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年臺南市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推廣獎勵計畫
一、計畫目標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鼓勵本市民眾透 過網路學習、影片欣賞、參訪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參與實體環境 教育訓練課程等多元方式了解環境議題,強化對於環境保護價值 觀及態度,進而使環境保護全面落實。本局訂定「103 年臺南市 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推廣獎勵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希望 透過鼓勵方式,促使民眾踴躍進行環境教育終身學習,打造學習 型永續城市。
二、計畫期程
公告日至103 年 11 月 15 日 24 時止,本局得視實際需要延長截止 期限。
三、實施對象
凡臺南市民或服務單位為臺南市政府所屬機關、公營事業機 構、高中(職)以下學校之個人,且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 終身學習網」(http://elearn.epa.gov.tw)註冊個人終身學習電子護照 者(以臺南市民身分參加者,註冊時居住縣市需填臺南市)。
四、主(協)辦單位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協辦單位:環醫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五、獎勵辦法
1. 「有效護照獎」:
凡 至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 環 境 教 育 終 身 學 習 網 」 (http://elearn.epa.gov.tw)註冊個人終身學習電子護照成功,並點選 同意參加環境教育個人終身學習護照活動,且於系統上完成登錄
至少 1 小時環境教育學習時數,即可參與「有效護照獎」抽獎活 動。
2. 「環教設施參訪獎」:
凡具有第 1 項「有效護照獎」抽獎資格者,至本市任一處環境教 育設施場所(曾文水庫、臺南市環保教育園區、臺南市城西垃圾焚 化廠、台江國家公園、台南市農會走馬瀨農場及天埔社區環境教 育園區)進行參訪,可向該設施場所索取「環教設施參訪獎」摸彩 券一張,每人同一設施場所限取一張摸彩券,同一人至多可索取 六個設施場所共計六張摸彩券,抽獎結果若同一人抽中兩次以上,
仍以中獎一次計算。
3. 「個人終身勤學獎」:
(1) 凡具有第 1 項「有效護照獎」抽獎資格者,本局將篩選出 103 年 1 月 1 日起至活動截止日期間環境教育學習總時數達 40 小 時者,將依序選出最高之前三名給予獎勵金,若同一名次具 有數名時數相同者,則由得獎者均分該名次獎勵金,若無 40 小時以上者,本獎項從缺。
(2) 自 103 年起,每年環境教育學習總時數皆達 40 小時以上者,
即可取得各年度個人終身勤學獎參賽資格,詳細獲獎辦法依 各年度獎勵計畫為準。
六、總獎勵金額
1. 「有效護照獎」:獎品總值約 8 萬元(獎項如下表)。
2. 「環教設施參訪獎」:每名中獎者可獲得悠遊卡(空卡乙張+內含 100 元),共計 50 名。
3. 「個人終身勤學獎」:本年度總時數最高之前三名各獲獎狀乙張,
且第一名可獲得 6,000 元獎勵金、第二名可獲得 3,000 元獎勵金、
第三名可獲得 1,500 元獎勵金。
「有效護照獎」獎品項目
品名 示意圖 市價(元) 註 名額
電動自行車 35,000 1
42 吋節能
液晶電視 15,000 1
腳踏車 8,000 1
悠遊卡(內含 100
元) 200 100
註 1.獎品市價為初估,實際價格以購買發票為依據。
2.圖片僅供示意,獎項以實際送出為準。
七、獎勵通知
活動截止後(103 年 11 月 15 日),本局將於 15 日內辦理抽獎,
獲獎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並同步公佈得獎者之環境教育個人終 身學習網帳號及電子郵件於本局網站(http://www.tnepb.gov.tw)。
(一)獲獎者對於本計畫規範及得獎通知若無疑義,請於本局公 布獲獎名單於本局網站次日起 14 日內,填妥領據、基本資 料核對表及切結書(詳附件,以電子郵件通知獲獎時同步寄 送)郵寄至本局委辦單位辦理領獎手續(以郵戳為憑,未於 期限內領獎視同放棄該獎項):
環醫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地址:臺南市永康區忠義街 60 巷 3 號 12 樓之 8
收件人: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推廣小組收
(二)待本局確認獲獎者基本資料與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系統帳號註 冊資料無誤後,2 週內以雙掛號寄發獎品(本獎勵獎品寄送地 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
提醒您,請務必確實填寫基本資料核對表之連絡地址及連 絡電話,便於獎品寄送使用。
八、注意事項
(一)本局保留對本計畫內容、獎項、時間及得獎公布等之修改權 利 , 修 改 後 將 統 一 公 布 於 本 局 網 站 (http://www.tnepb.gov.tw),恕不另行通知。
