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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第 18 屆清華盃全國高級中學化學科能力競賽 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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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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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1 第 18 屆清華盃全國高級中學化學科能力競賽 簡章

㇐、 宗旨

為培養高中生對化學之興趣,特舉辦化學科能力競賽活動,鼓勵學生組隊參賽,促進學生團 隊間相互討論、切磋學習之風氣。透過競賽提升學生對化學學科的學習熱忱,並挖掘有潛力 的學生,進而提昇化學科學教育素養與品質。

二、 主辦、協辦及贊助單位(按筆劃排序)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水木化學文教基金會 (二) 協辦單位:國立清華大學化學系

(三) 贊助單位:台塑企業

台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興材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團法人台積電文教基金會 德淵集團

三、 報名日期:110 年 8 月 31 日(二)~110 年 9 月 7 日(二)止

【人數額滿,報名系統會自動提前截止報名】

四、 名額:限額 3,000 名(750 組),以組為單位報名參賽,每組 4 名學生。【不需帶隊老師】

五、 參加對象:限各公、私立高中職各年級高中職生。

※參賽學生經查證不符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六、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本會網站>清華盃報名系統>線上報名】

※有意參賽學生,於報名日開始逕至報名系統報名。【報名流程詳見附錄 1】

七、 報名費:每組新台幣 1,800 元整。【請注意繳費期限,否則不具參賽資格,詳見附錄 1】

※低收入戶得申請退報名費。

八、 競賽日期:110 年 10 月 30 日(六),上午 10 時。

九、 競賽方式:採遠端線上測驗。【本屆因疫情關係採遠端線上測驗,僅適用於第 18 屆】

十、 參賽者需自備之軟硬體設備:

(㇐) 需自備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或平板(擇㇐即可),作為線上測驗工具。

(二) 順暢且穩定的網際網路環境,以確保順利完成測驗。

※無法自備電腦設備及順暢穩定的網際網路環境,請勿報名參賽。

十㇐、預測日期:110 年 10 月 17 日(日),上午 10 時。

(2)

(㇐) 為使參賽者熟悉本競賽測驗平台之操作,特排定㇐次預測,以協助考生檢視自備之軟硬 體設備是否完善,確保正式測驗當日順利完成測驗。

(二) 參賽者必需參加預測,且需於測驗中停留達 10 分鐘,10:10 分才可繳交測驗卷。如未參 加,正式測驗當日考生眾多,恕難為個別參賽者提供技術上之協助。

(三) 預測考題為單選 5 題、複選 2 題,預測成績不採計,且不影響正式測驗成績。

(四) 有關測驗平台操作方式,預測前將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十二、正式測驗日程表

(㇐) 測驗時間:70 分鐘(10:10 -11:20) (二) 時程表

(三) 正式測驗當日,如發生歸屬線上測驗平台無法正常運作,且所有考生皆無法測驗情況時,

考生應配合系統復原後,延後 1 小時測驗。

(四) 屬個人軟硬體設備問題,不受理申請重新參與測驗,亦不延⾧考試時間。

十三、測驗題型、成績與獎項

(㇐) 考題型式為選擇題(含單選題及複選題)。

1. 單選題:答錯時,該題零分,不倒扣。

2. 複選題:每題有 5 個選項,其中至少有 2 個是正確答案。各題之選項獨立判定,全部答 對者,得該題全部分數。答錯 1 個選項者,扣該題 40%配分,答錯 2 個選項者,扣該題 80%配分。所有選項均未作答或答錯多於 2 個選項者,該題以零分計算。

時間 作業事項

10:00 登入線上測驗平台。

10:10 測驗開始。

10:30 測驗開始 20 分鐘後,不得再進入測驗,視同缺考。

10:50 測驗開始 40 分鐘後,才可繳交,提前繳交不予計分。

11:20 考試結束

例:以複選題每題 2 分為例,有 5 個選項 A.B.C.D.E,正確答案為 A.B.E,依據 5 位考生 答案各生在該題得分如下:

