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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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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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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教師會 會議回報單

報告人:胡萬福

會議

名稱: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107 學年度第 3 次校務會議會前會 日期:108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 08 時 30 分

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三樓校長室

會議主席:林 校長文河 記錄:張○曼 出席人員:(未知)

教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實習處:

科主任:

進修部:

人事室: 會計室: 輔導室:

圖書館:

秘書兼駕訓班主任: 汽資中心:

本會代表:胡萬福(有課無法出席) 會議

紀要 (提案 討論)

一、本次會議校方仍刻意選擇教師會代表有課時間開會,不在週二行政會議時間召 開,以排除教師會代表參與,本會深感遺憾。【107 學年度第 2 次校務會議會前 會亦選 108 年 01 月 09 日(星期三)】

備註

1.本回報單僅摘要紀錄,內容以正式紀錄為準。

(正式紀錄:本校首頁/行政單位/總務處/文書組/重點工作/行政會議)

2.本回報單除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外,另本會網站(本校首頁/行政單位/教師會)及 嘉工教師會群組(http://line.me/R/ti/g/s_DLLugTJJ 或右上角 QR CODE)公告

(2)

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107 學年度第3 次校務會議會前會議程

時 間:108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 30 分 地 點:本校行政大樓校長室

主 席:林校長文河 紀錄:張 意 曼 出列席人員:詳如簽到簿

壹、 主席報告:

貳、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二、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無

三、各處室工作報告:107 學年度第 3 次校務會議報告事項,詳后附。

參、討論事項:無。

肆、臨時動議:

伍、 主席結論:

陸、散會:

(3)

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107 學年度第 3 次校務會議資料

會議時間:108 年6 月28 日(星期五)上午10 時30 分 會議地點:本校囊螢樓地下室(圖書館展研中心)

主席:林校長文河 記錄:張意曼 出列席人員:詳如簽到簿

壹、主席報告:

貳、報告事項:

一、

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二、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三、各處室工作報告:如附錄。

案次 案由 決議 執行情形

1

修訂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 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請討 論。【提案單位:教務處】

照案通過 本學期已依修正後課 業輔導實施要點施 行。

2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行事曆,提 請討論。【提案單位:教務處】

授權教務處 調整行事 曆。

已上網公告並依行事 曆施行。

3

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建置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 補充規定,請討論。

【提案單 位:教務處】。

通過工作小 組成員增加 科主任及學 科召集人

已修正,本補充規定 適用 108 學年度入學 新生。

4

有關本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 會設置要點之修訂,請討論。

【提案單位:教務處】

照案通過 已上網公告並自 108 學年度開始施行。

5

有關本校汽車美容科 108 學年 度設科計畫書之修訂,請討 論。

【提案單位:教務處】

照案通過

已修正完成,俟新課 綱通過後上網填報。

6

有關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設 置要點之修訂,請討論。

【提案 單位:教務處】

照案通過 已依修正後

課程發展 委員會設置要點

施 行。

7

正「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 學校校園規劃審議委員會設置 要點」部分規定,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總務處】。

照案通過

已公告上網並依修

正後設置要點施行。

(4)

參、討論事項:

提案一:「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學生社團活動補充規定」(如附件一),請 討論。【提案單位:學務處】

說明:依據『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社團活動課程實施要點』辦理。

決議:

肆、臨時動議:

伍、校長結論:

陸、散會 :

(5)

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學生社團活動補充規定

108 年 06 月 11 日行政會議通過

壹、 依據: 『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社團活動課程實施要點』辦理。

貳、 審議小組:學務處設「學生社團審議委員會」 ,其設置要點另訂之。成員由校 長擔任主任委員、學務主任擔任副主任委員、課外活動組長擔任執行秘書,

其餘含行政代表(教務主任)、教師代表(高二級任導師)、家長代表(家長會 長)、學生代表(社聯會主席)等 7 人共同組成,由校長聘任之,聘期一年,審 議學生社團之成立、解散、經營、管理、經費、評鑑、獎懲、社團指導老師 聘任資格等及其他重要事項等相關事宜,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開會應 有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同意使得決議,同數時由主席 裁決。

參、 社團之類別

一、社團依組織結構及任務屬性分為一般性社團、校隊性社團。

二、社團依課程及活動內容分以下各類:

(一)服務性社團:以推展社會服務為目的之社團。

(二)學術性社團:以研究學術為目的之社團。

(三)音樂性社團:以從事音樂活動為目的之社團

(四)技藝性社團:以從事技能、藝術活動為目的之社團。

(五)運動性社團:以發展體能為目的之社團。

三、社團應推選社團代表一人,代表社團出、列席各項學生社團之相關會議, 促進、

推動及協調各社團之活動。

肆、 社團之成立、停止運作及解散

一、新社團之設立,由學務處規劃或經由本校學生申請。

二、本校學生欲申請成立新社團,需依下列步驟辦理:

(一) 社團成立申請每學年以受理一次為原則,申請期限為每學年第二學期 四月份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於規定時間內,撰寫成立報告書、學生組織社團申請登記表,並 負責邀集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具名學生15人以上,至課外活動組繳交組 織章程、幹部名冊、社員名冊及活動計畫等,送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初審 組織章程不得與校規牴觸。

(三)擬籌備之社團,若其宗旨不適當、已有相同性質之社團或限於其他因素,

附件一

(6)

學務處得於初審階段不准予設立。

(四)通過初審之社團,於六月提報至學生社團審議委員會審議,依據本校 特色,並衡量社團教育功能、學生興趣、 師資及場地等問題, 核定開設 之社團。審核通過後公告並開始籌備作業。

(五)發起人需草擬章程草案、展開籌備工作,除聯名申請之15人為當然社員 外,得於新生始業輔導介紹說明社團公開徵求社員

(六)社團需邀請一位具有專長與意願的本校教職員擔任該社團指導老 師,如本校無該專長之指導老師,則由課外活動組向校外邀請專業人 士,提請社團審議委員會同意後聘請之。

