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日期:
104 年 2 月 10 日核准文號:
臺教授國字第 1040013694E 號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104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簡章
校址: 60069 嘉義市大雅路二段 738 號 電話: (05)2762804,分機 204、205 傳真: (05)2779293
網址: www.cysh.cy.edu.tw
國 立 嘉 義 高 級 中 學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合 編
中 華 民 國 1 0 4 年 2 月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104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 重要工作日程表
工作日期 時間 工作事項及進度 主辦單位 備註(地點)
104 年 2 月 11 日
(星期三) 12:00 前 上網公告簡章及報名表 嘉義高中
嘉義高中網站校內訊 息及嘉義高中科學班 網站公告
104 年 1 月 31 日
(星期六) 10:00-12:00 招生說明會 嘉義高中 嘉義高中史蹟文物館 104 年 3 月 4~6 日
(星期三~五)
08:30-12:00
14:00-16:30 辦理報名暨入班資格審查 嘉義高中 嘉義高中旭陵樓四樓 會議室
104 年 3 月 11 日
(星期三) 12:00 前 1.公布入班資格審查結果
2.公布報名直接錄取審查結果 嘉義高中
嘉義高中網站校內訊 息及嘉義高中科學班 網站公布
104 年 3 月 14 日
(星期六) 08:00-16:30 辦理科學能力檢定 嘉義高中 嘉義高中 104 年 3 月 16 日
(星期一) 12:00 前 申請科學能力檢定試題疑義釋復 嘉義高中 嘉義高中教務處 104 年 3 月 17 日
(星期二) 12:00 前 科學能力檢定成績查詢 嘉義高中
嘉義高中網站校內訊 息及嘉義高中科學班 網站公告查詢訊息 104 年 3 月 18 日
(星期三) 10:00-16:00 申請科學能力檢定成績複查 嘉義高中 嘉義高中教務處 104 年 3 月 19 日
(星期四) 18:00 前 公布進入實驗實作名單 嘉義高中
嘉義高中網站校內訊 息及嘉義高中科學班 網站公布
104 年 3 月 28 日 (星期六)至 104 年 3
月 29 日(星期日)
07:30-17:20 辦理實驗實作(含面談)
嘉義高中 中正大學 嘉義大學
104 年 3 月 28 日 07:30-8:00 請先至 嘉義高中科學大樓 2 樓科展研討室繳交 報名費。
104 年 3 月 30 日
(星期一) 12:00 前 申請實驗實作疑義釋復 嘉義高中 嘉義高中教務處 104 年 3 月 31 日
(星期二) 16:00 前 實驗實作成績查詢(12:00 前)
實驗實作成績複查(16:00 前) 嘉義高中
嘉義高中網站校內訊 息及嘉義高中科學班 網站公告查詢訊息 104 年 4 月 2 日
(星期四) 18:00 前 科學班放榜 嘉義高中
嘉義高中網站校內訊 息及嘉義高中科學班 網站公布
104 年 4 月 10 日
(星期五) 09:00-09:30 科學班正取生報到
(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嘉義高中 嘉義高中資優大樓 一樓視聽教室 104 年 4 月 13 日起
(星期一)
09:00-12:00 14:00-16:00
科學班已報到正取生聲明放棄錄
取資格 嘉義高中 嘉義高中教務處 104 年 4 月 13 日
(星期一)
9:00-12:00
14:00-16:00 科學班備取生依序遞補報到 嘉義高中 嘉義高中教務處 104 年 4 月 15 日
(星期三)
09:00-12:00
14:00-16:00 前 已報到備取生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嘉義高中 嘉義高中教務處
目 錄
壹、依據 ... 4
貳、目的 ... 4
參、招生對象及人數 ... 4
肆、報考資格 ... 4
伍、簡章及報名表下載 ... 4
陸、招生流程與方式 ... 5
柒、報到方式及時程 ... 8
捌、其他 ... 9
附 件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科學班甄選入學報名表(附件一) ………..….…10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科學班甄選入學素質評估觀察表(附件二) …………..……..11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科學班甄選入學甄選證(附件三) ………..……..12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科學班甄選入學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附件四)… 14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科學班甄選入學測驗試題疑義釋復申請表 (附件五)...15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科學班甄選入學成績複查申請表(附件六)……….…16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科學班甄選入學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附件七)………...…..17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科學班甄選入學團體報名資料表(附件八) …………..….…..18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科學班學科資格考試辦法(附件九) …………..….…...19
