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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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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部 107 年 1 月 12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70002912B 號函核定 教育部 107 年 1 月 12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70002912 號函備查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7 年 1 月 8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061394367 號函核定

107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簡章

承辦學校:臺南市立永仁高級中學

校 址:710 臺南市永康區忠孝路 74 號 聯絡電話:(06)311-5538#202

傳 真:(06)311-6859

網 址:https://tn.entry.edu.tw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 編印

中 華 民 國 1 0 7 年 1 月

(2)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重要日程表

項 目 日 期 地點、摘要說明

報名日期

107 年 5 月 31 日(星期四)至 107 年 6 月 8 日(星期五) 每天上午 9 時~下午 5 時 (週末假日不予受理)

逕向所就讀之學校報名

錄取公告 107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二)

上午 11 時 原就讀之學校

結果複查 107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二)

下午 5 時前 原就讀之學校

報到日期 107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三)

上午 9 時至 11 時 原就讀之學校 備取報到 107 年 6 月 14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至 12 時 原就讀之學校 已 報 到 學 生 聲 明

放棄錄取資格

107 年 6 月 14 日(星期四)

中午 12 時前 逕向原就讀之學校辦理

申訴期限 107 年 6 月 14 日(星期四) 下午 2 時前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 (免試入學委員會)

網址:https://tn.entry.edu.tw

※注意:

一、本日程表如有變動,以本委員會公告為準。

二、各項作業方式請詳閱本簡章。

(3)

目 錄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重要日程表 ... I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招生學校一覽表... III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簡章 ... 1

壹、 依據 ... 1

貳、承辦學校 ... 1

參、報名資格與辦法 ... 1

肆、招生名額 ... 1

伍、錄取方式 ... 1

陸、超額比序方式 ... 2

柒、錄取公告 ... 2

捌、複查 ... 2

玖、報到入學 ... 2

拾、放棄錄取資格 ... 2

拾壹、申訴 ... 2

拾貳、其他 ... 3

拾參、直升入學招生名額一覽表 ... 4

附錄一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各種身分學生應繳證明文件表 ... 9

附錄二 各種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 ... 10

附表一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結果複查申請書... 13

附表二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 15

附表三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學生申訴書... 17

附表四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報名表... 19

(4)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招生學校一覽表

序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頁碼

1 110328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 4 2 111313 臺南市私立南光高級中學 4 3 111318 臺南市私立鳳和高級中學 4 4 111320 臺南市私立港明高級中學 4 5 111321 興國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興國高級中學 4 6 111322 臺南市私立明達高級中學 5 7 111323 方濟會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黎明高級中學 5 8 114306 臺南市立大灣高級中學 5 9 114307 臺南市立永仁高級中學 5 10 211301 臺南市私立長榮高級中學 5 11 211304 天主教聖功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天主教聖功女

子高級中學 6

12 211310 臺南光華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光華高級中學 6 13 211315 臺南市私立瀛海高級中學 7 14 211317 臺南市私立崑山高級中學 7 15 211318 臺南市私立德光高級中學 7 16 211320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慈濟高級中學 7 17 213303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 7 18 213316 臺南市立土城高級中學 8

(5)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簡章 壹、 依據

一、 總統 105 年 6 月 1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500050791 號令公布「高級中等教育法」。

二、 教育部 105 年 8 月 16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085603B 號令修正發布之「高級 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三、 教育部 105 年 8 月 3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091890B 號令修正發布之「高級 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

四、 教育部 106 年 8 月 3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087073A 號函核定之「臺南區高 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五、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6 年 9 月 5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060929133 號函修訂發 布之「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貳、承辦學校

主辦單位: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承辦學校:臺南市立永仁高級中學

參、報名資格與辦法

一、 報名資格:臺南區設有國中部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三年級(中三)學生 於畢業前在該校就讀滿一學年以上者,可報名直升該校高中部(中四)。

二、 報名時間:107 年 5 月 31 日(星期四)至 107 年 6 月 8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 下午 5 時。(週末假日不予受理)

三、 報名地點:各就讀學校教務處註冊組。

四、 報名手續:

(一) 填寫直升報名表(附表四,本簡章第 19 頁)。

(二) 親自至學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肆、招生名額

一、 各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之招生名額,請參閱簡章第 4 頁至第 8 頁「直升入 學招生名額一覽表」。

二、 各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錄取報到後之缺額(含報到後放棄錄取資格),納入免 試入學招生名額。

伍、錄取方式

一、 學生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直升入學招生名額時,全額錄取。

(6)

二、 當報名人數超過學校直升入學招生名額時,採超額比序方式擇優錄取,若經 超額比序後仍超額時,不予抽籤,於報請該主管機關核准後,採增加名額或 為其他適當之處理。

陸、超額比序方式

一、 超額比序方式依據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之超額 比序方式辦理。

二、 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依「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及

「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

進行超額比序。依下列同分比序順序依序比較之:(1)總積分(2)國中教育會考 總積分(3)多元學習表現總積分(4)體適能(5)社團參與(6)寫作測驗(7)獎勵紀錄 (8)服務學習(9)競賽成績(10)會考加註標示。

三、

當總積分相同,經濟弱勢學生(低收入戶子女)優先錄取,餘再依本區免 試入學作業要點同分比序順序依序比較之。

柒、錄取公告

一、 公告時間:107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11 時由各學校公告該校直升入學錄 取及備取名單(含備取序)。

二、 公告地點:各學校公布欄及學校網站。

捌、複查

報名學生或家長對錄取結果有疑義時,由學生或家長於 107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二) 下午 5 時前填具本簡章所附之「複查申請書」(附表一,

第 13 頁

),直接向各校申 請複查,逾期不予受理。

玖、報到入學

一、 報到時間:107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1 時,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 棄錄取資格。

二、 備取報到:各校若有缺額時,由各校依序通知備取生於 107 年 6 月 14 日(星期 四) 上午 9 時至 12 時辦理報到。

拾、放棄錄取資格

已報到之學生應於 107 年 6 月 14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前填具本簡章所附之「放棄 錄取資格聲明書」(附表二,第 15 頁),由學生或家長親送至學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放棄錄取資格後,始得報名參加免試入學或其他入學管道。

拾壹、申訴

(7)

報名學生個人及家長若有疑義事項,請逕洽本會,視需要得以書面提出申訴。

一、 申請日期:107 年 6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前。

二、 申請手續:由學生或家長填寫本簡章所附之「直升入學學生申訴書」 (附表 三,第 17 頁),以限時掛號郵寄至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 委員會(國立新營高級中學,地址:73042 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 101 號、電話:

(06)656-2275#115)提出申訴。

三、 本會於收到申訴書後,經本會申訴及緊急事件處理專案小組討論研議後,以 書面函覆。

拾貳、其他

一、本會對於報名學生個人資料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如下:

(一) 本會之報名資料係依「107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中考生授權使用。

(二) 學生於完成本會之報名程序後,即同意本會因作業需要,經由「107 年國 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光碟及網路傳遞取得考生之身分基本資料與國中 教育會考成績資料,作為本會之學生身分認定、成績計算作業運用。

(三) 本會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報名、成績計算、資料整 理、分發及報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 至各委員學校報到註冊作業使用,考生資料蒐集之範圍以本會報名資料所 列各項內容及由「107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所轉入之考生身分基 本資料、國中教育會考測驗成績資料為限。

(四) 本會蒐集之學生資料,因招生、統計與考生註冊作業需要,於學生完成報 名作業後,即同意本會、所屬各委員學校、主管機關及教育部進行使用,

使用範圍亦以前項規定為限。

(五) 學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將不因報 名作業而拋棄或限制,惟考量招生作業之公平性,學生報名之相關證明文 件應於報名時一併提出,完成報名作業後不得要求補件、修改或替換,未 附證明文件或證明書中各欄填寫不全者,一律不予採認,所繳報名費用及 相關證明文件亦不退還。若學生不提供前開各項相關個人資料,本會將無 法進行該學生之分發作業,請特別注意。

(六) 完成報名程序之學生,即同意本會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類別、使用範圍、

方式、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會對於學生個人資料 進行蒐集或處理。

二、如遇颱風警報或發生重大天然災害時,請至本會查詢所發布之緊急措施消息。

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會審議辦理。

(8)

