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文化資源與休閒產業學系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蔡進士 博士
以 ZMET 技術探索部落觀光發展之願景 -以台東霧鹿部落為例
研 究 生: 許詩訪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八 月
國立臺東大學文化資源與休閒產業學系 碩士論文
以 ZMET 技術探索部落觀光發展之願景 -以台東霧鹿部落為例
研 究 生 : 許 詩 訪 撰 指 導 教 授 : 蔡 進 士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八 月
謝誌
能完成這篇論文,我要先謝謝所有教導過我的老師們,首先,要感謝我的指 導教授-蔡進士老師。感謝您帶領我認識 ZMET 技術,使我在學習上獲益良多;感 謝您在我無法如期完成預定進度時,能包容我的拖延;感謝您在我思考陷入瓶頸 時,精闢的見解為我指引方向。其次,謝謝賴亮郡老師、江昱仁老師、施孟隆老 師和張凱智老師,你們的授課內容豐富了我的研究生活,讓我有新的收穫。最後,
謝謝參加我論文口試並給予我修改意見的口試委員老師,感謝您百忙之中抽空審 查我的論文,讓我的研究更趨完善。在此向上述的老師們致上最誠摯的敬意與謝 意。
在論文寫作的過程中,常會因遭遇困境而心情不佳,幸虧有老蔡組的夥伴們,
感謝歆尹、鈴雅、昭明、志鵬和宗柏的一路相伴,時時刻刻激勵我、提醒我注意 事項,讓我感到論文之路並不孤單,有支持的力量撐下去。感謝室友淑娥和好友 秀桂、琬琪、佳琪的加油打氣,讓我感受到友誼的溫暖,繼而能挑燈夜戰論文。
謝謝我的上司-意如主任,感謝妳幫我包辦學校 8 月份的行政事務,讓我能專心 完成我的碩士學程。最後,謝謝我的家人支持我完成論文。
許詩訪謹誌 2016.8.18
I
以 ZMET 技術探索部落觀光發展之願景
-以台東霧鹿部落為例
作 者 : 許 詩 訪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文 化 資 源 與 休 閒 產 業 學 系
摘 要
本研究以探討部落觀光發展願景為研究主題,以台東縣霧鹿部落做為研究場 域,透過隱喻抽取技術(ZMET),挖掘部落居民(9 位研究參與者)對觀光發展的 深層想法,進而建構出部落觀光發展願景的共識地圖,以供政府觀光規劃之參考。
研究結果顯示,居民對部落發展觀光的願景共識為「行銷產品」、「吸引遊客」、「舒 適環境」、「導覽解說」、「原住民文化」、「尊重」、「改善交通」、「部落意象」與「政 府作為」。
關 鍵 詞 : 部 落 觀 光 、 ZMET、 願 景 、 霧 鹿 部 落
II
Exploring the Vision of Tribal Tourism Development through ZMET Technique-A Case from Wulu in Taitung
Abstract
The aim of this study sought to explore (1) the overview of tribal tourism development, and (2) the tribal tourism vision (consensus map) through ZMET technology. A total of 9 participants were successfully interviewed for collecting and analyzing data through ZMET in this study. The results of this study showed that consensus within the tribe including “marketing products,” “tourist attractiveness,” “comfort,” "tour
interpretation,” “indigenous culture,” “respect,” “ traffic improvement,” tribal image,”
and “governmental administration.”
Keywords: tribal tourism, ZMET, vision, Wulu tribe
III
目次
摘要... Ⅰ 目次... ...Ⅲ 表目次... Ⅴ 圖目次... Ⅶ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背景與動機………1
第二節 問題陳述………3
第三節 研究目的………3
第四節 研究範圍………3
第五節 名詞釋義………4
第六節 研究流程………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原住民觀光………7第二節 部落觀光………10
第三節 部落觀光之願景………15
第四節 霧鹿部落的觀光資源………15
第五節 隱喻抽取技術………18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對象………23IV
第二節 研究工具………24
第三節 ZMET研究步驟………24
第四節 資料處理………27
第五節 信度與效度………28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一節 受訪者訪談資料程現………31第二節 關聯影像………70
第三節 總結影像與小短文………74
第四節 受訪者共識地圖之呈現………78
第五節 共識地圖之分析………88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95第二節 建議……… 96
第三節 研究限制與後續研究建議………97
參考文獻
………99V
表目次
表2-1-1 原住民觀光發展歷程比較表………10
表2-2-1 觀光衝擊之類型………12
表2-2-2 部落觀光相關研究………13
表2-5-1 ZMET應用於觀光領域之相關研究………20
表 3-1-1 受訪者背景資料………23
表 3-3-1 訪談步驟、操作方法及訪談大綱………25
表 4-1-1 A受訪者之訪談資料整理………31
表 4-1-2 B受訪者之訪談資料整理………36
表 4-1-3 C受訪者之訪談資料整理………40
表 4-1-4 D受訪者之訪談資料整理………45
表 4-1-5 E受訪者之訪談資料整理………48
表 4-1-6 F受訪者之訪談資料整理………53
表 4-1-7 G受訪者之訪談資料整理………57
表 4-1-8 H受訪者之訪談資料整理………61
表 4-1-9 I受訪者之訪談資料整理………65
表 4-2-1 受訪者最具代表性圖片………70
表 4-2-2 受訪者的相反影像與意義………72
表 4-2-3 最符合全體受訪者感官影像………73
表 4-2-4 最不符合全體受訪者感官影像………73
VI
表 4-3-1 受訪者總結影及小短文………75
表 4-4-1 9 位受訪者構念統計總表………78
表 4-4-2 共同構念項目及提及人數統計………83
表 4-4-3 相關構念分析表一………84
表 4-4-4 相關構念分析表二………85
表 4-4-5 關鍵構念分解為起始構念、連結構念及終結構念………87
VII
圖目次
圖 1-4-1 臺東縣海端鄉地圖………4
圖 1-6-1 研究流程圖………5
圖 4-1-1 A 受訪者心智地圖………35
圖 4-1-2 B 受訪者心智地圖………39
圖 4-1-3 C 受訪者心智地圖………44
圖 4-1-4 D 受訪者心智地圖………48
圖 4-1-5 E 受訪者心智地圖………52
圖 4-1-6 F 受訪者心智地圖………57
圖 4-1-7 G 受訪者心智地圖………61
圖 4-1-8 H 受訪者心智地圖………64
圖 4-1-9 I 受訪者心智地圖………69
圖 4-4-1 受訪者願景之共識地圖………88
1
第一章 緒論
觀 光 是 臺 東 所 有 產 業 的 火 車 頭 , 在 台 東 縣 101-104 年 綜 合 發 展 實 施 方 案 中,便 是 將 永 續 發 展 願 景 定 調 為「 觀 光 美 地、繁 榮 家 園 」,期 望 能 把 臺 東 打 造 成 為 一 個 「 旅 行 即 生 活 、 生 活 即 旅 行 」 的 宜 居 宜 遊 城 市 ( 台 東 縣 綜 合 發 展 實 施 方 案 資 訊 網, 2015)。在 此 願 景 之 下,台 東 縣 政 府 開 始 依 據 資 源 特 性 推 展 運 動、海 洋、溫 泉 養 生 以 及 多 元 文 化 為 主 題 的 觀 光 活 動 , 而 擁 有 溫 泉 及 原 住 民 文 化 的 霧 鹿 部 落 正 好 做 為 未 來 發 展 的 潛 力 點 。 因 此 本 研 究 主 旨 在 探 討 霧 鹿 部 落 居 民 對 發 展 觀 光 旅 遊 的 願 景 , 本 章 一 共 分 為 六 節 , 第 一 節 敘 述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 第 二 節 是 問 題 陳 述 , 第 三 節 說 明 研 究 目 的,第 四 節 是 研 究 範 圍,第 五 節 是 名 詞 釋 義,第 六 節 則 是 研 究 流 程 。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觀 光 產 業 」被 認 為 是「 可 外 銷 的 服 務 業 」, 近 年 來 異 軍 突 起, 在 民 國 98 年 被 行 政 院 定 位 為「 六 大 關 鍵 新 興 產 業 」之 一,躍 升 為 政 府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之 重 點 產 業 ,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更 因 此 編 列 300 億 元 觀 光 產 業 發 展 基 金 ,研 擬「 觀 光 拔 尖 領 航 方 案 」, 以 期 能 逐 步 打 造 台 灣 成 為「 國 際 觀 光 重 要 旅 遊 目 的 地 」。 根 據 世 界 觀 光 組 織 ( UNWTO) 2015 年 4 月 最 新 統 計 資 料,2014 年 臺 灣 入 境 旅 客 人 次 達 991 萬 人 次,創 造 觀 光 外 匯 收 入 達 到 147 億 美 元 , 排 名 全 球 第 24 名 , 觀 光 收 入 亦 較 102 年 成 長 18.9%, 由 此 可 知 臺 灣 觀 光 賺 取 外 匯 的 潛 力 可 觀 ( 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 2015)。 而 依 據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 2015) 的 統 計 資 料 發 現 , 近 年 國 民 旅 遊 人 數 約 在 1 億 人 次 上 下 , 國 民 旅 遊 貢 獻 觀 光 收 入 平 均 達 1,850 億 元 , 甚 至 103 年 國 人 國 內 旅 遊 次 數 更 達 1 億 5600 萬 旅 次 , 創 造 新 臺 幣 3,092 億 元 國 內 旅 遊 收 入 , 由 此 可 看 出 國 民 旅 遊 已 成 為 國 人 生 活 的 一 部 分 , 龐 大 的 經 濟 效 益 能 帶 動 地 方 經 濟 發 展 。 在 此 時 代 潮 流 之 下 , 台 東 縣 政 府 在 101-104 年 綜 合 發 展 實 施 方 案 中 , 便 是 將 永 續 發 展 願 景 定 調 為 「 觀 光 美 地 、 繁 榮 家 園 」,
