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 105 學年度
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位學程入學考試
招生簡章
經本校 105.02.25 招生委員會第六次試務會議通過 臺北醫學大學教務處招生組彙編
校址:11031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 250 號 電話:(02)2736-1661 ext 2144
網址:http://www.tmu.edu.tw
目 錄
諮詢服務一覽表/獎勵學金資訊 ... 2
105 學年度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位學程入學考試招生重要日程表 ... 3
105 學年度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位學程網路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 4
一、修業年限 ... 5
二、報名方式 ... 5
三、報名日期 ... 5
四、報名流程及說明 ... 5
五、繳交資料 ... 8
六、報名注意事項 ... 8
七、公告面試試場 ... 10
八、面試日期 ... 10
九、成績評定及錄取相關規定 ... 10
十、放榜 ... 10
十一、網路報到及寄繳證明文件 ... 11
十二、查分規定 ... 11
十三、考生申訴處理 ... 11
十四、附註 ... 12
十五、畢業學位授予 ... 12
十六、臺北醫學大學 105 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 ... 12
十七、招生名額報考資格及筆試科目 ... 13
附錄一:報考繳驗文件說明 ... 14
附錄二:臺北醫學大學考生個人資料提供告知暨同意書 ... 15
附錄三: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位學程報名費繳費方式說明 ... 17
附件一:臺北醫學大學招生考試報名費退款申請表 ... 18
附件二:身心障礙、行動不便或突遭重大災害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 19
附件三:國外學歷(力)切結書 ... 22
諮詢服務一覽表
臺北醫學大學校址:11031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 250 號
總機代表號:(02)2736-1661 網址:http://www.tmu.edu.tw
詢問招生項目 單 位 分 機
報名、考試、放榜
及有關招生問題 教務處招生組 2144
其他詢問項目 單 位 分 機
網路報到
教務處註冊組 2116
註 冊
學 雜 費 總務處出納組 2332
就學貸款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2210
獎助學金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2222 住 宿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2907
兵 役 學生事務處軍訓室 2263
105 學年度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位學程 入學考試招生重要日程表
內 容 日 期
簡 章 公 告 105.03.28(週一)起
網 路 報 名 105.06.06(週一)09:00~105.06.20(週一)18:00止
寄 繳 資 料 期 限 105.06.20(週一) (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欲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公 告 面 試 名 單( 自 行 下 載 面 試 通 知 ) 105.07.01(週五)
面 試 日 期
( 請 務 必 攜 帶 面 試 通 知 及 貼 有 照 片 之 身 分 證 件 正 本 )
105.07.09 (週六)
寄 發 總 成 績 105.07.11(週一)
複 查 總 成 績 截 止 日
(限時掛號請於當日前送達或寄達) 105.07.13(週三)
放 榜 日 期
寄 發 錄 取 通 知 105.07.15(週五) 正 、 備 取 生
網 路 報 到 105.07.15(週五)10:00~ 105.07.21(週四)17:00 止
備 取 生 遞 補 公 告 105.07.22(週五)
備 取 生 遞 補 截 止 日 105.08.26(週五)
105學年度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位學程 網路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報名網址途徑如下:
1.進入教務處網址:http://aca.tmu.edu.tw,點選『招生組』
→『報名系統』→『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入學考試』。
2.「網路報名系統」開放日期 105.06.06(週一)上午 9:00 起
~105.06.20(週一)18:00 止,期間 24 小時開放;惟 105.06.20(週一)至 18:00 止。
3.最後取得報名轉帳虛擬帳號為 105.06.20(週一)15:00 止,
建議考生於 105.06.20(週一)16:30 前完成轉帳。
請仔細確認報考資格,若資格不符請勿報名。若對報考資 格方面有疑慮時,請電洽(02)27361661 轉 2144 詢問。
請填寫考生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手機號碼、
E-mail、報考系所,並設定「個人密碼」,「個人密碼」請牢 記,俾利日後查詢報名結果等相關訊息。
1.請記下考生轉帳帳號,於轉帳時輸入。
2.考生轉帳帳號限個人使用,請勿提供他人轉帳,以免影響 自己的權益。
請參閱簡章內文報名費繳費方式說明。
1.請於轉帳完成 30 分鐘後登入「招生報名系統」查詢。
2.轉帳未成功時,請先確認轉帳收據是否有扣手續費,若無 扣款手續費時,請再次進行繳款動作,其他問題則請來電 詢問。
請參閱簡章第 7 頁步驟三之說明。
填寫報名資料:
1.請先檢查系所組別、身分別是否有誤。
2.請依畫面指示填寫報名資料。
3.報名資料若有需造字的文字,請於網路輸入時以全型「*」
符號代替,並於輸出之「報名信封袋封面」上用紅筆註記 正確文字。
