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旨在探討新婚階段夫妻之婚姻信念、衝突因應策略、以及 婚姻調適三者的關係,因此,對於會影響婚姻信念、衝突因應策略、
以及婚姻調適的相關因素:性別、教育程度、家庭結構等,在本研究 中將被視為控制變項予以統計控制,以排除這些變項對於研究結果可 能造成的影響。
依據本研究之目的,擬定之研究架構,如圖 3-1-1 所示。
本研究中的婚姻信念依發展信念及命運信念兩個面向,分為「無 助傾向」、「發展傾向」、「命運傾向」或「最佳傾向」四種婚姻信念探 討之。在研究架構中,將分別探討三個研究方向,第一是婚姻信念與 婚姻調適的關係,第二則瞭解婚姻信念與衝突因應策略的關係,第三 個研究方向則是以個人的婚姻信念為選取樣本的依據,探討衝突因應 策略對婚姻調適的影響。
圖 3-1-1:研究架構圖 婚姻信念
衝突因應策略
婚姻調適
第二節 研究假設
根據研究架構及相關文獻之探討,本研究針對研究目的提出以下 假設加以驗證:
研究目的一:探討新婚夫妻婚姻信念與婚姻調適之關係。
假設一:不同婚姻信念者,其婚姻調適有差異。
1-1 個人的婚姻信念為發展傾向或最佳傾向者,則婚姻調適較好。
1-2 個人的婚姻信念為命運傾向或無助傾向者,則婚姻調適較不好。
研究目的二:探討新婚夫妻婚姻信念與衝突因應策略之關係。
假設二:不同婚姻信念者,其衝突因應策略有差異。
2-1 個人的婚姻信念為發展傾向,則較常採取正向回應、尋求社會 支持等衝突因應策略。
2-2 個人的婚姻信念為命運傾向,則較常採取爭執、自我責備、自 我興趣、逃避等衝突因應策略。
研究目的三:探討不同婚姻信念新婚夫妻,其衝突因應策略對婚姻調 適之影響。
假設三:不同婚姻信念者,其衝突因應策略對婚姻調適的影響有差異。
3-1 個人的婚姻信念為發展傾向,愈常使用正向回應、尋求社會支 持等衝突因應策略,婚姻調適愈好。
3-2 個人的婚姻信念為命運傾向,愈常使用爭執、自我責備、自我 興趣、逃避等衝突因應策略,婚姻調適愈不好。
第三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新婚階段的夫妻為研究對象,所謂新婚夫妻的定義是 指:結婚兩年內、尚未生育子女之初婚夫妻,因此,研究對象的選取 必須符合「初婚」、「婚齡兩年內」、以及「尚未生育子女」共三個條 件,此外,為考量研究對象需自填問卷,則排除外籍人士。
本研究對象之來源有兩種:一為參加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在 90 年 7 月至 90 年 11 月之間所舉辦集團結婚的新婚夫妻,其在結婚之前都 曾參加台北市政府民政局所舉辦的婚前教育課程,共計 213 對;另一 研究對象來源為曾參加台北市靈糧堂在 86 年至 90 年所舉辦婚前輔導 課程的新婚夫妻,共計 61 對。在前述四個立意選取的前提之下,研 究者事先以電話聯繫篩選符合資格的研究對象,詢問其參加研究之意 願後,再寄發問卷,問卷分別由丈夫與妻子各填一份,丈夫的問卷與 妻子的問卷內容相同。
經過研究者電話聯繫後,符合研究對象資格且同意參加本研究的 新婚夫妻共有 182 對,包括預試樣本 50 對及正式樣本 132 對,有效 問卷的回收率分別為 70%及 63%,詳見表 3-2-1。
表 3-2-1 有效問卷回收率
樣本 發出份數 有效份數 回收率 丈夫 妻子 丈夫 妻子 (百分比%)
預試樣本 50 50 35 35 70%