三、 學生社團人數最少不得低於15人,校隊性社團不受此限。最多以核准 人數上限為限。如社團人數不足,又因特殊需要,可提出申請,經學 生社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列為特別輔導之社團,予以保留,於第二 學期招收新社員。

四、 特別輔導之社團認定:社團符合下列原因者,經學生社團審議委員會 審議後,得以列為特別輔導之社團

(一)對於國家文化傳統或學校傳統精神有特殊意義。

(二)長期支持學校活動,並於各大活動皆有傑出表現。

(三)屬服務性質,且對於學校有必須存在之由。

五、 社團之解散:社團符合下列原因其中一項者,經學生社團審議委員會 審議後,由學生事務處解散之,接續兩年不得復社。

(一)社團活動有違反法令、校規、社團輔導辦法、公共秩序、善良風 俗、有重大違規事項者。

(二)社課內容或其活動與社團宗旨不合者。

(三)無故未參加學校辦理之各項表演活動之社團,如社團成果發表 會、園遊會社團表演及各項慶典等活動。

(四)該社團已無任何社員。

(五)第一學期選社後,社員人數未達到 15 人。課外活動組將於第一次 社團活動課程前,輔導社員轉社。經學務生社團審議委員會通過 列為特別輔導之社團不受此項規定。

伍、 社團之組織

一、社團組織章程應具下列內容:

(一)社團名稱(須冠以校名全銜)。

(二)宗旨。

(7)

(三)社員資格。

(四)社員之權利與義務。

(五)組織與職掌。

(六)社團負責人及幹部產生及罷免之方法及程序。

(七)指導老師或顧問之聘請。

(八)社團負責人及幹部之任期。

(九)最高決議機構及各項會議。

(十)經費。

(十一)通過章程及修正章程之程序。

(十二)其它。

二、指導老師

(一)社團除接受學生事務處管理輔導外,並應由社團指導老師指導。

(二)為維護學生社團安全,應循行政程序會請人事室協助,對社團指 導老師完成性別平等教育法 27 條第 4 項規定,確定無相關犯罪 紀錄及行為,經校長核准後發聘書,任期為一年。

(三)凡指導熱心及社團表現優良者得續聘,並由學務處以簽呈並檢附 優良事蹟提報校長予以鼓勵。

(四)為提供學校與指導老師交流之管道,課外活動組於每學期期初辦 理一次指導老師會議。

(五)指導老師因故未能指導社團活動課程時,需事先向課外活動組請 假,並安排代課老師,以利社團活動課程進行。

(六)各社團指導老師之指導事項如下:

1. 社團活動之規劃。

2. 社團活動之授課。

3. 社團各種會議。

4. 社團經費之運用。

5. 校內外社團活動、競賽之領隊。

6. 對社團成員或幹部之傑出表現,得於期末時填具學生獎懲建議表送 課外活動組審核獎勵。

7. 其他。

三、社員及幹部

(一)社團之社員以本校在學學生為限。學生需選擇參加一個一般性社團

或校隊性社團,附屬性社團則無限制,有關選社規範請見第捌條。

(8)

(二)社團幹部:

1. 社長:每一社團應選社長一名,在指導老師指導下綜理社團一切 事務,並對外代表該社團,任期為一學年。

(1) 幹部之遴選及社員之招收。

(2) 活動之計劃與推展。

(3) 文宣及刊物之發行申請。

(4) 會議之召集及主持。

(5) 經費之運用。

(6) 出席各項會議及研習會。

2. 學校重要事項宣達與處理。各社團得視情況需要,分設下列各組:

(1) 副社長︰一至二名,協助社長處理社團事務。教學組:負責計畫 並執行社員研究進修事項,以及特殊才藝之訓練事項。

(2) 文書組(網管組) :負責建立並保管社團一切文書資料,社團全 學期活動計畫之編印及各項會議及活動之紀錄工作,並定期更新 社團部落格,落實資料電子化。

(3) 活動組:負責各項活動之策劃、執行,安排全學期活動計畫,

以及參與學校之各項活動。

(4) 總務組:負責社團經費之收支及帳目管理,物品之購買、借用。

(5) 器材組:負責社團各項器材之保管、維護與供應。

(6) 公關組:負責社團對外關係之建立、社團畢業社員之連繫,社團活 動資源之爭取。

(7) 連絡組:負責社員連絡網之建立,社員集合之連絡工作。

(三)幹部及組別之設置,各社團得就實際需要增減,並依社團組織章程 選任之,報請指導老師核可後聘任。

(四)社團社長及幹部需具備下列條件者得選任:

1.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2. 各科學期成績不得二科 (含 )以上不及格,且此成績以補考前 為準。

3. 任期中受記過以上處分者當然解職。

(五)各社團社長及幹部以每學年改選一次為原則,改選工作應於每學 年第二學期期末考結束前一個月內辦理(五月)。改選後一週內應 將幹部名單詳填一份,經指導老師簽名後送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六)新舊任社團負責人辦理移交須確實。若因故需於學期中改選者,

(9)

應經指導老師核准,並應向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報備核淮後辦理。

陸、 社團選社及轉社規範 一、選社:

(一) 社團選填為學期制,採網路選填,先選先贏機制,學生均需於第 一及第二學期期初選擇參加一個一般性社團或校隊性社團。

(二) 學生選社前務必詳閱各社團一覽表,依據個人興趣、能力、時間、

財力,慎重選填社團。除特殊原因外,不接受轉社。

(三) 未如期完成選社者,由課外活動組分發參加服務性社團。

二、轉社:

(一) 學生因特殊原因需申請轉社者於第一次社課結束後一周內向課外 活動組提出申請,經導師、家長、原社團指導老師、新社團指導老師、同 意後,始得轉社。

(二) 轉入之新社團以服務性社團為限。

三、選社及轉社之辦法及時程依課外活動組開學公告為準。

柒、 社團之財產、經費收支管理及收退費基準 一、財產

(一) 財物如屬社團自購,為社團全體所有,由社長負責保管,指導老 師負責監督,經費收支亦同。

(二) 財務如屬向學校借用,由社長負責保管,出借單位老師負責監督,

並定期清點檢修。

(三) 學校財物應建立財物登記表一式三份,分由社團、課外活動組及 總務處保管。

(四) 社團於改選後,應辦理財產移交,如有短缺或不符時,應由各社 團原負責人賠償。

二、 經費

(一)社課鐘點費按學校標準於學期結束後發放。社團經常性活動費用由社 員負擔為原則,除學校之補助外,非經學校之核可,各社團不得以任何 名義向外勸募或尋求贊助。

(二)各社團如需收取社費,需循社團組織章程訂定之,社費金額由課外活 動組另行彙整公告參考之。社費金額不得巧立名目超收,違者下學期停 止招生新社員。

(三)經費之收支應詳列帳冊,保管單據,需定期向社員公佈,課外活動組有

監督輔導之責。

(10)

捌、 校內、外社團活動辦理

一、 午休開放各社團活動集會以重大比賽活動前一周一次為原則,需依規定提出 申請,課外活動組核准後始得集會,集會時需簽到並將簽到單送交生輔組,始 得辦理午休集會公假手續。

二、 社團參與或辦理各項校內外活動,需事先擬具計畫並徵得指導老師同意隨隊 指導,向學務處提出申請,報請校長核准,始得進行。

三、 申請辦理活動應繳交下列資料辦理:

1. 社團活動申請表:該文件隨行指導(帶隊)老師需簽名確認。

2. 參與學生名冊。

3. 詳細活動計(企)畫書。

4. 家長同意書:家長同意書若經學校查證,同學若未經家長確實同意(偽造 家長簽名),該位同學則除取消該次活動外,學校得停止該社社團活動一 學期。

5. 視活動類型需要辦理場地租借、保險及租車事宜等文件。

四、 各社團不得直接對外行文,如對校外各機關團體有所接洽或請求時,事前應 報請學務處核准,由學校備文。

五、 社團辦理活動每學期以一次為限,若該活動為跨校辦理,則以每學年辦理一 次為限。

六、 社團辦理活動後,需於一週內填具活動報告表並送交課外活動組備查。

七、 期中考前一週停止所有社團活動。

八、 各社團應盡力配合學校活動或國家政策提供各項表演或展示,以增進社譽和 校譽。

九、學生社團活動均採取公開方式進行,不得有秘密活動或集會。

玖、 社團之公告

一、社團之公告係指各社團在校內發佈之海報、傳單、節目單、手冊或其他宣傳品,

應於活動前一周將原稿送請學生事務處審核,事後並檢送兩份至課外活動組留 存。。

二、社團張貼公告或海報,應填妥申請表單及張貼位置,經課外活動組及衛生組核 章,並張貼於校內指定場所,活動結束隔日,應全部清除。若未依規定清理完畢,

社團幹部記勵志營並停止該社團當學期公告之申請 三、社團公告不得任意撕毀或遮掩其他社團之公告。

四、公告未依上項規定者,學務處應予制止,並依情節輕重議處,必要時得改選

社長及幹部或撤銷該社團。

(11)

壹拾、 本補充規定提學務會議討論,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2)

各處室工作報告

※ 教務處報告:

◎教學組報告 :

◎註冊組報告:

◎特殊教育組報告:

◎實驗研究組報告:

◎設備組報告:

◎綜高學務組報告:

◎綜高課務組報告:

※ 學務處報告:

一、學期結束,感謝全體同仁本學期對於各項學生事務工作的協助與幫忙,讓本學期各項學 務工作皆能順利完成,敬祝各位同仁假期愉快!

二、本學年度畢業典禮已於 108 年 6 月 4 日辦理完畢,過程如有不周請多多包涵,感謝畢業 班導師於帶班期間之辛勞付出。並感謝陶尚煦組長協助畢業典禮司儀訓練及司儀稿校 對,也特別感謝電機三乙周明峰老師代表三年級導師上台給畢業生致詞勉勵。

三、108 學年度畢聯會主席選舉於 108 年 3月 20 日中午 12 點前由各班級完成投票,結果汽 車二甲羅祥睿同學當選為 108 年畢聯會主席。

四、依據國教署來文教育部補助工讀獎助金需符合「家境清寒且學業成績及德性評量達各校 自定之基準者。」,規範之補助對象需符合前述 3 項條件,請各科主任及 1、2 年級導師 推薦同學申請 108 年度第 2 學期工讀,申請表洽學務處訓育組資料櫃領取並於 107 年 6 月 29 日前繳交完畢。

五、108 學年高一新生始業輔導謹訂於 108 年 8 月 5(一)、6 日(二)兩天舉行,並請二年級學生 2 名擔任導生職務,以引導新生習慣學校常規。

六、108 年度暑假期間游泳池開放于本校教職員工生(含眷屬),開放時間如下:

(1)第一階段:108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26 日每星期一至五下午 14:00~16:30

(2)第二階段:108 年 7 月 29 日至 8 月 16 日(輔導課期間)每星期一至五下午 16:00~17:00 (3)游泳學習營假第二階段期間實施,有意參加者請至體育組報名。

七、6 月 28 日(五)期末考考完後隨即換教室(一、二年級分批,請依教官室規劃時程)並舉行全 校大掃除,煩請各班導師協助督導將新教室內外確實清掃乾淨(天花板、課桌抽屜、講 台、置物櫃、窗戶特別是氣窗、外庭),清理出來物品請將可回收物品送至聚寶屋回收,