拾參、直升入學招生名額一覽表

號 學校名稱 科

學校 科組 代碼

性 別

招生 名額

備 取 名 額

外加名額 身心

障礙 原住民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1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110328

校址:741 臺南市新市區三舍里大 順 6 路 12 巷 6 號

電話:06-5052916

網址 http://www.nnkieh.tn.edu.tw

普通科 101 不

限 15 15 1 1 1 1

2

臺南市私立南光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111313

校址:730 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 62 號

電話:06-6335408#111

網址:http://www.nkhs.tn.edu.tw/

普通科 101 不

限 181 120 4 4 4 4

3

臺南市私立鳳和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111318

校址:736 臺南市柳營區中山東路 二段1330 號

電話:06-6223208

網址:http://www.fhsh.tn.edu.tw

普通科 101 不

限 30 10 1 1 1 1

4

臺南市私立港明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111320

校址:723 臺南市西港區慶安路 229 號

電話:06-7952025

網址:http://www.kmsh.tn.edu.tw

普通科 101 不

限 283 100 6 6 6 6

5

興國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興國高 級中學

學校代碼:111321

校址:730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86 號

電話:06-6352201

網址:http://www.hkhs.tn.edu.tw

普通科 101 不

限 192 25 4 4 4 4

(9)

號 學校名稱 科

學校 科組 代碼

性 別

招生 名額

備 取 名 額

外加名額 身心

障礙 原住民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6

臺南市私立明達中學 學校代碼:111322

校址:737臺南市鹽水區忠孝路73 號

電話:06-6521178

網址:http://www.mdsh.tn.edu.tw/

普通科 101 不

限 68 0 2 2 2 2

7

方濟會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黎明 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111323

校址:721 臺南市麻豆區磚井里 141 號

電話:06-5717123

網址:http://www.lmsh.tn.edu.tw

普通科 101 不

限 180 30 4 4 4 4

8

臺南市立大灣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114306

校址:710 臺南市永康區文賢街 68 巷 1 號

電話:06-2714223

網址:http://www.dwhs.tn.edu.tw/

普通科 101 不

限 75 10 2 2 2 2

9

臺南市立永仁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114307

校址:710 臺南市永康區忠孝路 74 號

電話:06-3115538

網址:http://www.yrhs.tn.edu.tw

普通科 101 不

限 40 15 1 1 1 1

10

臺南市私立長榮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211301

校址:701 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二段 79 號

電話:06-2381711

網址:http://www.cjshs.tn.edu.tw

普通科 101

85 5 0

3

0

3

資訊科 305

3 0 0 0

電機科 308

2 0 1 1

美工科 316

4 0 1 1

機電科 360

3 0 0 0

(10)

號 學校名稱 科

學校 科組 代碼

性 別

招生 名額

備 取 名 額

外加名額 身心

障礙 原住民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10

臺南市私立長榮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211301

校址:701 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二段 79 號

電話:06-2381711

網址:http://www.cjshs.tn.edu.tw

國際貿

易科 402

2 0 0 0

資料處

理科 404

3 0 0 0

廣告設

計科 406

4 0 0 0

觀光事

業科 407

2 0 1 1

應用外 語科(英 文組)

419

2 0 0 0

流通管

理科 426

3 0 0 0

多媒體

設計科 430

2 0 0 0

11

天主教聖功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 天主教聖功女子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211304

校址:704 臺南市北區北園街 87 巷 64 號

電話:06-2740126

網址:http://www.skgsh.tn.edu.tw

普通科 101 女 165 10 4 4 4 4

12

臺南光華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光 華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211310

校址:701臺南市東區勝利路41 號 電話:06-2386501

網址:http://www.khgs.tn.edu.tw

普通科 101 不

限 5 3 0

1 (1)

1 綜 合 高

中 109 不

限 2 1 (1) (1) 商 業 經

營科 401 不

限 1 1 (1) (1) 餐 飲 管

理科 408 不

限 3 1 (1) (1) 多 媒 體

設計科 430 不

限 2 1 (1) (1) 幼 兒 保

育科 503 不

限 1 1 (1) (1) 流 行 服

飾科 515 不

限 1 1 (1) (1)

