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107 年環境知識競賽須知
中華民國 107 年 5 月14 日訂定
壹、 目的
為提升本市學生與民眾環境素養,廣泛吸收環保知識,以 寓教於樂的方式,透過活潑、刺激、有趣的競賽活動將環境教 育落實於日常生活中,以提升民眾對環境的覺察與行動力。
貳、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教育部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協辦單位:元智大學
參、 參賽資格及組別
組別 參賽資格 名額
國小組 107 學年度(8 月以後)校址位於桃園市之國民小學
在學學生 200位
國中組 107學年度(8 月以後)校址位於桃園市之國民中學 在學學生 100位
高中(職)組 107學年度(8 月以後)校址位於桃園市之高級中學 及高級職
業學校在學學生(含五專 1-3 年級學生) 50位
社會組 年滿 18 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備註:每人僅能擇一縣市報名參加,經查如有冒名 或重複報
名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150位
肆、 競賽時間及地點
一、 時間:107 年 9 月 15 日(星期六)
二、 地點:元智大學-元智七館 (遠東有庠通訊大樓)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 135 號)
伍、 報名方式
一、 各組參賽選手採網路個別報名,自 107 年 6 月 1 日起至 107 年 9 月 7 日前,上網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報名程序,名 額有限,額滿截止;倘經查有冒名或重複報名其他縣市之 環境知識競賽地方初賽,本局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將不 再另行通知。
二、 報名網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 年環境知識競賽全 國決賽」活動網站 http://www.epaee.com.tw/。
※活動官網預計 107 年 6 月 1 日(星期五)開放網路報名
陸、 競賽題目
競賽題目命題範圍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 年環境知識競賽 須知」規定包含:
一、 政府政策及時事。
二、 環境知識相關議題。
三、 「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之指定影片,影片名單如下:
序號 影片名稱
1 蝸牛與鈍頭蛇
2 保島
3 卜吉地而居
4 墾丁,風之島
5 雲海上的島嶼
※影片置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之知識競賽影片專區 網址:https://elearn.epa.gov.tw/DigitalLearning/arena.aspx
柒、 競賽方式
一、 本市競賽規則:
採「淘汰賽」及「驟死賽」二階段辦理,各階段賽如遇同分,
造成超過或不足錄取名額情形,再以「PK 賽」決定最後勝出者。
(一)淘汰賽
1. 國小組參賽者至多 200 位,國中組參賽者至多 100 位,高 中(職)組參賽者至多 50 位,社會組參賽者至多 150 位。
2. 參賽者請攜帶大會名牌及有照片之身分證件(學生證、身 分證、健保卡、市民卡或臨時學生證(詳附件))準時入場,
對號入座,所有參賽者統一將身分證件置於桌面左前角,
以備核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3. 競賽題目採現場投影方式呈現,每 1 題為一幕,司儀宣讀 完題目及選項後,參賽者隨即作答,當司儀唸出「下一 題」時,則布幕切換至下一題畫面。
4. 以畫卡方式答題,大會發放競賽答案卡,參賽者應自備 2B 鉛筆及橡皮擦,必要時可使用透明墊板或透明鉛筆盒
(不得有圖形、文字印刷於其上),其他非競賽用品請勿 攜入賽場,亦不得向其他參賽者借用文具。
5. 競賽題目皆以「選擇題」4 選 1 的方式進行,題目 65 題。
6. 競賽答案卡須用黑色 2B 鉛筆畫記,修正時須用橡皮擦將 原畫記擦拭乾淨,不得使用修正液(帶),如有畫記不明 顯或污損等情事,導致電腦無法辨認者,其責任由參賽者 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7. 競賽答案卡僅可畫記准考證號碼及各題答案,故意或污損 競賽答案卡及損壞試題卷者,取消競賽資格。