正式樣本 132 132 83 83 63%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法取得所需的分析資料,研究者參酌國內外婚 姻信念、衝突因應策略以及婚姻調適相關之研究,編擬問卷為研究工 具以進行資料蒐集之工作,問卷共包括「個人基本資料」、「婚姻信念 量表」、「婚姻因應量表」及「婚姻調適量表」四部分,在問卷中「婚 姻信念量表」改稱為「對於婚姻關係的看法」,「婚姻因應量表」改稱 為「婚姻因應行為」,而「婚姻調適量表」則改稱為「夫妻關係現況」
(見附錄三)。
其中,婚姻信念量表的編擬,主要是參考 Knee et al. (2001)所 發展的關係固有理論量表(ITR),並徵得 Knee 本人同意(見附錄一), 翻譯修訂該量表;婚姻因應量表(MCI)則取得李良哲(1995)所翻 譯修訂的版本,並當面徵得其本人同意加以修訂。茲將問卷四部分之 內容,說明如下:
一、個人基本資料
包括個人的性別、教育程度、家庭結構等基本資料。
(一) 性別
性別包括「男性」及「女性」,分別編碼為 1 與 2。本研究在進 行共變數分析及多元逐步迴歸分析時,將性別此一變項轉換為虛擬變 項,男性為「0」,女性為「1」。
(二)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包括「識字但未上學、小學」、「國(初)中」、「高中(職)」、
「專科」、「大學」、「研究所及以上」,依序編碼為 1 至 6。本研究在
進行共變數分析及多元逐步迴歸分析時,將教育程度此一變項換算成 教育年數。
(三)家庭結構
家庭結構的測量,則分為「與上一代父母同住」(包括「與丈夫 父母同住」和「與妻子父母同住」)及「未與上一代父母同住」(包括
「僅與配偶同住」與「其他」)兩種情形,分別編碼為 1 與 2。由於
「與妻子父母同住」的家庭,比例極為少數,因此,將「與丈夫父母 同住」及「與妻子父母同住」的樣本,合計為「與上一代父母同住」
樣本。本研究在進行共變數分析及多元逐步迴歸分析時,將家庭結構 此一變項轉換為虛擬變項,「未與上一代父母同住」為「0」,「與上一 代父母同住」為「1」。
二、婚姻信念量表
(一)量表內容
為測量新婚夫妻的婚姻信念,研究者徵得 Knee 本人同意(見附 錄一),翻譯修訂 Knee et al. (2001)所發展的「關係固有理論量表
(ITR)」,研究者將該量表翻譯後,經過文字潤飾並融合中國傳統「關 係宿命觀」的「緣分」概念,編制「婚姻信念量表」,本量表包括「命 運信念」分量表及「發展信念」分量表兩部分,量表中的奇數題皆為 命運信念,偶數題皆為發展信念,本量表共計二十二題。
本研究依據「婚姻信念量表」中各分量表的題目內涵,將「命運 信念」及「發展信念」的概念,定義如下:
1.「命運信念」分量表:「命運信念」是指個人對於婚姻關係常 存有過於理想的期望,並認為婚姻關係是在一開始就命定、無法改變 的。此分量表包括第 1、3、5、7、9、11、13、15、17、19、21 題,
共計 11 題。
2.「發展信念」分量表:「發展信念」是指個人認為透過克服障 礙及困難,可以發展、培養成功的婚姻關係。此分量表包括第 2、4、
6、8、10、12、14、16、18、20、22 題,共計 11 題。
(二)計分方式
採 Likert 五點量表計分,反應方式為「非常不同意」、「不同意」、
「普通」、「同意」、「非常同意」,從 1 分至 5 分,依序編碼為 1 至 5。
每個人會有一個「命運信念」分量表分數及「發展信念」分量表分數,
個人在某一分量表的分數愈高,代表持有該種信念的程度愈高,當個 人的命運信念分數高於全體樣本的平均數,則其為命運信念高分組,
