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莊子的美學視野
第一節 美感判斷的規準—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
一、天地有大美
莊子「天地有大美」這個命題的具體表述,乃出自於對「道」有詳細討論 的〈知北遊〉篇: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時有明法而不議,萬物有成理而不說。聖人者,
原天地之美,而達萬物之理,是故至人無為,大聖不作,觀於天地之謂 也。」(王叔岷,1994:811)
唐成玄英疏1:「夫二儀覆載,其功最美。」唐陸德明釋文2:「《大美》謂覆載之 美。」宋林希逸3:「不言所利大矣哉。」清陳壽昌4:「利及萬物,不言所利。」
以上四人皆從「功效」的角度來解釋「大美」。然而,根據引文的語法結構加以 分析,「大」、「明」、「成」應為形容詞,「美」、「法」、「理」應為名詞,兩兩成對 構成排比,「大美」、「明法」、「成理」應分別為「天地」、「四時」、「萬物」本身 的屬性或衍生的結果,可惜的是上述四人均未能分辨屬性或結果的意涵有何不 同。若說乙是甲的屬性,則甲的內在成分必然包含乙,例如酸是醋的屬性;若說 乙是甲的結果,則甲的內在成分必然不包含乙,例如水往下流是地心引力的結 果。所以,醋的成分必然包含酸,地心引力的成分卻不包含水往下流。倒過來說,
1 本研究關於成玄英見解之引用,均出自於郭慶藩(1994),為行文之便,以後恕不另行註明。
2 本研究關於陸德明見解之引用,均出自於郭慶藩(1994),為行文之便,以後恕不另行註明。
3 本研究關於林希逸見解之引用,均出自於林希逸(1997),為行文之便,以後恕不另行註明。
4 本研究關於陳壽昌見解之引用,均出自於陳壽昌(1977),為行文之便,以後恕不另行註明。
酸不是醋的結果,水往下流不是地心引力的屬性。也就是說,甲若是乙的屬性就 不會是乙的結果,反之亦然。回到莊子的論述,天地、四時、萬物指涉的是具體 的現象,現象本身已經是結果,所以才需要仔細考察、追本溯源。因此,大美、
明法、成理不可能是現象的結果,而只能是現象的屬性。再從文意上來看,「明」
即明確、「成」即構成,兩者分別指涉的是「法」、「理」的樣態屬性,而非其功 效結果,由此推論「大」也應該是指「美」的樣態屬性較為適切。
準此,以下再針對四位現代學者關於「天地有大美」的詮釋進行說明,他 們也都是從樣態屬性而非功效結果來解釋「大」這個字。
(一)徐復觀主張:
道是美,天地是美,德也是美;則由道、由天地而來的人性,當然也是 美。…莊子為了易於與世俗之美相檢別,所以有時稱這種根源之美為「大 美」、「至美」。(徐復觀,1998:58-59)
(二)葉朗主張:
莊子認為,作為宇宙本體的「道」是最高的、絕對的美,而現象界的「美」
和「醜」則不僅是相對的,而且在本質上是沒有差別的。…天地的「大 美」就是「道」。「道」是天地的本體。…「把相對主義作為認識論的基 礎,就必然使自己不是陷入絕對懷疑論、不可知論和詭辯,就是陷入主 觀主義。」莊子正是這樣。(葉朗,1986:106,111,126)
(三)顏崑陽主張:
莊子理想中的美,是絕對普遍的美。這個「美」,是道自然顯現於天地 的美,莊子稱之為「大美」、或「至美」。…「大美」若從道的客觀性來
說,就是天地萬物,各任情性,所表現的渾然整體的美;若從主體的心 靈來說,就是遣除主觀情識造作,虛寂待物,而體驗到的自然渾和之美。
(顏崑陽,2005:151-152)
(四)陳鼓應主張:
西洋以往的形上學家,對於自然均表現一種超越的觀念…莊子不憑空構 幻一個莫須有的超自然…自然是美的。在莊子眼中,自然之美含藏著內 在生命及其活潑之生機,它孕育萬物,欣欣向榮,表現著無限的生意。…
自然之美表現於無言。(陳鼓應,1993:107-108)
由上所述,徐氏將「大」解釋為「根源」,與「世俗」相對;葉氏將「大」解釋 為「本體」,與「現象」相對;顏氏將「大」解釋為「渾和」,與「造作」相對;
陳氏將「大」解釋為「自然」,與「超越」相對。其中(二)與(四)的立場明 顯有所衝突,前者借用康德哲學的思維,作出本體界與現象界的二層區隔,又將 莊子化約為相對主義,都是後者強烈反對、無法接受的觀點。(一)和( 三)則 在字裡行間都透露出莊子認為美與不美是有分別的。根源之美不同於世俗之美,
所以稱之為大美;主觀心靈若任由情識造作,將絕對無法體驗大美。這一點恰巧 是(二)所未見的。(二)和(三)都同意道的絕對性與實體性的意義,並將其 顯現的結果名之為美,這一點是(一)與(四)不曾刻意強調的。(三)和(四)
皆強調自然無為即是美,(一)則更在乎人性流露的藝術人生之美。總而言之,
雖然徐氏、葉氏、顏氏、陳氏的「大」各有不同,但是他們的論述卻反映出一個 共同的立場,那就是莊子心中的確存在一套美感判斷的價值規準,只是每個人的 解讀不盡相同。
面對這些爭議,必需返回莊子的文脈進行考察才能獲得釐清。概括地說,
當「大」作形容詞使用時,有時指分量的多(重)而非少(輕),例如:大舟、
大翼、大年、大瓠、大樹;有時指性質的優(真)而非劣(假),例如:大辯、
大仁、大廉、大勇、大巧。反觀徐氏的「根源」、葉氏的「本體」、顏氏的「渾和」、
陳氏的「自然」,乍看之下,他們都是著重於性質的描述而非分量的比較。那麼 如此一來,究竟莊子的「大美」是否指涉分量上的多呢?其實,在顏氏的行文中,
「整體」一詞便已經透顯出這層意義,因為整體與部分之間存在著分量的關係,
所以整體的「大」也必然包括分量的「多」。另外,在陳氏的行文中,「無限」一 詞也是類似的情形。不過,這樣的推測並不能令人滿意,因為「大美」一詞仍須 回歸「天地」的脈絡中方能充分顯示其意義。因此,以下將針對莊子的相關論述 作進一步的解析。
首先,〈秋水〉篇的開場說的正是有關「天地」、「大小」和「美」的故事,
可以作為理解莊子美學思維的重要線索:
秋水時至,百川灌河,涇流之大…於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為天下之 美為盡在己5。順流而東行,至於北海,東面而視,不見水端,於是焉 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而歎曰:「…今我睹子之難窮也,吾非至於 子之門則殆矣,吾長見笑於大方之家。」
北海若曰:「…吾未嘗以此自多者,自以比形於天地,而受氣於陰陽,
吾在於天地之間,猶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河伯曰:「然則吾大天地 而小毫末,可乎﹖」北海若曰:「否。夫物,量無窮,時無止,分無常,
終始無故。是故大知觀於遠近,故小而不寡,大而不多,知量無窮…
由此觀之,又何以知毫末之足以定至細之倪!又何以知天地之足以窮 至大之域6!」(王叔岷,1994:581-593)
在以上的對話過程中,出現了兩種含意的「大」:一是空間的大,一是眼界的大。
5 比對陳鼓應和郭慶藩的版本,此句為「以天下之美為盡在己」,王氏本多一「為」字。
6 此處文句根據王叔岷在註釋中的說法,「倪、域乃就小大之界限而言」,所以將正文「至大之城」
更正為「至大之域」。
在第一段情節裡,河比川大、海又比河更大,河伯發現天下之美並非盡在於己,
值得追問的是,這是否隱喻著海比河有更多的美?若是,則表示空間愈大能容納 的美就愈多;若否,則表示美的多少與空間的大小無關。另外,河伯從欣然自喜 轉變為望洋興嘆,這種情緒起伏的心理狀態是否能夠產生美感?這種大開眼界的 感受是否也算是一種美感?在第二段情節裡,北海若先說天地比海更大,隨即又 說不能以天地為大、以毫末為小,表面上看起來互相矛盾,實際上是因為前一句 單純是空間比較的結果,後一句卻隱藏著雙重的意涵。其一,大小的區分會隨著 不同的標準而改變;其二,這個世界可能存在著比天地還大、比毫末還小的東西。
此外,北海若更一語道破河伯進行美感判斷時的盲點,誤以為空間愈大美愈多,
所以特別指出物與物之間分量的比較是無法窮盡的,而且大小與多少之間也不可 以劃上等號,所以小不表示少、大也不表示多。由此可見,分量不是莊子判斷大 小的依據,空間也不是莊子判斷美的程度的規準。換言之,莊子的「大美」指的 既不是空間的大也不是分量的多。
那麼,先前論及眼界的大小,是否為莊子進行美感判斷時所持的規準呢?
