的知識和傳統。像是不能放屁,
不能先講(明天上去我們背一隻水鹿回來),現在年輕人還沒上山就講明天要背 幾隻什麼什麼,結果都沒有。還有經過老房子要倒酒,不能經過人家門口,不能 在旁邊小便,打到內臟要放在老房子上面,要尊敬。有一次我有放,結果那邊晚 上看到很多,打到不想打。」;30 初頭的獵人 H42 說:「能不打的就不打。自己 心中有個尺度就好了,不要濫殺無辜,打到就要想辦法找出來,尤其是有受傷的,
除非你確定他不會死掉,這樣才不會浪費,不會濫殺無辜」。
而 16-25 歲的年輕人一樣會去深山,一樣會放陷阱,但對動物不尊重,看到動 物想打就打,與年長獵人有目的才打(要吃或是要賣),打到一定要拿的態度截然 不同。脾氣火爆的 22 歲獵人 H05:說「看到什麼就打什麼,小鼯鼠好玩就打,老 鷹也打要做標本,現在家裡沒標本,都被爸爸吃掉了。貓頭鷹太小了不打。如果 去 bo bo 、vunvun 就不打小鳥,要打大的。筆者:那什麼不打?答:石頭。」,而 21 歲的 H03 有一次在山上打烏鴉,問他為什麼要打?他回答:「好玩,想說看看 能不能打到。」。面對山與動物時,是以征服者的姿態,打到就好像贏了一場戰 役而洋洋得意,而不是抱持著尊重,謙卑而感恩的心情,筆者曾聽 52 歲的 H96 說:「如果打到很大隻的獵物,會跟動物講說:『謝謝你喔!』以前爸爸如果抓 到很大也是會跟動物講話。」。新一代年輕獵人這樣隨便亂打的態度,是否會演 變為濫打濫殺的惡習,而對動物將會造成什麼影響是值得注意的。
16-25 歲所建構的獵人意涵,在傳統特質上提到的只有「勇敢」和「使用傳統 獵槍」,似乎是只要不怕黑不怕鬼,敢一個人去山上和拿著傳統獵槍就可以算是 獵人了,對於山上的倫理規矩隻字未提,對於禁忌半信半疑。有的甚至瞧不起傳 統獵槍,「不會想要有一把自己的槍,因為有點看不起傳統獵槍,想要有一把那 種外國的槍,射擊協會那種,下雨也不會濕。」(H09)。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因為 年紀小年輕氣盛,較不懂事,「年輕人打獵用玩的心情去打,他們是覺得好像很 好玩,像我們是很用心的去打,想說帶一些肉回家,比較認真。沒辦法,年輕人
就是這樣,像我們年輕的時候也是這樣。」(H64),但若沒有長輩帶領,這些 16-25 歲的小夥子到了 30 歲以後能有多大改變?