考生 作答答案 答錯選項數 計分方式 該題得分

甲 A.B.E 0 2 2

㇠ A.B.C.E 1 〔(5-2×1)/5〕×2 1.2 丙 A.B.D 2 〔(5-2×2)/5〕×2 0.4

丁 A.C 3 0 0

戊 (未作答) - 0 0

(3)

(二) 參賽成績證明書與獎項:

1. 參賽成績證明書:依考試規定完成測驗之參賽學生,均發予參賽成績證明書,前項證明 書由考生逕至報名系統下載列印。開放查詢、下載日期,以網站公告為准。

2. 測驗成績個人獎項計算方式:依當屆成績以下列標準計算,另製發獲獎獎狀㇐只,獎狀 實際寄送日期以網站公告時間為准。

個人金牌獎:達高標總人數的前 2%(含)

個人銀牌獎:達高標總人數的前 2.01%~5%(含)

個人銅牌獎:達高標總人數的前 5.01%~10%(含)

個人成績優良獎:達高標總人數的前 10.01%~20%(含)

(高標:前 50%平均成績) 十四、成績公佈

成績預定於 110 年 11 月 12 日(五)於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由考生自行登入系統查詢,實際時間以 網站公告為准。

十五、考試規則與應考規定

1. 請在確認繳款成功後,於 110 年 9 月 30 日前,至指定網址上傳本人與國民身份證正面合影 照片電子檔㇐張,以作為監考查對使用。

2. 尚未辦理國民身份證考生,則上傳本人與有照片健保卡合影照片電子檔㇐張,

3. 外籍生無臺灣身份證者,則上傳本人與居留證正面合影照片電子檔㇐張。

4. 考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請參閱本簡章「附錄 3、清華盃全國高級中學化學科能力競 賽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1. 參賽學生必須本人親自參加預測,並使用正式測驗欲使用之軟硬體設備。以利檢視設備於正 試測驗當日可順利完成測驗。

2. 參賽學生務必於公告時間,使用主辦單位發送之帳號及密碼準時登入測驗平台,以熟悉測驗 平台操作。

3. 逾時未登入參與預測,將無法再登入預測測驗,正式測驗當日如遇技術問題,無法提供協助。

4. 考生務必於測驗卷停留達 10 分鐘,並且完成測驗後送出,才可離開測驗平台。

1. 參賽學生務必依規定於上午 10 時登入線上測驗平台。

2. 測驗平台設有考試安全瀏覽器,務必關閉您使用設備(電腦、筆記型電腦或平板)上非測驗平台 的網頁、應用程式(如 LINE 等),㇐旦開啟任何網頁、應用程式,將無法進入測驗。

線上預測

正式測驗 完成繳費後

(4)

3. 測驗卷入口在考試開始才會開放登入。登入後,需依規定下載考試安全瀏覽器,系統驗證通 過,方能進入考試頁面。

4. 考試開始 20 分鐘後,未登入測驗者視同缺考,不得再登入系統測驗。即使登入系統測驗,測 驗成績無效,不予計分。

5. 考試開始 40 分鐘後,才可繳交,提前繳交不予計分。系統會紀錄登入、測驗時間及繳交時間。

6. 測驗時,除測驗使用之硬體設備㇐台外(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或平板)。同實體現場考試,

不得使用非測驗允許第二台電子產品。如有違反本規則,測驗成績無效。

7. 考題屬主辦單位之智慧財產權,測驗過程中、測驗結束,皆不得拍攝、錄影考題或外洩,如 有上述行為,屬違反考試規則,亦違反使用第二台電子產品之規定,測驗成績無效。

8. 線上測驗同實體現場考試,請遵守考試應有之規範,廉潔自持。若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 檢舉非應考生本人應試,或有舞弊之行為。經查證屬實者,成績不予採計,撤銷獎項並函文 所屬學校。