資優方案課程學習證明 (附件十) ………...……..….…...20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104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簡章
壹、依據
一、高級中等教育法。
二、特殊教育法。
三、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辦法。
四、教育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實施計畫。
五、教育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開設招生作業要點。
六、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貳、目的
一、提供具科學潛能之高級中學優秀學生適性發展機會。
二、開設及發展特殊科學教育學程,提供優質之教學環境及卓越師資,培養學生從事獨 立科學研究之能力及創造力,充分發揮天賦潛能。
三、培育兼具人文素養與科學專業知能之傑出科學人才,厚植國家之高素質科技人才及 國家競爭力。
參、招生對象及人數
一、招生對象:凡國民中學應屆畢業、高級中學國中部應屆畢業或符合「特殊教育學生 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之國二學生。
二、招收人數: 25 名,男女兼收。
肆、報考資格
須通過學生素質評估(填寫附件二 (第 11 頁)),由就讀學校老師推薦,且學業成就有 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向本校報名:
(一)在國民中學就讀期間,學業總成績排名居全校同一年級前百分之二十以內。
(應屆畢業生採計國中八上、八下、九上成績,縮短修業年限之學生採計國中 七上、七下、八上成績)
(二)依前述學業總成績計算原則,數學或自然領域成績在全校前百分之二。
(三)凡就讀於教育主管機關核定之國民中學數理資優資源班,或通過教育主管機 關數理資優鑑定並完成每學期 36 小時之數理資優方案課程,並請加附證明 (第 20 頁數理資優方案課程學習證明供參)。
(四)獲選進入「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國 家代表隊決選研習營。
(五)曾獲教育部主辦之有關數理科目之全國競賽(例如全國科學展覽)前三名或 佳作。
伍、簡章及報名表下載
一、本簡章(含報名表)採網路下載自行列印方式,不另發售。
二、下載日期:自 104 年 2 月 11 日(星期三)12:00 前。
三、下載網站:國立嘉義高級中學網頁 (網址: http://www.cysh.cy.edu.tw)。
四、請家長及各國中老師協助下載各種表格,以 A4 規格白色普通影印紙(直式)列印,
提供有意願且符合資格學生使用。
陸、招生流程與方式
一、 報名暨入班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日期:104 年 3 月 4~6 日(星期三~星期五)。
2.時間:08:30-12:00;14:00-16:30。
3.地點:國立嘉義高級中學旭陵樓四樓會議室。
(二)報名費用:300元。
(三)報名之學生應檢具以下表件及費用,依序彙整。
1.報名表:
(1)請以正楷詳細填寫學生資料,身分證正反影印本(若無身分證請檢附戶 口名簿影印本或國中學生證影印本)黏貼於報名表上,並將最近 6 個月 內二吋正面半身脫帽不修底片光面之黑白或淺色背景彩色照片一式三 張,一張黏貼於報名表,兩張黏貼於甄選證,背面以正楷書寫姓名和 身分證字號。
(2)於報名表上勾選逕送〝直接錄取〞審查或〝科學能力檢定〞。
2.甄選證:請填妥應自行填寫部分,並將兩張照片黏貼於甄選證。
3.素質評估觀察表:須請就讀學校老師推薦並經教務處核章。
4.相關資格證明文件(依本簡章肆、報考資格所載):
檢附影印本並附於素質評估觀察表後,但須經各校教務處蓋章驗證無誤 (無者免附)。
5.若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報 名費,但請檢具以下資料:
a.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 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影本。
b.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 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 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6.身心障礙學生參加科學能力檢定,如需提供服務或彈性調整,請於報名 時提出申請(第 14 頁)。