35 歲以下的年輕獵人,並非全都不可取,仍有幾位受到長輩讚賞的,但就算 是大家公認的優秀年輕獵人,在老一輩的眼裡看來,還有許多不足的地方。年輕 人不同於中老年人的不是基本的狩獵能力而是狩獵的態度與更進一步的生態智 慧,和狩獵的倫理及規矩。
伍、丹大地區狩獵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ㄧ、丹大地區的狩獵變遷
由關於世代差異的訪談結果大致可拼湊出,丹大地區狩獵由傳統到販賣維生 而至今日的休閒取向的變遷路徑。L06 一段話就把筆者訪問近百人才拼湊起的故 事說完了,「以前打獵不是隨便打的,以前我們在老部落那邊時,只有慶典才去 打,要找 5、6 個,10 個一組去打。去的時候要做 bi shi la hi(迎戰功)的儀式,回 來要報戰功,沒有像現在 1-2 個人去山上的。我們已經搬下來平地時,打獵就專 程去打獵,把那個肉請人家種水田,我們有一個叔叔和一個堂姑丈,做水田要請 工人,就去打獵一個禮拜,回來就工作一個禮拜請工人,分山猪肉,一個人就 2、
3 斤就很高興了,然後又去看陷阱,有肉又回來請人種水田,這樣情形有 10 年 左右。期間動物的皮剝起來烤乾賣,只有山猪皮沒有,飛鼠皮一張 40-50 元。那 時候 50 元就很多了。這樣也不到 10 年。之後就有外面的人進來買山肉,他們開 山產店,大家都想說這個打獵有好處,有肉好吃又有錢賺,大家能爬山的都這樣 打獵賺錢,包括我自己在內,那時候剛結婚,那時放陷阱,放個 3、4 個月,放 冬天,比較不會壞掉,新鮮人家比較喜歡吃,我這樣有五六年,一個禮拜賺 3000- 4000 元,等於現在的 7000-8000 元。這樣最多 10 年就禁獵了。山產店也不開了,
因為很少有人去打獵了,或是山產店不敢開,肉賣不出去就很少人去打,互相影 響。」。
1930 年左右丹大仍有「換工」,大家輪流到別人家裡幫忙作田,獵得的山肉 是用來當作報酬的,甚至有受訪者表示,其實在當時擅獵者的經濟是比較好的,
因為可以請人幫你作田。當時家家戶戶的男孩子都要會打獵,若不會打獵的除非 是身體有病,否則會被笑說不是男人。獵得的山猪下顎會掛在屋簷,獵得越多山 猪者人家越尊重。1940 年左右,基督教與天主教開始進入部落,間接得影響當 地的共享方式與狩獵觀念,「從曾祖父那一代就開始改信基督教,到祖父那一代 是最盛行的時候,每個禮拜都會去做禮拜,阿公那個年代打到獵物不能直接報戰 功,要先抬去教會。那時候工作賺錢都是以教會的名義,賺的錢拿來蓋教堂,大 家也拿教堂的錢維持生活,像一個會一樣(Bag a so lu 四海一家的感覺)。那時候 有種說法是之前打獵是不好的,所以要更虔誠洗刷罪惡。」(H18),至 1960 年左 右,開始有照明工具如手電筒,車子和鋼索,是工具轉變的年代,工具的演進與 普及對當地的獵物選擇造成不小的影響,受訪者說從前是不打飛鼠的,因為太小 了,火藥要留著打大的動物,但火藥取得便利後,就開始會打飛鼠了,「以前老 人家只獵大的動物,不打小的。因為火藥又貴又稀有,用起來十分謹慎小心避免 浪費。現在可能因火藥多了,大家就大小通吃了」(L02)。另外此時有人會來部 落收購飛鼠皮,受訪者說好像要賣到國外去,但動物的肉仍沒有人買。
1970、80 年,開始有人會買山肉,受訪者表示以前獵物是不賣錢的,外地人 或山產店覺得好吃,來跟獵人買才開始有買賣。H79 說:「大哥爸爸那一代,也 是因為跟外地人接觸,外面的人買鹿茸,才覺得鹿茸很稀有珍貴,會去打。之前 都不覺得鹿茸有什麼特別,也沒有說其他什麼動物有藥用功能」。1980 年代獵 人開始變成職業獵人,那時山肉一斤可賣到 7-8 元,而一天的工錢不過約 25 元,
所以狩獵的利潤可以算是很不錯。然而由於商業利益的介入,動物的價值和狩獵 的意義也跟著轉變,過去打到山猪是最了不起的,因為山猪是最兇猛的。但開始 販賣後,大家看重的反而是價錢好的物種,而非山猪了。現年 50 歲的 H87 講說:
「所有的動物就是山猪比較兇,老人家把山猪頭看的比較重,如果給你五個山猪
頭,你就要殺一隻猪給我,有節日的話山猪頭也是要拿出來擺。其他動物不重視,
可是到自己這一代就沒有了」。L13 則說「以前打山羊還比打山羌好,因為比較 大。20 歲開始買賣以後,動物的價值就變了,因為平地人喜歡吃山羌,山羌價 格好,就變成打山羌比較好。」,連帶的過去的禁忌物種也失去約束力,過去布 農族是不打熊和百步蛇的,因為熊像人,而百步蛇是布農族的朋友,但有了商業 交易行為後,金錢誘使獵人開始捕殺這類動物,「百步蛇曾經是布農族的朋友,
前一陣子百步蛇賣的很好,以前是跟百步蛇說借過,現在是跟牠說換個地方住,
把牠抓起來。」(H18),除此之外也改變了大家對豐收的定義,而在部分受訪者 的心中「厲害獵人」已不是勇敢、獵得許多山猪的人,而是會賺錢的人,「現在 沒有說打到動物人家會覺得厲害了,打到就打到。現在很厲害的獵人人家也不會 覺得敬佩,沒有人尊敬你,因為根本不是賺錢的工作,以前人家會讚美,以前覺 得厲害是因為打獵很賺錢(指以前公開賣的時候) 。以前我爸爸的時候,打到水 鹿就可以開慶功宴,因為全身都可以賣,以前鹿鞭比較貴,像我打到鹿茸可以賣 五萬塊,鹿鞭就賣 5000 塊,以前我爸爸打三隻鹿就蓋房子了!山猪那時候多,打 到人家不會覺得厲害,現在山猪少了。」(L07)。獵物買賣也影響到布農族傳統 的共享精神,獵人提到以前打獵都是大家吃,一下來就跟大家分享,不賣錢,現 在大家會拿去賣錢,就比較吝嗇,怕分給人家吃完就沒得賣了!共享精神的削弱 一直延續到今天,L10 說:「現在年輕人我不欣賞,打就賣出去,以前我們老祖 宗就是分享的獵人,現在的年輕人不是分享,反正開車過去就『叭』按一下喇叭,
不會給了」,而他口中的「年輕人」並不是只有 30 幾歲以下的年輕人,也包括 40 幾歲的中年人。
販賣盛行的情況持續到 1985 年玉山國家公園成立和 1989 年公告野生動物保育 法,也就是獵人們口中的禁獵,約自 1986 年至 1991 年期間,受訪者說那時候動 物真的快被打光了。H111 回想:「民國 70 年代開始跟 H88 一起去,3-5 月去帶狗 打鹿茸,自己是那ㄧ組人馬裡年紀最小的,都要負責挑水,被老人使喚。民國
70 年代,獵人開始變成職業獵人,那時候動物真的快被打光了,到禁獵前大約 10 年的時間,當時覺得動物會被打光。」。但真正開始嚴格查禁狩獵則是約 1991 年左右。禁獵之後,山肉的販售管道減少,價格也下滑,查禁又嚴格,職業獵人 越來越少,許多獵人開始不以此為生,改以打零工等等。因為不好賣,光靠販賣 山肉的錢也不足以維持家計。
二、丹大地區狩獵的現在
時至今日,狩獵則轉變成休閒活動,開始有開車沿路獵的型態。但同樣是休閒,
於中老年獵人與年輕獵人仍有所不同。今日年輕獵人的狩獵態度輕率且隨便。中 老年人尚保有對山與動物自的尊重與謙卑,但到了現年16-25歲這一代的獵人,
則轉變為征服。而因為登山而熟悉自身文化但本身狩獵經驗卻很少的H30說:「動 物也有靈魂,如果他不知道怎麼走了的話,他不會有恐懼,我們打就是要讓他在 沒有知覺的情況下走,如果沒有辦法讓他馬上走,老人家會禱告,老人家有尊重 動物的想法,年輕一輩就不懂。像我們知道的就會去做。」,而即使是30-50歲 的中年獵人也不見得遵守禁忌與傳統,H27就說自己是「騙人的獵人」,「真正 的獵人應該是不偷不搶,打到的都要拿。我們是騙人的獵人,有時候打到不拿,
有時候是懶得找。以我的認知,老一輩才算是真正的獵人,以前火藥很貴,捨不 得打,寧可白天放狗有抓到才打。以前獵人很省,禁忌又很多,哪像我們這一套 不信那一套不信。他們又可以走十幾個小時的路。以前老人打獵是自己吃,我們 就賣啊!以前打獵就求一家溫飽,哪像我們連山羊指甲都要賣?!」。
現代化帶給全世界各地原住民文化許多衝擊,過去傳統的土地管理或是利用方 式,因為人口密度增加,由游牧轉為定居等原因,不再適用於現代(Bird et al.