期 望 觀 光 產 業 能 成 為 帶 動 台 東 經 濟 發 展 的 火 車 頭 。
遊 客 通 常 對 擁 有 特 殊 地 理 風 貌 或 人 文 風 俗 的 景 點 具 有 濃 厚 的 興 趣 , 容 易 被 吸 引 前 往 , 而 台 東 純 淨 的 自 然 景 色 與 原 住 民 特 色 文 化 正 好 符 合 上 述 條 件 , 因 此 逐 漸 成 為 觀 光 界 新 秀 。 台 東 過 去 以 山 海 美 景 、 溫 泉 為 觀 光 發 展 重 點 , 近 年 則 藉 由 熱 氣 球 嘉 年 華 吸 引 許 多 旅 客 專 程 前 來 , 而 隨 著 部
2
落 的 發 展 日 趨 完 善 , 台 東 縣 政 府 與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東 部 海 岸 國 家 風 景 區 管 理 處 (以 下 簡 稱 東 管 處 ),頗 為 積 極 地 推 動 原 住 民 族 部 落 觀 光 產 業。從 2005 年 選 定 6個 部 落 推 行「 慢 走 漫 遊 活 動 」初 試 啼 聲, 到 2010年 結 合 自 行 車 發 展 「 慢 騎 漫 遊 」 套 裝 遊 程 , 在 了 解 東 部 海 岸 確 有 可 能 推 展 部 落 觀 光 產 業 的 機 會 之 後 , 便 於 2012年 啟 動 「 東 海 岸 社 區 部 落 觀 光 發 展 Discovery計 畫 」, 希 望 以 部 落 特 色 結 合 住 宿 、 餐 飲 、 展 演 、 工 藝 及 導 覽 解 說 等 5個 面 向 建 構 部 落 觀 光 產 業 。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東 管 處 甚 至 將 2014年 訂 為 部 落 觀 光 元 年 , 推 出 東 海 岸 八 條 部 落 特 色 遊 程 , 期 望 透 過 觀 光 旅 遊 的 收 益 帶 動 部 落 發 展 , 吸 引 部 落 青 年 回 流 。 賴 兩 陽 ( 2015) 的 研 究 指 出 原 住 民 族 部 落 確 實 發 現 一 些 有 效 結 合 觀 光 元 素 成 功 的 案 例 , 例 如 嘉 義 縣 達 娜 伊 谷 山 美 社 區 、 新 竹 縣 司 馬 庫 斯 與 花 蓮 縣 馬 太 鞍 部 落 等 , 這 些 個 案 都 將 部 落 的 特 色 與 旅 遊 的 行 程 相 互 結 合 , 帶 來 了 部 落 發 展 的 契 機 。 然 而 任 何 的 觀 光 開 發 與 決 策 都 應 該 考 慮 到 當 地 需 民 的 需 求 及 其 所 帶 來 的 影 響 , 而 觀 光 的 目 的 與 策 略 也 必 須 反 應 或 整 合 當 地 的 居 民 的 觀 點 (Lankford & Howard, 1994)。 因 此 , 部 落 居 民 對 於 部 落 發 展 觀 光 的 真 實 看 法 為 何 ? 是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動 機 之 一 。
台 東 地 區 若 想 成 功 發 展 部 落 觀 光 , 勢 必 要 瞭 解 部 落 發 展 觀 光 過 程 中 所 會 遭 遇 的 難 題 , 以 及 借 鏡 成 功 案 例 的 經 驗 。 從 阿 里 山 達 娜 伊 谷 山 美 社 區 、 新 竹 縣 馬 庫 斯 部 落 這 些 成 功 的 案 例 中 可 發 現 , 居 民 對 部 落 發 展 有 共 識 , 乃 是 部 落 得 以 順 利 展 開 觀 光 產 業 的 關 鍵 因 素 之 一 。 然 而 , 台 灣 對 於 部 落 觀 光 的 推 展 已 有 十 數 年,回 顧 相 關 研 究 面 向 有 休 閒 文 化 觀 光 行 為( 例 如 : 李 素 馨 、 侯 錦 雄 , 1999)、 部 落 觀 光 衝 擊 ( 例 如 : 吳 宗 瓊 , 2003a;
王 柏 昌,2008;蔣 美 玲,2008)、文 化 經 濟 發 展( 例 如:梁 炳 琨、張 長 義 , 2005)、 部 落 觀 光 的 經 營 策 略 ( 例 如 : 李 恆 任 , 2011; 林 秋 霖 , 2012),
對 於 探 討 居 民 共 同 願 景 方 面 的 相 關 學 術 研 究 卻 相 當 缺 乏 。 學 界 研 究 部 落 觀 光 的 方 式 仍 以 問 卷 調 查 或 深 度 訪 談 為 主 , 然 而 在 研 究 方 法 上 , 量 化 研 究 雖 然 因 有 統 計 數 據 等 資 料 , 而 顯 得 具 有 客 觀 分 析 的 優 勢 , 但 其 終 究 較 難 深 入 探 索 受 訪 者 內 心 的 想 法 、 感 受 及 核 心 價 值 等 深 層 的 情 感 意 義 ; 而 深 度 訪 談 的 方 式 亦 有 不 足 之 處 , 因 為 根 據 Gwendolyn(2000)的 看 法 指 出 , 在 人 類 溝 通 過 程 中 80%非 依 靠 文 字 及 言 語 , 而 建 立 在 圖 像 的 思 考 上 。 因 此 , 為 能 深 入 探 知 受 訪 者 真 實 的 想 法 , 本 研 究 決 意 採 用 Zaltman隱 喻 抽 取 技 術 做 為 研 究 方 法 。
3
Zaltman隱 喻 抽 取 技 術 ( Zaltman Metaphor Elicitation Technique , 簡 稱 ZMET)是 由 哈 佛 大 學 商 學 院 教 授 Gerald Zaltman於 1990年 代 提 出,這 個 質 性 研 究 方 法 結 合 圖 像( 非 文 字 語 言 )與 深 度 訪 談( 文 字 語 言 ),它 最 大 的 特 點 是 能 挖 掘 人 類 隱 藏 於 內 心 深 層 的 想 法 (Zaltman, 2003)。因 此 本 研 究 擬 採 用 Zaltman隱 喻 抽 取 技 術 , 用 圖 像 隱 喻 搭 配 攀 梯 法 的 方 式 抽 取 構 念 , 以 建 構 出 部 落 的 觀 光 願 景 共 識 圖 , 此 為 本 研 究 主 要 動 機 之 二 。
第二節 問題陳述
連 接 高 雄 、 台 東 兩 地 的 南 橫 公 路 是 地 方 發 展 的 命 脈 , 沿 途 的 甲 仙 、 利 稻 及 霧 鹿 等 地 均 因 南 橫 公 路 通 車 而 帶 動 地 方 觀 光 發 展 。 早 些 年 , 當 遊 客 從 高 雄 進 入 台 東 時 , 多 半 會 選 擇 利 稻 或 霧 鹿 做 為 中 途 休 憩 站 , 在 此 住 上 一 晚,並 於 離 開 時 購 買 農 特 產 品,因 此 霧 鹿 部 落 的 旅 宿 業 曾 蓬 勃 發 展 。 可 惜 自 從 2009年 莫 拉 克 風 災 重 創 南 橫 公 路 之 後 , 交 通 的 阻 斷 導 致 遊 客 量 大 減,霧 鹿 部 落 的 觀 光 發 展 也 因 此 萎 靡,現 今 部 落 產 業 以 農 業 發 展 為 主 。
適 巧 在 台 東 縣 101-104年 綜 合 發 展 實 施 方 案 中,為 霧 鹿 部 落 規 劃 的 發 展 方 向 是 山 城 聚 落 遊 憩 區 , 而 部 落 要 朝 遊 憩 區 發 展 , 需 要 有 基 礎 研 究 做 為 評 估 依 據 , 以 供 相 關 單 位 實 務 運 作 之 重 要 參 考 。 因 此 , 當 地 居 民 是 否 願 意 發 展 觀 光 ? 居 民 對 部 落 發 展 觀 光 的 真 實 看 法 為 何 ? 對 觀 光 願 景 的 共 識 又 是 為 何 ? 便 成 了 本 研 究 所 欲 探 討 的 重 點 。
第三節 研究目的
根 據 上 述 之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 本 研 究 旨 在 運 用 隱 喻 抽 取 技 術 , 調 查 當 地 居 民 對 於 部 落 觀 光 發 展 的 看 法 , 透 過 心 智 地 圖 的 分 析 , 進 而 探 討 霧 鹿 部 落 觀 光 發 展 之 願 景 , 以 供 相 關 單 位 未 來 規 劃 觀 光 產 業 之 實 務 上 參 考 。 本 研 究 之 主 要 目 的 如 下 :
一 、 瞭 解 霧 鹿 部 落 居 民 對 於 發 展 部 落 觀 光 的 看 法 。 二 、 探 究 霧 鹿 部 落 居 民 的 觀 光 願 景 共 識 地 圖 。
第四節 研究範圍
本 研 究 以 臺 東 縣 海 端 鄉 霧 鹿 部 落 為 主 要 研 究 場 域 , 霧 鹿 部 落 的 位 置 如 圖 1-4-1所 示 。 霧 鹿 部 落 中 多 數 是 布 農 族 人 , 擁 有 豐 富 的 生 態 環 境 與 原 住 民 文 化 資 源,曾 經 蓬 勃 發 展 過 觀 光 後 又 沒 落,現 為 農 村 型 態 卻 又 有 2家
4
民 宿 和 1家 飯 店 存 在,在 此 背 景 之 下,又 適 逢 台 東 縣 政 府 規 劃 發 展 方 向 為 山 城 遊 憩 區 , 因 此 , 探 究 部 落 居 民 的 觀 光 願 景 有 深 入 研 究 之 價 值 。
