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度「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
申請辦法
一. 宗旨:
在照顧生活陷入困境的肢障家庭,對尚不符合政府低收入戶的標準,以 致無法領取政府補助之肢障家庭優先獎助。
(若已領有政府補助請在申請表中勾選)二.申請資格:
肢障者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領有 身心障礙證明
(新卡), 障 別為肢障者,障礙程度為中度、重度、極重度之子女,就讀大學、專科、
高中、國中、國小者,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具有學籍學生,在 法定修業年限內予以獎助。
◎肢障者的親人子女、非親生、非法院認定者,不受理。
◎肢障者領養子女未經法院認定者,不受理。
◎肢障者的子女於求學過程中逢肢障者父母往生,本會專案受理申請。
◎高中以上子女應參與本會所指定相關公益事務之義工時數,否則降等發放獎學金(去年參與 本會活動之義工時數証明,請在申請書中勾選,決審加分)。
◎受邀參加頒獎典禮家庭應遵守本會獎學金意義與精神,不得缺席,至少一位代表 家庭出席,否則喪失申請資格取消獎學金。
三.獎助金額:
以戶為獎助標準, 由本會董事會審核,評定每戶清寒點數,按照該年 度籌募之總獎助金額,比例公平發放各戶獎學金。
四.申請應備文件:
1.填具申請書乙份。
A.每一空白欄位需詳細填寫確實資料,需簽名者一定要記得簽名。
若無法親簽,請蓋章。
B.證明人為(村)里長以上或子女學校老師,推薦者應親筆簽名。
※(村)里長:實際居住地之(村)里長簽名,並請附〔當選証書〕影本。
註:里長拒絕協助時,請報知本會向所屬縣市政府社會局備案。
※老師:其中一位子女學校老師簽名,並請附〔教師識別證〕影本。
2.身份證、身心障礙證明
(新卡)正/反面影本
3.全身彩色生活照 1 張~
申請人(肢障者)本人最近之照片顯示障礙狀況,凡 不提供照片或照片中看不出障礙狀況者(証件用大頭及半身照片)不予受理一律退件。※第 2、3 項需申請人(肢障者)本人之資料,若夫妻同為身障者都須一起附上)。
4.戶籍謄本 。
請繳交時效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可於就近之戶政事務所申請。)5.在學子女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申請人所有在學子女之學生證,必須蓋有當學年當學期之註冊章或在學證明。
(如現在申請,須繳蓋有 109 學年第1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6.在學子女學年成績單正本(上/下學期)。
申請人所有在學子女之成績單(108 學年度上/下學期)。如換新學校請回原學校申 請(若附影本請重新加蓋校章,如未加蓋校章或塗改者,將不予受理。)
7.家境調查表。
請務必詳填,並附相關證明(例中低及低收入戶證明影本)。8.家境狀況敘述。
申請人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者,請至少繳交一篇 (至少600 字) 請簡述家庭背景、父母障礙狀況、家庭成員、經濟狀況等,請勿離題否則予以退件9.自我查核表。
所需備審資料請檢查勾選後貼於信封上。※於申請期限內,按申請應備文件順序放置整齊,以掛號郵寄至本會。
※特別聲明:貴家庭子女若已領有其他機構獎助學金(含教育部(局)獎助)應在 申請表格上詳填報本會;填寫不實,不予發給或追訴返還已發獎助。
五.申請文件填寫不詳實或內容不全者,恕不錄取。
◎申請資格要件若有偽造文書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外,本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請確認資料備齊,如有缺件會造成作業困擾,不受理申請並不退件!