相反地,該分數若低於全體樣本的平均數,則為命運信念低分組,發 展信念分數的處理方式亦同。
個人的命運信念分數及發展信念分數,形成其婚姻信念:發展信 念分數低、命運信念分數低者為「無助傾向」,發展信念分數高、命 運信念分數低者為「發展傾向」,發展信念分數低、命運信念分數高 者為「命運傾向」,發展信念分數高、命運信念分數高者為「最佳傾 向」。本研究分別將此四種婚姻信念,依序編碼為 1 至 4。
(三)量表題目篩選
本研究採取項目分析進行題目的篩選,以預試樣本 70 人為對 象,進行內部一致性分析,將各分量表中刪除後可明顯增加信度係數 的題目予以刪除。依據項目分析的結果發現:「命運信念」分量表中
的第 1、3 題若予以刪除,可增加此分量表的內部一致性,然而數值 增加的幅度並不大,Cronbach’s α值僅增加.01,亦即對內部一致性 的提高有限,故本量表各題目全部保留、不刪題,最後擬定正式量表 共 22 題。
(四)信度
本研究最後再以正式樣本 166 人為對象,進行一次內部一致性分 析,求得各分量表的 Cronbach’s α值分別是:「命運信念」為.81 及「發 展信念」為.73。
(五)效度
本研究以專家效度的方式建立問卷的內容效度,邀請國內在婚姻 與家庭相關研究領域有相當卓見的學者六位,另包括指導教授一位、
口試委員兩位,共九位學者擔任專家委員(見附錄二),除針對問卷 字句的通順流暢、意思表達,加以審查問卷之表面效度外,並進一步 審視各個題目所表達的意涵在分量表內的適切性,以建立本量表的內 容效度。
三、婚姻因應量表
(一)量表內容
本研究為測量新婚夫妻的衝突因應策略,擬採用李良哲(1995)
所翻譯修訂的「婚姻因應量表(MCI; Bowman, 1990)」做為工具,
研究者取得李良哲(1995)修訂的「婚姻因應量表(MCI)」,並當面 徵得李良哲本人的同意加以修訂該量表。李良哲(1995)所探討的衝 突因應策略亦以婚姻關係中的衝突因應為焦點,與本研究的關注點相 近,然其研究對象為不同年齡層的已婚夫妻,結婚年數分佈較廣,與
本研究不同,故本研究擬進一步修訂「婚姻因應量表(MCI)」(李良 哲,1995),以測量新婚夫妻的衝突因應策略。
本研究修改「婚姻因應量表(MCI;李良哲,1995)」的考量,
除了研究對象的不同之外,還有以下兩點:其一,婚姻因應量表(MCI)
的英文原始量表,共有五個分量表,64 個題項,而李良哲(1995)
修訂之版本則有六個分量表,69 個題項,進一步分析量表內的題項,
可以發現有些題項的敘述極為接近,所描述的是相同的衝突因應策 略,為了避免新婚夫妻在填答時,由於題項過多而感到費時與疲勞,
使得問卷填答與回收受到影響,因此本研究在描述相同衝突因應策略 的題項中,僅選擇較為明確及適當的題項作為量表內容,以縮短量表 長度;另一方面,「婚姻因應量表(MCI;李良哲,1995)」中,有些 分量表同時包含了「衝突因應策略」與「個人面對婚姻衝突時的情緒 或反應」此兩種不同概念的敘述,例如:「自我責備」分量表中的「無 法集中精神在工作或其他有興趣的活動上」此一題項的內容概念,則 偏離了「自我責備」的概念,描述的是「個人情緒或反應」的概念,
與本研究對「衝突因應策略」的定義不同,故研究者擬將「婚姻因應 量表(MCI;李良哲,1995)」中,屬於「個人面對婚姻衝突時的情 緒或反應」概念的題項刪除,以求能夠有效地測量新婚夫妻的衝突因 應策略。
「婚姻因應量表(MCI;李良哲,1995)」共包括「正向回應」、
「尋求社會支持」、「爭執」、「自我責備」、「自我興趣」、「逃避」等六 個分量表,共六十九題,本研究經專家效度的檢核之後,將該量表修 訂為包括「正向回應」、「尋求社會支持」、「爭執」、「自我責備」、「自 我興趣」、「逃避」等六個分量表,共五十題的量表,並於預試結果進 行項目分析後,擬定正式量表為四十八題。