圖 1-4-1 臺 東 縣 海 端 鄉 地 圖
資 源 來 源 : 臺 東 縣 觀 光 旅 遊 網 ( 2015)
第五節 名詞釋義
為 使 本 研 究 之 分 析 與 討 論 更 加 明 確 , 茲 將 本 研 究 重 要 名 詞 , 加 以 定 義 如 下 :
一、部落觀光(Tribal tourism)
原 住 民 自 主 運 用 部 落 的 自 然 資 源 、 人 文 特 色 , 在 保 育 與 永 續 發 展 的 前 提 之 下 經 營 觀 光 產 業 。
二、隱喻抽取技術 (Zaltman Metaphor Elicitation echnique,簡稱ZMET) 由 哈 佛 商 學 院 Gerald Zaltman教 授 於 九 ○年 代 所 提 出 的 一 種 結 合 圖 像 與 深 度 訪 談 的 質 性 研 究 方 法 , 用 以 瞭 解 研 究 對 象 深 層 想 法 和 感 覺 。 三、願景(Vision)
居 民 腦 海 中 對 於 未 來 發 展 所 勾 勒 出 的 遠 景 , 其 反 映 出 內 心 最 核 心 的 信 念 與 價 值 觀 。
5
第六節 研究流程
本 研 究 程 序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 分 別 是 設 計 階 段 、 調 查 階 段 和 研 究 分 析 階 段 , 研 究 流 程 之 說 明 如 圖 1-6-1 所 示 :
圖 1-6-1 研 究 流 程 圖
確定研究動機及目的
文獻資料蒐集與分析
確立研究方法
進行 ZMET 訪談步驟
建立居民共識地圖 遴選受訪者與訪談邀約
提出研究結論與建議 資料整理與分析 資料確認比對
研 究 設 計 階 段
調 查 階 段
研 究 分 析 階 段
確認構念資料
6
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 研 究 認 為 原 住 民 只 要 對 於 觀 光 產 業 有 所 涉 入 , 皆 可 被 廣 泛 定 義 為 原 住 民 觀 光 , 例 如 文 化 園 區 中 的 原 住 民 慶 典 歌 舞 展 演 ; 而 部 落 觀 光 卻 是 強 調 以「 社 區 /部 落 」為 基 礎,在 當 地 居 民 擁 有 自 主 性 與 主 導 權 的 情 況 下 , 以 觀 光 為 媒 介 呈 現 原 住 民 的 生 活 內 涵 。 台 灣 原 住 民 觀 光 自 1950年 代 起 已 發 展 一 段 時 日 , 而 自 1990年 開 始 原 住 民 觀 光 進 入 以 社 區 為 基 礎 的 觀 光 模 式 ( 梁 炳 琨 , 2008),「 部 落 觀 光 」 開 始 成 為 新 興 的 旅 遊 發 展 趨 勢 , 這 顯 示 原 住 民 地 區 觀 光 發 展 模 式 有 所 轉 變 。 因 此 , 本 章 第 一 節 先 從 原 住 民 觀 光 談 起 , 第 二 節 再 討 論 部 落 觀 光 , 第 三 節 則 探 討 部 落 觀 光 之 願 景 , 第 四 節 描 述 霧 鹿 部 落 的 觀 光 資 源 , 最 後 第 五 節 介 紹 Zaltman隱 喻 抽 取 技 術 。
第一節 原住民觀光
一、原住民觀光之內涵意義
繼 聯 合 國 將 1993 年 訂 為「 國 際 原 住 民 年 」之 後,世 界 人 權 會 議 亦 宣 布 1995~2004年 為「 國 際 原 住 民 十 年 」,並 將 當 年 度 主 題 定 為「 原 住 民 族 : 一 個 新 夥 伴 」, 在 此 背 景 下 , 全 球 掀 起 一 股 原 住 民 地 區 觀 光 熱 潮 。 此 時 , 台 灣 適 逢 經 濟 收 入 提 升 、 實 施 週 休 二 日 制 度 , 人 民 對 休 閒 觀 光 的 需 求 度 增 加 , 再 加 上 交 通 的 可 及 性 提 高 , 使 得 原 住 民 地 區 逐 漸 成 為 觀 光 熱 門 景 點 。
對 於 何 謂 原 住 民 觀 光,各 學 者 有 不 同 的 解 讀。從 遊 客 觀 光 觀 點 而 言 , 原 住 民 觀 光 是 指 個 人 因 受 到 原 住 民 藝 術 表 演 、 祭 典 節 慶 、 歷 史 遺 跡 和 風 俗 文 化 所 吸 引 , 而 前 往 原 住 民 地 區 從 事 旅 遊 活 動 (Ryan & Huyton, 2002)。
從 行 銷 觀 點 來 看 , 謝 世 忠 ( 1994) 認 為 原 住 民 觀 光 係 指 遊 憩 地 點 的 居 民 及 工 藝 品 以 異 於 現 代 潮 流 的 文 化 情 調 , 做 為 吸 引 觀 光 客 的 主 要 策 略 ; Hinch and Butler(1996)則 認 為 原 住 民 觀 光 是 原 住 民 直 接 參 與 經 營 觀 光 產 業 , 或 者 以 原 住 民 文 化 為 策 略 , 吸 引 遊 客 前 來 觀 光 消 費 的 產 業 。
李 素 馨 與 侯 錦 雄 ( 1999) 的 研 究 則 指 出 原 住 民 觀 光 地 區 應 該 具 有 自 然 觀 光 及 文 化 觀 光 , 而 原 住 民 文 化 包 括 傳 統 、 宗 教 、 地 方 歷 史 及 產 業 型 態 等 皆 為 原 住 民 觀 光 資 源 的 範 圍 。吳 宗 瓊( 2003b)認 為 原 住 民 觀 光 活 動 不 同 於 一 般 型 態 的 觀 光 , 因 為 所 接 觸 者 不 是 生 硬 的 遊 樂 設 施 或 無 法 對 談 的 自 然 資 源 , 而 是 鮮 活 的 人 和 真 實 的 文 化 與 傳 統 , 所 以 原 住 民 觀 光 應 該
8
以 原 住 民 的 文 化 資 源 做 為 主 軸 , 其 所 發 展 的 觀 光 活 動 內 涵 應 包 括 原 住 民 的 工 藝 服 飾 、 建 築 、 音 樂 、 舞 蹈 與 傳 統 文 化 等 。
綜 合 上 述 , 本 研 究 將 原 住 民 觀 光 界 定 為 : 由 原 住 民 能 夠 直 接 參 與 觀 光 活 動 , 並 以 原 住 民 文 化 與 自 然 環 境 等 條 件 發 展 觀 光 產 業 。
二、原住民觀光類型
可 依 市 場 型 態 、 遊 憩 資 源 、 行 銷 經 營 方 式 等 不 同 標 準 劃 分 原 住 民 觀 光 , 以 下 簡 述 各 學 者 的 分 類 原 則 。
謝 世 忠 ( 1994) 依 據 原 住 民 觀 光 地 點 的 特 性 , 分 為 :
(一 )都 市 情 境 型:遊 客 仍 是 在 都 市 情 境 中 體 驗 原 住 民 文 化,例 如 花 蓮 的 阿 美 文 化 村 。
(二 )自 然 生 活 型:不 透 過 原 住 民 展 演 的 推 銷 方 式,而 是 遊 客 直 接 接 觸 原 住 民 的 生 活 領 域 , 例 如 蘭 嶼 。
(三 )社 區 動 員 型:全 體 居 民 動 員 經 營 觀 光,觀 光 成 為 居 民 生 活 重 心,例 如 南 投 日 月 潭 的 德 化 村 。
(四 )集 中 展 現 型:透 過 設 計 和 規 劃,在 園 區 集 中 展 現 各 族 生 活 面 貌,例 如 九 族 文 化 村 。
李 素 馨 與 侯 錦 雄 ( 1999) 認 為 原 住 民 觀 光 地 區 兼 具 有 自 然 觀 光 及 文 化 觀 光 , 在 觀 光 市 場 的 表 現 形 式 上 , 形 成 大 眾 旅 遊 、 深 度 旅 遊 、 自 然 旅 遊 、 及 文 化 旅 遊 的 產 品 定 位 , 因 此 以 市 場 類 型 將 原 住 民 觀 光 分 為 : (一 ) 集 中 商 品 式 : 市 場 定 位 為 大 眾 旅 遊 , 觀 光 客 與 原 住 民 的 互 動 性 低 ,
例 如 九 族 文 化 村 。
(二 ) 零 售 商 品 式:市 場 定 位 為 大 眾、自 然、深 度 和 文 化 兼 具 的 混 雜 旅 遊 , 觀 光 客 與 原 住 民 的 互 動 性 中 等 , 例 如 日 月 潭 、 阿 里 山 。
(三 ) 類 博 物 館 式 : 市 場 定 位 大 眾 旅 遊 和 文 化 旅 遊 , 觀 光 客 與 原 住 民 的 互 動 性 低 , 例 如 蘭 嶼 、 太 魯 閣 的 布 洛 灣
(四 ) 人 類 學 式 : 市 場 定 位 為 深 度 旅 遊 , 觀 光 客 與 原 住 民 的 互 動 性 高 , 例 如 東 海 岸 區 域 中 待 開 發 之 地 。
吳 敏 惠 與 吳 宗 瓊 ( 2000) 依 觀 光 發 展 進 程 , 將 原 住 民 觀 光 分 為 純 表 演 型 、 傳 統 祭 典 型 、 主 題 樂 園 型 、 社 區 發 展 型 。
無 論 是 以 觀 光 地 點 特 性 、 觀 光 市 場 或 發 展 進 程 來 檢 視 原 住 民 觀 光 , 皆 可 發 現 以 社 區 或 部 落 為 基 礎 所 發 展 的 觀 光 模 式 , 顯 見 其 重 要 性 , 故 將 針 對 社 區 /部 落 觀 光 之 發 展 歷 程 略 加 探 討 。
9
三、原住民觀光演變歷程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 2016) 的 資 料 指 出 , 台 灣 自 民 國 45年 開 始 積 極 發 展 觀 光 事 , 初 期 來 台 觀 光 以 美 國 人 為 主 , 直 至 民 國 53年 , 適 逢 日 本 開 放 國 民 海 外 旅 遊 , 大 量 日 本 觀 光 客 來 台 觀 光 , 刺 激 新 的 旅 行 社 紛 紛 成 立 , 自 此 開 啟 了 國 際 觀 光 的 大 門 。 民 國 68年 政 府 開 放 國 人 出 國 觀 光 , 觀 光 發 展 轉 為 接 待 來 台 旅 遊 與 承 辦 出 國 旅 遊 二 者 兼 具 的 業 務 。 民 國 87年 實 施 隔 週 休 二 日 制 , 帶 動 國 人 在 國 內 旅 遊 之 風 潮 , 觀 光 轉 為 提 供 以 國 民 休 閒 為 主 的 國 內 市 場 旅 遊 。
張 玲 玲 ( 2004) 依 各 時 期 觀 光 發 展 的 狀 況 歸 納 為 :
(一 )1896~1945年 : 日 據 時 期 , 原 住 民 傳 統 生 活 領 域 收 歸 國 有 。 (二 )1945~l950年 : 台 灣 光 復 初 期 , 原 鄉 發 展 受 限 。