4.報名截止或報名資料經確認後,即無法修改報名資料,為 顧及考生權益,請仔細謹慎填寫。
資料經「確認」送出後,無法變更內容,請考生審慎檢查 後,再將資料送出。
於顯示的報名資料頁中按「資料確認無誤」按鈕,並下載 列印證件黏貼表及報名專用信封袋封面,同時將封面黏貼 於 B4 大型信封上。
1.請用迴紋針依「報名專用信封袋封面」上之繳驗資料欄順 序裝好放入信封裡寄回本校招生組。
2.請於 105.06.20(週一)前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將資料袋寄 回本校,逾期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且取消考試資格。
轉帳 完成 完成
完成
核對輸入報名資料 填寫/修改報名資料
郵寄系所指定應繳驗資料 正確
不正確
確認無誤後,並輸入
「個人密碼」
列印「證件黏貼 表及報名專用信 封袋封面」
未完成
上網上傳數位相片
請來電洽詢 (02)27361661 轉 2144 上網查詢轉帳交易
是否完成
否
產出 考生轉帳帳號
考生持轉帳帳號 至銀行或郵局 自動櫃員機(ATM)轉帳
轉帳 未完成 招生組網址
http://aca.tmu.edu.tw
點選「招生組」
選擇「報名系統」,點選
「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 學士學位學程」
請閱讀網路填表注意事項 並開始「步驟一」
確認網路 報名同意書申請
考生轉帳帳號
離開
「招生報名系統」
105 學年度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位學程入學考試招生簡章
一、修業年限:修業一年,至多得延長二年。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網路填表,並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相關資料)。
三、報名日期:105.06.06(週一)起至 105.06.20(週一)止。(逾期恕不受理)
★重要時間提醒:
內 容 時 間
報 名 系 統 24 小 時 開 放 , 唯
105.06.20(週一)截至 18:00 止。 105.06.06(週一)09:00 起 最後取得報名轉帳虛擬帳號時間,逾
期不得以任何理由補申請。 105.06.20(週一)15:00 止 為 有 充 裕 時 間 上 網 填 寫 及 修 改 資
料,建議於該時間前完成繳費。 105.06.20(週一)16:30 前 報名系統關閉,請於該時間前完成填
寫、確認及送出報名資料。 105.06.20(週一)18:00 止 親送報名資料至教務處招生組;最後
以 105.06.20(週一)限掛郵戳為憑。
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最後一日為105.06.20(週一)18:00 止
★為避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ATM 繳費、上傳數位照片、填寫報名資
料及列印報名信封袋封面,逾期概不受理或補辦。
四、報名流程及說明
步驟一:取得報名轉帳虛擬帳號 → 步驟二:繳交報名費 → 步驟三:上網上傳數位相片 → 步驟四:網路報名表輸入 →
步驟五:列印證件黏貼表及報名信封袋封面 → 步驟六:裝寄報名資料 完成步驟一~六,方為完成報名作業手續,若有任一項未完成,視同未完成報名。
取得帳號前,請先閱讀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瞭解並同意授權本校運用。
步驟一:取得報名轉帳虛擬帳號
請考生自行審慎確認報考資格,資格不符請勿報名,報名後經審驗發 現資格不符者,取消其考試資格,所繳報名費及資料亦不退還。
說 明:報名轉帳虛擬帳號,乃是考生輸入身分證字號後所產生之一組號碼(共 14 碼),每人的帳號均不同,勿轉借提供他人使用。
報名網址:http://aca.tmu.edu.tw,點選『招生組』→選擇『報名系統』
點選『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位學程入學考試』,依畫面說明 進行報名作業。
步驟二:繳交報名費:(含郵資 60 元) 說 明:1. 報名費新台幣 1,560 元整。
(1) 報名費一經繳納不得申請退費。若於報名後,符合退費規定須 退費者,務必於報名後 10 天內提出申請,經招生委員會核准後 方可退費,逾期恕不受理。
(2) 低收入戶考生,請先繳全額報名費,於報名後 10 天內檢附下列 文件郵寄至本校招生組辦理退費,逾期恕不受理。
(A)縣市政府或鄉、鎮(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一般 里、鄰長核發之清寒證明證件等,概不予受理)。
(B)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須證明考生與該低收入戶為子女關係)。
(C)繳費明細表影本(ATM 之交易明細表)。
(D)考生本人之銀行或郵局存簿正面影本。
(E)退款申請表(附件一)。
2. 繳費期限:105.06.06(週一)起至105.06.20(週一)止,務必於最後繳 費時間 105.06.20(週一)16:30 前完成。
3. 繳費方式:請參閱「報名費繳費方式說明」(附錄三)。
考生須先上網登錄基本資料並取得虛擬帳號,憑虛擬帳號至全省各 地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款 (轉帳手續費最高 17 元,由 轉出帳號者自付)。
(1) 持金融卡至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款者,請先確認金 融卡是否具有轉帳功能再進行轉帳繳款。
(2) 虛擬轉帳帳號為網路報名系統自動產生之 14 碼帳號。繳費完成 後,請確認交易明細表,若「交易金額」及「手續費」欄沒有扣款 紀錄,即表示轉帳未成功,請重新操作。
(3) 繳費期間於銀行營業時間外辦理轉帳繳款時,若金融機構自動 櫃員機(ATM)出現「次營業日入帳」之訊息,請仍選擇同意並完 成轉帳流程。
(4) 銀行臨櫃繳費:
收款銀行:土地銀行信義分行。
戶名: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
帳號:考生轉帳帳號(共 14 碼)。(臨櫃繳費請注意銀行作業時效) 4. 退費規定:
(1) 合乎低收入戶者請檢具相關資料,可退全額報名費(不含郵資)。
(2) 溢繳報名費:指不確定轉帳是否成功,又再次重覆繳費者,可 退全額報名費及郵資。
(3) 在報名期限內已繳費,但未完成報名手續,可退半額報名費及郵資。
