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206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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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函
地址:40306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承辦人:方惠閔
電話:04-2218-3307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w
受文者: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2月24日
發文字號:臺中大學原民字第105206014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2060147A00_ATTCH1.pdf、2060147A00_ATTCH2.doc)
主旨:有關「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 育課程」抵免作業,請貴單位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4條規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 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或多元文化教育課程,以增進教學之 專業能力。
二、另依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 教育課程辦法」第6條規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曾修習 原住民族文化或多元文化教育課程之學分數或研習時數,
得採計抵免」。
三、抵免方式:
(一)修習科目名稱相同者:附上抵免課程表乙份或其他相佐 證資料。
(二)修習科目名稱不相同,課程內涵相似者:附上抵免課程 表、授課大綱或其他可了解課程內涵之佐證資料。
(三)填寫附件申請表連同證明資料寄回本中心。
(四)收件時間:105年03月1日至105年03月31日,以郵戳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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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
(五)收件地址:40306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國立台中教育 大學 原民中心(課程抵免)
四、相關流程規劃請參閱附件。
正本:花蓮縣政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雲林縣政府教育處、新北 市政府教育局、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屏東縣政府教育處、金門縣政府教育處、苗 栗縣政府教育處、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南投縣政府教育處、臺東縣政府教育處、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嘉義市政府教育處、新竹縣政府教育處、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新竹市政府教育處、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福建省連江縣政 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副本:本校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 2016-02-24
16: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