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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士 LOGO 設計徵選活動企劃書
壹、活動目的
防災士是一群對防救災工作具有熱忱,經過培訓後具備防救災基本知識技能的志工,防 災士可以深植各種領域,包含社區、企業、民間團體等,未來可成為民間自主防救災工作的 種子,作為與不同單位協調、溝通及防災推動的主要骨幹,協助推廣防災工作,建立由下而 上的自主防救災機制,以有效降低人命傷亡及災害損失。
本次活動以「防災事 就是你我的事」為設計主軸,透過主題意象,讓防災士整體主軸 聚焦並深植人心,並提供政府機關防災士宣導時相關文宣或系列活動使用。
貳、指導單位:內政部 參、主、協辦單位
一、主辦單位:內政部消防署 二、協辦單位:
(1)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
(2)瑞鉅災害管理及安全事務股份有限公司 肆、參加資格
凡對防災士 LOGO 設計徵選活動有興趣之民眾(外籍人士亦可),皆歡迎投件。
伍、投稿規格 參賽作品請用電腦繪製,依以下 規定繳交:
1.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7 月 15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檢附資料如下:
(1) LOGO 設計作品檔案(6 個)請以 RAR 或 ZIP 等壓縮軟體壓縮為 1 個 案後檔 設定 密碼(密碼設定方式為報名表內之聯絡電話數 字,如聯絡電話為 02- 87654321, 密 碼 則 為 0287654321 或 手 機 號 碼 0933-123456 , 密 碼 則 為 0933123456),壓縮 檔名請 註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並上傳至雲端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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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案命檔名方式如下:【謝 O 庭_RGB.ai】、【謝 O 庭_CMYK .ai】、【謝 O 庭_單色 稿.ai】、【謝
O 庭_RGB.jpg】、【謝 O 庭_CMYK .jpg】、【謝 O 庭_單色稿.jpg】。
(2) 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如附件 3)以 A4 影印紙列印,再以迴紋針夾於左側(無須裝 訂) ,於截稿日前以寄件封面(如附件 4)貼於郵件外,自付郵資掛號郵寄至 23143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3 段 200 號 6 樓,「內政部消防署災害管理組防災士 LOGO 設 計徵選」小組收
(3) 作品 案類型檔 :1024px × 768px 之視覺設計,以 illustrator 繪圖軟體繪製,AI 檔 案 尺寸須為 10cm X 10cm,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300dpi,螢幕模態/顏色:
RGB,CMYK , 請提供兩種規格原始 ,並皆轉成檔 JPG 格式,含單色稿共計 6 個作品 案。檔
(4) 作品應包含彩色稿、單色稿以及「防災士」LOGO 文字字型。
(5) 彩色稿應附上標準色彩及字體說明、設計理念說明(300 字以內),一併彩色列 印 並裱貼於 A4 尺寸影印紙上(請參考附件 2 平面圖稿範本)。
(6) 作品不得標示可辨識個人、公司、團體之記號,例如:浮水印、名稱、圖章、代 號 等有違影響評選公正性疑慮之記號,違者取消資格。
(7) 僅限平面設計,恕不接受動態影片作品。
3. 得獎作品預計於 109 年 9 月 1 日前公告於內政部消防署災害防救深耕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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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p: / /pd m c b.nf a . g o v .tw /
)或其他新媒體公開活動內容公布徵選結果,並以電子郵件 方 式通知。主辦單位將於 109 年 9 月中、下旬間公開表揚得獎人員。4. 倘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
(1) 主辦單位聯絡窗口:
吳嘉勝科員,電話:02-8912-7219,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2) 協辦單位聯絡窗口:
謝儀仙專案助理,電話:02-8196-6134,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陸、評選方式及作業流程
防災士 LOGO 設計徵選活動期程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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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組成評審團:
由主辦單位組成評審團並推派召集人 1 名,召集人負責召集及主持評審會前會 及評審會議,另聘請災害管理學界 2 名、設計業界 2 名、「109 年推動災害防救深 耕 計畫勞務委託採購案」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1 名及經主辦單位公告之民 間 防災審 輔導機查 構人員 1 名,總計 8 名評選委員。
2. 第 1 階段評選: 全數作品提供評選委員進行書面評選,根據表達契合性
(50%)、創意性(20%)、