十六、其它

(㇐) 本競賽由民間單位籌辦,參賽者必須遵守及尊重主辦單位之競賽規則,如有其它未盡事宜,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之權益。

(二) 如遇颱風、地震、洪水等重大天然災害、傳染病流行或其他重大事故,致不能如期進行考試 時,由本主辦單位統㇐發布緊急措施或另擇訂考試時間,考生應予配合,不得異議

(5)

附錄 1:報名流程及繳款說明

㇐、 填寫報名資料

活動網站:http://chemcontest.site.nthu.edu.tw/

㇐律透過網路報名考試。報名前需準備四位參賽同學的校名、學號、年級、姓名、出生年月 日、國民身份證字號、郵遞區號、郵寄地址、連絡電話、E-mail(限使用個人 gmail 信箱)。

報名可以使用單組 或 多組方式進行報名:

Step1:首先設定㇐組帳號(E-mail)及 4 位數密碼。

Step2:選擇 單組報名

選擇單組報名方式,每次僅可輸入㇐組(4 名)考生資料,資料正確填寫完成後,按 。 系統會自動產生㇐組專屬虛擬繳款帳號。

多組報名(僅產生㇐組繳費帳號。採多組報名帳號、密碼是相同的)

若選擇多組報名方式,於完成輸入㇐組(4 名)考生資料,經確認資料無誤後,再新增下㇐

組的報名欄位,如此重複操作,至多可輸入十組考生資料。資料正確填寫完成後,再按

請務必列印或下載繳款單,並逐欄確認各項資料是否正確無誤。完成網路報名作業後,必須 於報名後三日內(含六日)繳款成功,才算完成報名程序,取得應考資格。未繳款、逾期繳款 皆不具參賽資格。

二、 繳款期限說明及範例

1. 銷帳編號編碼方式(共 14 碼),舉列說明如下

每組銷帳編號不同,㇐經繳款系統會自動判定進行核帳作業。

單組報名:39900701414405>第 7-8 碼表示報名組別,第 9 碼表示報名組數為 1 組。

多組報名:39905801849461>第 7-8 碼表示報名組別,第 9 碼表示報名組數為 4 組。

33904017604589>第 7-8 碼表示報名組別,第 9 碼表示報名組數為 10 組。

2. 繳款期限為報名日隔日開始起算三日內(含假日),請依照繳款單上繳款期限前完成繳費,

逾期未繳,虛擬繳款帳號(銷帳編號)在繳款截止日晚上 12 時失效。

報名日期與繳款截止日舉例如下表:

確認報名

確認報名

報名日期 繳款截止日 110.08.31(二) 110.09.03(五) 110.09.01(三) 110.09.04(六)

(6)

三、 繳費方式

1. 使用自動櫃員機(ATM)或網路 ATM 轉帳繳費(手續費自付) 避免轉帳失敗而影響您參賽資格與權益,提醒您:

(1) 轉帳前請先確認金融卡具有轉帳功能

(2) 轉帳後須確認是否繳款成功。請查看交易明細表上之訊息代碼、手續費是否已扣款等訊 息,或補登存摺確認此筆交易紀錄。

ATM 轉帳操作方式:

先輸入(臺灣銀行)代碼『004』,再輸入繳款單上【14 碼銷帳編號】及【繳款金額】,最 後務必確認交易明細表之「繳款帳號」及「繳款金額」正確無誤且交易成功。交易明細表應 自行妥善保存。

2. 臺灣銀行臨櫃繳款

考生必須自行列印繳款單,持單至全省臺灣銀行各區分行臨櫃繳款。

四、 確認繳費成功

1. 完成繳款,請於隔日再至報名系統查詢繳費狀況。報名組別資料下方顯示「已繳費」字樣,

表示已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取得參賽資格。如於假日繳款者,請於星期㇐再至報名網站 查詢。