在河伯的案例中,受到北海若的啟發,他的眼界似乎逐漸獲得開展,但卻不一定 會更快樂,反而擔心在別人面前貽笑大方,這種慚愧而感嘆的心情,會有美感嗎?
還是說只有當他自認為快樂的時候,才算是真正的美感經驗?根據〈至樂〉篇的 說法:
夫天下之所尊者:富、貴、壽、善也;所樂者:身安、厚味、美服、好 色、音聲也…吾觀夫俗之所樂:舉群趣者,誙誙然如將不得已,而皆曰 樂者,吾未知之樂也,亦未知之不樂也7。果有樂無有哉﹖吾以無為誠樂 矣,又俗之所大苦也!故曰:「至樂無樂,至譽無譽。」(王叔岷,1994:
639-642)
7 此處文句依陳碧虛、王叔岷、陳鼓應等人的意見,於兩處「未」字下加「知」字。
一般人所重視的價值是金錢、地位、健康、名譽,所追求的快樂是身體的安適、
豐盛的飲食、華麗的服飾、美好的顏色、悅耳的聲音,如果這些慾望能得到滿足,
便認為自己是個快樂的人,許多人終日趨之若鶩、勢在必得,問題是這樣的生活 方式真的能帶來快樂嗎?得到就是快樂、失去就是痛苦嗎?其實不計較利害得失 的人,才能夠超越世俗的眼界,跳脫永無止境的快樂比賽,隨時隨地享受到真的 快樂。所以,最大的快樂是不去追逐快樂,最高的名譽是不去沽名釣譽。以河伯 來說,他獲得快樂的方式是錯誤的自以為大、自以為美,所以有朝一日發現並非 如此時,便在一種比較的心態下喪失了原先的快樂。在這則寓言故事中,並沒有 繼續交代河伯聽完北海若的話之後,心情是否較為平靜或者變得更快樂,但可想 而知的是,在現實社會中又有多少人何嘗不是像河伯一樣,又有多少人願意參考 北海若的意見呢?此外,既然有所謂真的快樂,相對而言,也就應該有所謂假的 快樂,那其間的差別又該如何分辨呢?難道物質的追求就是假的快樂?精神的追 求就是真的快樂嗎?在河伯的案例中,他所追求的美並不是一種物質需求的滿 足,但是同樣可能淪為假的快樂。換言之,精神需求的滿足也可能是一種假的快 樂。或者,假的快樂是短暫的?真的快樂是長久的?快樂與否是構成美感經驗的 必要條件嗎?〈天道〉篇說:
夫明白於天地之德者,此之謂大本大宗,與天和者也。所以均調天下,
與人和者也。與人和者,謂之人樂;與天和者,謂之天樂。莊子曰:「吾 師乎!吾師乎!虀萬物而不為戾,澤及萬世而不為仁,長於上古而不為 壽,覆載天地、刻彫眾形而不為巧,此之為天樂。…」(王叔岷,1994:
472-475)
由此可見,莊子認為快樂有兩種:一是「天樂」,一是「人樂」。前者出於無所為 而為,例如不為義仁壽巧;後者出於有所為而為,例如企圖均調天下。知天樂者 能夠超越任何特定意識型態的限制,對一切現象皆抱持著開放的心胸進行觀照,
自然其眼界比知人樂者更大,更明白天地之間的根本法則,所以後者應該以前者 作為學習效法的對象。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天樂」雖然是真的快樂,「人樂」卻 不一定是假的快樂。因為兩者雖然有眼界大小的不同,但畢竟都是以「和」作為
「樂」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時間的長短並非真假快樂的判準,和諧的存有關係 才是關鍵。因此,和諧的存有之樂的確是莊子界定美感經驗的必要條件,而且這 種美感判斷也的確與審美主體眼界的大小息息相關。
最後,回到「天地有大美」這個命題本身,如何能確認其為一種美感判斷 結果的表述呢?在本小節一開始的引文中,天地涉及空間,四時涉及時間,萬物 涉及時間和空間的交會,至人的無為與大聖的不作涉及一種直觀的審美態度,由 此可見,整段文字的撰寫具有美感判斷的意涵。〈天下〉篇說:
判天地之美,析萬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寡能備於天地之美,稱神明 之容。(王叔岷,1994:1298)
其中的「判」指的就是美感判斷,只不過此處的語意是批評一般人的自以為美,
卻無法體會天地的大美,眼界不同的人進行美感判斷的結果就會大不相同,於是 造成每個人對美的判斷很少能夠整全地觀照於天地之間。這樣的現象,正是莊子 為何要提出「天籟」之美的原因。
二、天籟之美
在〈齊物論〉的開場,莊子精心設計了一段老師與學生之間的對話,目的 在於透過各種具體聲音的描述為喻,讓學生體會天地有大美,並且揭示人的美感 判斷能力亦有層次之別:
子綦曰:「…女聞人籟而未聞地籟,女聞地籟而未聞天籟夫!」子游曰:
「敢問其方。」子綦曰:「夫大塊噫氣,其名為風。是唯無作,作則萬 竅怒呺。而獨不聞之翏翏乎﹖山林之畏佳,大木百圍之竅穴,似鼻,
似口,似耳,似枅,似圈,似臼,似洼者,似污者;激者,謞者,叱 者,吸者,叫者,譹者,宎者,咬者,前者唱于而隨者唱喁。泠風則 小和,飄風則大和,厲風濟則眾竅為虛。而獨不見之調調、之刁刁乎﹖」
子游曰:「地籟則眾竅是已,人籟則比竹是已。敢問天籟。」子綦曰:
「夫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己8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誰邪?」(王叔岷,
1994:40-48)
郭象注9:「籟,蕭也。夫簫管參差,宮商異律,故有短長高下萬殊之聲。聲雖萬 殊,而所稟之度一也,然則優劣無所錯其閒矣。」王夫之解10:「凡聲皆籟也。籟 本無聲,氣激之而有聲。聲本無異,心使氣者縱之、歛之、抗之、墜之,而十二 宮七調之別,相陵相奪,所謂化聲也。」上述兩人都從音樂的角度來詮釋「籟」
這個字,不過角度卻恰好相反,前者主張「聲雖萬殊」,認為籟是聲音的總稱,
後者主張「籟本無聲」,認為籟不是各種聲音而是沒有聲音。郭氏的重點是聲音 雖各有不同但無優劣之別,王氏的重點是聲音由籟與氣組合而成,原本無差別,
而是心的作用影響了運氣的方式,才造成各種旋律的不同。由此可見,兩者其實 都注意到籟的空間意義,不同的是前者強調同一本質的價值判斷,後者強調差異 現象的因果解釋。換句話說,無論籟是有聲或無聲,都是構成音樂的必要條件,
不同種類的籟可以形成不同種類的音樂。不同種類的音樂本身在美感價值上並無 高低之分,但是欣賞不同種類音樂的人在審美眼界上則有大小之別。眼界愈大的 人,愈能真正欣賞不同種類的音樂,其美感判斷能力的發展層次也愈高。因此,
籟的不同種類雖然沒有價值等級的差異,但是能否「聽見」不同種類的籟卻可以
8 此處文句根據王叔岷的意見,將「使其自已」更正為「使其自己」。