美感(30%)3 項評選指標於第 1 階段評分表評分(總分 10 分),評選委員於 109 年
8 月 2 日 ( 一 ) 前 回 傳 評 分 成 績 ( 如 附 件 5)
至 電 子 信 箱 : pdmcbs e rvi c e @ g m a i l . c o m
, 所有作品由團隊加總成績,依總分/評選委員人數之平 均分數選定 30 件優秀作品, 若平均成績相同者,則全數入選,進入第 2 階段。例如:序位 30 與 31 平均分數相 同,則均進入第 2 階段,共 31 件作品納入第 2 階段。
3. 第 2 階段評選:
入選第 2 階段之作品,由評選委員出席第 2 階段評選會議投票(每位委員 10 票,不得重複投票同 1 件作品),將委員投票計數後,篩選前 10 件優秀作品(如 附件
6),如有多件作品並列,致以無法選定前 10 名,再由評選委員就同票數作品再次 產產 產 產
投 票,至生出前 10 名作品為止。
4. 注意事項:
(1) 評選委員應簽署保密切結書(如附件 7),以確保評選過程公平公正。
(2) 第 1 階段將請委員簽署評選委員確認單(如附件 8),以確認參與本次評選(如 圖)。
圖 防災士 LOGO 設計徵選活動流程
表 1 防災士 LOGO 設計徵選活動期程
活動事項 日期 備註
徵件活動說明公告 109 年 5 月 10 日 於災害防救深耕資訊網等媒體公 告,並由主辦單位函請各大專院 校協助公告活動內容。
徵件日期 公告日起至 109 年 7 月 15 日止 逾期恕不受理。
第 1 階段評選 109 年 8 月 2 日止 將提供全數作品供評選委員進行 線上書面評選。
第 2 階段評選 109 年 8 月 15 日前 遴選 10 件優良作品。
頒獎及表揚 109 年 9 月 18 日前
於遴選後翌日於災害防救深耕資 訊網等媒體公布徵選結果,配合 主辦單位相關活動辦理頒獎及表 揚。
※主辦單位保留調整以上期程權利,如有調整將另行於災害防救深耕資訊網公告。
柒、錄取名額及獎勵
本活動錄取名額及獎勵詳如表 2,特優作品將作為主辦單位防災士活動規劃主體 LOGO 意象。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 法規定,得獎之獎金須申報所得扣繳所得稅 稅。
表 2 防災士 LOGO 徵選活動錄取名額及獎勵
獎項 名額 獎勵說明
特優 1 名 新臺幣 10 萬元(含稅)、獎狀 1 紙及紀念品 1 份 優等 1 名 新臺幣 3 萬元(含稅)、獎狀 1 紙及紀念品 1 份 甲等 3 名 新臺幣 1 萬元(含稅)、獎狀 1 紙及紀念品 1 份 佳作 5 名 新臺幣 3,000 元(含稅)、獎狀 1 紙及紀念品 1 份
捌、相關注意事項
1. 繳交作品規格不符、資料不全或違反活動規定,視同不合格件,不納入評選。
2. 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 1 件作品,作品均應填寫報名表(如附件 1)。
3. 交件前請確實檢 各項應繳交之物件,若缺少其中查 1 項,恕不接受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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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 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5. 參選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由參選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6. 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 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 與主辦單位無關。
7. 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獎項將不再遞補。
8. 主辦單位保留局部修改獲選作品圖案之權利。
9. 得獎作品無償轉讓主辦單位並授予各級政府機關單位及主辦單位認定機構使用之權 利,詳如附件 3 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之說明。
10. 特優、優等及甲等得獎者應產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相關活動表揚,若因不可抗力因 素無法出席,得電洽聯絡窗口討論代領事宜,無故未出席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11. 特優得獎作品請配合完成 LOGO 徵件後續事項:應視主辦單位需求進行圖製潤飾 修 正。
12. 特優得獎者須配合提供 LOGO 使用說明手冊,格式名單公告後將另行通知。
13. 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 品件數或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14. 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附件 1
防災士 logo 設計徵選活動報名表
作品名稱 :
作品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姓名 性別 男□
女□ 身分證字號/
居留證號碼 服務單位/
學校科系 出生年月日(民國)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同意 書
本人參加內政部消防署主辦之「防災士 logo 設計徵選活動」,本人同意並保證以下二項 聲 明屬實,若有違反情事,願負相關法律責任。
(一) 特優、優等及甲等得獎者應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相關活動表揚,