2. 查詢方式:清華盃報名系統> 查詢相關資料 > 登入帳號密碼 http://chem-alumni.chem.nthu.edu.tw

3. 如已繳費,報名系統出現「未繳費」者,請先自行確認以下事項再來電。

※使用 ATM/網路 ATM 轉帳,您的金融卡已開啟轉帳功能。

※使用 ATM/網路 ATM 轉帳,您的交易明細表上「交易訊息說明欄」是顯示「交易成功 或 OK」。

※使用 ATM/網路 ATM 轉帳,經查詢您的交易紀錄,或補登存摺確實已被扣款。

4. 經確認符合上述 3 項條件後,系統仍顯示「未繳費」者,請將交易明細表及報名資料 mail(chemtest@my.nthu.edu.tw)確認處理。

五、報名費退費申請方式及規定

低收入戶考生,該名學生享免報名費之優待。前項所稱低收入戶考生係指臺灣各縣市所界定 之低收入戶,必須檢附縣市政府或所屬之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不是低 收入戶資料卡)。主辦單位依所送資料審核通過後,於競賽活動結束後統㇐退費。審核資料須 於期限內至【主辦單位網站上 google 表單上傳】。

低收入戶考生退費規定

(7)

本競賽為 4 人㇐組報名參賽,除對象 A 外,不受理個人退費申請。報名截止後,除符合 A、

B、C 所列對象得予退費外,已繳交之報名費恕不退還。

對象 申請應備文件 退費金額 申請截止日

A.低收入戶學生減免 報名費退費

1. 身份證正反面檔案 2. 報名費繳費收據檔案 3. 低收入戶證明

4. 退款帳戶影本(限本人) 5. 以上資料須至【google

表單上傳】

個人全額退費新 臺幣 450 元整

必須於 110 年 9 月 7 日(星期二)前 上傳提出申請。未 於 期 限內 上傳 申 請,不予退費。

B.已繳報名費,經主 辦單位查證不符參 賽資格者

1. 身份證正反面檔案 2. 報名費繳費收據檔案 3. 退款帳戶影本(限其中㇐

名學生)

4. 以上資料須至【google 表單上傳】

酌 扣 手 續 費 30 元後,以組為單 位退還剩餘費用 C.已繳報名費,取消

報名參賽

D.已繳報名費,逾限申請退費者 逾限提出申請者,恕不退費 其它退費規定

(8)

附錄 2:報名注意事項

㇐、報名注意事項

1. 考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請參閱本簡章「附錄 3、清華盃全國高級中學化學科能 力競賽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2. 考生報名時,應先詳閱本簡章各項規定,詳實登錄相關報名資料,並按規定仔細校核。

3. 考生或學校代理報名者應依照報名系統指示,詳實登錄資料,以免資料誤繕致影響考生 權益。若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主辦單位處理,電話 03-5715131 轉 33616。

4. 報名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報名資料者,將取消報名、考試資格,且不退還 報名費。另通知相關單位,並送請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5. 報名前應先確認競賽日期未與其它活動撞期後再報名,報名後未於退費期限內申請退 費,恕無法退費。

6. 如遇颱風、地震、洪水等天災,或因重大法定傳染病疫情、罷工等重大事故致可能無法 如期舉行競賽或需安排特別應考措施時,將另行公布相關應變措施,競賽前請隨時注意

「活動網站」訊息公布。如競賽因故取消,請至網站或電詢專線(03)5715131 分機 33616 查詢相關應變措施。恕無法逐㇐通知。

二、報名資料修改規則與注意事項

1. 考生因個人疏失資料誤繕,應於報名截止日後三日內「110/09/10(五)前」自行登入報名 系統修改。如因個人疏失,致資料不符,考生須自負無法參賽之責任,非主辦單位之權 責,主辦單位不擅自修改考生資料。

2. 資料修改方式:報名系統 >線上報名 >查詢相關資料 >登錄帳號及密碼 >編輯。

(9)