(三 )1951~1970年 : 原 住 民 觀 光 萌 芽 , 觀 光 資 源 多 為 資 本 家 所 掌 控 。
(四 )1970~1980年 : 國 內 觀 光 旅 遊 需 求 增 加 , 大 規 模 觀 光 開 發 案 造 成 原 住 民 族 衝 擊 。
(五 )1980~1990年 : 鉅 額 資 本 的 原 住 民 文 化 村 與 國 家 公 園 相 繼 成 立 。 (六 )1990~迄 今 : 部 落 生 態 旅 遊 。
鄒 亮 瑩 ( 2006) 則 將 原 住 民 觀 光 發 展 歷 程 分 為 :
(一 )1960~1980年 大 眾 觀 光 時 期 : 觀 光 化 的 日 月 潭 邵 族 、 以 自 然 風 光 和 纜 車 為 觀 光 景 點 的 烏 來 泰 雅 原 住 民 地 區 。
(二 )1980~1990年 大 型 原 住 民 文 化 村 : 財 團 投 資 成 立 的 九 族 文 化 村 。 (三 )1990年 ~迄 今 : 部 落 深 度 旅 遊 , 例 如 屏 東 魯 凱 族 好 茶 村 與 嘉 義 鄒 族 茶
山 村 等 。
張 靈 珠 ( 2009) 則 將 原 住 民 地 區 觀 光 發 展 劃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
(一 )萌 芽 時 期( 1945-1969年 ):台 灣 光 復 後,觀 光 業 逐 漸 開 始 發 展 ,烏 來 地 區 及 南 投 日 月 潭,因 景 色 秀 麗 又 有 原 住 民 的 歌 舞 表 演,逐 漸 成 為 熱 門 觀 光 景 點 。
(二 )成 長 時 期( 1970-1990年 ):民 眾 對 觀 光 的 需 求 大 量 增 加,國 家 公 園 和 大 型 文 化 村 陸 續 成 立,雖 帶 動 大 眾 對 原 住 民 部 落 觀 光 的 興 趣,卻 也 侵 犯 原 住 民 權 益 或 造 成 衝 突 。
(三 )轉 變 時 期( 1990-2009年 ):生 態 觀 念 的 興 起 及 週 休 二 日 政 策,帶 動 原 住 民 部 落 觀 光 朝 永 續 方 向 經 營 。
茲 將 上 述 研 究 者 對 於 原 住 民 族 觀 光 的 分 類 加 以 整 理 如 表 2-1-1所 示 :
10
表 2-1-1
原 住 民 觀 光 發 展 歷 程 比 較 表
研 究 者 發 展 年 代 觀 光 發 展 狀 況
張 玲 玲
( 2004)
1896~1945 原 住 民 傳 統 生 活 領 域 收 歸 國 有 1945~l950 原 住 民 鄉 鎮 發 展 受 限
1951~1970 原 住 民 觀 光 萌 芽
1970~1980 大 規 模 觀 光 開 發 案 , 造 成 原 住 民 族 衝 擊 1980~1990 鉅 額 資 本 的 原 住 民 文 化 村
1990~迄 今 部 落 生 態 旅 遊 鄒 亮 瑩
( 2006)
1960~1980 大 眾 觀 光 時 期 1980~1990 大 型 原 住 民 文 化 村 1990~迄 今 部 落 深 度 旅 遊
張 靈 珠
( 2009)
1945-1969 萌 芽 時 期 , 原 住 民 的 歌 舞 表 演 受 到 注 意 1970-1990 成 長 時 期 , 大 型 文 化 村 出 現 , 帶 動 原 住 民
部 落 觀 光
1990-2009 轉 變 時 期 , 生 態 觀 光 、 部 落 觀 光 出 現 歸 納 上 述 研 究 可 發 現 台 灣 原 住 民 觀 光 發 展 在 1950~1990 年 這 段 時 期 , 原 住 民 地 區 的 觀 光 資 源 多 由 資 本 家 所 掌 控 , 觀 光 型 態 以 大 眾 旅 遊 為 主;1990年 以 後,原 住 民 地 區 的 觀 光 發 展 多 是 強 調 部 落 生 態、文 化 旅 遊 , 這 顯 示 近 年 來 原 住 民 地 區 的 觀 光 模 式 正 逐 漸 轉 型 以 部 落 觀 光 為 主 。
第二節 部落觀光
一、部落觀光的發展脈絡
許 景 秀( 2012)指 出 自 九 ○年 代 以 後,國 內 對 於「 原 住 民 觀 光 」相 關 研 究 標 題 的 改 變 , 抽 換 為 「 部 落 觀 光 」 或 「 部 落 旅 遊 」 一 詞 , 此 意 謂 著 社 會 發 展 、 族 群 關 係 及 觀 光 型 態 等 轉 變 。 故 欲 瞭 解 「 部 落 觀 光 」 之 前 , 有 必 要 先 探 索 其 發 展 脈 絡 。
1987年 的 政 治 解 嚴 , 牽 動 本 土 文 化 認 同 的 建 構 運 動 , 過 程 中 深 化 地 方 的 自 主 意 識,原 住 民 的 地 方 自 主 意 識 也 在 原 住 民 社 運 中 不 斷 地 喚 起( 梁 炳 琨,張 長 義,2005)。其 後 推 行 的 社 區 總 體 營 造,因 強 調「 草 根 性 」、「 地 方 性 」、「 自 主 性 」和「 區 域 性 」,提 供 了 原 住 民 部 落 發 展 與 文 化 復 甦 的 有 利 條 件 ( 李 瑛 , 2000)。
11
行 政 院 文 化 建 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文 建 會 ) 於 1994年 提 出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計 畫 , 強 調「 社 區 環 境 改 造 」、「 文 化 產 業 振 興 」、 以 及「 生 活 文 化 活 動 」,主 張 社 區 居 民 自 主 經 營 社 區 生 活,解 決 社 區 問 題 ,文 建 會 更 於 1996 年 進 一 步 將 社 區 文 化 與 文 化 產 業 相 結 合 。 在「 文 化 產 業 化 、產 業 文 化 化 」 原 則 下 推 行 的 原 住 民 社 區 營 造 , 不 論 是 「 部 落 自 主 發 展 計 畫 」 或 是 「 重 點 示 範 部 落 計 畫 」 皆 以 社 區 營 造 方 法 優 先 發 展 原 住 民 社 區 有 關 創 意 文 化 、生 態 旅 遊 、特 色 產 品 等 觀 光 產 業( 謝 明 輝 , 2004)。原 住 民 觀 光 型 態 由 主 題 文 化 園 區 式 的 型 態,推 演 到 以 原 住 民 社 區 為 範 圍 的 觀 光 模 式。
為 回 應 原 住 民 社 會 之 需 求 , 並 順 應 世 界 之 潮 流 , 行 政 院 於 1996年 成 立 的 原 住 民 委 員 會 (以 下 簡 稱 原 民 會 )。原 委 會 陸 續 在 原 住 民 鄉 鎮 地 區 推 動 相 關 地 方 發 展 計 畫 , 在 2002年 「 行 政 院 挑 戰 2008: 國 家 發 展 重 點 計 畫 」 中 的「 原 住 民 新 部 落 運 動 」,訂 定 部 落 社 區 產 業 發 展 六 年 計 畫,以 推 動 傳 統 及 部 落 特 色 產 業、輔 導 部 落 特 色 之 景 觀 遊 憩 等。2005 年 行 政 院 提 出「 台 灣 健 康 社 區 六 星 計 畫 」, 其 中 包 括 「 原 住 民 族 部 落 永 續 發 展 計 畫 」, 預 定 每 年 選 出 重 點 部 落 , 依 據 部 落 的 特 性 給 與 輔 導 與 補 助 , 期 望 部 落 在 發 展 觀 光 的 同 時 , 能 維 護 珍 貴 的 自 然 環 境 , 以 達 到 永 續 經 營 的 目 的 。 東 管 處 於 2012 年 開 始 推 動 「 辦 理 東 海 岸 社 區 部 落 觀 光 發 展 Discovery 計 畫 」,
希 望 以 部 落 特 色 , 包 括 : 情 境 、 人 文 、 自 然 為 重 點 , 結 合 住 宿 、 餐 飲 、 導 覽 、 展 演 與 工 藝 等 產 業 , 推 動 部 落 「 慢 走 漫 遊 」 與 「 慢 騎 漫 遊 」 的 觀 光 旅 遊 型 態 。
至 此 , 國 家 政 策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與 原 住 民 自 主 行 動 三 股 力 量 在 歷 史 的 偶 然 下 匯 流 , 構 成 目 前 原 住 民 社 區 觀 光 發 展 之 政 策 脈 絡 。 國 外 研 究 指 出 九○年 代 中 期,以 社 區 為 基 礎 的 原 住 民 觀 光 成 為 新 興 旅 遊 市 場,而 國 內 多 以「 部 落 」一 詞 指 稱 原 住 民 社 區( 許 景 秀 , 2012),故 本 文 中 的 部 落 觀 光 概 指 以 原 住 民 社 區 為 基 礎 的 觀 光 。
二、部落觀光之定義
梁 炳 琨 ( 2008) 指 出 部 落 觀 光 的 特 性 是 以 社 區 為 基 礎 , 強 調 由 部 落 主 導 , 在 開 放 觀 光 的 時 空 面 向 細 分 為 : 部 落 整 體 開 放 的 觀 光 , 如 阿 里 山 鄉 的 茶 山 部 落 ; 部 落 內 定 點 的 觀 光 , 如 山 美 部 落 的 達 納 伊 谷 自 然 生 態 公 園 ; 部 落 內 定 時 的 祭 典 觀 光 , 如 達 邦 、 特 富 野 的 戰 祭 。 賴 兩 陽 ( 2015)
對 部 落 觀 光 的 看 法 近 似 梁 炳 琨 , 其 認 為 部 落 觀 光 的 形 式 多 元 發 展 , 尤 其 強 調 以 部 落 為 單 位 , 並 且 主 體 性 與 主 導 權 要 回 到 部 落 族 人 身 上 , 而 不 是
12
資 本 家 的 手 中 , 這 是 部 落 觀 光 產 業 發 展 重 要 的 精 神 。
林 光 義 ( 2010) 則 認 為 部 落 觀 光 的 主 要 內 涵 , 乃 以 部 落 內 現 有 的 人 文 與 自 然 資 源 , 或 「 社 區 營 造 」 之 景 點 為 主 , 進 行 知 性 及 文 化 體 驗 的 小 眾 旅 遊 活 動 , 並 提 供 在 地 農 特 產 品 、 風 味 餐 飲 及 民 宿 等 的 服 務 。
行 政 院 對 部 落 觀 光 的 定 義 如 下 列 所 述 ( 行 政 院 全 球 資 訊 網 , 2015):
