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本章共分成兩節,第一節為結論,針對本研究發現及資料分析的結果作總 結;第二節為本研究的具體貢獻,說明本研究對目前有關親子衝突方面的研究提 供的助益;第三節為建議,針對本研究發現與討論作出具體建議,俾利學校、父 母及未來研究者的參考。
第一節 結論
綜合本研究的結果獲得以下幾個結論:
一、國小兒童於親子衝突情境下的角色取替能力是一個發展性 的能力。
本研究結果相當符合與支持兒童親子衝突情境下之角色取替能力 是一項發展性社會認知能力的想法與假設,隨年齡的增長,兒童在親子 衝突情境下的角色取替能力會逐步精進。
二、 認知結構的發展會影響國小兒童於親子衝突情境下角色取 替能力發展。
認知能力的發展與兒童親子衝突情境下之角色取替能力有顯著相 關。從研究的結果可以加以推論,因為兒童認知的結構發展隨年齡增長 而愈趨複雜,這樣的複雜度讓兒童能夠設身處地的站在父母的角度或跳 脫至第三人的角度去思考親子間的問題。
三、不同性別、家庭社經地位、對父母親的教養知覺類型與 孝順信念的國小兒童於親子衝突情境下角色取替能力之發
展並沒有差異。
本研究之研究結果發現性別、家庭社經地位、教養知覺、孝順信念 等因素對國小兒童親子衝突情境下角色取替能力發展皆不會造成影 響。但研究者以為,可能還需考慮以下的原因:
就性別與家庭社經地位的部分來說,因受試對象數目較少,而造成 家庭社經地位缺乏第 I 級與第 V 級的樣本,所以單就第 II 到 IV 級比較,
可能使家庭社經背景在親子衝突情境下角色取替能力發展上的影響性 較難顯現;而性別的部分也可能因為樣本數量之不足,使男女的差異較 小,無法呈現出性別的差異。
而就教養知覺及孝順信念的部分來看,可能與研究者自編量表所測 得的是一個普遍性教養知覺及孝順信念的概念有關,這兩個的概念中可 能只有某一特定內涵才與個體角色取替能力發展有關,透過本研究的自 編量表無法測得此一特殊的內涵,以至於無法呈現出教養知覺及孝順信 念對國小兒童於親子衝突情境下角色取替能力的影響。研究者以為在測 定教養知覺的問卷部分可著重在「強調溝通」及「培養同理心」的教養 內涵,而測定孝順信念的問卷則可著重在「善體親心」及「順從親意」
的孝順內涵,是後續研究在時間、物力、人力各項條件許可之下,值得 持續投注的研究方向。
第二節 本研究的具體貢獻
一、將角色取替能力的發展放入特定情境中討論
國內外大部分有關角色取替能力發展的相關研究,都採傳統三分法的方 式,將角色取替能力分成知覺性、概念性、情感性三類,並分別用不同的研究工 具施測,但研究者認為或許是因為測量此三類角色取替能力的工具對個體造成的 認知負荷量不同所致,個體會因為工具的難易度與複雜度不同,而產生發展層級 與速度快慢之不一致的狀況,並不表示這樣的分類有其絕對的必要性,事實上此 三類角色取替能力無法截然劃分,且由於角色取替能力是一種社會認知性能力
(Selman,1980),所以須考慮情境的獨特性,就本研究來說便放入親子衝突這個 特殊情境中予以討論。
二、以發展的觀點來探究角色取替能力的問題
本研究雖然只以小學階段一至六年級的學童為研究對象,但仍可以看出親 子衝突中的角色取替能力的發展歷程,研究也的確證實親子衝突中的角色取替能 力是一項發展性的社會認知能力。
三、採用結構式晤談活動獲取個體角色取替能力與認知能力發展的訊 息
本研究採結構式晤談活動的方式來蒐集有關兒童親子衝突情境下的角色取 替發展與認知能力發展層次的資料,由於訊息來自兒童本身口述,所以更貼近兒 童的觀點。且就後者而言,相較於以智力測驗的結果來代表兒童的認知能力,會 更貼切,也更能清楚解釋為何兒童會因認知能力造成角色取替能力的發展層次之 不同,而對親子衝突有不同的解讀。
四、站在兒童的角度來看待親子衝突
本研究除了採直接訪談兒童的方式蒐集資料外,在研究的變項部分,父母 的教養方式與孝順概念也都是站在兒童的立場,以兒童對父母教養方式的感受