(四)完成辦理報名暨入班資格審查手續後不得要求退費,報名相關資料亦不得要 求更改或退還。
(五)公布入班資格審查結果:104 年 3 月 11 日(星期三) 12:00 前。
二、 錄取方式及時程
(一)直接錄取:
符合下列任一項條件者,即可不經科學能力檢定及實驗實作逕送科學班入 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審查,通過審查者公告直接錄取。
1. 參加「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獲個人銅牌獎(含)以上者。
2. 參加「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獲獎或選訓決賽完成結訓,並獲保送高中資 格者。
3. 參加「國際科學展覽」獲獎或獲選「國際科學展覽」正選代表,並獲保送高 中資格者。
符合上述條件者,依其獲得獎項由最高獎項依序遞推錄取,名額至多5名。
(二)甄選錄取:
1.科學能力檢定
(1) 日期:104 年 3 月 14 日(星期六)。
(2) 地點: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3) 對象:通過入班資格審查且未獲直接錄取者。
(4) 方式:
A.數學成就測驗、物理成就測驗、化學成就測驗、生物成就測驗,內容 包括國中階段數學、物理、化學及生物的課程相關內容。
B.語文成就測驗:包括國文及英語,測驗閱讀及表達能力為主,為一般 能力測驗。
(5) 時間︰
(6) 成績採計及同分比序方式:
A.科學能力檢定總成績=數學T分數×0.2+物理T分數×0.2+化學T分數
×0.2+生物T分數×0.2+國文T分數×0.1+英語 T分數×0.1。(以四捨五入取到小數點第4位) B.依科學能力檢定總成績高低錄取60名,同分則增額錄取。
(7) 申請試題疑義釋復:測驗後若對試題有疑義,須於104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 中午 12:00 前,填寫測驗試題疑義釋復申請表(附 件五(第 15 頁)),傳真至(05)277-9293「國立嘉義 104年3月14日(星期六)科學能力檢定時間及科目
第一節 第二節 備註
8:25-8:30 8:30-9:40 10:05-10:10 10:10-10:50 (1) 請考生攜帶甄選 證、2B鉛筆、橡皮 擦、藍(黑)色原 子筆、修正液(帶) 等應考工具。
(2) 考生於測驗說明鐘 響始得進入測驗場 地。
(3) 遲到15分鐘起不准 入場;測驗開始30 分鐘內不准出場。
測驗說明 數學成就測驗 測驗說明 國文成就測驗
第三節 第四節
11:15-11:20 11:20-12:00 13:25-13:30 13:30-14:10 測驗說明 英語成就測驗 測驗說明 生物成就測驗
第五節 第六節
14:35-14:40 14:40-15:20 15:45-15:50 15:50-16:30 測驗說明 化學成就測驗 測驗說明 物理成就測驗
高級中學教務處」或親送至本校教務處辦理。
(8) 成績公佈及查詢:104 年 3 月 17 日(星期二) 12:00 前開始開放查詢,
僅查詢原始成績。
(9) 成績複查:測驗後若對成績有疑義者,每科複查費用新台幣 50 元,須 於 104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三)10:00~16:00 前填寫成績複查 申請表格(附件六 (第 16 頁)),親送至國立嘉義高級中學教 務處複查。
(10) 公布日期及方式:科學能力檢定通過名單於 104 年 3 月 19 日(星期四) 18:00 前於國立嘉義高級中學網站公佈。
2.實驗實作(含面談):
(1) 日期:104 年 3 月 28~29 日(星期六~星期日) 。
(2) 對象:通過科學能力檢定者(共 60 名)。
(3) 費用: 新台幣 800 元整;於 104 年 3 月 28 日(星期六)7:30-8:00 攜 帶報名費及甄選證至國立嘉義高級中學科學大樓二樓科展研 討室辦理報到。
(4) 地點: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5) 方式:採科學營方式辦理,以科學觀察、實作評量、實驗推理、面談 等方式進行。
(6) 時間︰
(7) 成績採計及同分比序錄取方式:
A.實驗實作總成績=數學T分數×0.25+物理T分數×0.25+化學T分數
×0.25+生物T分數×0.25。(以四捨五入取到小數點第4位)
B.甄選總成績=科學能力檢定總成績×0.40+實驗實作總成績×0.40+面 談成績×0.20。(以四捨五入取到小數點第4位,面談成績總分為100分) C.依甄選總成績由高至低擇優錄取前30名(含直接錄取名額),備取若干名。
D.同分參酌:甄選總成績同分時,錄取參酌順序為 a. 面談成績、b.實 104年3月28日(星期六)實驗實作時間及科目
上午 下午 備註
8:15- 8:20
8:20- 10:00
10:25- 10:30
10:30- 12:10
13:25- 13:30
13:30- 15:10
15:35- 15:40
15:40- 17:20
(1) 請考生攜帶甄選證、2B 鉛筆、橡皮擦、藍(黑)
色原子筆、修正液(帶)等 應考工具。
(2) 考生於實驗實作說明鐘 響始得進入實驗實作會 場。
(3) 遲到15分鐘起不准入 場;實驗實作開始30分鐘 內不准出場。
實驗實作 說明
數學實驗 實作