(二)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凡贈品購買金額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者,中獎者需負擔全額 10%之所得稅,贈獎金額 1,000 元以上依法需製發扣繳憑單。
(三)獲獎者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或所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 虛偽不實,應撤銷、廢止或追回其獲獎內容。
(四)獲獎者應配合出席本局所舉辦之頒獎典禮,頒獎時間及地點,
本局將另行通知。
(五)洽詢專線:
本局委辦單位─環醫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李梓微小姐 06-2686751 轉 329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許富翔先生 06-2686751 轉 321
領 據
茲收到 環醫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獎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值:新臺幣__________元整 具 領 人:
(親筆簽章)
身份證字號:
戶籍地址: 縣 鄉鎮市 村 市 區 里 鄰 街 路 段 巷 弄 號 樓 聯絡電話: (日) (夜)
中華民國103 年 月 日
備註:請確實填寫具領人、身份證字號、戶籍地址、連絡電話等,本領據個資內容僅供環醫工 程顧問有限公司申報稅額使用,將予以保密,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
費用項目: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推廣抽獎活動 先生/小姐
□ 獎品:
□ 獎品價值: 元
代 扣 稅 額: 元
茲收到 環醫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費用項目: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推廣抽獎活動 先生/小姐
□ 獎品:
□ 獎品價值: 元
代 扣 稅 額: 元
第 一 聯:
本 公 司 留 存
第二 聯:
個人 收執 聯
本聯 請自行保 存
附件 1
基本資料核對表
項目 得獎人資訊
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帳號 姓名
身份證字號
電子郵件(需同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註冊信 箱)
地址(獎品寄送收件地址) □□□□□
連絡電話(獎品寄送連絡電話)
黏貼處
請自行備註
「僅供臺南市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推廣使用」
黏貼處
請自行備註
「僅供臺南市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推廣使 用」
身分證正面影本 身分證反面影本
103 年臺南市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推廣獎勵計畫
切結書
本人:_______________參加 103 年臺南市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推 廣獎勵計畫,獲得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獎勵,本人所提供之基本資 料正確無誤,且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並未有疑義。
茲此切結
立切結書人:
身份證號:
法定代理人:
住 址:
中華民國103 年 月 日
請蓋公司、機關印鑑或單位關防 請蓋負責人印章
請蓋公司、機關印鑑或單位關防 請蓋負責人印章
請蓋公司、機關印鑑或單位關防 請蓋負責人印章
請親筆簽名加蓋印印章。
若18 歲以下未成年人 需請法定代理人簽章。
環境教育時數取得方式及註冊流程
一、 網路學習管道:
(一) 登入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elearn.epa.gov.tw/),點選「學 習資訊」->「影片專區」進行環境教育影片觀賞,完成後系統將自動把 時數納入個人環境教育時數內。
(二) 至文官e 學苑、台北 e 大或港都 e 學苑註冊,並選讀環境教育相關 課程,系統將定期自動把時數納入個人環境教育時數內(須依該網站規 定勾選同意自動轉入或設定相關自動轉入功能)。
(三) 同仁以其他網路學習管道(如地方行政研習 e 學中心)進行環境教育 者,請自行彙整佐證資料後,交由各單位環境教育窗口協助登錄時數。
二、 實體學習管道:
(一) 參加各單位舉辦之環境保護相關課程、演講、討論、體驗、實驗
(習)、戶外學習、參訪、影片觀賞、實作及其他活動,由活動舉辦單 位協助登錄時數。
(二) 個人以前述實體方式自行進行環境教育者,請同仁自行彙整佐證資 料後,交由各單位環境教育窗口協助登錄時數。
★註冊終身學習護照或環境教育時數問題,請洽本府環境保護局綜合規劃科 06- 2686751#321 或#329。
附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