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幹事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一、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二、職稱:約僱人員(學務處幹事出缺期間職務代理人)。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如因同一事由需續僱約僱人 員,可視其僱用期間考核成績優良者予以續僱,不須重行甄選。)。另聘(僱)
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此職缺已報 109 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
五、工作地點: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42642 臺中市新社區復盛里中和街三段國中巷 10 號)
六、報酬:以約僱五等 280 薪點(約月薪 34,916 元)計酬,並按月支薪。
七、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性侵害、性 騷擾及性霸凌等之犯罪紀錄及行為者,性別不拘。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三)具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處理能力。
八、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生宿舍管理、門禁安全管制、清查人數、宿舍環境清潔、內務檢查等學生宿 舍管理行政事務,並協助辦理住宿學生之生活輔導及學生用餐管理等行政工作。
(二)辦理學生宿舍及用餐學生餐廳財產、設備、物品等請購、保管、維護、清潔及水電 管制等行政工作。
(三)辦理學生宿舍管理工作會議召開、宿舍管理幹部訓練、住宿生防火防災訓練、座談 會等業務,以遂行宿舍管理工作。
(四) 學生住宿期間,緊急狀況之處理及回報。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工作時間:
(一)每週一至週四下午 4:00 及翌日上午 8:00。
(二)每週日下午 6:00 至翌日 10:00。
(三)國定假日、連續假日(含彈性調整假日)最後一日當天下午 6:00 至翌日上午 10:
00。
十、報名方式及聯絡:
(一)報名方式:
檢具下列證件(請以 A4 格式依序裝訂),自 109 年 7 月 6 日(星期一)起至 7 月 9 日(星 期四)止寄達或送達本校人事室(請注意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掛號郵寄 42642 臺中市新社區復盛里中和街三段國中巷 10 號,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人事室收,信封 請註明「應徵學務處幹事職務代理人」。
1.報名表(如附件一,請貼妥最近一年內 2 吋脫帽半身照片 1 張)。 2.個人簡歷表(如附件二)
3.具結書(如附件三)。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經歷及最高學歷證件。
6.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四)。 7.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8.其他:退伍令、免役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
(二)聯絡電話:04-25812116,報名事宜洽人事室分機 121~122、工作內容洽學務處分機 311、313。
十一、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將擇 優 面試。
(二)初審通過名單 7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網址:
http://www.sshs.tc.edu.tw)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
請逕行上網查閱,不再另行通知。
(三) 面試時間及地點:109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前至本校圖書館 1 樓鐘辧完 成報到,8 時 50 分依報到順序開始面試,逾時未到者視同放棄。
(四)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 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十二、甄選結果:甄選錄取人員個別通知,並於 109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二)17 時前公告於本 校網站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報到日期:109 年 7 月 16 日下午 2 時持新式身分證、學經歷證件正本及公立醫院體格檢 查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 X 光透視),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本案甄選之 職缺成績未達 75 分者,將從缺不予錄取,錄取人員應於公告規定時間報 到、簽約,逾期未報到並簽約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 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有效。
十三、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 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 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三)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並維護應考人及相關試務工作人員健康安全,
請遵循下列規範:
1.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受管制不可外出之自主健康管理者,如適逢本項考試時間,
即不得應考,若獲錄取則取消資格。
2.應考人於本校校門口量測體溫,經量測及複測後仍超過標準(額溫 37.5˚C),雖 無相關旅遊史或接觸史者,將移至備用試場候試,如無法配合者,不得應考。
3.防疫期間,應考人進入校區請配合量測體溫、手部噴酒精消毒及實名登記。
4.為避免人潮聚集,不開放親友陪考。
5.未能配合本校防疫措施者不得應試。
6.相關防疫措施將依據肺炎疫情發展及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指南隨時調整,
請應考人隨時留意本校網站最新公告。
附件一
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幹事職務代理人 甄選報名表
報名編號: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日
相 片 身 分 證 字 號 聯 絡 電 話
(O) (H)
手機:
通 訊 地 址 e-mail
最 高 學 歷
經 歷
服 務 機 關 職 稱 起 迄 年 月 主 要 工 作 ( 職 務 專 長 )
甄 選 試 務 迴 避 調 查
目前是否有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在本校服務
□否 □是 請詳述姓名及關係:
是否具身心障 礙手冊
□否 □是 服役情形 □退伍 □免役 □未役
填 表 人 簽 章
………
證 件 名 稱 審 查 結 果 備註 證 件 名 稱 審 查 結 果 備註
甄選報名表 ( )符 合
( )不符合
經 歷 及 最 高 學 歷 證 明文件
( )符合
( )不符合 個人簡歷表 ( )符合
( )不符合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 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 )符合
( )不符合 具結書 ( )符合
( )不符合
警 察 刑 事 紀 錄 證 明 書
( )符合
( )不符合 國民身分證 ( )符合
( )不符合 其他
( )符合
( )不符合
虛線以上報考人務必確實自行填寫,虛線以下請勿填寫
審查結果
□符合
□不符合 審核人簽章:
附件二
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幹事職務代理人 個人簡歷表
姓
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報考人免填)
學 歷
相 關 經 歷
個 人 專 長
工 作 理 念
自 我 期 許
其 他
附註:本簡歷表每份以 1 頁為限,於報名時同時繳交,以作為面試之參考。
附件三
具 結 書
立具結書人 報名參加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約 僱人員(幹事職務代理人)甄選,茲聲明本人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不得任 用之情事,所具資格及所填寫之各項資料及繳交之各項證明文件如 有偽造、變造或不實之情事,除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外,並願意負 行政、民事或刑事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此 致 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
立具結書人:
身分證字號:
通 訊 處: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本人( , 年 月 日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 號: )為應徵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約 僱職務代理人所需,同意 貴校申請查閱本人有無性侵害犯罪 登記檔案資料。
此致
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
立同意書人: (簽名)
國民身分證 統 一 編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