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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著作除另有註明外,採取創用 CC「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台灣 3.0 版授權釋出】
紅樓夢(上)
第一單元:
導論
分析詮釋原則與紅樓夢人物關係
授課教師:歐麗娟教授 授課週次:第一週
授課日期:2012/09/11(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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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分析詮釋之原則
日本的山本玄絳禪師在龍澤寺講經,說「一切諸經,皆不過是敲門磚,是要敲開門,喚 出其中的人來,此人即是你自己。」 ——讀者的角色與經典一樣重要。
一、Henry James(1843-1916)〈小說的藝術〉:「要說某些情節在本質上要比別的情節重 要得多,這話聽上去幾乎顯得幼稚。」
「一部小說是一個有生命的東西,像任何一個別的有機體一樣,它是一個整體,並且連 續不斷,而且我認為,它越富於生命的話,你就越會發現,在它的每一個部分裡都包含著每 一個別的部分裡的某些東西。」
別林斯基:「在論斷中必須避免各種極端。每一個極端是真實的,但僅僅是從事物中抽出 的一個方面而已。只有包括事物各個方面的思想才是完整的真理。這種思想能夠掌握住自己,
不讓自己專門沉溺于某一個方面,但是能從它們具體的統一中看到它們全體。」
米蘭‧昆德拉(Milan Kundera):「我小說中的人物是我自己沒有意識到的諸種可能性。
正因為如此,我對他們都一樣地喜愛,他們也都同樣的讓我感到驚訝。」
「小說不是人類的自白,是對人類生活——生活在已經成為網羅的世界——裡的一個總體 考察。」
「小說家不是任何觀念的代言人。嚴格說來,他甚至不應該為自己的信念說話。」
「小說人物不是對活生生的生命體進行模擬,小說人物是一個想像的生命,一個實驗性 的自我。」
「音樂的複調,是同時發展兩個聲部(兩條旋律的線),儘管它們完美的連結著,但卻又 保有它們相對的獨立,……所有主張複調曲式的偉大音樂家,都有一個基本原則,那就是聲 部之間的平等。」
二、浦安迪(Andrew H. Plaks)《中國敘事學》:「曹雪芹將『真假』概念插入情節──通 過刻畫甄、賈二氏及『真假』寶玉,通過整個寫實的姿態──而擴大讀者的視野,使其看到 真與假是人生經驗中互相補充、並非辯證對抗的兩個方面。『太虛幻境』的坊聯『假作真時真 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毋寧說是含蘊著這一意思的;而〈好了歌注解〉中『你方唱罷我登 場』一句,更可以說暗示著二元取代的關係。這樣解釋,似乎才符合賴以精心結撰全書的補 襯手法。」
夏志清《中國古典小說史論》:「由於讀者一般都是同情失敗者,傳統的中國文學批評一 概將黛玉、晴雯的高尚與寶釵、襲人的所謂的虛偽、圓滑、精於世故作為對照,尤其對黛玉 充滿讚美和同情。……(寶釵、襲人)她們真正的罪行還是因為奪走了黛玉的婚姻幸福以及 生命。這種帶有偏見的批評反映了中國人在對待《紅樓夢》問題上長期形成的習慣做法。他 們把《紅樓夢》看作是一部愛情小說,並且是一部本應有一個大團圓結局的愛情小說。」
「除了少數有眼力的人之外,無論是傳統的評論家或是當代的評論家都將寶釵與黛玉放 在一起進行不利於前者的比較。……這種稀奇古怪的主觀反應如前面所指出的那樣,部分是 由於一種本能的對於感覺而非對於理智的偏愛。……如果人們仔細檢查一下所有被引用來證 明寶釵虛偽狡猾的章節,便會發現其中任何一段都有意地被加以錯誤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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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中主要人物關係表
秦可卿 尤氏 +(東府) + 賈蓉 賈珍 寧國公 賈代化 賈敬 賈惜春 王熙鳳 + 巧姐 邢夫人 賈璉 + 賈赦 賈迎春 (西府) 李紈 + 賈蘭 賈珠 (賈母)
史太君 王夫人 賈元春 + +榮國公 賈代善 賈政 賈寶玉 + 賈探春 趙姨娘 賈環 賈敏 + 林黛玉林如海
(薛寶釵)(史湘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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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聲明
頁碼 作品 版權標示 作者/來源
2 一切諸經,皆不過 是敲門磚,是要敲 開門,喚出其中的 人來,此人即是你 自己。
山本玄絳 / 中時媒體集團〈為什麼要閱 讀經典?〉王汎森,2009/08/03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
Philology/Philology-Coffee/0,3406,11200 9080300311+11051301+20090803+news ,00.html
據著作權法第 46、52、65 條合理使用本件作 品。瀏覽日期:2012/10/17
2 要說某些情節在 本質上要比別的 情節重要得多,這 話聽上去幾乎顯 得幼稚。
《亨利‧詹姆斯文論選》(上海:上海譯 文出版社,2001 年 5 月),頁 18。
據著作權法第 46、52、65 條合理使用本件作品。
2 一部小說是一個 有生命的東 西……在它的每 一個部分裡都包 含著每一個別的 部分裡的某些東 西。
《亨利‧詹姆斯文論選》,頁17。
據著作權法第 46、52、65 條合理使用本件作品。
2 在論斷中必須避 免各種極端。……
但是能從它們具 體的統一中看到 它們全體。
轉引自蔣和森:《紅樓夢論稿》(北京:
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 年 9 月),頁135。
據著作權法第 46、52、65 條合理使用本件作品。
2 我小說中的人物 是我自己沒有意 識到的諸種可能 性……
嚴格說來,他甚至 不應該為自己的 信念說話。
〔捷克〕米蘭‧昆德拉:耶路撒冷文學 獎領獎詞〈小說與歐洲〉,1985 年。
據著作權法第 46、52、65 條合理使用本件作品。
2 小說人物不是對 〔捷克〕米蘭‧昆德拉著,尉遲秀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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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生生的生命體 進行模擬,小說人 物是一個想像的 生命,一個實驗性 的自我。
說的藝術》(臺北:皇冠文化出版公司,
2004 年 3 月),頁 45。
據著作權法第 46、52、65 條合理使用本件作品。
2 音樂的複調,是同 時發展兩個聲部
(兩條旋律的 線),儘管它們完 美的連結著……
那就是聲部之間 的平等。
〔捷克〕米蘭‧昆德拉著,尉遲秀譯:《小 說的藝術》(臺北:皇冠文化出版公司,
2004 年 3 月),頁,頁 91-93。
據著作權法第 46、52、65 條合理使用本件作品。
2 曹雪芹將『真假』
概念插入情 節……這樣解 釋,似乎才符合賴 以精心結撰全書 的補襯手法。
〔美〕浦安迪(Andrew H. Plaks):《中 國敘事學》(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 年3 月),第 5 章,頁 160。
據著作權法第 46、52、65 條合理使用本件作品。
2 由於讀者一般都 是同情失敗
者……他們把《紅 樓夢》看作是一部 愛情小說,並且是 一部本應有一個 大團圓結局的愛 情小說。
夏志清著,胡益民等譯:《中國古典小說 史論》(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年9 月),頁 279-280。
據著作權法第 46、52、65 條合理使用本件作品。
2 除了少數有眼力 的人之外,……便 會發現其中任何 一段都有意地被 加以錯誤的解釋。
夏志清著,胡益民等譯:《中國古典小說 史論》,頁299。
據著作權法第 46、52、65 條合理使用本件作品。
3 歐麗娟 / 臺灣大學
本作品採取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 性-相同方式分享」台灣3.0 版授權釋 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