(11)

號 學校名稱 科

學校 科組 代碼

性 別

招生 名額

備 取 名 額

外加名額 身心

障礙 原住民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13

臺南市私立瀛海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211315

校址:709 臺南市安南區長溪路一 段 76 號

電話:06-2568582

網址:http://www.yhsh.tn.edu.tw

普通科 101 不

限 180 50 4 4 4 4

14

臺南市私立崑山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211317

校址:704 臺南市北區開元路 444 號

電話:06-2364408#125

網址:http://www.kssh.tn.edu.tw

資訊科 305 不

限 1 1 (1) 1

(1) 觀光事 1

業科 407 不

限 1 1 (1) (1) 時尚造

型科 516 不

限 1 1 (1) (1)

15

臺南市私立德光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211318

校址:701 臺南市東區德光街 10 號

電話:06-2894560

網址:http://www.tkgsh.tn.edu.tw/

普通科 101 不

限 180 10 4 4 4 4

16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慈 濟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211320 校址:708 臺南市安平區建平五

111 號 電話:06-2932323

網址:http://www.tcsh.tn.edu.tw

普通科 101 不

限 105 0 3 3 3 3

17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213303

校址:702 臺南市南區萬年路 167 號

電話:06-2622458

網址:http://www.nnjh.tn.edu.tw/

普通科 101 不

限 38 5 1 1 1 1

(12)

號 學校名稱 科

學校 科組 代碼

性 別

招生 名額

備 取 名 額

外加名額 身心

障礙 原住民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18

臺南市立土城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213316

校址:709 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五 段 265 號

電話:06-2577014

網址:http://www.tcjh.tn.edu.tw

普通科 101 不

限 15 5 1 1 1 1

※說明:

1. 以上招生學校上課時段為日間部。

2. 以上招生科別及人數,如在報名前有增調科班時,以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公文為準,

並即在免試入學招生網頁上公告更新,本紙本簡章不再發行勘誤表。

網址:https://tn.entry.edu.tw

(13)

附錄一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各種身分學生應繳證明文件表

各種身分別 應繳證明文件

低收入戶生 中低收入戶生

持有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並 應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 領失業給付者

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 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身心障礙生

持有下列證明之一者: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為身 心障礙,應安置就學之證明文件。

原住民生

1.報考資格之審查,本會得連結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電子查驗系統,

取得當事人戶籍資料,作為辨識、審查之依據。

2.本會未能連結前項電子查驗系統,或原住民身分尚待查驗時,本會得 要求當事人提供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 證明文件。

3.原住民族語認證(無者免附)。

僑生 僑務委員會僑生處核發報名本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五年制或

大學附設之五年制專科部入學之僑生身分證明函件。

蒙藏生

1.蒙藏委員會核發之族籍證明。

2.蒙語或藏語甄試合格證明。

3.戶口名簿影本。

政府派赴國外工作 人員子女

1.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國民中學」入學函件。

2.就讀學校成績單。

3.僅適用於畢業當年。

境外優秀科學技術 人才子女

1.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國民中學」入學函件。

2.就讀學校成績單。

退伍軍人

1.軍官:國防部核准退伍證明文件。

2.士官、士兵:各主管總司令部核准退伍證明文件。

3.替代役:主管機關核准退役證明文件。

4.因殘免役或除役者:主管機關核准免役或除役證明文件。

5.退伍日期在 107 年 8 月 29 日(含) 以前並檢具「退伍時間證明」文件 者,准以退伍軍人身分報名。

註:

一、 身心障礙生、原住民生、僑生、蒙藏生、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 女及退伍軍人,若具有兩種以上特殊身分者,應自行擇一繳驗該項證明文件,審驗合格後,以該 身分為優待依據。

二、 所繳證明文件或特殊身分資格,經審查不符各升學優待辦法規定者,由本會改列一般生進行分 發,學生不得異議。

(14)