實驗實作 說明
化學實驗 實作
實驗實作 說明
生物實驗 實作
實驗實作 說明
物理實驗 實作
104年3月29日(星期日)實驗實作-面談時間
上午 下午 備註
7:30-8:00 8:10-12:00 12:30-13:00 13:10-17:00 面談分上午場與下午場,
請考生注意自己的場次。
報到 依當日安排序號參加面談 報到 依當日安排序號參加面談
驗實作總成績、c. 數學實驗實作T分數、d. 物理實驗實作T分數、e. 化 學實驗實作T分數、f. 生物實驗實作T分數。
(8) 申請試題疑義釋復:測驗後若對試題有疑義,須於104 年3 月30 日(星期一)
中午 12:00 前,填寫測驗試題疑義釋復申請表(附 件五(第 15 頁)),傳真至(05)277-9293「國立嘉義 高級中學教務處」或親送至本校教務處辦理。
(9) 成績查詢:104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二) 12:00 前開始開放查詢,僅查詢 實驗實作評量原始成績。
(10) 申請成績複查:測驗後若對成績有疑義者,每科複查費用新台幣 50 元,須於 104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二) 16:00 前填寫成 績複查申請表格(附件六 (第 16 頁)),親送至國立嘉義 高級中學教務處複查。
3.特殊身份學生之錄取、名額處理及成績計算方式,各依其升學優待規定辦理。
三、放榜日期: 104 年 4 月 2 日(星期四)18:00 前。
柒、報到方式及時程
一、正取生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一)日期:104 年 4 月 10 日(星期五)。
(二)時間:09:00-09:30。
(三)地點:國立嘉義高級中學資優大樓一樓視聽教室。
(四)攜帶物品:攜帶考生學生證或身分證(或健保卡)。
(五)報到方式:請考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於規定時間內親自報到,並簽畢業證書 繳交切結書。
二、已報到正取生聲明放棄時間:
(一)日期:104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一)。
(二)時間: 09:00-12: 00;14:00-16:00。
(三)地點:國立嘉義高級中學教務處。
(四)攜帶物品: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104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第 17 頁)。
(五)方式:填妥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以傳真(05-2779293)或親自繳交至國立嘉義高 級中學教務處。
三、備取生報到:
(一)日期:104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一) ,依序辦理遞補報到作業。
(二)時間:9:00-12:00、14:00-16:00。
(三)地點:國立嘉義高級中學教務處。
(四)攜帶物品:攜帶考生學生證或身分證(或健保卡)。
(五)報到方式:請考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於規定時間內親自報到,並簽畢業證書 繳交切結書。
四、已報到備取生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一)日期及時間:通知日起至 10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三)09:00-12:00:16:00 前。
(二) 地點:國立嘉義高級中學教務處。
(三) 攜帶物品: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104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第 17 頁)。
(四) 方式:填妥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以傳真(05-2779293)或親自繳交至國立嘉 義高級中學教務處。
五、報到後如欲放棄入學科學班,須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附件七)提出放棄入學資格聲 明後,始能透過 104 學年度高中高職其他入學管道就學;重複申請其他入學管道者 將取消入班資格。
捌、其他
一、 科學班學生於就讀期間,於高二升高三時,需參加全國科學班聯合學科資格考試,
相關辦法如附件九(第 19 頁)。
二、 科學班學生於第二階段學程期間,應完成修習個別科學研究的學分,才能取得高中 科學班的畢業證明。
三、 本校對於報名學生個人資料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期間等相關規範,說明如下:
(一) 本校各項報名資料係依「國立嘉義高級中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中正大學科學班 入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及其他法律授權之規定,由學生授權使用。
(二) 學生於完成本校之報名程序後,即同意本校因作業需要所取得學生之身分基本資 料,作為本校對學生身分認定參酌依據。