9 本研究關於郭象見解之引用,均出自於郭慶藩(1994),為行文之便,以後恕不另行註明。
10 本研究關於王夫之見解之引用,均出自於王夫之(1995),為行文之便,以後恕不另行註明。
反映出美感判斷能力的差異。
所謂「人籟」,莊子只用「比竹」二字加以比喻。宋林希逸說:「比竹,笙 簧之類也。人籟,豈特比竹?金、石、絲、匏之類皆是,此特舉其一耳。」王夫 之則說:「物之聲不一,猶之言也;人之言不一,猶之聲也;皆比竹之類也。」
前者強調人籟是各種樂器所發出的聲音,後者強調人籟還包括各種言論,就像各 種東西的聲音一樣無法齊一。其實,無論是樂器或言論,都是人為製造的結果。
換言之,人籟是經由人為活動所發出的聲音,音樂如此,言論亦是如此,本來就 不可能統一也不需要統一。更精確地說,人籟是經過人類價值意識的選擇而產生 的音樂。因為,每個人都可以在竹林中挑選自己喜愛的竹子,做成自己喜愛的樂 器,享受自己喜愛的聲音,這些都是經過人類的價值意識製造出來的結果。陳鼓 應說:「人籟」是人吹簫管發出的聲音,譬喻無主觀成見的言論。(陳鼓應,2002:
41)前半句話是十分貼切,但後半句話則有待商榷。因為當人在吹奏簫管的時候,
並非完全不帶任何的主觀成見,即使使用的是同一隻蕭,不同的人還是會吹奏出 不同的聲音,所以陳氏所主張的譬喻很難成立。反過來說,若將人籟的譬喻解為 各種可能充滿主觀成見的言論,則較為合理。此外,這樣的解釋,也可以同時與 原文脈中下一段文字所論述的主題—對於「大知」、「小知」、「大言」、「小言」等 各種成心成見的後果的形容—互相呼應。這個觀點確立之後,「人籟」和「地籟」
之間也就有了清楚的分辨。
所謂「地籟」,莊子運用了相當細膩的自然觀察經驗加以說明,並且歸結於
「眾竅」二字。也就是說,天地之間存在各種的坑坑洞洞,一陣風吹過便會發出 各種聲音,有的像長風呼嘯、湍水沖激、羽箭發射,有的像呼吸、叫喊、哭泣,
有的像出於深谷,有的像哀淒感嘆,各自隨著風的流動而彼此應和、產生共鳴。
經由這些例子可以發現,地籟所發出的各種聲音,完全不涉及人為的價值意識,
都是自然界渾然天成的美妙音樂。因此,地籟是自然的共鳴,人籟是人為的共鳴。
如果人願意去除成心成見的個人好惡,便能夠傾聽一切的聲音。大自然中的聲音 如此,人類世界中的各種言論亦是如此。只能夠聽見人籟的人,表示他(或她)
只選擇聽自己愛聽的聲音或言論;能夠聽見地籟的人,表示他可以做到無條件、
無差別待遇的積極傾聽。所以,能聽見地籟的人,其眼界大於只能聽見人籟的人,
當然其美感判斷能力的發展層次也愈高。從莊子安排子綦回答問題的方式來看,
他應該是認為許多人可能只聽過人籟卻完全沒聽過地籟,所以才用較大的篇幅來 詳加介紹,以便能更完整地闡述自己的美學觀點。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關於 地籟的描述中,似乎隱含著這些自然的旋律,必需等待風的流動,才能在眾竅中 發出聲音。這是否意味著一切現象的背後,都存在著巨大的自然力量?或者譬喻 一種因果關係的思考方式,企圖為一切現象的變化找到原因加以解釋?這些疑問 都必需進一步從「地籟」和「天籟」之間的差異才能獲得釐清。
所謂「天籟」,莊子沒有以實際的形象直接解釋,而是反問「怒者其誰邪」。
郭象注:「夫天籟者,豈復別有一物哉?即眾竅比竹之屬,接乎有生之類,會而 共成一天耳。」林希逸說:「…言萬物之有聲者,皆造物吹之。…言萬物皆以為 我所自能,而不知一氣之動,誰實使之?氣發於內而為言,遂下一怒字。」前者 主張天為萬物之總名、自然之別稱,並非一個客觀獨立存在的實體概念;後者則 主張天不僅為造物者、動氣者之名,更是萬物之所以能夠產生的根本原因。葉海 煙同意天籟是自然的化名,卻反對郭象否定天的實存性,進而肯定道作為認知與 存在的第一原理以及道的獨立性。(葉海煙,1999:133)對郭象來說,「天且不 能自有,況能有物哉」,所以他強調「物各自生而無所出焉,此天道也」。換句話 說,郭象認為萬物自生而非天地所生,天地萬物皆自然自得,背後並沒有一個所 謂的怒者,這就是天籟的意義。陳榮華則有不同的觀點,他認為宇宙萬物的根源 是怒者,怒者就是道,怒者的存有方式是風,怒者讓萬物和人間發出聲音,怒者 自己的聲音就是風的聲音,風的聲音就是天籟。不過風並不是一個全知全能的創 造者,它只是吹,所以怒者也不是一個外在於風的另一個實體。(陳榮華,1998:
329-331)顯而易見,陳氏的說法乃是將天籟視為道的聲音,並將怒者視為地籟和 人籟得以產生的根本原因。然而,成玄英卻說:「故知春生夏長,目視耳聽,近 取諸身,遠託諸物,皆不知其所以,悉莫辨其所然。…此天籟之大意者也。」換
言之,成氏主張一切現象的自然變化,是無法窮究其因果關係的,只有明白這個 道理,停止追問誰是怒者的思考方式,才能真正掌握天籟的意義。上述這幾位學 者的解釋或同或異,其實主要的爭論點還是在於:天籟究竟譬喻的是一種思考方 式,還是一種形上根源?郭象、成玄英的立場可能較偏前者,林希逸、葉海煙、
陳榮華的立場可能較偏後者,他們共同的缺失是:從未回歸音樂的角度思考天籟 可能的象徵意義。
吳怡的詮釋有化繁為簡的色彩,他認為天籟是沒有聲音的,因為唯有如此,
才能使萬物各發抒自己的聲音。就像風本身如果有它自己的聲音,那它吹過孔穴 時便都變成了一種聲音。(吳怡,1991:141-142)這種說法是相當具有啟發性的11, 因為無聲的確是一種最容易被遺忘的聲音,同時又潛藏著各種可能出現的聲音。
換個角度來說,音樂中真正最美妙的共鳴,就是「此時無聲勝有聲」。根據先前 的分析,人籟是人為的共鳴,地籟是自然的共鳴,依上所述加以演繹,則可以說 天籟是無聲的共鳴。不過,吳氏卻未能延續其思緒作進一步的論述,甚為可惜。
相形之下,吳光明的詮釋則明顯注意到音樂性的問題。第一,他強調莊子寫作的 目的,不在於客觀知識的傳遞,而在於喚起主觀體驗的共鳴,所以閱讀莊書必需 採取一種音樂性的詮釋方式,才能透過暗諷回到我們本來的真己。第二,他主張 作者即作曲兼演奏家,讀者即聽眾兼演奏家,兩者可以一起作曲並自由地合奏,
這種反響與靜默的共鳴就是自然流露的天籟。第三,他認為莊子的大自然是富有 音樂性的暗喻,脈脈地湧出多種的含義,必需透過豐富的想像力進行詮釋,同時 又能靜默地仔細聆聽,方為天地人三籟之間的交互響應。(吳光明,1988:71-102,
