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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龍井區龍津國民小學進用身心障礙行政助理(守衛)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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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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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國民小學進用身心障礙行政助理(守衛)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依據:

(一) 臺中市政府 109 年 12 月 29 日府授教秘字第 1090323719 號函。

(二)「勞動基準法」、「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

二、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有身分證明文件,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2.無犯罪紀錄(向警察局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文件,錄取後一週內繳交)。

3.男女均可,品行端正、操守廉潔、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4.能配合學校行事加班者。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含酒駕紀錄)、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三、甄選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四、報名日期

本次甄選簡章,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前一次招考足額錄取,缺額補滿,並於網站公告即 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不另行個別通知。

第 1 次招考報名 110 年 3 月 8 日(星期一)上午 8:00 至 9:00。(逾時恕不受理) 第 2 次招考報名 110 年 3 月 9 日(星期二)上午 8:00 至 9:00。(逾時恕不受理) 第 3 次招考報名 110 年 3 月 10 日(星期三)上午 8:00 至 9:00。(逾時恕不受理) 第 4 次招考報名 110 年 3 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 8:00 至 9:00。(逾時恕不受理) 第 5 次招考報名 110 年 3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8:00 至 9:00。(逾時恕不受理)

(2)

第 6 次招考報名 110 年 3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8:00 至 9:00。(逾時恕不受理) 第 7 次招考報名 110 年 3 月 16 日(星期二)上午 8:00 至 9:00。(逾時恕不受理) 第 8 次招考報名 110 年 3 月 17 日(星期三)上午 8:00 至 9:00。(逾時恕不受理) 第 9 次招考報名 110 年 3 月 18 日(星期四)上午 8:00 至 9:00。(逾時恕不受理) 第 10 次招考報名 110 年 3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8:00 至 9:00。(逾時恕不受理)

五、報名方式:

攜帶有關證件親自辦理。

六、報名地點:臺中市龍井區龍津國民小學總務處(地址:臺中市龍井區中央路一段 165 巷 50 號。

本校聯絡人電話:(04)26393394#102、126 總務主任或事務組長)。

七、報名手續: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可至本校網頁 https://lges.tc.edu.tw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 頁 https://www.tc.edu.tw/最新公告訊息(甄選介聘)欄下載甄選簡章及附件(包括:報名 表、切結書、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二)報名需繳附下列資料:

1、填寫報名表乙份(附最近六個月內 2 吋半身照片 1 張,貼於報名表上)(請詳填各欄資料)。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切結書正本。

5、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正本。

6、良民證(向警察局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錄取後一週內繳交)。。

7、身心障礙手冊。

八、甄選日期:

第 1 次甄選 110 年 3 月 8 日(星期一) 上午 9 時 30 分起進行面試。

第 2 次甄選 110 年 3 月 9 日(星期二) 上午 9 時 30 分起進行面試。

第 3 次甄選 110 年 3 月 10 日(星期三) 上午 9 時 30 分起進行面試。

第 4 次甄選 110 年 3 月 11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30 分起進行面試。

第 5 次甄選 110 年 3 月 12 日(星期五) 上午 9 時 30 分起進行面試。

第 6 次甄選 110 年 3 月 15 日(星期一) 上午 9 時 30 分起進行面試。

第 7 次甄選 110 年 3 月 16 日(星期二) 上午 9 時 30 分起進行面試。

第 8 次甄選 110 年 3 月 17 日(星期三) 上午 9 時 30 分起進行面試。

第 9 次甄選 110 年 3 月 18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30 分起進行面試。

第 10 次甄選 110 年 3 月 19 日(星期五) 上午 9 時 30 分起進行面試。

九、甄選地點:本校會議 室。

(3)

十、甄選方式:以面試方式進行,總分達 80 分以上者,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十一、放榜日期及地點:

(一)甄選結果於民國甑選當日下午 5 時前,公告於本校網頁校務佈告欄,並以電話通知正取當 事人。

(二)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電話洽詢,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 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三)錄取者應於本校通知期限,親自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工作意願報到,並於該日後 1 週內繳交 該日之前 1 個月內所出具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及蓋有合格戳章之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應 包含胸部 X 光、辨色能力、聽力檢查均應正常,且無瘟疾或傳染病等,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逾時視同自願放棄,並由備取人員依次遞補。

十二、工作內容:

(一)守衛

(1)校園安全(巡視校區,維護學校之安全及偶發事件之處理)

(2) 門禁管理(含傳達)、校園巡視,維護師生、機關安全,且不得擅離職守。

(3) 放學後查察門窗、關閉燈火及水電、瓦斯等例行工作。

(二)校園除草、花木維護,配合支援師生各項活動。

(三)其他交辦事項 十三、工作時間:

(一)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 8 小時,配合學生上、下學時間及相關教學活動,並視學校作息運 作適時彈性調整。