(4) 以上退費規定,務必於報名後 10 天內檢附相關文件郵寄至本校 招生組辦理退費,逾期恕不受理。
步驟三:上傳數位相片,該相片乃製作准考證與錄取後製作學生證之用。(請勿 上傳生活照)
說 明:1. 轉帳完成後 30 分鐘,請由報名網址 http://aca.tmu.edu.tw,點選『招 生組』→選擇『報名系統』點選『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 位學程入學考試』→選擇步驟三『上傳數位相片』。
2. 相片格式如下:
(1) 一年內所拍攝。
(2) 不得配戴深色鏡片眼鏡。
(3) 不得使用生活照及合成相片。
(4) 彩色或黑白不拘,唯背景須為白色或淺色。
(5) 人像需脫帽、五官面貌清晰、正面之『大頭照』。
(6) 其像素不得少於 450×600 像素(寬×高)、掃描器掃描之解析度不 得低於 300dpi,最高解析度建議不超過 500dpi。
(7) 只 接 受 jpg 或 jpeg 格 式 檔 案 上 傳 , 請 注 意 副 檔 名 是 否 為 .jpg 或.jpeg,其檔案大小介於 500K~2M 之間。
(8) 符合內政部公告之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亦予採用。
(9) 上傳數位相片有問題者,請洽(02)2736-1661 轉 2144。
步驟四:網路報名表輸入
說 明:1. 完成『上傳數位相片』後,請進入『報名系統』→選擇『學士後大 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位學程』→點選步驟四『網路報名表輸入』
→依畫面說明填寫資料。
2. 資料輸入完成確認無誤後請按『報名資料確認』,頁面上將會顯示
『網路報名登錄完成』,再點選『確定』,本系統將會自動以 Email 方式通知其報名資料登錄完成(請考生務必輸入正確之 Email 電子 郵件信箱)。
3. 報名資料一經確認送出後不得再修改,若不慎將基本資料輸入錯 誤 , 請 於 資 料 信 封 袋 封 面 上 用 紅 筆 更 正 再 寄 出 或 Email:
[email protected] 告知欲修正之處,唯報名系所組別及身分別不 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尚未確認報名資料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報名資料;一旦按下『確認』
鍵送出資料後,則無法再自行變更報名資料,若有任何疑問,請洽 (02)2736-1661 轉 2144。
請考生注意,一旦按下『確認』鍵送出資料後,欲更改資料,所有 報名流程將重新來過,報名費亦須重繳,原先第一次所繳之報名費 則只退半額報名費及郵資 60 元。
4. 網路報名表填寫及勾選應繳驗之資料,若與寄回資料不符合時,概 以寄回書面紙本資料項目為準。
步驟五:列印證件黏貼表及報名信封袋封面
說 明:1. 電腦作業系統需為 Windows2000 以上,若無法列印請電話洽詢 (02)2736-1661 轉 2144。
2. 證件黏貼表:以 A4 紙列印,貼妥報考資格學歷(力)證件影本及國 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整齊浮貼)。
3. 報名所需附件表格置於『報名系統』中之『資料下載』區,請考生 自行下載列印。
4. 報名專用信封袋封面:以 A4 紙列印,黏貼於自備之 B4 大型信封上;為 維護個人資料安全,信封袋封面之考生姓名不顯示全名。
步驟六:裝寄報名資料
說 明:1. 將報名相關資料依報名信封袋上之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 紋針夾妥平放裝入報名信封袋內(請勿裝訂成冊)。
2. 寄繳資料期限:105.06.06(週一)~105.06.20(週一)止(限掛郵戳為憑)。
資料收件方式:
(1) 交由郵局寄送者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如 因以平信或普掛寄送發生遺失或遲誤致無法報名者,責任由考 生自行負責。
(2) 非交由郵局寄送,以民間郵務公司或快遞寄送者,請指定於報 名截止日期 105.06.20(週一)18:00 前送達臺北醫學大學教務處招 生組,逾期恕不受理。
(3) 自行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09:00~18:00 送達本校 醫學綜合大樓後棟四樓教務處招生組登錄收件,收件時不予審 核資格,逾期恕不受理。
3. 報名時所繳交之各項表件及資料,無論錄取與否一律不予退還。
五、繳交資料
(一) 請詳閱簡章內《應繳驗資料及專業表現資料》欄位說明(報考繳驗文件說明 請參考簡章第 14 頁,附錄一)。
六、報名注意事項
(一) 報名參加本校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位學程之考生,即視為同意 授權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報名考生所提供之資料僅作為招 生、報考之系所聯繫、後續資料統計及至本校報到註冊作業等校內行政相 關用途之處理與利用;非取得您的同意或其他法令之特別規定,本校不會 任意將資料揭露於第三人或非上述之其他用途,相關事項請參閱簡章附錄 二「臺北醫學大學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位學程考生個人資料提 供告知暨同意書」。
(二) 身心障礙、行動不便或突遭重大災害之考生,若於考試當日須由本校提供 考場特殊需求者,請於報名期間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附件二),以限時掛號專 函提出申請。
(三) 考生繳交之表件若未於105.06.20(週一)前郵寄或送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視 同未完成報名手續(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請詳閱報名流程步驟六之說明);如 未依規定繳齊所需資料以致影響考試者,其責任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 考生可於 105.06.08(週三)10:00 起上網查詢報名資料袋寄達與否。
(五) 考生輸入報名資料之聯絡號碼(含行動電話)及 Email 是連絡各種事項之工 具,請務必登錄正確;通訊地址(請輸入 105.09.30(週五)前限時掛號函件可 收件地址)乃寄發各項資料用,應清楚無誤,以免因無法連絡或投遞而致權 益受損。考生請避免以學校或學校宿舍為收件地址。