185-207,224)由此可見,莊子的天籟沒有任何固定的形式,所以無法直接類比 為任何具體的形象,難怪他故意留下一個若有似無的問題,希望我們能根據自己 的生命經驗說出答案。因此,天籟既可以是沒有聲音,也可以是各種聲音。沒有 聲音的天籟,表示「一切盡在不言中」;各種聲音的天籟,表示「遠在天邊近在
11 在近現代學者中這種說法可以回溯至張默生(1983),另外莊子〈天運〉篇中形容「天樂」為
「聽之不聞其聲」,老子第 14 章:「聽之不聞名曰希」,老子第 41 章:「大音希聲」,皆可為這種 說法提供互相參照之處。
眼前」。換句話說,眼界大的人自然容易看(或聽)出一切現象的「弦外之音」,
於是發現原來人籟與地籟其實都可以是天籟的表現形式。徐復觀則有不同見解,
他同意郭象首句「豈復別有一物哉」的說法,主張天籟即在人籟地籟之中,無限 即在眾竅比竹的有限之中;但是反對末句「會而共成一天」的說法,因為他相信 每一人籟、地籟都可「獨成其天」。究其原因,徐氏認為天籟實際只是一種精神 狀態,必在能見、能聞、能觸的東西中發現新的存在,這是一種藝術的超越而在 當下通向無限。(徐復觀,1998:51,107-108)由此可見,徐氏將「天」詮釋成
「無限」,將「天籟」詮釋成「超越」的藝術精神。這樣的說法雖然和吳光明的 詮釋不盡相同,徐氏強調的是藝術精神主體之呈現,吳氏的論述則以三籟之合一 共鳴為重心,不過他們的立論都預設了能聽見天籟的人其美感判斷能力較高,應 無庸置疑。無論是徐氏的「超越」或吳氏的「共鳴」,其實都涉及人類針對天地 萬物進行美感判斷的結果,也都蘊含充滿無限可能的人類創造活動。因此,天地 有大美,有的是眼界大的人參與天籟之美的欣賞與創造。這種能夠享受天籟之美 的人,莊子稱為「真人」。
三、真人之美
在〈秋水〉篇的寓言中,河伯的眼界比北海若小,故事的發展模式,都是 河伯先問問題,北海若再加以回答,兩人之間的對話,最後的主題是天人關係,
這便引出莊子美學的核心問題:
曰:「何謂天﹖何謂人﹖」北海若曰:「牛馬四足,是謂天;落馬首,
穿牛鼻,是謂人。故曰:無以人滅天,無以故滅命,無以得殉名,謹 守而勿失,是謂反其真。」(王叔岷,1994:610)
在上述文脈中,「天」意味著無所為而為,「人」意味著有所為而為,人若「失」
其真,則可「滅」天,所以必需「守其真」、「反其真」。換句話說,當人失其真 時,自然與人為將相互排斥;當人返其真時,自然與人為將相互融合。前者將天 籟誤聽成人籟與地籟,後者從人籟與地籟中聽出天籟。舉例來說,如果河伯代表 的是那些只能聽見人籟的人,北海若代表的是那些能夠聽見天籟的人,當河伯願 意虛心接受北海若的見解時,他便立刻成為能夠聽見天籟的北海若,反之,當北 海若完全無法接受河伯的質疑時,他便立刻成為只能聽見人籟的河伯。由此可 見,莊子將「真」視為影響天人關係的重要關鍵,那麼「真」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根據顏崑陽的說法:
何謂「真」?漁父篇云:「真者,所以受於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漁 父篇雖非莊子之作,但這句話可視為對「真」字最簡要明確的詮釋。
由此,則「真」即指得之於自然之本性…「真」與「詐巧虛偽」相對 成義,即指真實無偽之性情。(顏崑陽,2005:109,111)
以上的解釋有兩個重點:第一,「真」是一種不可改變的本質,例如人非牛馬;
第二,「真」是一種內外一致的狀態,例如心直口快。論者或問,若依第一義,
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的人是否為真?「見風轉舵隨波逐流」的人是否就是 失其真?若依第二義,所謂「肆無忌憚」的人是否為真?「口是心非」的人是否 為失其真?這些疑問的產生,實導因於語意學的問題,因為如果仔細加以分辨,
第一義談的是一般人所謂的天性,第二義談的是一般人所謂的習性,而這些成語 的使用,絕大部分的情形是指習性而非天性。再者,問題的關鍵在於,莊子主張 的「真」,究竟是一種事實,或是一種價值?若是前者,則「見風轉舵隨波逐流」、
「口是心非」的人亦為真;若是後者,則「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肆無忌憚」的 人亦失其真。從〈秋水〉篇的例子來看,莊子的「反其真」並非實然命題,而是 具有價值判斷意味的應然命題。因為「真」如果是人的本質,人便不可能失其真,
既然可「失」可「反」,就表示「真」乃是各種可以生成變化的狀態,而非固定 不變的本質。換言之,莊子的「真」不是不可改變的先天遺傳,而是可以改變的 後天修養,所以「真」應解為人的習性而非天性,較為恰當。由此可見,莊子的 真人,指涉的是具有某種習性的人。
那麼,莊子的真人究竟有何特質,得以享受天籟之美呢?他在〈大宗師〉
作了詳盡的說明:
何謂真人﹖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謨士。若然者,過而弗悔,
當而不自得也。若然者,登高不慄,入水不濡,入火不熱。是知之能 登假於道也若此。古之真人,其寢不夢,其覺無憂,其食不甘,其息 深深。真人之息以踵,眾人之息以喉。屈服者,其嗌言若哇。其耆欲 深者,其天機淺。古之真人,不知說生,不知惡死;其出不訢,其入 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來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終;受而 喜之,忘而復之,是之謂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謂真人。(王 叔岷,1994:205-209)
王邦雄認為這段文字乃是描述真人生命人格的層層遞升:其一言真人當去其心知 之執,其二言真人當解其情識之結,其三言真人當破其死生之惑。(王邦雄,1983:
91)高柏園則反對其中有層次之別,主張這些文字只是對真人不同角度的描述,
這種由內而外的言說次序並非價值次序,其間的一貫性在於用否定的方式來描述 真人,為的是表現回歸自然的圓融境界。(高柏園,1992:181-184)兩人的立場 雖略有不同,卻都是從工夫與境界的角度進行討論,王氏從工夫論境界的層次,
高氏則從境界論工夫的一貫,然而問題在於境界與工夫之間,存在著目的與手段 的關係,以上三段論述中,究竟何者為目的?何者為手段?是否皆有其合理性?