附錄二 各種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

特殊身分別 升學優待標準 備註

身心障礙生

法規: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一、 身心障礙生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占各級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招生名額:參加免 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二、 身心障礙生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 算,其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

身心障礙生依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進行比序,但成績總分 或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相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同分參酌 時,經比序或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者,增額錄 取,不受百分之二限制。

原住民生

法規: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 一、 原住民生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占各級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招生名額:參加免試 入學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加百分之十計算。但取得原住 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超額比序總積分加百分之三十 五計算。

二、 原住民生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 算,其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

原住民生依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進行比序,但成績總分或 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相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同分參酌 時,經比序或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者,增額錄 取,不受百分之二限制。

三、 原住民聚集地區、重點學校及特殊科系,得衡酌學校資源 狀況、區域特性及入學管道,依原住民學齡人口分布情形 及就讀現況專案調高比率;其調高之比率,高級中等學 校,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僑生

法規: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一、 僑生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占各級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招生名額:參加免試入學 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二、 僑生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算,其 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僑生依 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進行比序,但成績總分或總積分經加 分優待後相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同分參酌時,經比序或 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者,增額錄取,不受百分 之二限制。

三、 上述所定優待方式,以一次為限,並僅適用於畢業當年。

僑 生 不 得 申 請 就 讀 各 級 補 習 與 進 修 部 (學校),及 其 他 僅 於 夜間、例假 日 授 課 之 班別。

蒙藏生

法規:蒙藏學生升學優待辦法

一、 蒙藏學生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占各級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招生名額:參加免試 入學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二、 蒙藏學生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 算,其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

蒙藏學生依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進行比序,但成績總分或 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相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同分參酌

(15)

特殊身分別 升學優待標準 備註 時,經比序或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者,增額錄

取,不受百分之二限制。

三、 依本辦法升學之蒙藏學生經錄取註冊入學後再轉校(院)、

轉系(科)者,不得再享受本辦法之優待;經錄取後再重考 者,亦同。

政府派外國外 工作人員子女

法規: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

一、 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 式辦理,不占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招生名額,其 加分優待規定如下:

(一) 返國就讀一學年以下者,參加免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 總積分以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二) 返國就讀超過一學年且在二學年以下者,參加免試入學 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以加百分之十五計算。

(三) 返國就讀超過二學年且在三學年以下者,參加免試入學 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以加百分之十計算。

二、 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 百分之二計算,其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 整數計算。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依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 進行比序,但成績總分或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相同,如訂 有分項比序或同分參酌時,經比序或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 結果均相同者,增額錄取,不受百分之二限制。

三、 上述所定優待方式,以一次為限,並僅適用於畢業當年。

境外優秀科學 技術人才子女

法規: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臺就學辦法

一、 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 式辦理,不占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 招生名額,其加分優待規定如下:

(一) 來臺就讀一學年以下者,參加免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 總積分以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二) 來臺就讀超過一學年且在二學年以下者,參加免試入學 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以加百分之十五計算。

(三) 來臺就讀超過二學年且在三學年以下者,加免試入學 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以加百分之十計算。

二、 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其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 額外加百分之二計算,其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 法,取整數計算。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依總積分經 加分優待後進行比序,但成績總分或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 相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同分參酌時,經比序或同分參酌 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者,增額錄取,不受百分之二限制。

退伍軍人

法規: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

一、 參加高級中等學校或專科學校五年制免試入學者,其超額 比序總積分加分比率,準用第二款各目規定。

二、 退伍軍人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占各級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招生名額,其加分優 待規定如下:

(一) 在營服役期間五年以上:

1. 退伍後未滿一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

(16)

特殊身分別 升學優待標準 備註 分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2. 退伍後一年以上,未滿二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二十計算。

3. 退伍後二年以上,未滿三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五計算。

4. 退伍後三年以上,未滿五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計算。

(二) 在營服役期間四年以上未滿五年:

1. 退伍後未滿一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 分百分之二十計算。

2. 退伍後一年以上,未滿二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五計算。

3. 退伍後二年以上,未滿三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計算。

4. 退伍後三年以上,未滿五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五計算。

(三) 在營服役期間三年以上未滿四年:

1. 退伍後未滿一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 分百分之十五計算。

2. 退伍後一年以上,未滿二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計算。

3. 退伍後二年以上,未滿三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其採計 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五計算。

4. 退伍後三年以上,未滿五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三計算。

(四) 在營服役期間未滿三年,已達義務役法定役期(不含服補 充兵役、國民兵役及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滿者),且退伍 後未滿三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分百 分之五計算。

(五) 在營服現役期間因下列情形不堪服役而免役或除役,領 有撫卹證明,於免役、除役後未滿五年:

1. 因作戰或因公成殘,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 總分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2. 因病成殘,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分百分 之五計算。

三、 替代役役男服役一年以上期滿,或服役期間因公或因病成 殘而免役或除役領有撫卹證明者,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 校,得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準用前 項第二款第四目、第五目規定辦理。

四、 退伍軍人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 算,其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

退伍軍人依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進行比序,但成績總分或 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相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同分參酌 時,經比序或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者,增額錄 取,不受百分之二限制。

五、 已依上述規定加分優待錄取之學生,無論已否註冊入學,

均不得再享受本辦法之優待。

(17)

附表一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結果複查申請書

學生姓名 複查類別 直升入學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國中

聯絡電話 日:( ) 夜:( ) 手機:( )

聯絡地址

※請正楷填寫報名學生本人之詳細通訊處

□□□

分發結果

□未錄取

□錄取,錄取學校:

錄取科別:

申請複查原因

申請複查日期 107 年 月 日 申請人簽章 說明:

1.由學生或家長填寫複查申請書,於 107 年 6 月12日(星期二)下午 5 時前逕向各招生 學校申請。

2.複查時繳交複查手續費新臺幣 50 元整及回郵信封(貼足限時郵票)。

3.如遇特殊之情形,可接受傳真辦理,事後再行郵寄補件。

4.複查結果若符合錄取標準,則增額錄取。

「直升入學結果通知單」影本浮貼處

(如未收到者請附身分證正面影本,並請貼牢,超出頁面請自行調整)

(18)
(19)

附表二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第一聯 錄取學校存查聯

姓名 身分證

統一編號 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之入學錄取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錄取學校全銜) (錄取科別) 學生簽章:

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日期: 107 年 月 日 錄取學校教務處蓋章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第二聯 學生存查聯

姓名 身分證

統一編號 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之入學錄取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錄取學校全銜) (錄取科別) 學生簽章:

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日期: 107 年 月 日 錄取學校教務處蓋章

注意事項:

一、已報到學生欲放棄錄取資格者,請填妥本聲明書,經學生、父母雙方(或監護人)親自簽章後,檢 附直升入學結果通知書,於 107 年 6 月 14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前,由學生或家長親自送至錄取 學校辦理。

二、錄取學校於聲明書蓋章後,第一聯由學校存查,第二聯撕下由學生領回。

三、完成上述手續後,學生始得參加本學年度其他入學管道。

四、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學生及家長慎重考慮。

(20)
(21)

附表三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學生申訴書 學 生

姓 名 性 別 □ 男 □ 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 國中 錄取學校 □未錄取

□錄取, 學校 科

通 訊 處

※請正楷填寫報名學生本人之詳細通訊處

□□□

聯 絡 電 話

住家:( )

手機:

申訴事由:

說明:

申訴人 (簽章) 申訴日期 107 年 月 日

父母(或監護人) (簽章) 申訴人

與學生的關係

注意事項:由學生或家長填寫申訴書,於 107 年 6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前以限時掛號郵 寄至本會承辦學校(國立新營高中)。

(22)
(23)

附表四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報名表

※注意:(1)請詳實填列各欄資料,切勿潦草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報名表編號:

(2)各項證明文件請依序裝訂於報名表之後。

報名學校 姓名 性別 □男 □女

班級 年 班 號 國中教育會考 准考證號碼

父母(監護人)姓名 監護人與學

生的關係 電話

學生簽名:

導師簽名:

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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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成績複查:請於 107 年 7 月 17 日 (星期二) 09:00-11:00 止,持新式國民身分證、准考證及成績複查 申請表 (如附件 8)親自向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複查手續費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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