(六) 考生完成轉帳,但未於報名期間內上網完成報名確認手續,報名結束後不得 以任何理由補辦手續,但得申請退半額報名費。
(七) 考生錄取後,經審查結果因報考資格不符者,所繳交之報名費不予退還外並 取消錄取資格。
(八) 面試名單、錄取名單及報到情形之公布,將以考生全名公告。經錄取後,
基於註冊及學籍之需要,考生個人資料將轉交教務處註冊組學籍管理單位。
(九) 錄取後,須經本校附屬醫院或其他區域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手續;經主管 機關核定基於傳染病防治需要限制就學。
(十) 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規定者(如師範校院公費生、軍警校院生、現役軍 人、員警等)其報考及就讀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位學程,應由考
生自行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一) 警官學校畢業生報名時,須繳交服務期滿或主管機關同意報考證明 (須由內政部出具證明,連同服務機關離職證明書一併繳驗)。
(十二) 在營預官或常備兵報名時,須繳交權責單位出具註冊前可以退伍之證明,
方准報考;否則錄取後不得入學,亦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十三) 現役軍人及軍事機關現職人員報名時,除繳驗學力證件及軍人身分補給 證外,並應繳交國防部(各總司令)同意報考證明文件,或能於
105.08.31(週三)前退伍且持有少將以上主管證明者,始得報考。
(十四) 持國外學歷報考者,其學歷認定標準應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 認辦法」檢具以下各項證明(外國大專院校參考名冊及國外學歷認定之詳 細 相 關 資 訊 , 請 參 考 教 育 部 主 管 法 規 查 詢 系 統 網 站 : http://edu.law.moe.gov.tw):
1.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2.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一份。
3.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記錄一份。但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
(十五) 本國人民及已在臺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持 教育部認可之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除依本條規定辦理外,應依教育部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詳細相關資訊,請參考教 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
(十六) 師範院校或教育院系公費畢業生報名時,如無法提出服務期滿或償還公 費或展緩服務之證明文件者,准予先行報名。但錄取後註冊時,須持有 服務期滿或償還公費或展緩服務之證明文件。
(十七) 前項具特殊身分之各類考生報考,除應符合本校報考資格之規定外,並 應自行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未經所屬管轄機關許可,自行以一般生 身分報考,錄取後如發生無法就讀問題,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行負責,不 得以前項身份為由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十八) 其所填寫或繳驗之報名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假冒、塗改等情事,一 經查明,即開除學籍,亦不發給任何修業證明。如畢業後始發覺,則勒 令繳銷畢業證明,並公告取消畢業資格,上述行為如係有刑責或損及他 人權益者,本校不負驗證責任。
七、公告面試試場
面試公告:105.07.01(週五);面試地點詳見面試通知,請自行至報名系統下載
「面試通知」。
網路公告:招生組網址:http://aca.tmu.edu.tw,點選『招生組』→選擇『最新 消息』。
★面試通知列印有問題時洽詢電話:(02)2736-1661 轉 2144。
八、面試日期
面試:105.07.09 (週六)。★面試請務必攜帶自行下載之面試通知及貼有照片之 身分證件正本。
九、成績評定及錄取相關規定
(一) 面試平均成績未達 60 分者,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均不予錄取。
(二) 考生考試總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三) 本校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位學程入學招生考試放榜後,除正 取生外,得酌列備取生。如正取生有缺額時,以備取生依序遞補,備取 生遞補作業截止後仍有缺額者,其缺額不再流用。
(四) 面試成績以 100 分為滿分;面試成績之計算:以各面試委員之給分加總 平 均,再乘以所佔比例後之分數為面試成績。
(五) 本校招生委員會依簡章內所訂之審查與面試成績所佔比例核算總成 績,總成績如未達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
(六) 如有二人以上總分相同時,依序以面試、書面資料審查成績進行比較,
以分數較高者優先錄取;分數完全相同者,則增額錄取。
(七) 本校招生委員會依總成績決定錄取最低標準,除正取生外,得酌列備取 生。如正取生有缺額時,以已網路報到之備取生依其分數高低遞補。
十、放榜
放榜日期:105.07.15(週五),網路公告,不再張貼紙本榜單,考生亦可至報名 系統查閱成績。考生若於放榜 7 日內未收到錄取通知單,請與本校招生組連絡。
電話:(02) 2736-1661 轉 2144,唯不受理人工電話查榜。招生組網址:
http://aca.tmu.edu.tw,選擇『招生組』→選擇『榜單公告』。
十一、網路報到及寄繳證明文件
(一) 正取生及備取生應於105.07.15(週五
)10:00
起至105.07.21(週四)17:00 止,上網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或遞補資格,事後不 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報到。