(即教養知覺)與子女對孝順觀念的認同程度(即孝順信念)切入,完全以兒童 的角度為出發點。
第三節 建議
根據本研究之結果及討論,提出下列的建議,供學校、父母親及未來研究者 參考。
一、對學校的建議:提供角色取替能力訓練課程並辦理親子互動 相關活動
研究者目前任教於小學,深刻的體認到家庭氣氛對兒童學習及生活上的適 應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性,而家庭中親子衝突若不斷發生且沒有適當的解決或疏 導的方式,勢必會對孩子各方面發展造成或多或少的傷害。
學校不單純只是教育孩子的場所,同時也是提供父母親教養子女的一個諮 詢管道,所以學校要扮演親子溝通的橋樑,平時可藉由家長日、父親節、母親節、
婦幼節等與家庭成員有關的節日,舉辦親子互動的課程與活動,藉此增進親子互 動的機會,讓親子雙方可藉由互動機會的增加而更加了解彼此的想法,這樣等於 提供兒童在親子關係中角色取替能力發展的外力支援,可以提升兒童這方面的能 力發展。
且有研究指出角色取替能力的發展是可以透過訓練而增進的(Cox,1977;
Iannotti,1978),所以校方應該提供兒童角色取替能力訓練的相關課程,課程中 藉由角色扮演或經驗分享,可提高兒童的角色取替能力的發展層次(張如 穎,1999),幫助兒童較能夠從父母親的角度思考親子關係的問題,體諒父母的用 心與想法,增進親子關係的和諧。
促進親子關係的和諧,獲益者絕非只是父母親及兒童而已,對學校老師而 言,也會有很大的幫助,因為學生家庭的支持力量對老師在教學與輔導工作的進 行將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對父母親的建議:評估孩子的能力,提供所需的協助,避免管教 不當,與失控的情緒發洩
透過本研究的結果發現,孩子對親子衝突的解讀的確與其能力的發展有 關,所以父母應了解兒童在親子衝突情境下角色取替能力的發展層次,並在其困 惑時提供適度的協助,例如:孩子於親子衝突情境之角色取替能力發展若處在層 次 零 ( 約 國 小 低 年 級 ) 的 階 段 , 尚 不 知 父 母 親 使 用 處 罰 的 社 會 性 動 機
(Selman,1980),只會單純把個人行為與處罰作連結,這時父母如真要處罰,在 處罰前後一定要向孩子說明自己對其處罰的用意,讓孩子了解處罰行為背後的社 會動機,才能協助孩子發展出能夠站在父母的立場思考的能力,並適度給予發展 的時間與空間,否則在孩子尚未了解行為與處罰的因果關係下,不但無法矯正孩 子的行為,反而造成更多親子間的衝突與誤會,甚至會演變成父母失控且兒童無 辜受虐的慘劇。
再者親子衝突情境之角色取替能力發展到了層次三(約國小高年級)階段 的孩子,已經覺得父母親使用肢體處罰是相當無效的管教方式,甚至覺得這是代 表父母親對處理親子衝突情境的憤怒與沮喪(Selman,1980),所以太情緒化的管 教反而適得其反,反映出是父母親承認自己在教養子女方面的無能;所以面對這 個階段的孩子,父母親應該保持冷靜,並向孩子強調互惠的觀念,與孩子協調與 討論彼此的需求,方能減少親子衝突的發生。
還記得外子曾提及,其父親在他一進入國中的階段,就在他面前將常「修 理」他的棍子折斷,並告訴他,他已經長大,應該自己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以後 不再用打罵式的方式來管教他,外子從此以後不再挨父親的責打,相對的也提高 自己為自己行為負責的意願。這或許不見得是一個非常標準的專家式管教方法,
但對孩子而言,卻是個父親願意傾聽孩子需求的開始,也是父母親學習尊重孩子 的起點,之所以有其效果,可能也與個體發展層次已到達層次三(根據 Selman
以配合兒童的發展能力給予最適當的教養方式才能達到最佳效果。
