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民國1 0 8 年「全民國防教育海報甄選」活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民國1 0 8 年「全民國防教育海報甄選」活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

Copied!
10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民國1 0 8 年「全民國防教育海報甄選」活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

本部民國107年12月27日國政文心字第1070011902號令頒

「民國108年推展全民國防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貳、目的:

為凝聚國人全民國防共識,以活潑、多元化方式推動全民 國防教育,辦理海報甄選活動,提升國人參與國防事務興 趣,並蓄積全民國防教育文宣能量。

參、甄選作法:

一、甄選主題:

創作以全民國防為主軸,強調國家安全人人有責之理 念,闡述「全民支持、全民參與」之意涵,凝聚「支持 國防、熱愛國家」之共識。

二、甄選對象及分組: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參加,並區分下列組別評選:

(一) 國中(小)組。

(二) 高中(職)暨大專院校組。

(三) 社會組。

三、甄選編組:

(一)作業編組:

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以下簡稱政戰局)局長擔任指導 組組長,納編相關人員成立計畫組及法律諮詢組,負 責甄選活動行政、參選作品資格審查及法律諮詢等相 關作業。

(二)評審編組:

由政戰局邀集國內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組成評 審組,負責參選作品初審及複審作業。

(2)

(一)活動期間文宣傳播:

1.透過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全民國防教育網」及

「全民國防臉書專頁」公開甄選訊息與公告活動簡章

,並提供相關資訊下載服務。

2.運用國防部青年日報、漢聲廣播電臺宣傳活動訊息。

3.印製甄選活動宣傳海報,函請各部會、縣(市)政府、

各級學校等單位,協助海報張貼及宣導。

4.配合「莒光園地」電視教學節目宣傳活動訊息。

(二)收件日期:

自民國108年7月1日起至9月2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受理(活動簡章如附件1)。 (三)評選日期:

收件時間截止後,由計畫執行組進行資格審查後,評 審組於民國108年10月18日前完成評選作業。

(四)得獎公告:

得獎名單於簽奉國防部部長核定後公告於國防部「政 戰資訊服務網」、「全民國防教育網」、「全民國防臉書 專頁」及青年日報,並寄發得獎人員通知函。

(五)頒獎:

配合民國108年國軍第53屆文藝金像獎頒獎典禮舉行 頒獎。

五、作品規範:

(一)參選作品應為參選人依甄選主題設計製作之原創性著 作,並不得為其他競賽之得獎作品,如有利用他人著 作時應檢附來源依據及相關授權證明文件。

(二)每位參選人報名參選之作品以2件為限。

(三)參選作品應以圖像為主、文字為輔,各邊距保留3mm

(3)

,且內容須顯示全民國防教育圖徽(於「全民國防教 育全球資訊網」提供下載),並可自行調整擺放位置,

但不得變更圖徽樣式、色彩及中(英)文名稱;手繪圖 亦需明確繪出,勿以紙張黏貼方式。

(四)電腦繪圖作品以Photoshop、Illustrator或CorelDraw 等相關繪圖軟體製作,檔案模式為CMYK,格式為*.jpg

,尺寸一律為104×76cm(尺寸包含3mm出血邊),解析 度為300dpi,勿用特別色(金、銀及螢光色等);手 繪作品以8K圖畫紙作圖,可視畫面需求各留邊3mm。

(五)未符合上述規範均為不合格作品,不予納評選作業。

六、繳件規定及報名方式:

(一)作品繳交時檢附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如附 件2、3)、A4紙排版列印彩色稿2份(電腦繪圖作品)、

8K原稿(手繪作品)。

(二)為確保得獎作品爾後運用效益,參選之著作人均應填 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於其參選作品得獎後,

將著作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部,未填寫者不納入 評選;參選人未滿20歲者,應由法定代理人於著作財 產權讓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未共同簽章者 不納入評選。

(三)參選作品一律採通訊報名,收件地址:104臺北市中山 區北安路409號【政治作戰局文宣心戰處收】,另電繪 檔案請寄至收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肆、評審流程:

一、資格審查:

由計畫執行組依據作品繳交格式實施資格審查,並核對 參選人員應繳交之書面資料,完成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4)

即辦理評選作業。

二、評選作業:

由評審組依主題內容、創意表現、美術設計等面向進行 評分。

伍、獎勵:

各組取前3名、優選2名及佳作5名,獎勵如下:

一、第一名:新臺幣3萬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二、第二名:新臺幣2萬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三、第三名:新臺幣1萬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四、優 選:新臺幣5,000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五、佳 作:新臺幣2,000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陸、一般規定:

一、報名參選作品經通知有缺繳相關文件者,得於收件截止 日前(以郵戳為憑)補件送審,逾期不予受理。

二、研究所及博士班等在校學生列入社會組評選;另外頒發 獎項之獎金,將依所得稅法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扣稅。

三、得獎作品於受獎後,其著作財產權全部移轉歸屬國防部 所有,國防部得上傳「政戰資訊服務網」、「全民國防教 育網」,及提供全軍各單位、各級機關、學校,供全民 國防教育相關活動宣傳與運用。

四、得獎作品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權,國防部不負任何法律責 任,並取消得獎人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證書。

五、參選作品經評選未達或超出預定得獎名額,得經評審組 審議後,簽報核定酌予增加或減少獎項名額,缺額獎項 之現金得併入佳作增額發放。

(5)

附件1

民 國 1 0 8 年 「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海 報 」 甄 選 活 動 簡 章

壹、甄選主題:

創作以全民國防為主軸,強調國家安全人人有責之理念,

闡述「全民支持、全民參與」之意涵,凝聚「支持國防、

熱愛國家」之共識。

貳、甄選對象及分組: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參加,並區分下列組別評選:

一、國中(小)組。

二、高中(職)暨大專院校組。

三、社會組。

參、甄選規定:

一、收件日期:

自民國108年7月1日起至9月2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 期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參選作品一律採通訊報名,掛號郵寄:104臺北市中山 區北安路409號【政治作戰局文宣心戰處收】;另電繪檔 案請寄至收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三、作品規範及繳件規定:

(一)參選作品應為參選人依甄選主題設計製作之原創性著 作,並不得為其他競賽之得獎作品,如有利用他人著 作時應檢附來源依據及相關授權證明文件。

(二)每一參選人報名參選之作品,以2件為限。

(三)參選作品應以圖像為主、文字為輔,各邊距保留3mm,

且內容須顯示全民國防教育圖徽(於「全民國防教育 全球資訊網」提供下載),並可自行調整擺放位置,但

(6)

不得變更圖徽樣式、色彩及中(英)文名稱;另手繪圖 亦需明確繪出全民國防教育圖徽,切勿以紙張黏貼方 式呈現。

(四)電腦繪圖作品以Photoshop、Illustrator或CorelDraw 等相關繪圖軟體製作,檔案模式為CMYK,格式為*.jpg

,尺寸一律為104×76cm(尺寸包含3mm出血邊),解析 度為300dpi,勿用特別色(金、銀及螢光色等);手繪 作品以8K圖畫紙作圖,可視畫面需求各留邊3mm。

(五)作品繳交時檢附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如附 件3、4)、A4紙排版列印彩色稿2份(電腦繪圖作品)、

8K原稿(手繪作品)。

(六)報名參選作品經通知有缺繳相關文件者,得於收件截 止日前(以郵戳為憑)補件送審,逾期不予受理。

(七)未符合上述規範均為不合格作品,不予納評選作業。

四、評審程序:

(一)資格審查:

由計畫執行組依據作品繳交格式實施資格審查,並核 對參選人員應繳交之書面資料,完成資格審查合格人 員,由評審組辦理評選作業。

(二)評選作業:

由評審組依主題內容、創意表現、美術設計等面向進 行評分。

肆、得獎公告及獎勵:

一、成績公布及頒獎:

得獎名單於核定後公告於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 全民國防教育網」、「全民國防臉書專頁」及青年日報,

