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業者 獲貿易局109年度補助辦理「推動國際會議及展覽在臺辦理」計 畫,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取消及變更之彈性處理原則
序號
受影響樣態
現行規定 彈性處理原則 分類 範圍
1.
取消 計畫
爭取、推廣、
舉辦等階段
同意取消;但已 發生之費用無法 認列。
同意取消;另在原核定補助項目及 金額下,就已發生之費用(檢具原 始憑證)同意核銷。
2.
延期 計畫
爭取、推廣、
舉辦等階段
同意延期;惟已 發生之費用無法 認列。
1.延至本(109)年底前辦理:
(1) 在原核定補助項目及金額下,
就已發生之費用(檢具原始憑 證)同意核銷。
(2) 同意延期;依變更後之規模
【(會議:天數、地點及人 數);(展覽:攤位數及國外參 觀人數)】,重新核算補助金 額,惟不超過原核定補助金 額。
2.延期至明(110)年度:
(1) 在原核定補助項目及金額下,
就已發生之費用(檢具原始憑 證)同意核銷。
(2) 本年度計畫延期至明年者,請 受補助單位先申請取消,明年 將優先予以補助,俟本局公告 明年度會展補助受理期間再提 出申請。
3.
變更 計畫
推廣:變更 後,推廣與舉 辦間隔未滿3個 月
赴國外進行宣傳 推廣活動,其推 廣之始日距舉辦 日應至少相隔3 個月
1. 依變更後之規模,重新核算補 助金額,惟不超過核定補助金 額。
2. 推廣之始日距舉辦日不受至少 相隔3個月之限制,但仍需於會 展活動前辦理。
視訊會議:國 際會議部分出 席者改採視訊 會議參加
不同意採視訊;
國際會議與會人 員需來自3個以 上國家或地區且 與會人數50人以 上,其中外國人 士達30人以上之 會議。
1. 依變更後之規模,重新核算補 助金額,惟不超過核定補助金 額。
2. 與會人數仍須符合國際會議之 定義,即需比照實體會議採預 先報名,以掌握與會名單,待 視訊會議進行時,可稽核認列 與會人數,並憑以辦理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