(三) 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到作業 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使用,報名學 生資料蒐集之範圍以本校報名表所列各項內容之學生身分基本資料為限。
(四) 本校蒐集之學生資料,因招生、統計與報名學生註冊作業需要,於學生完成報名 作業後,即同意本校及教育部進行使用,使用範圍亦以前項規定為限。
(五)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將不因報名作業而拋 棄或限制,惟考量招生作業之公平性,學生報名之相關證明文件應於報名時一併 提出,完成報名作業後不得要求補件、修改或替換,未附證明文件或證明書中各 欄填寫不全者,一律不予採認,所繳報名費用及相關證明文件亦不退還。若學生 不提供前開各項相關個人資料,本校將無法進行該學生之試務作業,請特別注意。
(六) 完成報名程序之學生,即同意本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類別、使用範圍、方式、
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進行蒐集或處 理。
四、 申覆專線:(05)2762804 轉 204、205。
五、 如有未盡事宜,依「國立嘉義高級中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中正大學科學班入學及 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決議辦理。
六、 本招生簡章經「國立嘉義高級中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中正大學科學班入學及學科 資格考試委員會」訂定,陳教育主管行政機關核備後實施,修正亦同。
附件一:科學班甄選入學報名表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104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報名表
報名編號(由本校填寫):
姓 名 性別
請貼二吋正面半身 脫帽相片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身分證
統一編號
住家電話 聯絡手機
就讀國中 _____________縣(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銜) 身分別
□一般生
□特殊身分: (1.身心障礙生、2.原住民、3.僑生蒙藏生、4.
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5.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 家長或監護人
姓名 關係 住家電話 聯絡手機
通訊地址
□□□
(請貼身分證影本正面)
若無身分證請檢附戶口名簿或國中學生證影印本
(請貼身分證影本反面)
若無身分證請檢附戶口名簿或國中學生證影印本
甄選資格 (請勾選)
□在國民中學就讀期間,學業總成績之三學期平均成績排名居全校同一年級前百分之二 十以內(應屆畢業生採計國中八上、八下、九上成績,縮短修業年限之學生採計國中 七上、七下、八上成績)。
□就讀於教育主管機關核定之國民中學數理資優資源班,或通過教育主管機關數理資優 鑑定並完成每學期 36 小時之數理資優方案課程者。
□數學或自然領域成績在全校前百分之二。
□獲選進入「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國家代表隊 決選研習營。
□曾獲教育部主辦之有關數理科目之全國競賽(例如全國科學展覽)前三名或佳作。
直接錄取 資格
□參加「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獲獎或選訓決賽完成結訓,並獲保送高中資格者。
□參加「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獲個人銅牌獎(含)以上者。
□參加「國際科學展覽」獲獎或獲選「國際科學展覽」正選代表,並獲保送高中資格者。
請詳述得獎獎項名稱 。
國中三學期學 業總成績之平 均成績全校排 名百分比
%
國 中 審 核 人員核章
審核人員 聯絡電話 國中教務
處核章
國中校長 核章 注意事項:1.本報名表各欄請報名學生詳實以正楷填寫,字體工整清晰。
2. 所黏貼相片與甄選證上相片必須相同。
3. 本報名表由本委員會留存。
4. 本報名表填完後請國中老師或行政協助審核,並檢附相關資料如後列:國中歷年成績單、特殊身 份證明文件、素質評估觀察表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民國 104 年 月 日附件二:報名學生素質評估觀察表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104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 報名學生素質評估觀察表
一、表現優異具體事蹟(由考生自行填寫)
姓名 身分證
統一編號
(※請依獲獎年度先後條列填寫且加註為國際性、全國性或校內,並檢附表現卓越或傑出等具體證明 文件影本依序裝訂於表後。若欄位不足,可自行增加。)
資料序 主辦單位 獲獎年月 獲獎項目 名次等第