(二) 網路報到路徑:網址 http://aca.tmu.edu.tw,點選『招生組』→點選『正 備取生報到系統』→選擇『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位學程』。
(三) 正取生截止報到後尚有缺額,則由已登記之備取生遞補之,本校將於 105.07.22(週五)於公布欄公告遞補名單。
(四) 錄取生(含遞補生)請於 105.07.15(週五)起至 105.07.29(週五)止,寄達或 親送學位(畢業)證書影本加蓋關防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逾期未繳件 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其缺額由備取生依次遞補,考生不得異議。
(五) 錄取生(含遞補生)未能於規定期限內取得符合報考資格之學位(畢業)證 書 影 本 加 蓋 關 防 者 , 則 填 具 招 生 考 試 錄 取 生 入 學 切 結 書 , 保 證 於 105.08.12(週五)前補繳;逾期仍未補繳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六) 錄取生(含遞補生)若欲放棄入學資格,請填具招生考試錄取生入學切結 書,勾選自動放棄資格,並回覆本校教務處註冊組,以利本校後續遞補 作業,備取生遞補作業最後截止日期為 105.08.26(週五)止。
十二、查分規定
(一) 收件日期:請以報值限時掛號寄出,並於 105.07.13(週三)當日 17:00 前 送達或寄達。
(二) 一律以書面申請,餘概不受理。
(三) 申請手續:
1. 填具申請表(附印於成績通知單內),註明申請複查科目及疑問之處。
2. 原成績通知單正本(影本不予受理)。
3. 貼足郵資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一個(請填妥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地址)。
4. 以報值限時掛號逕寄 11031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 250 號「臺北醫學大 學教務處招生組」收,信封上註明「查分函件」。
(四) 查分規費:每科新台幣 100 元,連同申請表以報值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 (郵票拒收)。
(五) 查分結果如發現有錯誤,即按正確之分數更正。
(六) 申請成績複查,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提供參考答案、閱覽、複印試卷或 其他有關資料。
(七) 原已錄取之考生經複查成績後,若總分低於錄取標準時,即取消其錄取 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十三、考生申訴處理
(一) 申訴範圍:考生對於招生相關事宜認為有導致損及個人權益者,經由行 政作業處理後仍無法解決者,得向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請,惟對考試成績 之評分不得提出申訴。
(二)申訴處理程式:
1. 考生申訴應於放榜日之次日起 20 日內(限時掛號郵戳為憑),以書面方 式向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2. 申訴書應詳細記載申請人姓名、准考證號碼、報考系所組別、住址、
申訴之事實及理由;檢附有關文件或證據。
3. 本招生委員會於收件後,除有應不受理或中止評議情形,逕行通知申 訴人外,應於次日起 30 日內作成評議決定書。
4. 評議決定書呈主任委員核備後,即送達申訴人,申訴人如有不服,於 評議決定書送達次日起 20 日內向教育部提起訴願,但同案以一次為 限。訴願時應檢附本會正式答覆書。考生未經本會申訴途徑直接向教 育部提出訴願者,將依前項之申訴程序處理。
十四、附註
(一) 如遇不可抗拒情事以致無法如期舉行面試時,本校除於面試前利用新聞 媒體公告外,亦於本校招生組最新消息網頁公告相關事宜。
(二) 畢業規範,詳見系所修業規定。
(三) 其它未盡事宜以招生相關規定及招生委員會之決議、本校學則及相關辦法為準。
十五、畢業學位授予:依教育部核定後再行公告。
十六、臺北醫學大學 105 學年度學生學雜費收費標準
★本班收費標準同本校醫務管理學系收費
相關訊息網址:
http://finance.tmu.edu.tw/info/archive.php?class=201
點選「104 學年度預算-學雜費徵收標準 104」下載 pdf 檔。※105 學年度學雜費徵收標準尚未定案,僅列 104 學年度學雜費徵收標準供參。
十七、招生名額報考資格及考試科目
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位學程 招 生 名 額 30 名
報 考 資 格
1.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
2.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含)以 上學位。
3.男性須已服畢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應繳驗資料及 專業表現資料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在校或工作表現(例如:著作、專利、發明、創作、展演、獲獎紀錄、
證照、資格證書或其他有利證明等)
考 試 科 目 及 百 分 比
書審:佔總成績 40%
(1) 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2)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 (3) 在校或工作表現 面試:佔總成績 60%
可 面 試 名 單
篩 選 機 制 資格符合即可面試。
面試當日應親
自攜帶之資料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 面 試 日 期 105.07.09 (週六)
備 註 聯絡電話:(02)2736-1661 轉 8677 林小姐 網址:http://bigdata.tmu.edu.tw
【附錄一】報考繳驗文件說明
請考生依報考簡章內之「應繳驗之書面資料」欄規定繳交資料,以下針對繳交資料內容說明:
名 稱 說 明
國民身分證 正反面影本 1 份(改名者須附戶籍謄本影本 1 份)
