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818 防疫通報
本校將依據教育部指引進行開學前防疫物資準備及環境清消,請 家長放心。也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身體健康,上學前先量測體溫,如出 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如因故無法到校請家長 通知導師或學務處。謝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 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摘要版)
教育部1100817 公布
教育部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疫情第二級警戒防疫措施及相關指 引,規劃訂定各項防疫強化作為,將於開學後每兩週滾動修正防疫管理指引,
相關內容摘述如下:
一、防疫整備工作:
(一)學校及幼兒園開學前召開防疫小組會議,研議校(園)內防疫措施,加 強物資盤點。
(二)配合各縣市政府環保機關於開學前加強校園內環境消毒工作。
(三)開學前針對教室、各學習場域、相關盥洗等空間進行衛生清潔消毒及空 間清消管理。
二、服務及入校條件:
(一)學校教職員工及工作人員,應符合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滿 14 日之服務 及入校條件;疫苗第一劑接種未滿 14 日或未接種者,首次進入校園服 務前應提供 3 日內抗原快篩或 PCR 檢測陰性證明,之後每 7 日進行 1 次抗原快篩或 PCR 檢驗為原則。
(二)開學後,家長及訪客原則不入校,但經學校認定有入校必要者除外。
(三)具有 COVID-19 感染風險者、發燒或急性呼吸道感染者,應確實落實
「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
三、個人衛生防疫措施:
(一)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上學前先量測體溫,如出現發燒或 呼吸道症狀者,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
(二)到校後,學校應落實入校及下午上課前師生體溫量測、手部清消及監測 健康狀況。
(三)全校師生除用餐及飲水外,應全程佩戴口罩。
四、環境及空間清消管理
(一)每日定期針對教室、各學習場域及相關盥洗等常用空間進行衛生清潔及 消毒,並視使用情形,增加清潔消毒頻率。
(二)學校學生交通車與幼童專用車應加強清消管理,且應造冊並落實固定座 位。
(三)維持各學習場域及用餐環境通風,開冷氣時應於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
每扇至少開啟 15 公分,並加強通風及清消。
五、教學活動防疫措施:
(一)學校及幼兒園推動之課程及活動,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實 施,並落實課堂點名。
(二)室外體育課程,均應保持防疫所需之適當社交距離,特別是容易肢體接 觸或團隊性運動項目課程,授課教師須調整課程目標、教學內容與評量 方式,並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三)為落實全程佩戴口罩,進行體育課程時,請授課老師評估運動強度並留 意學生身體狀況,適時調整課程內容。
(四)實習實作與實驗應採固定分組,學生練習時使用之設備、器材,應避免 共用;如有輪替使用設備、器材之需要,輪替前應先澈底消毒。
(五)學校得以跑班方式實施教學活動,如社團活動及課後照顧等,應依不同 班別不同教室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實施,並落實課堂點名,
以作為日後疫調之參考。
六、校外教學及戶外教育等活動,應維持社交距離、佩戴口罩、遵守空間容留 人數限制,並留意景點、住宿地點規劃,且應採實聯制,確實執行人流管 制等,另依活動行程規劃,提醒師生遵循相關防疫管理措施。
七、學校辦理大型集會活動如開學典禮、週會或迎新活動等,仍應採線上方式 辦理為原則;如採實體方式辦理,應依指揮中心規定,活動人數上限為室 內 50 人,室外 100 人之措施辦理,倘超過人數應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 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
八、餐飲防疫:
(一)應加強清潔消毒飲水機,並加註標示僅供裝水用不得以口就飲。
(二)教室內用餐應維持環境通風良好,以個人套餐並使用隔板入座或維持社 交距離用餐,且不得併桌共餐;用餐期間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 清潔及消毒。
(三)校內美食街及商店應遵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