附錄 3

財團法人水木化學文教基金會辦理清華盃全國高級中學化學科能力競賽之個人資料蒐集、處 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本會蒐集、處理及利用考試受試者及帶隊老師部分個人資料,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 個資法)第 8 條及第 9 條規定,向您告知以下內容,敬請詳細審閱(若您未滿 20 歲,下列內 容請併向您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告知)

㇐、 機構名稱:財團法人水木化學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基於辦理本會清華盃化學科能力競賽之相關試務(134 ,包含公示姓名榜單)、提供考試成 績、招生、證明使用之資(通)訊服務(135),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36)、教育研究與統計研 究分析(157)、學(員)生資料管理(158)、學術研究(159) 所必要之工作或經您同意之目的。

三、 個人資料之蒐集方式及來源:您直接報名或透過學校單位集體報名而取得您的資料。

四、 個人資料之類別:

本會所蒐集之受試者及帶隊老師之個人資料分為基本資料及個資法第 6 條規定之特種個資:

基本資料:

(㇐) 識別個人者(C001 )、識別財務者(C002)、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003)、個人描述 (C011)、 移民情形(C033)之居留證、職業(C038)、學校紀錄(C051)、資格或紀錄(C052)、

職業專⾧(C054)、應考人紀錄(C057)、現行之受僱情形(C061)等個人資料類別,內容包括 姓名、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或護照號碼、生日、 相片、性別、教育資料、緊急聯絡人、住 址、電子郵遞地址、聯絡資訊、低收入戶資料、轉帳帳戶、學歷資格、工作職稱、受雇期 間、以前之工作、任教學校及科系、任教科目等。

(二) 特種個資:

除上開基本資料外,若您申請特殊應考服務(身心障礙、突發傷病等),另需提供健康紀錄 (C111)及含有特種個資之應考人紀錄(C057)。

五、 個人資料處理及利用: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除法令或中央事業主管單位另有規定個人資料保存期限外,以上 開蒐集目的完成所需之期間為利用期間。

(二)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或經您同意或授權處理、利 用之地區。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為達成上開蒐集目的,本會就您個人資料之利用對象包括本會、

受試者所屬學校、本會委外單位及相關合作單位(包含學校集體報名單位、受試者報名大學術科 考試聯合會、教育部或其他學術研究機構等)。

(四)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本會將以寄送書面、電子郵件、傳真、電話、簡訊或其他必要方 式完成試務作業、測驗結果、與相關資訊之發送通知、提供合作單位進行試務、報名、

查驗等作業,個資當事人之聯絡及基於試務公信的必要揭露與學術研究及其他列於上開 蒐集目的之事項。

(10)

六、 如您未能或拒絕提供上開正確完整之個人資料,可能導致您無法進行測驗報名、緊急事 件無法聯繫、測驗結果無法送達等,影響受試者測驗、後續試務、接受測驗服務、測驗 結果解釋與諮詢服務之權益。

七、 您得依個資法規定,就您提供予本會之個人資料,持雙證件正本(其中之㇐須為國民身 分證)或依本會規定程序,向本會以書面方式請求行使下列權利,本會將依個資法規定 辦理,惟若本會依法有保存、保密與確保資料完整性之義務時,則不在此限:

(㇐) 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 製給複製本。

(三) 補充或更正。

(四)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 請求刪除。

八、 本會得依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檢警調或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將您提供之個人資 料提供予相關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

九、 本會部分網站會記錄使用者連線設備的 IP 位址、使用時間、使用的瀏覽器、瀏覽及點選 資料記錄等,此記錄僅作為本會管理使用及增進網站服務的參考。

十、 除法令另有規定或主管機關另有要求外,若您向本會提出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 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妨礙本會執行職務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或導致本會違背法令或 主管機關要求時,本會得繼續蒐集、處理利用或保留個人資料。

法務部頒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代號 http://mojlaw.moj.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1063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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