並寄發得獎人員通知函,配合國軍第53屆文藝金像獎頒

(7)

獎典禮表揚,未獲選者不另通知。

二、獎勵:

各組取前3名、優選2名及佳作5名,獎勵如下:

(一)第一名:新臺幣3萬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二)第二名:新臺幣2萬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三)第三名:新臺幣1萬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四)優 選:新臺幣5,000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五)佳 作:新臺幣2,000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伍、一般規定:

一、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參賽者預先留取備份;報名參選 作品經通知有缺繳相關文件者,得於收件截止日前(以 郵戳為憑)補件送審,逾期不予受理。

二、研究所及博士班在校學生列入社會組評選;另外頒發獎 項之獎金,將依所得稅法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扣稅。

三、為確保得獎作品爾後運用效益,參選之著作人均應填寫

「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於其參選作品得獎後,將 著作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部,未填寫者不納入評選

;參選人未滿20歲者,應由法定代理人於著作財產權讓 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未共同簽章者不納入評 選。

四、得獎作品於受獎後,其著作財產權全部移轉歸屬國防部 所有,國防部得上傳「政戰資訊服務網」、「全民國防教 育網」,及發行全軍各單位及各級機關、學校,供全民 國防教育相關活動宣傳與運用。

五、參選作品經評選未達或超出預定得獎名額,得經評審組 審議後,簽報核定酌予增加或減少獎項名額,缺額獎項 之現金得併入佳作增額發放。

(8)

六、得獎作品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權,國防部不負任何法律責 任,並取消得獎人之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證書。

七、活動相關內容及簡章報名表請至國防部「全民國防教育 全球資訊網」(http://aode.mnd.gov.tw)下載。

八、活動洽詢電話(02)23116117#636619 歐陽萱上尉。

(9)

附件2

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

參選人 茲同意投稿【民國 108 年全民國 防教育海報甄選活動】之作品於獲獎後,將著作財產權全 部讓與【國防部】所有,並同意國防部得將其著作上傳政 戰資訊服務網、全民國防教育網及發行全軍各單位及各級 機關、學校,供全民國防教育相關活動宣傳與運用;參選 人並擔保本參選作品係未經刊登、使用之原創性著作,如 有侵害他人著作權願自負法律責任,並對國防部因而致生 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立書人: 簽章:

法定代理人: 簽章:

(未滿 20 歲之參選人應由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電話:

電子信箱:

戶籍地址(含郵遞區號):

通訊地址(含郵遞區號):

(10)

附件3

民國 108 年「全民國防教育海報甄選 」活動報名表

參選組別 請敘明甄選組別區分 件數

姓名 身分證字號

生日

學歷 請敘明學校(在校生請詳敘系所及年級)

職業 請敘明服務單位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請以文字敘述作品創作構想、理念(150 字為限)。

一、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浮貼處(請確實黏貼,影本資料須清 晰,以利獲獎辦理稅務扣繳事宜)。

二、 尚未取得身分證之參賽者,請黏貼健保卡影本。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依據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70199256 號,辦理國小全英語教學之教師專業成長工作

七、選手來源及限制:選手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青年組限民國89年1

七、檢附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課程登錄配合事項、辦理研習單位研習課程登錄 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進修研習活動使用管理規定、臺中市國民小學實 施校內進修注意事項暨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從獲獎作品裡選出下營國小陳映岑

蘆洲線與新莊線皆於民國 83 年經行政院核定,環境影響說明書於民國 84 年經環保署同意,財務計畫則於民國 87 年通過核定,共同於民國 90 年開始施 工,兩者於民國

30 高雄市立國民中學兼行政職務教師減課標準表 國中教育科 31 高雄市國民中學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人員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 國中教育科 32 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甄選暨介聘作業要點

民國 57 年, 九年國民義務教育正式實施, 教科書改由國立編譯館主編, 數學教科書之編製 成立有

依據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70199256 號,辦理國小全英語教學之教師專業成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