兩人都同意理想人格是目的,王氏認為方法是不為自然之化所陷溺,高氏認為方 法是遮撥一切的虛偽以回歸自然,但是這樣的說法畢竟並非緊扣文脈論證而得。
就上述引文而言,莊子的目的既不是要提出一套完整的修養工夫,也不是想要將 修養的境界劃分成不同的層次,而是要借古諷今,展現一個真正的人該有的習性 與生命情調,因此以下便根據文脈解析真人的習性為何。首先,「古之真人」的 相反是「今之假人」,所以上述引文經過翻轉可以勾勒出莊子對時人個性的批判。
其次,舉三個例子作為說明。例一,有些人遇到有所匱乏便不順心,遇到有所成 就便逞英雄,斤斤計較事情的成敗。事情的處理有過失,就悔不當初;事情的處 理很恰當,就自鳴得意。登山怕高、遇水怕冷、遇火怕熱。例二,有些人心浮氣 躁,飲食喜歡追求山珍海味,清醒時杞人憂天,睡覺時夜長夢多。例三,有些人 貪生怕死,出生時過於欣喜,入死時過於抗拒,忘記生命的開始並非由自己決定,
強求生命的結束盡如人意。最後,在上述這些情形中,共通的毛病是個人陷入工 具理性的思維模式,以致於養成只會計算利害得失的個性,缺乏美感判斷的素養 與生命經驗,所以既無法聽見天籟之美也無法成就真人之美。換句話說,莊子的
「真」指涉的是一種超越利害得失的審美態度。
關於這種內在的審美態度,如何能夠外化為一種待人處事的習性,莊子在
〈德充符〉有畫龍點睛的說明:
有人之形,無人之情。有人之形,故群於人,無人之情,故是非不得 於身。眇乎小哉,所以屬於人也!謷乎大哉,獨成其天!(王叔岷,
1994:197)
其中的關鍵就在於「無人之情」,莊子對於「情」這個字的用法,並非一般人直 接聯想到的喜怒哀樂等基本情緒現象,而是特指伴隨各種慾望形成的是非好惡。
所謂無情,他亦明確表示「言人之不以好惡內傷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
也就是說,無人之情既不是完全喪失一般人的七情六欲,也不是運用理性來控制 自己的情緒反應,而是不因任何預設立場落入特定情緒的枷鎖之中,並且能接納 情緒的各種變化,視之猶如四季交替的自然現象一般,這種態度在人際互動的過
程中將可形成健康的情緒經驗。成玄英在解釋「是非不得於身」時便說:「譬彼 靈真,絕無性識;既忘物我,何有是非!此解無人之情故也。」陸德明則摘錄崔 譔的註解:「類同於人,所以為小;情合於天,所以為大。」由此可見,關於人 之所以能夠無情的原因,無論是成氏的「忘物我」或崔氏的「合於天」,其實都 是對於人類自我中心主義思維方式的批判與超越。以下茲舉〈天道〉篇為例,針 對無人之情的具體表現作進一步的說明:
昔者舜問於堯曰:「天王之用心何如﹖」堯曰:「吾不敖無告,不廢窮民,
苦死者,嘉孺子而哀婦人。此吾所以用心已。」12舜曰:「天德而出寧,
日月照而四時行,若晝夜之有經,雲行而雨施矣。」堯曰:「膠膠擾擾 乎!子,天之合也;我,人之合也。」夫天地者,古之所大也,而黃帝、
堯、舜之所共美也。故古之王天下者,奚為哉﹖天地而已矣。(王叔岷,
1994:485)
在這則寓言故事中,論述焦點是透過堯與舜之間的對話,呈現兩種習性的對比。
堯代表的是「有人之情」的習性,所以用心體察民情;舜代表的是「無人之情」
的習性,所以一切順其自然。莊子在〈大宗師〉指出:「天之小人,人之君子;
天之君子,人之小人也。」正是兩者之間的分別。有人之情者,是有所為而為的
「人之合」,所以是前者;無人之情者,是無所為而為的「天之合」,所以是後者。
同樣地,就「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的標準而言,前者不是真人而後者是。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莊子總結真人的習性:「其一與天為徒,其不一與人為徒。
天與人不相勝也,是之謂真人。」換句話說,雖然表面上無人之情是與天為徒,
有人之情是與人為徒;但是實際上能從無人之情看出天人其一的才是與天為徒,
只會從有人之情判斷天人不一的卻是與人為徒。郭象注:「無有而不一者,天也。
12 根據陳鼓應和郭慶藩的版本,此句與下句之間尚有兩句對話,舜曰:「美則美矣,而未大也。」
堯曰:「然則何如﹖」,就語意而言納入此二句似較為流暢明白。
彼彼而我我者,人也。」陳壽昌也說:「凡物偏用則相勝。真人任天順人,妙協 中和,性無偏執,故曰不相勝也。」其實都是同樣的道理。難怪莊子會語帶玄機 地提問「庸詎知吾所謂天之非人乎﹖所謂人之非天乎﹖」,接著又暗示性地回答
「有真人而後有真知」。因此,莊子所主張的無人之情,是一種情緒現象的還原,
是一種超越利害得失所進行的審美直觀,更是真人體悟天地有大美的一種表現。
正如〈秋水〉篇所言:「察乎盈虛,故得而不喜,失而不憂,知分之無常也。」
追根究底,莊子所謂真人才有的真知,其實就是知「天」知「人」,以及知天人 之間的「道通為一」。
四、道通為一
莊子在〈大宗師〉開宗明義地說:「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為者,至矣。」
然而究竟如何「知」才算是真知,以下先摘錄歷代學者的看法:
(一)〈淮南子‧人間訓〉主張:
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行,則有以徑於世矣。知天而不知人,則無以與 俗交;知人而不知天,則無以與道游。(陳麗桂,2002)
(二)郭象主張:
我生有涯,天也;心欲益之,人也。…天也者,自然者也;人皆自然,
則治亂成敗,遇與不遇,非人為也,皆自然耳。(郭慶藩,1994:226)
〈三〉成玄英主張:
近取諸身,遠託諸物,知能運用,無非自然。是知天之與人,理歸無二。
故謂天則人,謂人則天。(郭慶藩,1994:226)
(四)林希逸主張:
人之生也,凡事皆出於天,故曰天所為。然身處世間,人事有當盡者,
故曰人所為。人事盡而天理見…事既定而後見其當與不當…若以為出於 天,又必求而後得,若以為出於人,又有求而不得者。(林希逸,1997:
97-98)
〈五〉王夫之主張:
未生而使生,已生而使死,天之所為也,不可知者也…天籟之鳴,天物 之化,固非我之所可知,則亦不可知者也…人皆天也,知皆不容知也。
(王夫之,1995:57)
〈六〉陳壽昌主張:
精氣神皆由天生,然生之之故,非知道者不知…涵泳性靈,漸充漸滿,
以至於知天知人而無不知,方謂之養,並非恝然安於不知也。(陳壽昌,
1977:46)
〈七〉吳怡主張:
莊子所謂「知天之所為」是指知天道的自然。所謂「知人之所為」,並 非指知道世俗的事務,而是指知道人知的有限,而能去小知而順天道…
一方面是對自我認知作用的一種揚棄,一方面是把天和人相融,共通於 自然。(吳怡,2004:226)
(八)陳鼓應主張:
莊子天人一體的觀念,表達了人和宇宙的一體感,人對宇宙的認同感與 融合感。能了解人與自然的這種關係的,便是真人。(陳鼓應,2002:
177)