◎獎學金支票會寄交申請書上勾選指定的具領人或證明人,請確認支票寄送地址及 支票具領人姓名,若因不確實或更改造成作業困擾,降等處分。
六.評審標準:
1.父母障礙程度 2.家庭經濟狀況
3.在學子女人數及學業成績
(在學子女年齡不得超過 30 歲)七.受助對象於領款後,應依照原申請內容,專款專用。
若有違反,需放棄先訴抗辯權,本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八.申請時程:
◎申請:即日起~10 月 15 日(郵戳為憑) ◎初審:10 月 16 日~23 日
◎決審:10 月 24 日~10 月 31 日 ◎頒獎典禮:109 年 11 月 28 日(暫定)
九.通訊申請:
請至官網下載申請表格,或寄 30 元郵票至本會函索申請表格。確定資料齊全後將紙本申請資料寄出,如遇缺件補件修正,一律 mailto:[email protected] 溝通洽詢。
十.若有未盡事宜,隨時修訂之,公布本會網站。
申領本會獎學金家庭,本會將遴選家境特別困苦者,列入本會慈善 活動「認養清寒肢障者家庭子女」個案,勸募社會善心人士認養。
願接受認養的清寒家庭,務必在申請書(申請助學金)欄內勾選「願意」—
申請此慈善活動並配合本會徵信作業。
助學金額:每年每戶認養金NT$36,000元
※ 勾選願意後,又拒絕入選,會影響本會勸募信譽,今後將不再受理該戶獎助學金申請。
致善心人士:如果您認識符合資格的家庭,請轉告申請訊息。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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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
專案
109 年度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申請書
家庭別:□A 雙親肢障家庭 □B 單一親肢障家庭 □C 單親肢障家庭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申 請 人
: 肢 障 者
姓 名 出生日期 身份証字號 障別 障礙程度
中/重/極重
肢障原因及狀況 夫
妻
通訊地址
□□□□□電話:
戶籍地址
□□□□□手機:
e-mail / line ID 說
獎學金支票 明 具領人姓名
請勾選:希望獎學金支票寄送至 □具領人(支票會寄通訊地址) □證明人(由村里長∕老師轉交)
所 有 申 請 補 助 在 學 子 女
學生姓名 出生年月日 就讀學校 科系 年級 學年成績
備註*請務必附上學生證影本及校方學年成績單正本(含上下學期)
*子女若有身心障礙手冊,請檢附影本。 (若本欄不敷使用,請自行另表補足)
每 學 期 支 付 費 用 調 查
學生姓名 學/雜費
交 通 費 膳 食 費 (含營養午餐)
住 宿 費 (住校內/外) 上學期 下學期
(若本欄不敷使用,請自行另表補足)
※證明人只能為「村/里長」或「子女學校老師」請附(村/里長當選証書影本/老師附教師識別證)
證 明 人 填 具
係證明 申請人 呈送 相關資料 全部屬實
姓名
(敬請務必簽名否則無效) 推薦關係
□(村)里長 □老師
Email 手機 電話
服務單位 □學校 □村/里名 通訊處 □校址
□(村)里長 辨事處
□□□
本年度是否已領有政府補助款- □是 補助款名稱:__________________金額合計:新台幣_______________元 / □否
◎高中以上子女應參與本會所指定相關公益事務之義工時數,(本會蓋義工時數証明) / 加分: 去年度己得到___小時義工時數証明 申請
助學金
◎家境特別清寒可申請參加:由本會勸募善心人士捐款「認養肢障者家庭子女助學金」慈善活動
◎入選本會「認養肢障者家庭子女助學金」慈善活動受惠名單,可增加補助每戶 NT$36,000 元。
願意接受幫助者,請勾選參加甄選
□願意
※勾選願意後,又拒絕入選,會影響本會勸募信譽,今後將不再受理該戶獎助學金申請。*填寫時,請詳閱「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申請辦法,應繳交証件資料,填寫不實、缺件或手續不全者,取消申請資格。
*上列事項若有違背,願放棄先訴抗辯權。並依規定負賠償責任,申請人務必於下方親筆簽名以示負責:
申請人
(肢障者本人) 夫:
(簽名) 妻:
(簽名)所有申請補助在學子女 :
、、
、
、
(每人都需簽名)
※以下黑粗框內由評審單位評填,請勿填寫
(以每戶為單位補助,由評審委員完全裁量)評 審 欄
文件初審問題重點提示:
本會文件初審人員簽名:
複 審