學歷(力)證明影本
1. 應屆畢業生請繳學生證影本。(若學生證無註冊章 者,應於所附學生證影本加蓋在學證明章;或提供 歷年成績單正本佐證)
2. 已畢業之考生請繳學位證書影本。
國外學歷(力)證明
1. 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中文譯本各 1 份。
2. 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及中 文譯本各 1 份。
3. 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紀錄 1 份,外國人 或僑民者,免附。
凡持有國外大學畢業證件報考者,於錄取後需檢附經我 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之畢業證書正本及譯本各 乙份及護照(含入學該校之入出境日期紀錄)影本等,經 查證無誤後始准其入學資格。
歷年成績單正本
1. 應屆畢業生應繳交至報名前一學期完整之成績單。
2. 已畢業者應繳交附畢業總成績完整之成績單。
3. 持外國學歷證件之考生,其成績單須由原國外畢業學 校密封並加蓋章戳或鋼印後直接寄至本校招生組。
☆成績單影本應加蓋學校證明章戳,否則不予受理。
在校或工作表現證明 著作、專利、發明、創作、展演、獲獎紀錄、證照、資 格證書或其他有利證明等。
【附錄二】
臺北醫學大學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位學程 考生個人資料提供告知暨同意書
臺北醫學大學(以下簡稱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將對您個人資料進行 蒐集、處理或利用,依法告知您以下事項,為保障您的權益,請詳細閱讀本同意書 所有內容。當您簽署本同意書時,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 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若您未滿廿歲,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 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規範詳述如下:
一、 資料來源:本校校級招生委員會、教育部、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 生委員會、台灣公私立大學校院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 合會、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衛生福利部、私立醫學校院聯合招考轉學生考 試學生委員會。
二、 本校為進行蒐集、處理或利用您個人資料之機構。
三、 蒐集目的:本校蒐集您個人資料的目的在於進行本校招生考試相關之招生、試 務、成績、榜示、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各項統計調查與分析、錄取後之學 生資料管理及完成入學招生考試相關或本校依法設立之法定義務作業使用。
四、 蒐集個人資料類別及範圍:
本校所蒐集之考生個人資料分為基本資料及申請特殊應考服務報考兩類試務 處理所需資料:
(一)基本資料:姓名、通訊及戶籍地址、電話號碼、相片、電子郵遞地址、金 融機構帳戶、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
國籍、體檢資料、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家庭情形、緊急聯絡人、父母國 籍家長職業、移民情形、居留證之入出國日等。
(二)申請特殊應考服務:除上開基本資料外,另加申請特殊應考服務考生(身心 障礙考生、突發傷病考生等)所需之殘障手冊號碼、應考人紀錄、健康紀錄。
(三)影音資料:招生考試需採面試、術科或實作等方式者,本校得以錄音、錄 影方式記錄其過程。
五、 個人資料使用期間、地區:除法令或中央事業主管單位另有規定辦理考試個人 資料保存期限外,以上開蒐集目的完成所需之期間為利用期間;但依法令或法 定職務得利用者,不在此限。利用地區不限。
六、 個人資料之利用方式及對象:
(一)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本校執行招生試務、錄取、報到、查驗、管理等作業,
考生(或家長、監護人、緊急連絡人)之聯絡,包括執行時所必須進行之各 項聯繫及通知、各項公文書、作業文書登載所需之考生基本資料。
(二)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本校內部各項管理所需之登記及聯繫方式登載,包括 各項資訊服務所需進行之個人聯繫資料登記,因考生試務所必需之通訊及 緊急聯絡名單之建立。
(三)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試務公信之必要揭露(榜示)與學術研究及其他有助上 開蒐集目的完成之必要方式。
(四)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依法令或遵照教育部及主管機關、司法機關依法所為 之要求,依其法定職掌調閱與利用時。
(五)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申訴處理及成績複查作業。
(六)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配合辦理各項校務之委外機構進行處理、遞送、費用 繳納等。
(七)申請特殊應考服務考生健康紀錄之相關應考人資料,僅供本校提供應考服 務之依據,不作為其他用途。
七、 本校各項通知(如資格審核、成績、面試、放榜等)之被通知人,大學部未滿二 十歲者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亦可進行查詢。若您滿二十歲後擬申請變更 被通知人為您本人或僅限本人進行查詢,請向教務處招生組提出申請。
八、 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本校蒐 集、處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之效果,且同意本校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九、 考生如未提供真實且正確完整之個人資料,將導致無法進行考試報名、緊急事件 無法聯繫、考試成績無法送達等,影響考生考試、後續試務與接受考試服務之權益。