8. 當司儀宣布停止作答時,不論答畢與否應立即停止作答,
競賽答案卡一併由大會工作人員收回,不得攜帶出競賽場 地,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9. 繳交競賽答案卡後,現場以投影方式,每 5 題為一幕公布 競賽題目及答案。若該競賽題目及答案有疑義時,應立即 舉手向裁判提出,並當場由裁判解釋判定,離開競賽會場 後將不再受理。
10. 現場公布進入驟死賽名單,各組取分數前 50%名額進入 驟死賽(以各組實際參加人數計算),若前 50%之門檻有同 分者,最多增額錄取 10 名,人數超過 10 名則現場以 PK 賽決定之。
(二)驟死賽
1. 參賽者請攜帶大會名牌及有照片之身分證件(學生證、身 分證、健保卡、市民卡或臨時學生證(詳附件))準時入場,
對號入座,並將身分證件置於桌面左前角,以備核對,違 者取消競賽資格。
2. 競賽題目以「選擇題」4 選 1 的方式作答,每位參賽者桌 上有分別標記 1 至 4 之 4 面不同牌子,參賽者以舉牌方式 答題,採單題答錯即淘汰方式進行,至產生前 10 名之名 次為止。
3. 司儀宣讀題目後唸出「請準備」,參賽者手持選定牌子但 不舉起,待司儀唸出「3、2、1,請舉牌」時,全體參賽
者必須同時將牌子舉至高於胸前高度,未舉牌或舉牌後又 換牌者,視同該題答錯立即淘汰。
4. 答對之參賽者留在原座位繼續回答下一題,答錯之參賽者 依賽場工作人員指示離場,不得於競賽場中逗留。
5. 若未能分出前 10 名名次時,應先進行「PK 賽」決定之。
6. 對競賽答案有疑義時,立即舉手向裁判提出,由裁判當場 解釋判定,競賽進入下一題或離開競賽會場後將不再受理。
(三)PK 賽
1. 依循「驟死賽」規則第 2 至第 4 點辦理。
2. PK 賽以優先進行後段名次序位賽為原則,若參賽者當場 棄權不予遞補。
3. 「淘汰賽」之 PK 賽直到分出晉級「驟死賽」之參賽者。
4. 「驟死賽」之 PK 賽直到分出前 10 名名次。
5. 對試題有疑義時,同驟死賽規則第 6 點辦理。
二、 競賽流程表:
各組競賽時間如下(主辦單位將依當日賽事狀況,調整賽 程。)
國小組
時間 內容 備註
07:30~08:0
0 報到 元智七館(遠東有庠通訊大樓)
08:00~08:1
5 參賽者就位及競賽規則說明 1. 陪同人員請至休息區。
2. 參賽者至競賽會場。
08:15~08:5
5 進行淘汰賽 以投影方式呈現題目,同時由
司儀讀出題目及選項。
08:55~09:1
5 公布淘汰賽答案及參加驟死賽名單
1. 以螢幕投影方式公布答 案。
2. 若有疑義可舉手反映,待 裁判團判定後公佈。
3. 公佈驟死賽名單。
4. 未進入驟死賽者請至服務 台繳回名牌並領取餐點。
09:15~09:2
5 驟死賽參賽者就位及競賽規則說明 驟死賽參賽者進入競賽會場 09:25~09:5
5 進行驟死賽
09:55~10:1 頒獎典禮 國小組前 10 名進行頒獎
5
社會組
時間 內容 備註
09:55~10:2
5 報到 元智七館(遠東有庠通訊大樓)
10:25~10:4
0 參賽者就位及競賽規則說明 1. 陪同人員請至休息區。
2. 參賽者至競賽會場。
10:40~11:2
0 進行淘汰賽 以投影方式呈現題目,同時由
司儀讀出題目及選項。
11:20~11:4
0 公布淘汰賽答案及參加驟死賽名單
1. 以螢幕投影方式公布答 案。
2. 若有疑義可舉手反映,待 裁判團判定後公佈。
3. 公佈驟死賽名單。
4. 未進入驟死賽者請至服務 台繳回名牌並領取餐點。
11:40~11:5
0 驟死賽參賽者就位及競賽規則說明 驟死賽參賽者進入競賽會場 11:50~12:2
0 進行驟死賽
12:20~12:4
0 頒獎典禮 社會組前 10 名進行頒獎
國中組
時間 內容 備註
12:20~12:5
0 報到 元智七館(遠東有庠通訊大樓)
12:50~13:0
5 參賽者就位及競賽規則說明 1. 陪同人員請至休息區。
2. 參賽者至競賽會場。
13:05~13:4
5 進行淘汰賽 以投影方式呈現題目,同時由
司儀讀出題目及選項。
13:45~14:0
5 公布淘汰賽答案及參加驟死賽名單
1. 以螢幕投影方式公布答 案。
2. 若有疑義可舉手反映,待 裁判團判定後公佈。
3. 公佈驟死賽名單。
4. 未進入驟死賽者請至服務 台繳回名牌並領取餐點。
14:05~14:1
5 驟死賽參賽者就位及競賽規則說明 驟死賽參賽者進入競賽會場 14:15~14:4
5 進行驟死賽
14:45~15:0
5 頒獎典禮 國中組前 10 名進行頒獎
高中(職)組
時間 內容 備註
14:45~15:1
5 報到 元智七館(遠東有庠通訊大樓)
15:15~15:3
0 參賽者就位及競賽規則說明 1. 陪同人員請至休息區。