各班物品(特別是課本)請勿放置於校園公共區,違者將送至回收場回收丟棄,如需清掃 用具請至衛生組領取,原教室請事先打掃整理,可利用 6/26(三)下午先行整理,以利交 接,全校大掃除不及格班級,補掃及格後,『全班』一律於『司令台』前統一點名後放學 離開,點名無故未到一律按校規懲處。

八、為保持導師室清爽環境和空間,懇請導師和所有學務處同仁利用暑假時間,針對個人座 附錄

(13)

位及櫃子適當整理,不用書籍除可送至聚寶屋回收,也可請熱心老師幫忙處理;冰箱內 物品衛生組將於期末 6/28(五)統一處理,煩請導師個人食品於前一天帶回。

九、本學期校園環境非常感謝導師的協助幫忙,因此校園環境一直維持著良好的狀態,衛生 組在此特別感謝導師們對衛生業務方面的辛苦付出。

十、感謝本學期擔任社團活動指導教師之同仁的協助,提供本校學生在正課外的另一項興趣 培養與學習。煩請各社團指導老師協助,社團內如有財產登記的器材,請督促學生妥善 使用及保管,並於社團幹部移交時確實列冊清點。

十一、本校國樂社連續 11 年獲得全國音樂比賽優勝佳績,僅訂於 7 月 1 日~7 月 3 日前往澎 湖地區進行校際交流、移地訓練活動,藉以提升學生之演奏技巧及能力,感謝學務處陳 美麗小姐及外聘老師的用心指導,期勉未來於全國音樂比賽能有更好成績的表現。

※ 總務處報告:

一、 持續配合政府辦理「學校『四省(省電、省油、省水、省紙)專案』計畫及本校的預算 分 配,請全校同仁盡力協助節約用電、用水、用紙。配合環保政策,用電量應逐年下 降, 請同仁協助節約能源,感謝各位同仁的對能源的珍惜,未來相關節電措施,仍請 大家多給予支持。

二、善用總務處線上維修填報系統:請同仁們協助宣導愛惜公物,節約能源,務 必隨手關燈,

關緊水龍頭,飲水機保持清潔,遇到物品損壞,煩請至總務處線上維修填 報系統填報 維修。 網址: http://210.70.9.27:88/maintain/ (嘉工首頁→行政單位→總務處→網 路報修系統;或嘉工首頁→校務系統→報修系統)

※ 實習處報告:

◎實習組報告:

◎就業組報告:

◎實用技能組報告:

※ 進修部報告:

◎教學組報告:

◎註冊組報告:

◎訓育組報告:

◎衛生組報告:

◎生活輔導組報告:

※ 輔導室報告:

壹、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輔導工作成果:

本學期輔導工作依據教育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本校輔導工作計畫辦理,感 謝各處室同仁及導師、任課教師協助,使各項輔導工作依行事曆順利完成。本學期各項工作實 施指標與活動辦理內容如下表:

(14)

項次 工作實施指標 活動辦理內容

1 健全輔導組織

1. 成立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執行小組、生命 教育工作小組及家庭教育推動執行小組。

2. 108/2/2012:10 召開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議暨學生事務與輔導工 作執行小組、生命教育工作小組及家庭教育推動執行小組工作會 議,擬訂輔導工作計畫。

3. 108/2/20 配合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進行教育人員 24 小時內法定 通報等相關法令宣導。

4. 108/2/18~26 陸續實施輔導股長工作訓練。

2 建 立 學 生 輔 導 資 料與設施

1. 建立學生綜合資料 A、B 表,B 表由導師妥善保管隨時補充學生輔 導資料,A 表由輔導教師收存以瞭解學生,並登錄測驗結果。

2. 採購線上諮商關懷系統,並於 3 月正式上線使用,建立 e 化學生 輔導紀錄。

3. 建立高關懷學生名單,由責任輔導教師進行個別輔導。

4. 建置輔導相關圖書、影片、生涯探索資訊供師生借閱、運用,並 隨時補充更新,歡迎多加利用。

3 個 別 諮 商 與 團 體 輔導

1. 全學期個別諮商人次:高一 52、高二 51、高三 13、實技班 130 人次。

2. 轉介心衛中心:高三 1 人

3. 自殺風險通報:高二 2 人

4. 班級團體輔導:

5. 校外機構諮商:

4 實施心理測驗 1. 實施高一戈登人格測驗與說明,結果資料轉知導師個別運用,配 合學生特性輔導。

5 推動生命教育

1. 4/24(三)13:10~15:00 志工社至聖愛家園進行志工服務。

2. 5/8(三)舉辦飢餓 12DIY 體驗營,參加學生約 92 人。

3. 5/15(三)進行小零錢大希望校園零錢募捐,配合伊甸基金會籌募 慢飛天使服務經費,社團時間由志工社社員進行校園募捐,共募 得 8484 元,學校感謝狀由輔導室收存。

4. 6/5(三)13:10~15:00 志工社至長青園進行關懷活動。

5. 定期編輯發放生命教育輔導專刊。

6 推 動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1. 4/3(三)13:10~15:00 於第一會議室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影片欣 賞。邀請凱心希望心理諮商所邱信凱心理師主講「親密關係中如

(15)

何做自己」,帶領同學們探索對感情的期待,以及了解經營感情的 要素,參加學生共計 60 名。

2. 5/1(三)週會時間舉辦性別平等教育講座,與現代婦女基金會合 作,邀請魏佑珊社工師主講「從關係中認識危險情人與自我保護」。 3. 5/15(三)性別平等冰棒義賣,活動所得 6745 元,捐助善牧基金會。