十、 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主動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本校辦理更正,使 其保持正確、最新及完整。若您提供錯誤、不實、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 資料,將會損及您於本校之各項權益。
十一、個人資料之權利及權益:您依法得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之個人權利,
但因本校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本校得拒絕之。權利之行使方式請洽本 校各單位聯絡窗口。若因您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權益受損時,本校將不負 相關賠償責任。
十二、本校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規範之權利,本校將於修改規範時,將於本校網 頁公告修改之事實,不另作個別通知。如果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主動通 知本校,否則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本規範該等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
十三、考生得依個資法規定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 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考生行使上述權利時,須以書面方式與本校 聯絡並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向本校招生組辦理(相關聯絡方式請詳見招生簡 章)。若申請人不符前述規定,本校得請申請人補充資料,以為憑辦。
十四、前條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不得妨礙本校依法 所負之義務。
十五、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本同意書有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 予以處理,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附錄三】
臺北醫學大學 105 學年度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位學程報名費繳費說明 一、報名費:新台幣 1,560 元(含郵資 60 元)
二、繳費日期:105.06.06(週一)至 105.06.20(週一)止,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未完成 報名手續。
★ 最後取得考生轉帳帳號為 105.06.20(週一)15:00 前,建議考生務必於 105.06.20(週一)16:30 前完成 ATM 轉帳,以利後續填寫報名相關資料。
★ 報名系統關閉時間為 105.06.20(週一)18:00。
三、繳費方式:請持金融卡至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金融機構至多收 取手續費最高 17 元,由轉出帳號負擔)。
步驟 1 步驟 2 步驟 3
步驟 5 步驟 4
備註:★若利用郵局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費,金融卡插入 ATM 後請選擇「跨 行轉帳」功能,再選擇「非約定帳號」,之後輸入行庫代號 005、報名 費繳費帳號及轉帳金額,即可轉帳成功。
★繳費期間於銀行營業時間外辦理轉帳繳款時,若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 (ATM)出現「次營業日入帳」之訊息,請仍選擇同意並完成轉帳手續。
★銀行臨櫃繳費:收款銀行:土地銀行信義分行,戶名:財團法人臺北醫學 大學,帳號:考生轉帳帳號(共14 碼)。(臨櫃繳費請注意銀行作業時效) 四、繳費說明:完成繳費後,請於 30 分鐘後上網查詢是否入帳完成,如繳費入帳
完成即可上網繼續報名作業。
五、繳費完成後,請檢查交易明細表,若「交易金額」及「手續費」欄(持土地銀 行金融卡至土地銀行提款機轉帳繳費者免扣手續費)沒有扣款記錄,即表示轉 帳未成功,請依繳費方式再次完成繳費;可由本校網址 http://aca.tmu.edu.tw,
點選『招生組』→選擇『報名系統』→『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位學 程入學考試』→依畫面說明即可查詢是否轉帳成功。
六、繳費後請保留交易明細表備查。
金 融 卡 插 入 AT M 選 擇 「轉 帳」功 能 或「跨行轉帳」功能
輸入
土地銀行行庫代碼
「005」
輸入
「考生轉帳帳號」
(共14 碼)
完成轉帳繳費 輸入轉帳金額
「1,560」
附件一:臺北醫學大學招生考試報名費退款申請表
申請人姓名 身 分 證 號
報 考 系 所
虛 擬 帳 號 5 0 6 0 -
退 費 原 因
□低收入戶:請核退款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
□溢繳報名費:請核退款新台幣壹仟伍佰陸拾元整
□已繳費,但未完成報名手續:請核退款新台幣捌佰壹拾元整(含郵資60元)
□其它:請核退款新台幣 元整
說明:
說 明
1.合乎低收入戶者請檢具相關資料,可退全額報名費(不含郵資)。
2.溢繳報名費:指不確定轉帳是否成功,又再次重覆繳費者。
3.在報名期間內已繳費,但未完成報名手續,可退半額報名費及郵資。
4.其它因素,請簡述說明。
※請檢附 ATM 轉帳存根證明憑據(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或該筆轉帳錯誤之存簿影本)另填妥 下表之匯款帳戶表一張,以便退款核定後匯入指定銀行。
檢 附 證 明 ATM轉帳證明單 張
匯款帳戶登記表 張
申請人簽章:
臺北醫學大學退款匯款帳戶登記表 茲同意臺北醫學大學將退費款項匯入以下帳號
登記者戶名
金 融 機 構 銀行 分行
銀 行 代 號 通 匯 代 號
帳 號
簽 章
日 期
備註:1.限用本人帳戶。 2.附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3.代扣匯款手續費 10 元。(永豐銀行帳戶免扣)