部 落 觀 光 是 指 原 住 民 部 落 以 自 然 人 文 資 源 的 保 育 與 永 續 利 用 、 小 眾 與 深 度 、 部 落 共 同 參 與 等 精 神 , 經 營 觀 光 行 程 。 消 費 者 可 藉 此 體 驗 部 落 傳 統 生 活 , 學 習 生 態 、 工 藝 及 與 自 然 和 諧 共 生 的 智 慧 , 了 解 原 住 民 自 給 自 足 的 農 業 與 慢 活 生 活 型 態 。 有 別 於 走 馬 看 花 式 的 大 眾 旅 遊 , 部 落 觀 光 是 在 文 化 傳 統 受 到 尊 重 、 居 民 生 活 不 受 干 擾 、 遊 客 行 為 受 到 規 範 的 原 則 下 , 讓 遊 客 與 部 落 居 民 互 動 , 了 解 及 學 習 不 同 文 化 的 生 活 模 式 。
綜 合 上 述 , 本 研 究 乃 將 「 部 落 觀 光 」 界 定 為 : 部 落 原 住 民 自 主 運 用 自 然 資 源 、 人 文 特 色 作 為 觀 光 遊 憩 資 源 , 在 保 育 與 永 續 發 展 的 前 提 下 經 營 觀 光 產 業 , 觀 光 客 可 透 過 觀 光 活 動 深 度 體 驗 原 住 民 文 化 與 生 活 型 態 , 同 時 原 住 民 文 化 能 受 到 尊 重 且 生 活 不 被 遊 客 干 擾 。 對 此 , 有 必 要 進 一 步 探 索 部 發 展 觀 光 所 引 發 的 後 續 效 應 。
三、部落觀光衝擊
遊 憩 或 觀 光 行 為 對 任 何 地 區 皆 必 然 造 成 自 然 環 境 或 社 會 文 化 改 變 , 即 為 觀 光 衝 擊( 羅 紹 麟,1985),衝 擊 結 果 亦 區 分 為 正 面 以 及 負 面 的 影 響,
而 衝 擊 類 別 則 主 要 展 現 在 經 濟 、 社 會 與 文 化 及 環 境 三 個 層 面 上 。 綜 合 近 年 來 對 原 住 民 觀 光 衝 擊 的 相 關 研 究 ( 紀 駿 傑 , 1998; 吳 淑 女 , 2003; 賴 兩 陽,2015),將 觀 光 發 展 對 原 住 民 部 落 帶 來 的 影 響,歸 納 如 表 2-2-1,簡 述 如 下 :
表2-2-1
觀 光 衝 擊 之 類 型
正面 反面
經濟衝擊
1.創造就業機會
2.個人或家戶的收入增加 3.振興原住民部落經濟
1.物價上漲而生活費用提高 2.利益衝突
3.地方不動產價格之飛漲 4.財團入侵,壟斷利益
(續下頁 )
13
社 會 與 文 化衝擊
1.強化族群意識及認同感 2.解決隔代教養問題 3.文化交流之加強 4.資訊流通更快速
1.犯罪率提升
2.傳統文化與價值觀遭受衝擊 3.神聖祭儀與傳統文化被商品
化
環境衝擊
1.自然生態環境獲得 完善保護 2.部落公共基礎建設 得到改善 3.部落交通得到改善
4.居民保育觀念提升
1.交通堵塞、人潮擁擠 2.噪音與垃圾污染
3.生活環境品質每況愈下 4.加速資源的耗損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李 素 馨 ( 1996) 的 研 究 顯 示 觀 光 衝 擊 的 成 因 主 要 是 觀 光 客 、 當 地 住 民、觀 光 業 者 及 主 管 原 住 民 事 務 者 對 於「 觀 光 與 休 閒 文 化 」認 識 的 不 足 , 且 彼 此 在 觀 光 的 價 值 認 知 、 需 求 上 有 著 明 顯 的 落 差 , 因 而 造 成 社 會 失 序 與 族 群 衝 突。而 吳 宗 瓊( 2003c)則 認 為 居 民 的 判 斷 與 接 受 程 度 通 常 是 部 落 發 展 最 為 關 鍵 的 因 素 , 而 缺 少 居 民 的 支 持 , 是 無 法 有 任 何 的 發 展 。 部 落 發 展 觀 光 產 業 所 帶 來 的 影 響 , 我 們 總 是 期 望 對 當 地 文 化 、 環 境 產 生 最 小 衝 擊 , 而 對 於 經 濟 效 益 與 遊 客 來 說 能 產 生 最 大 滿 意 程 度 , 而 要 達 成 此 目 標 , 便 需 探 尋 部 落 觀 光 成 功 之 關 鍵 因 素 。 茲 將 近 年 來 探 討 部 落 觀 光 相 關 研 究 整 理 如 表 2-2-2所 示 。
表 2-2-2
部 落 觀 光 相 關 研 究
研 究 者 年 代 研 究 名 稱 部 落 觀 光 關 鍵 成 功 因 素
吳 敏 惠
吳 宗 瓊 2000
原 住 民 部 落 發 展 觀 光 歷 程 之 研 究 - 以 阿 里 山 山 美 村 為 例
在 探 討 山 美 社 區 原 住 民 觀 光 發 展 的 適 宜 性 之 研 究 中 , 提 出 了 社 區 營 造 成 功 的 四 個 因 素 , 包 括 領 導 者 、 社 區 組 織 、 社 區 意 識 以 及 社 區 控 制 觀 光 發 展 的 程 度 。
何 彌 亮 2007
從 社 區 營 造 探 討 原 住 民 社 區 觀 光 旅 遊 可 行 性 之 研 究
研 究 認 為 發 展 觀 光 旅 遊 需 要 透 過 政 府 相 關 政 策 配 合 , 建 立 一 套 機 制 與 評 量 指 標 , 協 助 凝 聚 社 區 居 民 共 識 , 讓 原 住 民 社 區 產 業 順 利 轉 型 , 以 確 認 觀 光 產 業 生 態 旅 遊 永 續 經 營 方 向 。
(續 下 頁 )
14
林 立 行 2009
馬 太 鞍 生 態 觀 光 部 落 經 營 關 鍵 因 素 之 研 究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部 落 經 營 關 鍵 因 素 是 產 品 解 說 、 產 品 特 色 、 總 體 環 境 、 行 銷 推 廣 。
包 正 豪 2009
原 住 民 部 落 觀 光 發 展 的 困 境 與 策 略 - - 宜 蘭 縣 南 澳 鄉 金 洋 及 武 塔 部 落 個 案 研 究
研 究 部 落 在 發 展 中 過 度 倚 賴 政 府 資 源 補 助 , 以 及 缺 乏 對 於 產 業 的 願 景 以 及 組 織 , 因 此 落 得 失 敗 下 場 。 因 此 社 區 在 發 展 觀 光 的 前 題 是 當 地 部 落 需 先 認 知 到 自 身 對 自 然 資 源 、 傳 統 文 化 所 擔 負 的 保 育 維 繫 責 任 , 並 凝 聚 部 落 內 共 識 。
何 致 中 2011
社 會 資 本 與 原 住 民 部 落 觀 光 的 發 展 : 一 個 泰 雅 部 落 的 個 案 研 究
研 究 發 展 鎮 西 堡 部 落 的 資 源 共 管 與 司 馬 庫 斯 的 共 同 經 營 , 其 共 同 特 點 在 於 有 強 烈 的 內 部 信 任 作 為 發 展 基 礎 。
藍 秀 玲 2012
生 態 旅 遊 與 原 住 民 部 落 觀 光 之 研 究 - 以 桃 園 縣 復 興 鄉 比 亞 外 部 落 為 例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比 亞 外 部 落 的 部 落 觀 光 能 永 續 發 展 是 因 族 人 擁 有 環 境 倫 理 觀 的 生 態 智 慧 , 高 度 的 共 識 與 認 同 感 , 及 gaga 對 族 人 有 超 自 然 的 約 束 力 。
莎 莎 2013
在 生 態 旅 遊 中 維 護 主 體 性 的 力 量 : 台 灣 司 馬 庫 斯 部 落 的 個 案 研 究
社 群 的 凝 聚 、 對 文 化 及 傳 統 的 關 注 、 對 自 決 的 重 視 以 及 對 觀 光 發 展 過 程 的 掌 控 , 是 司 馬 庫 斯 村 民 們 能 夠 維 持 其 對 生 態 旅 遊 的 堅 持 的 主 要 原 因 。
蔡 進 士 2015
部 落 體 驗 旅 遊 成 功 關 鍵 因 素 之 研 究 - 以 台 東 永 福 部 落 為 例
研 究 發 現 成 功 關 鍵 因 素 要 素 , 以 協 會 決 策 最 重 要 , 其 次 依 序 為 部 落 共 識 、 體 驗 安 排 、 永 續 規 劃 與 傳 統 美 食 。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
綜 合 相 關 研 究 可 發 現 影 響 部 落 成 功 發 展 觀 光 產 業 的 因 素 眾 多 , 其 中 多 數 提 到 部 落 共 識 的 凝 聚 , 顯 見 居 民 對 部 落 發 展 觀 光 產 業 能 否 有 共 識 , 並 據 此 擘 劃 出 未 來 發 展 願 景 , 將 是 部 落 未 來 發 展 觀 光 產 業 成 敗 之 重 要 因 素 , 因 此 探 討 居 民 對 部 落 觀 光 的 真 實 想 法 及 願 景 便 顯 得 極 其 必 要 。
15
第三節 部落觀光之願景
願 景 (vision)源 自 於 拉 丁 文 的 videre, 原 意 是 看 見 我 們 想 要 的 未 來 圖 像( 齊 若 蘭, 1995)。 Bennis and Nanus(1985)認 為 願 景 就 是 有 關 於 夢 想 、 希 望 與 可 能 , 是 一 個 更 好 的 未 來 。 麻 省 理 工 學 院 教 授 彼 得∙聖 吉 (Peter M.
Senge) 在 1990年 出 版 的 「 第 五 項 修 練 - 學 習 型 組 織 的 藝 術 與 實 務 」 一 書 提 及 共 同 願 景,其 後 願 景 被 廣 泛 運 用 在 團 體 組 織 或 企 業 界。鄭 崇 趁( 1996)
指 出 願 景 的 條 件 有 二 , 第 一 個 條 件 是 願 景 要 能 達 成 組 織 目 標 ; 第 二 的 是 願 景 要 反 應 成 員 心 聲 , 是 以 願 景 的 形 成 必 須 由 下 而 上 討 論 而 來 。 黃 嘉 雄
( 2000) 認 為 願 景 乃 是 一 個 國 家 、 地 方 、 組 織 、 學 校 或 個 人 , 衡 量 内 外 在 條 件 , 為 其 未 來 發 展 所 勾 勒 的 可 達 成 前 景 、 願 望 或 較 長 遠 目 標 , 它 是 引 導 組 織 追 求 進 步 並 賴 以 永 續 發 展 的 憑 藉 。 林 建 昌 ( 2002) 則 表 示 願 景 係 指 個 人 或 組 織 描 繪 出 未 來 可 實 現 的 獨 特 理 想 和 目 標 , 可 透 過 行 動 計 畫 , 逐 步 引 導 個 人 或 組 織 朝 向 可 實 現 的 方 向 。 本 研 究 中 的 願 景 , 研 究 者 將 其 定 義 為 居 民 腦 海 中 對 於 未 來 發 展 所 勾 勒 出 的 遠 景 , 其 反 映 出 內 心 最 核 心 的 信 念 與 價 值 觀 。