在〈淮南子‧人間訓〉中,「天」與「人」宛如兩個沒有交集的獨立範疇,因而 可能造成一種不必要的二元對立,試問「與俗交」和「與道游」是否為兩種不同 類型的活動,或者根本就是一切活動的兩個面向?郭象亦有將天人二分的傾向,
只不過他的立場是輕人為而重自然,不像《淮南子》中天與人之間的平分秋色。
成玄英顯然比郭象更清楚天人無二的真諦,所以他並未將人為與自然視為對立的 概念。林希逸則是在天人之間搭起一條盡人事以見天理的通路,不過這種說法卻 未必切合莊子的原意。王夫之便主張天之所為乃屬不可知的範圍,與林希逸之說 恰好相反。陳壽昌強調知天知人必需不斷修養,不可安於不知而是要無所不知。
吳怡認為真正的知並非無所不知,而是知人的有限,以及知天人能共通於自然。
陳鼓應亦明確表示真人的真知就是能知天人一體的關係。由此可見,不同學者對 於「知天」「知人」的詮釋仍有許多出入,關鍵在於以下幾個問題:(1)天究竟 是可知或不可知?(2)天是否等同於自然?(3)天和道的關係為何?關於第一 個問題,莊子在文脈中採取的是正面表述的文字形式,所以「知天」就已經蘊含 天是可知的,沒有必要將天之所為解為不可知,例如「天樂」若解為一種不可知 的快樂,將造成一種語意上的矛盾,既然不可知又如何得知其樂呢?關於第二個 問題,根據本文先前對天地人三籟所做的分析,人為的聲音是人籟,自然的聲音 是地籟,天籟就在人籟與地籟之中,所以天的概念並非等同於自然,其指涉的是
充滿各種可能性的無限,人為與自然也因此得以融合。關於第三個問題,就必需 進一步考察相關論述才能獲得確切的答案。
莊子對於「知天」與「知人」曾經做過以下的說明:
「知天之所為者,天而生也;知人之所為者,以其知之所知以養其知之 所不知,終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雖然,有患:夫知有所 待而後當,其所待者特未定也。」(王叔岷,1994:205)
前者,其生命充滿無限的可能性;後者,其生命卻陷於無止盡的求知活動而無法 自拔。究其原因,關鍵其實在於「中道」與否,若是則「知人」即是「知天」,
若否則流於只「知人」而不「知天」,更精確地說,如此之「知」亦不是「真知」。
換句話說,「知人」有兩種可能:一是「不中道」的知人,一是「中道」的知人。
莊子在引文中描寫的是第一種,但是他真正要提倡的是第二種。由此可見,「道」
乃是莊子判斷人是否具有真知的重要規準。那麼,莊子的「道」究竟所指為何呢?
趙衛民曾經將其解析為人道、物道、技藝之道、語言之道、天地之道、聖人之道 等六大層面,並且依據唐君毅所謂純現象主義的態度,一方面迴避道是否為實體 的問題,另一方面強調「無」乃是道的別名,同時引用李杜的觀點主張道是氣化,
所以他不僅認為「道通為一」的「一」指的是「無」與「氣」,甚至更直接表示
「道就是一就是無」。(趙衛民,1997:25-50)然而,這樣的詮釋極有可能落入 語言遊戲的陷阱而不自覺,因為趙氏的「無」乃是一個沒有特定指涉對象的抽象 概念,有時指的是道的範圍或道的神秘,有時指的是修養工夫或萬物之化,有時 卻又指的是傅偉勳所謂一種超形上學概念的「無無」。換句話說,趙氏對於「無」
字的用法可能與莊子有所出入,當他說「道通於無」的同時,既未看見「通」字 的重要意義,又不能相應於上述他自己所謂六大層面中「道」字的用法。更重要 的是,趙氏對於「道」的詮釋,雖然自比為存有論式的結構說明,卻也可能流於 道的虛無化,反而不易正面開顯出道的真正意義,也不切合莊子提出「道通為一」
的論述脈絡。因此,以下將重新檢視莊子在內七篇中有關「道」的論述,以求能 更妥當地貼近其意。
首先,〈大宗師〉內有最直接的界說:
「夫道,有情有信,無為無形;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自本自 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極之先而不為 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先天地生而不為久,長於上古而不為老。」
(王叔岷,1994:230)
這段文字透露出三個重點:第一,道具有超越空間和時間的性質,所以不為「高」、
「深」、「久」、「老」,郭象注:「言道之無所不在…而所在皆無也」便是為了強調 任何特定時空狀態的形容皆不足以描述道。第二,道是一種創造與變化的原理,
所以能夠「神」、「生」而且自為「本」、「根」,林希逸說:「天地亦因道而後有」
便指出道與天之間的因果關係,必需先有創造變化的道才能產生無限可能的天。
第三,道的發現有賴於深刻的生命體驗而非單純的感官經驗,所以可「傳」而不 可「受」、可「得」而不可「見」,陳壽昌說:「得,心得;見,目見」便是此意,
這一點同時也是〈知北遊〉中的東郭子為何無法理解「道在屎溺」的根本原因。
陳鼓應亦表示,若從文學的或美學的觀點去體認莊子的道,則更能捕捉其真義。
例如「情」、「信」、「傳」、「得」乃屬感受之內的事,感受是一種情意的活動,而 這情意的活動,為莊子提昇到一種美的觀照的領域。所以,無論是動物、植物、
礦物而至於廢物,甚至常人視為多麼卑陋的東西,他都能予以美化而灌注以無限 的生機。(陳鼓應,1993:123-127)由此可見,莊子的「道」乃是一種絕對真理 的概念,而且是一種涉及美感判斷的價值規準,換句話說,「道」作為一種創造 與變化的原理,其實同時兼具存有論與價值論的意義。
其次,必需比對〈齊物論〉的文脈:
「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謂之而然。惡乎然﹖然於然。
惡乎不然﹖不然於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無物不然,無物不 可。故舉莛與楹,厲與西施,恢詭憰怪,道通為一。其分也,成也;其 成也,毀也。凡物無成與毀,復通為一。」(王叔岷,1994:61)
根據吳怡的研究,「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這兩句話是承接引文之前「天地一指」、
「萬物一馬」的論述而來,目的在於說明人不必執著於天地萬物的指稱與名相,
而隨後「然」與「不然」的提問與解答,則是說明人必須超越自己的觀點,深察 天地萬物各自存在的本然、意義與價值。(吳怡,2004:85-86)陳鼓應支持俞樾 的見解而說:「莛」,草莖。「楹」,木柱。莖小而柱大,古人往往以莛柱比小大。
(陳鼓應,2002:70)林希逸說:「厲惡而施美,恢大之與褊狹,詭變之與循常,
譎詐之與平直,妖怪之與祥瑞,皆不同者也。」這些註釋反映出一個共同的事實,
那就是莊子的確將價值判斷的問題作為本段文脈的論述焦點,所以他才刻意舉出 許多大家習以為常的例子作為「道通為一」的說明。因此,在這種論述脈絡中的
「道」,當然可以指涉一種價值判斷的規準,引文之後「朝三暮四」的寓言便是 最好的例證。如此一來,問題的關鍵便在於「道通為一」的「一」究竟所指為何?