本研究依據「婚姻因應量表(MCI)」中各分量表的題目內涵,
將六種衝突因應策略的概念,定義如下:
1.「正向回應」分量表:「正向回應」策略是指個人採取主動與 伴侶身體接觸、對伴侶表達關懷與愛意、共同參加活動等因應策略。
此分量表包括包括第 2、9、11、15、17、18、28、32、35、37、39、
41、47 題,共計 13 題。
2.「尋求社會支持」分量表:「尋求社會支持」策略是指個人採 取對他人抒發感受以及向專業人員、有相同經驗者、親友等人諮詢解 決方法等因應策略。此分量表包括第 7、14、22、31、48 題,共計 5 題。
3.「爭執」分量表:「爭執」策略是指個人採取與伴侶正面衝突、
批評伴侶、對伴侶發怒等因應策略。此分量表第 1、6、13、19、24、
27、33、38、40、43、45 題,共計 11 題。
4.「自我責備」分量表:「自我責備」策略是指個人採取否定自 我能力、自責等因應策略。此分量表包括第 3、5、8、21、25、26、
29、36、46 題,共計 9 題。
5.「自我興趣」分量表:「自我興趣」策略是指個人採取獨自從 事其他活動、發展個人興趣等因應策略。此分量表包括第 4、10、16、
20、30、42 題,共計 6 題。
6.「逃避」分量表:「逃避」策略是指個人採取拒絕與伴侶共同 討論該問題、以及壓抑心情感覺等因應策略。此分量表包括第 12、
23、34、44 題,共計 4 題。
(二)計分方式
採 Likert 五點量表計分,反應方式為「從未如此」、「很少如此」、
「有時如此」、「經常如此」、「總是如此」,從 1 分至 5 分,依序編碼 為 1 至 5,除第 17 題為反向計分題,其餘皆為正向計分題,個人在某 一分量表得分愈高,表示其在面臨婚姻衝突時,愈常採用該種衝突因 應策略。
(三)量表題目篩選
本研究採取項目分析進行題目的篩選,以預試樣本 70 人為對 象,進行內部一致性分析,將各分量表中刪除後可明顯增加信度係數 的題目予以刪除,並修改與分量表其他題目相關較低或與校正後總分 相關較低的題目,最後擬定正式量表共 48 題。
(四)信度
本研究最後再以正式樣本 166 人為對象,進行一次內部一致性分 析,求得各分量表的 Cronbach’s α值分別是:「正向回應」為.84、「尋 求社會支持」為.74、「爭執」為.89、「自我責備」為.86、「自我興趣」
為.74、「逃避」為.74。
(五)效度
本研究以專家效度的方式建立問卷的內容效度,邀請國內在婚姻 與家庭相關研究領域有相當卓見的學者六位,另包括指導教授一位、
口試委員兩位,共九位學者擔任專家委員(見附錄二),除針對問卷 字句的通順流暢、意思表達,加以審查問卷之表面效度外,並進一步 審視各個題目所表達的意涵在分量表內的適切性,以建立本量表的內 容效度。
四、婚姻調適量表
(一)量表內容
本研究為測量新婚夫妻的婚姻調適,研究者參酌國內外婚姻調適 相關研究,並加以考量婚姻調適的本土意涵,自行編擬測量工具「婚 姻調適量表」,此量表包括四個部分:由「夫妻雙人關係」、「家庭運 作原則」、「與原生家庭互動」三個調適面向,以及「整體的調適」所 構成,本量表共計二十一題。
本研究依據「婚姻調適量表」中各分量表的題目內涵,將各調適 面向的概念,定義如下:
1.「夫妻雙人關係」分量表:「夫妻雙人關係」是指夫妻之間互 動關係的調適,包括夫妻對於婚姻角色、彼此個性、生活習慣、性生 活、情感互動及溝通衝突處理等方面的調適。包括第 1、2、3、5、7、
8、12、18 題,共計 8 題。