2. 參賽者至競賽會場。
15:30~16:1
0 進行淘汰賽 以投影方式呈現題目,同時由
司儀讀出題目及選項。
16:10~16:3
0 公布淘汰賽答案及參加驟死賽名單
1. 以螢幕投影方式公布答 案。
2. 若有疑義可舉手反映,待 裁判團判定後公佈。
3. 公佈驟死賽名單。
4. 未進入驟死賽者請至服務 台繳回名牌並領取餐點。
16:30~16:4
0 驟死賽參賽者就位及競賽規則說明 驟死賽參賽者進入競賽會場 16:40~17:1
0 進行驟死賽
17:10~17:3
0 頒獎典禮 高中(職)組前 10 名進行頒獎
捌、 奬勵方式
一、 本市市賽:各組優勝前十名,獎勵如下表所示:
桃園市 107 年環境知識競賽獎勵一覽表
組別 名次 說明 數量 奬勵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社會組
第一名 選手 1 獎狀及 10,000 元等值獎品 第二名 選手 1 獎狀及 7,000 元等值獎品 第三名 選手 1 獎狀及 5,000 元等值獎品 第四名 選手 1 獎狀及 3,000 元等值獎品 第五名 選手 1 獎狀及 2,000 元等值獎品 第六~十名 選手 5 獎狀及 600 元等值獎品
※各組前五名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決賽。(棄權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 獎狀及獎勵,由名次第六~十名依序遞補參加全國決賽。)
二、 全國決賽: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辦,獎勵如下表所示:
107 年環境知識競賽全國決賽獎金一覽表
組別 名次 說明 數量 奬勵(現金:新臺幣)
社會組
第一名 選手 1 獎狀 1 紙、現金 30,000 元 第二名 選手 1 獎狀 1 紙、現金 24,000 元 第三名 選手 1 獎狀 1 紙、現金 18,000 元 第四名 選手 1 獎狀 1 紙、現金 12,000 元 第五名 選手 1 獎狀 1 紙、現金 6,000 元 參加驟死賽者
(未取得前五名者) 選手 至多 60 獎狀 1 紙、現金 1,600 元 參加奬
(未進入驟死賽者) 選手 至少 45 獎狀 1 紙、現金 800 元
國小組、
國中組、
高 中 ( 職 ) 組
第一名 選手 1 獎狀 1 紙、現金 20,000 元 第二名 選手 1 獎狀 1 紙、現金 16,000 元 第三名 選手 1 獎狀 1 紙、現金 12,000 元 第四名 選手 1 獎狀 1 紙、現金 8,000 元 第五名 選手 1 獎狀 1 紙、現金 4,000 元 參加驟死賽者
(未取得前五名者) 選手 至多 60 獎狀 1 紙、現金 1,600 元 參加奬
(未進入驟死賽者) 選手 至少 45 獎狀 1 紙、現金 800 元
玖、 全國決賽
一、 決賽競賽時間及地點
時間:107 年 11 月 17 日(星期六) 地點:臺中市逢甲大學
二、 全國決賽活動流程
(一)107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五)
桃園搭乘高鐵至臺中,進行環境教育體驗學習。
(二)107 年 11 月 17 日(星期六)
參加全國決賽,搭乘高鐵返回桃園。
※活動相關費用全程免費,如:交通費、膳食、住宿費用等 由主辦單位負擔。
※全國決賽相關訊息,俟市賽結束後,統一通知決賽參賽者。
拾、 附則
一、參賽者應遵守競賽規則,且應準時完成報到手續,未依規 定時間報到者以棄權論;完成報到手續者,現場可領取交通 補助費 100 元。
二、各組競賽皆有 2 位專家學者擔任裁判,其中 1 位為裁判長,
賽事進行中如有爭議,以裁判長判決為準。
三、參賽者如有不可抗拒之因素須調整賽場座位,請於競賽說 明開始前向現場工作人員提出,競賽說明開始後恕不受理。
四、參賽者經判定取消參賽資格時,則同時喪失領取奬金及奬 項資格。
五、非競賽用品如參考書、文宣品、計算紙等,以及電子辭典 計算機、行動電話、平板電腦、呼叫器、鬧鐘,收音機、
MP3、MP4 等多媒體播放器材,一律不准攜入賽場,若攜 入賽場,於競賽說明開始前,放置於賽場內大會工作人員 指定之位置;電子產品須先關機或拔掉電池。若未依規定 放置,無論是否發出聲響,經發現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六、參賽者競賽時不得飲食、抽煙、嚼食口香糖等,並應保持 競賽環境整潔,並注意安全衛生與公共秩序。
七、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時飲水或服用藥物 須於賽前持相關證明資料經大會同意,在大會工作人員協 助下飲用或服用。