以 願 景 為 研 究 主 題 的 論 文 多 以 學 校 發 展 願 景 以 及 組 織 發 展 願 景 為 研 究 場 域 , 探 討 觀 光 旅 遊 願 景 的 研 究 並 不 多 , 回 顧 前 人 研 究 , 僅 有 莊 瑞 續
( 2002)探 索 地 方 永 續 發 展 議 題 與 願 景 之 研 究 ─以 金 門 島 為 例,以 及 李 燕 惠( 2016)以 ZMET來 探 索 屏 東 竹 田 地 區 光 旅 遊 之 願 景,這 兩 較 為 明 確 探 討 觀 光 旅 遊 的 願 景 。 莊 瑞 續 ( 2002) 在 研 究 中 提 到 , 以 往 地 方 發 展 願 景 往 往 是 由 上 至 下 形 成 , 政 府 官 員 在 施 政 報 告 中 會 提 出 相 關 的 『 願 景 宣 言 』,這 樣 的 願 景 為 政 府 施 政 找 到 依 據,但 這 些 願 景 卻 往 往 忽 略 民 眾 的 感 受 與 期 望 , 甚 至 在 規 劃 過 程 並 沒 有 民 眾 參 與 , 導 致 民 眾 的 歸 屬 感 與 認 同 感 都 相 當 低 , 在 無 法 激 起 民 眾 熱 情 的 情 況 下 , 推 行 成 效 往 往 不 佳 。 為 了 避 免 上 述 狀 況 , 當 政 府 在 利 用 部 落 資 源 發 展 觀 光 產 業 時 , 瞭 解 當 地 居 民 的 真 實 想 法 顯 得 尤 其 重 要,因 此,本 研 究 運 用 ZMET來 探 索 部 落 居 民 的 發 展 願 景 便 顯 示 其 研 究 價 值 。
第四節 霧鹿部落的觀光資源
本 研 究 主 題 為 探 索 霧 鹿 部 落 發 展 觀 光 的 願 景 , 故 需 對 霧 鹿 部 落 有 初 步 瞭 解 , 故 此 節 簡 述 霧 鹿 部 落 的 基 本 背 景 及 觀 光 資 源 。
16
一、霧鹿部落地理位置與歷史沿革
霧 鹿 部 落 位 於 南 橫 公 路 187公 里 處,附 近 有 新 武 呂 溪 流 經,為 一 河 階 地 形,海 拔 高 度 713公 尺。在 行 政 區 劃 分 上,與 下 馬 部 落 合 稱 霧 鹿 村 ,當 地 居 民 多 為 布 農 族 人 。
布 農 族 在 清 代 稱 為「 武 崙 族 」,依 其 起 源 系 統 可 分 為 卓 社 群、卡 社 群、
巒 社 群 、 丹 社 群 、 郡 社 群 與 塔 科 布 蘭 群 等 6群 ( 李 曉 櫻 , 2010)。 根 據 原 委 會 資 料 記 載( 臺 灣 原 住 民 族 資 訊 資 源 網, 2015),布 農 族 巒 社 群 族 人 約 在 210年 前,先 從 南 投 縣 中 央 山 脈 深 處 的 巒 大 社,遷 徙 到 花 蓮 卓 溪 鄉 八 通 關 古 道 附 近 的「 大 分 」,過 20年 後 才 三 遷 至 此,而 霧 鹿 的 布 農 語 原 意 為 四 周 積 水 的 山 谷 盆 地 , 當 年 布 農 族 初 抵 此 處 時 , 霧 鹿 還 是 一 座 位 於 新 武 呂 溪 畔 高 位 河 階 上 的 沼 澤 , 時 時 有 鹿 群 徘 徊 地 草 叢 覓 食 。 霧 鹿 部 落 也 是 日 據 時 代 全 省 最 晚 被 日 本 人 征 服 的 原 住 民 地 , 這 使 得 日 本 殖 民 統 治 在 此 地 的 影 響 減 到 最 小,這 也 使 霧 鹿 部 落 的 布 農 族 傳 統 文 化 得 以 保 存 其 原 味( 李 曉 櫻 , 2010)。
二、霧鹿部落觀光資源
本 研 究 依 據 台 東 縣 觀 光 旅 遊 網 ( 台 東 縣 觀 光 旅 遊 網 , 2016) 及 花 東 縱 谷 國 家 風 景 區 志 工 解 說 手 冊,整 理 出 霧 鹿 部 落 的 觀 光 資 源,分 述 如 下 。 (一 )自 然 資 源
1.轆 轆 溫 泉:位 於 大 崙 溪 上 游,沸 騰 露 頭 處 處 可 見,蒸 氣 瀰 漫 整 個 河 谷 , 分 佈 範 圍 有 200多 公 尺 , 該 處 水 溫 甚 高 , 約 42-97℃ 左 右 , 酸 鹼 值 約 為 pH7.5, 屬 於 弱 鹼 性 的 碳 酸 泉 , 泉 水 清 澈 透 明 , 無 色 無 味 , 可 泡 湯 也 可 飲 用。蜿 蜒 的 河 谷 處 處 是 平 緩、湛 藍、深 邃、邊 緣 溫 暖 的 天 然 溫 泉 泳 池,沿 岸 岩 壁 色 彩 非 常 鮮 艷,峭 壁 峽 谷 仿 彿 五 彩 繽 紛 的 潑 墨 山 水 景 致,不 僅 可 以 享 受 露 天 野 溪 溫 泉 浴,還 可 以 欣 賞 到 噴 泉 奇 景 及 動 人 的 峽 谷 風 光 。
2.霧 鹿 峽 谷:中 央 山 脈 在 此 形 成 一 處 斷 崖,新 武 呂 溪 向 下 侵 蝕 切 割 , 因 而 形 成 崖 壁 陡 直、氣 勢 雄 偉 的 霧 鹿 峽 谷。霧 鹿 峽 谷 山 壁 夾 縫 中 湧 出 溫 泉,泉 質 為 弱 鹼 性 碳 酸 氫 鈉 泉,溫 泉 長 年 洗 禮 下 所 產 生 的 鐘 乳 石 現 象 , 此 現 象 更 讓 這 裡 的 山 壁 呈 現 五 彩 繽 紛 的 顏 色 。
3.天 龍 吊 橋:吊 橋 全 長 110公 尺,寬 度 不 到 1.5公 尺,屬 於 日 據 時 期「 關 山 越 嶺 古 道 」的 一 部 分,紅 色 的 吊 橋 連 接 峽 谷 兩 側 的 崖 壁,彷 佛 一 道 彩 虹 懸 掛 其 中 , 曾 為 南 橫 八 景 之 一 。
17
4.天 龍 古 道:日 治 時 期 為 了 治 理 荖 濃 溪 與 新 武 呂 溪 的 布 農 族,便 鑿 了 關 山 越 嶺 道 , 全 程 長 1.1公 里 , 步 行 其 間 可 細 細 回 憶 布 農 族 的 歷 史 文 化,或 可 欣 賞 特 有 種 天 龍 二 葉 松,是 生 態 旅 遊 與 人 文 教 育 的 極 佳 地 點 。
5.六 口 溫 泉:位 在 南 橫 公 路 旁 的 六 口 溫 泉 屬 於 野 溪 溫 泉,水 源 來 自 新 武 呂 溪 流 旁 的 鐘 乳 石 岩 洞 或 是 自 溪 床 冒 出。泉 值 為 硫 酸 鹽 碳 酸 氫 鈉 泉 , 溫 泉 出 水 口 水 溫 高 達 攝 氏 70~80度 。 因 考 量 溫 泉 源 頭 的 水 溫 太 高 , 所 以 分 為 六 個 格 子 , 頭 2格 高 溫 且 清 澈 水 質 用 來 將 生 雞 蛋 加 熱 煮 成 溫 泉 蛋 , 待 溫 泉 水 慢 慢 流 過 第 4~6個 小 格 之 後 , 溫 度 方 適 合 用 來 泡 腳 。
(二 )人 文 資 源
1.霧 鹿 砲 台:日 本 人 統 治 海 端 鄉 山 區 原 住 民 時,曾 發 生 過 逢 阪 事 件 、 大 關 山 事 件 等 反 抗 屠 殺 事 件,造 成 雙 方 大 量 死 傷。霧 鹿 砲 臺 是 1927 年 間,日 人 開 鑿 新 武 至 霧 鹿 之 間 的 關 山 越 嶺 道 時 架 設 的,這 尊 大 砲 成 為 日 本 警 察 鎮 壓 布 農 族 人 反 抗 的 武 器,見 證 著 這 段 充 滿 血 淚 的 歷 史 。
2.傳 統 祭 典:打 耳 祭 布 農 族 擁 有 許 多 祭 典,其 中 以 打 耳 祭 為 最 具 代 表 性 , 是 布 農 族 一 年 中 最 盛 大 的 祭 典 活 動 , 舉 行 的 時 間 大 約 在 4、 5 月 間。祭 典 中 最 引 人 注 目 的 活 動 有 傳 承 獵 人 文 化 的「 射 耳 」儀 式 , 以 及 鼓 勵 狩 獵 動 物 的 勇 士 們 所 設 的 「 報 戰 功 」。
3.八 部 合 音:每 年 十 一 ~ 十 二 月 之 間,布 農 人 舉 行 小 米 播 種 祭,為 了 祈 求 小 米 能 夠 豐 收,因 此 社 裡 的 男 子 圍 成 一 圈,一 起 合 唱「 祈 禱 小 米 豐 收 歌 」。 族 人 相 信 , 歌 聲 越 好 天 神 越 高 興 , 今 年 的 小 米 就 會 結 實 纍 纍。歌 聲 一 開 始,其 實 只 有 四 部 合 音,但 當 音 域 高 到 某 一 個 層 次 時,會 出 現 八 個 不 同 的 音 階,因 此 被 世 人 稱 之 為 八 部 合 音,這 也 是 目 前 世 界 上 獨 一 無 二 的 和 音 方 式 。
4.布 農 族 傳 統 服 飾:男 子 服 飾 在 主 要 祭 典 當 中,多 以 白 色 為 底,在 背 後 織 上 美 麗 花 紋,長 及 臀 部 的 無 袖 外 敞 衣,搭 配 遮 陰 布,而 另 一 種 穿 著 是 以 黑、藍 色 為 底 長 袖 上 衣,搭 配 黑 色 短 裙, 此 外,穿 著 紅 色 衣 服 者 只 有 獵 過 山 豬 、 山 鹿 的 英 雄 人 物 才 可 以 穿 。 在 女 子 服 飾 方 面,衣 裙 皆 以 藍、黑 色 為 主,窄 袖 長 裙,下 著 為 群 膝 褲,胸 前 斜 織 色,昔 日 以 苧 麻 為 原 料,現 今 則 添 加 熱 情 的 紅 藍,逐 漸 走 向 開 朗 的
18
黃 紅 彩 紋 。
第五節 Zaltman 隱喻抽取技術(ZMET)
哈 佛 大 學 商 學 院 教 授 Gerald Zaltman在 尼 泊 爾 參 訪 時,發 現 照 片 有 隱 喻 功 能 , 每 張 圖 像 背 後 皆 隱 藏 不 同 的 故 事 , 因 此 回 到 美 國 致 力 研 究 , 於 1990年 代 發 展 出 隱 喻 抽 取 技 術 。 這 個 質 性 研 究 方 法 結 合 圖 像 ( 非 文 字 語 言 )與 深 度 訪 談( 文 字 語 言 ),它 最 大 的 特 點 是 能 挖 掘 人 類 隱 藏 於 內 心 深 層 的 想 法 (Zaltman, 2003)。
一、隱喻抽取技術的內涵
Mehrabian(1971)指 出 人 類 的 聲 音 與 音 調 佔 溝 通 的 38%, 而 物 理 特 性 的 溝 通 , 例 如 眼 神 、 手 勢 、 肢 體 語 言 便 佔 了 55%, 顯 示 非 言 語 溝 通 的 部 分 總 共 佔 了 93%( 包 含 姿 勢 ), 而 真 正 的 語 言 溝 通 僅 佔 7%而 已 。 Zaltman (2003)則 表 示 人 們 95%的 認 知 是 隱 藏 在 潛 意 識 之 中,而 一 般 研 究 往 往 僅 探 索 到 5%的 表 面 想 法 。 由 此 可 知 , 非 言 語 的 暗 示 , 例 如 觸 碰 、 姿 勢 、 臉 部 表 情 及 眼 神 等 , 其 被 他 人 接 收 程 度 上 超 過 了 言 語 表 達 , 意 即 非 言 語 溝 通 比 起 言 語 溝 通 更 佔 有 優 勢 。