4. 利用「輔導室為你做的事」傳單宣傳性別平等委員會及申訴方式。

5. 定期編輯發放性別平等輔導專刊。

7 加 強 家 暴 及 兒 少 保護個案輔導

1. 高風險通報個案:高一___人、高二___人、高三___人、實技___

人。

2. 性平通報個案:高一___人、高二___人、高三___人、實技 4 人。

3. 兒少保通報個案:高一___人、高二___人、高三___人、實技 1 人。

4. 加強實施相關個案之個別輔導。

5. 對於家暴目睹學生給予關懷輔導及後續追蹤。

8 實施生涯輔導

1. 本學期大專校系宣導場次如下:

(1) 2/25 物理治療學系。

(2) 3/4 商學學士學程、資訊工程學系。

(3) 3/6 心理學系。

(4) 3/11 化妝品科學系暨應用化學系。

(5) 5/10 勤益科大電子工程學系。

2. 3/4-3/22 辦理學習歷程檔案競賽,藉此鼓勵同學及早為甄選入學 做準備。

3. 2/27(三)12:20~13:10 於團輔室辦理警專入學宣導,由本校畢業 就讀警專學生主講。

4. 2/27(三)13:10~15:00 於視聽教室辦理「大學申請入學指定項目 甄試技巧講座」,邀請吳郁雯講師到校指導學生口試準備方向與回 答技巧以及面試禮儀,參加對象為綜高三學術學程、體高三及其 他報名參加大學申請入學同學。

5. 4/1(一)中午召開大學申請入學甄選輔導工作協調會。

6. 4/3(三)下午辦理大學模擬面試,參加學生人數 29 人,感謝同仁 協助。

7. 4/24(三)13:10~15:00 於團輔室辦理「大學指考選填志願輔導講 座」,邀請大考中心工作圈顧問蔡閨秀主任蒞臨指導,參加對象為 綜高三學術學程及體高三有意報考指考同學。

8. 5/8(三)13:00~16:00 辦理技專甄選輔導講座,前半場邀請正修科 大教授群入班主講書審資料準備及面試技巧,後半場由教務處註 冊組吳銘輝組長說明技專升學方案及重要日程。

9. 5/14(三)辦理職高三勤益科大參訪活動,共有空調三、子三甲、

(16)

子三乙三個班級師生參加。

10. 5/24(五)中午召開技專甄選輔導工作協調會。

11. 5/30(四)甄審資料、面試技巧解密講座。

12. 6/3、6/10 辦理技專模擬面試,提供職高三學生練習機會,共 140 位學生參加。

13. 定期編輯發放生涯輔導專刊。

14. 7/24-30 進行升學選填志願輔導。

9 推動認輔制度

1. 6/6 召開認輔工作會議,本學期共 15 名認輔學生,感謝藍亞凡、

賴瑩蓉、蘇建瑋、張松軒、施文欽、林穗君、陳麗雯、張雅婷、

謝三寶、姚素芳、鄭泳宜、侯欣昀、林順忠等師長熱心擔任本學 年度認輔教師。

10 加 強 特 教 學 生 輔 導

1. 目前特殊教育學生共有融入式教學身心障礙學生 81 人,綜合職能 科 41 人,視學生需要或配合資源班與綜合職能科實施團體或個別 輔導。

2. 依年級關懷特教學生,瞭解學生適應情形。

3. 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進行校內重新安置。

11 加強特殊身分(弱 勢)學生輔導

1. 針對特殊身分學生如原住民、技優保送、新住民子女、單親..等,

實施個別輔導與關懷。

2. 協助經濟弱勢學生申請富邦基金會 21 人、普仁基金會 4 人、校友 會 2 人等獎助學金。

12 辦理家庭教育

1. 實施家長聯繫與諮詢。高一____人、高二____人、高三 3 人、實 技班 11 人。

2. 定期編輯發放家庭教育輔導專刊。

3. 導師室為本校設置親師專線,與家長電話聯繫過後,請於學生資 料 B 表中摘要填寫重要會談內容。

4. 6/12(三)13:10~15:00 辦理家庭教育講座:邀請洪仲清心理師主 講「如何與青少年溝通」,共 21 名家長參加。

13 增 進 教 師 輔 導 知 能

1. 6/12(三)13:10~15:00 辦理「輔導知能研習暨親職教育講座」,邀 請洪仲清心理師主講「如何與青少年溝通」,教職員共 34 人出席。

2. 5/31(三)辦理南一區輔導專業人員在職訓練研習,邀請洪美鈴心 理師與蕭毓文老師分享實務工作注意重點與輔導策略,提昇輔導 教師專業知能,共 71 位輔導人員參加。

14 編印輔導刊物

1. 編印嘉工簡訊 2 期。

2. 編印學習輔導專刊 4 期。

3. 編印生涯輔導專刊 4 期。

4. 編印性別平等教育專刊 4 期。

5. 編印家庭教育專刊 4 期。

(17)

6. 編印生命教育專刊 4 期。

7. 編印親職教育手冊 1 冊。

15 建 立 學 生 申 訴 管 道

1. 遴聘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組成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

2. 受理學生申訴案件,受理窗口為輔導室,「處理學生申訴案件實施 要點」公告於輔導室網頁。

16 學習與同儕輔導

1. 推動太陽爆米花同儕輔導計畫,協助高一適應不良新生生活適應 與學習輔導。

2. 高二爆米花 11 人,高一玉米粒 9 人。

17 運用社會資源

1. 家長會協助辦理暑期導師輔導知能研習、親師座談、推動認輔工 作。

2. 與社會局/處、生命線、衛生局社工合作幫助學生及家庭。

3. 富邦基金會、普仁基金會提供獎助學金協助弱勢學生及家庭。

(18)

貳、宣導事項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教保服務機構)覺察疑似受虐學生風險參考指引

◎本參考指引應用說明:

一、本參考指引供學校教育人員及教保服務人員覺察疑似受虐學生(含幼生)參考 使用。

二、本參考指引適用對象如下:

(一)學生:指就讀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學生。

(二)幼生:指就讀幼兒園、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 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幼兒。