八、競賽開始後,若有身體不適請舉手並由大會工作人員陪同 至大會服務中心,進行初步處理(嚴重者將送醫求診),
並依競賽者意願可由大會工作人員陪同回競賽會場,但不 得要求延長競賽時間或補考。
九、競賽場內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行為。若取得或提供他人 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取消競賽資格。
十、競賽進行中嚴禁參賽者隨意走動進出,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十一、 參賽者之相關陪同人員請勿進入競賽會場。
十二、如遇警報、地震,應遵照大會工作人員指示,迅速疏散 避難。
十三、有關獲得獎金者之所得扣繳相關事宜,獲獎者依所得稅 法第 14 條第 8 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並 依同法第 88 條規定,應繳納所得稅 10%。
十四、為響應節能減碳,本活動已申請為環保低碳活動,不提 供一次用餐具,請參加活動人員自備環保杯、筷。
十五、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 宜,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與增修權,並保留變更競 賽活動辦法及獎金、獎品內容之權利。
十六、本市環境知識競賽將於比賽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賽前 通知(流程、試場及座位表、平面圖、交通資訊及注意事 項),請務必注意並詳閱。
十七、本規則及競賽相關事項登載於「桃園市環境教育全球資 訊網」(http://tydep-eew.com.tw/home.php)及「107 年環境 知 識 競 賽 全 國 決 賽 」 活 動 網 站 (http://www.epaee.com.tw/)。
十八、本規則奉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拾壹、 交通資訊
一、 搭乘火車
(一)南下→內壢車站
可搭通勤電車至內壢車站下車(或搭對號快車至中壢 或桃園車站下車再換搭通勤電車或公車)。
(二)北上→內壢車站
新竹以北,可搭通勤電車至內壢車站下車(或搭對號 快車至中壢或桃園車站下車再換搭通勤電車或公車)。
(三)內壢站→元智大學
往北(右)步行約五分鐘,則可看見中華路與遠東路口 有元智大學指示牌,右轉過平交道,再沿右邊步行約十分 鐘即可抵達。
二、 搭乘公車
(一)155(原中壢 5 甲)、156(原中壢 5 乙)路公車
在中壢車站搭乘 155、156 路桃園客運直接坐到元智 大學內。
(二)1 路公車
在中壢或桃園車站搭乘 1 路桃園客運,在內壢站下車,
沿中華路轉遠東路過平交道,步行約十分鐘即可抵達。
三、 自行開車
(一)北上→中壢交流道
高速公路:過中壢/新屋交流道後,靠右線行駛,準 備在中壢交流道(58 公里出口)下高速公路。
(二)南下→中壢交流道
高速公路:過中壢休息站(約 54 公里處)後,靠右 線行駛,準備在中壢交流道(56 公里出口)下高速公路。
(三)中壢交流道→元智大學
下高速公路後順路直行約 3.6 公里後銜接台一線省道
(即中華路)左轉往桃園方向行駛,前行約 2 公里後會經 過內壢火車站。過內壢火車站後約五百公尺,可看見中華 路與遠東路口之元智大學路標,右轉過平交道,沿右邊前 行約五百公尺距離,左邊即是元智大學。
(四)內壢交流道→元智大學
行高速公路南下五十六公里,或北上五十七公里處,
下內壢交流道,經縱貫公路往桃園方向,過內壢火車站後 按路標指示右轉。
(五)南桃園交流道→元智大學
行高速公路下南桃園交流道,往南經文中路、龍壽街,
或往北走國際路均可至縱貫公路右轉,往中壢方向按路標 指示左轉。
拾貳、 諮詢專線
鼎澤科技有限公司 蕭小姐 03-4627312
附件 桃園市 107 年環境知識競賽臨時學生證
查學生為本校學生,本學期就讀屬實,特發給學生證 以資證明,此證限學生參加「桃園市 107 年環境知識競 賽」身分驗證用,不得用於其他管道。
臨時學生證
請黏貼照片
學校名稱:
就讀班級: 年 班 學號:
姓名:
生日:民國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校印
校方審查人員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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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