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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兒童網站 107 年度小桃子資訊教育推廣活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
桃園市 107 年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鼓勵桃園市國中小學生善用科技、資訊與網路資源,增進學習素養,創造多元 化學習環境,與時俱進以因應新時代潮流與社會需求。
三、強化學生創造思考及運算思維能力,提升學生邏輯思考能力,發揮「適性揚才」
功能,並培養尊重智慧財產權之觀念。
四、提供桃園市國中小學生資訊應用技能觀摩及評量交流之機會,提升善用科技、
資訊與各類網路工具之能力,培養具有社會適應力與應變力之終身學習能力。
五、評選參選作品彙整優良創作,提供各級教師教學應用素材與觀摩參考資料庫。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桃園市楊梅區楊明國民小學 肆、徵件類別規劃
一、徵件類別與參選作品規格 (一)電腦繪圖
1、依據徵選主題,以電腦繪圖軟體(任一種繪圖軟體皆可以,不得使用圖庫 創作),作品須為原創作品,上傳檔案格式限 png 或 jpg,解析度 1024*768 像素。
2、參選者每人每期按就讀年級限投 1 篇作品。
3、參選作品須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過之作品(網路發表、部落 格發表不在此限),且該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稿活動或補助申請 4、參選作品須以創用 CC 授權方式分享(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3.0
台灣 CC BY-NC-ND 3.0 TW)。
(二)程式設計
1、依據徵選主題說明與程式版本,以圖形化程式語言(如 Scratch),輔以 圖形與文字完成設計創作,檔案格式需與公告版本相容。
2、參選者每人每期按就讀年級限投 1 篇作品。
3、參選作品須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過之作品(網路發表、部落 格發表不在此限),且該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或補助申請案。
4、參選作品須以創用 CC 授權方式分享(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3.0 台灣 CC BY-NC-ND 3.0 TW)。
(三)數位說故事
1、依據徵選主題進行原創故事創作,參選者以手機或個人電腦等進行錄製,
時間長度以 3 分鐘為限,檔案格式為 MP3 格式(128-320 Kbps)。
2、參選者每人每期按就讀年級限投 1 篇作品。
3、參選作品須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過之作品(網路發表、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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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發表不在此限),且該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件活動或補助申請案。
4、參選作品須以創用 CC 授權方式分享(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3.0 台 灣 CC BY-NC-ND 3.0 TW)。
二、參選資格與徵選方式 (一) 參選資格與限制
1、參選資格:桃園市公私立國中、國小學生。
2、每徵件類別每人限參選 1 件作品(依照就讀年級與主題投稿),不得以共同 創作方式參加徵稿活動。
3、參選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者,並不得抄襲、模仿、改編自外國或 頂用他人名義參賽,違者自負相關責任。
(二)徵選組別與資格對象 1、電腦繪圖
(1)中年級組(小學 3~4 年級) (2)高年級組(小學 5~6 年級) (3)國中組(國中 7~9 年級)
2、程式設計
(1)中年級組(小學 3~4 年級) (2)高年級組(小學 5~6 年級) (3)國中組(國中 7~9 年級)
3、數位說故事:國小低年級組(小學 1-2 年級) (三)徵選方式
1、報名方式:依照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小桃子資訊教育推廣活動網站提供之註 冊使用者功能完成網路註冊,參賽者逕將作品上傳至網站。
2、徵選主題與時間:每期主題公告於網站,共分 3 期,截稿時間分別為每年 4 月 30 日、7 月 31 日及 11 月 30 日止(按:每期實際徵件日期由教育局網 站公告實施)。
三、評審遴聘與評分標準
(一)評審遴聘: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遴聘專家評審,負責參選作品主題擬定與 評審相關事宜。
(二)評分標準
1、電腦繪圖:「構圖意象」佔 40%、「色彩結構」佔 40%、「電腦工具應用」佔 20%。
2、程式設計:「創意性」佔 40%、「完整性」佔 30%、「技巧性」佔 25%、「創 用 CC 標示」佔 5%。
3、數位說故事:「主題結構完整性」佔 50%、「創意趣味」佔 40%、「技術」佔 10%。
四、獎勵辦法與評選公告 (一)獎勵辦法
1、依「電腦繪圖」、「程式設計」、「數位說故事」3 類,各組評選佳作 20 名,
每名致贈圖書禮券新臺幣 300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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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組參選作品若未達 20 件,獎項則依實際參賽作品數量給獎;另若作品 未達一定水準,亦得經評審裁定減少佳作數額。
(二)評選公告
每期作品於截稿次月(每年 5 月、8 月、12 月)完成評審並經桃園市政府教 育局核定後,將入選佳作名單暨獎勵送請各校轉頒,並公告入選名單暨作 品於網站;獲獎之投稿作品無條件提供教育用途使用(創用 CC 授權)。
伍、計畫期程:
陸、獎勵
承辦本計畫活動有關人員,得依據「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 案件處理要點」、「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
辦理敘獎。
柒、經費來源:本計畫經費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捌、本計畫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
月份
項次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計畫草擬與
呈核 專案網站系 統程式測試 公告題目與 網路徵件 評選入選名 單與公告 獎勵寄送與 轉頒 網站維運與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