(二)寒、暑假配合校務,仍應到校上班滿 8 個小時

(三)如有延長工作時間,依勞基法和「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 點」之規定辦理。

十四、工作待遇:

採月薪支給,每月新臺幣 24,926 元。(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調薪,亦隨之調整。)

(一)勞退基金及勞、健保自負額費用,需由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

(二)薪資於臺中市政府匯入本校後即行發放,遇假日順延。

(三)如遇臺中市政府預算調整時,均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十五、僱用期間:

(一)經甄選正取錄取人員,試用期 1 個月,考核合格正式簽約,僱用期程以實際到職之日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並自實際到職之日開始支薪。採一年一僱,僱用期間若臺中市政府取消 該職缺時,則契約自動終止或不再續僱。

(二)如因經費不足或僱用期間不合格或不適任情形,在必要情況下,本校得提前終止契約。

十六、解僱條件:

(4)

(一)契約期間,受僱人員服務品質或表現不符甲方要求時,經甲方通知仍未改善時,依相關規 定辦理。

(二)契約期間,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以致身體健康狀況無法勝任工作時,為維護校園安 全,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校方得予解雇。

(四)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校方得予解雇。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學校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業務上之秘密致學 校受有損害,校方得予解雇。

(六)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三日以上,校方得予解雇。

(七)契約期間內若乙方不能履行本合約條款之規定,或無聘請乙方之需要時,甲乙雙方得依相關 規定辦理契約之終止。

(八)契約期間,僱用人員疑似涉有違反校園性別平等規定時,於知悉之日起一個月內經校方審 議通過後得予以停聘,並靜候調查。經調查屬實者,服務學校得予以解聘。

(九)其他規定參考「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十七、附則:

(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二)新僱用人員服務期間之表現,經本校考核認為不符需求者,得予解僱。

(三)臨時人員進用一律採月薪支給,每月薪資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核定之費用支付,享有勞保、

健保、勞工提撥退休金之待遇。

(四)每週工作時間得由服務單位統合彈性調整運用。

(五)報名參加甄選人員應試時,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供查證。

(六)錄取人員應遵守學校規範不得拒絕與工作相關之交辦事項。

(七)本項徵才之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後補期間為 3 個月。備取人員如接獲通 知補正時,應於通知之規定時程向本校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八)審查資料如需退還,請於甄選後一週內向本校總務處洽辦,逾時不負保管責任。

(九)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 責。

(十)本簡章相關規定事項視同合約之一部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5)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國民小學進用身心障礙行政助理(守衛)甄選報名表

110 年 月 日 編號:_________(由主辦單位填寫) 姓 名

個人相片 請張貼於此 性 別 □男 □女 婚姻 □已婚□未婚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市內電話:

通訊地址 □□□□□

緊急連絡人姓名 關係 電話

學歷 個人專長

過去 經歷

公司名稱 工作內容 工作期間 備註

注意事項 一、請通訊報名。

二、應繳證件及資格文件必須齊全、符合,不齊全不符合者不受理報名。

三、有關證件以原始證件為準,驗畢發還

留影印本。

四、報名時間截止後,恕不受理補件。

學校 檢核 證件 欄(由 主辦 單位 填寫)

□1.身分證 □男性需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留存影本乙份)。

□2.身心障礙手冊 類別: □輕度 □中度 □重度 *留存影本乙份

□3.最高學歷證明

□4.切結書

□5.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6.良民證(錄取後一週內繳交)

檢核結果 □合格□不合格 檢核人員簽章

(6)

切 結 書

查本人參加臺中市龍井區龍津國民小學進用身心障礙行政助理 (守衛),願擔保絕無下列之情事: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含酒駕紀錄)、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如經查實符合上列情事者,本人願無異議放棄錄用資格,並 放棄先訴抗辯權。

此致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國民小學

具 結 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通 訊 地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1 1 0 年 月 日

(7)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本人(姓名: , 年 月 日生,國民身分證統一 編號: )為應徵臺中市龍井區龍津國民小學進用 行政助理(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駕駛)所需,同意 貴校申請查閱 本人有無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資料。

此致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國民小學

立同意書人: (簽名)

國民身分證 統 一 編 號

中 華 民 國 1 1 0 年 月 日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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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eas applicants shall remit US$7 in cash for the first copy (applicants from Hong Kong and Macau shall remit US$6 in cash, including postage), and US$1 for each additional

拾壹、正取人員應於109年4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校總務處報到,進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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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中華民國國民,體能狀況良好,具有安全維護暨門禁安全管理、校園定 時巡視、校園夜間輪值暨安全警戒及突發狀況處置及通報等工作能力者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20 歲以上、65 歲以下,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 108 年 12 月 26 日府授教秘字第 1080297971 號函暨「臺中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工 友人力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