2.「家庭運作原則」分量表:「家庭運作原則」是指在每日生活 中,能夠維持家庭功能運作的調適,包括:家庭財務的處理、家務分 工、以及工作與休閒生活方面的安排。包括第 4、10、13、14、15、
17、19、21 題,共計 8 題。
3.「與原生家庭互動」分量表:「與原生家庭互動」是指夫妻關 係之外的親屬互動,主要是:個人與上一代父母互動關係的調適。包 括第 6、9、16 題,共計 3 題。
4.「整體的調適」分量表:「整體的調適」是指個人對於婚姻生 活的整體評估。包括第 11、20 題,共計 2 題。
(二)計分方式
以 Likert 五點量表計分,反應方式為「非常不同意」、「不同意」、
「普通」、「同意」、「非常同意」,從 1 分至 5 分,依序編碼為 1 至 5,
量表中的第 2、6、9、10、13、17、21 題為反向計分題,其餘皆為正 向計分題。將個人在「夫妻雙人關係」、「家庭運作原則」、「與原生家 庭互動」以及「整體的調適」各個分量表的平均分數相加,即為個人 的婚姻調適量表總分,量表總分愈高,表示個人的婚姻調適愈佳。
(三)量表題目篩選
本研究採取項目分析進行題目的篩選,以預試樣本 70 人為對 象,進行內部一致性分析,將各分量表中刪除後可明顯增加信度係數 的題目予以刪除,並修改與分量表其他題目相關較低或與校正後總分 相關較低的題目,最後擬定正式量表共 21 題。
(四)信度
本研究最後再以正式樣本 166 人為對象,進行一次內部一致性分 析,求得各分量表的 Cronbach’s α值分別是:「夫妻雙人關係」為.87、
「家庭運作原則」為.79、「與原生家庭互動」為.64、「整體的調適」
為.90。「婚姻調適量表」的 Cronbach’s α值則為.91。
(五)效度
本研究以專家效度的方式建立問卷的內容效度,邀請國內在婚姻 與家庭相關研究領域有相當卓見的學者六位,另包括指導教授一位、
口試委員兩位,共九位學者擔任專家委員(見附錄二),除針對問卷 字句的通順流暢、意思表達,加以審查問卷之表面效度外,並進一步 審視各個題目所表達的意涵在分量表內的適切性,以建立本量表的內 容效度。
第五節 資料處理方法
本研究採用套裝軟體「SPSS FOR WINDOWS」11.0 版,進行統 計分析,以描述性統計、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單因子多變項變異數分 析、多元逐步迴歸等統計方法,分析問卷之結果。
一、描述性統計
針對個人基本資料、婚姻信念、衝突因應策略與婚姻調適四部 分,以描述性的資料,呈現研究對象之特性。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以性別、教育程度、家庭結構為控制變項,婚姻信念為自變項,
婚姻調適為依變項,分析個人的婚姻信念不同,則其婚姻調適的差異 情形。以此統計方法檢驗研究假設一。
三、單因子多變項變異數分析
以性別、教育程度為控制變項,婚姻信念為自變項,衝突因應策 略為依變項,分析個人的婚姻信念不同,則其不同衝突因應策略的差 異情形。以此統計方法檢驗研究假設二。
四、多元逐步迴歸
先選取婚姻信念為發展傾向的樣本,以衝突因應策略為預測變 項,婚姻調適為效標變項,探討不同衝突因應策略是否能預測婚姻調 適。再選取婚姻信念為命運傾向的樣本,以相同的預測變項及效標變 項探討之。以此統計方法檢驗研究假設三。
進行多元逐步迴歸分析時,以性別、教育程度、家庭結構為控制 變項,以排除個人背景因素對於效標變項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