葉朗主張:「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小草桿和大木頭,最醜的人和最美的人,以及 一切稀奇古怪的事情,都是沒有差別的。這就是相對主義…「美」、「醜」就成了 純粹主觀的東西了。」(葉朗,1986:126)顏崑陽則持相反的立場說:「莊子認 為出於主觀好惡,得自感官的「美」乃相對而非絕對,故非真實不變之美。」(顏 崑陽,1985:150)前者的說法過於草率,忽略了「道」字的重要意義,以致於 誤認莊子為主觀主義者,殊不知「不能相通」的「一曲之士」正是莊子所要批判 的對象。後者的立場無庸置疑,可惜的是亦未直接針對「一」字說明其美學意義。
此外,陳鼓應則是將「一」解為「圓融和諧的境界」,他認為莊子所說的「一」
乃是萬有性質的「同一」,所謂「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多少有點詭辯 的成分,加上文學的想像力和藝術精神的點化。(陳鼓應,1993:134-137)這種
說法較為直接而明確,不過他仍未能跳脫存有論的角度進行詮釋,所以才會覺得 有詭辯的成分。從價值論的角度來說,「道」指的是美感判斷的規準,「一」指的 是「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的價值意識,也就是說,「天地萬物」與「我」
是否能夠並「生」,實為莊子進行美感判斷的核心規準,如此論證應屬合情合理。
因此,「道通為一」的論述焦點,並非天地萬物的同一性而是其差異性,只有在 不「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的前提下,人的生命才能各自進行無止盡的創造活動,
這時萬物與我的價值也才能真正的齊一。由此可見,「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 為一」乃是莊子美學中美感判斷的規準,這個命題得以證成。
第二節 美感經驗的發生—逍遙遊
一、離形去知的心齋坐忘
莊子在〈齊物論〉的開場,便直接以生動活潑的形象,來形容一個人必需 進入何種狀態,才能夠具備欣賞天籟之美的必要條件:
南郭子綦隱机而坐,仰天而噓,荅焉似喪其耦。顏成子游立侍乎前,
曰:「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今之隱机者,
非昔之隱机者也。」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問之也!今者吾喪我,
汝知之乎﹖女聞人籟而未聞地籟,女聞地籟而未聞天籟夫!」(王叔 岷,1994:40-41)
成玄英疏:「耦,匹也,謂身與神為匹,物與我為耦也…離形去知,荅焉墜體,
身心俱遺,物我兼忘,故若喪其匹耦也。」俞樾說:「耦當讀為寓。寓,寄也,
神寄於身,故謂身為寓。」兩人的訓詁雖略有不同,但是卻分別都可以導出一種 獨特的精神活動與身體狀態。用日常生活語言來說,其實就是在進行「打坐」。
南郭子綦仰頭向天緩緩地呼吸,在恍惚的過程中進入渾然忘我的狀態。顏成子游 站在跟前一看到這個情形便提出疑問:老師您怎麼回事?形體看起來好像乾枯的 樹木,精神看起來好像熄滅的灰燼?今天的打坐怎麼和以前大不相同?這段場景 的描寫,可以看見莊子藉由打坐的活動來表現出內心「離形去知」的具體形象。
子綦的回答則點出全篇寓言的重點—「吾喪我」。林希逸說:「吾即我也,不曰我 喪我,而曰吾喪我,言人身中纔有一毫私心未化,則吾我之間亦有分別矣。」陳 鼓應說:「『喪我』的『我』,指偏執的我。『吾』,指真我。」(陳鼓應,2002:40)
方東美說:「莊子所謂的『吾喪我』,乃是要把:(一)以身體為中心的自我,(二)
以意識為中心的自我,(三)以自己主觀思想為中心的自我,通通去掉。」(方東 美,1985:264)以上三者有一個共同的見解,那就是將「吾喪我」的「我」字,
視為一個具有負面價值意涵的名詞。沈清松對此則持反對立場,他先將方東美的 論述歸納為真我妄我之別,真我可分為本體之真君、真宰、或常心,及其發用則 為靈台或靈府,妄我可分為身體我、心理我和心機我,妄我必需喪盡始顯真我,
再進一步提出疑問:若果身體我、心理我、心機我皆僅有困弊與虛妄,吾人如何 能在返回真我之後,再來對待之?沈氏以為方氏不必堅持要判別真妄的說法,並 將其「妄我」修正為「經驗我」,指的是樸素、未經自覺、已構成的自我,將其
「真我」修正為「先驗我」,指的是反省、已自覺的構成根源,而且精神修養的 歷程首在由經驗我返回先驗我,再由先驗我的發用來轉化並提昇經驗我。(沈清 松,1989:221-223)由此可見,沈清松視莊子的「吾喪我」為類似現象學還原法 的方式,不僅「我」字沒有負面價值的意涵,甚至與「吾」字之間形成一種不斷 往返的緊密關係。然而,這樣的說法是否更貼近莊子呢?以下有兩段文字,可以 提供重要的線索:
顏回曰:「吾無以進矣,敢問其方。」仲尼曰:「齋,吾將語若。有而
為之,其易邪?易之者,暤天不宜。」顏回曰:「回之家貧,唯不飲酒、
不茹葷者數月矣。如此,則可以為齋乎﹖」曰:「是祭祀之齋,非心齋 也。」回曰:「敢問心齋。」仲尼曰:「若一志,無聽之以耳,而聽之 以心;無聽之以心,而聽之以氣。聽止於耳,心止於符。氣也者,虛 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虛。虛者,心齋也。」顏回曰:「回之未始得使,
實自回也;得使之也,未始有回也。可謂虛乎?」夫子曰:「盡矣。…」
(王叔岷,1994:130)
