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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D 3.1.3 學校報告 3.1.2 周年校務計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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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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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周年校務計劃書

(a)根據學校發展計劃書及每年所定的關注事項,周年校務計劃書給學 校提供了-個主導方向,協助校內各成員籌劃各項活動,是全年活 動計劃的總綱。由於校內各成員有共同的目標和方向,因此所有活 動在各方面均能互相配合,和諧協調。由於每間學校的情況並不相 同,故不可能有份標準計劃書適用於所有學校。般來説,周年 校務計劃書主要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各項:

• 辦學宗旨和目標

• 關注事項

• 為達致所訂目標而制定的各類工作及推行時間表

• 各項工作所需的資源

• 成功準則和評核表現的方法

• 負責執行活動計劃、監察進度和評估成效的人員

• 財政預算摘要

(b)學校發展計劃書及周年校務計劃書應由校長及敎職員同擬訂。由 於學校發展計劃書涉及策略規劃,法團校董會需要負起重要角色,

例如為學校制定長遠目標及發展優次項目時提供意見。學校發展計 劃書及周年校務計劃書須經過法團校董會審批,並於每年十月底前 上載學校網頁。有關審閲學校發展計劃書及周年校務計劃書的注意 事項詳列於附錄l。

3.1.3 學校報告

(a)學校須每年於學校報告內匯報其自我評估的結果、成就與反思及有 閼的跟進工作,並應包括敎育局規定的學校表現評量。學校可參照 敎育局提供的範本來編寫學校報告,報告須經法團校董會審批,並 於每年十一月底前上載於學校網頁。

(b)由2003旭4學年起,敎育局定期審核學校的自我評估。為配合敎育 局進行校外評核,學校須於事前根據敎育局制定的表現指標架構,

就四大範疇下十四個範圍作出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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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有關學校發展計劃書、周年校務計劃書及學校報告的詳細資料,請 參閲敎育局網頁有關「學校發展與問責」的參考資料。

3.1.4 法團校董會功能綜述 法團校董會負責下列的工作:

訂定學校的發展路向

• 訂立共同的辦學宗旨和目標,務求能配合香港的敎育目標、辦學團 體的理想及各有關人士的期望;

• 策劃學校的長遠和短期發展策略。

釐定學校政策

• 制定學校政策,以及行政和運作程序;

• 確立學校政策和行政方面的問責機制;

• 授權校長及敎職員,讓他們在學校的日常運作、敎與學及學生輔導 和訓育事宜上作出決定。

妣核學校發展計割書`周年校務計割書及學校報告

• 批核學校發展計劃書;

• 批核周年校務計劃書(包括學校的財政預算及敎職員培訓計劃);

• 批核學校報告(包括學校概覽及財務報表)。

評估學校表現

• 按既定的工作優先次序及目標,監察和評估學校的表現及學生的成 就;以及

• 因應評估結果、學校當前的情況及工作的緩急需要,建議可行的跟 進工作。

第三章 法團校董會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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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專題研習

專題研習有助學生把知識、能力、價值觀和態度連繫起來,並 能透過探究和分析多元化的課題,建構知識。

4 運用資訊科技進行互動學習

鼓勵敎師適當地運用資訊科技,從而推動學生學習和提高他們 對課堂活動的興趣。

(b)法團校董會應鼓勵學校運用各種有效的策略,提高學與敎的成效。

下列建議可供參考:

• 在學與敎的過程中,讓學生嚐到成功的滋味,從而推動他們 學習;

• 給予學生表達自己的機會,以加強他們的自信心;

• 推廣協作學習,以消除學生的挫敗感;

• 設計適合學生能力的課業,並對取得進步的學生加以肯定;

• 採用不同的課堂組織方式,以配合多元化的敎學策略,

• 為學生提供課堂以外的學習的機會;