加權原因: 加____點
核定金額:NT$ 元 評審董事簽名:
初審表另頁訂上
初審 NO.______ 複審 NO.______
因 郵 資 調 漲
, 缺 件 補 件 作 業 造 成 困 擾
, 一 律 不 受 理
, 不 退 件
。
.請填有效之電子信箱及 LINE 加入好 友 ID 以便連絡(亦可填寫子女的) .輸入本會公務手機:0905-666165,
即加入本會 LINE
◎需年滿 20 歲有金融帳戶,請務必正確填寫。
若造成作業困擾,降等處分。
□同戶籍地址 址
109 年度肢障者家庭 家 境 調 查 表
申請人(肢障者本人):◎家庭成員經濟狀況: (請詳細填寫,若不敷使用請另表填寫) ※非直系勿填入
成員稱謂 姓 名 共
居 出生日期 現 職
學校名稱
就業 單位名稱
年級 職稱
是否領有
身障手冊 障別 輕重度
□ 就 學
□ 就 業 □
是□
否□ 就 學
□ 就 業 □
是□
否□ 就 學
□ 就 業 □
是□
否□ 就 學
□ 就 業 □
是□
否□ 就 學
□ 就 業 □
是□
否全家人口範圍包括:配偶、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類之納稅義務人。
◎家庭月經濟來源(請以實際狀況誠實填報)
項目 稱 謂 姓 名 金 額 稱 謂 姓 名 金 額 一、家庭成員
月給付家計
1 2
3 4
退休月退俸(無者填無) 1 2
二、非家庭成員 贊助家計(無者填無)
1 2
3 4
三、社會救助
1.低收入戶(無者填無) 卡別: 類 每月領取津貼: 元 其他補助: 元 2.身心障譺者津貼
(全戶,無者填無) 人數: 人 每月領取津貼合計: 元 其他補助: 元 3.失業給付(無者填無) 人數: 人 每月領取金額: 元 其他補助: 元
家庭每月總收入合計: 元
◎不動產
□承租:每月租金 元
□自購 □付清 房屋總值: 萬元
□配給宿舍 □貸款: 萬元,月繳款 元
◎家庭負債狀況
項目
說明 還款計畫說明 負債起訖日期 金額
房貸
信貸 助學貸款 互助會(死會) 官司
其他負債
請誠實填報本年度 本人/家庭子女 己請領其他機構獎助
□已申領 □申領中
□計劃申領
獎助單位
獎助年度項目 奬助金額 受獎子女
◎請提供可證明上列狀況之人士的連絡方式以便查訪
(不能填申請人(肢障者本人)、父母、夫妻、子女或親戚)姓 名 與家庭成員之關係 聯絡電話 E-mail
上述狀況資料皆屬實,若有不實,本人願負法律責任並放棄先訴抗辯權,且返還所領全部獎助金額。
申請人(肢障者本人): 簽名∕申請人(夫或妻是肢障者): 簽名
備審資料 自我查核表 (請將此頁貼於 B4 信封袋上)
109年度「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
申請報名 專用信封
報名日期:民國109年即日起至10月15日(郵戳為憑)
申請人(肢障者本人)姓名: 連絡手機:
聯絡地址:
TO:10570
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 230 號 14 樓之 3
財團 法人 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 啟
※家庭申請者應備文件自我查核表 內附:
1.□申請書 (請確認是肢障者家庭子女使用的申請書) □證明人須簽名(只能是里長或學校老師)
□證明人~里長之當選証明書影本/老師之教師証明 □申請者及所有在學子女須簽名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身心障礙證明 (新卡) 正/反面影本。 (請確認是肢障中度以上) 4.□全身彩色生活照1張。
5.□戶籍謄本(近三個月)
6.□家境調查表- □申請人須簽名
□須提供可證明人士,且非親屬關係 7.□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 須蓋109年度註冊
章。(子女須就讀小學以上)
8.□學年成績單。 (108年度上、下學期正本)
9.□家境狀況概述。 (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者須繳交乙份)
※第2、3項若夫妻同為身障者請一起附上。
※注意:
1.左列各件請依編號順序,由上而 下整理齊全,並用迴紋針夾在右 上角,平整裝入B4信封內。
2.每一封袋僅限1人報名,資料不全 者,不予受理。
*學校團體報名者,請個別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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