三、本參考指引是為了協助教育人員及教保服務人員初步覺察疑似受虐學生(含幼 生),觀察後得聯繫校內(機構內)輔導單位或相關行政人員,以續行評估是否 為疑似兒虐事件,並啟動後續兒少通報及輔導機制。

四、教育人員及教保服務人員不管是否有使用本參考指引,一旦發覺有疑似兒虐 事件或兒童少年保護事件發生時,應依照教育部訂定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通 報兒童及少年保護與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注意事項及處理流程」辦理。

五、對於學生(含幼生)受虐相關通報之疑慮,教育人員及教保服務人員可向直轄 市、縣(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或社會局(處)洽詢相關事宜。

風險

類型 疑似風險指引內容

家庭 狀況

1.主要照顧者家庭經濟困頓,導致無法如期繳交相關費用。

2.主要照顧者情緒精神狀況不佳、有精神疾患或疑有藥物濫用、酗酒之情形。

3.主要照顧者教養知能或資源不足、管教態度不當。

4.主要照顧者經常對學生(含幼生)態度冷漠或不予回應需求。

5.主要照顧者家庭關係不和諧或有衝突(如:家庭發生口語或肢體衝突、冷戰、出現危險 舉動)。

6.家庭成員組成複雜致有安全疑慮者(如:頻換同居人、非親屬人口同住等)。

7.主要照顧者因案入監服刑、失蹤或長期住院等問題,致使學生(含幼生)有未獲適當照 顧之虞。

8.主要照顧者突然長期委託不特定他人照顧學生(含幼生)。

9.主要照顧者經常讓12歲以下學生(含幼生)獨自在家或委託不適任者照顧。

10.學生(含幼生)家長為未成年生子。

身體表徵

11.學生(含幼生)出現三餐不繼現象或營養不足(消瘦、發育遲緩、體重不足),導致較 同年齡者發展落後,且非疾病所致。

12.學生(含幼生)身上常有不明傷口、傷痕或瘀青(如:血尿、連續嘔吐、局部觸痛、血 腫、特殊部位疼痛等)。

(19)

13.學生(含幼生)經常表達身體不舒服或疼痛等(如:肚子痛、頭痛、失眠、作惡夢等) 或家長所述病情與事實不符。

情緒表徵

14.學生(含幼生)出現退化、退縮或不符年齡的成熟。

15.學生(含幼生)情緒突然變得緊張、焦慮、恐懼、憂鬱或易怒等。

16.學生(含幼生)情緒敏感起伏大,容易鬧脾氣,很難自己慢慢平復情緒。

17.學生(含幼生)突然表現出異常的悲傷或異常的平淡。

18.學生(含幼生)常表達或透露出無人照顧或關心。

19.學生(含幼生)缺乏自信、否定自我或對他人漠不關心。

20.學生(含幼生)常出現易怒、負面的言語行為或攻擊性行為,對權威有強烈反抗心。

行為表徵

21.學生(含幼生)出席狀況不穩定,出現不願意回家、在外遊蕩、有離家出走的念頭或 逃家。(如:喜歡待在學校、容易遲到或無故請假)。

22.學生(含幼生)時常表現疲憊、無法專注、容易分心、坐不住或發呆。

23.學生(含幼生)出現乞討、藏匿、偷取食物或金錢。

24.學生(含幼生)個人衛生不佳或有特殊部位感染(如:外觀髒亂不整潔或有異味)。

25.學生(含幼生)經常穿著不合身或不合時令。

26.學生(含幼生)在學業表現上突然低落、退步。

27.學生(含幼生)出現異常行為、自我傷害行為或自殺行為。

其他 28.學生(含幼生)在家庭、學校或其他場所,對於特定對象感到恐懼或排斥。

※ 圖書館報告:

一、推動閱讀

(一)推動跨校閱讀心得暨小論文比賽 1.1071031 讀書心得比賽獲獎同學

班級 姓名 作品標題 指導老師 閱讀書名 獎項

綜高二丙 侯兪君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祝永貞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特優 機械二乙 吳昭緯 用手走路的發明王身障

發明家劉大潭閱讀心得 蘇聖財 用手走路的發明王:身障發明家

劉大潭 特優

建築一甲 江彥融 政治與人民 陳佳秀 光榮城市 優等

電子一乙 駱俊孝 為什麼就不能不罵我 陳璨雍 大聲稱讚,小聲責備 優等 電機二甲 林盈萱 拔河握住夢想,絕不放

拔河握住夢想,絕不放手 優等

綜高一丁 陳宜琳 從謊言開始的旅程 從謊言開始的旅程:熊本少年一

個人的東京修業旅行 優等

電機一甲 李奇樺 小王子閱讀心得 賴瑩蓉 小王子 優等

電機二甲 蔡昌豫 小王子 小王子 優等

電機一甲 陳俞睿 老師的十二樣見面禮 賴瑩蓉 老師的十二樣見面禮 優等 機械一甲 施妍妡 你的善良必須有點鋒芒 你的善良必須有點鋒芒 甲等

(20)