顏回曰:「回益矣。」仲尼曰:「何謂也﹖」曰:「回忘禮樂13矣。」曰:
「可矣,猶未也。」他日,復見,曰:「回益矣。」曰:「何謂也﹖」曰:
「回忘仁義矣。」曰:「可矣,猶未也。」他日,復見,曰:「回益矣。」
曰:「何謂也?」曰:「回坐忘矣。」仲尼蹴然曰:「何謂坐忘﹖」顏回 曰:「墮肢體,黜聰明,離形去知,同於大通,此謂坐忘。」仲尼曰:「同 則無好也,化則無常也。而果其賢乎!丘也請從而後也。」(王叔岷,
1994:268)
第一段文字出自於〈人間世〉,故事的開始乃是顏回向孔子辭行,因為他想要去 輔佐衛國的君主,以便解救天下百姓所遭遇的民不聊生,孔子於是問他如何能在 伴君如伴虎的情勢下達成目的,顏回說了三種方法但是都被孔子挑出毛病,所以 只好承認束手無策請老師指點迷津。孔子認為顏回最大的問題就是「有心而為」, 所以便向其揭示「心齋」以去其弊。所謂「有心而為」,乃是針對顏回之前提出
「與天為徒」、「與人為徒」、「與古為徒」三種方法的心態而言。孔子之前便已經 作出「夫胡可以及化!猶師心者也。」的評價。郭象注:「罪則無矣,化則未也。
挾三術以適彼,非無心而付之天下也。」也就是說,這時候的顏回雖然有「心」
想要「以天為徒」,但是這種「有所為而為」的心態和作法卻仍是「與人為徒」,
13 此處文句依劉文典、王叔岷、陳鼓應等人之意見,將今本中「仁義」與「禮樂」兩字互調。
所以孔子後來才會告誡他別想的那麼容易。所謂「心齋」,乃是指一種全神貫注 的身體狀態,也就是「聽之以氣」而非「聽之以耳」或「聽之以心」,可見「氣」
字乃是掌握莊子修養工夫的核心概念。莊子本身用「虛而待物」來說明「氣」字,
所以「心齋」其實就是「聽之以虛而待物」。陳榮華主張,「虛」不是指空虛無物 而是指一種開放的心態,這時思考中沒有固定的所悅和所惡,也沒有固定不變的 立場、觀點和原則,所以「聽之以氣」可以說是一種「無主體性思考」。(陳榮華,
1998:338)顏崑陽亦表示,人間世心齋之「氣」,絕非指有形質的氣體,實乃一 種虛而蘊涵一切,空而容納萬有,無情慮,不造作,自由無限的心靈境界的象徵。
(顏崑陽,1985:244)由此可見,兩人都認為莊子的心齋實涉及一種精神自由 的狀態,不過前者重於思考方式而後者重於心靈境界的說法,則仍需予以釐清。
因為陳榮華所使用的「思考」一詞,實際上並不能恰當地說明「心齋」之「心」
的一切活動。一般來說,人類的心靈至少可以粗分為「認知」、「情感」和「意志」
三大面向,「思考」通常指涉的是「認知」而非「情感」與「意志」,然而「心齋」
之「心」並非完全不蘊含任何的情意成分,否則莊子何必用「心」字呢?顏崑陽 所使用的「境界」一詞,明顯地可以同時包括知情意三種成分,雖然不至於產生 以上的問題,卻可能造成另一種混淆。因為「境界」通常指涉的是一種「程度」、
「階段」或「標準」,只能夠用來描述「目的」、「結果」而非「手段」、「原因」,
所以「氣」若是作為一種「境界」的象徵,「聽之以氣」就必需解釋為運用一種 境界來「聽」,可是境界明明形容的是「聽」的結果,又如何能夠成為一種「聽」
的手段或過程呢?因此,「聽之以氣」可以解為一種「無主體性」的「心靈狀態」,
至於這種修養工夫能夠達成什麼樣的境界,可以先從出自於〈大宗師〉的第二段 文字進行考察。在這個故事中,莊子巧妙地將顏回與孔子的角色形象予以翻轉,
而與前一段文字形成有趣的對比。剛開始時,顏回向孔子報告,自己練習「心齋」
的結果:第一次是「忘禮樂」,第二次是「忘仁義」。孔子的反應都是先加以稱許,
再表示其尚未達到修養的最高境界,而且也沒有指出其不足之處為何。後來顏回 第三次說出「坐忘」的時候,反倒是孔子不能理解其內涵為何,於是向顏回請教。
換句話說,「忘禮樂」、「忘仁義」、和「坐忘」代表著不同程度的修養境界。徐復 觀則說,在中國缺乏純知識活動的自覺中,由知識而來的是非,常與欲望而來的 利害,糾結在一起。一般人之所謂「我」,所謂「己」,實指欲望與知識的集積。
(徐復觀,1998:72)顏崑陽亦表示,從「忘」字的本義來說,即是將生命成長 過程中,已因緣形成及累積的知識予以消解,內心不起知識判斷。(顏崑陽,1985:
230-231)由此可見,「忘」乃是吾得以「喪」我的重要關鍵,「禮樂」、「仁義」、
「肢體」、「聰明」等名詞,分別指出「喪我」之「我」的各種意識型態,如道德 觀念、生活方式、生理欲望等,所以「離形去知,同於大通」的「坐忘」,即是 指人能夠超越各種意識型態的限制,因而也才能夠進行超越利害關係的審美直 觀。同時,這種審美直觀也正是莊子所謂的「用心若鏡」,然後可以達到「朝徹」
「見獨」的境界。
二、用心若鏡的朝徹見獨
莊子在〈應帝王〉講了一個「壺子示相」的故事,隨後就提出「用心若鏡」
這個命題,由此可見前者乃是理解後者不可或缺的論述脈絡,以下便先簡要交代 故事的人物角色與情節發展,再從中說明上述命題的美學意義。故事裡有三個人 物:老師壺子、學生列子、和神巫季咸。主要的情節是列子向壺子抱怨他所傳授 的道不夠厲害,季咸能夠準確預知人的生死比他更厲害,於是壺子請列子帶季咸 來見自己。季咸前三次所見壺子之相,分別為「濕灰」、「杜權」、「不齊」,表示 壺子有時是毫無生機,有時是生機乍現,有時是精神恍惚變化不定。第四次季咸 還沒看清楚就倉皇逃走了。這則寓言很明顯地,將壺子比喻為得道之人,將列子 比喻為求道之人,將季咸比喻為失道之人。乍看之下,季咸好像能夠用心若鏡,
因為他可以根據人的面相預知其生死,可是他的問題出在於心術不正,否則何必 因為壺子所示之相而倉皇逃走呢?這表示他若不是怕看不出來砸了招牌,就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