附件二:
報考臺北醫學大學 105 學年度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士學位學程 身心障礙、行動不便或突遭重大災害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考生姓名 身分證字號
性 別 □男 □女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字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緊急聯絡人 聯絡人電話
考生應考申請之服務項目:
項 目
考生自填之申請項目
核定結果提早入場 □需要 (考試前五分鐘提早入座)
□不需要
□同意
□不同意
坐輪椅應試 □需要 (試場安排在一樓或有電梯之試場) □同意
□不同意
延長筆試時間 □需要 (請繳交「身心障礙考生應診檢查表」)
□不需要
□同意延長 分鐘
□不同意
放大試題 □提供放大為 A3 之影印試題本 □同意
□不同意
個人攜帶輔具 □檯燈 □放大鏡 □點字機 □特製桌椅
□輪椅 □其他:
□同意
□不同意
另設特殊試場 □需要
□不需要
□同意
□不同意 備 註
1. 如考生申請延長筆試時間者,應繳交「身心障礙考生診斷證明書」正本、「身心障礙 證明(手冊)」影本及突遭重大災害證明各 1 份,經本招生委員會審核確定可延長時間 者,其延長時間至多以 20 分鐘為限。
2. 考生如若無申請延長筆試時間,而僅申請其他服務者(如輪椅應試、放大試題等),僅 須繳交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惟經本招生委員會要求應檢具正本或相關證明者,
考生仍須繳交。
3. 於考試前因突發傷病申請應考服務之考生,僅提供行動及輔具等試場服務,不延長時 間,申請表件最遲於考試前二日寄達或傳真本校教務處招生組。
4. 對於考生所申請填寫本表之服務項目,須經本招生委員會審核確定,始可辦理。
5. 本表填妥後,務請於報名期間內傳真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 02-23774153,俾便提供必要服務。
6. 若有問題洽詢電話:(02) 2736-1661 轉 2144。
身心障礙、行動不便或突遭重大災害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診斷證明書
※請持本「診斷證明書」至行政院衛生署認定之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或地區教學醫院,與考生之身心障礙類 別相關之醫療科別,檢查影響考生考試之各項閱讀、書寫及移動之能力。
考生姓名 性 別 □男 □女
住 址 電 話
應診醫院
應診科別 應診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請醫師詳實填寫)
診 斷 病 情 請詳述。如病情屬永久性 障礙或在6個月內仍無法 改善者,請註明。
類別說明:(下列各項有勾選部分敬請主治醫師逐項簽章) 1. 視覺功能 □正常□有障礙
(以矯正視力為準) 重度:
□A.兩眼視力優眼在0.01(不含)以下者。
□B.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三十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二十DB(不含)者。
中度:
□A.兩眼視力優眼在0.1(不含)以下者。
□B.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三十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十五DB(不含)者。
□C.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在0.2(不含)以下者。
輕度:
□A.兩眼視力優眼在0.1(含)至0.2(含)者。
□B.兩眼視野各為20度以內者。
□C.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三十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十DB(不含)者。
□D.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在0.2(含)至0.4(不含)者。
其他(請註明):
類別說明:(下列各項有勾選部分敬請主治醫師逐項簽章,均可複選) 2. 慣用手 □右手 □左手 書寫功能 □正常 □有障礙 □寫字慢 □準確度差
□寫字力氣差 □雙手協調度差 □上臂動作位移差 □上臂動作位移大 □其他(請註明)
3. 坐姿平衡功能 □正常 □有障礙
□頭部控制不好 □坐不穩 □無法自行坐下或站起 □姿勢異常
□書寫時會使姿勢控制不好 □主軀幹控制不好 □骨盆穩定度差 □下肢緊張不穩 □需定時變化姿勢,無法久坐 □無法坐
□其他(請註明) 4. 移位功能 □正常 □有障礙
□上下樓梯需協助 □需用輔具才能行走 □需用輪椅才能移位 □由站到坐需協助 □移位速度慢
□其他(請註明) 5. 聽覺功能 □正常□有障礙
□優耳聽力損失在五十五分貝以上 □其他(請註明)
以上經本院醫師診斷屬實,特予證明 院長: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需加蓋醫院關防,方具效力)
附件三:
國外學歷(力)切結書
本人 參加臺北醫學大學 105 學年度學士後大數據科技及管理學 士學位學程入學考試招生,所持國外學歷證件確為教育部認可,經中華民國駐外單 位驗證屬實,並保證於錄取後報到時繳交下列資料:(原文學歷證件非中文或英文 者,需另繳交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中文或英文翻譯本)
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
2.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單。
3.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紀錄證明(外國人士、僑民免附)。
請准予先以國外學校之學力證明報考,如未如期繳交或經查證不符合 貴校報考條 件,本人自願放棄入學資格,絕無異議。
此致
臺北醫學大學
立書人簽章:
身分證字號:
報考系所組別:
學校所在國及州別(全名):
聯絡電話:
切結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