素無法出席,得電洽聯絡窗口討論代領事宜,無故未出席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二) 獲獎人接獲通知後應提供身分證(外籍人士應提供護照及居留證)
用 以核對及報 等相關資料,若無法提供則喪失獲獎資格。產
立同意書人: (簽名或蓋章)
中華民國 年
註 1:收件日期自公告日起至 109 年 7 月 15 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註 2:紙本資料附件 1、附件 2、附件 3 以 A4 影印紙列印,以魚尾夾於左 側(無須裝訂)。附件 1、附件 2、附 件 3 及 LOGO 設計作品檔(6 個)
請以 RAR 或 ZIP 等壓縮軟體壓縮為 1 個檔案後設定密碼(密碼設定方式為 報名表內之聯絡電話數字,如聯絡電話為 02-87654321,密碼則為
0287654321 或手機號碼 0933-123456,密碼
則為 0933123456),並上傳至雲端連結:https://bit.ly/3c49YKl ,壓所檔名請
7 註明「作品
名稱-作者姓 名」;紙本 請 妥善包裝,於 截稿日前利用 寄件封面(如
附件 4)以掛 號郵寄至 23143 新 北市新店區北 新路 3 段 200 號 6 樓,「內 政部消防 署災害管 理組防災 士 LOGO 設 計徵選」
小組收。
附件 2 平面圖稿範本
10cm
10cm
(設計稿)
標準色彩及字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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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設計理念說明(300 字以內)
附件 3 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
著作人: (著作人簽章) 作品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聲明如下:
一、 保證本作品為著作人之原創性著作,且未經刊登、使用、發表,且無抄襲國內外其他創作之 自創作品。
二、 若作品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著作人願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 與主辦單位無關。
三、 若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 證屬查 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名次並追回獎項,絕無異議。若另涉 及違反其他相關法律規定,著作人自行負擔所有法律責任。
四、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 權無償歸主辦單位所產 有,且主辦單位得就得獎作品享有重製、公布、發 行、改作、重組並授予各級政府機關單位及主辦單位認定機構使用之權利,得運用於活動宣 傳、網頁製作、報導、商品開發、印製、出版以及相關製作物販售等永久使用之權利。
五、 本活動視覺圖像將用於活動文宣與相關製作物,包含影片海報、文宣手冊、簡介、網站、電 子簡報檔、 名片、信封、信紙、工作證、旗幟、各式輸出、戶外看板、通訊軟體貼圖或其他 可應用之物件、紀念品製作等各式識別系統或相關之文宣品及出版品。以上各式文宣品與製 作物,將由主辦單 位及各級政府機關單位運用得獎作品進行視覺設計發展。
六、 著作人得獎作品同意不行使商標申請權,並同意 棄或移轉其商標權。拋 七、 如有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定之。
此 致 內政部消 防署
立同意書人:
身份證字號 / 居留證號碼:
戶籍地址 / 現居地址:
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月 日
附件 4 寄件封面
To : 23143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3 段 200 號 6 樓
(02)8196 -6126、(02)8196 -6134
內政部消防署災害管理組
防災士 LOGO 設計徵選活動 小組 謝小姐 收
參加「防災士 LOGO 設計」徵選活動(請勾選確認文件資料是否齊全):
※□附件 1:活動報名表( 親筆簽章正本)□
□附件 2:平面圖稿 1 張( 彩色稿)□
□附 件 3: 著作 財產
權 □
轉讓同意書( 親筆簽章正本)
□雲端上傳壓縮檔:內含 9 個檔案( 附件 1 □ 電子檔 □附件 2 電子檔□附件 3 電子檔 AI 檔 3 □ 個 □JPG 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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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防災士 LOGO 設計徵選活 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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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階段評分表
編號 作品名稱 契合性 5 分
創意性 2 分
美感 3 分
總分 10 分
1( 範例) 防災士
備註:分數評至小數點以下第 1 位
日期/單位/ 簽名: / /
附件 6
防災士 LOGO 設計徵選活 動 第 2 階段優秀作品得票數序位表
編號 作品名稱 得票數 序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簽名:
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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