• 鼓勵學生擴大探究的範圍,而不僅局限於課本上;以及

• 提供全方位學習的機會,以擴闊學生的學習空間。

(c)有關學與敎的方法和策略,可瀏覽課程發展議會網頁所提供的範 例,網址為 http://cd1.edb.hkedcity.net/cd/cdc/tc

3.2.4 促造學習的評估

評估是學與敎的循環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審批學校的評估計劃時,

法團校董會應確保評估制度有助促進學生學會學習,並提供資料,協助 師生提昇學與敎的效能。為了加強學習一·敎學_-評估循環的成效,

學校應:

第三章 法團校董會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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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援及監察敎師的專業發展,培養他們在課程發展和敎學方面 的領導能力;

• 與其他學校和社區建立網絡,並引進資源以提高學與敎的成效

(例如:與區內其他學校協作,共同開辦需求較低的科目,為學 生提供更多選擇);以及

• 定期就所需推行的改革,與各持份者溝通。

3.3 學校管理

3.3.1 學校人事管理

(a)根據校本管理的理念,法團校董會在人事管理方面享有更大的酌情 權,舉例來説,法團校董會有權根據《資助則例》和敎育局通告的 規定,批核以薪金津貼支薪的人員的聘任及薪金,以填補空缺,

或聘用代職員工,以替代休假的人員。敎育局已發出通 告,載列 法團校董會在人事管理方面的其他職責,有關概要可於敎育局網頁 (http://www.edb.gov.hk)瀏覽。在獲得更大的自主權後,學校在 人事管理決策方面須提高透明度,以及加強對各主要 持份者的問責 性。法團校董會有需要制訂一套有關的指引,以配合公開和公平 的一般原則。

(b)法團校董會為學校制訂人事政策和程序時,除了須遵從《敎育條 例》、《敎育規例》和《資助則例》的規定外,還須遵從相關的法例,

包括《僱傭條例》丶《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丶根據《殘疾歧視條例》

制訂的《敎育實務守則》、《防止賄賂條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 例》和《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等。

(c)法團校董會有需要為學校制訂收受利益及有關事宜的政策。各校董 須注意,敎學及非敎學人員在未徵得法團校董會同意前接受利益,

均屬違法。所有敎學及非敎學人員均須還從《防止賄賂條例》(第 201章)第9條的規定。法團校董會和校長可參考《學校行政手冊》

第七章有關「收受利益」的指引。

第三章 法團校董會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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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總括而言,法團校董會須負責下列工作:

• 制訂處理人事管理方面的準則和程序;

• 讓所有有關的敎職員知悉麵些程序;

• 確保這些程序妥為記錄;

• 就校長的聘用提出建議,以待敎育局常任秘書長審批,

• 制訂與辦學目標相配合的敎師專業發展和表現管理方面的整 體計劃;

• 設立敎職員(包括校長)考績制度;以及

• 處理對敎職員(包括校長)作出的投訴。

3.3.2 學校財務

(a)根據校本管理的理念,法團校董會可享有更多資源和更靈活運用經 費,以配合學校的特定需要。有關學校可靈活運用經費範圍的概 要,可於敎育局網頁(http://www.edb.gov.hk)瀏覽。

(b)法團校董會可根據學校的短期和長期優先發展項目,撥款舉辦行政 和課程方面的活動。財政預算是學校在-段特定時間內的財務計 劃,並顯示學校為達到某些目標而運用的資源。在徵詢敎職員的意 見後,校長會在財政預算內訂明用於學校優先發展項目的撥款額,

並把財政預算列入周年校務計劃書內。法團校董會須審批學校財政 預算,監察和檢討學校的開支情況。檢討工作十分重要,因為大部 分改善工作都需要財政資助。

(c)在酌情決定學校的財政事宜,以及監察學校的財政狀況時,學校務 須確保以學生的利益為大前提,並確保各項開支均用作敎育用途。

同時,學校在運用資源方面,亦須加強問責性和提高透明度。法團 校董會須為學校制訂有關撥款的應用範圍、準則和規則,亦須確保 學校已制訂管理經費的正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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