讀書心得報告 綜高二甲 鄭珮宸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閱讀

感想 祝永貞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甲等

綜高一甲 黃郁雯 六弄咖啡館閱讀心得 六弄咖啡館 甲等

電機二甲 蘇品昇 功夫讀書心得 功夫 甲等

電機二甲 簡煒祐 三國演義閱讀心得 胡萬福 三國演義 甲等

化工二乙 陳恩慈 校園霸凌:Thirteen

Reasons Why 賴瓊玉 漢娜的遺言 甲等 2.1071115 梯次小論文獲獎同學名冊

類別 班級 姓名 指導老師 作品標題 獎項

生物類 綜高三丙 林心瑜、林宥岑 謝卓勲 植藥效抑 特優

農業 化工三乙 謝汶晉、洪稚娟、陳品

吳采懋、張敦程 超臨界流體萃取精油之抗

菌功效與應用 特優 工程技

術類 化工二乙 楊鈞 賴瓊玉

AI 人工智慧-以專家系統 (Expert System)與模糊理 論(Fuzzy Theory)在洗衣機

的實際應用

優等

健康護

綜高二丙 陳贊元 陳瑩娟 籃球與運動醫學 優等

化學類 化工二甲 吳泓杙、何宗穎、王建

蕭三和 抗氧化劑之探討 甲等

化學類 化工二甲 陳育昇、盧京含、陳弘

蕭三和 冰石杯─吸熱反應之應用 甲等

體育 化工二乙 陳子游 賴瓊玉 探討運動科學的奧秘-羽

毛球 甲等

體育 化工二乙 劉子銓 賴瓊玉 製造棒球球路變化的關鍵 甲等

化學類 化工二乙 紀佳伶 賴瓊玉 枸杞家族愛比賽 甲等

3.1080315 讀書心得文比賽獲獎同學 班級 作者姓

閱讀書目 得獎名

班級 作者姓

閱讀書目 得獎名 綜高二甲 黃秋萍

你所煩惱的事,

有九成都不會發

優等 綜高二丙 張佑庭 聽說時光記得你 優等

綜高三乙 洪麗晶 犯罪人格剖繪檔

優等 電機二甲 陳鈺元 那些年我們一起

追的女孩 優等 綜高二乙 沈郁萱 解憂雜貨店 甲等 綜高二乙 楊郁芃 告白 甲等 電機二甲 黃柏榮 錯過的星光 甲等 電機二甲 陳孟旋 憂雜貨店 甲等 電機二甲 林盈萱 安妮的日記 甲等 電機二甲 蔡昌豫 夏日的檸檬草 甲等 電機二甲 劉哲佑 追風箏的孩子 甲等

(21)

4.1080331 小論文比賽

班級 作者姓名 作品標題 作品類別 指導老師 得獎名 次 化工二乙 陳子游 淺談碳纖維 化學類 賴瓊玉 甲等 建築三甲 吳佳蓁、曾惠

瑄 總匯隔震與制震 工程技術

類 蔡元展、黃建昭 甲等 化工二乙 何靖茹、陳鈺

蓁 夢想藍圖 化學類 賴瓊玉 甲等

化工二乙 林聖修、江緯

謙 螢光棒 化學類 賴瓊玉 甲等

化工二乙 王幼妤 紅茶和奶茶之抗氧化能

力 化學類 賴瓊玉 甲等

化工二乙 陳佳妏 面膜的性質 化學類 賴瓊玉 甲等 化工二乙 莊紫妤 『天然』色素的奧妙 化學類 賴瓊玉 甲等

二、圖書館活動

(一)107 年 11 月 7 日~9 日辦理圖書館藝文活動(一)-圖書展 (二)107 年 11 月 8 日辦理 97 週年校慶暨社區共讀音樂晚會 三、資訊媒體組

本學期已完成「前瞻基礎建設數位建設—建置校園智慧網路暨高中職學術連網–全面優化 頻寬提升計畫」,此計畫完成後可達到下列功能:

(1)班級教室皆可使用有線或無線上網,無線上網帳密為本校核發的的電子郵件帳密。

(2)汰換實習工廠區的光纖網路,可大大提升未來網路的擴充性與穩定性。

(3)教學區域的網路頻寬由雙向 100M 提升為 300M。

(4)配合設備組規劃的電子講桌、短焦投影機與《播客系統》,老師們就可以方便取用雲 端資源,利用影音素材帶來更多元的教學內容。

※ 人事室報告:

壹、人事異動

一、沈祟詩主任、羅文淵老師預定於 108 年 6 月 30 曰辦理自願退休。

二、總務處出納組長張妘蓁預定於 108 年 6 月 30 曰辦理自願退休,其遺缺由庶務組長沈 福盛遞補。

三、輔導室心理師陳彤榕 6 曰 1 曰到職,國立台中教育大學碩士。

四、社會科林明泉老師 108 年 8 月 1 日介聘至台南二中服務。

五、學務處陳美麗小姐 108 年 7 月 15 日辦理留職停薪一年。

六、5 月份甄選專業及技術教師一名,錄取張永昌先生(本校畢業生),現向教育部辦理教 師証。

貳、法令宣導

一、教師請假規則第 3 條第 1 項所定生理假之日數核計方式: (一) 女性教師因生理日 致工作有因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 1 日,全年至多得請生理假 12 日,且全年請生 理假日數未逾 3 日,不併入病假計算;病假及併入病假計算之 生理假合計超過病假 准給日數(28 日)部分,以事假抵銷,已無事假抵銷者,應按 日扣除俸(薪)給。

二、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函釋宣導:公務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凡受有俸給者均為公 務 員服務法上之公務人員,如其兼任中國不動產鑑定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顧問,此項 工

(22)

作,如支領薪俸,應認為係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所稱「商業」之一種,仍受本條 公 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限制。(銓敍部 66 年 11 月 3 日 66 台楷甄二字第 33858 號函)

三、茲夫妻同時育有 2 名以上 3 足歲以下子女,與養育雙(多)胞胎子女所負履行照顧之 責任及需求,宜有衡平考量之必要,爰參照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3 款但書規定:「養育 3 足歲以下雙(多)胞胎子女者,不以一方申請為限」,教育 人 員同時養育 2 名以上 3 足歲以下子女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得不受本人或配偶之一 方申請為限之限制,且服務學校、機構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得予以拒絕。(教育部 107.12.17 臺教人(三)字第 1070212874B 號令)

四、107 年 6 月 23 日修正施行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 33 條第 3 項至第 6 項,增 訂軍 官、士官退伍後任公職而辦理二次以上退休(職、伍)者,其每月退休(職)所得 上限 金額計算方式之規定,應以 107 年 6 月 23 日以後轉任公、教人員者為適用對象。