Zaltman(2003)檢 視 行 銷 領 域 過 去 慣 用 的 各 種 探 知 消 費 者 想 法 的 研 究 方 法 包 括 : 包 括 質 性 的 一 對 一 深 入 訪 談 、 焦 點 團 體 法 或 量 化 的 調 查 法 , 都 各 有 利 弊 。 Zaltman(2003)認 為 過 往 的 研 究 方 法 是 建 構 在 「 人 們 都 能 清 楚 且 確 實 的 以 言 語 方 式 表 達 他 們 內 心 想 法 」 的 前 提 之 下 , 他 批 判 這 樣 的 前 提 , 因 為 顧 客 對 於 自 己 使 用 產 品 後 的 反 應 , 應 該 是 被 更 深 層 且 難 以 言 喻 的 感 覺 所 駕 馭 , 而 非 表 面 的 態 度 或 意 見 , 意 即 過 去 的 行 銷 調 查 手 法 所 獲 得 的 結 果 , 皆 僅 止 於 表 面 層 次 , 而 並 未 到 達 無 意 識 層 面 。 因 此 , 為 了 挖 掘 出 潛 藏 在 文 字 背 後 的 潛 意 識,Zaltman and Coulter結 合 了 各 學 門 領 域 的 觀 點,發 展 出 一 套 隱 喻 抽 取 概 念 技 術。ZMET研 究 方 法 以 受 訪 者 所 蒐 集 的 圖 片 作 為 提 示 工 具 , 以 視 覺 與 其 他 感 官 影 像 為 基 礎 , 透 過 個 人 深 度 訪 談 , 抽 取 受 訪 者 之 構 念 , 運 用 攀 梯 法 了 解 受 訪 者 隱 喻 背 後 的 意 義 , 並 連 結 構 念 間 之 因 果 關 係 , 據 以 描 繪 出 受 訪 者 的 感 覺 與 認 知 , 促 以 產 生 行 動 或 決 策 之 心 智 地 圖 ( 洪 淑 秋 , 2004)。
19
二、ZMET的假設
為 了 有 效 地 發 展 ZMET的 理 論 與 方 式 , Zaltman提 出 七 個 假 設 前 提 ,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一 )大 部 份 的 溝 通 是 屬 於 非 文 字 語 言 的
外 界 大 部 分 到 達 大 腦 的 刺 激 都 是 非 文 字 語 言 的 , 並 且 人 們 心 中 大 部 分 的 心 智 影 像 是 以 視 覺 為 主 。
(二 )思 考 是 以 影 像 的 形 式 產 生 的
思 考 產 生 的 方 式 與 溝 通 方 式 不 同 , 雖 然 思 考 是 透 過 文 字 語 言 來 表 示 , 但 其 卻 是 透 過 非 文 字 語 言 的 圖 像 影 響 所 產 生 的 。 因 此 , 在 研 究 過 程 中 必 須 影 像 與 文 字 語 言 相 結 合 , 使 研 究 者 能 更 深 入 的 了 解 消 費 者 心 中 多 樣 化 的 意 義 。
(三 )隱 喻 是 思 考 、 感 覺 及 行 為 的 基 本 單 位
隱 喻 是 觀 察 消 費 者 思 考 和 感 覺 而 進 一 步 瞭 解 行 為 的 關 鍵 工 具 ,隱 喻 不 僅 為 思 考 的 基 本 單 位 , 也 是 溝 通 的 基 本 單 位 。 隱 喻 能 隱 藏 與 解 釋 思 考 的 方 式 , 也 能 創 造 與 塑 造 思 考 。
(四 )感 官 影 像 為 重 要 隱 喻
感 官 是 所 有 資 訊 必 須 通 過 的 地 方 , 感 官 基 礎 的 隱 喻 是 瞭 解 消 費 者 思 考 與 行 為 的 重 要 潛 在 手 段 。 所 以 , 研 究 者 將 更 多 的 注 意 力 放 在 消 費 者 所 使 用 的 視 覺 與 其 他 感 官 隱 喻 上 , 能 更 深 刻 瞭 解 消 費 者 的 思 考 與 感 覺 。
(五 )心 智 模 式 是 故 事 的 表 現
記 憶 的 歷 程 為 創 造 、 儲 存 與 回 復 , 使 用 圖 片 描 述 特 定 主 題 , 腦 部 即 啟 動 記 憶 歷 程 , 將 時 空 反 轉 到 當 時 場 景 , 研 究 者 於 聆 聽 過 程 中 可 以 捕 捉 受 訪 者 之 想 法 與 感 覺 , 及 其 背 後 所 隱 念 的 心 智 模 式 , 以 建 構 故 事 來 瞭 解 受 訪 者 。
(六 )思 考 中 的 深 層 結 構 是 可 觸 及 的
人 們 都 有 隱 藏 於 內 心 深 處 的 想 法 和 感 覺 , 但 是 本 身 並 不 知 其 存 在 , 因 而 無 法 表 達 出 來 , 相 關 思 考 都 是 需 要 經 過 幫 助 才 能 清 晰 辨 認 的 。 (七 )理 性 與 感 性 的 結 合
人 類 的 想 法 同 時 兼 具 理 性 和 感 性 , 兩 者 同 時 影 響 人 類 的 行 為 。 因 此 挖 掘 深 層 思 考 時 , 研 究 者 須 同 時 擷 取 兩 者 , 尤 其 當 感 性 與 理 性 相 互 連 繫 時 。
20
三 、 ZMET的 相 關 研 究
國 內 從 事 ZMET 研 究 已 歷 經 十 多 年 , 其 研 究 題 材 包 括 民 眾 服 務 需 求 、 消 費 者 心 智 模 式 、 傳 播 行 銷 、 品 牌 形 象 定 位 、 生 活 休 閒 、 組 織 願 景 發 展 等 面 向 , 研 究 對 象 上 , 包 含 消 費 者 、 組 織 成 員 、 管 理 階 層 、 相 關 涉 入 者 等,足 見 ZMET的 應 用 廣 泛,涵 蓋 探 索 人 類 心 智 活 動 的 各 領 域 研 究 , 皆 有 其 理 論 與 實 務 上 的 價 值( Gwendolyn, 2000;黃 維 鈞,2005)。透 過 諸 多 領 域 的 研 究 證 明 ZMET的 價 值 在 於 能 發 掘 深 層 的 潛 意 識、直 覺 反 應。深 層 的 價 值 觀 不 容 易 改 變 , 它 是 長 期 累 積 的 經 驗 , 所 以 當 受 訪 者 將 認 知 反 映 在 圖 像 上 面 時 , 其 結 果 是 很 穩 定 、 持 續 , 意 即 訪 談 後 近 期 內 認 知 變 化 不 大,也 使 得 資 料 可 以 持 續 使 用,因 此,運 用 ZMET來 探 討 部 落 居 民 對 觀 光 發 展 的 願 景 是 可 行 的 。
近 年 來,觀 光 領 域 亦 開 始 進 行 使 用 ZMET探 討 人 們 心 中 深 層 想 法 的 相 關 研 究 , 整 理 如 表 2-5-1所 示 。
表 2-5-1
ZMET應 用 於 觀 光 領 域 之 相 關 研 究
研 究 者 年 代 研 究 名 稱 研 究 內 容 黃 慧 新 2007
旅 遊 地 區 之 意 象 分 析
- 隱 喻 誘 引 法 與 目 標 方 法 鏈 結 之 運 用
結 合 隱 喻 誘 引 法 和 方 法 目 標 連 結 模 式,用 以 探 討 台 北 縣 淡 水 地 區 所 呈 現 的 旅 遊 地 意 象 。
劉 明 德 2008 海 外 自 助 旅 行 者 隱 喻 建 構 共 識 地 圖 之 研 究
運 用 ZMET 探 究 海 外 自 助 旅 行 者 的 思 考 模 式,得 知 消 費 族 群 的 思 想 與 行 為 模 式 。
廖 偉 涵 2011
應 用 ZMET 技 術 建 構
「 旅 行 業 者 」 對 「 生 態 旅 遊 」 之 心 智 地 圖
以 隱 喻 抽 取 技 術 (ZMET) 結 合 方 法 - 目 的 鏈 (MEC) 調 查 旅 行 業 者 發 展 生 態 旅 遊 之 觀 點 。 劉 明 德
吳 碧 珠 2014 建 構 住 宿 者 期 望 之 民 宿 意 象
透 過 隱 喻 抽 取 技 術 分 析 民 宿 住 宿 者 心 理 層 面 認 知 的 圖 像,發 掘 民 宿 住 宿 者 的 深 層 思 維 與 感 情 。
李 燕 惠 2016
以 ZMET 來 探 索 屏 東 竹 田 地 區 觀 光 旅 遊 之 願 景
探 索 竹 田 地 區 產 業 發 展 的 輪 廓 及 透 過 ZMET技 術 建 構 竹 田 地 區 的 觀 光 願 景 。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整 理
21
以 ZMET研 究 部 落 觀 光 發 展,尤 其 是 在 觀 光 願 景 的 議 題 上,目 前 尚 未 有 運 用 此 技 術 之 實 證 研 究,因 此,本 研 究 期 望 以 ZMET建 立 心 智 共 識 圖 的 做 法 , 補 足 傳 統 調 查 研 究 方 法 所 難 達 到 的 價 值 。
22
23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 研 究 採 用 ZMET進 行 深 度 訪 談,透 過 圖 像 隱 喻 的 方 式,配 合 攀 梯 法 抽 取 出 受 訪 者 內 心 深 層 對 霧 鹿 部 落 觀 光 發 展 願 景 之 想 法 及 感 覺 。 全 章 共 分 四 節:第 一 節 為 研 究 對 象,第 二 節 為 研 究 工 具、第 三 節 為 ZMET研 究 步 驟 、 第 四 節 為 資 料 處 理 、 第 五 節 為 信 度 與 效 度 。
第一節 研究對象
Zaltman and Coulter(1995) 的 研 究 指 出 , 當 研 究 者 使 用 ZMET 方 法 來 建 立 共 識 地 圖 時 , 僅 需 對 高 涉 入 程 度 的 受 訪 者 進 行 訪 談 , 便 能 以 小 樣 本 取 得 足 夠 的 共 同 構 念 來 確 認 目 標 群 體 的 想 法 共 識 。
因 此 , 本 研 究 篩 選 受 訪 對 象 的 方 式 , 採 取 立 意 取 樣 與 滾 雪 球 式 取 樣 , 先 從 部 落 居 民 中 對 「 霧 鹿 部 落 觀 光 發 展 願 景 」 具 有 高 度 意 識 者 作 為 開 始 , 再 向 其 詢 問:「 有 誰 最 熟 知 此 主 題 ? 我 應 該 找 誰 談 ? 」透 過 此 方 式 不 斷 累 積 資 訊 豐 富 的 個 案 名 單 , 最 後 再 三 重 複 出 現 的 關 鍵 人 名 即 列 為 訪 談 名 單,再 依 當 地 居 住 20 年 以 上 , 或 者 是 有 從 事 觀 光 產 業 10 年 經 驗 等 條 件 , 確 認 研 究 對 象 , 共 有 9 位 研 究 參 與 者 。 茲 將 受 訪 者 資 料 整 理 如 表 3-1-1 所 示 。
表 3-1-1
受 訪 者 背 景 資 料