2005),隨著科技進步,狩獵工具也由過去的弓箭、吹箭、矛或投石器等,轉為 現在的鋼索陷阱和火槍(Patricio Mena V. 2004),消費經濟的介入也改變了自給自 足的狩獵型態(Stearman 2004)。工業化國家下的原住民,其價值觀是否會被資本 主義所取代,傳統活動如狩獵是否會從生活文化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變成純粹的
休閒娛樂。這個問題一直被大眾和學者討論(Kawamura 2004)。在美國,對於許 多原住民而言狩獵和捕魚雖然不是生存必需,但在生活文化上仍然很重要,如 Idaho洲的印地安人,傳統食物如鮭魚,只有使用傳統方法處理才能稱的上是「傳 統」,市面上賣的鮭魚罐頭甚至是非傳統調理方式的鮭魚都稱不上「傳統」,越 是傳統方法取得的東西,價值越高,意義越重大,狩獵對於他們也是其了解自身 文化價值觀與社會習俗的方式(Kawamura 2004);另外在西北地方的Yakama部 族,獵人仍需為家族準備祭典所需的獵物,平日則提供肉類給部族中的長者,在 部落中獵人是為大家服務的角色,而非只為了自身而狩獵(McCorquodale 1997)。
而在好茶部落山肉在婚禮上是最好的禮物,親手獵得的山猪是用血汗換來的,用 買得就失去價值了(吳雯菁 2005)。但在丹大地區,可能由於受到平地文化影響 已久,當地價值觀也趨向於資本主義,狩獵也越來越像是單純的休閒娛樂。H30 說:「以前是你背越多,人家越稱讚你。因為以前就是靠蠻力,現在東西可以買。
這一輩會想說就算我都背回去也不會被稱讚,那我可以去買,幹嘛那麼麻煩背回 去。」;「(打獵就)當作休閒運動,外面去露營我們不喜歡,天氣好的時候就帶 小孩子去山上走走。」;今日的狩獵雖不若從前有迎戰功、祭槍,報戰功等傳統 儀式,但H47認為傳統儀式的精神仍以另一種形式存在著,「以前我爸爸那一輩 打獵回來都要報戰功,去山上一群人,去之前都還要有儀式,現在我們其實也有 報戰功,只是換個方式,下山就打電話給朋友說我回來了,有打到什麼,要不要 來我家小喝一下?」。
三、丹大地區狩獵的未來
至於未來,許多受訪者都說未來沒有獵人了! 「現在小孩子怕黑和怕累,不想 去山上,去外面讀書的很怕,留在部落的比較會跟長輩去山上。像我們 40 歲以 上的人有去過山上,有打獵過,知道去山上的快樂,會想要去山上回味一下,沒 有去打獵過的就不知道。所以我看以後年老的獵人沒有去打以後,就沒有人打獵 了。」(H85)。過去在訓練一個男孩子打獵的過程中,培養了個人的勇氣,對事
物的觀察力與做事的耐心和謹慎等等,L09 回想自己小時候學打獵的情景,「國 小時開始學打獵。國小二年級就跟爸爸上去,第一次把我放在工寮,訓練膽量,
第二次帶到工寮外 200-300 公尺,生個火爸爸就離開,讓我留在那邊等。先訓練 膽量,再教說哪些東西可以吃等等一些生存技能。用舌頭舔一下看看會不會麻,
通常有毒的話就會麻麻的。」,成年之後才學打獵的 H95 則說:「像我打到動物 拿給伯父看,那種心情不一樣,好像有受到傳承的感覺,他會說:『喔~~你打 到啦!』,他們會回想起他們以前打獵的事,打到的有沒有比這個大,還是怎麼 樣。」。
