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2:
編印「中華民國國際貿易發展概況(2018-2019)」招標規格需求說明書 一、 名稱:編印「中華民國國際貿易發展概況(2018-2019)」
二、 印製數量:中英文對照3,500 本。
三、 印製規格:
1、 封面:250p 銅西卡,設計完稿,菊 8 開,正 5 反 4(全部彩色印刷)
(或同級以上紙張),封面及封底頁加印 QR code ,封底頁加印 廣告 字 樣。
2、 內頁:約56 頁,150 磅雪銅紙,正 4 反 4,穿線膠裝(或同級以上 紙張)。
3、 頁數:含封面底共計60 頁。
4、 製作:包括全本設計規劃、文字編輯、美術設計、校對打字、圖片攝 影與租用調借、圖表設計繪製、電腦排版製作、打樣、修改、印刷。
5、 印刷:四色全彩。
6、 機關保有增刪頁數之權利,如因實際需求造成規格或頁數上的更 動,得經協議依原價款比例增減契約金額。
7、 包裝及運送:包裝及郵寄國內單位(如附件)(國內郵資另計,實報 實銷)並運送至機關。
8、 光碟片2 片:內含(1)全本文字之 word 檔案及全本圖文轉 PDF 檔 (10M 以下)、電子書 PDF 檔,以便上網;(2) 全書內之照片(本局提供及 拍攝各主管、局內之照片)。
四、 成本分析:說明標價總額及各細項成本分析。
五、 交貨期限:
1、 廠商應於簽約後 3 個工作天內,試作 3 個以上封面設計稿以供機關 選擇。
2、 應於機關交付中文稿日起 5 個工作天內完成內頁圖文之美編設計樣 稿(英文稿若審核不及,可先以預留空白之方式處理)送交機關審核,機 關得多次修改(每次修改,廠商應於接獲機關修改樣稿次日起 3 個工 作天內提出新樣稿,惟如修改內容過多時,廠商得經機關書面同意後 於5 個工作天內提出新樣稿)。
3、 圖文及設計樣稿經定稿後,廠商應於接獲機關定稿文件日起 4 個工 作天內完成製版打樣交予機關,經機關審核通過後,廠商應於接獲機 關審定稿文件日起10 個工作天內將中、英對照 3,500 本及光碟片 2 片全 部交貨完畢。
4、 機關召開編輯小組會議,廠商應機關之邀請應派相關承製人員出席。
5、 廠商應負責打樣後全文之校對工作。
6、 最終出刊後若仍有錯誤,廠商應免費提供印製勘誤表。
7、 廠商應負責包裝及寄送至機關所指定之收件單位,郵資另檢據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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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銷。
8、 履約期限:決標日起至 107 年 6 月 30 日止。
六、 驗收程序:廠商應於履約標的預定完成履約日前或完成履約當日,將完 成履約日期書面通知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機關應於收到該 書面通知之日起 10 個工作天內會同廠商,依據契約核對完成履約之項目 及數量,以確定是否完成履約。
七、 中、英文稿由機關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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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際貿易發展概況(2018-2019)」包裝及寄送清單 一、 本部各駐外單位(承製廠商須包裝後送至機關)
30 冊→30 箱,20 冊→12 箱(包),15 冊→8 箱(包),
10 冊→6 包,5 冊→3 包,另加 4 冊 ( 屆時依實際數量微調 )
(送至機關秘書室文書科,由機關寄送) ---- 1339 冊 二、請承製廠商寄送之單位(郵資另檢據實報實銷):
單位 地址 數量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臺北市基隆路 1 段 333 號 5 樓 200 國家圖書館國際交換處 臺北市中山南路 20 號 25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南投市省府路4號
10
經濟部中區聯合服務中心 臺中市中港路 1 段 199 號 14 樓 40 經濟部南區聯合服務中心 高雄市成功 1 路 436 號 40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 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 71 號 8 樓 100
經濟部國際合作處 臺北市福州街 15 號 40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高雄辦事處 高雄市中正 4 路 103 號 2 樓 300
小計
755
三、 送機關秘書室 ( 文書科 )734 冊 ( 文書科隨公文寄出 )
四、 其餘 672 冊運送至綜企會 (3,500-1,339-755-734=672) ( 屆時依 實際數量微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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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印刷廠直接寄送之箱子上請註名:
1、 每箱 冊。
2、 107 年 月 日貿綜字第 號函之附件 (確定發文日期後會告知日期及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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