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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承辦人:陳琨勝
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709 3
傳真:02-2720532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8月13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食藥字第103540317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元氣堂呂股份有限公司」經銷販售之「廣貫堂眼藥 水」 (衛署藥輸字第018397號)(製造批號AUUA、AUUB
、AUUC)」藥品回收一案,惠請協助配合回收作業,詳如 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3年8月5日FDA風字第10 31103823號函辦理。
二、案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赴日本「Teika Pharmace utical. Co., Ltd.」藥廠執行海外查廠,查核發現「無 菌眼耳鼻用液劑」嚴重違反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西藥藥品 優良製造規範之規定,旨揭產品無法提出有效之無菌保證
,應予回收。
三、本案回收係屬第二級危害,基於民眾用藥安全,請 貴機 構協助配合回收作業。
四、副本抄送各公會,請轉知所屬會員協助配合各項回收作業
,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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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全民藥局、建祥藥局、立信藥局、巷口藥局、武昌藥局、明仁藥局、信和藥局、
文山堂西藥房、快安藥局、泰元藥局、新德大藥局、太安藥局、文山堂西藥房.
、啟春藥局、華明藥局、新和堂藥局
副本:台北市藥師公會、台北市藥劑生公會、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 西藥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醫師公會 2014-08-13
17: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