1 年 月
2 年 月
3 年 月
4 年 月
5 年 月
二、科學能力觀察量表(由推薦人填寫,※高至低依次為 5 至 1,請勾選適當選項)
推薦人姓名 與考生關係
服務單位 職稱
觀 察 項 目 1 2 3 4 5 1.對研究數理及科學方面的問題有強烈的動機和興趣,願意自動花時間鑽研。
□ □ □ □ □
2.常主動詢問周遭與科學有關的問題。
□ □ □ □ □
3.數理領悟力強,學習科學的速度快。
□ □ □ □ □
4.數字概念良好,計算能力優異。
□ □ □ □ □
5.抽象思考能力優異,運用符號思考的能力強。
□ □ □ □ □
6.能運用圖形、符號等代表或簡化複雜的訊息。
□ □ □ □ □
7.能用多元方式解題,思考靈活。
□ □ □ □ □
8.分析的能力強,邏輯推理能力優異。
□ □ □ □ □
9.願意嘗試超乎年齡水準的科學題目。
□ □ □ □ □
10.參與科學競賽表現優異。
□ □ □ □ □
推薦人敘述並簽名
(※請以簡明文字描述其數理性向特質或表現傑出等具體事蹟)
推薦人簽章 就讀國中教務處
核章
附件三:本校科學班甄選入學甄選證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104學 年度 科學班 甄選入學 甄選 證 甄選證號碼:
(灰色底勿填,由本校承辦人員填寫)考生姓名 畢業國中
請貼二吋 正面半身 脫帽相片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身分證
統一編號 住家電話 ( ) 聯絡手機 聯絡地址
□□□
☆甄選證號碼及以下粗框表格由本校承辦人員填寫,其它請考生自行填入
資料審查
(由嘉義高中審核)
□1.報名表:資料填寫及資格認定
□2.報名學生素質評估觀察表
□3.甄選證
□4.國中成績單
□5.各項競賽科展等證明文件 審核人:
審核人: □6.科學能力檢定報名費,300元
□7.免繳(免繳者須檢附相關證件)
審核人: □8.甄選證蓋章核發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104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甄選證
甄選證號碼
(灰色底勿填,由本校承辦人員填寫)實驗實作 報名審查
審核人: □資格確認
審核人: □
實驗實作
報名費,800 元姓 名
(報名者自行填入)甄選日期及時程︰
科學能力檢定:104 年 3 月 14 日(星期六)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六節
8:25-
8:30 8:30-9:40 10:05-
10:10 10:10-10:50 11:15-
11:20 11:20-12:00 13:25-
13:30 13:30-14:10 14:35-
14:40 14:40-15:20 15:45-
15:50 15:50-16:30 測驗
說明
數學 成就測驗
測驗 說明
國文 成就測驗
測驗 說明
英語 成就測驗
測驗 說明
生物 成就測驗
測驗 說明
化學 成就測驗
測驗 說明
物理 成就測驗
實驗實作:
A.實作及評量:104年3月28日(星期六)
8:15-8:20 8:20-10:00 10:25-10:30 10:30-12:10 13:25-13:30 13:30-15:10 15:35-15:40 15:40-17:20 實驗實作說明 數學實驗實作 實驗實作說明 化學實驗實作 實驗實作說明 生物實驗實作 實驗實作說明 物理實驗實作
B.面 談:104年3月29日(星期日)
上 午 下 午
7:30-8:00 8:10-12:00 12:30-13:00 13:10-17:00
報到 依安排序號參加面談 報到 依安排序號參加面談
注意事項︰
甄選證須妥為保存,科學能力檢定及實驗實作需出示甄選證;如有損毀或遺失,應於甄選當日攜帶身分證件及與報名表同 式二吋相片一張,至教務處申請補發。
(請勿自行撕開)
請貼二吋 正面半身 脫帽相片
(須加蓋嘉義高中科 學班章戳始具效用)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104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科學能力檢定及實驗實作規則:
一
、甄選時學生必須攜帶甄選證準時入場,對號入座。甄選證須妥為保存,如有毀損或遺失,應於測驗當日攜帶與報名時同式相片和身分證件,向本校教務處申請補發。
二、每節甄選說明時間不可翻閱題本,說明開始後即不准離場。若經糾正仍強行出場者,該甄 選科目不予計分。
三、每節甄選正式開始後 15 分鐘起,遲到者不得入場。若強行入場,該甄選科目不予計分。
四、每節甄選正式開始後 30 分鐘內,考生不得提早離場。若強行離場,不服糾正者,該甄選科 目不予計分。
五、文具自備,必要時可用透明墊板,不得有圖形、文字印刷於其上,其他非甄選用品請勿攜 入甄選試場,且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
六、非甄選用品如教科書、參考書,或補習班文宣品等,以及電子辭典、計算機、行動電話、
呼叫器、收音機、鬧鐘,及 MP3、MP4 等多媒體播放器材,一律不准攜入甄選試場。若不 慎攜入甄選會場,於甄選開始前,須放置於甄選會場前後方地板上;電子產品須先關機或 拔掉電池。未依規定放置而經監試委員發現者,該甄選科目減扣成績 10 分。
七、學生可攜帶三角板、直尺、圓規,但不得攜帶量角器或附量角器功能之文具(各甄選科目若 另有要求攜帶之文具,另於國立嘉義高中網站公告)。