然而問到以後是否會教小孩子打獵時,卻有不同聲音,有人說靠這個也不賺錢 了,還是要小孩子用功唸書,學一技之長,出去找個好工作,不要讓小孩步上自 己的後塵。當筆者與研究夥伴行走於部落時,時常感嘆 40、50 歲的 dama(布農 話爸爸)、tizna(布農話媽媽)努力的打零工、打獵賺錢,為的是讓小孩子到外面工 作唸書,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問 dama 要不要教小孩子打獵時,dama 毫不猶豫的 說道: 「給他們讀書,幹什麼叫他們當獵人,不好啦!」(H74)。有的人覺得小 孩子要會打獵,但是以後不要靠這個賺錢。「會想帶小孩子去山上老部落走,帶 他去看老人家打獵,教他們會什麼要打獵,但是覺得小孩不要會打獵,希望他好 好讀書,不要做這個,會帶他去體驗,像講故事告訴他,可是不希望他自己去。
也不會教小孩子做槍,自己做都覺得很危險了,小孩子不要讓他碰。」(H30)。
有人則是說這是傳統一定要傳下去。「小孩子一定要會打獵,生為布農族死為布 農族。因為在外面人家會講說原住民就是會打獵,今天你講不會去山上,會被人 家笑,你不會去山上不是原住民,而且布農族是最會打獵的。母語可以消失,這 個打獵的傳統不能消失。」(H27)。
官秀珠(2005)於泰雅少年獵人的研究論文中提到狩獵傳承不只是傳統生態智 慧的延續也是人格的訓練與養成,由經驗老道獵人所訓練出來的年輕獵人,較同 儕獵人多了一種沉著與謙虛,而自行闖蕩山林的少年獵人,其急躁求成的態度不
管是面對山林,或是山林以外的社會都是一種危險! 年輕獵人面對緊急狀況不懂 得如何應變,於人身安全也堪憂。H38 搖頭說:「以前十幾歲就跟人上去,現在 年輕人也不能讓他自己上山啊!遇到事情也不會處理,不是內行專業的不行,現 在年輕人越來越退步,以前我們爸爸教的都可以做到,現在年輕人就差多了。管 制太嚴,太少帶他們,什麼路都搞不清楚。案例一:年輕人去山上,也沒有打獵 只是跟人家上去,結果遇到車子上來,一怕就往旁邊跳想躲,就直接滾下去了。
案例二:山羊沒有打到,往旁邊掉,就直接撲下去抓,那邊又很陡,直接就趴著 滑下去,那就是沒有經驗的。」。但回到原點,如果不是環境所逼,使得這些小 孩和長輩上山次數這麼少,還會有這些問題嗎? 「像我這個年紀去山上的比較 少,那時候剛成立國家公園,管的比較嚴,就比較少跟老人家上去。62 年次的 還比較常去。再更小的就更沒有。」(H30)。
傳統狩獵知識的傳承關係著一個地方的野生動物資源管理,傳統的狩獵規習,
如狩獵季節、方式、禁區與禁忌物種的失傳將造成管理的脫序(Leeuwenberg and Robison 2000)。目前法律對於傳統狩獵雖然有一部分的開放,但大部分受訪者對 於狩獵的未來抱持著悲觀的態度,也不認為打獵以後會變得像體育活動一樣正 當,H76 嘆道:「以後打獵可能會消失,政府壓得緊緊的,大家都怕啊!打獵的 傳承可能會消失,現在小孩子也怕累啊!以後老部落的房子不知道會變怎樣,可 能變成猴子在住了。」,受到保育觀念的影響,讀過書的年輕人也說不要打獵了,
H99 說:「以後的獵人好像變沒有了,後代慢慢對打獵沒有興趣,像有讀過書的 人也有保護的觀念,要他們打獵很難。」。
陸、未來狩獵方向與經營管理