想要擁有良好的親子關係,常與孩子互動,傾聽孩子的需求,訂定合理的 行為規範,親子雙方共同遵守仍是不二的法門,也唯有常與孩子互動才能知道孩 子能力的發展,方能了解孩子的看法,並有效解決親子衝突。
三、對未來研究者的建議
(一)在研究對象方面
本研究受限於人力、物力與時間的因素,僅以台北縣新店市某國小的學童作 為研究的對象,在樣本的代表性及數量方面稍嫌不足,所以未來的研究若能克服 本研究的限制,以全國國小學童為研究的對象,並增加更多的樣本數,將使研究 的結果更具推論性與代表性。
除此之外,有關青少年階段親子衝突情境下角色取替能力發展的部分,雖然 Selman(1980)認為應該已經達到成熟的階段,但還是一個頗具探究價值的部分,
往後的研究者可對青少年的親子衝突情境角色取替能力的發展作進一步的探 討,並與國小階段作比較或連結,將可更完整呈現親子衝突情境下角色取替能力 發展的面貌。
(二)在研究工具方面
由於時間、人力與經濟的因素,研究者同時也擔任了評分者工作,有可能會 造成實驗者效應的偏誤,未來的研究,應由研究者訓練兩名評分者進行兒童親子 衝突情境角色取替能力的發展與認知結構發展層次的評定,方能更加客觀。
而在晤談工具的效度方面,本研究只具備專家效度與表面效度,未來在時間 的條件上許可,可針對本晤談工具進行效標效度的研究,例如:進行評定角色取 替能力之晤談活動與同理心測驗、評定認知能力之晤談活動與智力測驗之關係的 研究,將使研究結果更具有效度。
此外在教養知覺量表與孝順信念量表的施測程序方面,因研究者考量低年級
測,而中、高年級受試對象則採團體施測的方式進行,施測方式的不一致對研究 結果可能會造成影響,研究者建議後續相關研究可採統一的施測方式執行。
且因受試對象來自於同一班級彼此較為熟悉,在接受個別晤談活動後,受試 對象回到班級時與尚未接受晤談的受試對象,可能會有相互討論、比較的情形發 生,如此或許會造成研究結果的偏誤,值得後續研究者考量並予以避免。
為減少受訪對象因訪談活動太過冗長而導致的疲憊感受,研究者將訪談時間 盡量設定在一小時之內完成,所以有關親子衝突情境部分僅採用「零用錢」及「學 業成績」兩個情境,但情境過少可能會導致所測得有關個體的發展能力層次之穩 定度較不足;也可能因這二種情境並非個體生活中所熟悉,而導致個體以猜測的 方式來呈現自己與父母親的做法,可能與實際情形會有所差距,如此一來或會影 響研究的結果。往後的研究者若能補充更多的親子衝突情境,將能增加評定親子 衝突情境下兒童角色取替能力發展層次的穩定性亦能更貼近兒童生活的現實情 形。
(三)有關本土文化特色的探究方面
由於角色取替能力是一項「社會性」的發展能力,需考慮更多有關個體與環 境互動之因素,研究者於研究的過程中,深覺文化背景因素對兒童角色取替能力 發展的重要性,所以特別納入我國兒童的家庭(家庭社經背景、教養知覺、孝順 信念)方面的因素予以探究,欲了解在我國這樣一個文化脈落下角色取替能力的 發展會呈現出的面貌。雖然研究結果並沒有證實華人社會中特殊的教養概念與孝 順信念會對角色取替能力的發展帶來影響,也沒有發現我國兒童在角色取替發展 方面與西方兒童在發展順序上的差異性,但研究者以為在進行兒童角色取替能力 發展的研究時,考量文化背景的影響仍有其必要性,也是後續研究者在進行相關 研究時要特別注意的重點。
(四)在研究變項方面
本研究經文獻探討後,僅以性別、年級、家庭社經背景、認知結構、教養知
程發現,還有部分與兒童本身及親子衝突相關的因素值得進一步探究,例如:兒 童的人格特質、兒童知覺的親子互動方式……等,為求周延,未來的研究可以將 這些變項納入討論。
此外,未來的研究,可以持續討論影響親子衝突情境角色取替能力的發展之 因素間的交互作用,以了解其關係,或以此提出解決親子衝突的策略,增進親子 關係的和諧,這對國小學童這群未來國家的主人翁而言,將助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