八、學生進行測驗時不得飲食、抽煙、嚼食口香糖等。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測驗 中飲水或服用藥物時,須於測驗前持相關證明經監試委員同意後,在監試委員協助下飲用 或服用。
九、甄選會場內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行為。若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相 互作弊事實明確者,該甄選科目不予計分。
十、答案卡或答案卷上不得書寫姓名座號,也不得作任何標記。故意汙損答案卡或答案卷、損 壞試題,或在答案卡、答案卷上、寫作內容中顯示自己身分者,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十一、答案卡須用黑色 2B 鉛筆畫記,修正時須用橡皮擦將原畫記擦拭乾淨,不得使用修正液
(帶),答案卡如有畫記不明顯或汙損等情事,致電腦無法辨認者,其責任自負,不得提 出異議。
十二、答案卷作答時,務必使用黑色或藍色墨水的筆,不得使用鉛筆(各甄選科目若另有要求,
另於國立嘉義高中網站公告)。更正時,可以使用修正液(帶)。如用鉛筆書寫、書寫不 清或汙損等情事,致無法清晰呈現作答結果者,其責任由考生自負,不得提出異議。
十三、測驗結束鐘(鈴)響起,監試委員宣布本節測驗結束,不論答畢與否應即停止作答,交卡
(卷)離場。交卡(卷)後強行修改者,該科測驗不予計分。逾時作答,不聽制止者,該 科測驗不予計分;經制止後停止者,該甄選科目減扣成績 10 分。
十四、甄選測驗完畢後必須將答案卡或答案卷和試題一併送交監試委員,經監試委員確認無 誤,然後離場。攜出答案卡、答案卷或試題經查證屬實者,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十五、學生需遵守監試委員於測驗說明時所提出之相關注意事項。
十六、實驗實作需遵守實作現場之規定,違者由現場評審委員依違規情節扣分。
十七、違反本甄選規則者,其處理方式經「國立嘉義高級中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中正大學科學 班入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審議後辦理。
附件四: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104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考生姓名
性別
□
男□
女 畢(肄)業學校縣 ( 市 ) 國 中 / 高 級 中 學 國 中 部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電話)
(手機)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或
縣市鑑輔會證明影本 (浮 貼)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項目:請考生依需求勾選申請項目
申請項目 需求情形 審定結果
提早入場
□
是(提早五分鐘進入試場準備)□
否□
是□
否 放大試題□
是(提供放大為 A3 紙之影印試題)□
否□
是□
否 需要考場準備輔具
□
檯燈□
放大鏡□
是□
否 其他特殊需求
(其它輔具,
請考生自備)
□
是□
否考生親自簽名:
監護人代簽: ,(原因說明)
(無法親自簽名者由其監護人代為簽名並註明原因)
審查單位核章:
附件五:測驗試題疑義釋復申請表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104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
測驗試題疑義釋復申請表 (科學能力檢定、實驗實作通用)
申請資格:限考生本人或考生就讀學校教師。
申請時間:1.科學能力檢定-104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中午 12:00 前。
2.實驗實作-104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一)中午 12:00 前。
受理單位:國立嘉義高級中學教務處。
申請方式:請於申請時間內傳真或送至嘉中教務處,傳真電話:(05)2779293。
考生姓名:____________
甄選證號碼:__________ 身分證統一編號:_________
申請教師姓名:_________ 就讀/服務學校:_________
(申請者若為考生就讀學校教師,免填「甄選證號碼」。) 測驗
科目 題號
疑義 內容
注意事項:
1.每張申請表限提問 1 科,若需提問 1 科以上,請影印本表後使用。
2.申請試題疑義釋復,須載明所問疑義於「疑義內容」欄內,請保持字體端正以利傳真辨識。
3.須於規定時間前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者簽名:__________
市 話:
手 機:
傳 真:
申 請 日 期: 104 年 月 日
附件六:成績複查申請表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104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 成績複查申請表
申請日期:104 年 月 日 收件編號:
(由本校承辦人員填寫)表一、申請者資料