受訪者編號 年齡 身份類別 在地居住時間
A 16 高中生,有多年到飯店表演的經驗 16 年
B 46 農夫 22 年
C 30 在飯店和民宿服務人員 17 年
D 52 土生土長的當地居民,務農 52 年
E 20 大學生 20 年
F 44 社區發展協會會員 22 年
G 48 民宿經營者 48 年
H 60 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 60 年
I 49 民意代表夫人 49 年
24
第二節 研究工具
為 使 ZMET 研 究 能 順 利 進 行 , 研 究 者 須 先 行 準 備 各 項 工 具 或 是 具 備 相 關 技 能 , 以 下 為 本 研 究 六 項 所 需 之 工 具 要 件 。
一 、 錄 音 筆 : 訪 談 過 程 全 程 錄 音 , 將 訪 談 內 容 儲 存 成 數 位 檔 案 , 以 利 後 續 資 料 的 整 理 。
二 、 筆 記 型 電 腦 : 以 便 在 研 究 進 行 至 最 後 階 段 時 製 作 心 智 地 圖 、 共 識 地 圖 及 總 結 影 像
三 、 記 錄 表 格 化 : 訂 定 合 適 的 表 格 , 方 便 於 訪 談 進 行 時 時 將 資 料 分 類 、 分 項 記 錄 , 不 但 節 省 筆 記 時 間 , 更 利 於 資 料 整 理 歸 納 。
四 、 數 位 相 機 : 將 受 訪 者 蒐 集 的 圖 片 拍 攝 備 用 。
五、研 究 者 訪 談 技 巧:本 身 必 須 要 嚴 守 研 究 步 驟 及 訪 員 所 該 遵 守 的 規 範 , 研 究 者 不 可 故 意 引 導 受 訪 者 說 出 與 其 想 法 不 同 的 答 案 , 訪 談 前 要 反 覆 練 習 , 以 避 免 造 成 訪 談 偏 誤 。
六 、 舒 適 的 地 點 : 訪 談 時 間 冗 長 , 準 備 一 個 不 受 干 擾 的 環 境 , 讓 受 訪 者 無 壓 力 。
第三節 ZMET研究步驟
一、前置作業
本 研 究 篩 選 具 有 研 究 代 表 性 的 9位 受 訪 對 象,以 個 別 深 度 訪 談 的 方 式 來 進 行 ZMET技 術。首 先 告 知 研 究 的 目 的、主 題 與 訪 談 方 式,並 請 受 訪 者 於 7-10天 的 時 間 內 根 據 研 究 主 題 , 自 行 蒐 集 與 題 目 有 關 之 圖 片 , 圖 片 的 來 源 可 由 雜 誌、書 籍、網 路 或 自 行 拍 攝;若 受 訪 者 不 方 便 自 行 備 妥 圖 片 , 則 由 研 究 者 在 訪 談 前 , 先 帶 著 電 腦 協 助 受 訪 者 上 網 蒐 集 能 代 表 其 想 法 的 圖 片 。 圖 片 能 代 表 受 訪 者 內 心 層 面 對 於 研 究 主 體 的 想 法 與 感 受 , 在 訪 談 時 , 研 究 者 根 據 受 訪 者 提 供 之 圖 片 或 照 片 進 行 深 度 訪 談 , 透 過 引 導 表 達 的 方 式 , 了 解 受 訪 者 對 於 研 究 主 題 「 霧 鹿 部 落 觀 光 發 展 之 願 景 」 的 想 法 與 感 受 , 以 故 事 、 構 念 、 心 智 模 式 、 感 官 影 像 、 總 結 影 響 以 及 共 識 地 圖 等 方 式 呈 現,藉 以 引 出 受 訪 者 潛 意 識 的 看 法,了 解 受 訪 者 最 真 實 的 感 受 。 二、訪談操作步驟
ZMET是 半 結 構 式 深 度 訪 談,研 究 者 事 前 應 擬 定 訪 談 大 綱,本 研 究 參 酌 前 人 研 究 的 論 述 及 研 究 者 對 主 題 的 見 解 , 擬 定 訪 談 大 綱 如 表 3-3-1所
25
示。ZMET的 正 式 訪 談 共 有 10個 步 驟,以 下 將 訪 談 步 驟、操 作 方 法 及 題 項 分 別 描 述 如 下 :
表 3-3-1
訪 談 步 驟 、 操 作 方 法 及 訪 談 大 綱 步 驟 1: 說 故 事 (Story telling)
操 作 方 法 請 受 訪 者 以 說 故 事 的 方 式 描 述 每 張 圖 片 對 應 研 究 主 題 的 想 法 與 感 覺 。
訪 談 大 綱
Q1-1 請 問 您 為 何 挑 選 這 張 圖 片 ? 您 可 以 為 我 描 述 這 張 照 片 嗎 ?
Q1-2 您 覺 得 這 張 圖 片 與 霧 鹿 部 落 發 展 觀 光 有 何 關 聯 ? Q1-3 這 張 圖 片 表 達 出 您 對 「 霧 鹿 部 落 的 觀 光 願 景 」 有 什 麼
樣 的 想 法 和 感 覺 ?
Q1-4 這 個 「 想 法 或 感 覺 」 有 什 麼 重 要 性 ? 為 什 麼 ? 步 驟 2: 遺 失 的 影 像 (Missing Image)
操 作 方 法 請 受 訪 者 針 對 他 想 找 卻 找 不 到 的 適 合 圖 片 描 述 想 法 及 感 覺
訪 談 大 綱
Q2-1 除 了 這 些 圖 片 以 外 , 您 在 蒐 集 圖 片 的 過 程 中 是 否 有 想 找 卻 找 不 到 或 忘 記 帶 來 的 圖 片 ?
Q2-2 如 果 有 的 話 請 你 描 述 一 下 這 張 圖 片 ?它 跟「 霧 鹿 部 落 的 觀 光 願 景 」 有 甚 麼 關 聯 ? 請 說 說 你 的 想 法 和 感 覺 ? 步 驟 3: 分 類 整 理 (Sorting Task)
操 作 方 法 請 受 訪 者 依 自 己 的 想 法 將 圖 片 分 類 並 命 名 , 並 依 重 要 性 由 上 往 下 排 , 以 利 後 續 抽 取 構 念 與 建 立 心 智 地 圖 。
訪 談 大 綱
Q3-1 請 您 將 圖 片 做 分 類 , 並 且 為 每 一 類 別 命 名 。 請 問 您 為 何 會 給 予 這 樣 的 名 稱 , 其 背 後 有 何 意 義 ?
Q3-2 請 問 各 組 圖 片 的 要 性 排 予 為 何 會 如 此 ?
步 驟 4: 構 念 抽 取 (Construct Elicitation)
操 作 方 法
運 用 凱 利 方 格 法 (Repertory Grid Technigue) 抽 出 埋 藏 在 思 考 與 行 為 下 的 構 念 , 並 以 攀 梯 法 (Laddering)引 出 構 念 與 構 念 之 間 的 關 係 , 共 同 使 用 這 兩 種 方 法 能 有 效 協 助 受 訪 者 精 確 地 描 述 其 構 念 。
訪 談 大 綱
Q4-1 若 有 三 張 圖 片 以 上 的 分 類 , 找 出 您 認 為 哪 兩 張 圖 片 比 較 有 相 似 性 ? 相 對 於 另 一 張( 第 三 張 ),又 有 何 不 同 ? 此 相 似 點 與 差 異 點 各 是 什 麼 樣 的 概 念 ?
Q4-2 針 對 剛 才 提 到 的 相 似 點 與 差 異 點 , 請 您 說 明 這 樣 的 想 法 或 感 覺 , 和 霧 鹿 部 落 觀 光 發 展 的 願 景 之 間 有 何 關 聯 ?
( 續 下 頁 )
26
步 驟 5: 最 具 代 表 性 圖 片 (Most Representative Picture) 操 作 方 法 請 受 訪 者 從 準 備 的 圖 片 中 挑 選 一 張 最 能 代 表 主 題 的 圖 片 ,
並 說 明 其 原 因 。
訪 談 大 綱
Q5-1 請 您 從 帶 來 的 這 些 圖 片 中 , 挑 選 一 張 最 能 夠 代 表 「 霧 鹿 部 落 觀 光 發 展 的 願 景 」想 法 與 感 覺 的 圖 片,說 明 挑 選 這 張 圖 片 的 理 由 及 其 重 要 性 ?
步 驟 6: 相 反 的 影 像 (Opposite Image) 操 作 方 法 請 受 訪 者 描 述 與 主 題 相 反 的 圖 片 , 並 描 述 其 意 義 。
訪 談 大 綱
Q6-1 請 您 想 像 一 下 , 什 麼 樣 的 圖 片 不 可 以 用 來 代 表 您 個 人 對「 霧 鹿 部 落 觀 光 發 展 的 願 景 」的 想 法 和 感 覺 ? 請 說 明 原 因 。
步 驟 7: 感 官 影 像 (Sensory Image) 操 作 方 法 請 受 訪 者 針 對 主 題 發 揮 想 像 力 , 從 五 感 、 色 彩 、 情 感 , 去
描 述 正 反 兩 面 的 想 法 與 感 覺 。
訪 談 大 綱
Q7-1 請 您 發 揮 想 像 力,您 覺 得 將「 霧 鹿 部 落 觀 光 發 展 的 願 景 」的 觸 覺 、 味 覺 、 聽 覺 、 嗅 覺 、 顏 色 與 情 緒 應 該 像 什 麼 ? 應 該 不 像 什 麼 ? 為 什 麼 ?
步 驟 8: 心 智 地 圖 (The Mental Map) 操 作 方 法 將 訪 談 過 程 所 抽 取 的 構 念 , 建 立 成 受 訪 者 的 心 智 地 圖 。
訪 談 大 綱
Q8-1 請 您 再 次 確 認 這 張 經 由 步 驟 4 抽 取 的 重 要 構 念 組 成 的 地 圖,是 否 能 代 表 您 個 人 對「 霧 鹿 部 落 觀 光 發 展 的 願 景 」 的 想 法 和 感 覺 ?
Q8-2 您 認 為 各 構 念 元 素 之 間 , 是 否 還 有 其 他 關 係 構 念 可 以 連 結 再 一 起 ?
步 驟 9: 總 結 影 像 (The Summary Image) 操 作 方 法 研 究 者 根 據 受 訪 者 所 攜 帶 之 圖 片 中 , 利 用 繪 圖 軟 體 拼 貼 一
幅 能 代 表 受 訪 者 對 研 究 主 題 想 法 的 影 像 。
訪 談 大 綱
Q9-1 請 您 和 我 一 起 擷 取 各 圖 片 中 您 認 為 重 要 的 概 念 圖 像 , 並 告 知 我 大 小 尺 寸 及 擺 放 的 位 置,我 會 將 您 這 些 概 念 圖 像 用 電 腦 繪 圖 軟 體 整 合 成 一 張 圖 像 。
步 驟 10: 小 短 文 (Vignette) 操 作 方 法 請 受 訪 者 依 照 總 結 影 像 寫 下 一 段 小 短 文 , 用 以 幫 助 相 關 主
題 重 要 概 念 的 溝 通 。 訪 談 大 綱
Q10-1 請 您 根 據 總 結 影 像 中 的 重 要 概 念 元 素 , 用 一 段 話 來 表 達 您 對 「 霧 鹿 部 落 觀 光 發 展 的 願 景 景 」 的 想 法 與 感 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