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07 年國家環境教育獎輔導說明會
壹、目的: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表揚國內推動環境教育工作績效優良者而設 立國家環境教育獎,以擴大獲獎者的影響力,鼓勵他人共同投入環境教 育行列中。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作業流程將先由地方政府辦理初 審,初審績優者名單再由地方政府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進行複審及決 審。
然參選國家環境教育獎需要長時間能量的累積,因此 107 年雖不辦 理國家環境教育獎,本市仍積極訂定輔導計畫,發掘環境教育績優單位 或個人推動環境教育成效優良者進行輔導,儲存能量以參加臺南市 108 年推動環境教育績優遴選表揚計畫(國家環境教育獎地方初審),針對計 畫內容及輔導方式辦理說明會,並邀請專家學者進行經驗分享,誠摯邀 請本市推動環境教育績優之單位與個人參與。
貳、辦理時間與地點:
時間:107 年 5 月 2 日(三)上午 09:00~11:30
地點: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三樓會議室(臺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二段 34 號)
參、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磐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肆、計畫實施對象:
共分為六大類組,設籍或任職所在地為本市之自然人及登記地址位 於本市之機關(構)、事業、學校、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即可向本局提出 申請。各組之對象資格規定如下:
一、團體組:經所在地之政府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人民團體(包括財團 法人及社團法人),但不含社區發展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村里辦公處組織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
二、民營事業組:經所在地之政府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之事業,如
總公司、分(子)公司(部)或廠(場)、商行、一般公司行號、
大眾傳播事業或服務業等。
三、學校組:公私立大專院校所(分校或校區)、高中(職)校(分校 或校區)、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等學校。
四、機關(構)組:指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 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等對象。
五、社區組:經所在地之政府主管機關核准立案或登記之社區發展協 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村(里)辦公處等。
六、個人組: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
伍、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於 107 年 4 月 30 日(一)下午 2 時前至網站 https://goo.gl/CwQvSg 報名(請用 Google Chrome 瀏覽器開啟),報名後 請來電確認(06-2895817 洪小姐)。
陸、議程表:
時間 分鐘 內容 主講人
09:00-09:20 20 報到 磐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20-09:30 10 長官致詞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09:30-09:50 20 本市輔導計畫說明
磐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50-10:10 20 報名表填寫說明
10:10-11:10 60 參賽及輔導經驗分享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孫逸民副校長 11:10-11:30 20 綜合討論
11:30 賦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