甄選證號碼 考生姓名 聯絡方式 申請項目
電話:
手機:
□科學能力檢定
□實驗實作
複查科目 欲複查科目請勾選 複查科目原得分數
國文 英文 數學 物理 化學 生物
考生親自簽名:
表二、複查結果 收件編號:
(由本校承辦人員填寫)複查科目 複查結果 複查單位章戳
國文 英文 數學 物理 化學 生物
注意事項:1.申請成績複查請檢附成績單。
2.申請複查者僅就該科成績核計提出複查,不得要求重新閱卷、親自查看試卷、影印試卷。
3.需由本人或代理人(需附代理人證明)將申請表親送至國立嘉義高級中學教務處申請複查。
附件七: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104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
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學生: __________(甄選證號: ),
聲明放棄國立嘉義高級中學104學年度科學班入學 資格,日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科學班安置。
此致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學生簽名:____________
家長雙方或監護人簽名:____________
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___
簽名或蓋章附件八:團體報名資料表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科學班甄選入學團體報名資料表
學校名稱: 承辦人姓名:
聯絡方式 電話:( )
承辦人電子信箱: 傳真:( )
編號 學生姓名 身份證 字號
出生年月 日
聯絡手
機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低收入戶學生
(低收入戶請打)
特殊身分 (特殊身分請
註明)
家長或監護人
姓名 聯絡電話 聯絡手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備註:1.團體報名之學校請另填寫本資料表。
2.請報名學校將資料表電子檔燒錄於光碟中併附紙本 1 份於現場報名時繳交。
3.若欄位不敷使用,可自行增加。
19
附件九:資格考試辦法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科學班學科資格考試辦法
中華民國102年6月10日通過實施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0日修訂
一、 依據:
(ㄧ)教育部高級中學科學班實施計畫。
(二)國立嘉義高級中學科學班實施計畫。
二、 目的:檢測修畢高中端第一階段學程學生之基礎能力,並做為進入大學端修習第二 階段學程之門檻。
三、 時間:每年七月辦理全國科學班聯合學科資格考試。
四、 組織與任務:由國立嘉義高級中學、國立中正大學、國立嘉義大學組成之「國立嘉 義高級中學科學班入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訂定考試辦法及成立「國立嘉 義高級中學科學班學科資格考試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實際負責試務工作 之推動。本小組由國立嘉義高中校長擔任召集人,委員由國立嘉義高中、國立中 正大學及國立嘉義大學相關行政及學系(科)代表組成,總人數為7~11人,由召集 人視試務需要聘任之。
(一) 資格審查:符合下述資格者,准予參加全國科學班聯合學科資格考試。
1. 修畢第一階段學程且各科均及格的高二科學班學生。
2. 修畢第一階段第一年學程,各科及格且具特殊優異表現高一科學班學生,經該 生導師、數理科任課教師2人以上推薦,並獲本小組核准者。
(二) 考試科目:國文、英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六科。
1. 必考科目:國文、英文、數學三科。
2. 選考科目:物理、化學及生物三科至少選考一科。
(三) 考試範圍、命題方式由本小組開會決議後,另行公告。
(四) 成績採計及通過標準:
1. 必考科目需全部通過。
2. 物理、化學、生物三科中,必須有一科通過。
3. 資格考通過者才可修習第二階段學程。
4. 各科通過標準由本小組訂定之。
(五) 免試資格:
1. 在學期間符合「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 學優待辦法」第3條第四款之學生。
2. 在學期間符合「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 學優待辦法」第4條第一、二、三款之學生。
五、 本施行細則經「國立嘉義高級中學科學班入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議決通過後 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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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資優方案課程學習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