(教育部 107.11.29 臺教人(四)字第 1070203877 號書函) 五、宣導公務員倫理規範:

一、適用對象及範圍:

(一)公務員:

本規範所稱公務員,係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該法第二十四條)之人員,即包含 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包括約聘僱人員在內)、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不包括未具公務員身分之純勞工)。

(二)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

指具有業務往來、指揮監督、費用補(獎)助、承 攬、買賣契約等關係之個人、

法人或團體。

二、受贈財物規範:

(一)原則:

公務員對於與其有職務上利害關係者之餽贈財物,應予拒絕。

(二)例外:

屬公務禮儀、長官之獎勵、救助、慰問或贈受市價 新臺幣五百元以下之財物;或 屬正常社交禮俗,因結婚、就職、退休、死亡等受贈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

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三、飲宴應酬規範:

(一)原則:

公務員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或雖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 係,而與其身分、職務顯不相宜者,仍應避免。

(二)例外:

屬因公務禮儀之必要、或邀請一般民眾參加之公開民俗節慶活動、長 官獎勵慰勞;或因結婚、就職、退休等所舉辦之活動而未超過正常社 交禮俗標準者。

(23)

四、行政倫理規範:

(一)公務員於視察、調查、出差或參加會議等活動時,不得在茶點及執行公務確有必 要之簡便食宿、交通以外接受相關機關(構)飲宴或其他應酬活動。

(二)公務員除依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其他公職或業務。

(三)公務員應儘量避免金錢借貸、邀集或參與合會、擔任財物或身分之保證人。

(四)公務員出席演講、座談、研習及評審(選)等活動,支領鐘點費每小時不得超過 新臺幣五千元。

(五)公務員參加前項活動,另有支領稿費者,每千字不得超過新臺幣二千元。

五、登錄知會處理作業:

(一)各機關(構)之政風機構受理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或其他涉及廉政倫 理事件之知會或通知後,應即登錄建檔。

(二)各機關(構)之政風機構應指派專人,負責本規範之解釋、個案說明及提供其他 廉政倫理諮詢服務。

(三)未設政風機構者,由兼辦政風業務人員處理。

六、罰則:

公務員違反本規範經查證屬實者,依相關規定懲處;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 送司法機關辦理。

※ 主計室報告:

一、109 年度國教署核給經常門額度 357,942 千元(不含移列經費),較 108 年度(352,367 千 元)增加 5,575 千元,主要係增加晉級人事費。109 年度預算收支編列,已依國教署核 定額度編列完成,編列情形如下:

(一) 經常收入初步編列金額合計 437,596 千元,較 108 年度(430,004 千元)增加 7,592 千元,主要係委辦計畫收入預估較 108 年度增加所致,主要項目內容如下:(請參 閱附件二)

1.業務收入初步編列金額合計 431,280 千元,其中學雜費收入淨額 6,493 千元(學 雜費收入 12,279 千元、學雜費減免 5,786 千元)。

2.業務外收入初步編列金額合計 6,316 千元。

(二) 經常支出初步編列金額合計 482,693 千元,較 108 年度(481,831 千元)增加 862 千元,主要係 109 年度委辦計畫收入預估較 108 年度增加,支出相對增加所致,

主要項目內容如下:(請參閱附件三)

1.用人費用編列 380,959 千元,較 108 年度(376,418 千元)增加 4,541 千元,主 要係本年度所獲配之額度較 108 年度增加 5,575 千元,可編列在用人費用支 出較 108 年度增加所致。

2.服務費用編列 37,627 千元,較 108 年度(34,616 千元)增加 3,011 千元,主要 係本年度所獲配之額度較 108 年度增加及委辦計畫收入預估較 108 年度增 加,支出相對增加所致。

(24)

3.材料及用品費等編列 14,184 千元,較 108 年度(13,880 千元) 增加 304 千元,

主要係本年度所獲配之額度較 108 年度增加及委辦計畫收入預估較 108 年度 增加,支出相對增加所致。

4.原住民獎助學金及特殊教育獎助學金編列 1062 千元,係國教署核定編列數,

較 108 年度(1255 千元)減少 193 千元。

5.折舊、折耗及攤銷編列 45,117 千元,較 108 年度(52,620 千元)減少 7,503 千 元。

二、109 年度資本門概算初步編列 49,663 千元,資金來源國庫撥補 3,969 千元(含下授圖書 額度 60 千元、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奬補助作業 65 千元、下授身心障礙集中式特教班開班 補助經費 150 千元、競爭型計畫納入基本額度綜合高中學程 100 千元及產業特殊需求類 科補助 200 千元)、優質化補助計畫資本門 870 千元、充實基礎教學設備補助經費 8,533 千元、技術教育中心設備 6,020 千元及依國教署主計室預算科(預算)108025 通報增編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經費」10,000 千元,自有資金溢注 20,271 千元。

※ 秘書報告: 無。

※ 汽車教學資源中心:

一、本校汽資中心 108 年度車輛塗裝支援教學日程如下表,感謝黃旭村老師、陳翊凱(業師) 老師及蕭偉庭老師協助支援教學授課。

支援學校 年級/人數

(含帶隊教師)

日期 備註

動力機械群教師 種子教師/17 人 1/21 完成

內埔農工 三年級/ 38 人 3/7、3/14、3/21、

3/28 完成 白河商工 二年級/ 44 人 3/15、5/17、

5/24、5/31 完成 民雄農工 三年級/ 35 人 3/22、4/12、

4/19、4/26 完成 本校汽車科 三年級/ 39 人 5/10、5/15、

5/22、5/29 完成 曾文農工 二年級/ 34 人 5/23、5/30、6/6、

6/13 完成

二、108 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優化實作環境計畫-精進技術教學 中心教學設備,本中心獲國教署補助經費 600 萬元,相關設備已陸續採購中,感謝主 計室及總務處全力協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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