近十年來社區參與式經營管理的計畫在非洲如火如荼的展開,計畫認為若 保育計畫能提使當地居民工作機會或是經濟利益,使居民亦能從保育中獲利,如 此一來,當地人才會積極參與保育,將能有效防止盜獵。然而結果顯示,若計劃 未能考慮狩獵對於當地於生活或社會乃至於精神上的價值與意義,而又不能帶給
全社區足夠的經濟利益的話,則計畫的成效將十分有限,且除了提供經濟利益 外,應讓當地居民甚至是與野生動物關係最密切的獵人參與管理,如此才能有效 與當地居民合作共管,達到保育的成效(Gibson and Marks 1995)。從前布農族狩 獵本來就有現在保育的觀念,但因為種種變遷而使得這些智慧漸漸失傳了,有次 在山上 L06 在路上跟我說:「動物是打不完的,他們原住民在那麼久了動物還是 在啊,他們現在用槍打只會沿著獵徑去打附近 100 公尺的動物,打完了下次去更 遠的動物又會跑過來了,200 公尺以外的動物並不會打到,所以動物還是很多」,
L06 所言的其實就是 Source 和 Sink 的保育區觀念(Bennett and Robison 2001)。而 現在獵人也漸漸接受有生態學者所提倡的保育觀念,例如盡量不打母的,和發覺 動物少了,就不去該處狩獵,讓動物休養生息等等,亦贊成狩獵要有所節制。
現在國際的保育趨勢認為由中央政府委任和地方分權至社區階層的管理模 式,能有效落實野生經營管理(Bennett and Robison 2001)。然而丹大地區目前的 共管模式,僅止於諮詢當地居民意見,尚未讓當地居民實際執行管理工作,或參 與管理政策的規劃及決定當地人渴望能自己管理山區,也建議未來獵場的管理要 回歸傳統的管理方式,依社群劃分,讓各社群自行管理所屬獵場。此外也認為政 府應該更積極的管理山區,隨著山林的變化因應適合的管理政策,而非消極的請 保育警察防堵狩獵,「現在山上動物都沒有草吃了,草要長很難,才剛冒出芽就 被吃掉,或是被踩翻。山上動物太多了,政府是不是該想些辦法看是灑種還是撒 飼料,而不是只會叫保育警察來攔我們。保育警察做的只是破壞一個家庭,為了 一隻山羌要坐牢,賠錢,那家裡誰顧?」(H64)。另外許多獵人皆建議政府提供 麻醉槍,讓他們能在不殺害公鹿的情形下,割取鹿茸。而未來森林動物資源的利 用,各村的領導人們皆希望朝生態旅遊發展,為當地增加工作機會和經濟效益。
但丹大林道的路況到目前依然時好時壞,L08 即在某次的社區聯合會議提出:「丹 大林道的問題,應該把孫海橋重建,林道修好,以後規範訂出來我們會遵守,甚 至我們也不打獵了,把橋和路修好,給我們工作機會好帶登山客做旅遊賺錢。的
確如 L10 所說,像我們 50 幾歲外面工作也找不到,但至少丹大到七彩湖的路還 能走。」。
若傳統狩獵精神與文化持續流失,未來本地區的狩獵將更傾向於休閒,所幸野 生動物保育法新增的 21 條之一與原住民基本法,讓原住民基於傳統祭儀需求得 獵捕野生動物。丹大地區也藉由學術單位的協助,正積極凝聚部落共識,期望未 來能復興傳統的狩獵文化。L11 憂心的表示:「現在正是狩獵文化傳承的最大考 驗,所以要趕快用口述或筆記的方式傳下去,不然打獵可能失傳,那開放打獵也 沒有用。」。未來獵槍將持續是丹大地區的主要狩獵工具,加上開車沿路獵的盛 行,同時現在願意深入山區的獵人逐漸減少,日後本區的狩獵將更仰賴林道或是 路況尚好的獵路,如此一來將增加鄰近道路區域的狩獵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